2025年5月4日 星期日

基督徒與選後合一

 

選舉結束後,「基督徒與選後合一」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屬靈課題。在選舉過程中,即使同為基督肢體,也可能因政見不同而產生張力、爭執,甚至破壞關係。但作為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被呼召在分裂的時代成為和好的使者(哥林多後書5:18-20),選後的「合一」不只是重修舊好,更是對福音的見證。


一、選舉揭示我們心中的偶像

政治往往揭露我們內心真正的依靠。有時我們過度認同某位候選人、政黨,甚至將其視為盼望的來源。一旦選舉結束,若「我所支持的人沒上」就失望甚至絕望,這可能顯出我們已把信仰寄託在錯誤的對象上。

🔹 提醒:我們的盼望不在於地上的君王,而在於那位坐在寶座上的基督(詩篇146:3、啟示錄19:16)。


二、合一不是立場一致,而是心靈合一

合一不是所有人有相同的政治立場,而是在主裡彼此相愛、尊重差異、追求真理。

以弗所書 4:3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

  • 「竭力」:合一需要主動的努力,不是被動等待;
  • 「和平彼此聯絡」:不是避而不談,而是在愛中坦誠交流;
  • 「聖靈所賜的合一」:合一是屬靈的產物,不是協商妥協的結果。

三、面對分歧時的屬靈態度

  1. 謙卑:願意承認「我可能也有看錯、誤判」的空間(雅各書3:13-18)。
  2. 聆聽與理解:選後應更願意去了解「為什麼弟兄姊妹會支持不同選擇」,這是一種愛與尊重。
  3. 不輕易論斷:耶穌提醒我們不要以政治立場為標準來審判弟兄(馬太福音7:1)。
  4. 饒恕與修復關係:若選舉中有爭吵、傷害,選後就是彼此認錯、尋求和好的時刻(馬太福音5:23-24)。

四、教會的角色:做合一的見證人

教會應成為社會中「合一與愛的榜樣」,而不是延續對立與仇恨的場域。具體來說:

  • 牧者與領袖應該強調合一與包容,而非煽動情緒
  • 教會可以設立對話空間,讓弟兄姊妹學習在愛中討論社會議題;
  • 共同為當選者與國家禱告,即使不是我們投票支持的人(提摩太前書2:1-2);
  • 繼續關心社會公益與弱勢,而不僅僅停留在選舉結果的對錯。

五、耶穌的榜樣:選後的和平王

耶穌在地上時,門徒中有熱血革命分子西門(激進黨),也有替羅馬徵稅的馬太(稅吏),政治立場完全對立,但耶穌呼召他們同坐一席,成為天國的見證人。

💬 問題不是「誰對誰錯」,而是我們是否還願意與不同立場的弟兄姊妹一起跟隨基督?


小結:基督徒在選後如何活出合一?

行動方向

屬靈原則

放下政治偶像

將盼望定睛在上帝,而非任何人或制度

饒恕與修復關係

主動道歉、原諒、尋求合一(馬太5:23-24

尊重不同立場

聆聽與包容,避免簡化對錯、貼標籤

同心為國家禱告

為所有執政掌權者禱告,不因政見差異停止守望

繼續行善與關懷弱勢

基督徒的社會參與不隨選舉起落而停止

 

基督徒與順服政府

 

 

「基督徒與順服政府」是一個在歷代教會中屢次被反思與爭議的課題,尤其當政府制度或領導者與信仰價值發生衝突時,基督徒該如何持守信仰,又如何順服權柄?聖經對這個議題其實有清楚但層次分明的教導。


一、聖經對政府權柄的基本教導

羅馬書 13:1-7 —— 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羅馬書13:1

這段經文是基督徒政治倫理中最核心的經文之一。保羅在此提醒羅馬的信徒,即使政府不是理想的(當時是羅馬帝國),基督徒仍應表現出順服的態度,因為:

  • 政府的基本功能是維持秩序,懲惡揚善;
  • 順服政府也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
  • 不順服會招致上帝與人的審判。

然而,這段經文不是教導「盲目順從」,也不是說政府永不錯誤,而是強調在一般情況下,基督徒不應作亂或煽動叛亂,反而應透過合法與和平的方式影響社會。


二、彼得前書 2:13-17 —— 為主的緣故順服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這段經文與羅馬書相似,也補充了:

  • 順服政府不是因為它永遠公義,而是「為主的緣故」;
  • 我們的良行能讓人「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
  • 我們是自由人,但不要把自由當作掩飾惡行的遮蓋。

三、順服的界線:順從上帝不順從人

使徒行傳 5:29 —— 當政府命令違背上帝的誡命時

「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當猶太公會禁止使徒傳講耶穌,他們選擇不順從,並勇敢說出這句話。這代表:

  • 順服政府不是絕對的;
  • 當國家的法律、公權力違反上帝的律法與良知時,基督徒有責任拒絕服從;
  • 但這種不順從,應該是出於敬虔、和平與愛心,而非暴力或憤怒。

四、歷史與實踐的例子

  • 舊約但以理與三個朋友:在巴比倫王命令他們敬拜偶像、違背信仰時,他們選擇抗命,但仍保持尊敬的態度(但以理書36章)。
  • 德國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納粹時代,他堅持信仰真理,反對希特勒,最終殉道。他的例子提醒我們,信仰有時必須付上極大代價。
  • 現代基督徒:在面對強權政體、宗教逼迫時(如中國、伊朗等地的地下教會),許多信徒也選擇順從上帝,為真理受苦。

五、基督徒的態度與行動方式

無論順服或抗命,基督徒都應展現基督的品格:

  • 敬畏上帝,尊重人(彼前2:17
  • 堅持良心,不違真理(羅馬書14:23
  • 以和平與愛心表達立場,不以惡報惡(羅12:17
  • 持續為掌權者禱告(提前2:1-2

小結:順服與不順服的張力

原則

實踐方向

政權出於上帝

在一般情況下順服政府、繳稅、守法

為主的緣故順服

將順服政府視為敬畏上帝的表現

不可違背上帝的律法

當政府命令違背真理與良知時,選擇溫柔抗命

永遠為基督作見證

以良行與愛心見證真理,不落入仇恨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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