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作見証,實在是基督徒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若所有蒙上帝救贖的兒女都為主作見証,必定獲益良多。現在我們一起來思想為主作見証的益處:
1、討主喜悅,將來必得主賞賜
「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聖徒無論是在生活行事為人上 ,或是在傳講上見證基督,都必蒙主記念,將來也必得主的賞賜。
2、經歷聖靈活水的湧流
主曾將聖靈比喻作活水泉源,正好說出了聖靈工作的特點。我們知道活水是越流越通、越流越有的,就如鄉村的井水,越多人取用,就越湧流出新鮮甘甜的泉水;相反,若沒有人取用,必成為一潭死水。
同樣的,基督徒若多為主作見証,就必多領受聖靈活水的供應。所以,許多基督徒都有這樣的經歷:他們每逢為主作見証之後,心靈總是充滿了平安、喜樂,這就是聖靈所賜的活水。不但如此,他們更在主觀方面享受到上帝的同在,正如耶穌曾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
相反的,若基督徒長久不為主作見証,他的喜樂以及享受上帝同在的經歷,就必十分缺少,因為沒有讓聖靈從他身上湧流出去。
3、對主的經歷更多,生命就必成長,信心和愛心也必加多
聖徒在傳福音為主作見証時,自然就必多多禱告依靠上帝,因此,也必多多經歷聖靈所賜的膽量、口才和當說的話,同時亦必更多領受從主而來的信心和愛心。
多年來看見許多熱心為主作見証的聖徒,他們生命的長進,實在較一些只領受主道而不為主作見証的聖徒更快,因耶穌曾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十三12)「施比受更為有福」,但願我們都能作一個「施」的人。
4、為主作見証,就必領受主的恩典,因而生活的見証也必更好、更能榮耀主
有人以為必須等到自己的行為在人面前完全了,才方便為主作見証。當然,我們需要靠著主,流露彰顯主的美德。然而,我們也必須曉得,今天我們傳福音為主作見証,是因著主的真實可靠,見証主在我們身上所顯的拯救。所以,不是等到我們的行為完全了才為主作見証。因為當我們忠心把握機會為主作見証時,上帝的靈在我們身上就必加強祂的工作,以致我們從主得力,漸漸改變,更活出榮耀主的行為。
5、為主作見証,使我們更有屬靈的胃口
許多基督徒只顧聽道,卻忽略了多為主作見証,導致漸漸對主的道失去渴慕,其原因乃在於只聽道而不行道,沒有遵行主的使命,作主見証。就如一個人單是三餐吃得豐富,卻沒有運動,到頭來必感覺肚子脹氣。
忽略了為主作見証的人也是如此,我們要引以為鑑。許多人的經歷告訴我們,你越為主作見証,你就越渴望裝備主的道,你也必更親近追求主。請問:你盡了你的本分常為主作見証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