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護教學的神學基礎

認識神:神的不可知性與可知性   

 A. 認識神的基本大前提: 神的全知

神是靈, 他是無限的,永恆的,獨一無二,絕對超然的。

神的屬性之一就是:神自己就是智能。他是無所不知的。神知道萬事。

神無所不止。神所知的,他都透知,盡知。

神對自己的認識,是完全,無限,透知的。

神對人類及宇宙的知識,是他對自己的認識的延伸,或者說,是他對自己的認識的一部份。

神的知識是無窮盡的,是人不可能測透的。詩篇139篇; 羅馬書11:33-36。

人的知識從來就不可以,也永遠不可能與神的知識等同。神是神,人是人。造物者與被造物之間有著絕對的區分。(范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神不是(他創造的)宇宙的一部分!

這一位超然,無限的神,是我們認識神的對象。人對神的認識,並不是他對自己認識的投射。

注:新紀元運動,東方宗教,和泛神主義等,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把神放在宇宙之中,消滅了神的絕對超然性。
注:人對神和聖經發出的問題,可分為四種(這能幫助我們了解我們知識的有限):

第一種:聖經有答。

第二種:聖經沒有直接的答案,但是聖經裡有原則可以應用在所問的課題上。

第三種:神目前在今生不回答,但是在永恆裡,在天堂裡,就有答案了。比如苦難問題,就是要在永恆裡才清楚明白的。神要擦乾所有的眼淚! (啟 21:6)

第四種問題,到了天堂還是奧秘,因為是屬於神自己的,神選擇不啟示給我們的知識範圍裡的。

真正的,純正的基督教信仰裡面,一定有奧秘的成分。(慕理 John Murray)

奧秘呼召我們來向神下拜。神學就是敬拜學,認識神就是敬拜神。(克朗尼 Edmund P. Clowney)

可是,奧秘並不等於說我們要成為神秘主義者。

神秘主義的錯誤是:認為理性在認識神的事上沒有任何地位,人要認識神只能透過直覺和信心。這等於是理性的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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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教會裡,在不同時期都曾出現過神秘主義。

例一:不要用魂來與神交通,要用靈。魂 = 理性,感情,意志。靈=什麼?靈=直覺。
例二:理性就是原罪,原罪就是理性。我們必須從理性被拯救出來,單單用信心和直覺來認識神。
例三:"我在鹽湯裡看見耶穌。"(趙紫宸)
例四:誤解林前八章,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反對理性,反對神學。



B.認識神的可能性:神的形象,類比的思維,和清晰,真實,權威的知識。

神按照他的形象造人,有公義,知識與聖潔。(弗4:24;西3:10)

神設計人可以,也應當效法神的思維而思維。(Think in imitation of God’s thoughts.)

這是類比的思維,是效法,並不表示與神的思維一樣。

人應當按照神的設計,按照神的命令,按照自己的被造物的本位,來思維,來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世界。

這種認識,或這種知識,是有限的,墮落之後,這種認識是被罪污染的。

但是,在墮落前,和重生後,這種知識是清晰的,是真實的,是有權威的。

按:亞奎那 (Thomas Aquinas)認為,人可以透過自己的理性去認識神。亞奎那沒有認真考慮到,墮落對人的理性的嚴重影響。

一部分福音派神學家和信徒也有這樣做法。這等於將理性當作中立的範疇,基督不用,也不能過問理性,在理性的範疇中做主。



C. 認識神的可能性:神自我啟示的預旨

神在永恆裡計劃了,要向人自我啟示。在啟示工作上,聖父,聖子,設聖靈是同工的,就像在創造和在救贖大工上一樣。

神沒有將他全部的知識都向人啟示。不然,人就與神一樣,無所不知了。

不過,神的確在永恆裡定意要啟示,並且具體的,在時空裡啟示了。

神將他所知道的一部分,就是他定意要啟示的那部分,啟示了給人知道。

因此,人可以知道。人可以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世界。

人可以認識神,因此有真宗教和正確的神學的可能。

人可以認識自己,因此有合符真理的心理學的可能,合符真理的心理學有別於世俗的心理學。

人可以認識世界,因此有真科學,真藝術,真工程的可能。

文化可以被神的啟示領導。人也應當從事文化事業,因為這是"類比思維"的應用。



D.人人都認識神:普遍啟示

神向人的啟示,是足夠給人對神和對永生有知識。 羅1:18-21。詩篇19篇。

通過受造之物以及在人心裡,神向全人類啟示了自我。

因此,人本身就是,也就有,神的啟示。宇宙也充滿了神的啟示。全人類都知道,因此這叫"普遍啟示"。叫人無可推諉。

在人類墮落之前,這啟示是帶有權威的,是足夠讓人認識神的,是清晰的。

墮落之後,還是一樣:普遍啟示是帶有權威的,足夠讓人無可推諉的,和清晰的。

不同的是:人類墮落後不斷阻擋真理,壓抑真理 (羅 1:18)。

人心裡黑暗,世界的神,撒但,使人瞎眼了。林後四章。

所以人不認識神的啟示,沒有神的工作也不能認識。

墮落之後的文化,都是人對神普遍啟示的帶有罪性的回應。文化從來就不是神的啟示。無論是墮落之前,或墮落之後,文化只不過是人類面對神的普遍啟示的回應。

這回應可以是順服的,守約的,或者是不順服的,背約的。

墮落之後的文化,不論是宗教,哲學,或者是藝術,科學等,都是以人為中心,都是人本,背約的回應。這說明墮落對理性和文化有嚴重的影響。這一點, 好些神學家都沒有認真正視。

不過,這並不表示神的啟示不清晰,沒有能力。問題出在人的方面。



E.認識神是永生之道:特殊啟示

除了神透過大自然,和在人心中的啟示–就是普遍啟示–以外,神也向人用他的話和他的作為,向人啟示永生之道。這種啟示稱為特殊啟示,因為它有特殊的目標:讓人可以藉著它獲得永生,永遠與神同在。

在人類墮落之前,神已經向人有特殊啟示:在伊甸園裡,神給人他的命令:分辨善惡樹的果,是不可以吃的,吃的那日人必定死。

神學上,稱這為行為之約,神給人一個考驗:人願意順服神嗎?人失敗了。人沒有順服。人墮落了,因此需要面對神的審判。

人類墮落之後,神透過恩典之約向人特殊啟示,這從人起初犯罪便開始。創世記第三章,直到聖經的結束,都是恩典之約的啟示。



F. 特殊啟示領導人對普遍啟示的認識

既然神不單給人類普遍啟示,還給了人特殊啟示,因此人要透過特殊啟示的亮光,來理解普遍啟示,並且透過特殊啟示,就是聖經,來糾正人對普遍啟示的錯誤看法。

人目前所處的具體狀況,是在墮落後,站在神的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的面前。人不可以假設神只給了普遍啟示。人活在神的面光之中。(斯普勞R.C. Sproul).

因此,既然神已經賜下聖經,神學,科學,藝術,文化都當服從聖經的宇宙人生觀,聖經的真理觀與認識論等。

沒有一個知識或學術範疇,是中立的。每一個範疇,耶穌基督都是主,他要透過他的話,他的靈來統治,管理。

不過,反過來說,普遍啟示是特殊啟示的大前提,因為神的特殊啟示是發生在自然界裡,用了人的語言,文化等。因此,語言,文化有了真正的意義,神曾經用過它們來啟示。

結論:人對神,對自己,和對世界的認識,之所以有可能,一方面是基於神按照他的形象的創造和人類比的思維,另外一方面,是因為神向人的啟示,包括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備課應注意之事項

     聖經教師的備課還不止是搜集教材並將它們和教學步驟安排妥當而已。廣義而言,聖經教師的備課應注意三方面的預備︰

 A. 生理的預備。
 
保持正常的身體健康狀況,好使智慧、情緒和靈命在教學過程中獲得平衡良好的發揮。軟弱或多病的身體通常容易讓人陷入情緒和靈命的危機之中;強壯的體魄是全人健康成長的基礎。
 
 B. 心理的預備。
 
心理方面的預備可從以下幾種情況作參考︰

1.自我學習和成長——達到熟悉教材和教學相長的目的。

2.確立課程計劃——達到使學習者產生知行合一的果效。

3.組織合於上帝心意,有邏輯和能應用的教材——達到能喚起學習者有意義的回應、促使學習者成長和獲得更豐盛生命的意義。

4.選擇與練習適當的教學方法——達到有效傳達教導內容和訊息的目的。

5.洞悉學習者的需要及問題——達到對學習者作個別關懷、因材施教的目的。

6. 評估和接納教學效果的事實——「評估」是達到調整、加強和朝著目標繼續進步的活動。「接納」的意義在於用心而為之後不計成果的得失。有話說︰「成功的見證是︰『靠著聖靈的大能,單單傳講基督,並將結果交托給上帝』。」

 C. 靈裡的預備。
 
教師必須每時刻和上帝保持良好的關係(倚靠他並遵行他的旨意)、不住的禱告(為自己、為學習者、為教學)、洞悉屬靈的真理,以及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等,才能有力量成為合上帝心意的屬靈教師。
 
以上所了解的生理、心理和靈裡的三方面預備,乃是聖經教師對預備他的教學功課時的一種廣義和經常性的認知。
 
 另外教案是主日學教師進行教學的藍圖和計劃。因此,主日學教師應當將其教案安排得盡善盡美。一個優良、成功的教案至少應當具備四項特性︰

A.目的清楚

     整個教案必須能清楚地傳達聖經的訊息和一切的教學內容;教師亦能將課程信息所帶給學習者改變生命(接受聖靈調整)的目標,清楚地向他們發出挑戰和邀請。

B.步驟系統

     整個教案必須有次序地逐步達成教學目標,讓學習者充分明了和吸收。教案之中所不可或缺的部份包括︰

1.激發學習老學習動機和興趣的部份;

2.對聖經和有關本文的闡述部份;

3.對真理的認知和洞悉的部份;

4.對聖經真理的生活應用和實踐部份;

5.安排周間學習(家課)的部份。

C.符合需要

     若要讓學習老達到有效的學習,教案的安排就得以符合並滿足學習者的需求和成長期望為目標。因此,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過程是不能忽略學習老個人的因素的。教案的內容是針對滿足學習者的成長計劃,而非為了教師填滿其教學時間或執行其個人的教學目的。

D.實踐內容

     教案乃要達到使學習者獲得生命改變(思想、態度、行為)的學習目的。教導的內容若不能在學習者的生活中得以應用和實踐,教案則無法達成屬靈的實質意義。讓教學的內容在聖靈的成全之下得以實踐,是編制教案的最終目標。

教會教育事工之策劃原則——建立組織並發展行政的功能

    有了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之後,推動這些以使教育持續進行的,就是組織與行政。組織,也有人稱之為「結構」,它在教會事工中能發揮莫大的功效。保羅的書信中亦曾提到建立組織的需要,他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40),又說︰「……建立基督的身體……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其職,照著個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四12-16;五23 )使徒行傳中,教會選出七位職事與使徒們分擔教會聖工,正是教會有形組織的一個實例(使徒行傳六1-6)。

    組織乃是應實際需要而產生的。良好與健全的組織,不僅可以維持和順利推展教會的各面聖工,達到分工的果效,並能配合教會長遠教育之目標、提高工作的效率、有效地應用各式人力、物力和財力等的資源,且建立快樂的團契生活。

     組織和行政在屬靈的原則下進行,遠比為了要應付教會任何需要而產生來得重要。因為組織和行政若離開了屬靈原則,就會產生諸如下列的許多困難︰

(1) 因分工分職而形成分等級。

(2) 因分別了職務權責範圍,各有固定界限,個人的恩賜與獨立創意的發揮受到限制,久而久之,團體的機能僵化,變成有職位者在做事,而非有恩賜的人在做事。

(3) 由追求效果、效率,變成追求可見、可計算的表面成就,忽略較不易觀察的屬靈價值及較長遠的利益。追求成績,也造成重利不重人、注重發展事工而忽略造就人的傾向。

(4) 人員間關係傾向角色化,減弱主內弟兄姐妹的同工關係。

(5) 組織愈強大,成文的規例與不成文的習慣也愈積愈多。一方面使人浪費時間於規定而無甚意義的事;另方面,一些有意義的事卻因這許多的拘束而無法進行。

(6) 有了現實的、可見的組織係統及政策計劃,倚靠聖靈引導與力量的程度有可能會相對減低。

(7) 形式組織有可能落入勉強自求生存的現象。教會的活動若一旦面對「瀕死」的狀況,反而誘發和鼓勵這個組織之畸形和變態的生存方式,這樣的組織是更糟糕的。

     真正屬靈的組織是推動教會教育事工之強力手臂,現將多位學者對建立屬靈組織的原則和應當發揮之屬靈功能列舉如下,︰

(1) 組織必須合乎聖經與屬靈原則,建立一個聯於元首基督的身體。

(2) 組織內的同工必定是有「重生」經歷(約翰福音三3)、「羨慕聖工」(提摩太前書三1)、有效法基督服事眾人的心志(馬可福音十44;約翰福音十三14;羅馬書十五2;以弗所書六6-7;腓立比書二5-8)的人。

(3)  組織必須有助推動各項活動和節目(program)進行的能力。
 
(4) 組織必須要簡潔和清楚,將不必要的內容刪除。

(5) 組織必須富彈性。組織的變更(如︰增加、擴充、削減)必要配合教會事工的變更,使聖工在針對教會的需求中得以順利進行。
 
(6)  組織必須完整集中。各部門息息相關,擔負起彼此建立與成全的任務。

(7)  組織必須施行分級制。為了不忽略任何一位信徒,組織就得按信徒的不同年齡或屬靈程度等,設立分級、分班制。

(8) 組織必須具有民主精神。它是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發揮各部門和同工之間的恩賜,互相擔代(哥林多前書十一3、十二4-30;以弗所書五21;腓立比書二1-5;提摩太前書五21)。
 
行政乃是組織所付諸的行動。發揮盡忠、盡職並維持組織各部門間的良好工作與人際關係,使教會在最美及和諧的情況下,推動質與量的增長,這就是行政的責任。
  


教會教育事工之策劃原則——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

     教材木身固然有某一程度的傳播能力,但也得藉著聖經教師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方能將教材傳達得合宜,達成教學目標。故此,聖經教師必須將幾則基本的教學心理原則,運用於「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過程之中,使師生之間一切的「傳達」和「回應」達到預期的果效︰

(1) 了解︰
 
了解學生是「以學習老為中心」之教學理念最基本的部份。教師對學生的了解乃是涵蓋身、心、靈和社會層面之全面性的了解。了解學生為的是要確知學生的問題、困難、需要和個別差異等的實際狀況,以助教師提供更具創意的教導和輔助。了解能帶來師生之間真實的接納和互動,使教學的過程收獲更加有意義的回應,達到靈命成長的目的。

(2) 刺激︰
 
此乃激發學習老的學習動機,引起學習者感覺需要學習的感動,而讓學習成為有興趣、有價值、有必要,並成為生活上的滿足和享受。

(3) 指導︰
 
聖經教師不僅要提示和預備充足的學習材料、教具等,更重要的還得熟練地指導課文和有關的教材。指導學生由直接或間接的環境中,實踐信仰與生活的見證,這是基督徒教師所應擔負的屬靈指導責任。事實上,教師的身教榜樣即為最佳之屬靈指導。

(4) 鼓勵︰
 
鼓勵是引發最好學習心理的條件之一。學生在正面加強的鼓勵之中必能維持長久的學習興趣,而且還會愈學愈好,並發揮影響他人的力量。
 
(5) 代禱︰
 
代禱是教師對學生之最貼切的關懷行動。教師的奉獻或熱誠的教學,皆無法取代聖靈親自於學生內在所做之更新工作的地位。聖經教師對「教人」的熱愛應當是更勝於「教書」的。聖靈是隨時的教導者。聖靈在學習者身上所施行之奇妙作為,是藉著聖經教師的禱告而來的。

     教學因內容和目的的不同,而需採用各種不同的教學方法。有學者認為,選用教學方法當依據五個基本的因素作考量︰

(1) 教師的技術和興趣。
 
教師本身的技巧和熱誠,將擴張或限制其教學方法,此乃教師自身恩賜和才幹的一面表現。

(2) 所用的課程。
 
課程內容常會決定采用的教學方法。譬如,有些課程是為討論而設計的,有些則為作演講教學而制定。課程的不同組織,所應用的傳達方式自然有所區別。

(3) 學生的年齡。
 
學生的年齡往往是決定使用某種教學方法的重要因素。譬如,對成年人用討論、座談或演講法,可以收到很好的果效;但對幼小兒童而言,使用圖片或故事的教學方法則更恰當。

(4) 課程的特別目標。
 
教師不僅要關心基督教教育的一般目標,還要 關心所 教授的每一課程和每一進度,所期望學生於學習之後應有的改變。

(5) 環境和設備。
 
環境和設備對於教學方法的選擇亦有影響。例如,影音教材就得有合宜的軟、硬體設備,並在不干擾其它班級上課的情況下使用。

     現有的教學方法種類繁多,諸如︰演講、討論、問題、戲劇、手工、故事、辯論、座談、圖片、黑板畫、角色扮演、視聽教學、腦力激盪等方法。
 
教學方法是傳遞課程和教材必要應用的媒介。在眾多教學方法中,選擇合適學生了解和接受的,即能在師生之間達成習幾個美好的果效,譬如︰雙方形成良好的溝通;達成教學的目標;滿足學習老的學習動機和目標;並達到教師與學習者一同長進的目的。


 

教學方法 (7) – 戶外教學法

   「戶外教學法」是指在課堂外的學習活動,主要分為設計教學、實地觀摩及實習經驗。

1. 設計教學
(a) 定義
鮑新(N. L. Bossing)為「設計」下定義說﹕「設計是一種問題性質的、有意義的、實際活動的單元,它是在自然的狀態中利用實際的物質材料,由學生自己計劃、自己實行,以求完成的單元工作。」
總括來說,基督教教育與實際生活是具有密切的關係。教育的目的是改變生命和生活經驗。設計教學法是讓學生在課堂外,自行計劃一種問題的情境,自己收集資料,解決抽象問題的一種極有目的、有計劃、有實際活動的學習經驗,學生主要是從「做」中學習。
(b) 設計教學法的種類
1)      資料設計:是根據各參考書所作的研究報告,主要是在完成尋找資訊,收集資料後所作的報告。
2)      態度設計:此項設計報告的重點主要是與人格態度有關,是透過訪問去瞭解被訪者的態度和生活榜樣。
3)      習慣設計:主要是安排一些活動,令學生操練自己養成基督徒當有的生活實習和靈命操練。
4)      服事設計:主要是安排就地事奉的實習機會,比如﹕探訪、個人佈道、小組實習等。
© 使用設計教學的原則 
1)      學生必須要有學習的慾望,因為他們必須作課外的準備。學校的教育有分數或文憑的推動力,主日學或查經班就沒有這種推動力。他們必須有追求上進的心。
2)      設計的報告可以是小組的或個人的研究報告。
3)      若要學生在課外作設計報告,必須有供應資料的來源。
4)      需要加以審核,以確定這設計作業是否幫助學生達到所期望於他的學習目的。
(d) 使用設計教學法的過程
1)      決定目的:設計教學法應以目的為出發點。為要引起學生對於活動有強烈的動機和明確的目標,教師先要詳細籌劃,如有必要須佈置場所和預備資料,然後師生一起探討問題並決定目標。
2)      擬訂計劃:擬訂計劃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思考活動。目的確定後,教師便可知道學生計劃進行的方法。如果是個別的設計,由學生獨立計劃﹔如果是分組的設計,則由同組的人共同計劃。在計劃時,應考慮使用的材料、工具、方法、時間等要素,教師須不斷給予提醒改正,以免半途而廢。
3)      實施工作:計劃擬定後,即按照計劃有系統地進行工作或活動。在過程中,教師要隨時指導並鼓勵,使能完成工作。
4)      評鑑結果:工作結束時,教師應指導學生對自己的工作成果或學習態度,作自我評鑑。其評鑑的範圍須包括﹕目的是否實現?計劃有否修改?工作態度表現如何?從設計活動中獲得多少心得或經驗?

2. 實地觀摩
(a) 定義
指教師帶著班上同學一起實地觀摩、調查,有次序、有方向、有目的地實地經驗,取得直接來源的經驗。透過親眼看見、親耳聽見、親手觸摸,來觀摩一些場所,如﹕其他教會的主日學、查經班、宣教工場、慈善團體、孤兒院、養老院、、神學院、幼兒院等。
(b) 實地觀摩的事前準備
1)      事前安排聯絡要參觀的目的地之負責人。
2)      向學生闡明參觀的目的。
3)      若屬可能,取得參觀場所的所有資料。
4)      若有必要,準備交通,安排負責人。
5)      向學生說明清楚,他們在觀摩時當留意的事項,以及當查究的要點。
© 其他注意事項:在觀摩時,教師要做一些事情
1)       介紹場所的領袖給學生認識。
2)       安排當時觀摩的程序,跟隨負責人的指示。
3)       指示學生要留心聽領導者的解釋。
4)       提醒學生要有禮貌,不可隨意亂動東西。
5)       如果需要更詳細的說明,鼓勵學生向負責人發問。
(d) 跟進
1)      要求學生報導他們所見所聞。
2)      要求學生發表意見,分析所見所聞。
3)      學生可以提出建設性的建議或感想。
4)      審核並評估學習經歷。

3. 實地實習
(a) 定義
實地實習,就是將所學的在真實情境中實習出來。耶穌訓練門徒也採用此法,差遣門徒兩個兩個地出去傳福音,讓他們在實習中學習真實的經歷。
(b) 使用的步驟
1)      在差派學生實習之前,須再次重新複習要做的事項。
2)      起初實習時,最好有一個有經驗的人在旁監督,或者兩個兩個地進行實習,以便彼此提醒、彼此幫助。
3)      第一次實習之後彙報,並與班上其他的成員分享。
4)      自我評估,互相評估,彼此代禱,不斷地改進該做的事。


教學方法 (6) – 現實生活模擬教學法

1. 定義
即把學生放在一項與現實生活非常接近的學習情境設計中操作,是一種角色扮演、問題解決法、教學設計的綜合運用,希望學生在經歷這種方式後,能以瞭解現實生活中的主要因果關係,以及如何選擇合乎真理準則的態度和行為。

2. 使用的基本步驟
(a)    事先準備好所需的道具、設備或材料。
(b)    教師應解說模擬教學的理由及如何進行的程序。
©    指派角色,可由教師根據學生潛在的能力指派適合的角色,也可根據學生的志願來決定。
(d)    在學生瞭解所要模擬的內容與角色後即開始學習,最好能依照原定的草稿及角色來指派。
(e)    模擬後進行討論,使學生能在學習活動後對問題加以推論及綜合思考,獲得高層次的學習結果。

教學方法 (5) –戲劇教學法

1. 仿圖活畫
(a) 定義
這方法較適合兒童,兒童可模仿圖中的聖經人物的姿態,一邊表達這些人物在那個情景下的感受。如此共同呈現一幅活的圖畫,然後再追隨其他的活動。
(b) 如何使用仿圖活畫的活動
1)      由教師選擇一幅圖畫,要用於對主題的討論。可以是聖經圖畫或是現實生活的圖畫,圖畫的景象必須是表現畫中人物的一些動作。
2)      由教師指定或讓兒童自選要模仿的人物,須適合所要達到的教學目的。
3)      看圖帶領他們討論所見的景象,教師以問題來刺激他們回答問題。比如:圖畫上所描繪的到底發生什麼事?畫中的人物是誰?他們幹什麼?他們應該可以怎樣解決問題?
4)      決定扮演各個角色的人選,然後指示他們模仿畫上的姿態。
5)      扮演各個角色的小組成員在模仿動作時,觀眾們可以參與其他活動。比如背誦聖經章節,唱一首有關的詩歌,或討論一些應用性的問題等。
© 仿圖活畫法的價值
可以幫助學生複習剛學過的聖經故事,討論真理在今日生活中的應用,可以提供正確的選擇和基於聖經真理的決定,也可增加新鮮感和參與感、提高學習氣氛。
 
2. 獨白
(a) 定義
獨白是一種戲劇呈獻法,由一個人穿著特別的服裝並用簡單的道具來自述。其自述的內容可能是某一個人物的傳記,也可能是表達某一個人物的感受,或是表達某一個經驗。
(b) 如何使用獨白
對兒童講故事,教師可以用獨白變換講故事的方式。由教師扮演故事中的一個主角,然後敘述該人物的生平經歷。對少年青年或成年,則可以讓他們參與扮演某一個人物來獨白。學生自行準備有關該人物的資料,然後簡單地敘述該人的經驗。如能預備一些簡單的服裝和道具更好。可用聖經人物作獨白的主角,或教會歷史人物,或現在社會中一個想像的人物作獨白的主角。
© 獨白的長處和短處
長處是較講故事更戲劇化,吸引人。對參與獨白的人能感同身受。設身處地的自述,可造成非常深刻的印象。
短處是較少其他人的參與,獨白的人需要作充分的準備,並最好有演戲的恩賜,才較能吸引聽眾。
 
3. 訪談
(a)    定義
由一個學生詢問另一個學生、教師或某個專業人士的個人的資料,或他所熟悉要被詢問的問題。在訪談的過程中接受訪問的人很直接、很自發、很自然地回答所詢問的問題。
(b) 如何使用訪談
接受訪談的人可能是教師本身、學生或應邀的一個專業人士。接受訪談的人必須熟悉要被詢問的問題。在聖經教學過程中,接受訪談的人可能扮演聖經人物,或扮演假想的人物。在訪談中,要注意保持輕鬆、舒適、溫和的氣氛,避免用考問的方式。在訪談的過程中,雙方都要靈活應付場面。
 
4. 演劇
(a)    定義   
將正文內容以演劇的方式呈獻給大家。用口述、動作表情照著故事的情節演出來。整個劇情有一定的過程與結論,雖然演劇者可以用自己的話來發揮,但不可以隨意改變故事的內容。
(b) 演劇法的使用
第一種演劇法是事先讓參與者在課前做準備,將故事資料給演戲的人,在課外排練,然後在上課時,穿簡單的服裝和用簡單的道具正式演出來。
   第二種方法是全體學生共同作準備,然後直接演出來。準備演劇的步驟如下﹕
1)      簡述故事內容,問一些問題﹔有些甚麼人物?發生什麼事?他們說些甚麼?他們的感受如何?試排列故事中發生的事件。
2)      列出故事中的人物,瞭解各人的個性是怎樣的?
3)      決定哪些人扮演這些人物的角色?
4)      討論如何處理臨時的布景?
5)      根據學生的年齡和程度,決定是否需要給演戲者一些對話內容的幫助。
6)      可以準備想像中的服裝和道具等。
7)      最後由教師提出問題讓大家一起討論,表達個人的感受,真理在現實的生活中是否可以應用等。
 
5. 啞劇
(a) 定義
啞劇不用口述表達,是單用姿態和動作來表達的戲劇。啞劇適用在於戲劇化的聖經故事中,但也可用在假想動作的活動中。兒童、青少年、甚至成年人都喜歡這種啞劇表演。
(b) 啞劇的種類
  1) 以啞劇演聖經故事
不是所有的聖經故事都可用啞劇演出來,通常較適合於戲劇性、多動作的聖經故事。如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浪子回頭的故事等。
  2) 以假想的動作演某一情景
這裡所描寫不是正式的演戲,只是以一個假想的動作來描寫所指定給學生的真理題目。比如,以啞劇演出耶穌的其中一個門徒觀察耶穌如何以五餅二魚來餵飽五千人﹔假想一個以色列人如何看到神將紅海的水分開,讓以色列人走乾地﹔假想一個人愛鄰舍的動作等。
  3) 以動作演聖經章節的內容
將所背誦的金句,以假的想的動作表演出來,也即可憑對其實際應用的想像以動作演出來。可以選幾個學生嘗試用不同的表達法表演出來。比如﹕將孝敬父母的金句,用假想的動作表演出來﹔將耶穌的大使命,用啞劇表演出來。
  4) 以動作演詩歌內容
        將一首與主題有關的詩歌用動作表演出來,讓學生輪流嘗試。
© 如何使用啞劇?
1)      首先讓全體學生都熟悉要用啞劇表演的故事內容、主題真理、金句和詩歌。
2)      給每一個願意者都有機會表演啞劇。
3)      教師在必要時輕輕提供答案。或用暗示、用問題來鼓勵參與者。
4)      評估啞劇的表演,而且將它聯貫到所學習的目標。
 
6. 角色扮演
(a) 定義
角色扮演是不經練習也不用預演的戲劇表演,表演者試演出在某種情況下的行為及感覺,表演問題情境後,討論所表演的內容。這是讓學生能夠共同探討情感、態度、價值和解決問題的策略。它的功能在於幫助學生透徹分析複雜的事物。尤其是瞭解旁觀者的動機及感覺。
角色扮演作為一種教學模式,扎根於個人和社會兩方面。它嘗試幫助個人以真理的準則在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中發現個人的意義,和真理的應用。在社會群體,主內肢體們的協助下解決個人的問題。
(b) 演劇角色扮演的區別
1)      演劇是照一定的故事情節演出來,不可更改其內容次序﹔角色扮演只有事情發生的背景,由不同的人扮演將得到不同的結果。
2)      演劇的故事結局已固定,角色扮演的過程和結果,由不同的人扮演將有不同的結果。
3)      演劇不太激發學生討論,角色扮演因為是以問題為中心,可以激發討論。
© 角色扮演的長處
1)      學生可獲得即時的興趣,增加學習氣氛的新鮮感。
2)      對小組和大組學生均適用。
3)      藉著角色扮演可以鍛煉學生分析並解決問題。
4)      參與角色扮演,可以幫助學生嘗扮演別人的角色,嘗試感受別人所感受的。
5)      在色扮演中,學生可以學習解決人際關係的問題。
(d) 角色扮演的局限
1)      學生不能絕對嚴謹地扮演角色,會把它當作娛樂,使演劇變為鬧劇。因此教師要有足夠的技巧和小心選擇扮演者。
2)      除非學生有相當充分的準備,否則角色扮演可能變得膚淺,在思想上留下刻板的印象。角色扮演前必須讓學生瞭解角色的特徵及真實背景。鼓勵每個人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也應考慮學生的能力,越能有創意性越佳。
3)      角色扮演是一項很費時的活動,因此要有足夠的時間。
4)      多數人都不大願意扮演角色,結果在時間推來推去,沒有好的結果。
5)      不是每一個課程內容都適合使用角色扮演。
(e) 如何使用角色扮演
1)      教師需要準備劇本。角色扮演雖不需要預演,但準備簡單、說明清楚的劇本是必要的。
2)      盡可能從自願者中選擇演員﹔教師應花一些時間與扮演討論所擔任的角色,同時也要向其他同學指出要注意的事項,才不會產生一種看熱鬧的心理。
3)      假如某一個扮演者扮演得很不好,可婉轉地以預備代替者取代之。
4)      引導扮演角色過後的討論。這是整個活動中最重要且最有價值的部分。有時候扮演進行到某一階段引起過分的爭吵,此時可以暫停扮演,進行討論。最後的討論,最好要在一種開放式的氣氛中進行。


教學方法 (4) – 小組討論法

1. 二人討論法
(a) 定義
是指二人一組的非正式的討論方法,主要是藉著彼此的交流和討論來商討所指定給大家討論的題目,然後自由地彙報給大組。所謂自由彙報是指可由任何成員,將所討論的內容彙報給大家聽。
(b) 何時使用二人討論法
    不是每一種學習情形或內容都適合使用二人討論法,但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
1)      當學生人數眾多,又很想使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參與討論時;
2)      當學生中有一些人比較被動,又較慢發言時;
3)      當教師的教學時間非常有限,又必須包羅好多內容,其他的討論法花時太多,二人討論法非常省時,又方便使用。
4)      如果想在課室裡製造和藹可親的友善氣氛,二人討論法可以達成這個目的。
5)      當大家對所要討論的問題有一般見識時,可以使用二人討論法讓每個人都發表言論。
© 二人討論法的長處
1)      能夠鼓勵害羞又發言不多的成員,有機會參與討論。
2)      由於這法是非正式的討論,所以可以在課室裡製造友善氣氛。
3)      刺激大家參與討論,又能省很多時間。
4)      可以逐漸發揮各人的領袖才能。
5)      可以很容易同其他的方法一起使用。
(d) 二人討論法的局限
1)      由於這種討論法是屬於非正式的討論,不需要讓每個小組都匯報給大組,所以很可能討論主題會被忽略,有的人利用此機會閑談,談話的內容很難受到控制。
2)      這方法可能絲毫沒有收獲,大家隨便談論,不需要達到一定的收獲指標。
3)      其中的報導沒有很好的系統,討論容易分岔離題。
4)      若要二人討論法有很好的結果,必須要有很好的準備。
5)      二人討論法乃是引起全體學生的參與,所以很可能會太嘈雜,有的課室環境不太許可有此現象,因而可能會妨礙別人。

2. 嗡嗡討論法
(a) 定義
 嗡嗡小組原則上與二人討論法大同小異,它也是個非正式的討論,主要是由三、四人組成小組進行思想交流。由於人人都可能參與談論,聲音如蜜蜂嗡嗡叫一般,所以稱之為「嗡嗡小組討論法」。
(b) 嗡嗡小組討論法的特徵
    大致上在形式、方法、長處、短處方面都和二人小組討論法一樣。

3. 小組討論法
(a) 小組討論法的定義
小組討論法是一種教學法,每組一般有五個到七個人,有計劃、有次序,比較正式地討論所指定的問題。通常有一個領袖領導,也有一個成員作簡單的記錄。小組討論法一般常與其他的教學法配合應用。
(b) 小組討論法的長處
1)      在小組討論的過程中,各人都有機會分享自己的觀念。
2)      學生可以藉著彼此的交流擴大見解。
3)      大家以較民主的形式來發揮各人的見解。
4)      間接地鼓勵成員彼此和睦相處,學習接納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5)      幫助各人發揮領袖的才能,藉此發掘有才華的領袖。
© 小組討論法的局限
1)      如果班級比較大,人數眾多,很難使用小組討論,就是使用了它,也很難控制討論的結果。
2)      學生所知可能有限,勉強他們討論,結果只會接觸到表面的問題,根本不可能有深入探討。
3)      由於學生所知有限,小組討論時可能很容易離題,或者很難控制討論的內容。
4)      若要小組討論成功地進行,就必須要有一個有才幹的領袖來帶領小組討論,而對一些班級而言,可能不容易找到有才華的小組長,所以不容易有成功的討論。
5)      雖說是給大家都有機會參與,但事實上,還是由一些較有才華的人或健談者來控制所有的討論,這與講學沒什麼兩樣。
6)      多數的人喜歡較形式化的方法,也習慣於依賴教師講學,除非每個成員都積極、主動地參與討論,否則所得到的經常是空洞沒有深度的討論內容。

4. 短講座談會
(a)    定義
是教學法的專用名詞。在此乃指一系列的短講,由一小組的人呈獻給大家,或在領袖的領導下呈獻短講。短講的內容通常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個主題,有收集知識和意見的作用。較少讓人辯論和有深入討論的機會。
(b) 何時適合使用短講座談會
   不是每個聖經課程都適合使用短講座談會,下列情形適合使用此方法﹕
1)      當教師需要呈獻一個主題的不同角度時;
2)      當班級人數眾多,沒有太多的教學法可以變換使用時,有幾個人分別從不同的角度來呈獻短講,可以提高新鮮感。
3)      如果學生需要一些簡要的說明,而單由教師一人主講有點枯燥,可以嘗試使用此教學法。
4)      當合宜的人選便於接洽到,或者在學生中有對聖經知識具有相當基礎的人,他們都可以參與呈獻其中一個要點。
© 短講座談會的好處
1)      對小組或大組均適用。
2)      可以利用最短的時間呈獻很多的內容。
3)      不同的講員可以引起學生的新鮮感和興趣。
4)      可以事前先做好準備工作,請有關的人事先預備好。
(d) 短講座談會的局限
1)      缺乏學生的自發性和創作性。
2)      只由一個小組的人參與呈獻課程內容,缺乏學生之間更廣泛的彼此交流。
3)      只強調主題內容,不太能發揮智慧、深入思考問題。
4)      比較重形式,有點拘謹,不夠靈活。
5)      由於是幾個人負責講學,按理各人都應當有時間的限制,但事實上前面的講員經常沒有約束時間,結果最後的講員便匆匆短講,以致內容分配不均。
6)      由於幾個講員都要短講,結果只能限制他們於比較概括性的觀念,而且匆匆呈獻內容。
7)      在使用這個教學法時,教師好像比較空閒,其實他經常需要供應資料,細心計劃,事先作準備,許多時候準備工作比自己講學還難做。

5. 陪席研討會
(a) 陪席研討會的定義
由幾個人在領導者或評判者的領導下,一起討論一個問題的不同角度或不同層面。陪席研討會不是形式化的演講,如短講座談會一般,它是進行比較自由的討論,彷彿沒有聽眾一般。構成這種討論的成員是經由教師特別精選出來的,可以是學生當中的精明人選,也可以是外邊請來的專門人選。他們必須多方收集資料,作充分的準備。陪席研討會的主要目的在於藉著少數人的特別準備,協助教師傳遞重要的觀念,以引起反省的思考。
(b) 使用陪席研討會的好處
1)      由於在陪席研討會中,有一組的成員從不同立場討論問題,所以可以闡明並澄清問題。
2)      可以幫助學生探討不同看法的論點,因為陪席討論員是各持不同的看法進行討論。
3)      陪席研討會可以更全面地分析一個論點的長處和弱點。
4)      能增加參與者的氣氛和感受。
5)      可以啟發所有學生的參與和討論。
6)      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論點,因而學生就可從不同的角度取得綜合性的觀點。
7)      可以討論問題而不是只呈獻主題。
© 領導者或評判者的角色與工作
領導者在陪席研討會中,扮演領導陪席員討論的角色,陪席研討會的領導者須扮演多重的角色,包括和平的使者、探查者、闡明者、導航者、分散討論者、濃縮者和緩和者等。他該負責的工作範圍如下:
1)      必須在事前將討論的段落告訴學生。
2)      必須先將問題闡明清楚。
3)      有責任製造氣氛,所以他需要不斷地提出問題激發陪席進行討論。
4)      好的評判了解聽眾的心理反應,隨時可以代表聽眾提出問題。
5)      要能夠平衡健談的陪席員和少言的陪席員,鼓勵少言的多發言,控制健談者少發言。
6)      好的評判者要阻止應用難懂的詞語,如有難懂的詞語,要提出問題,請陪席員解釋。
7)      好的評判員所持的觀點要客觀,避免以主觀的見解站在其中一邊。
8)      好的評判員須將普遍籠統的概念引到較特殊的要點上,不要停留在表面籠統的概念上,為此他必須要以問題來縮小討論的內容。
9)      如果在陪席研討會中採用聽眾參與的方法,評判者必須能夠分散聽眾的參與,不要讓少數幾個人包攬討論。
(d) 陪席研討會的不同形式
  1) 雙重的陪席研討會
這種陪席研討會是由兩組人所組成的,一組是由專家備有充足的資料參與討論,另一組是由聽眾的代表參與,從事向專門人員給予回應的討論。
  2) 分散的陪席研討會
將陪席員分散在聽眾中,他們坐在聽眾的每一個角落中,由評判員在前面帶領整個討論的進程。
   3) 戲劇化的陪席研討會
陪席員穿著特定的服裝,以戲劇化的形式帶領討論。各人以不同的角度配合他所代表的人物之服裝,來發表配合這個人物的見解。從不同人物的角度來探討賜題。舉例﹕由四個人穿著各不相同的服裝代表各宗教對救恩的觀點,第一個人穿著牧師袍代表基督教的觀點、第二個人穿簡單的袈裟代表佛教的觀點、第三個人穿著印度服裝代表印度教的觀點、第四個人穿著回教徒的服裝代表回教徒的觀點。
   4) 陪席研討論壇會
像一般的陪席研討會,只加入聽眾的回應和討論,較有全體性的參與,評判不僅要控制陪席員,也得控制聽眾的參與。

教學方法 (3) – 問題解決法

1.     問題解決法
(a) 這是系統討論法,是解決問題的過程,通常必須經過下列步驟﹕
1)      先提出討論性的問題,使學生覺察問題的存在。
2)      學生為問題下定義,界定問題的範圍。
3)      學生收集有助於解決問題的資料。
4)      學生將所收集的資料加以對照並調整。
5)      學生決定可能的解決法,經過不斷的考驗來解決問題。
6)      學生在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中,尋找最佳的解決法。
 (b) 使用問題解決法的步驟
   1) 先為問題下定義
讓學生先為所提出的問題下定義,將問題用問題的形式寫下,要檢查一下問題的寫法是否有含糊的意思。問題要合理就必具體,不要太籠統。問題的種類可分為論事實的資訊、論價值的問題、論規則的探討、論疑惑的問題。為問題下定義時,要決定問題的程度,界定問題的範圍。還要對準正確的問題中心來解決問題。教師可以提出若干問題問學生,以問題來界定問題的範圍。
   2) 收集與問題有關的資料
記錄所收集的任何有關資料,不斷地詢問還缺少什麼,收集各人的感受和觀點,考慮其中的限制,讓所收集的資料重新幫助你寫下問題。教師可以提供找尋線索的問題,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3) 將問題加以對照調整
將所收集到的資料加以組織,熟悉所收集的資料,不斷地問有何需求,細心調查,不斷地問「為什麼」,探討其與每件事實之間的關係。
   4) 決定可能的解決法
自由發揮思想,盡量思索有沒有其他較新的解決法,從問題的每一個角度進行考慮,用思想衝擊法不斷地尋找可能的解決法,容許任何的異議,讓每一項建議都經過嚴格的審核。
   5) 選擇最好的解決法
經過多方考慮之後,決定最好的解決法。雖然教師不應代替學生解決問題,但學生經常需要協助,教師可以幫助他們找尋線索,詢問關鍵性的問題。同樣也可幫助學生考驗他們所選擇的結論。教師或許需要評定學生是否已經真正解決問題了。
© 使用問題解決法的問題種類
    問題解決法主要是討論問題,問題的種類有不同的範圍,如下﹕
  1) 事實:
討論問題的目的是要尋求資訊,通常從所指定的資料中尋找答案,這種問題的伸縮性不大,主要是靠共同提供可能有的資訊。
  2) 價值
這是面對價值的問題而共同探討解決的方法,在探討的過程中學習尋求各人的價值觀。比如,當你面對孩子與事奉有衝突,事業與事奉有衝突時,當如何解決?當你只剩下幾個月的壽命時,你會立刻做些什麼?
  3) 規則
這是有關做人的道理與當守的規則,是論及可不可以的問題。比如﹕離婚絕對不可以嗎?如果一個主內姊妹一直被丈夫毒打怎麼辦?應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4) 懷疑
這是指對一些事情的懷疑,需要找出解決的辦法。比如﹕如何證明耶穌是復活的主?如何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d) 問題解決法的不同使用法
  1) 由教師帶全班參與問題解決法
由教師提出討論的問題,然後按一般解決問題的步驟,經由教師的提示、引領,找出解決的方法。
  2) 分成小組進行問題解決法
將學生分成小組,把教師所提出的問題帶到小組裡討論,照正常的程序找出問題的解決結構,然後向班上全體同學彙報。

2. 個案討論法
(a) 定義
個案討論法是提出一個簡短個案,包含問題情景的細節,然後讓學生分組討論,尋找可能行得通的解決法。
(b) 個案討論法的長處
這是最常用的方法,特別是在聖經的教學過程中,能建立真理和日常生活實用之間的橋樑。個案研究法因此能達到下列目的﹕
1)      從個案討論中建立理論和實踐的橋樑。
2)      不只是接觸屬靈的真理,也是接觸真實的經驗。
3)      面對日常生活中許多矛盾時,可以發揮解決問題的才幹。
4)      在個案討論中,可以吸住許多成員的眼光和不同的洞察力。
5)      藉著聽取不同的觀點,可以擴大經驗的領域。
6)      很少問題能有簡單的答案,因而需經過深思明辨,學習深入思考。
7)      學習以真理的原則集中在具體的問題上。
8)      訓練學生獨立思考和以合作精神共同思考。
© 個案討論法的不同形式
個案討論法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使用:
  1) 古典的個案法
這是最簡單、常用的個案討論法,教師呈現簡單的報導讓學生分組討論。報導包括社會考證、心理學的報導、歷史的證據、統計的證據、經濟的記錄、報章的記載等。
  2) 沒有結尾的故事
教師可按需要自行編寫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讓大家探討解決的方法。下文是個簡單的實例,閱讀下列小故事之後,讓學生討論故事中人物該如何解決問題。
「大哥大姐都沒機會念中學,本來我念完中學便打算做工,但妹妹情願不讀書去車衣服,大哥情願遲一年才結婚,為了要供我讀大學。這次考試成績不理想,我該怎麼辦呢?我知道他們都盼望我拿出好成績來,就算他們真的不是這樣想,難道我能叫他們白吃了這幾年的苦嗎?我今年的成績不好,怎麼對得起他們呢?」
  3) 討論熱門的話題
這是選擇最近大家都討論的熱門話題當作討論的資料,以求解決信徒在現實社會中所面臨的矛盾。比如﹕身為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向錢看」的人生觀?面對物質洪流的衝擊,基督徒應該如何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呢?
  4) 展示圖畫引出個案討論
教師配合教材,呈現一幅感人肺腑的圖畫,藉以激動學生的心理,引出個案的討論。圖畫經常可以扣人心弦,刺激觀者心理,激發他們討論。
  5) 視聽教材的呈現引出個案討論
教師呈現戲劇表演、木偶表演、幻燈節目或錄影帶節目,然後將學生分成小組激發他們討論。
(d) 個案討論法與其他教學法並用
個案討論法差不多可以同任何一種教學法一同使用,如:思想衝擊法,小組聆聽法、視聽呈現法、小組短講法、辯論法等。

3. 辯論法
(a)    定義
辯論法是一種教學法,由兩個或兩組的講員分別從贊成和反對的角度,或者以兩個不同的理論觀點來辯論一個論點。在辯論的過程當中,學生可以吸收不同意見的論點,理智地處理不同的見解,同時也學習作自我評斷。
參考: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在信徒的生命中信心比行為更為重要?基督徒絕對不可以與不信者交男女朋友?聖靈的工作一定會有超然的神蹟發生?
(b) 何時適合使辯論法
    不是每種教學內容都適合使用辯論法,下列情況可能較宜使用﹕
1)      如果所討論的問題需要深入考究,辯論法可以令學生積極地參與思考。
2)      如果有不同的觀點可供解釋同樣的一個問題,而且兩者都不是明顯不成立的觀點,藉對兩個觀點的辯論就可更深入瞭解彼此的長短。
3)      如果雙方都可以聽對方的不同見解,而不是所有的學生都堅持單方面的見解,在此情形之下,辯論可以達到雙方意見的交流。
4)      辯論法適用於小組或大組的學生﹔可在大組的成員中,選擇兩個小組的成員進行辯論。
© 使用辯論法的長處
1)       學生必須深入考究主題內容,才可能進行辯論。可以聆聽兩個相對的意見,讓學生增廣視野,更加全面地瞭解所提供的真理。
2)       能增加學生學習興趣,容易找著學生的注意力。
3)       大組也可使用。                                     
(d) 使用辯論法的局限
1)      在辯論時,經常會趨向非常強烈的好勝心,情緒激動,可能會傷及大家的感情。
2)      辯論法主要是用於小組,只有進行辯論的人才有機會參與,因而限制了其他成員的參與。
3)      參與辯論者需要作一定的準備,如果只不是,只有表面的辯論,探討便不夠深入,不太令人滿意。
4)      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料供辯論者作準備,辯論的內容便會不太有分量,可能只會團團轉於一個小點上,效果不太理想。
(e) 辯論法的不同形式
1)      由兩個小組的成員進行辯論,用相反的觀點只與一個成員進行辯論,其他的學生只積極參與思考,默默地給予評審。
2)      由兩個小組成員辯論,之後大家分成小組討論,對剛結束的辯論給予補充、批評、審核,評斷,並選擇自己的見解。
3)      由兩個組的人辯論,但會眾也分成兩組,都可以參與辯論,給予支持或反擊,積極地參與辯論。

教學方法 (2) –雙向傳授法

    雙向傳授法是指積極的讓學生參與在教學之過程。
1.      問答法
(a) 定義
    問答法是由教師向學生發問,學生從而以回答的方式參與在教學的過程中。這不單是理智思想的參與,也是口述的參與。此法主要以教師為中心,由教師有計劃地提出各種問題,令學生作答。問答去常與討論法相混淆,兩者的差異如下﹕
    兩法所發出之問題的性質稍有不同,問答法所問的問題常與事實記錄有關,如詢問「六何」何地?為何?如何?等。討論法所發的問題則傾向思考及討論的問題,也即不是三言兩語可以立刻有答題的問題,而是刺激大家討論,不光是回答問題的。問答法經常是複習性質或是闡明的性質,當然問答法的問題也可能是啟發生的問題。
(b) 問答法的優點
    對教師而言,可以考查學生學習的結果,增進教師對學生的瞭解﹔可以考查學生巳有的知識,能力和興趣等。也可以了解學生對教材是否真正瞭解,以便修正補救,可以查考學生對功課是否熟悉,以定教學進度的快慢,可集中學生的注意力,減少教室內秩序和管理上的問題。
    對學生而言,主要是在於訓練學生的思考,若能有效地運用它,也可提學生學習的興趣,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可使學生對所學的教材作深度的思考,而獲得徹底的了解。可使學生有應用舊經驗和舊知識的機會,從而對所學的知識能牢記不忘,可幫助學生整理所學的教材,使之成為有系統的知識。
© 問題的種類
  1) 按內容分類的問題
   i. 尋求事實的問題
這類問題主要是引導學生從經文中或從所提供的資料中,熟悉其中的內容,通常用「六何」來發問﹕何人?何事?何時?何地?為何?如何?學生可從資料中尋求答案。例如﹕是誰作此事?是誰在掌握權柄?經文中提及哪些人物?誰行得好?誰行得不好?經文中提及發生何事?到底何事引起整個事件的發生?耶穌行神蹟後發生何事?神蹟在何時發生?耶穌在何時向他們顯明他自己?這個事件在何時變成惡化?耶穌的頭一個神蹟發生在何地?此地是怎樣的一個地方?耶穌生在哪裡?長在哪裡?耶穌為何要如此行?他為何沒有立刻動身?耶穌為何不立刻解決問題?此事是如何獲得解決?他是怎樣引起眾人的憤怒?耶穌怎樣醫治瞎眼的人?
   ii. 尋求解釋的問題
這類問題主要是引起學生進一步的探討,以瞭解事情的原因,與各項事件之間的關係,確定事情的意義和價值。它包括因果性的問題、分析性的問題、舉例性的問題、評價性的問題。它是屬於啟發性的問題,多數的情形不能直接從資料中找到答案,學生必須發揮想像力,伸展思想,將論點加以解釋。
例如﹕耶穌為甚麼要說這一句話?耶穌為甚麼要做這件事?耶穌為何似乎答非所問?這段經文的主要意義是甚麼?這句話包含甚麼意義?行這個神蹟有何價值?耶穌說的話與他說的話有何關係?請舉例說明如何孝敬父母等。
   iii. 生活應用的題
這類問題通常把真理帶到現實生活中,考慮與真理有關的個人生活問題。例如﹕我們有沒有照著主的命令而行?我們有甚麼需要改正的態度?如果你是他,你將如何處理這件事?你從這段經文中學習到甚麼功課?
  2) 按性質分類
    i. 關閉式的問題
關閉式的問題多半是沒有任何的伸縮性,它只容許寥寥幾種答案,學生不太有機會作批判思考。它可能是是非題,只能用「是」、「不是」來回答,然而是非式的問題不是絕對一無可取,有時可以演變成較擴散性的問題,它也可能是選擇性的問題,從有限的答案中選其一,沒有太複雜的選擇。這一類的問題雖然簡單,卻不能完全不用它,尤其是對一些比較害羞的學生,或沒有聖經背景的學生而言,是很好的初步嘗試。例如﹕一次得救是不是永遠得救?在耶穌的門徒中誰是第一個殉道者?在四福音中哪一卷論及耶穌是神?
   ii. 尋求思考的問題
這種問題需要深入思考,通常這類問題不滿足於現有的資料,而是要探求原因、價值、意義。透過問題啟發思想,發揮想像力,不斷發掘,要盡量從不同的角度去發現更多更完美的資料。就上述的分類法而言,乃屬於尋求解釋的問題。
   iii. 開放式的問題
這種問題要求學生發揮想像力,一般來說沒有固定的答案,在乎學生如何親歷其境,照個人所領受的作答,伸縮性較大。上述應用性的問題,接近這類型的問題。
例如﹕如果是你,你會如何決定?如果你在場你會有何反應?你認為他為甚麼要如此行?照你的觀點,他應當如何行?
   iv. 修辭的問題
修辭性問題通常在問題中已經套有答案,有時不過是以具有挑戰性的性質來刺激學生的思想,其實沒有一定的答案可以回答,因為在問題的修辭中巳有答案了。例如﹕一個愛主的人豈可欺壓別人呢?你們這些熟悉聖經的人豈可不明白這個真理呢?
   v. 澄清式的問題
這是屬於闡明性的問題。為了使學生對所討論的問題有更清楚的瞭解,組長以問題引導並糾正學生的觀念。經過發問,原先模糊的就變得清楚了。
例如﹕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主耶穌的死不是對人人都發生效力?請說明你說這句話的原因?你這是甚麼意思呢?
   vi. 比較性的問題
這種問題是要求學生特意將兩個人物,兩件事情,兩個觀念加以比較。
例如﹕大衛和掃羅同樣都失敗,但結果為什麼不同?耶穌向尼哥底母談道,與向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有何異同?新約和舊約有何不同?受洗與割禮有何異同?
   vii. 反問性的問題
不是所有學生的問題都需要回答,有時學生發問只是為了刁難,其實他們胸有成竹,自己有答案,只想考答老師是否明白這個問題,在這種情形之下教師可以反問學生。也可能學生所問的是有意義的問題,教師一時不知如何回答,這時可以反答學生,讓自己有時間組織思想準備如何回答。
例如:你可以先說出你的的看法嗎?對某人所提的問題,大家的看法如何?
(d) 好問題的特徵
1)       問題若具有思考性就能激發學生思考,即使是是非題也最好讓學生深思後再回答,不用想就可回答的問題不是好問題。
2)       好的問題語句簡單。問句不要太長,內容不要過於複雜,措辭要清楚明白,才不致使學生誤解。
3)       好問題的範圍明確。比如問﹕「耶穌在其中長大的環境是怎樣的?」這問題範圍有點含糊,如果改問﹕「耶穌在哪裡長大?」「那地方有多大?人口有多少?多數的居民以何業謀生?」,這些問題就問得比較明確。
4)       好問題切合學生的程度,按他年齡的程度,或者按他的聖經知識程度來發問。
5)       好問題層次井然,尤其是複習性問題,或總結性問題,最好是有系統、有層次。後一個問題與前一個問題的內容相連,一步比一步更深入。
6)       好問題具有價值,提出該問題有其重要的意義,與正文有關,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
7)       好問題是事先準備的,不是馬虎應付,教師要先準備問題的答案,如果教師不能回答,就不要問。
(e) 發問的技巧
    教師不單是要能提出很好的問題,也應當僅得如何發問。教師若因不會發問而不能發揮發問的功能是很可惜的。下文提出一些發問的技巧。除了向學生發問之外,教師也應鼓勵學生發問,養成學生探究和深思明辨的態度。
1)       先發問後指名:
先將問題說出,然後指名回答,學生才不致驚惶失措,否則若在提問題以前,先指出學生名字,學生必戰戰兢兢,心情緊張。另一方面,先發問才提名,使沒被指名的學生不會覺得此問題與他無關,以致不參與思考了。先發問會讓全體學生都在心中試擬一個答案,待別人回答時就可和自己的答案相比較,且加以批評。
2)       任意且普遍地指名:
指名不可按一定的順序,比如照座位的排列,或照名冊上的次序,以免不在順序內的學生不注意聽取問題和其他同學的回答。指名應當也是普遍指名,教師指名時不可只限於少數特優特劣的學生或其他具有特殊情況的學生,任意指名且要普遍地指名,盡量給每一個學生有機會參與回答問題。
3)       自由作答:
如果大半的學生都積極地參與在教學中,就可以讓學生自由作答,但這個方法傾向只由聰明的學生一直不斷地回答問題,比較差的學生就習慣等候別人作答,自己絲毫不為問題求出路,根本不嘗試回答問題。因此,若以此法用於指名回答,在得不到答案時,再讓其他學生回答,效果會更好。
4)       留有充分思考時間:
問題提出後,要留有充分時間讓學生思考一番。須視問題之難易給予學生適量的思考時間,不要勉強學生匆匆回答,或急於自己說出答案。
5)       不複述問題:
不要過多重複問題,要節省時間,並訓練學生上課專心,免得養成學生不注意教師的習慣。倘若學生不明白問題的意思,可用更明白的字句把問題重說一遍。
6)       不暗示答案或過分協助:
有的教師為顧及學生不能回答時之難堪,常於提出問題後向學生暗示答案,結果形成學生依賴的習慣。也有的教師在問句中包含暗示性之答案,結果問了也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在學生未完全說出答案時,教師不可操之過急而太快暗示補充,或給予協助。
7)       向不注意者發問:
為刺激學生專心聽課,教師可常向精神不甚集中者發問。
8)       注意傾聽表示興趣:
學生回答時,教師要注意傾聽並表示興趣,以和悅的態度接納學生鼓勵學生回答。
9)       答錯問題:
學生若有答錯的話,教師不要隨便斥責,更不要譏諷嘲笑他,應讓比較成熟的學生婉轉地予以糾正或補充。教師要盡量找出其長處加以鼓勵及讚賞之後,才給予糾正及補充。

2. 小組聆聽法
(a) 定義
    教師呈獻一篇報告、說明或小故事,把聽眾分成兩組或幾組,要求每組成員聆聽一定的重點,然後由每組向教師與班上其他的同學回報。
(b) 何時使用小組聆聽法
   不是所有的課程內容都適用,在下列教學背景下,可考慮使用﹕
1)      在教學過程中,如果教師要呈理一篇報告或說明時,小組聆聽法可讓學生注意所報告之記載的最好方法。
2)      當教師發覺所要呈獻的記載並不吸引人,可能一些要點會被學生所忽略時;
3)      內容的重點需要被強調時﹔
4)      如果學習的人數眾多,分成大組來聆聽某一部分的重點;
5)      如果學習的人數不太多,教師盼望學生投入小組討論,這個方法可以引發成員討論。
© 小組聆聽法的長處
1)      可用於大組或小組的學習。
2)      可以使學生從整體的內容中獲取重要的要點。
3)      給予學生一定的目標去聽他們應注意的部分。
4)      能增加學生的注意力,並引導他們參與回應。
5)      能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製造學習的氣氛。
6)      使所有的學生都必須參與注意聆聽所指定給他注意聽的部分。
7)      鼓勵學生就所聽的內容接著參加討論。
8)      回報給大組的經過可以給學生有機會複習所學習的內容。
(d) 小組聆聽法的局限
1)      會使學生只聽他該聽的部分而忽略其他部分。
2)      令學生所聽的大大少於整體的內容。
3)      由於是以聽為最主要的重點,不免限制了思想的交流。
4)      學生只是重述所聆聽的內容,沒有太多機會伸張他們的思考力和想像力。

3. 思想衝擊法
(a) 定義
    這是一種問題解決法的教學方法,成員提出一些問題,刺激學生提出一切可能有的解決法,不加以評論。此方法可以緊接著其他的方法來使用。
    例如﹕甚麼是攔阻一般人得救的障礙?怎樣的行為是你最難饒恕的行為?一個屬靈人有怎樣的生活特徵?
(b) 思想衝擊法的長處﹕
1)      能激動各人的創作力,使每一個人都被激動而提供意見。
2)      鼓勵學生貢獻意見,鼓勵建立新的觀念。
3)      鼓勵全體成員參與,由於教師沒有作太多的評述,任何一個學生都可放心參與意見。
4)      能引起一連串的思想,從人家的建議中,使學生增廣視野,伸展自己的思想。
5)      一般都不會花太多時間,聖經教師可以在應用真理的部分,很快引起大家的討論.激發大家思考。
6)      不論在大或小的班級裡均適用。
7)      一般都不需要有高度的領導能力,任何沒有經驗的教師都可以使用它,只要設計好問題,不用任何工具或作太多準備。
© 思想衝擊法的局限
1)      由於是讓所有的成員都有機會提供資料,而且不加評述,所以容易離題。
2)      非常在乎成員的背景,有時他們的思想較為緩慢,就難獲取好的效果。
3)      沒有加以評論,果效經常不太滿意。
4)      這個方法的特徵是不給予任何評論,主要是讓大家有思想上的參與,但事實上大家在提供資料時,自然會傾向給予評論。

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 (1) –單面傳授法教學方法 (2) –雙向傳授法  ,

       教學方法 (3) – 問題解決法 , 教學方法 (4) – 小組討論法  ,

       教學方法 (5) –戲劇教學法   , 教學方法 (6) – 現實生活模擬教學法 ,

       教學方法 (7) – 戶外教學法  ,  成人教學法 ,

       備課應注意之事項 , 備課的藝術  ,

教學方法 (1) –單面傳授法

    單面傳授法是指教師以單向傳授的方式,將教課內容傳遞給學生,大部分的時間,學生是被動地聆聽,沒有參與回應的機會。

1.      講學法
(a) 定義:
講學法是在課堂上以講述為主,配合表情動作,將課程內容有組織、有系統地把一個主題要點用演講的方式傳授給學生。講學主要以教師為中心,學生被動地聽講。整個氣氛是注重教師演講,注重觀念與知識的傳授。講學法是古今中外教學時常用的方法。
(b) 使用講學法的條件
由於學生在講學法中扮演比較被動的角色,所以最好學生已經具備很強的學習動機。當學生對所學習的內容存有渴慕知道的心,就有了內在的動機。教師也要有高度的表達能力,對學生非常有吸引力,如此便具備了吸引學生的外在動機。具備了這些因素,就可很有效的使用講學法了。
   講學法在教授的過程中經常被廣泛使用,因為講師可以用最短的時間來傳達很多的知識,其他的教學方法固然比講學法有更多學生參與,但必須花更多的時間來讓學生參與。因此,當時間受限制時,講學法是最好的教學方法。
   有時候,學生沒有參考資料,這種情形就只能靠教師以演講的方式傳遞資料。另外,當教師要傳遞比較屬於個人性的資料,而學生又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此時教師所要講的便是他獨有的個人見解,在這情況下,講學法是用來傳遞資料的最好方法。
© 預備講學的基本指南:
   1) 小心編寫講義 
好的講學必須認真編寫講義,要有清楚的主題中心、明確的目標,及達到目標的學習活動。教師若能清楚所要講的主題中心,能說出內容的目標,又能確定達致該目標的學習活動,就能使學生確實地抓住他所要傳遞的信息。反之,就不可能使學生清楚明白他所講的內容。
   2) 搜集足夠資料
好的講學必須事前有充分的準備,搜集足夠的資料,不可草草了事。僅比學生懂多一點,不足以為人師。教師若能充分熟悉其講學的教材,講解時必然能深入淺出、融會貫通、具有權威,也就因此更有機會呈現成功的講學。
   3) 系統層次分明
好的講學是將所準備的許多資料組合,並歸納成合理的段落程序,層次井然,有條有理,使學生獲得系統的概念,便容易記得、容易明白。
   4) 熟練教學內容
好的講學必須在準備的過程中,多作練習的嘗試。熟能生巧,多練習就多有把握,表達時便可通暢、熟練。只要教師認真準備講學,再加上掌握應有的講學技巧,必能獲得預期的美滿效果。
   5) 了解教學情況
教師如能對學生的身心狀況,學習的經驗、程度、態度,以及教室的環境設備等教學情況,作充分的了解,可有助教學。例如學生缺乏某種經驗,教師卻講述這方面的例證,教師的原意本想加強效果,卻往往弄巧反拙。又如教師沒有圖表架,教室又沒有掛圖的地方,以致繪製的大綱圖表無從張掛,這會使教師狼狽。所以,教師必須事先對情景作充分的了解。
(d) 成功講學的基本原則
   1) 簡單易懂的語句
語詞要合適,切合學生的程度和經驗,能為學生所了解與接受。好的講學是深入淺出,使用學生能明白的語言。一個能對理解能力有限的兒童清楚講出一篇道理的教師,就能對任何聽眾講清楚他的講學內容。所以,教師應避免空泛抽象的語句,多舉實例、比喻或事實,使教學更具體切實,易於學習。
   2) 注意聲音的變化
講學的表達正如音樂一般有高、低、快、慢之配合。要達到切實動聽的教學,必須留意下列要點﹕一,語音正確,發音正確是得天獨厚的優勢。二,音量適中,聲音宏亮,聽來舒服,但也不要過分尖叫,三,聲色優美,雖然音色優美來自天賦,但教師仍可克服鼻音、濁音、硬音和喉音,使音色悅耳。四,音調自然,要隨著教材的性質而抑揚頓挫,有高低緩急的變化。五,速度適中,快或慢要以學生背景及內容的難易來決定。講學時要全心投入,誠懇、認真、迫切的,將所要表達的內容講得清楚明白。
   3) 限制論題的分點
人類的記憶在一定的時間內只能記得一定數目的要點,一般不要超過十點,而分題最好要簡短,以便較易記。太長或太多的分題,只能使學生增加混亂,難於記憶。
   4) 注意各段轉接點
注意各段之間的轉接點,溫習前段引述後段,每一段落的結尾要有小結論,並連接下一段的小引言。轉接點處理得不好,會使學生覺得整篇演講是各自獨立的小段落,彼此毫無關係,更抓不到主題中心。正如一個建築物是層層的彼此接連,各房各節聯絡合式,使人清楚地看到整體的內容。
   5) 積極參與的原則
若要使講學獲得良好的反應,就得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至少學生可參與作筆記,筆記可以幫助集中注意力,經過筆記記錄,印象自然較為深刻。筆記也可以訓練學生聽取的能力、辨別的能力及歸納的能力。另一個方法是給予機會隨時發問。注意學生的神態反應,學生若有疑惑的表情時,立刻問學生有沒有問題。這樣不單使學生更集中注意力,也可檢查學生是否了解所講的內容和意義。
   6) 多種感官的經歷
為使學生更集中注意力和對講學內容有興趣、便於記憶,多種感官的經歷是必要的。要使他們不只是聽教師講學,也用眼睛看一些視覺教材,包括圖表、標本、模型、實物、透明教材、圖畫、錄音帶、幻燈、錄像帶、VCD等。
   7) 保持良好儀態
良好的姿勢、表情和動作,有助教學果效的增進。講學時的儀態需要注意下列要點﹕教師的目光要週遍,與學生保持接觸,藉此可瞭解學生理解的程度和聽講的興趣,要避免過多看講稿,以免分散學生的注意力。態度自然大方,面容和藹,勿膽怯忸怩。動作合宜,不要寸步不移、呆板站立,也不宜走動太多。手的動作可幫助加強講述的效果,但也不要過多使用,以致手舞足蹈。當心無謂的口頭語。也要避免習氣的小動作和其他不良習慣,比如搔頭皮、擦鼻子、粉筆、托下巴、不必要的揮手握拳等。

2. 講故事
(a) 定義
    講故事就是憑記憶或從書本的記錄中,以故事的方式加以生動化地敘述給一群聽眾聽。將一篇故事講得精彩必須要有表達的恩賜。事實上,這恩賜是潛伏在大部分人之中,是能加以發展的,只要努力操練、研討,並學習其秘訣,就可表達完美無疵了。
    要學習講故事的技巧,其最好的理由是因為伶俐口齒並非永遠可靠,沒有準備,遲早會走上失敗之途。最佳的講故事者,是那些人們喜歡的人。故事常被用在講學中,運用故事來闡明例證,使學生容易記憶。司布真曾經說﹕「例證就如窗子,讓陽光能照射進來。」講故事是活潑生動的,把人或物活生生地帶到聽眾跟前,是很好的一種教學方法,耶穌身為偉大的教師,也經常使用講故事的方法來傳遞信息。
(b) 講故事的人
1)      穿著要合宜﹕不要穿奇裝異服,要樸實、保守而高尚,適合場合。
2)      儀容要整潔﹕梳好頭髮,衣服整齊清潔,面容和藹可親,吸引人。
3)      姿勢要挺直﹕好姿勢就是控制好身體的意思。站立的姿勢要正確,脖子要挺直,稍微提起肩膀,小腿挺直,身體重量平均落在兩腳掌上,一腳稍微向前,支持整個身體的動作。
4)      手勢要自然﹕手勢要控制得宜,不要過度揮動,也不要老是重複一種手勢,要做到能從容不迫、合情合理。
5)      嗓音要悅耳﹕好的嗓音在於放鬆喉嚨、適當的呼吸和集中聲音。但講故事者若缺乏誠意,雖然有最好的發聲訓練,有最好的金嗓子,也只不過像嗚的鑼、響的鈸一般,如果你真是言之有物而出自內心,聽眾很快就不會注意你的嗓音了。所以對此不必考慮太多,但也不要掉以輕心。
© 傳達故事的心態
1)      要有推銷員的心態:
講故事的人不應有不在乎的態度,要有自信,盡力來吸引學生領受所傳遞的信息。
2)      傳達時要真誠:
真誠就是不做作,不假裝,因為它是真實的故事。雖然有的故事只是喻道的性質,但其目的是傳達一個真實的含義。要說你所相信的事,要相信你所傳遞故事中的真理,一點沒有假冒。以興奮的口吻講述,因為你很興奮,以悲傷的口吻講述,因為你也悲傷﹔以快樂的口吻講述,因為你自己也感到快樂。這就是傳遞故事時所需要的真誠。
3)       要全心全意:
講故事時要全心全意的擺上,全人的投入,隨著故事的情節表達喜怒哀愁的情緒,猶如身臨其境,這是較之講學更戲劇化的信息傳遞。
4)       講故事要熱誠:
熱誠是一種特性,它是如此強而有力。熱誠是一種態度,它會點燃別人的熱衷,回應要求,有所行動。
5)       講故事要活潑:
活潑並非像猴子般在樹枝上亂蹦亂跳。講故事者能夠站或坐在原處而活潑表達。可用眼神及面部的表情,用手勢及一切的器官表現。活潑是盡心全力、熱衷及投入在故事中的自然結果。
(d) 故事傳達的重要環節
1)      強調﹕
善於講故事的人知道強調的重要性。通常可以用強而有力的字或片語,強調的語氣自然會提高嗓音,也可以用降低嗓音來強調,有時比大喊更有戲劇性的效果。重複是另一個強調的方法,假如要強調一個中心要點,就把它散布在整個故事之中。
2)      變化:
 變化像香料一樣能成為奇妙的材料,放在所要傳達的故事中,使之更吸引人。 神給了我們嗓音的和弦盒子,能夠使溝通變得活潑有趣,藉以傳遞同情、贊成、鼓勵、喜樂等。在不同的效果中使用不同的音調﹔低沉用在同情或感人的故事中,中音調用在快樂中,在激動興奮時,就竭盡所能地呼出。嗓音的變化是促使故事成為死氣沉沉或成為生動活潑的關鍵。
3)      速度﹕
同樣的一個故事既可以講得沒有色彩、趣味、氣氛,甚至沒有高潮,也可以講得有氣氛、漸趨緊張,並出現明顯的高潮。其中的不同,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在於速度。以將要停滯下來的速度來描述動作減緩的內容﹔要達到高潮,則須先從講得慢開始,隨後逐漸增加速度﹔以減慢或增快速度來適應故事的節奏。
4)      停頓﹕
所謂停頓不是思維受阻的停頓,而是有目的的停頓。它是速度的主要部分,停頓增加實際感,它會使講故事者更加自然,更容易使人聽懂﹔停頓也可以製造氣氛,增加戲劇化的效果。
5)      敘述的方式﹕
最常用的方式是第三人稱的敘述法,這種方式的敘述,是講故事的人和聽眾一同討論一個第三人稱的事﹔第二種是第二人稱的敘述法,它加進了緊張的戲劇化效果,遠比第三人稱要親切得多﹔第三種是第一人稱敘述法,這是各種方式中最親切的一種,講故事的人活在故事當中,它適於描述情感,夾用對白就顯得更為流暢。
6)      不加插教訓﹕
故事本身巳具有說服力,如果再將故事講得逼真,能使聽眾深受感動,願意作出回應。加插教訓會使故事遜色,減低感動力和影響力。
(e) 講故事中的想像力
     想像力就是採取一種步驟,以看得到的事來虛構一些觀念,因為是想像其事,所以要描繪它。一旦超越了實在的事實,就進入想像的範疇了。當一個人看的、聽的、讀的、記的、經歷的越多,越能有更多的資料來供應想像力。
1)      想像力是將一個概念聯想另一個概念,比如,好牧人帶羊群到青草地上,好像躺在鬆軟的毯子上,安歇在其中一般。
2)      將一類事物的屬性帶到另一類上,比如,將獅子擬人化地加上魔鬼的屬性來描述,獅子大聲吼叫,彷彿對著神的僕人們說﹕「我不會讓你們得逞,我要吃掉你們,以消滅你們所作的一切工作。」
3)      想像力是填進可能的細節,比如,彼得驚慌地、害羞地、偷偷地走到使女們中間,他心裡很害怕,但又很難過,多麼盼望知道耶穌被抓去的下場到底如何?
      一旦將想像力放進優良的秩序中,就能使故事變得生動活潑了。不要過分受上文的原則所拘束,只要完全的投入故事中,將故事帶到生活中,就可自然地發揮想像力了。

3. 讀書報告
    由教師分配學生閱讀一本與教課內容有關的書籍,然後將書中的內容加以濃縮,用淺白的話加以解釋,再加插入一些個人的批判。讀書報告的程序如下﹕
(a)    閱讀該書籍,同時濃縮作筆記。
(b)    認清作者寫書的宗旨與主題中心。
©    將整體內容照書中的段落分段,且抓著各段落的內容要點。
(d)    仔細思考如何呈現,以使學生容易接受。
(e)    必要時,分派講義,將主要段落內容發給學生。

4. 見證分享
這是真人真事的見證。也許是教會歷史人物的見證、某一個肢體的見證或教師自己的經驗分享等。如果是教師的個人見證就更為逼真,講時可以投入地描述個人經驗之分享。有時,教師也可以給學生機會分享個人的生活經歷。這方法猶如上面所提的方法一般,是單向傳授的方法,不過較屬於現實生活體驗的分享,使聖經的教導顯得更為真實,更為具體、更為動人。

5. 呈現視聽方法
隨著現今科技的發達,視聽教具已經非常普遍地用在教學上。視聽教材的呈現通常是讓學生被動地聽或看所呈現的教材。這種教學法若能配合其他教學法一併使用,其效果必然更令人滿意。
(a)    錄音教學:
讓學生聆聽現成的錄音教材,這方法可增加學生新鮮的經歷,將課堂外的人帶進課室裡來教課。聆聽錄音帶後要再配合其他的方法,給學生有回應的機會。
(b) 幻燈教學:
幻燈教學通常配合錄音帶的解釋,或由教師邊放映幻燈,邊加以闡述,令視覺與聽覺相配合,可增加學生的興趣和學習的效果。放映幻燈之後,要配合其他教學法,如討論等來提高學習效率。
© 錄影或電影教學:
錄影機可在聖經教課時作為輔助教具,也能實現將真理配合現實生活的原則。若能有聖經故事的錄影帶,能加深學生對聖經內容的認識,則可較講述法更深入學生的記憶。電影教學的原理也一樣,只是設備更為複雜。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與神學基礎

A. 成人宗教教育的定義
成人宗教教育就是為成人而設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因而讓我們首先看看「基督教宗教教育」(以下簡稱為「宗教教育」)的定義。論到宗教教育的定義,可以說是五花八門,不同的教育家有不同的定義,以下筆者挑選幾個定義一同討論,然後嘗試從這些定義歸納出一些共通點,從中找出一些教育的特性來。以下是幾個宗教教育家所提供的宗教教育定義:

「基督教教育是教會藉以使人瞭解、接受並力行基督教信仰與生活之道的過程。」循道宗的羅倫司.李特勒(Lawrance C. Little)
「基督教教育是人被基督教福音所挑戰、甦醒、改變、並在教會中受培育的過程。」信義宗的葛伯特(W. Kent Gilbert)
「基督教教育可界說為教會一種主要的聖工,信徒團契可藉此尋求:1. 預備學生在歸正及整個成聖過程中接受福音的能力;2. 激勵並引領他們像耶穌一樣在基督的恩典和真理的知識上經驗個人的成長;3. 協助他們在教會內外提供建設性的服務。」衛斯理派的桑內爾(A. Elwood Sanner)

從以上的幾個定義,我們可以歸納出一些宗教教育的特性:
1. 教育的特性:宗教教育是一種教育,是一個教與學的過程。因而宗教教育也有教師和學生,教師要盡忠作教導,學生也要用功的學習。另外,宗教教育須要注重全人的發展,不獨注重知識的傳授,也注重信仰、靈性的培養,以及技能和行動的訓練。
2. 宗教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宗教的,宗教教育的目的,必須要配合教會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使人作主的門徒。此外,宗教教育的內容也必須是宗教的,就是必須以聖經作為主要的教材,讓聖經真理陶造和建立信徒屬靈的生命,使他們能在教會中事奉上帝,在社會中榮耀上帝。
3. 教會的特性:基督教宗教教育的主要推動者應該是教會,因為主耶穌給與教會的大使命中,包括了教導萬民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因此宗教教育是教會整個聖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教會必須要作忠心的僕人,承擔教育的職責,讓教會裡每一個信徒,無論是男、女、老、幼,都得著良好的基督教教育,在基督裡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在研究了上述的一些定義和分析其特性之後,我們可以概括的為宗教教育下一個定義:「宗教教育是在教會的指導下傳授基督教的知識和理想,培養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及發展基督徒之見證與服務之教學過程。」

在討論過宗教教育的定義後,讓我們談談何謂「成人」。不同的種族、文化及國家等對成年年齡的區分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十八歲是成年期的開始。成年人是最廣大、也是最歧異的年齡團體。有些學者把成年人階段分為四個時期,分別是:青年期,由二十五歲至三十五歲;中年期,由三十五歲至四十五歲;壯年期,由四十五歲至五十五歲;而老年期則是五十五歲以上。

另外有些學者卻喜歡以成年人的婚姻及家庭狀況作為指標,分為六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新婚或已婚尚未有子女時期,這階段的人開始人生另一個階段,過著二人世界的生活,分擔家庭事務及照顧上一代等,生活起了很大的轉變。第二階段是孩子在零至兩歲的成年人,成為父母後,他們的思想及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化,對家庭的態度和價值觀念都會以孩子為中心,這階段的成人除了要應付工作外,還要照顧家中一切大小事務,生活非常忙碌。第三階段是子女在三至六歲的成年人,除了工作及家庭外,他們正面對著子女的入學問題,如果他們是教會熱心事奉的信徒,在這時候,他們會覺得百上加斤,極需要教會的支持。第四階段是指子女在六至十二歲(小學階段)之間的成年人。第五個階段是子女在十二至十七歲(中學階段)之間的成人年。這兩個階段的成年人有很多的共通點,比如是子女學業問題、青少年的問題等,因而教會也要盡力的關心他們,在宗教教育上幫助他們。最後第六個階段是子女在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這時的成年人面對很多個人的問題,例如是退休的問題,更年期帶來身體機能的退化問題;子女結婚及離開他們等等問題,因而這階段的成年人,或稱為老年人,特別需要教會的關心及照顧。

這講義所涉及的對象包括了上述所講的青年、中年及老年信徒。我們把青年界定為約十八歲至四十歲,把中年界定為約四十歲至六十歲,而六十歲以上則是老年。因為成年人包括不同的發展階段,各階段都有其不同的需要,並且,每個成年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因遺傳、環境、天賦、年齡、性別及教育等因素而造成個別的差異,因而成人教育為教會帶來很大的挑戰。也因而需要眾教會同心努力,辦好成人的宗教教育,讓教會一代一代的茁壯成長。

總括而言,成人宗教教育,就是教育成年的信徒有系統的認識聖經真理,並因應信徒不同階段的需要,加上輔導,讓他們能靠著聖經真理勝過不同階段的挑戰和掙扎,真正經驗到上帝的話語實在是他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讓他們能把信仰落實在生活中,無論在教會裡,或社會中,都能榮神益人。這是教會一個難鉅的使命,卻也是一個無可推卸的責任。盼望華人教會不怕艱辛,竭盡所能,為主培育基督的精兵。

B. 成人宗教教育的神學基礎
        教會所施行的基督教宗教教育,必須有別於世上的教育。世上的教育,不外乎增進世上的知識學問,或追求學位以謀取更大的成功,建立更宏偉的事業。而教會的宗教教育卻要堅持以下的神學信念:

1. 以聖經為主體的成人教育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整個基督信仰最高的權威,因而也是基督教宗教教育最主要的根據。聖經是信徒的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根源與標準,為信徒提供正確的人生觀與原則。教會必須要以聖經為本,依循聖經的原則,教導信徒如何把上帝的話語應用在這時代中,幫助信徒建立一個聖經化的價值觀、人生觀、婚姻觀,在這世代中,活用聖經的真理。此外,教會可以以聖經主體,再配合時代的人文學科與知識成就,例如是心理學、輔導學、倫理學等,讓信徒在靈生、知識、品德及技能的學習上,都有均衡的成長。然而,教會切忌本末倒置,最終要高舉的,是聖經的真理與原則。聖經是一本古老的書,同時也是一本最新的書,因為上帝的話語,不受時間及空間等因素所影響,上帝能夠借著聖經向每一代的信徒說話,叫每一代的信徒,都能作當代的鹽與光。

2. 以基督為中心的成人教育
主耶穌就是真理,祂是上帝最高的啟示(約一14),所以人要離罪悔改,歸向基督,與主相交。因而,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是在生活中增加一些教會的活動而已,而是應該在生命的核心中產生深度的改變與整合,願意以主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中心,意義是:「把以往支配自己的價值觀、人生觀與道德觀等,完全降服在主的面前,重新建立以主為中心的信仰生體系。」因而,教會的教育是幫助信徒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模或去實踐信仰。好叫信徒能在生活中勝過一切的引誘試探,遵行上帝的旨意,活出「基督是主」的生命,能在生活中彰顯上帝的榮美。要活出這樣的生命,教會不單只要信徒明白真理,更要訓練信徒知行合一,應用和實踐聖經的教導,使信徒的靈命不斷的邁向成熟(西一28)。
信徒的靈命得以成熟,是有賴上帝的話在人的心中作工,叫人認識耶穌是主,願意離棄罪惡,與耶穌基督建立親密的關係。因而基督教教育的重點之一,就是關注信徒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並引導信徒在基督裡長大成人,使他們根基穩固,不至於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西一23)。總的而言,基督教教育就幫助人在基督裡建立屬靈的生命,終生以整個生命去榮耀上帝。

3. 以聖靈為導師的成人教育
在基督教教育中,有一位神聖的教師,就是聖靈。這位神聖的教師,能指教、提醒、引導、和啟示信徒(約十四26;十六13-15;林前二9-10)。當信徒信主後,這真理的教師,就住在信徒的心裡,鑑察信徒的心腸肺腑,使信徒能領悟上帝所啟示的真理。惟有聖靈才能使信徒正確及完全地明白真理,並使真理成為信徒個人的幫助,讓信徒能在生活中活出真理。
作為聖經的教導者,必須要明白及重視聖靈在信徒內心的工作及與教育過程的關係。聖經教師要明白,信徒內心與行為的改變,完全是靠賴聖靈的工作,而非人的教導。因而聖經教師只是聖靈的助手,教師要引導信徒明白聖靈才是真理的導師、最好的教師。信徒要靠賴聖靈的工作學習真理,在學習的過程中,讓聖靈更新變化,使自己的心思意念能明白上帝的旨意,行為討上帝的喜悅。所以,聖經教師既然是聖靈的器皿,就必須完全順服在聖靈的管理下,成聖潔的器皿,合乎主用。聖經教師要謹記,唯有順服聖靈,時刻靠著聖靈,才能達到有效的教學。

4. 以教會為根基的成人教育
教會是被上帝呼召出來的群體,為的是要在世界中宣揚福音、見證基督、領人歸主,並教導人成為主的門徒(太廿八19-20)。為了達成主的大使命,教會必須包涵崇拜、團契、教導、及宣教等功能。因而教導是教會不可忽視的一環。此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其中一個責任是以教育信徒來建立基督的身體,正如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說到基督把屬靈領袖賜給教會,再由這些領袖裝備信徒,使他們能發揮恩賜,承擔聖工,共同建立一個健全、成熟的教會。因而,基督教教育應該以教會為根基,在教會的根基上建立信徒,幫助信徒發揮恩賜,各按其職,好讓信徒能同心合意的建立一個完全及成熟的教會。
因此,基督教成人教育的內容應該是幫助信徒在教會中生活及成長,為此,教會的宗教教育要有正確的構思、恰當的組合與完美的計劃,才能教育信徒成為基督的門徒。所以教會教導的重點,應該是幫助每個信徒達成主對他自己及教會的期望,就是建立一個強壯的教會。此外,教會也要幫助信徒在教會的生活中彼此分享,互相教導,並把基督的救恩傳揚開去。總括而言,宗教教育,是教會責無旁貸的責任。

聖經、基督、聖靈及教會,好像四根柱子,成為成人宗教教育的根基,深盼華人教會把成人教育建立在這根基上,並以此為宗教教育的目標,把信徒完完全全的領到基督的面前,使他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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