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許多基督徒都曾經面對的掙扎。
因為害怕親人下地獄而傳福音,動機裡有一份真實的愛,但如果「害怕」成為唯一的驅動力,就可能讓我們陷入焦慮、強迫,甚至把傳福音變成一種沉重的責任。
從聖經來看,可以從幾個角度思考。
首先,愛親人的心是好的。保羅曾為同胞的救恩深深憂傷,甚至說:「我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馬書 9:2–3)
這顯示,關心家人的永恆歸宿,是合乎福音的心志。然而,救恩最終掌握在上帝手中,不在我們手中。耶穌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 6:44)
保羅也提醒:「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他生長。」(哥林多前書 3:6)
我們的責任是忠心作見證、活出福音、為家人禱告;是否信主,則是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
其次,傳福音的核心應該是分享基督,而不只是避免地獄。新約福音的中心是宣告:「上帝在基督裡愛世人,藉著耶穌使人與上帝和好,得著永生。」如果只剩下「不信就下地獄」,家人感受到的可能是恐懼,而不是基督的愛。
約翰一書4:18說:「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這節經文也提醒我們,我們自己傳福音時,不應被恐懼完全驅動,而是被上帝的愛推動。
最後,也要避免把家人的得救完全扛在自己肩上。如果我們認為:「如果我沒有成功帶領他信主,就是我的責任。」這會帶來極大的重擔。但聖經從未要求我們承擔只有上帝才能完成的工作。上帝呼召我們忠心,不是要求我們保證結果。
因此,可以將心態調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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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家人,所以願意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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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相信上帝愛他們,所以持續為他們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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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知道上帝掌權,所以不因暫時看不見結果而絕望。
可以這樣禱告:「主啊,祢比我更愛我的家人。求祢開啟他們的心,使他們認識祢。我願意把握機會分享福音,也求祢賜我智慧、耐心和溫柔,讓我的生命見證祢的恩典。若我心中充滿焦慮與害怕,求祢幫助我學會信靠祢,因為救恩屬乎耶和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從改革宗神學的角度來說,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平衡:我們認真傳福音,因為上帝命令教會如此行;我們卻不絕望或自責,因為人的得救終究是上帝恩典的工作,而不是人的能力所能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