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的定義
主耶穌說:「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5,11)彼得指出:「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這正是今日異端擾攘教會的寫照。
盼望今日信徒裝備自己,不被異端陷害:「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4:14)
字義
異端,希臘文HEIRESIS,原是指希臘社會中那離開正統哲學思想的學說。新約希臘文「異端」含有“不同的教派”(徒5:17;24:5;26:5,指法利賽的教派),或與正統教會教導有別的(林前1:10;彼後2:1,指那些假師傅的教導)。
後來在早期教會時,使用拉丁文Sequi(也就是英文Sect)來形容異端,是指在一個團體中有不同的理論或分歧的意見。今日西方教會使用英文Cult(邪派)來形容異端,是指不合正統教導的旁門邪道。
聖經形容異端為「離棄真道,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2)及「諸般怪異的教訓」(來13:9)。
神學把異端界定為「在神學上有了錯誤,離棄了已經廣被接受的信條,因而產生分裂的黨派。」以弗所書4:14特別指異端是一些「系統化的錯謬」(methodeian tes planes),也就是說異端在神學教義上與基督教的正統神學思想,包括神論、聖經論、基督論、救恩論、聖靈論、教會論、末世論等等正統教義相違背。基督教的正統神學思想是歷史的教會對聖經的認識及解釋而組成,是正統教會堅守的教導,也不會因人或事而妥協歪曲。凡是今天任何人或教會所給的教導與這些正統教導引起衝突皆會被判為異端。
極端(extremist)和異端的分別
極端不是異端。極端的定義是「打著基督信仰的旗號,但它太刻意高舉了人或者部份的真理,結果就扭曲了整個的真理。」雖然極端沒有異端錯得那麼多,但還是有錯。基督教會盼望這些極端可以快快改正,歸回正統教會的行列。不然,教會和信徒都不會與他們來往。
異端的特徵
歷代教會中出現許多異端,觀察和歸納他們的理論,不難發現有以下的特徵:
一. 自稱為唯一信仰正確和正統的教會。被人問起他們的教會時,含糊地說是基督教會。
二. 以領袖或創辦人的言論和對他的著迷作為教義和生活的最高指示。甚至把創辦人神性化。
三. 不接受正統基督教的主要教義和信經。一般不完全接納耶穌基督的神性或絕對權威。
四. 接受聖經以外的「新啟示」,不單是接受六十六卷的聖經。當這些新啟示與聖經的教導相衝突時,就以新啟示為準。
五. 聲稱以聖經為教義的根據,雖然喜歡引用聖經,卻是斷章取義,曲解經文,甚至竄改聖經。
六. 強調末世的來臨。也神秘或玄奧地解釋末世的事情。
何謂正統?
「正統」(orthodox)其希臘文是指「站直」(standing straight up)或「正確的方」(in a straight direction)。徒14:10:「兩腳站直」;來12:13「把道路修直」。舊約箴言4:26「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
歷代正統教會所承認的信經(creeds)共有三套,即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和亞他拿修信經。這些信經也是一個衡量異端的標準。當然,基督教會並不只這些信經,當每個時期教會面對異端的衝擊時,教會皆會召開大公會議(Church councils)來針對這些異端發佈不同的信經。
使徒信經
從五世紀開始,這信經就通行於西方教會之間,其核心內容可追溯至使徒時代。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宰。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祂由聖靈成孕,從童貞女馬利亞出生;在本丟彼拉多任內受難,釘於十字架,死了,埋葬,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祂將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我信聖靈、聖而公的教會、聖徒的相通、罪的赦免、身體的復活,永遠的生命。
尼西亞信經
這是第一個正式經過兩次大公會議批准,有三個型式:325年尼西亞大公會議原定,381年康士坦丁堡大公會議修定,589年第三次托勒多(Toledo)會議附加「與子」(filioque)一詞。以下是根據381年的修定信經。
我們信獨一的上帝,全能的父,天地與有形無形之萬物的創造主。我們信一位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光之光,真神之真神,被生而非受造,與父本體相同;萬物都藉祂而受造;祂為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藉聖靈從童貞女馬利亞道成肉身而為人;祂在本丟彼拉多任內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難,埋葬,照聖經所記載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將來必威榮凜凜的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祂的國度將永無窮盡。
我們信賜生命的主聖靈,從父而出,與父、子同受敬拜與尊榮;祂曾藉眾先知發言。我們信使徒所立獨一聖而公的教會。我們承認為赦罪所設唯一的洗禮。我們瞻望死人復活和來世的生命。阿們。
亞他拿修信經
這信經起源不詳,相信其內容本質是迦克敦(Chalcedon, 451年)的議決。
1. 任何人若要得救,當務之是篤信大公教會的真道。
2. 這道,若信守的不完全,不純正,則必永遠沉淪。
3. 此乃大公教會的真道:敬拜獨一而三位一體,三位一體而合一的上帝。
4. 不混亂位格,也不分割本體。
5. 父有一位格,子有一位格,聖靈有一位格。
6. 就神性而言,父、子、聖靈乃一,有同等榮耀,其威嚴同為永存。
7. 父如何,子就如何,聖靈也如何。
8. 父非受造,子非受造,聖靈也非受造。
9. 父不可測,子不可測,聖靈也不可測。
10. 父是永在,子是永在,聖靈也是永在。
11. 不是三永在,乃是一永在。
12. 不是三非受造,不是三不可測,乃是一非受造,一不可測。
13. 如同父是全能,子是全能,聖靈也是全能。
14. 不是三全能者,乃是一全能者。
15. 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也是上帝。
16. 不是三神,乃是一神。
17. 如同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也是主。
18. 不是三主,乃是一主。
19. 照基督教真道,我們不得不承認三位格者各自為神,各自為主。
20. 大公之教禁止我們說有三神或有三主。
21. 父非被造,也非被生。
22. 子獨由父,非被造卻為父所生。
23. 聖靈來自父與子,非被造,也非被生,乃由父與子而出。
24. 因此有一父,不是三父;有一子,不是三子,有一聖靈,不是三聖靈。
25. 這三位一體中,不分先後,不分大小。
26. 整個三位格同為永存,並為同等。
27. 故凡事當如上述,敬拜合一而三位一體,三位一體而合一的上帝。
28. 故要得救的人必須如此領悟三位一體。
29. 再者,若要永遠得救,必須篤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
30. 因真道是,我們既相信又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是神也是人。
31. 是神,乃因有父的本質,在創世之先由父而生;是人,因有母的本質,生於世界。
32. 完整的神,又是完整的人,具有理性的靈魂和血肉之體。
33. 就其神性而言,與父同等,就人性而言,次於父。
34. 祂雖既是神而又是人, 但非為二,卻為一基督。
35. 是一,非因神性變為肉體,乃因神取人性。
36. 合而為一,非因本質混合,卻因位格的統一。
37. 就如理性的靈與魂與肉體構成一人,神與人構成一基督。
38. 祂為拯救我們而受難,降到陰間,第三日從死人中復活。
39. 祂升天,坐在全能的父神右邊。
40. 祂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
41. 祂降臨時,萬人必以身體復活。
42. 為他們本身的作為作交代。
43. 行善的必進入永生,作惡的必進入永火。
44. 這是大公教會的真道,除非人篤信此道,就無法得救。
除了這三個基本的信經可以用來衡量異端,歷代教會也有許多信經和正統的教導(正統教會的教義或系統神學)可以用來測驗異端信仰。因此,可以這麼說,對付異端最好的辦法就是:
一. 認識正統的教導,也就是歷代教會的信經和正統教會的教義或系統神學。
二. 認識異端邪說,把他們錯繆之處指出來,並給於一一的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