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日 星期六

基督徒如何認識屬靈生命的幾個基本原則?

 1. 基督徒需要對基督教基本信仰有正確的認識。堅守信仰、清楚知道認罪悔改重生得救的真理,真心相信、永遠相信、堅定不移。

2. 追求屬靈生命長進,例如靈修、聽講道、聽培靈會等,並且也常與其他基督徒一起分享在這方面的重要性。

3. 重視自己在生活、言語、行為及其他各方面的見證。

4. 勤返教會,並盡量參與教會各項聚會,一同向人見證為我們贖罪的主耶穌。

5. 對教會及宣教事工作出有責任感的奉獻。

6. 參與事奉。例如:向人講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的救恩,並帶領人認罪悔改,歸向耶穌。

7. 見證基督徒對社會和對其他人的愛心關懷。

8. 慎防被異端、離經背道、放縱主義以及悖謬主義的思想所誤導和利用。

教會如何得著復興?

 以下分享一下教會復興的其中四個主要特徵:

1. God’s righteousness and love come to our life
神的子民醒覺衪的聖潔、威嚴;同時體會自己的過犯、軟弱,並在神面前謙卑懺悔、重新向衪委身。

2. God’s word come to our heart
神的子民體會神話語之權柄與能力,渴慕神的話,並願意順服遵行。

3. God’s purity comes through
神的子民對罪及自己的屬靈境況更清晰敏銳,恨惡罪惡,渴慕過聖潔生活,尊主為大。

4. God’s people come alive
神的子民生命得著更新,有力量活出神所託付的召命,在世上為鹽為光,同時能發揮從聖靈領受的不同恩賜,同心傳福音,建立教會,活出福音之豐盛。

教會是神的家、是信徒蒙恩得救的地方,也是向普世萬民宣揚救恩的地方。現今教會急需的是屬靈的復興。其實屬神的兒女都需要屬靈的復興,才能建立牢固的信仰根基以及忠心地去事奉主。

復興也是神對祂子民的工作和心意,但願我們渴慕祂的臨在,靠著祂的話語和能力遠離罪惡,過聖潔的生活;並不要單單只顧自己的事,而是以天國的事為念,回應祂對我
們的呼召,將天國的信息(認罪悔改得救的信息)傳遍普天下,使萬民能夠有機會藉著認罪信耶穌得永生。

 

 

基督徒的事奉與追求屬靈長進,那一樣比較重要?

 
事實上,兩樣都是同樣重要的。 

基督徒如果只有事奉,但沒有重視追求屬靈生命長進,行為、儀態缺乏見證,就等如一個人希望自己有能力去做大事,但卻沒有裝備自己,又不求上進,這樣是不成的。

所以我們在任何時刻都不斷需要在屬靈生命上追求長進,使自己對信仰及聖經真理教導上有正確的認識而不致陷入膚淺的景況。我們的靈命得著復興,在事奉上又有足夠的裝備,如此我們才可以更有系統地、適當及正確地(不是隨隨便便的)去事奉主,為主而活和承擔上主所交給我們的使命。

同樣,我們藉著參與事奉,可以使我們重視自己的靈命成長,也提醒我們在儀態以及生活行為上所應有的見證。 

但願我們的事奉與追求屬靈長進互相配搭,好讓我們在生活上、更能見證上主。

浸禮(洗禮)的意義是甚麼?決志而不洗禮好不好呢?

洗禮是公開向人見證自己已經真正信耶穌。此外,它還有更深一層的意義:當你下到水裡,便表明你已經與基督一同受死、埋葬,然後從水裡上來,是表明自己和主耶穌一
樣,從死裡復活,今後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

因此,一個真正信主的人,實在有需要公開的向人作這樣的見證。今後,他要過一個新的生活,不再像以往一樣活在罪中。這樣作見證使主得榮耀,又能提醒自己去重視生
活上的見證,實在是一件有意義的事。

雖然人得救的條件不是只在乎於洗禮儀式上(得救的條件是在乎人的真誠認罪悔改信耶穌)。但洗禮既然是一件十分有意義的事,所以如果信徒已經確實清楚認識信仰,並
認罪悔改(不是那隨隨便便、馬馬虎虎的相信),便應該接受洗禮啦!

誠然,洗禮之後,還需要經常認罪省察、追求屬靈長進、閱讀信仰及培靈書籍和勤返教會接受栽培,這樣我們就會熱心地去為主而活和努力去宣揚主的救恩,也不致被世上的罪惡潮流文化所迷惑而使到自己的靈命退後。


 

基督徒如何參與傳福音事工?

 (1)首先需要清楚自己已經認罪悔改重生得救,重視個人的屬靈生命成長,裝備自已,為主而活。

(2)勤返教會,向人(包括已信主或未信的)見證我們的信仰。

(3)可以帶領人來參加教會所舉行的聚會,例如:佈道會、信仰班、栽培班、查經班、屬靈生命成長課程、主日學和主日崇拜等等,這是最重要,也是我們必須要去做的。

(4)關心初到教會的人士,向他們問安並積極地去聯絡和關顧他們。

(5)致送別人一些福音佈道單張(內容提到基督教的基要信仰)、和培靈書籍。

(6)教導人去閱讀聖經。神的話是實實在在的,可以感動人認罪和接受主耶穌。

(7)常向別人分享基督教的基要信仰——神的救恩,以及聖經真理教導。主耶穌希望我們多去分享祂的話語,好讓更多人認罪悔改信耶穌,並且立志為祂而活。您願意嗎?

(8)我們可以舉行家庭聚會、查經班,邀請鄰舍參加,並帶領他們返教會,繼續接受信仰及聖經真理方面的栽培。

(9)我們也可以接受短期宣教訓練,並參加個人佈道或短期宣道工作。

(10)如果上主呼召我們,我們又可以委身全職去事奉祂。

如何成為一位成功的基督徒導師?

 1.每當我們提到基督徒導師,就會聯想起主日學導師、教會團契導師、查經班導師、學校團契導師等等。

2.要成為一位成功的導師之先決條件:自己首先必須清楚認識基督教基本信仰、清楚認罪悔改重生得救的真理,這樣才能夠帶領別人來到主面前,認罪悔改和接受耶穌。

3.導師們如果接受過一些基本神學訓練課程,事奉的果效會更好。

4.我們需要在屬靈生命上不斷追求長進(例如靈修、聽培靈會以及多去閱讀屬靈書籍等等),裝備自己,使自己對信仰及聖經真理教導有更多認識而不致陷入膚淺的景況。我們的靈命得著復興,在事奉上又有足夠的裝備,如此我們才可以更有系統地、適當及正確地(不是隨隨便便的)去事奉主,為主而活和承擔上主所交給我們的使命。

5.我們積極以愛心去關顧及跟進每一位組員及學生在信仰、生活、行為、學業以及靈命上的需要,與他們一起互相禱告、一起分享聖經的話語、唱聖詩(需要多選擇一些歌詞與救恩及聖經真理教導方面的詩歌),並聯絡其他弟兄姊妹一起盡力去幫助他們。

6.一個健全的團契,必須以聖經話語的教導為中心。所以導師們當為團契安排週會的時候,需要以查經為主導。

7.在參與栽培事奉方面,我們需要帶領組員及學生正確認識信仰、清楚認罪悔改得救的真理、重視聖經在屬靈、生活及行為上的教導,並立志為主而活。更重要的,我們需要將他們每一個人帶到上主的面前,而不是將他們帶到世俗潮流、悖謬主義以及放縱的主義世代當中。

8.倘若我們看到有團友在教會、團契的任何聚會或活動裡參與「撲克牌」這一類帶有賭博意識的玩意,便需要作出勸戒及提醒,因為這些玩意不單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甚至容易被撒但乘虛而入,並引致我們的栽培及事奉果效盡失,所以我們需要留意。誠然,我們也需要藉著多禱告,求主賜我們力量、愛心和智慧去事奉祂。

有那些事情會妨礙我們得著復興?

 

有那些事情會妨礙我們得著復興?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分享:-

1. 自傲(例如過份執著別人的過失,卻忽略去反省自己的缺點)。

2. 太多埋怨(例如每當自己的禱告願望未能滿足到自己的渴求時,便埋怨神、埋怨教會、埋怨這個……、埋怨那個……)。 

3. 缺乏信心(例如當遭遇到疾病、挫折或受到別人的中傷便失去信心、失去對主的忠心,甚至離開神、離開教會、離開基督徒的群體生活,自我孤立)。

4. 對信仰及屬靈生命成長不認真、敬拜馬虎及不專心、事奉隨便、傳福音欠積極。
 
5. 基督徒生活安逸,忽略對失喪靈魂關懷的熱誠。

6.信徒倘若不清楚基督教教義,這樣便容易使自己成為一個有名無實的基督徒。

7. 崇拜歌星偶像、崇尚唱卡拉OK。

8. 過份追求世上的吃喝玩樂和享受。

9. 隨意仿效放縱主義的動作樣式。

10. 視學業、工作及財富過於一切。 

11. 太少禱告,太多嬉戲。

12. 太少反省,太多自我。

13. 太少靈性上的長進,太多社交活動應酬。

14. 太少愛慕神的聖言,太多沉迷電視及娛樂。

15. 太少重視聖經的教導,太多只顧隨意投人所好。

16. 太少閱讀屬靈的好文章,太多閱讀小說雜誌。

17. 太少渴慕自己屬靈生命得著復興,太多不冷不熱。

18. 太少與人分享基督教信仰及聖經真理教導,太多只顧高舉一些政治偏袒理論。

19. 太少為失喪的靈魂而有的負擔,太多只顧享受財富。

20. 太少認罪省察以及積極追求屬靈生命長進,太多只是外表上講「感謝讚美」。

21. 太少悔罪立志委身基督、為主而活,太多只為自己求福氣、得滿足、得擁抱、得享受。

22. 太少返教會準時,太多遲到早退。

23. 太少敬拜同心一起開聲唱詩歌,太多閉著口而不去唱。

24. 太少聽道時安靜專心,太多交頭接耳閒談或處理個人事務。

25. 太少聽培靈會,太多聽音樂會。

26. 太少實際的工作,太多無益的行動。

27. 太少謙卑,太多驕傲。

28. 太少愛心,太多自私。

29. 太少在主裡面合作,太多複雜意見。

30. 太少寬恕,太多執著。

31. 太少事實的表現,太多幻想。

32. 太少愛神和人的靈魂,太多愛世界。

33. 太少為教會及宣教事工奉獻,太多為自己的享樂而花錢。

34. 太少尊重上帝的主權,太多高舉「自我」。

35. 太少信心,太多恐懼。

36. 太少歡容,太多煩躁。

37. 太少感恩,太多埋怨。

38. 太少講地獄烈火和審判,太多與罪妥協。

39. 太少真的為罪自責,太多只是「外表上」的相信。

40. 太少願意悔改回轉歸向神,太多仍然依然顧我。
 
 

基督徒在屬靈生命的成長當中,是否只是追求學習講幾句「感謝讓我得著福氣」、「感謝讓我得著滿足」、「感謝讓我享受恩典」、「感謝讓我享受到愛」的名詞便算了?

 

當一個人認罪悔改、重生得救,成為基督徒之後,向上帝獻上我們的感謝和讚美是理所當然的。

但基督徒在屬靈生命的成長當中,並非只是停留於著重追求願望自己得福氣、得擁抱、得滿足、得享受便算了。我們更需要裝備自己並立志以委身事奉去回應我們對上帝的感謝。所以我們需要多去向人傳達天國的福音,以及分享聖經上的真理教導,包括:—

1. 自己首先必須清楚知道認罪悔改重生得救的真理。

2. 積極向別人講述認罪悔改得救的信息,並見證我們對別人的愛心關懷。

3. 勤讀聖經和重視聖經的教導、閱讀屬靈書藉,裝備自己,並多與屬靈前輩以及其他基督徒一起分享屬靈生命成長的重要性,以及在生活、言語、行為儀態上所應有的見證。

4. 向人分享如何對異端、極端、放縱主義、悖謬主義提高警覺並慎防被撒但迷惑和利用。

基督徒如果忘記神、離開教會、離開基督徒的群體生活,結果會怎樣?

 基督徒如果忘記神、不理會神、離開教會、離開基督徒的群體生活;又或是對信仰馬虎、在實淺聖經真理方面不積極、過份貪求世上的奢華享樂多於愛天父,這樣便會使自己陷於軟弱、空虛的景況、甚至行差踏錯,更容易讓魔鬼留地步,而自己的愁苦也必然會加增,總有一天,我們將會感到後悔。

所以如果我們已經信耶穌,但自己過往曾經因一些軟弱而離開主、離開了教會,那麼,盼望我們認罪悔改,回轉歸向神,感謝祂為我們贖罪,重返教會,重視信仰及屬靈生命的成長,裝備自己,同心合意繼續為主作見證,迎接主再來。

基督徒信耶穌之後,是否只是形式上按時在禮拜天返教會 敬拜或一聚便算了?

 基督徒信耶穌之後,實在有需要經常參加教會所舉辦的各項
聚會(尤其是主日敬拜)。但基督徒並非只是按時返教會敬
拜或一聚便算了,基督徒除了參加教會敬拜聚會之外,也還
有其他事情是我們需要去參與的,例如:-

1. 減少一些吃喝玩樂和享受,立志為自己安排多一些時間
去為主作工。

2. 主動去幫助初返教會的人士認識基督教的基要信仰。

3. 互相問安並鼓勵人去參加教會的各項聚會。

4. 與弟兄姊妹一同分享追求屬靈生命成長的重要性。

5. 彼此鼓勵去讀聖經、禱告、靈修。

6.聽培靈會以及選擇性去參加一些宣揚正統信仰的聖經講
座,使自己有好的裝備並在自己所屬的教會裡忠心地去事
奉主。

7. 對一些曾經忘記神、離開教會的弟兄姊妹,我們可以主
動去聯絡他們,並且用愛心作出勉勵及提醒。

生活大小事

  如果自己的同學、朋友、家人(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兒女等)是冷淡的基督徒,這樣怎麼辦呢?   ,

   基督徒信耶穌之後,是否只是形式上按時在禮拜天返教會 敬拜或一聚便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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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在屬靈生命的成長當中,是否只是追求學習講幾句「感謝讓我得著福氣」、「感謝讓我得著滿足」、「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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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如何得著復興?  , 基督徒如何認識屬靈生命的幾個基本原則?  ,


如果自己的同學、朋友、家人(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兒女等)是冷淡的基督徒,這樣怎麼辦呢?

 1. 自己首先需要追求做個屬靈人,這樣才可以有效地去栽培
和幫助別人對信仰及聖經真道的熱誠和渴慕。

2. 用禱告的心,不斷積極鼓勵他們多返教會聚會和聽道,讓
他們可以更清楚地去認識信仰和重視聖經真理教導,並渴望
做個屬靈人。

3. 若情況可以的話,可以在家裡擺放一些與信仰及屬靈生命
成長有關的書藉,或張貼一些聖經經文(經文內容是關乎屬
靈生命長進以及回轉歸向神等方面的信息),這樣一方面可
以藉著那些文字信息去提醒自己,又可以與家人一起見證信
仰及屬靈真道。

4. 邀約他們去聽一些奮興培靈會或其他一些宣揚正統信仰的聖經專
題講座,讓神藉著講員所分享的信息去改變他們(包括自己
),並使到大家的屬靈生命再次得著復興,回轉歸向神。

5. 定期(例如每個月一次)邀約他們與一些屬靈前輩或敬虔
熱心基督徒一起飲茶或共進午餐,互相分享及彼此激勵。

逼迫與逆境

 

前言

  耶穌應許傳福音的人靠著祂必能經歷突破與成功而多結果子,上帝的心意是要透過祂的信徒在各地擴張祂的國度,牧者若不相信也不期待勝利,就會向這個世界妥協,以至於在各個方面急速倒退。

  當人們得救時,福音就會興旺,這也是魔鬼最不樂意見到的,因此,牠會發動猛烈的屬靈爭戰直衝著信徒而來。因此,我們在使徒行傳中看到福音興旺的景象;上帝的同在與福音的大能,使信徒在各地多結果子,但同時,使徒們亦四面受敵、遭到反對、毀謗、逼迫和驅逐。

  今日的福音和使徒行傳中的福音一樣有效,但是我們必須為福音付上代價,信徒若不明白或不願意承認因著仇敵的攻擊,我們會遭到反對和逼迫,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一、使徒行傳中的基督信仰

  很多人想要擁有使徒行傳中的基督信仰(包括豐富的啟示、異象、神蹟、奇事和信主的人數),但這卻是「超自然正常」的基督信仰,然而,使徒行傳不是只有神蹟,同時信徒也遭到反抗、虐待、逼迫甚至因為不公平的對待而被下到監裡。

  使徒行傳讓我們看到一體兩面:一面是成功、勝利、上帝榮耀的同在;一面是反對、恨惡和逼迫。人們往往只想享受甜美的果實,卻不願經歷艱辛的過程。但是明白福音且在上帝國度裡亨通的人,不可能不受到魔鬼的反擊,因此,當逼迫來臨時,我們必須做好準備。

二、阻力帶來助力

  聖經所提到的逼迫比恩典還多,這不是要我們期待逼迫的來臨,而是要相信並期待勝利與成功,同時又了解逼迫之必然發生。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保羅滿有恩膏的事奉較少在教會或猶太的會堂中發生,反而常是在與世界的執政者和宗教界的掌權者爭鋒相對時,使他們揣揣不安。

  福音廣傳,信徒就會遭受逼迫,若認為自己不會面臨逼迫或是覺得逼迫來臨代表我們作錯了事,這些都是錯誤的想法。基督徒的生活應全然奠基在上帝的約上,祂透過話語的應許及對我們的承諾幫助我們與祂建立深厚的關係,並藉著耶穌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

  我們應當委身於祂,順服、跟隨、服事主耶穌,而不是跟從肉體的自然傾向,去「討好所有人」來避免遭遇逼迫,因為祂從來沒有說我們所領受的一切祝福,可以浪擲在舒適、屬肉體和自私的生活中。

三、跟隨他的腳蹤:捨己與祝福

   若我們不願意捨己,就永遠不能認真地跟隨耶穌,我們只會跟隨自己的私慾,並利用上帝來祝福、幫助我們過屬肉體的生活。信徒受逼迫的時候,上帝的祝福就臨 到他們。跟隨耶穌的人會經歷苦難,因此他們不能依賴安逸享樂的生活,祂所賜的真實祝福亦非膚淺的肉體享樂,這祝福是無論在平安順利的景況中或是艱難困苦的 時候都可以得著的。

四、逼迫與逆境帶來榮耀

  上帝與我們立的約有兩個方面─祂對我們的承諾與我們對祂的委身。聖經上說,一切的反對和逼迫將使信徒受苦,但上帝必賜榮耀給凡為義受苦的人。如果我們同時看到這兩方面,我們就會擁有平衡和自由的心態。

  我們可能會受到罪與病魔的攻擊,但是藉著耶穌,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當罪得赦免時,我們也在生活中開始經歷上帝的醫治、釋放、屬靈的生命及聖靈中的喜樂,也能在一切的苦難中得勝有餘。

五、來自靈界的攻擊

  逼迫不能使教會停止工作,世界主義和冷漠的心才會成功地中止教會的運作。上帝的愛應從我們身上流出,使周遭的人都感受到祂的愛,並且喜歡和我們作朋友,但無可避免的,這將大大激怒世界的靈。

六、來自世界的逼迫

逼迫會來自不同層面,且以不同形式出現。聖經說我們要為一切在位的人禱告,因為執政掌權者也需要得救,而且教會需要受到尊重和公平的待遇。基督徒不該活在內向與封閉的敬虔氣泡裡,教會必須禱告、傳道、發出預言、對不敬虔的法令發出抗議。

七、冷淡後退的宗教領袖亦發動逼迫

 來 自這類宗教領袖的反對,往往比來自世界的反對更大。這些宗教人士都厭惡復興,因他們以背叛上帝來換取世人的友誼。這些人因著三個原因而與聖經的福音誓不兩 立:披著宗教外袍的世俗之靈受到上帝的靈挑戰;敬虔言論背後的肉體私慾受到上帝的愛挑戰;不潔、妥協的屬世生活受到上帝的聖潔挑戰;福音將會挑戰人們屬血 氣、屬肉體和純理性的生活。

八、反對與敵對-復興必經的過程

  每一次的復興都曾經歷風暴和敵對,逆境幾乎成了復興的先決條件與後果。在每一次的復興中,上帝對付的乃是世俗、不信、罪和死氣沈沈的宗教,這是為了使教會保有純潔、成為聖潔、並擁有健全的屬靈生活。

九、不同層面的逼迫

  逼迫的種類主要分為三大類:身體上的、精神上和屬靈上的逼迫。儘管仇敵的攻擊不斷,勝利仍然是屬於我們的,如果我們能克服恐懼、勝過孤單、超越世界、不再妥協那麼逼迫不但不能傷害我們,反而印證我們是合上帝心意的人。

十、別因自己的愚昧而招來逼迫

  基督徒若因自己愚昧的言行(如頑固、不成熟或肉體的私慾)而引發其他人負面反應,就失去了受逼迫的意義了。

結語

  基督信仰不是保障人過一帆風順的生活,反而因為認識上帝,致力與一切和上帝真理有違背的世界價值觀分別,而帶來生活更多的逼迫。但是,只要我們專心倚靠仰賴上帝,終能勝過一切的攻擊。

恩典的奧秘

 

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與知識!祂的判斷何其 難測,祂的智慧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11:33-36)

在屬靈的世界裏,

最強的人也是最弱的人。

因為他們懂得在神面前完全地示弱、完全地依賴,

因此變成了最剛強的人。

懷疑是人的天性,

懷疑那不應該懷疑的是人的罪惡;

懷疑一切的人卻不懷疑自己的懷疑,是驕傲。

在神的面前,我們只能像嬰孩一樣地把自己交出去,

這就是信心。

懂得什麼是神的恩典的人,

知道不只是禱告求來的一切是恩典,

還知道禱告沒有求來的,也是恩典。

還有那許多沒有禱告求過,但已經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一切,

更是恩典。

突然間,禱告的人明白了,

原來自己一直都活在神極豐富的恩典中,

我們還沒有開始祈求,神已經在照顧我們

我們還拒絕祂、埋怨祂。

如果神將其中小小一部份的恩典拿走了,

我們還指責祂不愛我們、不值得我們信賴。

「屬天的」與「屬地的」區分,

對自我中心的我們而言,

已經變成「對神有意義的」與「對我們有意義的」的代名詞。

憐憫的神答應過許多「屬地的」禱告,

卻也命令祂的兒女「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

溫柔地等候我們愛上祂,

直到我們心甘情願地,

將祂的心意當作有意義、又重要的事。

什麼時候我們能夠真正學會,

從神的眼光,就是那被高舉的十字架上向下觀看

才發現,基督的救恩是如此的深刻、如此的犧牲、如此的溫柔。

很少有人會問:「為什麼會有恩典?」

但是有很多人問:「為什麼會有苦難?」

其實恩典與苦難一樣地奧秘。

恩典的上帝也是苦難的上帝

祂掌管這一切,

約伯不能明白,只能敬畏。

令人驚奇的是,

苦難的上帝成為了受苦的上帝。

祂沒有告訴約伯為何要有苦難,

但祂為約伯接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神的恩典、神的榮耀、神的全權

令禱告的人又詫異、又感動、又欣喜。

因為,神每天所顧念的,

竟是我們小小的憂慮、小小的懼怕與、小小的迷惘。

「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祂,因為祂顧念妳」

當我們真心相信「在神萬事都能」的時候,

我們也自然地放棄了自己掌握明天的企圖心。

放手吧!讓聖靈的流水帶領我們飄向未知的海域。

「主啊!你要帶我到哪里去呢?」

主說:「不要怕,只要信」

從此過信心的生活

 不久前,有位基督徒向一位來自瑞士蘇黎世的醫生與他的妻子分亨這美好的真理。Pruppacher醫生與其婦人把他們的兒子Hans送進洛衫機的加洲大學去完成他的天文學博士學位。Hans在一個聚會接受了基督,並寫信給他的父母,告訴他們他的新信仰。他告訴他們是有位基督徒把我們的主介紹給他。他們回信問他能不能替他們與那位基督徒約定見面。那父母不惜經費昂貴,從洛衫機飛過來,就是表達要成為基督徒的決心。

有這樣有影響力和能力的男仕與他的妻子前來那位基督徒在洛衫機加洲大學學苑的辦公室,對那位基督徒而言這是個戲劇性的時刻。他開口解釋他屬靈的歷程。他說:「多年來我一直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我在無神理論中找不到前途。所以我開始考查東方的宗教。我還是找不到滿足。後來,有人告訴我可以從新約找到答案。我讀了以後,就確信耶穌是我在尋找的。後來我們又收到Hans的來信,告訴我們你是怎樣幫助他成為基督徒。我們想要你告訴我們你所與Hans講的。」

你可以想像那位基督徒有怎樣的感受!能夠與這樣美好的夫婦談到我的救主──永活的基督,是何等的榮幸呢!

他告訴他們怎樣能夠接受基督,就是單單邀請他進入他們的生命。Pruppacher醫生打插說:「白先生,我已經這樣做過。我每天都接受耶穌進入我的生命。有些日子,我甚至在一天內請他進來好幾次。」

他可真被弄糊塗。那時他還是初次引人到主前,所以不曉得怎樣說好。他默默地禱告;「主啊,幫幫我。我現在該說些什麼呢?」

以弗所書二章8,9節浮現在我的腦海: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他解釋說,只是邀請耶穌進入生命是不夠的;你還要相信他會照著他的應許進來。他說:「神看重信心。他不看重你邀請他進來,卻是看重你對他和他的應許有信心。如果你把門打開,他會照著他的應許進來。你可以一千次邀請進入你的生命,但除非你相信他會基於他的應許進來,他是永遠不會進來的。」

你可以確知他就在你的生命中,因為他說他會進來。他應許總不撇下你,且不丟棄你。他建議他們再一次基於神的應許接受基督進入他們的生命。他們禱告之前,Pruppacher醫生發現自己有得救的確據燃亮了生命,就笑起來。

他轉向他親愛的妻子,以德文與她談話,告訴她一切我與他分享的。她開始笑起來,一個聖潔的笑聲,一個帶有確據的笑容。他們一直在尋找神,現在有亮光光照,他們就充滿了喜樂。

如果你已經邀請了耶穌基督進入你的生命,你也可以相信他已住在你裡面,且他照著應許給了你永生。耶穌絕不會欺騙你。在你以後的生活,開始每天感謝耶穌照著他所應許已在你裡面來做信心的表現。他與你,比你與你的手足更加緊密,比呼吸更為接近。你可以整天,甚至每天引出他超自然的生命,來活出他所應許豐盛生命的經歷。

單單在每一天的開始,屈膝承認他是你生命的主宰。邀請他灌注你的身軀、理智、心胸和唇舌,並且繼續去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就如他在兩千年前來的時候一樣。

當你繼續順服耶穌的命令,你將會經驗他的所應許的豐盛生命。我鼓勵你用心去考查神的話語,且參與有活力的小組團契及教會。願神祝福您,保護您!並保守您繼續走在與我們的救主基督在一起的偉大旅程當中!

耶穌賜予生命的目的

 拿撒勒人耶穌不單是唯一能赦免我們罪孽的那位,他也是唯一能賜予生命目的的那位。聖經說藉著子,神創造了整個宇宙,並命定一切所造的全屬於子。

不論誰都能看到神造一切都有條理、系統與圖樣。 人既是神最崇高的創造——他是唯一有悟性的。神造人有自由的意志,有選擇權力。他能向神說「我願意」或「我不願意」;不過人大多數已選擇「我不願意」;因此,這悲劇形成一切對神說不的人,從沒發現神對他們生命的目的。

過了好些年日,我才發現人若不認識耶穌就像無帆的舟飄流在汪洋大海。正如箸名歷史學家和哲學家H.G. Wells壽年六十一時說過:「我從未有平安。一切生命都是趨向走投無路。」

法國物理學家和哲學家帕斯卡寫過:「在每個人的心中有屬靈的真空,並不是以所造之物所能填補的。唯有那創造者的神,藉著耶穌基督顯現出來。」 

或許你在心靈平靜之時在說:「是的。我是有個真空,我對自己的生命不感滿足。」

通過神要你所在和所做的,可以獲得極大的益處。就拿婚姻做例子。三十五年前,美國的離婚率是千份之九。但根據最近的統計,每兩段婚姻就有一段離婚個案,以及百份之六十的再婚都以離婚結束。明尼蘇達大學做的研究推斷,如果目前的趨勢延續的話,在西元二千年以前,每三段婚姻就將有兩個以離婚告終。

但我觀察到若是丈夫妻子都是基督徒,而且在家庭生活中有讀聖經和一起禱告的時間,離婚率則會驟降至大約千份之一。與耶穌基督建立關係是個中關鍵。基督帶給婚姻有真正的目的。由此可見,誰敢下賭注,不讓基督介入其家庭?

你或許思考過:基督怎樣能夠做出那麼大的差別呢?答案很簡單。如果你坐在你生命的寶座(或意志)上,你的自我和你配偶的自我就彼此敵對。不和就難以避免。但如果基督坐在丈夫和妻子生命的寶座上,既然他不可能與自己敵對,所以那婚姻就會有安寧與和諧。

聖經說:「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詩篇37:23)。且「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我們沒有一位是真正有滿足,直到我們邀請基督指示我們他造我們的目的。沒有人、宗教或哲學能夠做到這一點,唯有拿撒勒人耶穌,也就是神。

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如 何 辨 別 異 端 邪 教

 基 督 教 旁 門 的 特 徵

    在 聖 經 裏 , 什 麼 人 會 被 視 為 「 異 端 」 呢 ? 就 是 那 些 分 裂 教 會 的 人 。 他 們 分 門 結 黨 , 從 事 愚 昧 的 辯 論 , 為 律 法 條 文 而 起 爭 執 。 他 們 的 行 為 被 視 作 私 慾 的 表 現 , 是 背 道 、 犯 罪 的 行 徑 。 ( 林 前 11 ︰ 18-19 ; 多 3 ︰ 9-11; 加 5 ︰ 20) 新 約 聖 經 中 幾 乎 每 一 卷 都 提 醒 我 們 防 備 假 先 知 、 假 師 傅 的 異 端 。 彼 得 指 出 假 先 知 的 出 現 , 從 前 已 在 , 將 來 也 會 有 。 他 們 的 動 機 出 於 貪 心 、 圖 利 ; 他 們 的 謬 誤 是 否 認 救 贖 他 們 的 主 ; 他 們 的 作 風 及 行 為 淫 邪 , 毀 謗 真 道 , 捏 造 事 實 ; 他 們 竟 能 使 多 人 隨 從 ; 他 們 的 結 局 乃 自 取 滅 亡 。 ( 彼 後 二 1-3)

    從 這 些 描 述 和 評 論 中 , 我 們 發 現 異 端 之 害 , 不 單 在 「 教 義 」 上 發 生 偏 差 , 離 開 了 信 仰 的 「 正 統 」 , 而 且 在 「 道 德 」 上 也 有 問 題 , 引 人 走 上 「 歧 途 」 。 許 多 異 端 叫 人 放 縱 情 慾 , 也 有 一 些 使 人 產 生 心 理 上 和 精 神 上 的 困 擾 , 引 起 種 種 反 社 會 、 反 理 性 的 行 為 。 異 端 不 只 是 一 種 錯 誤 的 信 仰 , 也 是 一 種 乖 謬 的 生 活 行 為 模 式 。

    近 年 來 , 異 端 旁 門 對 社 會 和 倫 理 生 活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漸 受 到 社 會 眾 的 關 注 。 ( 如 在 外 國 和 中 國 國 內 常 常 發 生 的 「 邪 教 問 題 」 。 邪 教 也 常 常 成 為 香 港 的 熱 門 新 聞 。 ) 各 種 新 興 的 教 派 , 無 論 是 本 地 或 外 來 的 , 都 使 教 會 大 感 頭 痛 。 加 上 一 般 信 徒 的 一 知 半 解 , 使 「 異 端 」 、 「 旁 門 」 、 「 邪 教 」 等 名 詞 的 含 意 愈 來 愈 趨 糢 糊 和 混 亂 。 為 方 便 分 析 起 見 , 「 旁 門 」 這 個 名 詞 , 用 來 專 門 指 稱 凡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或 出 自 基 督 教 , 但 在 信 仰 上 與 正 統 教 會 有 明 顯 歧 異 的 教 派 。 「 異 端 」 則 專 指 歷 史 上 教 會 已 判 定 為 錯 誤 的 , 歧 出 的 教 義 或 神 學 觀 點 。

何 謂 異 端

    毫 無 疑 問 , 判 斷 「 異 端 」 要 以 堅 實 正 確 的 神 學 作 為 基 礎 。 根 據 神 學 的 原 則 , 異 端 是 一 些 自 稱 基 督 教 , 或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信 仰 , 但 與 正 統 教 會 所 解 釋 的 聖 經 真 理 有 所 矛 盾 的 。 而 所 謂 正 統 的 信 仰 , 正 確 的 聖 經 解 釋 , 是 以 使 徒 信 經 、 尼 西 亞 信 經 、 亞 他 拿 修 信 經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所 說 明 為 準 。 聖 經 當 然 是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最 高 權 威 , 是 上 帝 在 基 督 裏 的 自 我 啟 示 。 教 會 為 應 付 異 端 , 澄 清 信 仰 , 宣 講 福 音 , 於 是 把 使 徒 的 信 仰 歸 納 而 為 一 些 綱 目 – 信 經 。 因 此 , 我 們 對 異 端 的 批 判 , 不 是 根 據 某 一 特 定 宗 派 的 信 條 或 教 義 。 某 宗 派 持 守 不 同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條 , 未 必 就 是 異 端 , 只 是 一 些 不 同 的 見 解 。 所 以 , 當 我 們 遇 見 一 些 教 會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儀 與 我 們 自 己 的 教 會 有 不 同 之 處 時 , 不 要 立 刻 把 別 人 判 為 異 端 、 邪 教 。 我 們 應 以 信 經 作 為 衡 量 的 準 則 。 凡 否 認 信 經 或 與 信 經 矛 盾 的 教 義 , 肯 定 就 是 異 端 。

    任 何 個 人 的 見 解 , 或 從 聖 經 所 得 的 亮 光 , 都 不 足 以 作 為 判 斷 異 端 的 根 據 。 而 且 , 這 種 做 法 , 本 身 就 是 異 端 的 表 現 。 因 此 , 如 果 有 人 想 曲 解 聖 經 , 否 認 正 統 教 會 在 信 徒 中 所 確 立 的 使 徒 信 仰 – 如 三 位 一 體 、 因 信 稱 義 、 聖 而 公 之 教 會 等 , 都 是 「 離 道 反 教 」 的 異 端 ( 帖 後 二 : 3) 。

    其 實 , 我 們 可 以 把 旁 門 異 端 稱 為 「 冒 牌 的 基 督 教 」 。 因 為 他 們 打 著 基 督 教 的 幌 子 ,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 盡 量 使 人 以 為 他 們 是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他 們 更 懂 得 搬 出 聖 經 來 支 持 他 們 的 教 義 , 魚 目 混 珠 , 使 人 受 到 錯 誤 的 引 導 。 一 般 人 當 然 難 分 真 假 , 甚 至 基 督 徒 往 往 也 張 冠 李 戴 , 給 搞 糊 塗 了 。 然 而 , 對 信 仰 稍 為 認 真 的 信 徒 , 當 不 難 從 他 們 的 異 端 特 徵 看 出 他 們 的 真 偽 來 。 他 們 所 其 的 異 端 特 徵 如 下 :

  1. 自 稱 為 唯 一 信 仰 正 確 和 正 統 的 教 會 , 而 正 統 的 信 仰 是 反 被 指 為 錯 誤 的 , 對 其 加 以 激 烈 的 批 評 。

        「 摩 門 教 」 ( 「 耶 穌 基 督 末 世 聖 徒 教 會 」 ) 認 為 正 統 的 教 會 已 「 敗 壞 與 離 道 反 教 」 , 而 摩 門 教 是 基 督 親 手 重 建 的 , 與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教 會 相 同 。 他 們 傳 的 「 福 音 」 是 耶 穌 基 督 福 音 的 「 復 興 」 。 〔 參 「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同 樣 教 會 」 ( 單 張 ) Jame E. Talmage : A Study of the Articles of Faith, p.198-216 〕 「 守 望 台 」 則 認 為 一 切 正 統 的 教 會 都 不 是 「 真 教 會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才 是 「 真 教 會 」 , 是 上 帝 所 使 用 的 「 唯 一 交 通 途 徑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仍 然 遵 從 上 帝 的 命 令 。 ( 「 以 上 帝 為 真 實 」 , 第 十 一 章 「 上 帝 的 教 會 」 第 123 至 133 頁 )

  2. 以 他 們 的 領 袖 或 創 辦 人 的 言 論 和 著 作 為 教 義 和 生 活 的 最 高 指 示 。

        聖 經 的 解 釋 也 得 接 受 他 們 的 看 法 。 如 摩 門 教 以 創 教 人 斯 密 約 瑟 、 楊 百 翰 及 歷 任 的 會 長 為 先 知 , 可 以 從 上 帝 直 接 獲 得 啟 示 。 「 守 望 台 」 的 信 仰 主 要 是 受 到 第 一 任 社 長 查 爾 士 ‧ 退 斯 ‧ 羅 素 和 第 二 任 社 長 盧 述 福 的 見 解 影 響 。 而 大 衛 ‧ 保 格 自 認 為 先 知 , 創 辦 了 「 天 父 的 兒 女 」 。 ( 又 稱 「 愛 之 家 」 ) 。 瑪 利 ˙ 碧 嘉 ˙ 愛 迪 創 立 「 基 督 科 學 」 , 她 的 言 論 , 被 奉 為 金 科 玉 律 。 洪 以 利 亞 在 台 灣 的 「 錫 安 山 」 上 , 被 信 徒 奉 為 「 列 國 先 知 」 。 大 陸 一 位 姓 鄧 的 女 士 , 給 「 東 方 閃 電 」 派 視 為 復 來 的 基 督 。 而 「 統 一 教 」 的 教 主 文 鮮 明 , 「 人 民 聖 殿 」 的 占 姆 ‧ 瓊 斯 差 不 多 已 成 為 教 友 崇 拜 的 神 明 。

  3. 不 接 受 正 統 基 督 教 的 主 要 教 義 和 「 信 經 」 。

        摩 門 教 和 守 望 台 都 反 對 「 三 位 一 體 」 和 「 因 信 稱 義 」 的 信 仰 。 普 世 教 會 所 共 認 的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 「 使 徒 信 經 」 、 「 尼 西 亞 信 經 」 和 「 亞 他 那 修 信 經 」 所 詮 釋 的 正 確 教 義 , 可 以 用 作 量 度 異 端 的 準 繩 。

  4. 接 受 聖 經 以 外 的 「 新 啟 示 」 – 「 經 外 權 威 」 。

        摩 門 教 認 為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與 聖 約 」 和 「 無 價 珍 珠 」 都 是 上 帝 的 啟 示 。 而 統 一 教 徒 視 文 鮮 明 的 「 神 聖 原 則 」 有 若 「 聖 經 」 的 權 威 。 而 且 聖 經 只 是 給 那 些 心 靈 和 知 能 程 度 非 常 低 的 古 人 看 的 「 過 渡 的 教 科 書 」 。 文 鮮 明 把 耶 穌 未 能 說 出 , 抱 在 心 中 而 逝 的 聖 言 說 出 來 。

  5. 聲 稱 以 聖 經 為 教 義 的 根 據 , 動 輒 引 用 聖 經 , 卻 是 斷 章 取 義 , 曲 解 經 文 , 甚 至 竄 改 聖 經 譯 本 , 以 自 圓 其 說 。

        「 守 望 台 」 自 行 出 版 一 本 「 新 世 界 譯 本 」 , 稱 為 「 最 符 合 」 聖 經 原 意 的 譯 本 , 其 實 把 自 己 那 些 不 合 聖 經 原 意 的 意 思 強 加 進 去 , 以 圖 自 圓 其 說 。 異 端 最 經 常 使 用 的 讀 經 方 法 是 「 讀 入 法 」 – 把 自 己 的 意 思 讀 入 聖 經 裏 面 。 撒 爾 雅 (James Sire) 在 《 曲 解 聖 經 》 (Scripture Twisting) 一 書 的 分 析 很 對 , 他 認 為 異 端 和 邪 教 都 是 拿 聖 經 作 根 據 , 郤 產 生 不 同 而 又 矛 盾 的 解 釋 , 原 因 是 他 們 把 自 己 的 「 世 界 觀 」 (World Views) 套 入 聖 經 裏 面 , 作 為 解 釋 聖 經 的 原 則 , 因 而 創 出 一 些 與 聖 經 原 意 不 同 的 教 義 。 他 們 對 待 聖 經 的 態 度 , 不 單 只 斷 章 取 義 , 並 且 將 聖 經 抽 離 了 原 本 的 歷 史 、 文 化 、 宗 教 背 景 , 把 自 己 個 人 的 世 界 觀 套 入 聖 經 裏 頭 。 我 們 往 往 發 現 , 很 多 異 端 把 聖 經 解 釋 得 頭 頭 是 道 , 處 處 都 有 聖 經 支 持 , 可 是 千 萬 不 要 給 他 們 弄 糊 塗 了 。 「 找 聖 經 替 自 己 說 話 」 會 比 「 替 聖 經 說 話 」 得 心 應 手 得 多 。

  6. 強 調 末 世 即 將 來 臨 , 自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瞭 解 末 世 的 奧 秘 , 自 居 為 末 世 的 主 人 翁 。

        斯 密 約 瑟 說 : 錫 安 會 在 美 洲 建 立 。 「 安 息 日 會 」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是 「 餘 民 教 會 」 , 經 得 起 末 世 考 驗 。 「 守 望 台 」 ( 又 稱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曾 多 次 預 言 末 日 來 臨 的 日 期 , 哈 馬 吉 多 頓 大 戰 會 把 「 大 巴 比 倫 」 ( 即 基 督 教 會 ) 和 列 國 消 滅 , 當 然 只 有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才 可 以 「 活 著 渡 過 哈 米 吉 多 頓 」 。 經 得 起 末 世 的 考 驗 而 得 救 。 守 望 台 的 計 算 的 日 期 無 一 應 驗 。 統 一 教 的 文 鮮 明 認 為 「 再 臨 主 」 己 降 生 在 文 鮮 明 同 時 代 的 韓 國 。 天 父 的 兒 女 相 信 1994 年 世 界 本 日 。

邪 教 的 特 徵

    如 果 我 們 承 認 異 端 的 興 起 , 是 今 日 教 會 窮 於 應 付 的 一 個 問 題 , 那 麼 , 怎 樣 去 界 定 異 端 , 便 是 個 更 難 處 理 的 問 題 了 。 當 然 , 那 些 業 經 大 公 教 會 判 為 異 端 的 派 別 , 早 已 成 為 歷 史 的 公 論 。 而 另 一 些 近 代 崛 起 的 派 別 , 像 摩 門 教 , 把 聖 經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謂 經 文 , 如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和 聖 約 》 、 《 無 價 的 珍 珠 》 等 列 為 啟 示 , 這 顯 然 是 「 並 不 是 福 音 」 的 「 別 的 福 音 」 ( 加 一 : 6-12) 。 他 們 另 樹 旗 幟 , 與 正 統 的 教 會 愈 走 愈 遠 , 很 容 易 就 分 . 辨 出 來 。 不 過 , 湧 現 在 今 日 教 會 和 社 會 面 前 的 , 是 林 林 總 總 , 千 奇 百 怪 的 新 興 宗 教 活 動 , 很 難 以 一 個 簡 單 而 籠 統 的 定 義 , 去 概 括 所 有 這 些 異 端 邪 教 。 一 位 對 這 些 新 興 邪 教 頗 有 研 究 的 學 者 安 樂 夫 (Ronald Enroth) 說 得 對 : 「 對 邪 教 任 何 簡 單 而 明 確 的 劃 分 , 都 必 加 以 慎 重 考 慮 ; 因 為 一 般 的 趨 勢 是 把 一 個 非 常 複 雜 的 現 象 過 份 簡 化 了 。 」

異 端 邪 教 的 一 般 特 徵

    邪 教 在 一 般 人 心 目 中 印 象 的 , 多 來 自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報 導 。 自 從 邪 教 的 問 題 成 為 香 港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熱 門 新 聞 之 後 , 教 會 立 刻 對 邪 教 敏 感 起 來 。 其 實 新 聞 界 的 報 導 , 未 必 盡 屬 客 觀 。 新 聞 記 者 所 關 心 的 是 新 聞 價 值 , 包 括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和 讀 者 的 趣 味 。 於 是 ,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報 導 邪 教 , 往 往 會 注 重 邪 教 的 一 些 「 極 端 」 的 言 論 和 「 怪 異 」 的 行 為 , 如 一 些 駭 人 聽 聞 的 傳 言 , 祕 密 的 組 織 , 權 威 無 上 的 領 袖 人 物 , 隔 離 社 會 的 宗 教 生 活 , 對 現 存 社 會 制 度 的 抨 擊 , 特 別 的 宗 教 儀 式 等 等 。 其 實 , 他 們 並 不 關 心 這 些 邪 教 信 仰 是 否 「 正 統 」 , 新 聞 眼 所 看 見 的 , 只 是 一 些 反 社 會 、 反 理 智 的 極 端 [ 的 社 會 行 為 。

    根 據 社 會 學 的 立 場 , 邪 教 乃 是 一 抗 拒 主 流 文 化 的 「 小 派 」 。 他 們 與 既 有 的 社 會 結 構 脫 節 , 他 們 的 價 值 觀 、 世 界 觀 和 道 德 觀 與 傳 統 所 認 同 的 異 趣 。 所 以 , 有 些 人 會 為 他 們 辯 護 , 說 他 們 只 是 一 群 不 為 多 數 派 接 納 , 而 遭 受 壓 制 的 少 數 派 。 但 問 題 並 不 是 這 樣 簡 單 。 正 統 的 真 理 與 人 數 多 寡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關 係 。 起 初 , 基 督 教 不 是 被 視 為 猶 太 教 中 的 一 個 「 小 派 」 嗎 ? 改 教 運 動 原 先 不 是 個 少 數 派 的 運 動 嗎 ? 而 今 日 , 許 多 新 興 的 邪 教 異 端 發 展 異 常 迅 速 , 儼 然 成 為 大 型 的 群 眾 運 動 (Mass Movement) 或 宗 教 組 織 。 比 方 摩 門 教 便 有 四 百 六 十 多 萬 的 教 友 , 守 望 台 有 二 百 二 十 多 萬 人 , 這 總 不 能 說 是 少 數 吧 。 同 時 , 單 從 社 會 的 角 度 分 析 , 仍 然 不 能 完 滿 解 釋 為 甚 麼 從 一 個 相 同 的 信 仰 傳 統 ,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門 派 ; 至 於 對 同 一 傳 統 的 不 同 解 釋 , 更 不 能 就 此 輕 易 判 斷 那 一 個 是 對 , 那 一 個 是 錯 。 我 們 可 以 把 邪 教 的 一 般 社 會 特 徵 歸 納 起 來 , 作 為 辨 別 異 端 、 邪 教 的 參 考 。

異 端 邪 教 的 社 會 特 徵

  1. 權 威 的 領 導 人
  2. 反 社 會 的 行 為 模 式
  3. 對 領 袖 及 所 屬 群 體 的 絕 對 效 忠
  4. 受 迫 害 的 意 識
  5. 神 祕 而 嚴 密 的 內 部 組 織
  6. 獨 斷 的 自 我 聲 稱
  7. 排 他 主 義
  8. 嚴 格 的 紀 律
  9. 對 教 友 作 思 想 的 管 制 和 操 縱
  10. 強 制 的 服 務 及 傳 教 活 動

    具 有 部 份 或 全 部 上 述 特 徵 的 教 派 , 很 可 能 是 邪 教 , 但 不 一 定 是 異 端 , 因 為 這 些 極 端 的 社 會 行 為 , 有 時 也 會 在 一 些 信 仰 正 統 的 教 派 中 出 現 。

異 端 邪 教 是 對 正 統 教 會 的 反 動

    邪 教 對 社 會 的 遺 害 , 不 必 細 表 , 大 家 都 知 道 了 。 不 過 , 如 果 我 們 假 定 這 些 倡 說 異 端 , 建 立 邪 教 的 人 和 其 從 者 都 是 心 懷 不 軌 , 放 縱 情 慾 , 天 良 泯 滅 的 人 , 這 樣 就 可 能 太 武 斷 了 。 有 人 說 , 邪 教 是 教 會 「 未 清 付 的 賬 單 」 (Unpaid Bill of the Church) , 這 話 說 來 有 理 。 異 端 和 邪 教 的 興 起 , 往 往 是 對 傳 統 ( 正 統 ) 教 會 的 一 種 反 動 。 當 教 會 失 去 其 應 有 的 功 能 , 腐 敗 和 僵 化 的 時 候 , 就 會 有 人 興 起 , 要 求 改 革 , 對 既 有 的 教 義 、 教 制 和 教 儀 加 以 抨 擊 。 異 端 有 時 是 一 種 復 古 的 反 應 , 要 求 教 會 時 光 倒 流 , 回 到 最 初 時 , 想 像 中 的 理 想 模 式 。 於 是 有 人 要 求 把 教 會 復 原 到 使 徒 教 會 的 形 式 ; 但 是 在 聖 經 所 記 載 眾 多 的 教 會 模 式 之 中 , 有 沒 有 一 個 所 謂 「 使 徒 教 會 模 式 」 呢 ? 面 對 時 代 的 挑 戰 , 當 代 的 生 活 方 式 , 和 新 時 代 的 來 臨 , 教 會 是 要 抱 殘 守 缺 , 固 步 自 封 , 還 是 要 不 斷 進 步 , 跑 在 時 代 的 前 端 呢 ?

教 義 的 平 衡

    教 會 不 斷 要 在 一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之 中 , 達 至 平 衡 。 這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 有 時 會 各 走 極 端 , 做 成 一 種 緊 張 狀 態 。 如 果 在 兩 種 互 相 牽 制 的 極 端 之 間 , 能 維 持 一 定 的 均 衡 , 會 有 助 教 會 不 斷 的 反 省 其 使 命 , 改 革 其 體 制 , 校 正 其 信 仰 。 可 是 一 旦 失 去 制 衡 的 力 量 , 或 任 何 一 方 給 過 份 強 調 了 , 就 會 很 容 易 變 成 異 端 了 。 比 如 在 「 靈 性 」 和 「 教 義 」 之 間 的 平 衡 , 就 是 最 常 見 的 例 子 。

    任 何 宗 教 都 會 有 熱 心 份 子 , 喜 歡 強 調 信 仰 中 感 情 的 、 熱 誠 的 一 面 , 基 督 教 也 不 例 外 。 另 一 極 端 則 注 重 「 正 確 」 的 教 義 , 「 凡 事 都 要 規 規 矩 矩 的 按 著 次 序 行 」 ( 林 前 十 四 : 40) 。 過 份 強 調 感 情 一 面 的 , 會 變 成 「 狂 熱 主 義 」 ; 過 份 強 調 教 義 的 , 會 變 成 「 教 條 主 義 」 。 當 正 統 教 會 過 份 著 重 教 義 和 形 式 的 問 題 , 忽 略 了 個 人 心 靈 的 需 要 , 邪 教 異 端 就 會 乘 時 而 興 , 專 向 人 們 感 情 的 需 要 入 手 了 。

    另 一 對 互 相 排 斥 的 取 向 , 是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和 客 觀 性 的 偏 廢 。 信 仰 的 生 活 , 不 純 是 主 觀 的 受 用 和 經 歷 , 亦 有 其 客 觀 的 根 據 和 應 用 ; 兩 者 之 間 , 任 何 一 方 面 給 過 份 強 調 , 就 容 易 淪 為 異 端 。 羅 馬 天 主 教 強 調 教 會 集 體 的 權 威 (Collective Authority) , 而 把 教 會 的 權 威 置 於 聖 經 之 上 。 改 教 運 動 強 調 個 人 的 「 良 心 」 , 但 極 端 的 趨 向 會 使 個 人 「 內 心 之 亮 光 」 成 為 最 後 的 權 威 。 東 正 教 注 重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 會 墮 入 「 神 祕 主 義 」 (Mysticism) 的 危 險 之 中 ; 注 意 人 神 的 密 契 而 忽 略 了 對 現 實 生 活 的 關 顧 。 相 反 的 趨 向 是 「 社 會 福 音 」 , 強 調 人 類 的 努 力 , 郤 貶 低 了 上 帝 的 恩 典 , 兩 者 都 會 導 致 異 端 。

    異 端 的 產 生 , 也 可 能 是 由 於 過 份 強 調 某 一 個 給 人 忽 略 了 的 真 理 , 或 是 對 某 一 個 給 人 過 份 過 調 的 真 理 的 過 份 反 應 。 例 如 基 督 教 科 學 會 之 所 以 受 人 注 意 , 是 因 為 今 日 教 會 忽 略 了 其 醫 療 的 使 命 。 靈 恩 運 動 的 興 起 , 反 映 教 會 忽 略 了 聖 靈 的 恩 賜 和 能 力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的 成 功 , 證 明 正 統 教 會 沒 有 正 視 主 再 來 的 信 仰 。

    還 有 一 種 各 走 極 端 的 趨 勢 是 「 聖 禮 的 職 事 」 , 與 「 聖 道 的 職 事 」 。 按 正 意 「 施 行 聖 禮 」 和 「 宣 講 聖 道 」 , 是 真 正 教 會 的 標 記 。 正 統 的 教 會 承 認 兩 者 是 並 行 的 , 同 樣 重 要 的 。 但 是 , 兩 者 之 間 必 須 有 一 定 的 均 衡 。 羅 馬 天 主 教 過 份 強 調 聖 禮 , 因 而 演 變 成 一 種 過 份 的 「 聖 禮 主 義 」 。 又 有 一 些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則 過 份 強 調 講 道 而 忽 視 了 聖 禮 ( 當 然 也 有 把 聖 禮 和 聖 道 兩 者 都 放 棄 的 ) , 這 都 是 有 異 端 傾 向 的 極 端 表 現 。

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是一門藝術,但卻也不是可以任意妄為的。

  首先,人與人的相交是有其特定的背景的。從基督教的角度看,現世是一個上帝國已經降臨卻又未完全臨到的時代。因此,人既可以在此時此地經歷上帝的恩典,但也看到了魔鬼的惡行。而且,雖然跟我們交往的是按著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擁有潛質行一切善的人,但他們也是比萬物都詭詐,可以是壞到極處的人。所以,人與人的往來可以說是裡外受敵的。一方面我們的“仇敵魔鬼,好像吼叫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以吞吃的人”(彼前五8);另一方面我們都“被自己的私慾所勾引誘惑”,“私慾懷了胎,就生出了罪”(雅一14、15)。因此,罪惡的勢力正不斷地侵蝕各種的人際關係,最終令人生活在疏離冷漠的世界。

  其次,《箴言》第四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要謹守自己的心,“勝過謹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或作‘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由於人際關係的優劣往往取決於我們的自我形象而及於對別人的態度,所以,建立優質的人際關係的起點是了解自我。而就此我們要去問的是基督徒是個怎樣的人。

  根據《約翰福音》作者的理解,永遠的生命是由現世開始的。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而今天我們便能夠獲得重生,意思是我們只要“接受他”、“信他的名”,便可以得著從上頭來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約一12)。

  因此,我們是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代贖而被上帝稱為義,是與上帝和好的人,藉著信而活在恩典中,以患難為榮,並因而產生忍耐和毅力,亦充滿了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的上帝的愛(參羅五1-5)。而惟有當我們常常感觸到上帝的愛,從上帝的生命支取取之不竭的資源,然後才可以成為充滿愛心,能夠跟別人分享,亦可以接受別人關心的人。

  當跟一個經學家辯論哪是最重要的誡命時,耶穌清楚地指出︰“第一重要的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的了。”(可十二29-31)

 

而當耶穌談及“人子在他榮耀裡,帶著所有的使者降臨……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審判萬族時,上帝賜福的便是那些願意服侍他人的人,他們做在別人身上的事,縱使那些是在社會上最不起眼的人,也是作在耶穌基督身上(參太二十五31-40)。

 

因此,愛主其中一個主要的表達方式便是愛我們周遭的人,甚至是愛自己的仇敵(參太五43-48)。

 

一個內心充滿了上帝的愛的人亦應該是一個滿懷謝意的人。因為我們清楚知道︰“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的兒子的死與他復合,既然復合了,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6-10)

 

所以,我們原本是不配的,卻因著上帝恩典的揀選而成為“聖潔、蒙愛的人”,因此,《歌羅西書》的作者吩咐我們︰“要讓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凡我們“所作的,無論是言語或行為,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西三16、17)滿懷謝意令我們常常以感恩的心面對上帝,也令我們不會忘記向別人致謝。

  一個內心充滿上帝的愛的人也是一個明白到自己是蒙上帝赦免的人。因此,基督徒不僅要“彼此饒恕,就像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一樣(弗四32),也要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非基督徒。況且,耶穌基督教導門徒向上帝禱告說︰“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好像我們饒恕了得罪我們的人。”(太六12)

 

而他亦指出︰“如果你們饒恕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如果你們不饒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因此,耶穌基督赦免的愛強化了人際關係的救贖性,讓那些蒙愛的生命充滿了力量,不僅與上帝和好,亦能夠與人和好。

  然而,能夠與人和好並不表示我們要刻意地討好別人。耶穌曾經警告他的門徒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你們的祖先對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六26)

 

因此,人人都說我們是好人並不代表我們擁有好的人際關係。因為當人人都視我們為好人時,或許我們就像從前的“假先知”一樣,只會跟人說“虛假的異象、占卜的預兆、虛無的事,和……自己心裡的詭詐。”(耶十四14)或只向人說他們所喜歡聽的、“動聽的話”和“預言虛幻的事”(參賽三十10)。雖然基督徒非常重視人與人的關係,但卻不可以因而放棄了基督徒行事為人所應該堅持的原則。

  第三,除了我們要了解自身在基督裡的身分外,我們也要對自己有相當真切的了解,然後才可以跟別人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三節勸勉我們說︰“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可自視太高,高於所當看的,反而應該照著上帝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適中。”當然,保羅在此所談的是人要了解自己的恩賜,並按此而互相服侍,建立基督的身體。但是,了解自己的恩賜也是自我了解的一部分。適切地了解自己能夠令人保持健康的自我形象,懂得如何合宜地處理負面的情緒,避免過分的自高或自卑,然後才可以不亢不卑地與人交往。

  第四,人際關係所談的是人與人相交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對人有一種基本的了解。基督教相信,人既然擁有為善的潛質,也擁有為惡的能力,那麼當我們跟不同的人來往時,我們必須要個別地了解他們,然後才可以判斷他們為善為惡,或是善惡兼有。卻不可以心存偏見,先入為主地歧視某些或某個人。而亦由於人性是如此難以掌握,亦令人與人的關係變得複雜和多變,所以,當耶穌差派他的門徒出去時,他也指出他們“好像羊進到狼群中間”,他們“要像蛇一樣機警,像鴿子一樣純潔。”(太十16、17)

 

但是,我們亦不可以忘記,人始終是按著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任何人都擁有為善的素質,所以,我們亦不應該抱著絕望的態度對待任何人。我們一方面應該要享受跟別人真摯的交往時所帶給我們的滿足感,但也要以百般的智慧,按著上帝的帶領,處理各類可能出現的人際衝突。

  耶穌指出他的門徒“是地上的鹽”、“世上的光”,鹽所強調的是它的味道,光所強調的是它照明的能力。鹽失去了鹹味便不可以再稱為鹽,那東西是既不能夠調味,也沒有防腐的功能。因此,我們只可以是鹽或不是鹽,如果我們是主的門徒,我們便必然是鹽,也必然要在地上發揮調味和防腐的作用。而光存在的目的是為了驅走黑暗,在此則指門徒的好行為應該為世人所看見,並為此頌讚上帝(參太五13-16)。

 

耶穌基督吩咐我們,要在不同的地方作他的“見證人”(參徒一8)。

 

我們會在不同的地方遇上不同的人,可能也需要不同的技巧跟不同的人相處,然而,我們總不可以忘記怎樣能夠作主的見證人。雖然上帝不一定叫我們所接觸的每一個人認識和接受福音,但我們卻要透過跟他們的接觸,讓他們了解我們是屬於基督的人。

  人際關係並不是以我們自己或周遭的人為中心的。人際關係仍然是以上帝為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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