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裡的禮儀與律法的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禮儀最早設立的目的並不是單純地只為了它的禮與儀而已,它是一種生活與行為的規範,甚至是訓練課程,所以它也是律法的一部份。
禮儀的施行包括了三重的關係:即人與人,以及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尤其以猶太文化所繁源的信仰更加為甚。所以禮儀不但在執行這三重關係的功能,也在發揮這功能的效用。基於使功能發揮效用,到某些程度,禮儀也可以說是看得見的律法,行動的律法,也是行動性的道德訓練;更是信眾信仰的素質訓練。
禮儀在執行中,它的效用可分為兩方面:它的消極面,例如人犯了罪,就破壞了那三重的關係,補救的方法之一,就必須帶代贖的牲物來獻贖罪祭。在獻祭中自己在上的面前承認所犯的罪,並祈求赦免。這不但已成為禮儀的一部份,其實它原本是律法的要求。但除了犯罪的部份以外,最主要的是在它的積極面,因它要求信眾對上帝和對人的認識,以及如何建立三方面的良好的關係,所以它有敬畏和感恩的行動;以及如何使敬拜者成為一個生命共體的觀念和行動。所以禮儀當中有發展了個人的與團體性的禮拜。
在舊約的時代,信眾進聖殿敬拜的那許多規距,無形中在訓練個人以及團體的守秩序和敬虔的心志。禮儀中的割禮提醒人節制情慾;守安息使人有定期的休息和培養高超心靈的機會。許多食物及生活規範的禮儀,像婦女的生產期及月事期的規則,都成為保獲婦女,以及養成健康身心的好方法。
律法在猶太宗教歷史上是很珍貴的事,有了律法,使他們高於周圍的外邦人;有了律法,使他們成為素質高的民族,身心健康的民族。因為有律法,所以他們才自覺到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律法在舊約當中原是很被敬重的,例如詩篇有許多篇是為頌讚律法而寫的。因為律法是上帝的話,那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詩人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v.9-7)。祢的話是我脚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v.105),所以我愛祢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v.127)。大衛的詩中也讚美律法,說它比金子更可羡慕,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但禮儀和律法為什麼在耶穌的時代變成不受歡迎,而且被耶穌和保羅攻擊的對象?最大的原因是自猶太人被擄回來以後,他們所發展出來的猶太教,太注重律法的條文和禮儀的規定。他們以為遵守了那些條文便完成了義行,接著,他們便是義人。由於太重視律法與禮儀的規定,而忽略了禮儀的目的,或者律法的本意和精神,所以禮儀和律法便成為生活的負擔。例如守息日,原來是要使勞苦擔重的人得安息(包括心靈上的),想不到却變成了定人罪的根据,沒有守安息的人要被趕出會堂。食物的潔淨原來是為了健康,却變成分類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依据,使他們無法在一起吃飯。禮儀與律法的規定原是導引人向善的規範,但其細則發展得太多而使人動彈不得,處處得咎。例如被判為罪人的老百姓可否與宗教人員接近?安息日可否醫病?吃飯要不要有洗手禮(指的是洗手禮,不是洗手)?要不要清楚畫分職位的稱呼?是不是凡事要發誓?但要指什麼東西來發誓?如何施行十分之一的奉獻?要洗淨放食物的杯盤,或者淨化存放思慮的心?要稱誰為鄰居?比鄰而居的外邦人可否被稱為鄰居?
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五17)。耶穌當然也不會反對禮儀,因為他也曾和門徒到聖殿去排隊,等著奉獻(路廿1-4)。他也到會堂去守安息。他從童年到成年,都在猶太教的舊禮儀中長大,包括出生時的受割禮,母親為他奉獻頭胎兒子的祭,年少時隨同父母到耶路撒冷去過節(路二21-46)。耶穌所努力的,是使上帝的話,律法和先知(包括禮儀),的設立目的和精神得以成全,使禮儀和律法在人們的心中,生活中成為有用的幫助,正如詩篇的作者對律法所頌讚的,律法是那麼美好,那麼令人喜愛的東西;到耶和華的殿中去禮拜是那麼樣的令人羨慕,而不是成為人的絆腳石。
一,為了達成以上的目的,禮拜中有分成了好幾部份,最主要的有:
a.對上帝的敬畏與讚美的部份---這一個部份的目的是要養成對上帝的認識。因此所唱的詩,所作的禱告,或者其他的禮拜儀式,也都以顯示上帝的創造、愛或威儀為主。目的是養成對上帝的敬畏,認識祂而敬畏祂,是人與上帝關係的第一要務。所有的信仰內容應當都是從這個基礎,認識祂而敬畏祂,而發展出來的。
b.對上帝的話語或啟示的領受---因為有需要領受上帝的話語或啟示,所以才有禮拜中的講道。這種事情在舊約時代就有:在聖殿獻祭的時代,上帝的話語由祭司傳達;在會堂裡有朗讀經典的時代,上帝的話語由宣讀經典,以及拉比的講解而傳達。在新約的時代,領受上帝話語的部分,大致和會堂差不多,由讀經和宣講而組合。但無論那一種,目的都要使上帝的話語得以傳達。
c.信眾的回應---禮拜的活動是人上帝之間的關係的,所以整個過程應該是對話式的,不只在於上帝對人的啟示,人對上帝的敬拜而已;當中也渉及上帝對人的愛,人對上帝的感謝。舊約時代的獻祭和新約時代的奉獻,其目的時常是為了提醒或訓練感恩的心。所以在這個層面的禮拜就有感恩、奉獻、默想、投身事奉的事工或讚美的成份。
d.聖的共同體的意識---因為禮拜中要達成的是人與上帝,人與人之間三重關係的聖的共同體的互動,所以禮拜中的會眾的交誼與互動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在禮拜中要如何達到會眾的交誼、關懷、互愛,需要教會用心去想,只有禮拜中的報告是不夠的,應當要有表示互相關懷的機會,例如禮拜後的交誼,茶敘等。況且有些報告太事務性、繁雜而且冗長。報告者要注意,報告也是禮拜中的一部份,所以要使它的內容達到聖的共同體的關懷。
e.被差遣的認識---對上帝的敬拜中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就是参加禮拜的人要被差遣。一般長老會的禮拜,有許多人以為唱了頌榮的詩就是要散會。其實基督教的禮拜沒有”結束”這樣的意思,禮拜的最後是被差遣。像舊約時代的以賽亞一樣,當他見到上帝的榮耀,罪被潔淨後,最後的結束是被差遣。所以所謂的散會是被差遣的意思。
但整個禮拜中最重要的是要產生三重關係共同體的互動。我們要求上帝在禮拜中不但臨在,而且要参與我們團契之中,不可讓祂作一個觀眾,或者被供奉的對象。我們會眾自己也是禮拜的行動者,不可讓牧師、司會者成為演員,會眾成為觀眾。
二,基督教時代禮拜的簡覽
在基督教的時代,禮拜的重心就不只像以上所提的那樣,為了那三重關係之間的互動而禮拜。它多加了耶穌基督救贖的因素,聖靈在我們信仰與生活中的感動。禮拜的型式多了一些因為耶穌而有的聖禮典:施洗、聖餐,婚、喪,特職人員的設立等。因為會眾包括了已信的和未信的,所以禮儀的執行上多了甚麼樣的人可領聖餐的考慮。敬拜上帝時,到底是以領受上帝的話為中心,或者以紀念耶穌的贖罪為中心?為了這些問題,禮拜在傳統裡就因此而分為兩種。
A.古時的教會,以紀念耶穌基督的贖罪為中心的,綜合他們禮拜程序的內容,大概是以這樣的範圍而考量的:
認罪(Kyrie eleison)---人沒有認罪悔改怎有可能到上帝的面前來敬拜祂;所以禮拜前要先念認罪文,悔改,求赦免和接納;所唱的詩歌也復如此
頌讚(Gloria)---認罪、赦免、被椄納以後,接着宣佈上帝的臨在,主的榮耀充滿全地;要宣佈上帝的榮耀,祂的創造、救贖、關愛
讀經(lection)—以詩篇,書信,福音書為主。從多方面領受上帝的信息;有類似講道的勉勵,不但使會眾領受上帝的話,也促使立志信從
認信(Credo)---念信經,明確表示自己的信仰
以上這些是全體會眾都可參加的。但因為椄下來要舉行彌撒,於是只留下那些已受洗而可領受主的聖體的人。這時禮儀的內容大約如下:
彌撒(Missa)---分開,請為受洗的慕道友先離開
感恩聖祭---已受洗的信徒領受主的聖體;禮拜的主軸在頌讚上帝的羔羊
頌榮(Doxology)---三一頌;頌讚聖父、聖子、聖靈
彌撒(Missa)---(雖然也被名之為散會)在此的彌撒是表示信徒的被差遣進入世界
B. 現代的新教的教會,大部份是以上帝的話為中心的禮拜,內容大致分成三部份:
靜候上帝的話---
序禮:宣召,默禱,認罪。宣告上帝的永存、神聖、權能、創造、慈愛、公義、憐憫等;宣佈祂的臨在,喚起會眾的敬虔和参與禮拜的心志。
宣示上帝的榮耀:宣示了上帝的榮耀以後,會眾可以以聖詩的榮耀頌回應。
選用的聖詩:禮拜的前部,應以頌讚的詩,能喚起人認識、感謝、上帝的榮耀的為主。
禱告的語詞,大都以能喚起會眾認識的話為主,這當中就包括頌讚、感謝,以及認罪與悔改;並且求赦免、求恩待、求導引。如果主禮者帶領禱告的重點是在認罪、悔改,則會眾回應的詩可採用”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一切罪惡的”
簡短啟應文的應用---用一些簡短的啟應文,在交讀中喚起人對上帝的認識,並且祈求祂的憐憫。啟應文有多樣的功能,也可在別的場合使用
但古時的教會禮拜也有以認罪、悔改作為禮拜的開始的。現代的教會較採取以賽亞書第六章的形式,先展示了上帝的榮耀以後,才喚起人認罪悔改。若要採取這種方式,可以在禮拜的宣示以後,會眾共同以啟應的方式,讀一段認罪文與宣告赦勉的啟應文。
領受上帝的話---
在這個項目裡,最主要的是讀經和講道。最好應安排舊、新約的經文都讀。講道的主題雖然用新約、或舊約,但可選那些與講題不同的部份(約)為宣讀或相和應的經文。或者現今有些教會,在”報告”的項目完成後,邀請會眾念一節或一段經句,也稱之為金句。
講道的目的是要傳達上帝的信息;聽道的目的是要領受上帝的啟示和差遣。
回應上帝的話---
要回應上帝的話,可選那些能配合講題的詩歌。這方面的詩要講道者細心挑選,選用一條合適的回應詩,像選一段講道的經文那樣的難。內容也許有勵志、讚美、悔改、獻身、受差遣等。
但回應的當中有時也可安排默想;錢財的奉獻也是回應的一部份
聖徒團契---
聖徒的溝通也是禮拜的一部份,通常教會都有安排報告的項目,以便大家互相了解,互相關心,遇有重要的事故可互相代禱。但在這個項目裡不可報告太長,免得喧賓奪主。報告的事項可寫在禮拜的順序單裡,但不必每項都報告,也不要每項都讀,只提出那些需要提醒的就好。報告者要预先準備,不要臨時匆忙地念一念,不要接受臨時送來的補充報告的條子。
受差遣---(也是所謂的彌撒Missa,精神是相同的但新教不用這名詞)
一般人都以為報告完了就是唱散會的歌,其實不是。禮拜的結束是信徒的受差遣,信徒有責任將所領受的信息傳揚、實行出來。基督教的禮拜是惟一以領受從上帝而來的信息而實踐為主旨的宗教。
但重點是在被差遣;被差遣是禮拜的延續,直到下次在相聚禮拜。
聖詩或詩歌的選唱---
這部份可以說造成今日教會很大的混亂。傳統的聖詩比較荘嚴,內容較豐富,通常有三節以上的詩詞。無論調曲或詩詞都是精雕細琢,歷百年而不衰的。可是問題出在它實在太舊了,它的文化背景離我們太遠,年青人不容易領會。敬拜讚美的短歌較活潑,現代化,青年人容易接受,但問題出在詩詞的內容太浅,大部份的歌詞與曲調還不夠成熟、高雅。也許我們只能說它唱起來很活潑,熱情,但內容不見得夠豐富。傳統的聖詩,一首詩時常等於一篇信仰造就篇,一篇好的信仰告白,信徒從一首好的聖詩所得的造就,不亞於一篇好的講道。
然而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禮拜的詩是要敬拜上帝用的,領受與表達我們的信仰的,不是專唱人喜愛唱的。除了敬拜上帝以外,聖詩也要注意它的信仰團體的歷史傳承性,以及信仰團體的普世性,因為我們是合而為一的教會。
聖詩的運用要注意它的平衡性,不可老是唱那幾首老掉牙的福音詩歌。要做記錄來撿視運用的平衡性
要注意它的新、舊性,讓教會傳承中的舊也能在新的時代出現;教會也要唱新時代創作的詩歌,也許是敬拜、讚美的新詩歌
要注意個人唱的詩與公眾詩的分別
要注意禮拜詩唱的時機和對象,例如為聖父、聖子、聖靈而唱的,在何種情況下唱的
內容要符合時誼,教誨的,依靠的,悔罪的…..,知道當中的差別
教會的負責人(牧師或領詩者)要教導會眾懂得聖詩,了解聖詩,會唱聖詩。使會眾會唱詩是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