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曾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裡麼?”(路六39)
2.必須有傳講的熱忱
你是否渴望向兒童傳講福音?你是否渴望與他們相處在一起?主耶穌在世上三年半的時間,從未減少傳講天國福音的熱忱,即使遭受人的厭棄、挑惕、責問,甚至 被自己的家人誤解。有位年逾八十的老人家,身邊沒有一個親人,獨自一人住在老人院中,然而她仍有著向兒童傳福音的熱忱,從未停止在老人院裡向所遇見的兒童 傳福音。同時她每天在臨睡前,不忘為同在院內的老人家一一地代禱祝福。
3.必須擁有一顆愛兒童靈魂的心
“愛”是 一切服事的原動力。唯有愛你所教的(上帝的話語和兒童),教你所愛的(上帝的話語和兒童),才能達到良好的教學果效;因為這股愛的力量會驅使你全力以赴, 鼓舞著你用心備課,準備合適的課程內容與教具,盡心竭力的傾囊相授。同樣的,當兒童從你身上體會到你愛他的心,他會甘心樂意地達成你所要求他們去做的事, 他會信服你的教導。
為什麼會有許多人,無論男女老少要跟從耶穌,聽耶穌講道?因為愛他們︰“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可六34)
4.必須是不斷長進與學習的基督徒
教師必須願意在人格、性情和能力上,不斷的受操練、裝備、更新與調整。路加福音二章52節曾說到主耶穌成長的過程,分為四方面︰在“智慧中”成長(智力的發展),在“身量上”成長(身體的發展),在“上帝喜愛的心”成長(屬靈的發展),在“人喜愛的心”成長(社交和情感)。我們可以注意到,這裡不單強調靈性的成長,而是要於生命中其他方面結合一齊成長,因為這些都是息息相關的。
教師必須每天有固定的靈修生活,建立與主良好的關係。教師應該在各方面的知識上不斷的長進,是一個喜歡讀書的人,不停止學習的人。身為一個教師,他必須先成為一個學習者,有持續的成長與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