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年紀越大越能體會創世記開頭三章的意義。所知道的,沒有別的東西比這三章經文更能解釋人生的奧秘。我們能夠從這些經文知道:人生苦難的成因和救治的辦法,人生所有苦惱憂傷的根源,以及人類可以得到救贖且終必戰勝邪惡的應許。說真的,我們住在被敵方占領的領土。強大的敵軍占據了我們的宇宙,但宇宙並不甘心屈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成千上萬的人親眼看著外國軍隊長驅直入自己的國土。無論他們如何不願意,他們仍然要受外國政權統治。但這些被占領的國家大都發起了抗敵的運動。不少愛國的公民在敵軍統治下秘密組織起來,冒著生命的危險與敵人鬥法,他們破壞敵人的計劃,阻撓敵軍推進,從而幫助了自己的國家,使自己早日重獲自由。
我們目前的境況與這情景相似。雖然我們是萬王之王的子民,是天上的公民,但我們卻住在邪惡的叛軍握有實權的宇宙內。
宇宙的主宰容許入侵的敵人暫時在祂的國度居住並擁有權力,有其非我們所能了解的理由。上帝給予人自由的意志。人用這意志去迎接外來的勢力進入祂的世界。如果上帝因而立即把入侵者趕出去,便會失去給人自由意志的意義,破壞了人有意志的個性和尊嚴。如果當人不依照上帝的願望去使用祂的恩賜時,祂便把恩賜收回,會有人欽敬祂嗎?永恒的父不會這樣做,因爲祂心目中的人有崇高的地位。
由人引起的屬靈戰爭必須繼續下去,直至完結爲止。上帝創造人是要使人像耶稣基督,並且成爲祂家中的一分子,人的罪使他從創造得來的上帝的形像破裂。上帝遂作出反應,祂用漫長、緩慢的過程去再造這形像。辦法是藉基督救贖祂創造的人,並用聖靈的運行使他們得以完全。上帝利用邪惡帶來的苦難作助力去實現自己永恒的旨意,這顯示祂有左右邪惡的權勢,時機成熟的時候,蒙救贖成爲上帝家庭成員的人,會像在露天汙水渠或糞堆發出芬芳的百合花一樣,出汙泥而不染,永遠在上帝面前發出基督形像的聖潔光輝。
我們處在交戰狀態下,所以必須繼續作戰;邪惡雖然占領了這個宇宙,其勢力與戰時入侵的軍隊有所不同。入侵的軍隊控制了局勢後,便對其侵占的國家擁有幾乎絕對的權力。宇宙間的邪惡勢力則明顯地受到限制,其勢力雖然強大,但只能在掌握主權的上帝的控制下運行。基督徒是占領區的抗敵戰士,我們要迎擊撒但,阻撓他推進和反對他的統治。每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便會遇到地獄諸般敵對的勢力。
不過我們的仇敵事實上是已被征服的國度的國民,是一個已戰敗的王子的子民。他們知道當宇宙的主宰最後下令的時候,現在暫時受他們管轄但並非出於自願的我們會得到自由,而他們卻會與他們背叛的王子一同被丟到外面的黑暗裏去,所以他們趁著仍可作惡的時候,用盡一切可以用的力量去攻擊生命之王的子民,去擴張他們黑暗之王的權勢。
米爾頓在《失落的樂園》裏用誇張的筆法描寫這無形的戰爭。他看見撒但及其隨從在地獄一面受苦,一面怒火中燒,怨恨把他們逐出天堂的上帝;他們謀求報復。當他們聽聞上帝計劃一個新天地並要創造人的時候,他們認定這就是機會。只要他們能夠侵入這個新的領域,把人制服,總可以給他們強大的征服者一點反擊。他們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成功地使人墮落。大地在那時刻感到創傷,它的痛楚一直持續到今天。
米爾頓用詩描寫出一個有深意且重要的真理。撒但爲了向他的征服者報復,正用盡他今天所有的權限去折磨人類。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已戰敗的敵人,只有短暫的權勢。他沒有忘記創世記的判令和十字架的勝利。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怒不可遏,拼命地用盡各種邪毒凶狠的力量,攻擊上帝的子民,企圖藉傷害他們,使上帝的國度有一小部分遭受毀滅。
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裏以寓言用生動的筆法描寫我們屬靈的爭戰。故事中的英雄基督徒由黑暗的國度逃亡,奔向天城,途中到處受到撒但諸般的阻撓。亞玻倫一度截住基督徒,決意把他殲滅。他公然反抗上帝,高聲喊道:“我是這王子的敵人;我憎恨祂,憎恨祂的法律,憎恨祂的子民;我特地出來攔截你……預備死罷!我指著我的地獄起誓,你不能再前進:我就在此奪你的靈魂!”
接著的爭戰是基督徒尋常的經歷。我們身爲住在占領區內的基督徒,必須會遭遇這一類的敵意。
義人爲什麽會有苦難?全人類都要分擔宇宙的苦楚,基督徒亦不能例外,上帝從來沒有應許祂的兒女可免受墮落的人類均會遭遇到的邪惡。此外,由於撒但特意出來攔截爲上帝的國度而以任何方式抗敵的鬥士,基督徒會遭遇到特別的襲擊。“我就在這裏奪你的靈魂!”並非空洞的唬嚇。撒但永不會停止設法使上帝的鬥士失去能力;抵擋不住亞玻倫的攻擊而跌倒的基督徒已經不止一個。只有聖靈的寶劍——對上帝的話語有清楚的認識並加以善用——可以使我們有能力抵擋撒但的攻擊,而在戰場上保持勝利。
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基督徒與性和節育
《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告訴我們,上帝照著他們的形象,按著他們的樣式造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而且,上帝亦清楚表明,他“看他所造的一切都很好。”(創一31)所以,基督徒相信,性別是上帝的創造,是美善的,人應該接納和欣賞自己的性別。
當上帝賜福他所創造的男女時,上帝對人說︰“要生養眾多,充滿這地……”(創一28)
當上帝賜福他所創造的男女時,上帝對人說︰“要生養眾多,充滿這地……”(創一28)
而在上帝賜福挪亞和他兒子時,也說︰“你們要生養眾多,充滿大地。”(創九1)
由此可見上帝創造兩性的目的便是希望他們能夠藉著性行為繁衍後裔。因此,人類的身體會隨著成長而漸趨成熟,性慾也隨之出現,並且日趨強烈。從延續物種的角度看,性慾是必須的。因為沒有了性慾,人類也不會積極地尋覓異性的性伴侶為人類傳宗接代,獲得上帝的賜福。所以,基督教相信,性行為其中一個目的為生育。
基督教相信,婚姻為養兒育女提供了最佳的場景。因為充滿了愛的家庭能夠讓兒童健康地成長,為教會培訓敬虔的信徒,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公民。因此,基督教認為,生育是婚姻的其中一個目的。亦只承認婚內性行為的合法性。
然而,除了生育外,性行為亦是兩性表達彼此在身、心、靈各方面深入認識對方的途徑。《創世記》第四章一節告訴我們︰“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但英文聖經卻將這段經文譯作“亞當認識他的妻子夏娃。” (Adam knew Eve his wife)英文的翻譯跟原文yada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是,無可否認,這處所講的“認識”便是亞當跟夏娃發生性行為,因為由於亞當“認識”夏娃,“夏娃就懷孕”。由此可見,聖經視性行為為一種溝通的途徑。
性行為所表達的是一種深度的溝通。性行為首先肯定了對方的重要性。人透過性交向對方表示︰“我需要你,你在我的人生舞台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此外,當兩人赤身裸體地面對對方時,亦表明人是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予對方,亦毫無保留地接受對方。意思是雙方均表明不在乎對方的出身背景、過去的經歷,願意無條件地接受對方,雙方亦毫無保留地自己交托給對方。這是一種極為深刻的感情表達,將自己完全地奉獻給對方,亦無條件地接納對方,承認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
性行為是一種要求人整全地投入的行為,並借此表達彼此對對方的深切認識和愛意。性行為是一種要求身、心、靈完全參與的行為,惟有透過雙方身、心、靈的完全投入,才能夠達到叫夫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境界。
雖然上帝對人類的賜福是要人“生養眾多”,但時至今日,人類已經“充滿這地”。今天人類所面對的是人口過剩的問題,過多的人口給自然環境帶來了沉重的壓力。所以,今天大部分人擔心的並不是不育的問題,卻是人類過強的生育能力。而且,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已經充分了解生育的奧秘,亦掌握了避孕的技術。問題是人類可否節育呢?避孕是否違反了上帝給性行為所定下的旨意呢?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雖然生育是性行為的其中一個目的,但男女表達彼此的愛情與親密才是性行為的首要目的,因為上帝造人是要男女互為伙伴、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彼此忠貞、終身廝守(參創二24)。而保羅亦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三至五節指出︰“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夫妻不可以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基督教相信,婚姻為養兒育女提供了最佳的場景。因為充滿了愛的家庭能夠讓兒童健康地成長,為教會培訓敬虔的信徒,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公民。因此,基督教認為,生育是婚姻的其中一個目的。亦只承認婚內性行為的合法性。
然而,除了生育外,性行為亦是兩性表達彼此在身、心、靈各方面深入認識對方的途徑。《創世記》第四章一節告訴我們︰“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但英文聖經卻將這段經文譯作“亞當認識他的妻子夏娃。” (Adam knew Eve his wife)英文的翻譯跟原文yada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是,無可否認,這處所講的“認識”便是亞當跟夏娃發生性行為,因為由於亞當“認識”夏娃,“夏娃就懷孕”。由此可見,聖經視性行為為一種溝通的途徑。
性行為所表達的是一種深度的溝通。性行為首先肯定了對方的重要性。人透過性交向對方表示︰“我需要你,你在我的人生舞台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此外,當兩人赤身裸體地面對對方時,亦表明人是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予對方,亦毫無保留地接受對方。意思是雙方均表明不在乎對方的出身背景、過去的經歷,願意無條件地接受對方,雙方亦毫無保留地自己交托給對方。這是一種極為深刻的感情表達,將自己完全地奉獻給對方,亦無條件地接納對方,承認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
性行為是一種要求人整全地投入的行為,並借此表達彼此對對方的深切認識和愛意。性行為是一種要求身、心、靈完全參與的行為,惟有透過雙方身、心、靈的完全投入,才能夠達到叫夫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境界。
雖然上帝對人類的賜福是要人“生養眾多”,但時至今日,人類已經“充滿這地”。今天人類所面對的是人口過剩的問題,過多的人口給自然環境帶來了沉重的壓力。所以,今天大部分人擔心的並不是不育的問題,卻是人類過強的生育能力。而且,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已經充分了解生育的奧秘,亦掌握了避孕的技術。問題是人類可否節育呢?避孕是否違反了上帝給性行為所定下的旨意呢?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雖然生育是性行為的其中一個目的,但男女表達彼此的愛情與親密才是性行為的首要目的,因為上帝造人是要男女互為伙伴、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彼此忠貞、終身廝守(參創二24)。而保羅亦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三至五節指出︰“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夫妻不可以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保羅在這裡提醒夫妻不要忽略了對方的性需求,他們所該盡的本分便是要彼此滿足對方的性慾,免得撒但趁機引誘他們,令他們陷進了奸淫的網羅。在此所談及的夫妻性關係跟生育沒有任何關係,但也並非僅僅滿足雙方的性慾為目的,因為如果夫妻性交而完全不能夠讓彼此明白自己對對方和對方對自己的愛,則縱使性慾得了滿足,也不一定可以勝過撒但的誘惑。所以,夫妻是可以無須考慮生育問題而藉著性交表達對對方的愛意的。
況且,如果夫妻每次交合都必須保留懷孕的可能性,則妻子過了更年期後,即妻子已經不能夠再生育時,夫妻亦不應該同房。因為如果他們性交,也必然沒有懷孕的可能性。但是,我們並沒有任何人認為夫妻應該要在妻子過了更年期後便要停止性生活,否則便是違反上帝的旨意。
任何人都應該明白,子女是夫妻愛情的實現與完成,父母有道德的責任去照顧子女基本的物質和教育的需要,亦要給予他們足夠和適當的愛和安全感。因此,作為負責任的父母,我們知道生兒育女不僅是完成了一項生物性的功能,生育亦是一個道德的抉擇。
由於生育是一種道德的承擔,夫妻在考慮生育時,首先要清楚知道的便是生育是否夫妻的共同意願,避免任何強迫的成分,以確保夫妻都願意積極為這抉擇負責。或許在某些情況下,夫妻所要考慮的問題要比一般人的複雜。舉例以說明之。
首先,如果我們已經有數名子女,就要慎重考慮再添子女會否對家庭構成太大的壓力,令父母無暇照顧現存的孩子。
第二,如果妻子並沒有生育的困難,但她身體的某些器官,像心臟或腎臟等,卻異常脆弱,懷孕可能會給身體帶來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對她的生命構成威脅,則夫妻對應否生育,便要格外小心地考慮。
第三,夫妻也要明白自己的生育會否為社會帶來沉重的壓力。例如︰某人的家族有某種嚴重的隔代遺傳病,那夫妻便要考慮自身和社會將要為那不幸患病的子女付出多大的代價。或許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立法禁止這類人生育,但是,生育始終是夫妻決定的範圍,政府應否就著這類情況立法管制,則是頗具商確的問題。當然,面對這類問題的夫妻也要充分考慮整體的情況,然後作出負責任的決定。
因此,對於某些夫妻而言,節育可能是一個更符合信仰要求的決定。甚至終身避孕也可能是更負責任的抉擇。但是,如果某些夫妻並沒有什麼生理或遺傳的問題,則他可否決定終身避孕呢?
當然,反對終身避孕的人會認為無子的婚姻並未能夠滿足上帝對婚姻的期望。然而,無疑“生養眾多”是上帝的賜福,但人類在這方面所蒙的福已經是超過了我們所求所想的。因此,現在是否是適當的時刻,讓某些夫妻為了專心服侍主而放棄生育呢?正如保羅曾經對守獨身的人說,願他們持守獨身是為了“無所掛慮”、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林前七32-35)。今天,我們是否也可以讓某些夫妻能夠因為無所掛慮而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忠誠地服侍上帝呢?但是,基本上,生育與否是夫妻兩人的抉擇。所以,每對決定不生育的夫妻,他們都要撫心自問,究竟自己是純粹因為某些自私的原因而拒絕生育,或是為了能夠更專注地服侍主而決定不生育呢?這是如何基督徒無子婚姻所必定要面對和回答的問題。
所以,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明白性是上帝的恩賜,並且能夠善用性的力量,建立美滿的婚姻關係和幸福的家庭。而如果夫妻是決定終身不生育,則願上帝能夠使用我們,叫更多人可以因著我們對他專注的服侍而蒙福。雖然並沒有子女,卻叫我們在一切令人得益、得造就的事情上“生養眾多”。
況且,如果夫妻每次交合都必須保留懷孕的可能性,則妻子過了更年期後,即妻子已經不能夠再生育時,夫妻亦不應該同房。因為如果他們性交,也必然沒有懷孕的可能性。但是,我們並沒有任何人認為夫妻應該要在妻子過了更年期後便要停止性生活,否則便是違反上帝的旨意。
任何人都應該明白,子女是夫妻愛情的實現與完成,父母有道德的責任去照顧子女基本的物質和教育的需要,亦要給予他們足夠和適當的愛和安全感。因此,作為負責任的父母,我們知道生兒育女不僅是完成了一項生物性的功能,生育亦是一個道德的抉擇。
由於生育是一種道德的承擔,夫妻在考慮生育時,首先要清楚知道的便是生育是否夫妻的共同意願,避免任何強迫的成分,以確保夫妻都願意積極為這抉擇負責。或許在某些情況下,夫妻所要考慮的問題要比一般人的複雜。舉例以說明之。
首先,如果我們已經有數名子女,就要慎重考慮再添子女會否對家庭構成太大的壓力,令父母無暇照顧現存的孩子。
第二,如果妻子並沒有生育的困難,但她身體的某些器官,像心臟或腎臟等,卻異常脆弱,懷孕可能會給身體帶來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對她的生命構成威脅,則夫妻對應否生育,便要格外小心地考慮。
第三,夫妻也要明白自己的生育會否為社會帶來沉重的壓力。例如︰某人的家族有某種嚴重的隔代遺傳病,那夫妻便要考慮自身和社會將要為那不幸患病的子女付出多大的代價。或許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立法禁止這類人生育,但是,生育始終是夫妻決定的範圍,政府應否就著這類情況立法管制,則是頗具商確的問題。當然,面對這類問題的夫妻也要充分考慮整體的情況,然後作出負責任的決定。
因此,對於某些夫妻而言,節育可能是一個更符合信仰要求的決定。甚至終身避孕也可能是更負責任的抉擇。但是,如果某些夫妻並沒有什麼生理或遺傳的問題,則他可否決定終身避孕呢?
當然,反對終身避孕的人會認為無子的婚姻並未能夠滿足上帝對婚姻的期望。然而,無疑“生養眾多”是上帝的賜福,但人類在這方面所蒙的福已經是超過了我們所求所想的。因此,現在是否是適當的時刻,讓某些夫妻為了專心服侍主而放棄生育呢?正如保羅曾經對守獨身的人說,願他們持守獨身是為了“無所掛慮”、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林前七32-35)。今天,我們是否也可以讓某些夫妻能夠因為無所掛慮而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忠誠地服侍上帝呢?但是,基本上,生育與否是夫妻兩人的抉擇。所以,每對決定不生育的夫妻,他們都要撫心自問,究竟自己是純粹因為某些自私的原因而拒絕生育,或是為了能夠更專注地服侍主而決定不生育呢?這是如何基督徒無子婚姻所必定要面對和回答的問題。
所以,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明白性是上帝的恩賜,並且能夠善用性的力量,建立美滿的婚姻關係和幸福的家庭。而如果夫妻是決定終身不生育,則願上帝能夠使用我們,叫更多人可以因著我們對他專注的服侍而蒙福。雖然並沒有子女,卻叫我們在一切令人得益、得造就的事情上“生養眾多”。
護教的進路
I.護教學的分類
福音派護教方法或體系分為:前設的(預設派)及證據的方法(證據派)。
A. 預設派(Presuppositionalism)
大師:凱伯(Abraham Kuyper);范泰爾(Van Til, 1895-1987) ;薛華(Francis Shaeffer);弗雷姆(John Frame);幫森(Greg Bahnsen)等。
邏輯:聖經宣稱是神所默示的,它本身就是最高及絕對的真理。所以它具有最高的權威,它不需要其它低於聖經真理的權威來審核它,後者也沒有足夠的條件來審 核。"基督是主" 這原則應該用在宇宙人生每一個範疇裡;在思想,護教的範疇不可以例外。(彼得前書3:15:尊基督為主)
論據:聖經宣稱神創做天地,天地所有的都是他做的。有一部分預設派認為,神也創造了世上的秩律和人的思念(如邏輯的定律)。荷蘭神學家(兼首相) 凱伯 (Abraham Kuyper) 曾說:世界裡沒有一塊地土,耶穌沒有宣稱"這是我的"。
科學只可以尋找到上帝創造天地後,宇宙秩序中的定律,不可能創造秩序本身及從不存在的東西;科學不能創造存在物。天地創造前,不可能有科學(因為沒有人, 沒有宇宙,沒有人的理性) ,因此也沒有科學的發現。那時,只有神在永恆裡自存,永存。可是,很多科學家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
科學的真理不可能是完全的,是有限的的人的發現;也是歪曲的,因為人墮落了;人的理性也墮落了。科學的研究範圍是低於聖經的真理,科學所發現的真理不能審核聖經的真理。聖經真理有權審核科學和其它學科的發現。正統的神學(教義) 需領導科學研究。
方法:詢問,追尋對方的預設;同時分享基督徒自己的預設 (聖經真理)。
世上所有的思念,最後都是建在某些預設上,而預設(大前提)是不能被證明的。科學能證明很多原則,可是科學有自己的預設 (如時間,空間) 。
不論今天的科學能改變DNA ,或進化論認為生物是由進化而來,或萬事萬物都是由原子偶然結合而產生的,但最後都不能解釋原子何來。
證據:是用基於聖經的真理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論證。
長處:邏輯上無懈可擊(如接受前設)。
限制:非基督徒不覺得問題被解答。關於這方面,John Frame 在他的著作裡,肯定了范泰爾的護教學,同時也修改了部分的論據。
B.證據派(Evidentialism)
當代大師:麥道衛(Josh McDowell), 蓋斯勒(Norman Geisler),李德爾(Paul Little)。
方法:提出所謂 “中立” 證據/論據給非信徒,證明神的存在及聖經的真實性。
邏輯:(預設派的批判) :由於這些證據都是在一個所謂 “中立地帶” 來建立的 (而預設派認為:這中立地帶其實並不存在),因此不能絕對證實它要證實的(如神的存在) 。這種論證,只可以加強基督教信仰的可能性 (probability)及可信性。背後的真理標準不可能超越或然性 (probability)。
預設:證據是中立的,他可以被科學、考古學,哲學等來審核。
長處:較能被慕道的非基督徒接納,而信主。(注:預設派認為,信主前若不在理性上降服,信主後心意更新而變化是很難的。)
限制:邏輯上並非無懈可擊,非基督徒仍可「很理性」的反駁。也貶低神及聖經的地位。還有,科學,考古學上帝論證法,是現代時期的做法,難以被存在主義者與後現代世界觀的慕道友接受。
II.基督教哲學大綱
哲學主要分為形而上學 (metaphysics),知識論(epistemology),倫理學(ethics) 三大範圍,及其它範圍如歷史哲學,美學 , 政治哲學 ,科學哲學等。
A.形而上學
宇宙是什麼? (宇宙觀)
基督徒:創造論,一神論
非信徒:進化論,唯物論,無神論或不可知論,印度教與佛教的神觀,等。
B.知識論
我所知的如何(為何)知?
徹底的基督教知識論:神的啟示:普遍啟示 + 聖經。
理性主義:人的理性決定什麼是真理 。
世俗科學主義/實驗主義:真理乃五官能察驗的東西 (事物的外表),只能知道事物的本質) 。
C.倫理學
是非的標則
基督教:神的律法是唯一準則;神的榮耀是目標。
非基督教: 相對倫理 (situation ethics);實用主義 (utilitarianism) ;人文主義,如儒家,西方人文主義 (humanism) 等。
福音派護教方法或體系分為:前設的(預設派)及證據的方法(證據派)。
A. 預設派(Presuppositionalism)
大師:凱伯(Abraham Kuyper);范泰爾(Van Til, 1895-1987) ;薛華(Francis Shaeffer);弗雷姆(John Frame);幫森(Greg Bahnsen)等。
邏輯:聖經宣稱是神所默示的,它本身就是最高及絕對的真理。所以它具有最高的權威,它不需要其它低於聖經真理的權威來審核它,後者也沒有足夠的條件來審 核。"基督是主" 這原則應該用在宇宙人生每一個範疇裡;在思想,護教的範疇不可以例外。(彼得前書3:15:尊基督為主)
論據:聖經宣稱神創做天地,天地所有的都是他做的。有一部分預設派認為,神也創造了世上的秩律和人的思念(如邏輯的定律)。荷蘭神學家(兼首相) 凱伯 (Abraham Kuyper) 曾說:世界裡沒有一塊地土,耶穌沒有宣稱"這是我的"。
科學只可以尋找到上帝創造天地後,宇宙秩序中的定律,不可能創造秩序本身及從不存在的東西;科學不能創造存在物。天地創造前,不可能有科學(因為沒有人, 沒有宇宙,沒有人的理性) ,因此也沒有科學的發現。那時,只有神在永恆裡自存,永存。可是,很多科學家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
科學的真理不可能是完全的,是有限的的人的發現;也是歪曲的,因為人墮落了;人的理性也墮落了。科學的研究範圍是低於聖經的真理,科學所發現的真理不能審核聖經的真理。聖經真理有權審核科學和其它學科的發現。正統的神學(教義) 需領導科學研究。
方法:詢問,追尋對方的預設;同時分享基督徒自己的預設 (聖經真理)。
世上所有的思念,最後都是建在某些預設上,而預設(大前提)是不能被證明的。科學能證明很多原則,可是科學有自己的預設 (如時間,空間) 。
不論今天的科學能改變DNA ,或進化論認為生物是由進化而來,或萬事萬物都是由原子偶然結合而產生的,但最後都不能解釋原子何來。
證據:是用基於聖經的真理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論證。
長處:邏輯上無懈可擊(如接受前設)。
限制:非基督徒不覺得問題被解答。關於這方面,John Frame 在他的著作裡,肯定了范泰爾的護教學,同時也修改了部分的論據。
B.證據派(Evidentialism)
當代大師:麥道衛(Josh McDowell), 蓋斯勒(Norman Geisler),李德爾(Paul Little)。
方法:提出所謂 “中立” 證據/論據給非信徒,證明神的存在及聖經的真實性。
邏輯:(預設派的批判) :由於這些證據都是在一個所謂 “中立地帶” 來建立的 (而預設派認為:這中立地帶其實並不存在),因此不能絕對證實它要證實的(如神的存在) 。這種論證,只可以加強基督教信仰的可能性 (probability)及可信性。背後的真理標準不可能超越或然性 (probability)。
預設:證據是中立的,他可以被科學、考古學,哲學等來審核。
長處:較能被慕道的非基督徒接納,而信主。(注:預設派認為,信主前若不在理性上降服,信主後心意更新而變化是很難的。)
限制:邏輯上並非無懈可擊,非基督徒仍可「很理性」的反駁。也貶低神及聖經的地位。還有,科學,考古學上帝論證法,是現代時期的做法,難以被存在主義者與後現代世界觀的慕道友接受。
II.基督教哲學大綱
哲學主要分為形而上學 (metaphysics),知識論(epistemology),倫理學(ethics) 三大範圍,及其它範圍如歷史哲學,美學 , 政治哲學 ,科學哲學等。
A.形而上學
宇宙是什麼? (宇宙觀)
基督徒:創造論,一神論
非信徒:進化論,唯物論,無神論或不可知論,印度教與佛教的神觀,等。
B.知識論
我所知的如何(為何)知?
徹底的基督教知識論:神的啟示:普遍啟示 + 聖經。
理性主義:人的理性決定什麼是真理 。
世俗科學主義/實驗主義:真理乃五官能察驗的東西 (事物的外表),只能知道事物的本質) 。
C.倫理學
是非的標則
基督教:神的律法是唯一準則;神的榮耀是目標。
非基督教: 相對倫理 (situation ethics);實用主義 (utilitarianism) ;人文主義,如儒家,西方人文主義 (humanism) 等。
2020年1月5日 星期日
受苦難是為了榮耀上帝
聖靈在以弗所書第一章揭露上帝爲祂的子民預備的榮耀,令我們對前景感到驚奇。聖經說上帝在基督裏揀選我們有一個目的——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並使我們像耶稣基督。上帝因此在基督裏給予我們一切屬靈的福氣,把我們所需要的救贖和赦免賜給我們,並以聖靈爲印記,作爲得到榮耀基業的憑據。這基業我們將來在天上便能認識透徹。上帝已在耶稣基督裏預定祂的兒女得到榮耀(弗1:13-14)。
主耶稣是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1-3)。上帝正在藉著聖靈用祂的兒女在地上所有的各種經歷,使他們酷似這個形像:祂是在榮耀我們,使我們像基督。這個改變形像的過程似乎很大、很慢、很痛苦。但當基督在榮耀中顯現的時候,這個過程便告完結。到時我們會像基督,因爲我們會看見祂的真體(約一3:2)。這就是上帝預定祂的子民要得的豐盛的榮耀。
羅馬書第八章對兒子的名分和榮耀有更多的教導。“上帝所賜的靈不是要奴役你們,使你們恐懼,而是要使你們成爲上帝的兒子。藉著聖靈,我們向上帝呼叫:爸爸!我的父親,上帝的靈和我們的靈一同證實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5-16)。
聖靈跟著給我們一個有新意的啓示,接著的經文是“既然是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享有上帝爲他的子民所預備的福澤,也要跟基督同享上帝所爲他保留的;因爲,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羅8:17-18)。
聖靈在這裏教導我們的是有深意的真理:如果上帝的兒女要與基督同享榮耀,他們就必須與祂同受苦難。這一點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再次提及:“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1-12)。
領導我們得救的元帥經過苦難得到榮耀;我們要得到祂的榮耀並無其他的方法。這並不是說我們受苦有任何功勞,可以得到祂的榮耀作爲賞賜。榮耀只可憑上帝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上帝在這裏要教導的是罪使榮耀與苦難無法分開。要得到榮耀而不經歷苦難是不可能的。對救主來說事實確是這樣。要得到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的喜樂,祂必須先忍受十字架(來2:9,12:2)。上帝的聖子未得著榮耀之前先經過受苦成爲完全,我們又怎可以例外呢?
以弗所書第一章用重復三次的字句清楚說明上帝揀選我們、拯救我們和預定我們得到榮耀的目的:是要我們使上帝的榮耀得著稱讚,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 1:6、12、14)。既然上帝的兒女在天上要永遠使上帝的榮耀得著稱讚,我們在地上的生活亦必須使祂得著榮耀。我們必須學會在各方面榮耀上帝和顯露祂的本性,受苦是其中的一方面。這是基督使上帝得著榮耀最顯著的一方面。主耶稣不單用言行榮耀上帝,祂的順從、受辱、受苦和死使天父得到最崇高的榮耀。基督向世界顯明上帝的本性和品格,上帝則印證主耶稣是祂的兒子,並使祂得到上帝的榮耀。
基督接近十字架的時候,我們清楚看到聖父和聖子互相使對方得著榮耀。祂快要釘十字架的時候對門徒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祂跟著說,麥子必須死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並對祂稱爲朋友的人說,這是祂和他們必須選擇的道路。祂想到自己快將要死,歎道:“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什麽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爲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7-28)。耶稣用榮耀來講論祂的苦難。
過了一會兒,猶大便出去賣主。被自己的門徒出賣對救主來說必定是一件特別傷心的事;但祂怎樣說呢?祂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約13:31)。這一回祂也沒有提到受苦,只是說榮耀。祂接著說的是一番了不起的話,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至第十六章。
耶稣在客西馬尼園所說的話的主旨也是榮耀。門徒睡著了,祂獨自在痛苦中祈禱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我在地上已經榮耀 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1,4-5)於是耶稣走向十字架,既榮耀上帝,又在苦難中得著榮耀。
耶稣的死真的榮耀了上帝嗎?想到這一點,我們不禁有點躊躇。赤身釘在羅馬人用來行刑的十字架上,留著血的耶稣真的得著榮耀嗎?祂以自己應該得著榮耀的時候到了來表示自己快要被釘十字架。祂開始祂在地上最後的一次禱告時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他清楚地知道祂的死會榮耀上帝,同時會 使自己得著榮耀。
成了肉身的耶稣基督爲世人的罪捨命的時候,上帝得到至高無上的榮耀。沒有別的方法能更顯明上帝的愛,能更清楚表明祂兼顧慈愛與公義。如果基督沒有先在十字架上榮耀上帝並因此得著榮耀,就不可能有復活、升天,和終於征服一切,回來作王的榮耀。我們也不會有可以得著榮耀的盼望。
人生必須經歷的苦難並非殘酷、無意義和白費的。這經歷對基督徒有深長的意義。上帝用這經歷磨練我們,祂的運行是要我們得著永恒的榮耀——像耶稣基督和永遠 與祂在一起的榮耀。祂用撒但旨在毀滅我們的痛楚,把我們有罪的人性變成基督的形像,在我們的內心戰勝撒但。
當我們學會安心信靠這些偉大的真理時,我們會得到真正的平安。我們的苦難有永恒的意義。我們的苦楚可能不會減輕,我們失去的可能不會復得,我們可能仍然感到憂傷,但這一切都會失去傷害我們的能力。我們的救主以肉身受苦榮耀上帝,結果自己得著榮耀。上帝允許我們受苦有同一的目的。
榮耀之王仍未選擇以本身光芒燦爛的榮耀泛照這個世界;目前祂選擇較卑微的器皿叫自己得著榮耀。祂爲會相信祂的人禱告時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17: 10)。受苦的基督徒是基督向現今的世界顯明上帝的榮耀的器皿。你和我都是祂所用的器皿。
耶稣經過苦難得著榮耀,我們要與祂同享天上的榮耀,就必須在苦難中榮耀祂。上帝會用因罪而來的苦難在地上彰顯祂的榮耀,並使我們在永恒裏能在祂面前有基督形像的榮耀。難道我們不能與保羅一同說,“我們現在的苦難跟將來要顯明給我們的榮耀相比,是算不了什麽的”?
主耶稣是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1-3)。上帝正在藉著聖靈用祂的兒女在地上所有的各種經歷,使他們酷似這個形像:祂是在榮耀我們,使我們像基督。這個改變形像的過程似乎很大、很慢、很痛苦。但當基督在榮耀中顯現的時候,這個過程便告完結。到時我們會像基督,因爲我們會看見祂的真體(約一3:2)。這就是上帝預定祂的子民要得的豐盛的榮耀。
羅馬書第八章對兒子的名分和榮耀有更多的教導。“上帝所賜的靈不是要奴役你們,使你們恐懼,而是要使你們成爲上帝的兒子。藉著聖靈,我們向上帝呼叫:爸爸!我的父親,上帝的靈和我們的靈一同證實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5-16)。
聖靈跟著給我們一個有新意的啓示,接著的經文是“既然是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享有上帝爲他的子民所預備的福澤,也要跟基督同享上帝所爲他保留的;因爲,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羅8:17-18)。
聖靈在這裏教導我們的是有深意的真理:如果上帝的兒女要與基督同享榮耀,他們就必須與祂同受苦難。這一點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再次提及:“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1-12)。
領導我們得救的元帥經過苦難得到榮耀;我們要得到祂的榮耀並無其他的方法。這並不是說我們受苦有任何功勞,可以得到祂的榮耀作爲賞賜。榮耀只可憑上帝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上帝在這裏要教導的是罪使榮耀與苦難無法分開。要得到榮耀而不經歷苦難是不可能的。對救主來說事實確是這樣。要得到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的喜樂,祂必須先忍受十字架(來2:9,12:2)。上帝的聖子未得著榮耀之前先經過受苦成爲完全,我們又怎可以例外呢?
以弗所書第一章用重復三次的字句清楚說明上帝揀選我們、拯救我們和預定我們得到榮耀的目的:是要我們使上帝的榮耀得著稱讚,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 1:6、12、14)。既然上帝的兒女在天上要永遠使上帝的榮耀得著稱讚,我們在地上的生活亦必須使祂得著榮耀。我們必須學會在各方面榮耀上帝和顯露祂的本性,受苦是其中的一方面。這是基督使上帝得著榮耀最顯著的一方面。主耶稣不單用言行榮耀上帝,祂的順從、受辱、受苦和死使天父得到最崇高的榮耀。基督向世界顯明上帝的本性和品格,上帝則印證主耶稣是祂的兒子,並使祂得到上帝的榮耀。
基督接近十字架的時候,我們清楚看到聖父和聖子互相使對方得著榮耀。祂快要釘十字架的時候對門徒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祂跟著說,麥子必須死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並對祂稱爲朋友的人說,這是祂和他們必須選擇的道路。祂想到自己快將要死,歎道:“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什麽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爲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7-28)。耶稣用榮耀來講論祂的苦難。
過了一會兒,猶大便出去賣主。被自己的門徒出賣對救主來說必定是一件特別傷心的事;但祂怎樣說呢?祂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約13:31)。這一回祂也沒有提到受苦,只是說榮耀。祂接著說的是一番了不起的話,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至第十六章。
耶稣在客西馬尼園所說的話的主旨也是榮耀。門徒睡著了,祂獨自在痛苦中祈禱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我在地上已經榮耀 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1,4-5)於是耶稣走向十字架,既榮耀上帝,又在苦難中得著榮耀。
耶稣的死真的榮耀了上帝嗎?想到這一點,我們不禁有點躊躇。赤身釘在羅馬人用來行刑的十字架上,留著血的耶稣真的得著榮耀嗎?祂以自己應該得著榮耀的時候到了來表示自己快要被釘十字架。祂開始祂在地上最後的一次禱告時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他清楚地知道祂的死會榮耀上帝,同時會 使自己得著榮耀。
成了肉身的耶稣基督爲世人的罪捨命的時候,上帝得到至高無上的榮耀。沒有別的方法能更顯明上帝的愛,能更清楚表明祂兼顧慈愛與公義。如果基督沒有先在十字架上榮耀上帝並因此得著榮耀,就不可能有復活、升天,和終於征服一切,回來作王的榮耀。我們也不會有可以得著榮耀的盼望。
人生必須經歷的苦難並非殘酷、無意義和白費的。這經歷對基督徒有深長的意義。上帝用這經歷磨練我們,祂的運行是要我們得著永恒的榮耀——像耶稣基督和永遠 與祂在一起的榮耀。祂用撒但旨在毀滅我們的痛楚,把我們有罪的人性變成基督的形像,在我們的內心戰勝撒但。
當我們學會安心信靠這些偉大的真理時,我們會得到真正的平安。我們的苦難有永恒的意義。我們的苦楚可能不會減輕,我們失去的可能不會復得,我們可能仍然感到憂傷,但這一切都會失去傷害我們的能力。我們的救主以肉身受苦榮耀上帝,結果自己得著榮耀。上帝允許我們受苦有同一的目的。
榮耀之王仍未選擇以本身光芒燦爛的榮耀泛照這個世界;目前祂選擇較卑微的器皿叫自己得著榮耀。祂爲會相信祂的人禱告時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17: 10)。受苦的基督徒是基督向現今的世界顯明上帝的榮耀的器皿。你和我都是祂所用的器皿。
耶稣經過苦難得著榮耀,我們要與祂同享天上的榮耀,就必須在苦難中榮耀祂。上帝會用因罪而來的苦難在地上彰顯祂的榮耀,並使我們在永恒裏能在祂面前有基督形像的榮耀。難道我們不能與保羅一同說,“我們現在的苦難跟將來要顯明給我們的榮耀相比,是算不了什麽的”?
教會教育事工之策劃原則——安排合適的課程與節目
課程和節目要依信徒不同的年齡、需要和學習能力等各種情況來設計。
(1) 獲得救恩的確據。(約翰福音二十31;羅馬書十17;提摩大後書三16)
(2) 確知生活的指南。(詩篇—一九105;箴言三十5;哥林多前書六12、十23,24,31)
(3) 掌握崇拜的秘訣。(約翰福音四22-24;歌羅西書三16-17;以弗所書五19-20)
(4) 享受團契的喜樂。(詩篇一三三1-3;約翰福音二十19-20;哥林多前書十二12-13 ;約翰一書一3-4)
(5) 進入事奉的享受。(約翰福音四34、十二26;羅馬書十二5-8)
(6) 經歷更新的生活。(羅馬書十二1-2;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四20-24;歌羅西書三5-10)
(7) 把握屬靈的價值。(使徒行傳二十六19;歌林多前書二10,15、十三13)
課程由什麼人帶領?使用什麼材料?課程和節目能否激發學習者的興趣和需要?有什麼門徒訓練,或事奉之職前和在職訓練等的特殊活動?這些都得視個人的狀況作計劃,並隨時預備作彈性的修改。教育課程若能按年齡作分級的安排最為理想。
分級課程可以幫助信徒在學習之後,貫徹下列的各項目標︰
(1) 獲得救恩的確據。(約翰福音二十31;羅馬書十17;提摩大後書三16)
(2) 確知生活的指南。(詩篇—一九105;箴言三十5;哥林多前書六12、十23,24,31)
(3) 掌握崇拜的秘訣。(約翰福音四22-24;歌羅西書三16-17;以弗所書五19-20)
(4) 享受團契的喜樂。(詩篇一三三1-3;約翰福音二十19-20;哥林多前書十二12-13 ;約翰一書一3-4)
(5) 進入事奉的享受。(約翰福音四34、十二26;羅馬書十二5-8)
(6) 經歷更新的生活。(羅馬書十二1-2;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四20-24;歌羅西書三5-10)
(7) 把握屬靈的價值。(使徒行傳二十六19;歌林多前書二10,15、十三13)
崇拜中的聖樂
所謂「聖樂」是與世俗音樂分別為聖的音樂。
音樂亦是崇拜的一種媒介,它的目的是要將人帶入讚美和敬拜的情境和心境。有效地使用音樂可使崇拜更富情感及動力。
在舊約聖經中,音樂崇拜是佔有相當份量的,特別在詩篇中,就常有音樂的事奉。詩篇的主要作者——大衛,就是一名音樂家,他經常用歌唱和不同的樂器(琴、瑟等)讚美上帝。
新約聖經雖然比較少提到音樂崇拜,但亦有「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誡,心被恩感」的勸勉(以弗所書五19;歌羅西書三16)。
事實上,崇拜的音樂及詩歌皆可發揮教導、安慰、勉勵和勸誡的功能,這樣的果效是不能忽視的。
有幾個安排崇拜音樂和詩歌的原則是這樣的︰
1. 公眾崇拜(特別是主日崇拜)時,最好不要選擇難唱和完全陌生的詩歌。
2. 可在舉行崇拜之前,設法讓會眾熟悉將要齊唱的詩歌曲調;利用樂器彈奏或播放音樂帶,甚至預先由專人教唱,都是很好的方法。
3. 領唱者必須熟悉所要領唱的詩歌,咬音咬字都得準確。
4. 唱詩當以不過份消耗眾人的精力為原則,以免影響參與其餘崇拜節目的情緒和精神。有些領唱者要求會眾反反覆覆地唱一首歌,或其中某一節,或副歌等,同時又要求會眾時起時坐,或大聲地唱,或要眾人舉手,或作「帶動唱」的表演,那些都是相當耗損注意力和時間的。
5.
崇拜的詩歌(包括詩班獻詩)應配合崇拜的主題,以加強敬拜的方向和信息的「教導力」。再者,每首詩歌亦應完整地唱完,使會眾對歌詞中的信息有全面和深入的領悟和受教。領唱者不宜隨自己的情緒,邀請會眾再三地重覆唱某一節,而省略某一節或全首。詩歌本身所涵蓋的教導功能是不應被輕視的。
6. 避免使用內容空洞或華而不實的詩歌。選擇有教導性、教義性以及有真正生命經歷且富屬靈意義的詩歌,才能幫助信徒的靈命有所長進。近年來教會流行使用一些所謂「敬拜讚美」的短歌,事實上,這類短歌絕大多易學、易唱,也有相當優美的旋律。短歌很好,但卻不宜完全取代教會歷史所流傳下來的詩歌。傳統詩歌的可貴在於其包含教義的教導,並流露許多作者屬靈生命的寶貴見證,這不僅能讓信徒在歌詞中學習上帝的話,也能分享屬靈前輩的生命經歷。短歌有短歌的優點,傳統詩歌也有它們的長處,設法將這二者平衡地安排在崇拜(或團契)的節目中,乃是智慧的作法。
此外,司琴者的配合亦是極為重要的。司琴者得十分熟悉歌曲和精確的節拍,不要在不適當的時候作誇張的彈奏,更不要將莊嚴的曲調彈奏得輕浮,或者將活潑的調子彈得拖泥帶水。所使用的樂器是要達到伴奏和作正確導唱的效果,彈奏的技術必須恰到好處,才有助發揮整個崇拜的精神和美好的氣氛。
偶而在崇拜之中,會發現有領唱者一再地去解釋歌詞,而形成短講,佔用了許多崇拜的時間,並影響其它節目的進行,這種情形也是須要避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