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上帝如何呼召人


. 直接的呼召:

上帝直接對亞伯拉罕和撒母耳說話,呼召他們(12:1-3;撒上3:4-10);阿摩斯見證上帝直接的呼召他(7:14-15);主耶穌也直接呼召十二使徒(4:18—22;9:9;3:13-19)。這些呼召都是上帝親自或主耶穌基督直接的呼召人,今天已沒有這樣直接的呼召。

二.  間接的呼召:

     間接的呼召也可以分成幾種類。

異象式的呼召:上帝藉著荊棘火焰的異象呼召摩西(3:6-10),保羅被呼召是透過耶穌基督向他的顯現,他稱此為「天上的異象」(9:13-1626:19),上帝也藉著撒母耳膏立掃羅和大衛王(撒上10:1;16:12-13),上帝使用環境把約瑟帶出來,完成祂的計劃和旨意(37-40)

上帝親自感動人:上帝最常藉著祂的話-聖經-感動呼召人。上帝有時也透過自然界,呼召人事奉祂,或透過一個人讀聖經時呼召他。提摩太從保羅領受教導,對真道有所託付(提後1:13-14),加上保羅的按手印証作傳道人(提後1:6)

因此,我們看見上帝呼召人是不受任何方法和場地的限制,上帝可以在任何地方,用任何的方法呼召人。

. 上帝呼召怎樣的人:

      上帝絕對不隨便呼召人來作祂的僕人,祂乃是呼召那些合適、可用、合祂心意的人(撒上13:14)。上帝不能使用基甸所帶領三萬二千人的軍隊,因為其中有絕對大部分的人,是不合上帝使用的,所以,上帝吩咐他們離開,只剩下三百人是合上帝使用的人(7)。 怎麼樣的人才算合上帝心意,配受上帝呼召呢?就是那些重生得救,熱心愛主,服事主,對上帝的國度,對上帝的心意有體會,肯為祂犧牲一切的人。當上帝的呼召 臨到的時候,是表明上帝特別看重我們,揀選我們做祂的僕人,這是何等大的福分和榮耀,不應當逃避或推辭,要存順服和感謝的心,將自己完全擺上,求祂使用。

聖經中的事奉模式

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是要建立他的教會(太十六18,廿八1820)。他復活以後,親自差遣使徒作他的見證,傳統福音(路廿四4449;徒一8)。使徒藉著講道、傳福音,並加上神蹟異能,把教會建立起來(弗二19-20)。

    當使徒們到處建立教會時,往往按立當地的信徒為長老(多一5)。使徒保羅在安提阿按立了長老(徒十四23);保羅在與以弗所教會離別時,那裡已有
長老(徒廿1728)。在安提阿的教會產生教養上的問題,保羅便把問題帶到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及長老那裡。使徒及長老召開會議(徒十五4),會後保羅“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徒十六4)。可見初期教會長老的重要性。

        “長老”的職分與《提摩太前書》三章一節所提“監督”的職分是一樣的。在《提多書》第一章,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5節),然後立即說明作監督的資格(7節),可見兩個名詞是同義的。長老的責任,是要“作全群的監督……牧養上帝的教會”(徒二十28),“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彼前五2)。“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有些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但所有的長老(教導的,或治理的)都“當以為配受……敬奉”(提前五17)。作長老的資格,記載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七節及《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

        在初期教會,信徒有需時,使徒便按立數位弟兄作憐憫的事奉,照顧寡婦(徒六1-6)。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八至十七節保羅定下作執事的資格。執事是
負責憐憫的事工,供給信徒的需要,如保羅說:“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78

        由 此可見,在《聖經》中有三種事奉:教導的、治理的、憐憫的。第一種事奉是把上帝的話語宣揚,並把真理講解清楚,造就眾聖徒;第二種是把教會治理得井井有 條,在真理及生活上“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滿有基督的身量,“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第三種是供應聖徒的需要,活出基督的憐憫與關懷。擔任這三種事工的僕人,都由教會按手禱告,分別為聖(徒六6,十四23;提前四14)。換句話說,長老及執事是“被按立”作他們被召去作的聖工。這些職事,可稱為“特別的職事”(special office)。

        《聖經》中還有記載各種不同的事工,在《羅馬書》十二章至八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都一一列出。這些經文的重點,都是說明,當聖靈賜下某一種(或數種)恩賜給某信徒時,他就有責任善用這恩賜,造益教會,使眾聖徒得益。因為“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這些不同的事奉,可稱為“普通的職事”(general office)。被按立的聖工人員,有全職的,也有帶職的,保羅在哥林多時曾與同業亞局拉和百基拉製造帳棚,維持生計,每逢安息日則在會堂講道(徒十八34)。但當西拉和提摩太到達時,保羅則全時間“為道迫切”,全職宣揚基督(徒十八5)。

    新約《聖經》設立的制度,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林前九79,加六6)。“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

教會有那些事奉


        耶 穌既是教會的頭,又是宇宙的主。且讓我們看看前面這項真理:耶穌是教會的頭。他建立教會,是為了成就上帝普世的計畫(太十六)。教會是上帝宣召的器皿,這 器皿的用途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而佈道、培訓門徒。上帝已為教會安放了頭:耶穌。耶穌藉他的名和話語、來統治他的教會(約十四、十六)。在聖經裡,我們得知 教會為了三個目標存在;(一)為了上帝,(二)為了教會自己的成長,(三)為了世界(彼前二4-10)。

        教會藉敬拜和讚美來事奉上帝。什麼是讚美?讚美就是向上帝說話、傳揚上帝的本性和作為、並歸榮耀給上帝,聖經裡頭,有本現成的讚美詩:詩篇。詩篇可引導我們進入敬拜和讚美。

        教會藉著教導、團契、禱告、勸化和服事,本身也得到了增長。

        至於服事世界,教會是藉著言語、行動,來傳揚上帝的恩慈和公義的。

        為了達成這三目標,基督給了教會三中事工:講道工作、慈惠工作,和治理工作。這些工作可以成全教會,使之在質、量上都遞增(弗四12-16)。講道工作是將上帝寫成的話語深植人心。包括了教導、講道、佈道、研經和禱告。今天,我們可將基督教文藝和神學教育也算進去。

        慈惠工作是在教會裡和世界上提供身體、心裡、社會及其他有關人的需要。藉這些事工,真可見出我們是彼此相愛的(約十三34)。早期教會選派一人(稍後,在新約聖經裡,出現了“執事”的稱謂),以便管理寡婦之事(徒六)。這些信徒藉此表明順服基督的命令。保羅自己也親身投入慈惠的事。

        治理的工作是敦促信徒按上帝的話語結出果子來、鼓勵信徒在靈性上長進,並為了教會的純潔及和平來管理教會。 在哥林多前、後書,我們看到保羅管束一些
犯罪的基督徒,這就是治理的工作。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五節處,耶穌提到如何處理不守規矩的基督徒,而保羅把這原則實踐出來。由保羅的作法可知,如果在必要時,我們是可以將某人逐出教會。由此也可推斷,根據新約的教導,教會的會員制乃是必須且合宜的。  加入教會這件事本身,是居於教會事工的一部分。教會
是個身體(有機體),同時也是個機構。

        敬 拜上帝、在上帝的話語上進深、在世上成為上帝的見證人,全部是基督徒蒙召去作的事。每位基督徒也都得多少參與講道、慈恩和治理的工作。“一般性聖工”是每 個人都可參與的。但是,卻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蒙召去從事特殊性事工(徒六、十一)。因此,教會有一般聖工(也就是今天許多作者所說的平信徒事奉),也有特殊 聖工(是按立之後才能涉及的事奉,也就是傳統上稱為“全職事奉”的工作)。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和提多書第一章,保羅為這些特殊聖工人員訂下了審轄標準。這 些特殊的聖工人員,聖經稱之為牧師、教師、長老(監督、會督)和執事。

        同時,也看福音機構,是合乎聖經的:這些機構,合於一般聖工的教義。每個基督徒都該投身事奉。我們每一位都在某方面為基督的身體盡心盡力。教會及福音機構都屬基督。但是,只有教會是基督特來設立的(太十六)。

甚麼是“全時間事奉”


    以往,在宣道大會之類的場合所聽到的呼召不外乎:你獻身全職傳道,可能是當牧師、當教會的聖職人員、或是到海外去傳道。但是,今天有幾樣因素使得這呼召更複雜、因之也更令人困惑。

    第一,福音機構的興起,使得全時間事奉的觀念擴展了。如果全時間事奉就是放棄所謂“世俗的”職業、全時間去事奉上帝,那麼,我們得承認,一切機構的工作(文字、大眾傳播、在福音機構的會計和電腦工作、音樂及青少年事工)都是全時間事奉。而且,事實正也如此!

        第 二,講員在營會邀人決志獻身時,採用了“帶職事奉”幾個字眼。這麼一來,就使人一頭霧水了;如果一個基督徒可以在從事全時間事奉的同時,又兼有所謂“世俗 的”職業(比方說,在大學裡教書,或是開診所行醫,這些職業可能使得教會對之備加禮遇,甚至超過對牧師的尊敬),那誰不是從事全時間事奉呢?每個基督徒都 是全職事奉的嘛!

        的確,每位基督徒都是(或者說,都應該是)為主作工的。問題是:到底在我們所謂的全職事奉(或者,“講道事奉”Ministry of the Word 是比較好的說法)如以平信徒的身份事奉(保有一份所謂“世俗的”事業)之間,上帝自己是否也視若不同?讓我們來看看這問題。我們之所以有這些困惑及混淆,部分原因是出於我們對基督化的生活缺乏瞭解、更基本的問題出在:對耶穌基督本身的認識不清。

        耶穌基督是誰?他是我們的救主,他用他的血買贖了我們,並賜我們永生的救恩。他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源頭)及成終者(目標)。他是大使命的主(太二十八19-20)。凡我們所作的(我們的禱告、默想、服事及見證),都是本著他的命令,藉著他的靈、並且是為了他的榮耀(羅十一36)。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也是教會的主,而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2-23)。意思是說,因上帝無所不在(他充滿了萬有),他又特別與教會同在(被他的豐盛所充滿)。上帝說,因全地都是我的,你們以色列人,則是特殊的身份歸他(出十九5-6)。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上帝選出來的子民(彼前二9-10)。這裡說的祭司、國度、基督的身體,都是指教會,而基督是她的頭。

        但基督不只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第一章另外告訴我們,他是宇宙的主,尤其是因他已從死裡復活,得到了萬名以上的名、權能之上的權能(參腓二6-11)。保羅在哥林多書信也告訴我們:

(一)若有人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說得更準確一點,就是對他而言,整個宇宙都是新的)。

(二)雖然第一位亞當(人類的鼻祖和犯罪的代表)是有靈的活人,第二位亞當卻是叫人活的靈。耶穌基督就是那第二位亞當、末後的亞當(參林前15章,林後五17)。

        這是什麼意思呢?在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到二十八節,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了亞當和夏娃後,給了他們一個雙元的命令(或委任):

(一)要多結果子、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二)要治理全地,修理、看守近乎完美的圈子(創二15)。

    不但是基督徒,所有的人類都有義務在這責任上順服上帝。所有人都被召去安息、去榮耀上帝,並有健全的家庭、事業(創二)。

        耶穌基督是第二位亞當,是末後的亞當。亞當既不能順服地肩負起這責任,耶穌基督便在完全順服天父的情況下、活出他的一生。耶穌是完美的榜樣,告訴我們一個人應該活出什麼樣式。凡是上帝所允許發生在他身上的情況,他都無懈可擊。因此,當他走向彼得時(路五1-11),他不但是讓彼得知道他是誰,也告訴彼得那天當如何捕魚。耶穌走進彼得的漁船(事業)。他也要進入你的事業裡去。就是這位耶穌差我們進入世界,像鴿子、蛇一樣,也像鹽、像光,像芥菜種,又像在山上的城。

        上帝召亞當去組織家庭、去工作、去服事這世界。亞當藉服事的方式去管理這世界。亦即家庭、工作、社會、經濟、貿易、政府、教育、藝術,生命中的一切,無一不在上帝的統治之下。耶穌來世上建立這統治權-這上帝的國(可一14-15)。因為天國近了,我們要悔改、信福音。國度之所以來臨,是因君王已臨。王已來到,而王的門徒就是用生活、用工作來宣揚、追求王的國度和公義(太六33)。

        所以,每位基督徒都被召來:


(一)成為上帝在地上的門徒,凡事順服這位君王:基督。

(二)在基督的身體(即教會)中生活、服事。

    我們既在世上,又在教會裡,因為耶穌基督是一位,命令也就只有一個。多結果子、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管理全地,和使萬民作主門徒、為他們施洗、教導他們一切基督所吩咐的,是同一命令(創一26-28;太二十八19-20)。我們只有一種生命要活:基督結的生命!

         我 們的生命並不能硬分成不同層次或角度(不論我們是稱之為“靈、魂、體”、“感性、理性、意志”、“屬世、屬靈”、“世俗的、聖潔的”或“佈道與牧會關 懷”)。這些字眼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是合適的:把他們放在一起看,我是一個人,且是一個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一切都為主活的人。

上帝如何呼召我們服事祂

  
  我們時常聽到傳道人說:“每個基督徒都蒙召去服事上帝,只是各人的工作崗位不同。”

因此,我們先要知道上帝如何呼召信徒去某個崗位事奉?上帝是否呼召了我?我怎樣肯定上帝已呼召了我呢?

第一,我們得先明白,是上帝呼召我們。是他主動召我們的(羅八29;林前一9)。全世界都屬於上帝,當然全時間事奉上帝的人,也是屬於上帝(出十九5-6)。上帝藉著聖靈在我們心裡、在我們的教會動工。聖靈是隨著他的意思吹的(約三3-8

    這 就說到一種內在的催逼力量,也可稱為“主觀因素”。在辨明何為上帝的呼召時,是少不了的。有人曾說,真正的基督信仰中,往往伴隨著神秘色彩。我們可以換個 角度來看:如果上帝呼召你,他的靈必叫你的心有清楚的感動,而這樣的感動是日益增強,而非日漸減弱,你很清楚渴望去事奉上帝。月復一月、年復一年,事奉他 的心有增無減。你不能從你現在所作的工作得到滿足,心中就是想更多服事上帝、更多將自己獻給上帝(摩三7;耶二十9)。若有人用這種禱告的心來尋求上帝的帶領,上帝的靈必會讓他知道自己是否蒙召。已有千百位基督徒在這種渴慕中明白上帝的呼召,而成為全時間事奉的人。

    第二,聖靈的確是讓我們在心裡清楚他的呼召,但是,他同時也用他的話語來應徵我們是否蒙召。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他既感動人寫下他的話語,就不可能感動人心去和聖經唱反調。他的話語是沒有一點差錯的,為使我們歸正、改變我們、訓練我們去為上帝作工(賽五十五8-11;提後三16-17)。

    這 就是說,倘若你想清楚上帝是否召你全時間事奉,你得照他的話語作出回應。好好讀經、用心聽人傳講聖經。不論你已有什麼決定,都要用聖經來判斷這決定是否正 確。我是否按照上帝在聖經裡的心意回應?我的決定是否能回應聖經,而我對聖經的教訓是否有正確的認識?在聖經的光照下,我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決定嗎?我能否 本著聖經的標準看清自己的動機?

    第三,聖靈乃是基督賜給教會的,聖靈本身也賜下各種屬靈恩賜(弗四9-16)。 簡而言之,如果上帝召你去某工廠事奉,他必會賜你那件事工所需的屬靈恩賜、反之亦然:如果上帝已經給了你屬靈的恩賜,他就是已經呼召了你。你不必再問: “上帝呼召過我嗎?”現在,問題很簡單:“我當如何運用這恩賜?”聖靈把恩賜託付給我們,就是要我們去用。不是用來榮耀自己,而是要用來榮耀上帝。藉著, 信徒得以在耶穌基督的救恩知識上長進,而教會也能在質與量上增長。

        這 原則很簡單,我們都也因此很容易忽略了它。這原則又是如此叫人難以推諉,因此我們也常想逃避這原則。當上帝賜下恩賜時,就是呼召了。我們有何理由要求他讓 我們免掉事奉的責任呢?問題並不在於:“上帝是否特地召了我去用我的恩賜服事他?”而在於:“我有什麼特權,讓我可以不去事奉他?”

    第四,我怎麼知道上帝正呼召我?聖靈賜教會辨別的恩賜及責任。教會應該有一體的態度、來辨別聖靈給了某某人某樣(或某些)恩賜。然後,教會指派這人去從事某項事工(參徒十一)。教會有義務這樣作:從某人的生活和事奉中,去得知他(或她)有什麼恩賜。

    在 上帝的國度裡,我們並非自願充任獨唱的角色。我們需要教會對我們恩賜的認可及肯定。今日教會,在這方面特別不足。因此,許多年輕人像個獨行的“義勇軍”, 孤伶伶地進入神學院或事奉工廠。我們教會仍有“獨角戲”的心裡,原因是否也在此?牧師和執事之間常常不能和睦同工,原因是否也在此?讓我們彼此順服,願意 開誠佈公,把我們的生命都聯成一氣,並且說,我願意服在教會的判斷和權柄下,並聽候教會給我的印證綜合起來,這四個要素(聖靈內在的感動、對聖經的服從、 聖靈所賜的恩賜,以教會的認可)就像桌子的四支腳。缺一不可。這四樣都湊在一起時,上帝的呼召就十分清楚,是無可抗拒的。就像耶利米所經歷到的“我骨中的 火”。你不能再等,非事奉主耶穌不可。這是我們生命中無上的喜樂,是我們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牧者的呼召和條件

   牧者/牧師/牧者可以說是世界上那麼多職業中最特別的一種,因為它是由主基督設立和揀選的。牧者的資格和條件是一位牧者常要知道和記得的,好使自己常鼓勵自己是特別的。

 

. 重生得救:

    牧師/牧者所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要領人歸向主,獲得新生命。故此,他本身必須擁有聖經真理得救的知識和經歷。有客觀真理的確據(聖經所講重生的意義,約3:3-5),和主觀的經歷(本人重生的經歷和生命的改變),這樣才算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基督教是生命,也是生活。牧師/牧者如果不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他就不能稱職,失去神聖任務的目的,不過徒有其表欺人欺己的職事。重生得救有以下的肯定:

1. 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為救主: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並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5:8)

2. 有聖經的應許:上帝應許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就必得救,成為新造的人(3:16:林後5:17)

3. 有聖靈的內住:聖靈的內住常幫助我們過屬靈的生活。當我們犯罪做錯時,有聖靈的責備,心裏會難受。在生活中有聖靈的光照、引導、感動,和幫助(16:7-8;1:13-14)

4. 生命的改變(林後5:17):內在的改變有蒙赦罪和得救的平安和喜樂,靈裏的滿足,人生觀和處世觀的改變,而外在的改變可以改變我們一切不良的生活習慣和行為,在聖靈藉聖經真理的光照和恩助下,漸漸地克除改正。整個生命和行為都有新生的樣式(6:4)

 

. 上帝的呼召:

    耶穌呼召門徒來跟隨衪,也藉著他們的跟隨,再次呼召和設立他們作牧者。上帝呼召人來事奉有不同的類型。

1. 先呼召作門徒:耶穌呼召人悔改(5:32),也呼召門徒跟從祂(4:21)。呼召是居於上帝對我們的認識,非因人有什麼好處(9:11),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1:6)和旨意(8:30)。呼召使我們有責任-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4:1;林後7:1),要我們跟隨祂的腳(彼前2:21),成為聖潔(帖前47;彼前1:15)。祂呼召我們作「聖徒」(分別出來之意)(林前6:9-20)

2. 呼召來帶職事奉:每一個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脫離罪惡、死亡、罪惡和魔鬼的權勢人。這些不同時代的人組成了宇宙性的教會和地方性的教會。在不同時代和地域裏,敬拜,團契,傳揚,見證基督耶穌,為要完成祂所交托的天國大業和福音的使命。所以,每一個教會,每一個信徒都是蒙召向這個目標而活著(28:18-20)。上帝呼召了我們,給我們不同的才幹,恩賜,擺在不同的階層,地區,時代,崗位,做不同的事:有學生,律師,教員,醫生,護士,經理,廠長,老闆…。都是帶著各人自己的職業來事奉主。這種“帶職事奉”是重要的,也是教會需要的。盼望更多信徒起來這樣做。但是這“帶職事奉”並不是我們所說的牧者的奉獻,牧師/牧者是完全分別為聖,全時間事奉上帝。今天有許多教會領袖和宣教士因為有這樣的“呼召”而願意一生人帶職事奉上帝。

 

.    呼召與全職:

    在舊約上帝從以色列民中分別祭司和利未人,全時間全職服事祂。也特別呼召士師,先知,君王起來事奉祂;新約時代主呼召十二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牧者和教師,甚至長老,都必須要有上帝的特別呼召,這是先決的條件。基督徒萬不能冒犯上帝,自充牧師/牧者的聖職。掃羅王冒犯上帝,越權充當祭司獻祭,結果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即時被上帝廢棄(撒上13)。彼得前書2章所指的乃是指整個教會而說,教會蒙上帝揀選有如舊約祭司,被上帝選召救贖潔淨成聖,目的是要事奉上帝。這是指一般的事奉,整個教會要事奉上帝,但在上帝教會的事奉中,祂另設有不同恩賜職分的人選,諸如牧師/牧者,教師,長老,監督和執事。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因他們懷疑並誤會他使徒的權柄和傳福音的動機和目的(林前9),給他諸多的論斷,在此種情況之下,保羅不願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免得他所誇所傳的福音落了空。保羅被上帝呼召做全職事奉的使徒,他製帳棚傳道,只不過很短的一段過渡的時間而已,絕不是如現今許多人所說的終身帶職事奉的意思。保羅一直以來都接受不同教會的供應,如馬其頓的眾教會(林後8:1-5)、腓立比教會(4:15-16)、安提阿教會的差派和供應(13:1-5)

 

四.呼召與使命: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拜偶像的吾珥,引導他一家到迦南地,建立上帝的見證,預備上帝的救恩,上帝要從他的後裔興起基督,成為萬國的祝福。

    上帝呼召摩西,很清楚將使命交給他:「…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3:7-10)

    上帝呼召以賽亞對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上帝差他到百姓中說預言和作警戒的工作(6:9)。保羅受主呼召,是作外邦人的光(9:15-16;22:14-15)。牧師/牧者被呼召分別出來,做屬靈的全職事奉,乃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五.呼召和責任:

    有了呼召就有使命和責任。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是不得已的,因為責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

    有了上帝的呼召才有責任感,工作才會至死忠心、盡職、堅持到底,不致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26:15-23)。上帝發出呼召的聲音來剛強堅定我們的心志和事奉,使我們能勇敢向前走(提後4:7)

羡慕教牧事工


        獻身作全職事奉的弟兄姐妹,在禱告中應求問主:聖靈帶領我進入那一種的職事?教會的傳統觀念是,蒙上帝呼召的弟兄姐妹,應到神學院進修,準備自己進入教牧的事奉,在教會裡擔任牧養的職位。

    其實這種看法,是頗合乎《聖經》的。保羅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羡慕善工(“羡慕”原文意義,乃強烈的願望)。”(提前三1)長老(或監督)的工作,是與主耶穌來世上的計畫-建立教會-最接近的。長老的工作,是直接宣揚福音,是使福音廣傳的一個持續性的職位。長老的工作與上帝的兒女日常的成聖工夫與長進有密切的關係。長老的工作,與其他各樣的事奉都有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執事、勸化、施捨、治理、憐憫”(羅十二6-8)。做長老的,可以常與喜樂的同樂,與哀哭的同哭;能看見信徒的敬虔及智慧而喜樂,看見罪惡、錯誤、屬世的生活而擔憂心破碎!是的,教牧的職責,是何等的榮耀!

        每一位愛主的弟兄都應至少一次慎重禱告思想:上帝有沒有指示我進入教牧的(即教導的長老)事奉?保羅勸勉我們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好叫我們能“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十四3)。“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十四12

        根 據“提摩太前書”三章,長老的資格如下:一、無可指責;二、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三、節制;四、自守;五、端正;六、樂意接待遠人;七、善於教導;八、不因 酒滋事;九、不打人;十、溫和;十一、不爭競;十二、不貪財;十三、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十四、不是初入教的;十五、在教外有好名聲。

        任何一位有心事奉主、尋求上帝的心意的信徒,都願盡他所能為主工作。但看見這一系列的要求,誰不與保羅異口同聲喊:“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二16)請聽上帝的話如何作答:“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林後三56)聖靈呼召的人,他一定賜給能力、權柄。聖靈已賜下恩賜、能力的人,已接受了主的呼召了。上帝呼召了你嗎?他會賜你足夠的能力。上帝賜你恩賜嗎?他已經呼召你了!

        正 如每一位弟兄應等候主,察驗主是否呼召他作教牧工作,同樣的每一位信徒務必竭力發掘自己的恩賜,以事奉教會造就主的身體。教會的責任-尤其是長老執事的責 任-是要幫助信徒發現自己的恩賜。當教會這樣做的時候,教會很自然的便會“總動員”--達到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六節所描述的境界。

耶穌是好牧人


  耶穌稱自己為「好牧人」(101114)。根據約翰福音1011-18好 牧人最少有兩大表現:第一,好牧人為羊捨命,第二,好牧人認識羊;羊也認識祂。「捨命」表達出為了牧養羊、顧念羊而作出犧牲,包括羊群面對危難時,牧人要 犧牲一切,甚至性命,來保護他的羊。「認識」並非指表面的認識,而是含有深層的認識,有深切的關係。「捨命」與「認識」是耶穌的牧養觀;亦是今日作牧人的 應有觀念。彼得更指出真正牧養靈魂的監督是基督自己(彼前225)

耶穌指出牧人的牧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牧人的牧養,人就會好可憐,因為人就會「困苦流離」(936),也就是「困苦的」、「無助的」、「無依靠的」。

耶穌在要離開門徒之前,也吩咐門徒,聖靈保惠師會繼續作指導(保惠師,原意是“在旁指導的”)的工作。這保惠師也是「真理的靈」(15:26;16:13;約一4:6)。耶穌清楚說明這保惠師將會負起三樣工作,這對門徒或牧養有許多的幫助:

. 勸勉(含有先知的勸勉的意義(2:40;林前14:3)或安慰的意思(40:1;5:4;2:25)

. 「為罪, 為義,為審判」:為罪是使人知覺有罪或是因為不信耶穌而有罪,為義是因為被判為無罪或說耶穌往父那裡去完成了救贖罪人的工作,為審判是因為罪人都要受審判或說撒旦(世界的王,代表罪首)要受審判。

. 引導門徒明白真理。聖靈在這裏被稱為「真理的靈」,是因為他的工作而這樣稱呼。可見聖靈會代替耶穌的工作來引導門徒「進入真理」。這些教導讓我們看見在牧養工作中不可忽略聖靈親自在信徒心中的牧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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