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門徒的人生目的



I. 錯誤的人生目的

    今天,人所追求的是甚麼?金錢、學位、名位、愛情、或權勢。然而以這些作為人生目的的人,得不著固然不快樂,得著了還是空虛的。聖經多次提到以上這些並不是人真正的人生目的。以下是聖經直接的宣告:

1.     馬太福音六:19-21記載主的吩咐:「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

2.     路加福音十二:16-21記載一財主田產豐盛,想蓋更大的倉房收藏他的糧食和財物。他以為這樣作可以使自己的靈魂安適快活,「上帝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聖經以「無知的人」、「笨蛋」(you fool)稱呼這樣的人。

3.     傳道書五:10-17也教訓我們:「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甚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另外聖經也有間接的教訓;

1.     一些已經有了財,有了名,有了地位、學位,且色酒宴樂等皆已享盡的人,如少年的官(參路十八18-23)、尼哥德慕(參約三1-6)、所羅門(參傳1-6章)等,均經歷到人生空虛;因這一切屬世的東西並不能填滿人的心靈。

2.     人不是物質的擁有者;人在世上只有借用權而沒有擁有權。

3.     人有的財、名、利、勢等越多,焦慮也會越多。

4.     實際例子:人為財死的例子層出不窮,但當人能冷靜下來,都會覺得這很不值得。

5.     一切名、利、財勢均不能保障,或換取一個人的生命。亞歷山大大帝三十多歲時已雄霸整個小亞細亞、非洲北部、歐洲南部及亞洲西部,臨死時卻吩咐人將他的手伸出棺木外,以示世人;他赤身而來,也赤身而去。

II. 真正的人生目

  聖經不單從消極方面告訴我們甚麼不是真正的人生目的,也從積極方面告訴我們甚麼才是真正的人生目的;更把要達到這人生目的的秘訣也告訴我們。凡清楚並委身於這些人生目的的人都經歷到無比的快樂、平安、盼望與能力。在任何環境、壓力下皆能隨遇而安,且隨時隨地都能發出感謝與讚美的歌聲與禱告。這些人不但樂意,且有能力去幫助人,安慰人與鼓勵人。這能力不是出於他們,乃是出於他們所信的上帝。真正的、不變的、最終的,又能帶給人豐盛、快樂而有意義的生命之人生目的是甚麼?馬太福音633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生活所需)都要加給你們了。」

1. 完美的國──上帝的國

  上帝的國是怎樣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國是上帝權能彰顯的國度;在那裡,上帝為王、上帝的律為律、上帝的子民為子民,這國度充滿平安、愛、聖潔、喜樂、接納與能力。當這國度完全實現時,不會再有罪、哭號、疼痛、焦慮,也不會再有死亡(啟廿一1-5)。上帝完全、無條件的愛,會取代了人自我中心,以致人能彼此和睦同居。主告訴我們,人生的目的是先進祂的國,以上帝為我們的上帝,繼而參與拓展上帝國度的工作,吸引更多人進到這永恆的國度裡。

  主耶穌來世的第一篇信息,是「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主交付給門徒的大使命,乃是著重上帝的國。這完美天國之實現於每個人身上,必須從那個人的悔改與信福音作開始。所謂悔改,包括了內在生命的改變,或「心思意念的改變」(這是希臘文metanoia的原意),與及行動上的回轉歸向上帝(這是希伯來文shub的意思)。

  聖經一直強調悔改的重要:一個人若要進上帝的國,他必須首先要悔改──從以自己為中心改變為以上帝為中心;從舊有的人生觀改變為以上帝的人生觀作自己的人生觀;從舊有的價值觀改變為以上帝的價值觀作自己的價值觀。從罪中完全得赦免與釋放,這是主所強調的第一步。但怎可能呢?人的心怎可能改變呢?主耶穌以無罪的生命為眾人付出,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公義與慈愛,給了我們一個肯定的答案。只要一個人肯將罪交給主,並接受祂作個人的救主,主就能將新生命賜給他。正如保羅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門徒經歷過生命的改變後,繼續不斷地將這天國的信息傳揚,甚至在逼迫、鬥爭與死亡的威脅下,仍冒死將福音傳揚。為甚麼?因為他們已找到了人生目的──那使我們願意為之而活,為之而死之人生目的。

  一個人若能認定上帝的國為自己的人生目的,不但人生有方向,甚至在苦難、迫害及試煉中,亦不會怨天尤人,反而將試煉視為上帝的使命。保羅為了福音而被迫害,被下在盬獄裡,也被打,但他卻能在獄中唱詩、禱告及讚美上帝,說是主差他去監獄的,說自己乃是「為主被囚的」,且能將探監者、囚犯及獄官,甚至該撒家中的人帶到主裡面。(參門十;徒十六25-34;腓四22

2. 完美的品格──上帝的義

  創造及救贖我們的主留給我們的另一人生目的,是要我們追求祂的義、祂的品格、祂的性情。這目標與我們能否見到上帝國的實現在我們心中、在我們家中及在我們社會中,是分不開的。主也曾說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到底如何完全?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登山寶訓有十分清楚的交代:

      完全的品格不獨注重外面的行動,且看重內心的行動與態度。例如,人說「不可姦淫」,主加以闡明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人說「不可姦淫」,主加以闡明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人說:「不可殺人。」主卻教訓我們:「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人說:「不可偷竊。」但主說凡貪婪的已經等於偷竊了。

    完全的品格不獨要我們去愛那些值得我們愛的人,也去愛那些不值得我們愛的人。主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太五43-47

    完全的品格也包括了無條件的饒恕。主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必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完全的品格亦包括了完全的誠實。主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完全的品格指到從心到口、口到行動,都不犯罪;這正是主耶穌所指的「完全的品格」的意思。

    完全的品格甚至包括了主的柔和謙卑(參太十一29-30;腓二5-8),和對人無條件的接納(參可二17;羅十五7)。

  其實,以上任何一種品格與上帝之特質均是分不開的;任何一方面不完全,上帝的國度還是不可能成為上帝的國(完美的國度)。然而,這種品格有可能達到嗎?連孔子也曾說:「君子道者三,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我無能焉!」何況是我們呢?我們要清楚,品格的完全乃我們的目標;但只要我們還在肉體之內,都沒法達到完全的地步。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標準絕非無理的要求,因為主不獨命令我們要達到那完全的品格,祂也幫助我們達到:

a.     祂留下榜樣給我們,要求我們學習祂的品格──饒恕人如同祂饒恕我們一樣;接納人如同祂接納我們一樣;愛人如同祂愛我們一樣(參約十三23;太十一29-30;羅十五7;弗四32)。

b.     祂讓我們先經歷那無條件的愛、接納和饒恕,並在祂裡面的平安(參羅五7-8;路廿三34)。

c.     祂藉聖靈內住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有能力去實踐祂的命令;信徒要對祂有足夠的信心,讓聖靈管理及充滿他們。如是,他們一定發覺,主的誡命並不是難守的(參約壹五3)。

  可見門徒之追求那完全的品格,絕對不可能靠自己;主不是叫我們作「苦行僧」。門徒追求完全品格之秘訣,乃是追求完全的信心,追求內在的生命,先重視“to be ──與祂的關係,而不是 to do”。祂要我們負祂的軛,因為祂的軛是容易負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

  倘若門徒以這完美的品格作為他們人生的目標的話,他們對患難、難題、人的無理要求、環境的不如意等,必會有隨遇而安的態度,能將一切逆境當作是信心受試煉的機會。他們不會問:「主啊!為甚麼這事會臨到我身上?」而會問:「主啊!你要我學習甚麼功課?你要我作些甚麼?」他們在任何環境中皆可享受天國般的境界。

3. 完美的人生──「這些東西(人生基本需要之滿足)都要加給你們了。」
名心理學家馬斯勞(Abranham Maslow)說,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人生必須包括:

a. 生理上的滿足;

b. 安全感;

c. 愛與歸屬感;

d. 被尊重;

e. 自我實現。

可惜的是,馬斯勞沒法告訴人如何獲得以上五種東西。另一方面,一個自我實現了的人是否一定是快樂而滿足的呢?從獲得諾貝爾獎殊榮的海明威、川端康成,榮獲亞洲影后的林黛等的自殺來看,答案似乎不肯定。人的空虛,往往不是出現在得不著所要之時,乃是在得到了之後。有人說,世上有兩種空虛的人,一種是得不著自己的理想和期望者,而另一種則是達到了自己的理想者,卻發現「不外如是」,這才是更可怕的空虛。

主耶穌沒有否定人對「完美人生」之需要,但是祂卻將「完美人生」看為門徒先追求祂的義之自然結果。祂說:「你們要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在西敏寺信條中有這樣的一段話:「上帝造人的目的是讓人去享受祂及祂所造的,又讓祂去享受他們。」其實,上帝造人的時候,乃是造人於「伊甸園」中。「伊甸」的意思乃「喜樂」「享受」或「歡樂」。然而,為何人無法享受喜樂?為何人與人之間的問題題那麼多?為何人無法享受喜樂?為何人與人間的問題那麼多?為何人甚至對自己家裡的人亦失去愛與安全感?聖經告訴我們,這是人離棄上帝,以自我為中心的結果。到底人如何才恢復伊甸園的境界?唯一的途徑,是恢復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重新以祂的國和祂的義為依歸。

對於那完美人生之理想,主耶穌提供了肯定而有效的答案:

a.     祂肯定人的價值──每一個人都是按祂的形象和樣式而造,且是祂付上生命的代價買贖回來的。凡認清楚這點而相信者,必能無條件地接納自己與別人(參太十29-31;羅八32)。

b.     祂賜給人真正的愛──在我們還作罪人,還是敵擋祂或故意不認祂的時候,祂竟然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無條件的、犧牲的、付出的愛。凡經歷過這種愛的人,必知道甚麼是真正的愛,且可靠著主同樣去愛其他人。

c.     祂藉著死勝過了罪的權勢──無罪的祂代替有罪的人。凡願意相信祂的,必可經歷罪得赦免的平安,且可勝過罪的權勢。

d.     祂藉著復活勝過死權──祂不但自己從死裡復活,成為永不朽壞、超越時空、聖潔而榮耀的身體,祂亦應許所有因信而得聖靈重生的信徒,將來也必照樣復活。故此,真正清楚相信主復活意義的信徒,,在親離友散、病痛交加、禍患將臨的情況下,也能擁有平靜而充滿盼望的心情。希伯來書214-15說:「兒女既同在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e.     祂應許信徒給他們平安與能力。(參約十四27;十六33

f.      祂以自己毫無保留地賜予凡相信祂的人。(參羅八3

  可見一個豐盛完美的人生,對不信者而言,雖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但對信徒而言,只要信,是隨時隨地都可以享受到的。

III. 結論

一個有了以上正確人生目的的人,雖然有失敗,但絕不會有失敗感。他絕不會因人生過程(如事業、學業、戀愛等)的不如意而感到哀痛欲絕,他甚至可將這些逆境當作上帝試煉的機會而存喜樂的心;在遭遇到人的逼迫苦待時,他不會以牙還牙,反能把它當作是主磨煉他如何學習以善報惡的機會。哈巴谷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上帝喜樂。」(哈三17-18)這樣的人不會無聊地虛度光陰,也不會感到空虛寂寞。在各種環境遭遇下他都能隨遇而安,靠主常常喜樂;且每每因自己的受試煉,叫其他人得聞福音歸向主,又叫自己的信心、忍耐、愛心與盼望更加成熟和堅定。

門徒的信心



  眾人問主耶穌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上帝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這好像非常簡單。二千年前的猶太人和我們這些廿一世紀的人問耶穌同一個問題,希望得到詳盡的答案。可是,這簡單的答案卻總結了我們對上帝的一切責任:相信基督。

        希伯來書十一章是一個名人錄,所記的都是信心的偉人,當逐一細閱時,就會發覺這些古代英雄的社會背景雖然各不相同,但卻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是信靠上帝的人。藉著信心,列祖先知們獲得上帝的讚許。藉著信心,他們征服國度,得著應許,使獅子的口緊閉,熄滅熊熊烈火,逃避刀劍之脅迫,在軟弱中成為堅強,成為善戰的勇士,使敵人懼怕。雖然有些人被傷害、殺害、被拒絕,然而,在信心中,他們的行為獲得上帝的肯定。藉著了解信心,我們可以效法那些先人,承受應許,邁向成熟。

I. 信心的意義

    信心是聖經極重視的生命素質,希伯來書十一6直截了當地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改教家從聖經(尤其是保羅書信)重新發現信心的可貴,指出惟靠信心(羅四5,九30;加三2)即可稱義(Justification)的真理。

    有一段時期,福音派神學差不多把信心本身當做一種「工作」來看待;但改教運動最優良的傳統仍然強調,人只能靠上帝的恩典才可以生發信心,而叫他得救的,正是這樣的信心。嚴格來說,信心是人稱義的必要條件,但人不是靠信心得救,只能說,沒有信心就不能得救;單憑人的信心,沒有上帝的恩典,人仍然是滅亡的。

    按聖經說,信心是上帝的恩賜,也是人接受神恩時心靈應有的態度。以弗所書二8強調恩賜方面的意義;但整本新約都鼓勵人要信靠、相信,或要有信心(如︰約十四1;徒十六31)。人能自由地悔改、相信基督,和上帝賜下悔改的心與信心,二者的關係自五世紀的奧古斯丁(Augustine)以來,就一直是教會爭議的題目。聖經與教會傳統(包括天主教與基督教)似乎都承認,信心是神恩與人自主行動的奧妙結合。

    按聖經及教會的傳統,信心總是越過它本身,指向所信之事,或我們所信的那一位。就像稱義一樣,信心固然是必須的,卻只有連結的價值,使我們聯於救恩的源頭;這就是為什麼神學那麼看重真理為客觀的賜予,因信心只是了解這真理的媒介而已。

    聖經論及和教會持守的(特別是福音派教會猶然)信心,都是基於上帝和基督的真實,這與我們了解的世界有點相近,我們都相信要研究的對象「在那裡」,是可以讓人明白的。我們稱為知識的,都不是以人為中心,也就是說,不是因為我覺得它對,它才對;它之所以是對的,乃因為它本身是對的。我們能認識它,因為我們嘗試進入它的真實去了解,並且忠實地表達出來。從這角度而言,了解聖經的真理,與了解世上其他事物都是近似的。

    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信心,它對基督徒的生命都重要無比。保羅認為真實的信心必須表現在生活和行為上;雅各更認為信心沒有好行為,只是死的(即假的)信心︰「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真實的信心必須在人的理性、心靈、意志與行為上,都帶著它的記號。

II. 信心的見証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的用意是要以舊約一些人物的信心生活見証來激勵當時的信徒。「因著信」(這字在十一章中出現了20次,有18次是出現在每個信心事蹟的開頭)。作者也為這些舊約人物加上註解: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信心」的行為。

1.  「因著信」我們知道這世界是上帝所造(1:1ff;33:6,9)(11:3)

2.  「因著信」亞伯獻祭給上帝(4:3-7),並且死後仍然說話作見証(4:10)(11: 4)

3.  「因著信」以諾被提(5:24)(11:5)

4.  「因著信」挪亞造方舟(6:13-7:1)(11:7)

5.  「因著信」亞伯拉罕順服出行(12:1-4)(11:8)

6.  「因著信」亞伯拉罕為應許之地而航行(23:4)(11:9)

7.  「因著信」撒萊領受能力而懷孕(18:12-15)(11:11)

    中斷:以上的人都在信心裡而死了,但是卻成為了這世界的客旅,他們在信心裡得了所應許的天家。(11:13-16)

8.  「因著信」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祭(22:10)(11:17)

9.  「因著信」以撒祝福雅各和以掃(27)(11:20)

10. 「因著信」雅各為約瑟的孩子祝福(47:31)(11:21)

11. 「因著信」約瑟預言以色列人的出埃及(50:24-25)(11:22)

12. 「因著信」摩西被藏起來三個月(2:2)(11:23)

13. 「因著信」摩西拒絕成為法老女的孩子(2:5-12)(11:24)

14. 「因著信」摩西離開埃及(2:15)(11:27)

15. 「因著信」摩西守逾越節(12:21-28)(11:28)

16. 「因著信」以色列人過紅海(14:21-31)(11:29)

17. 「因著信」耶利哥城的城倒下來(6:1-12)(11:30)

18. 「因著信」喇合接納探子(6:22-25)(11:31)

    作者還接下去說:「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更指明這班人是「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11:32-35)

    最後,希伯來書作者更激勵信徒,指「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12:1-2)

III. 信心的運用

     申命記七章9節莊嚴地呼籲我們要認識上帝是誰:「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由於上帝和祂的話語是一致的,所以所羅門禱告說:「以色列的上帝啊,求你成就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王上八26);而先知何西阿談及上帝必然施行的審判時,警告說,「我……指示將來必成的事」(何五9)。人對於上帝這種堅決而確定之行動的正確回應便是相信。「信」主要是指基於上帝的應許而有的堅定信靠,而上帝的應許是透過祂的話語來理解的(路一20,二十四25)。透過耶穌基督(上帝活著的話語)和福音(上帝真實的信息),上帝呼籲人對上帝說「是」,並認定上帝的使者和信息是真實的(可一15)。

  信心的運用就是“相信上帝的應許,並且按之而行”。換言之,信心就是順服上帝的應許。信心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留意希伯來書十一章裡的動詞:亞伯“獻…與”(第四節),挪亞 “預備”(第七節),亞伯拉罕 “遵命”(第八節)等,都是主動式的。所以沒有委身的信心,不是真正的信心,這種信心便透過行動自然地流露出來。

  信心的運用必須根據上帝的應許。上帝給希伯來書十一章裡的人一些頗奇異的應許,這些人又按著上帝的應許而行。沒有上帝這些應許,他們的行動便可能出於謬誤了。假設我們乘一架小型飛機,在一萬呎的高空中飛行,我們不能因著相信上帝是全能的,便縱身跳下,當然上帝真的是有足夠的能力保守我們平安無事,但上帝從來沒有應許在這情況下去接著我們,最終的結果只會是我們自嘗苦果。沒有認許下的信心只是一種謬信。
  
    另一方面,信心的運用也必須帶著堅持,忍耐、單純的盼望和等待。以賽亞應許說:「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賽四十31)。大衛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行慈愛」(詩三十三22);他表明:「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詩三十三20)。這些忍耐,並堅持對上帝心存盼望,就是信心的表現,「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希十35-38)。不要以為遲延是上帝不守應許。勇敢的心需要信心來持守,有了信心便不會退後。面對死亡時,保羅對提摩太說的話:「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見證他在基督裏那強而有力的生命,以及他對此有確實的理解。

IV. 信心的果效

1.     信心是稱義的途徑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保羅又說:「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主耶穌降世成為上帝與人的中保,世人雖犯了罪,但因著基督十字架的代贖,憑信心人人可以得到這拯救,可以進到那永生的上帝國裡去。

2.     信心維繫了與上帝的關係

    我們不但因信得稱為義,也因著信與上帝發生生命的關係,「凡接待祂(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這緊密的關係就如同父子一樣,「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信徒既然享有上帝兒女身分,為上帝家庭中的成員,也便成為後嗣,與基督一同承受萬有。這種親密和愛的關係是因著信而建立起來,也因此得以維繫,如經上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人與上帝的關係建立在互信上,沒有了信心就不能與上帝交通,所以另一處又說:「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不喜歡他」(來十38)。信心是討上帝喜悅的不二法門。

    以色列人受指責,因為他們不聽上帝的命令去佔據上帝賜給他們的土地。引致這種叛逆行為的基本原因是:「你們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申九23),上帝便棄絕那世代的以色列人。相反地,亞伯蘭得到喜悅和稱讚,因為他承認上帝的應許,並且相信上帝有能力成就祂所應許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

3.     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我們因為信了主,心中就有把握,雖然有些事情是將來的或未見的,但確實知道這都是真的,是實在的。「信心就是對所盼望但尚未得到的事一種堅定信念,因這信念,所盼望的事可以實現。所以接著說:『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就是說信心是未見之事可以成為事實的證明。人的肉眼讓我們相信所見到的事物,信心的眼睛讓我們相信所見不到的事物。」 「實底」和「確據」一起說明了這「所望」和「未見」是如何的可靠和確定。因此這信心不是空洞漂浮沒有根據的,我們的盼望是有根有基的。

     希伯來書十一章三節說:「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上帝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我們並沒有看見祂怎樣造這世界,卻因著信,從創世記中,我們就知道這世界是上帝造出來。信心根據著上帝的話就成為了憑據。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來十一:8-9)亞伯拉罕知道上帝是可信的,雖然他和他妻子年紀已經老邁,無生育的盼望,但他一直相信上帝說要給他後裔,因著信,這應許就應驗了。所以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4.     信心使我們得著穩妥

     我們的信心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結三十三13),或所靠賴的是勇士(何十13)和財富(耶四十九4),而是全然投靠真神,與上帝建立一種信任的關係。這關係帶給我們安穩的心和無限的安全感。這種穩妥可以結合對耶和華的敬畏,以及對祂話語的順服,因此那行在黑暗中的人要「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上帝」(賽五十10)。即等於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承認上帝,而不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6)。這好比一艘船在翻滾的波浪中緊泊著穩固的岸旁,而信心就像繩索一般成為中間的連繫。「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來六19),基督徒與船一般,我們的錨乃是在耶穌裡永生的應許。

5.     信心推動我們尋求上帝的幫助

    人需要幫助時,他必須倚靠另一個人的保護。而信徒所依靠的是萬軍之耶和華,信心就在患難之時推動我們尋求上帝的幫助。大衛被仇敵追趕的時候,他懇求耶和華「拯救和釋放」:「我投靠你」(詩七1)。避難的概念與信靠是相關的(詩一一八8-9)。那些投靠上帝的人,與經歷上帝的愛和拯救的敬虔人相同(詩十七7)。在需要幫助的時候,承認自己要倚靠上帝的保護,是敬畏上帝的人一個獨特的記號。

6.     信心使我們得著賞賜

    信心是開啟天上寶庫的一條鑰匙。經上記著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信心帶來了上帝的賞賜和稱讚。百夫長的僕人(太八13)、癱子(太九2)、患病12年的婦人(可五34)、死去的12歲小孩(可五36)和瞎眼的乞丐(路十八42),在符類福音中都被列舉為例子,說明信心的效用,耶穌曾對一些人說:「你的信醫治了你。」耶穌也跟一些存疑的門徒討論時,斷言所有具備信心的人都可得著能力,甚至有信心的人能夠叫山挪開(可十一23),連桑樹也可吩咐它連根拔起栽在海裡(路十七6),而禱告是表達這信心的途徑(可十一24)。

7.     信心更新了我們的生活

    人信靠耶穌的時候,會經歷徹底的改變,所以一個有信心的門徒,他的生命自必然受其信心的影響,這影響就在生活裡流露出來。希伯來書十一章五節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祂,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在這裏我們看不見以諾做了甚麼大事,但以諾與上帝同行三百年,他雖然像平常一樣在地上過生活,但他天天與上帝同行,他和上帝之間無隔膜。我們也可以憑著信心與上帝同行。信心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一定起了良好的作用。如果信心沒有影你的生活的話,遇到有重大事情發生的時候,信心就不能助你了。十一章25節又說:『摩西因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摩西寧願和百姓一同受苦,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因為他相信上帝將來給他的賞賜,大大超過地上一切的享樂。十一章卅二節那裏說到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撒母耳……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個人的信心是完全影他的生活,我們看見這班信心的偉人,他們接受上帝的話是靠信心;又靠著信心過地上的生活,憑著信心行了公義。尤其是在現今黑暗的世代裏面,要行出公義的事來,就必定要有信心。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常常會遇到試探,怎樣才能勝過試探呢,就是憑著信心接受並經驗上帝的應許。

    保羅對信仰在信徒生命裡的果效有很清楚的說明:「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信心使我們經歷聖靈的重生,享有復活的主的新生命,成為新造的人(加二20)。這生活的更新可用兒子(羅八14-17;加四4-7)、合一(林前一10)、愛(林前十三章;加五622)、盼望(羅六8;彼前一21)和堅定的信(來十一章)來詳細說明。

8.     信心使我們勝過那惡者

    撒但是一位出色的誘惑和控告者。門徒怎樣才能勝過牠呢?啟示錄十二章11節很清楚的指出:「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信心就是得勝的關鍵。首先,耶穌在十架上犧牲和復活了,祂這樣做法已經永遠勝過邪惡者任何最壞的打擊;因此人若把生命交託給祂。自然也可以獲得這種勝利。第二,藉著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罪惡便獲得寬恕;因此當人憑著信心,接受基督替他所作的,他的罪也必蒙塗抹擦去。同時當人獲得饒恕的時候,他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供別人指控了。

    撒但每一次的誘惑,每一次的恐嚇與施展出來的殘暴雖然高明,但門徒本身是能夠戰勝撒但的。當我們每一次揀選受苦,而不願捨棄我們的忠誠,有至死不渝的信心,我們便可以擊敗撒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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