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有能力纔有果效,只是講得好是不夠的;這也是講道與演講有分別之處。講道是屬靈的工作,與聽眾的靈命有關,需要有感動力,聽眾纔能受影響。有能力纔能使人離開自己的道路歸向神,纔能改變人的生命,纔能使人靈命有長進。
小心選擇題目,留意分段,使層次分明,內容緊湊,措詞得體,這些都是重要的;但是沒有能力,便虛有其表了。正如一部名牌的轎車,內部裝潢華麗,座位舒適,外觀新式,車身發亮,可惜引擎被竊,不能開動,有甚麼用呢 ? 如果引擎損壞乏力,或是不易發動,未免美中不足,還不如一部馬力充足的舊車。一個讀過講道學的傳道者懂得應用方法,卻沒有能力,還不如那沒有學過講道法的,講得不大好但有能力的傳道人,這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當追求的是講得完美又有能力,那纔是最好的。
有人有辯才、有說服力,能使聽眾激動,如醉如癡;能使聽眾笑,也能使聽眾哭,實在叫人佩服。這種能力當時有顯著的反應,也許很熱烈,可是不易持久,過一時期甚至無影無蹤,這是聚會後常見的情形。但屬靈的能力影響所及,非常深入,效果經過多年,仍歷歷可見。這種常存的結果纔是屬靈的果子。天才、屬靈的恩賜都不及屬靈的能力。
講道者有能力,聽眾會覺得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正如那有病的婦人摸了耶穌,覺得有力量到她身上一樣。講道者有能力發出,自己也能覺得的,有點像主耶穌覺得有力量從自己身上發出的情形 ( 參考路八 43-48) 。這種經驗很奇妙,凡經歷過的人都能證實。我們要確信屬靈的能力是非常真實的,並非玄妙深不可測的。
傳道者不要祇追求講一篇動聽的道,要講動人、動心的道,帶著屬靈的能力,才有意想不到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