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義為內容的查經、主日學和訓練講座是最直接教導神學專題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在教會中大都由平信徒負責作教師或組長。要作一個有效的神學教師,必須先明白教師需要具備的條件:
1. 屬靈品格
要作一個教師(不論教那一方面的內容),最基本的條件當然是要對教學有認真的態度,願意花時間備課,用心思盡量把每一課設計得有條有理,就學員的學習過程安排最容易吸收的學習方法,採用最有效的教導方式。作個神學教師也必須對學習神學有一個認真的態度,立定心志追求準確純正的神學思想。
另一方面,作神學教師要有成熟的屬靈生命,因為他們所教導的是關乎信徒的信仰內容,及至生活行為的準則,若教師不能活出其所教導的,學員很快就會對所學的失去信心。不單如此,神學教導往往牽涉一些爭論性的問題,作教師者必須要有成熟的靈命才能藉著親身的榜樣使人信服,才能有智慧地處理不同的觀點。
2. 教導技能
只有認真的態度和成熟的靈命還不足夠,要作有效的神學教師,還需具備一些教導神學專題的技能(感謝主!這些技能是可以被栽培訓練出來的)。
第一,教神學要有理解的能力。有些神學專題的內容的確相當抽象,作教師的需要自己先能消化吸收其中內涵,然後再以深入淺出的方法幫助學員明白。更重要的,是要叫學員看見每一教義與他們實際生活的關係。
第二、教神學必須要有組織的能力。神學思想是一種很有系統的思考方式,教師要對他所教的內容,在腦子裏有一很清楚的架構,知道各課題在整個架構中的位置和與其他課題之間的關係,並能分析各教義的關鍵重點,才能幫助學員對各個教義有清楚的瞭解,並且可解答學員心中所存的各種疑問。例如在教救恩論時,教師要明白加爾文派與亞米紐斯派的分岐關鍵在於前者高舉上帝的主權,而後者則強調人的自由,這樣就能幫助學員瞭解為何有兩派的產生和兩者各具的強處與弱點。
第三、教神學必須要有關連的能力。所有理論都必有其實用的價值,教師要對神學觀念與實際生活之間的關係有敏銳的覺察能力,在教學時不單可常常舉出具體實例作應用,並可以聖經的真理來分辨各論題看法的是與非。
3. 神學知識
作一個有效的神學教師,要不斷在神學知識上裝備自己。當然、教會中的神學專題教師並不是要成為「神學家」才可以在教會裏教神學,但教師仍需要對系統神學有一全面的基本認識,也就是上節所提的「架構」。這方面,教師可閱讀一些有關基督教教義概要的書籍(如: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和 C. C. Ryrie: Basic Theology)
除了對神學有概要的認識外,作神學教師也要對一些重要的神學專題(如:解釋聖經的原則、基督的神性、靈恩的問題、救恩預定論、對末世預言的解釋等)有較深入的探討,因為這些不單是很多信徒心存疑問的題目,而且直接影響一個人對其他教義的詮釋出發點和執著立場。神學教師需要在這些問題上作較詳細的思考研究,否則會在課堂上對學員所發的問題感覺難以應付。教師應把握機會參加一些神學訓練講座,或到附近一些信仰純正的神學院修讀一些課程,並多讀一些討論教義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