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繼斌
一、 序言
神學與輔導有沒有交會點?兩者之間具有神麼樣的關係?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已有不少文獻(註一),我們在此不預備作廣泛的討論。在這演講裡,我們嘗試把神學
與輔導之問題的焦點,收縮到十架神學與教牧輔導的範圍內。雖然我們已經把這份範圍縮小了,但在這似已界定的小範圍內,仍有令人驚嘆與謙卑的大天地,事實
上,十架神學與教牧輔導兩者各自有廣闊的空間,因此要探討兩個學科的內容以及期間的關係,也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時情。這個演講的目的著眼再討論(1)為何
選擇十架神學做為教牧輔導的神學基礎?(2)以十架神學為指導原則的教牧輔導予以成功神學取向的教牧輔導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何?(3)最後我們是由十架神學
之教牧輔導的角度嘗試處理洪姊妹的個案。
二、 洪姊妹的個案
洪姊妹今年42歲,未婚。家中有七位姊妹,三位兄弟,她排行老三。洪姊妹的母親患有言精神病達三十多年。母親的病症對家庭生活影響甚大,亦對孩子們的成長
產生莫大的陰影與壓力。她的父親曾在一家貿易公司擔任簿記員。洪姊妹的長兄中學畢業前還正成。畢業後曾因躁鬱症發作住院,以後時好時壞。長弟最聰明,學校
成績也最好,但初一時即罹患類似病症,之後就一直住在療養院內。
其二妹亦曾發病,在醫院接受短期治療。二妹與男友戀愛期間,遭南方家整反對,但其男友愛她很深,堅決要與她結婚。婚後的家同生活相當平穩,其並未再復發。二妹病情能一直保持穩定,對下面四個妹妹,尤其五妹的鼓勵甚大。
洪姊妹的三妹亦非常聰明,中學畢業後,考上美國工程方面的最著名學府,讀完工程學士後,留校攻讀到碩士學位。三妹讀到碩士般的最後一年,論文寫到最後階段
時,躁鬱症發作。接著住院接受治療,情況穩定後,繼續完成其學位,並反僑居地擔任一教會大學的兼任講師。三妹在感情方面多有波折,以致其病情時好時壞。洪
姊妹除其父母及大姊為信主外,其他弟兄姊妹都很注意教會事奉與團契生活。信仰的力量成為維繫他們的身心平衡以及盼望的重要支柱。
三、 定義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有需要先澄清我們所使用的三個主要詞彙,就是十架神學、成功神學與教牧輔導。
A、 十架神學:乃馬丁路德在海德堡辯論時所用的名稱,專指言秀神學的一種原則或出發點,就是我們對上帝本性的認識必須從在十字架甚經歷屈辱與受苦的基督而來(註二)。
B、 成功神學:屬榮耀神學的一種類型,強調信上帝的人必定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注重直接經歷上帝的能力,期待立即看見上帝的醫治與釋放,彰顯祂的榮耀(註三)。
C、 教牧輔導:乃只從教牧的角度,藉教牧的關係及信仰的資源來支援受苦或遭遇危機的人,使他們確知上帝的同在,體識上帝的關懷,在信、望、愛中面對危機或苦難。
四、 為何選擇十架神學做為教牧輔導的神學基礎?
神學的種類非常繁多,特別是在近代,神學有迅速朝向多元發展的趨勢。例如在歐洲有實存神學、危機神學;在美國有進程神學;在拉丁美洲有解放神學;在韓國有
民眾神學;在日本有上帝之痛苦神學;在台灣有鄉土神學及出頭天神學。不同的神學各有不同的重點、方法和訴求。本文你介紹從十字架的角度,就是從受辱受苦的
基督,怎樣彰顯上帝的本性與作為,來看教牧輔導如何可以在此獨特的神學基礎上紮根,並從這基礎上發展出以十架為重心與導向的教牧輔導。
1.十架神學凝住啟示的焦點
上帝未差遣祂兒子到世上來之前,祂曾多次多方,藉著先知,也藉著各樣的途徑把祂自己啟示給我們。這些啟示有的是系統的,連貫的;有的是片段的,不連貫的。
從片段殘破的宗教體驗中,我們無法獲得至正確的對上帝的認識。舊約的啟示雖然源遠留長,深深烙印在以色列人的裡使與心靈中,然而認識甚地的關鍵仍有待彌賽
亞的來臨。正如敘加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對耶穌所說的,”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祂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約4:25)”從來沒有人看
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
十架神學的注意力始終灌注在耶穌身上。他特別留心上帝奇特的智慧與作為。道成肉身的計劃與行動顯示上帝乃以逆於常理,令人跌破眼鏡的方式啟示自己,成就祂
的作為。有那位神願意拋棄至尊的寶座,捨下無限的權能,成為一個軟弱無助,默默無聞,生在卑微女子的膝下,臥在馬槽裡的嬰孩?上帝未什麼要親自來到世界?
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方式住在我們中間?這樣的啟示方式是不是太愚拙,只會招致嘲笑與鄙夷,根本不能幫助人認識祂呢?事實上我們若不明白這個看似愚拙的道裡,
就無法看清上帝虛己的偉大胸懷,和徹底投入世界,與罪人完全認同的苦心。”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裡,拯救那些信
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林前1:21)
2.十架神學緊靠救贖的恩典
基督的道成肉身除了為啟示顯明上帝外,更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為了設身處地的服事罪人,作罪人的僕人(可10:45);另一個是為了成為替罪人贖罪的祭物。
若道成肉身是基督虛己的極致,責備丁十架是基督捨己的顛峰。無暇無疵,聖潔無罪的基督敬備釘在最羞辱、最痛苦的十字架上是為了什麼?為何與父享有最深團
契,從未與父格力的上帝兒子會在十字架甚絕望地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可15:34)上帝的兒子為什麼承受律法的咒詛和上帝的震
怒?為什麼上帝在最關鍵的時刻,不拯救,反而拋棄祂鍾愛的獨生子,使祂經歷那麼孤絕恐怖的死亡?
這些問題可從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以及主耶穌自己的預言裡,得到驚天動地,和人心弦的答案。上帝的兒子不是為自己的最,而是為我們的罪受咒詛、背審判。祂不
是為自己的緣故,而是為我們的緣故經歷被上帝棄絕的痛苦。這一切都是為擔當我們的罪債,代替我們承受上帝的震怒,好讓我們的罪被赦,與上帝的關係得以重新
相和。
十架神學看見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大功,完全事出於上帝無私無我,無邊無際的仁愛。這礙事罪人一點都不配得,也絲毫不能用任何代價或功德換取的。在基督救恩的
行動裡,祂把自己的義賜給不配的罪人,並稱信靠祂的人為義。十架神學深深意識罪人在上帝面前無任何可誇之處。我們的義只是污穢有異味的衣服,無法穿在上帝
面前。我們能夠充滿信心,無膽無拒來到上帝面前,乃因基督所賜之意及祂所成就的救贖之恩。藉此救贖之恩,上帝的兒女確信自己是屬於基督,挹注在基督裡,是
上帝所設,也是上帝所愛的。只要住在基督裡,就沒有任何遭遇,任何苦難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8:39)
3、十架神學正視苦難與盼望
我們所處的事界不是一個天色常藍,花香常漫的事界。在我們的周圍,以及世界各處常有料想不的災難突然臨到許多人身上。有實我們自己也遭遇病痛或苦難,長期
在孤獨,困惑無助中受煎熬。更嚴重的事,我們所成的壓力是多麼大,以致幾乎瀕臨絕望的邊緣。處於這樣嚴酷的考驗中,唯有十架的信仰能夠幫助我們,因為十架
信仰的核心是受苦的基督,也可以說是”受苦的上帝”。(註四)
<心得>
輔導者需要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活畫在被輔導者之心中, 使其真正被十字架的愛醫治!
1. 導言
正如Oden所言,「靈魂關顧乃是教育」。1而Arand也在一篇名為「教義作為教牧關顧 (Doctrine as Pastoral Care)」的短文中指出,「宗教改革者(以及在他們之前的教會教父)都視教義為教牧關顧。」2 他同時也提出教義作為教牧關顧的四項理由:1.教義提供基督徒對於人內在最深需要的診斷; 2.教義提供生命以及生活在三一上帝治理之中的詮釋架構;3.教義提供信心與生命的基礎,以致於使基督徒能面對世界中的混亂與無意義;4.教義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上帝及上帝的恩賜。 3綜合以上兩個角度,我們或者可將教牧關顧視為「 植基於教義內涵的信仰及生命教育」。進一步就信義宗的立場而言,教義內容的具體呈現就是信條(Confessions),4因此,本報告將教牧關顧界定為「植基於透過信條所呈現之教義內涵的信仰及生命教育。」
以信條而非聖經作為探討教牧關顧的出發點,並非認為信條凌駕於聖經之上(事實上,這也是不可能的),而是有兩方面的理由:1.教義乃是聖經核心要義的彙整,而信條就是教義內容具體的系統化呈現。信條本身所具備之基督論原則(Christological Principle)、5 連貫性原則(Coherence Principle)6及整體性原則(Integrative Principle), 7使信條適切地扮演詮釋聖經的規範性引導;2.我們並非身處於教義發展的萌芽階段,宣稱「純粹直接引證聖經」,實際上是一種反歷史的無知與傲慢。而作為教會闡釋聖經的信條,則是呈現教會昔日在思想、範疇及語彙上的一致性,突顯出其在教會歷史脈絡中之延續性價值與關聯性。8因此,我認為以信條作為教牧關顧的基礎,乃是兼具聖經與歷史向度的作法。9此外,在教會歷史當中,學道(cathechetical) 一直是教義神學所承擔之重要任務,因此我們也將以信義宗信條中的路德問答為主要對象,作為探討教牧關顧的基礎。並且探討的層面不單針對問答的內容,同時也包括問答的結構。 10
2. 以路德問答為基礎之教牧關顧
2.1 從問答結構
在探討路德問答的結構之前,我們需要先回顧改教前傳統問答的次序結構,然後才進一步探討路德調整傳統問答次序的意義與目的,並探討其中之教牧關顧意涵。對於傳統問答結構的探討,將以奧古斯丁為主,因為一方面他將早期教會關於問答思考予以總結,另一方面他也影響了中世紀的教義問答傳統。11Arand指出奧古斯丁的教義問答結構,乃是奠基於使徒保羅之「信、望、愛」(林前13:13)之架構下,如下表所示: 12
信經
|
主禱文
|
十誡
|
信
|
望
|
愛
|
歷史敘事
|
終末拯救
|
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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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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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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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奧古斯丁不僅是以信、望、愛作為教理問答的架構,同時他也以信—望—愛的次序來呈現教義問答結構,其中信經(信)表達信仰的歷史性基礎,主禱文(望)表現信仰的終末趨向,而十誡(愛)則是表達信仰的現時實踐。因此,十誡(愛)勢必成為整個教理問答的核心,同時也成為活化基督徒生活的動力來源。13
路德雖然是承襲奧古斯丁的神學傳統,然而在教義問答方面,他卻將教理問答次序結構調整為 十誡—信經—主禱文。路德在1520年所寫之「十誡、信經與主禱文之淺釋 (Brief Explaination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Creed, and Lord’s Supper)」一文中,指出這樣的次序調整,乃是針對信徒對信仰之三方面認識的需要,包括:1.他需要認識所應當去行及人不應當去作的(信仰的責任);2.當他察覺無法自己達到時,他需要認識何處可以尋見並獲得力量,使他能按他所當行的去生活(信仰的對象);3.他也需要認識如何尋得此力量(信仰的途徑)。14很明顯地,路德所做的次序調整,實際上乃是本於他的神學信念——律法與福音的區別。15此外,我認為路德所做的次序調整,另一項特徵就是將傳統教理問答的神—人關係的歷時性(diachronic)架構轉換為共時性 (synchronic)架構。
就律法與福音的區別而言,我認為這是教牧關顧的基本態度,同時也是教牧關顧的規範性架構。而路德問答的結構次序,也反映出律法與福音之間的區別及關聯性,得以使教牧關顧不至於陷入律法主義或是反律主義的陷阱之中。而路德問答的共時性架構,則是確立律法與福音兩者的並行。一方面是強化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聯,另一方面,則是將原本信仰的歷史性基礎(信經)及終末趨向(主禱文)轉化成現時的關懷。
2.2 從問答內容
關於問答內容的部分,主要採用Arand所提供之小問答內容部分架構,即十誡—信經—主禱文(第一部)和洗禮—認罪—聖餐(第二部)。16分別敘述如下:
十誡—信經—主禱文
首先,此部份的內容指出教牧關顧的對象並不是「人」,而是「神人關係中的人」。也就是說,教牧關顧中針對關顧對象的定位協助,必須是回歸第一誡命所表明的——神是我可以盼望一切好處,並在各樣患難中可以安身立命者。17以及信經第一條所表明的——神是創造我並將我安置在祂的創造中(無論是有形之物或是無形的關係)的天父 。18其次,第二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則是提出對教牧關顧者的警戒,而第四至第十誡及主禱文都指出教牧關顧的範疇,前者是規範的角度,後者則是由應許的角度。 19而信經中的「我信」,則是指出教牧關顧之所以是可能,乃是因為當「我」作為信仰告白的主詞時,「我」已成為三一上帝行動的受詞。 20
洗禮—認罪—聖餐
此部份主要指出教牧關顧的兩項特徵:上帝的道以及罪得赦免的需要。正如同聖禮乃是上帝的道加上上帝所造的有形物質,被賜予上帝的子民,教牧關顧則是上帝的道透過上帝所差遣的無形行動,被賜予上帝的子民。其次,上帝的子民在聖禮或認罪禮中,都必須承認自己實在是需要回復第一部份所指出之神人關係——罪得赦免,並且唯獨憑藉信心領受。而教牧關顧的對象同樣也必須承認這樣的需要,並憑信心領受。
3. 結語
本報告中,我提出以信條作為教牧關顧基礎,乃是兼具聖經與歷史向度。其次,我針對路德問答的結構與內容,嘗試歸納其中之教牧關顧的意義。首先,在問答結構的部分,指出律法與福音的區別與關聯,乃是教牧關顧的規範性架構。而路德問答的共時性結構,則是強化律法與福音的關聯,並且將信仰的歷史基礎與終末趨向,轉化為現時的關懷。其次在問答內容部分,則是指出教牧關顧的對象乃是「神人關係中的人」,並且也指出教牧關顧的範疇都涵括在誡命與主禱文之中。最後,則是以聖禮與教牧關顧為類比,指出上帝之道的首要性,以及罪得赦免的需要。
限於篇幅與能力,未能探討小問答之日用禱文及信徒職責錄中之教牧關顧的意涵,盼望將來能有機會進行。
參考書目
馬丁路德。基督徒大問答。鄧肇明譯。香港:道聲出版社,2000年重排版。
Arand, Charles P. “Doctrine as Pastoral Care.” Concordia Journal, Vol. 25, No. 3 (1999): 234-237.
. That I May Be His Own: An Overview of Luther’s Catechisms. St. Louis , MO :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2000.
Arand, Charles P. and James W.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Concordia Journal, Vol. 21, No. 4 (1995): 366-384.
Kolb, Robert. “ ‘That I May Be His Own’: The Anthropology of Luther’s Explanation of the Creed.” Concordia Journal, Vol. 21, No. 1 (1995): 28-41.
Oden, Thomas C. Classical Pastoral Care. 4 vols. Volume 2, Ministry through Word & Sacrame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1987.
【註釋】
1. Thomas C. Oden, Classical Pastoral Care. 4 vols. Volume 2, Ministry through Word & Sacrame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1987), 166.
2. Charles P. Arand, “Doctrine as Pastoral Care.” Concordia Journal, Vol. 25, No. 3 (1999): 235
3. Arand, “Doctrine as Pastoral Care”, 236-237.
4. 此處的信條乃是專指信義宗信條(Lutheran Confessions)而言。
5. 指信條乃是以基督的位格與工作為中心。詳見Charles P. Arand and James W.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Concordia Journal, Vol. 21, No. 4 (1995): 372-375.
6. 指信條乃是將歧異(diversity)的經文段落予以彙整成為連貫性整體。詳見Arand and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376-380.
7. 指信條乃是在經文脈絡下進行詮釋性辯護(exegetically defense)。詳見Arand and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380-382.
8. Arand and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368-369.
9. Arand and Voelz, “The Lutheran Confessions as Normative Guides for Reading Scripture.” 368
10. 此處的「問答結構」專指十誡、信經及主禱文的次序結構
11. Charles P.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An Overview of Luther’s Catechisms. (St. Louis, MO: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2000), 124.
12.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24.
13. Arand,That I May Be His Own, 125.
14. 引自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30.
15.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32.
16.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50.
17. 馬丁路德,基督徒大問答,鄧肇明譯(香港:道聲出版社,2000年),13頁。
18. Robert Kolb, “ 'That I May Be His Own’: The Anthropology of Luther’s Explanation of the Creed.” Concordia Journal, Vol. 21, No. 1 (1995): 32-33.
19.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51.
20. Arand, That I May Be His Own,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