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崇拜的真正意義

一. 引言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說:「神命令人要獻祭,不是要給人世務的煩擾,相反地,神是要提昇人的心靈。。。。並且只有屬靈的敬拜才可以滿足祂。」
二. 祟拜的意義
「祟拜」是人對神信心的回應,而「祭祀」是以色列人回應神啟示的方法。舊約所描述的祟拜強調以神的主權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藉著儀式的敬拜,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得以建立和更新。敬拜的形式(Form)重要嗎?形式提醒我們受造的本性,然而也有兩個重要功能:
  1. 祟拜的形式可以堅定對神的信心和忠實,並使外在的教導或訓誨化為心靈的準則。
  2. 祟拜的形式成為一個「途徑」,把神的真實實踐在我們的生活中,例如踰越節的晚餐和禮儀,使以色列的後人經歷到宛如神領他們出埃及的偉大。
三. 如何「敬拜」?
神教導人如何敬拜,不只是因為人不曉得怎樣敬拜,更因為人根本不配敬拜神。有兩個原因:a.「罪」的緣故,使人不可親近神,所以需要神主動啟示恢復神人關係的途徑;b.「律法」的功用是提供人潔淨和奉獻的途徑,不但給以色列人一種表達信心的機會,也實踐了神對人的呼召,重修那已遭破壞的神人關係。以色列人藉著「祭祀」來表達敬拜,包括:
  1. 燔祭(利1: 4):藉著人按手在祭物的性畜身上,表明降卑(如性畜)和罪的轉移,以最後焚燒表明生命的獻上,宛如一股清香達到神面前,取悅於神(參弗5: 2)。
  2. 素祭(利二):獻上辛苦經營得來的祭品以取悅神,表示完全擺上,得神在生命上的眷佑。
  3. 平安祭(利7: 11-18):是感恩的獻祭,或為償還心願而獻上,獻禮後可享用祭肉。
  4. 贖罪祭或贖愆祭(利四、七):「罪」指人得罪神,「愆」指人得罪人,為赦罪而設。
四. 敬拜的地點
神會揀選一些特別的地方與人親近,例如西乃山、伯特利,以至後來的「會幕、聖殿」,象徵著神的同在。神與「地方」無必然的關係,與其他民間神明祟拜(如民間信仰中的火神、樹神、石神等)不同的是,創造宇宙獨一的神從不跟地上或地上的自然現象有關聯,因為神是大地一切的主宰,自然界不過是神美善的彰顯。以色列人記念神顯名的地方,是表達神對待祂子民的「具體和入世」。在舊約裡,神與人相遇的地方,隱含的意義是:
  1. 人與神相會和同在是人生存的最高境界,是生命極快樂的一刻(詩十五、廿四篇);然而,人進入神的聚會時,總先帶著恐懼(賽6: 1-5),因為當人真正面對神時,先經歷的不是喜樂,而是審判(參詩15: 1)。
  2. 神指定與人相會的地方必定是一個潔淨和寬恕人的地方。
  3. 出於神的恩典,神預備了與人相會的地方,人若不在這些地方就見不了神,因此人有期待見神的喜悅(詩122: 1)。
五. 「節期」在祟拜中的意義
希伯來人有三大節期,包括無酵節(踰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除此之外,以色列人還記念一些特別的日子,為實現對神祟拜的目的:
  1. 無酵節(踰越節):在希伯來年曆的第一個月,與踰越節重疊(利23: 5;出23: 14-15;書5: 10-12)。踰越節的意義記載在出12: 21-27,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第一天是獻祭,不可工作;在節期間,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為奴的日子,並神怎樣把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慶典包括──
    1. 追思禮拜:家庭一同重行踰越的禮儀,好像要出埃及的前一夜晚。
    2. 宣告救贖:按著聖經的記載(出12: 26-27),重演父母和兒女的對話,以色列人可以彼此宣告神的救贖,以加強祂們對神的信心。
  2. 七七節(五旬節):又稱為收割節,值農產物初熟之日,是以色列人把它獻給耶和華神的節期(出23: 16;民28: 26-31;申16: 9-12)。這節期也稱為「五旬節」,是因它在收成後五十日才慶祝,後來,這日期改從踰越節算起。到了耶穌基督的時代,七七節被一些人用來慶祝神在西乃山頒佈律法,或神更新祂所立的約,這兩種心情都出現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的慶祝裡。慶典包括──
    1. 在神面前一同歡呼:包括家人、僕婢和一切寄居者。
    2. 獻祭:公認大地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獻上初熟之物是內心感激的表達。
  3. 住棚節:又稱為收藏節,以色列人要住在以樹枝搭成的棚子裡七天(利23: 39-43;出23: 16;申16: 13)。第一天和第八天被定為安息的聖日,七天都要在神面前歡樂慶祝,好使人知道神在生活上的供給,並記念出埃及地住在棚裡時,神對他們的照顧和帶領,提醒以後的子孫,耶和華是他們的神(利23: 43)。
  4. 贖罪日:贖罪日(利十六章)也是聖安息日,所有希伯來人在這一天要刻苦己心,藉著祭司執行贖罪獻祭,使人罪得赦免。在這一天,最重要的主角就是隻「代罪的羔羊」,人一切的罪都歸到這羊身上,並被打發到曠野去(利16: 22)。
  5. 安息日:按第七天當守安息日(申5: 12-15;出23: 12),目的是要更新人與神的關係,尤其以色列人要常記念,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因此他們要常守安息日(申5: 15)。
六. 祟拜中的「潔淨禮」
潔淨禮的目的是要把人分別出來,歸屬於神,說明以色列的神是聖潔的,他們也因此成為聖潔(或分別)的子民,這種分別為聖包括在飲食上的區別(利十一章,申14: 3-21)。然而,潔淨的標準不是根據衛生的條件問題,而是根據「能否接近神」,即人的生活會怎樣彰響其與神的關係。潔淨禮有以下意義:
  1. 潔淨的儀式並不真能使人潔淨,真正的潔淨是來自神。到了大衛的時代,潔淨禮漸漸演變為人內心的潔淨,是神親自潔淨人心(詩51: 7、10)。
  2. 潔淨禮也提醒以色列人,人只有依從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才可以過一個喜樂的人生。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贖 回 聖 誕 節

余 達 心

想 起 聖 誕 ﹐ 便 想 到 這 世 代 俗 世 化 (secularization)的 厲 害 。 聖 誕 節 ─ ─ 一 個 表 達 基 督 教 信 仰 核 心 的 節 日 ﹐ 已 給 俗 世 污 染 到 面 目 全 非 。 屬 靈 內 涵 給 淘 空 ?盡 且 不 用 說 ﹐ 就 是 連 外 在 的 宗 教 象 徵 ─ ─ 禮 物 ﹑ 施 予 和 分 享 ﹐ 也 被 商 品 化 ﹑ 滑 稽 化 和 卡 通 化 至 令 人 厭 煩 。 在 不 少 稍 為 注 重 內 涵 的 人 看 來 ﹐ 聖 誕 節 已 商 品 化 到 俗 不 可 耐 的 地 步 。 不 錯 ﹐ 商 品 市 場 可 說 已 擄 劫 了 本 屬 於 基 督 徒 的 神 聖 象 徵 。 要 贖 回 聖 誕 ﹐ 教 會 可 能 要 考 慮 一 種 另 類 的 記 念 方 式 。 以 靜 默 沉 思 代 替 慶 祝 活 動 ﹐ 以 關 懷 貧 困 者 的 分 享 行 動 代 替 禮 物 往 還 的 友 情 聯 系 ﹐ 可 能 是 不 二 之 途 。

    聖 誕 節 所 要 表 達 的 到 底 是 甚 麼 ﹖ 真 正 了 解 聖 誕 意 義 的 人 知 道 它 要 表 達 的 ﹐ 是 那 不 可 表 達 ﹑ 不 可 言 說 的 奧 秘 。 潘 霍 華 在 他 的 《 基 督 論 》 一 書 中 ﹐ 劈 頭 第 一 句 便 這 樣 說 ﹕ 所 有 關 乎 基 督 的 論 述 ﹐ 都 必 須 以 沉 默 作 開 始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人 間 的 概 念 可 以 盛 載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言 語 可 以 表 達 那 根 本 言 說 不 出 的 道 理 。 道 成 肉 身 ﹐ 上 帝 來 到 人 間 ﹐ 這 是 不 可 想 像 ﹑ 不 能 理 解 的 事 。 我 們 只 能 沉 默 無 言 ﹔ 以 無 言 表 達 那 奧 秘 的 深 邃 與 超 越 ﹐ 以 無 言 去 言 說 我 們 本 應 說 不 出 的 感 激 。 所 有 的 慶 祝 ﹑ 歡 騰 ﹐ 若 不 是 發 自 這 種 無 以 言 之 的 感 覺 ﹐ 那 麼 一 切 便 都 只 會 流 於 膚 淺 。 當 代 的 基 督 徒 最 需 要 的 ﹐ 便 是 重 拾 這 種 言 說 不 出 的 奧 秘 感 和 沉 重 感 。

    不 過 ﹐ 沉 默 無 言 ﹐ 進 入 深 邃 的 思 念 ﹐ 負 重 感 受 ﹐ 心 靈 上 行 ﹐ 對 我 們 這 些 慣 於 向 外 撲 的 信 徒 以 至 教 牧 ﹐ 卻 猶 如 一 種 久 已 失 傳 的 生 命 形 態 。 也 因 為 如 此 ﹐ 俗 世 便 如 入 無 人 之 境 ﹐ 佔 據 了 我 們 的 心 靈 世 界 ﹐ 擄 ?戎 h我 們 的 信 仰 象 徵 。 要 重 新 得 回 我 們 獨 特 的 信 仰 象 徵 ﹐ 我 們 必 須 將 俗 世 驅 趕 出 去 ﹐ 而 這 須 從 個 人 的 心 靈 世 界 開 始 。

    沉 默 深 思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感 受 其 恩 典 的 重 量 ﹐ 必 然 引 發 一 種 出 自 無 限 感 激 的 生 命 行 動 ﹐ 就 是 真 誠 的 分 享 。 不 過 ﹐ 吊 詭 的 是 ﹐ 真 正 領 悟 上 帝 恩 典 的 人 ﹐ 會 感 到 他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不 過 是 他 的 貧 乏 。

    前 些 時 候 看 盧 雲 的 《 路 上 之 糧 》 ﹐ 其 中 一 篇 令 我 特 別 感 動 。 文 章 的 主 旨 很 簡 單 ﹐ 卻 不 容 易 領 悟 。 談 到 分 享 ﹐ 我 們 通 常 會 立 刻 想 到 分 享 我 們 所 擁 有 的 東 西 ﹐ 例 如 經 濟 資 源 ﹑ 才 能 ﹑ 知 識 ﹐ 又 或 是 時 間 ﹑ 精 力 ﹐ 以 至 生 命 的 經 歷 。 我 們 卻 很 少 會 想 到 ﹐ 我 們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其 實 竟 是 我 們 所 沒 有 的 。 不 錯 ﹐ 盧 雲 指 出 ﹐ 教 會 根 本 就 是 一 群 貧 乏 不 堪 的 人 聚 在 一 起 ﹐ 分 享 彼 此 的 貧 乏 。 不 懂 得 分 享 貧 乏 ﹐ 就 是 仍 未 完 全 明 白 教 會 的 真 義 。

    我 們 進 入 基 督 的 身 體 ﹐ 是 因 為 我 們 貧 乏 ﹐ 體 悟 到 自 己 一 無 所 有 ﹐ 需 要 乞 求 上 帝 的 憐 憫 ﹐ 毫 無 憑 恃 地 接 受 基 督 的 救 恩 。 就 是 得 了 救 恩 之 後 ﹐ 那 被 罪 扭 曲 ﹑ 充 滿 創 傷 與 苦 毒 的 生 命 ﹐ 仍 需 不 斷 經 歷 醫 治 。 懷 抱 喼 各 種 罪 疚 和 不 安 全 的 感 覺 ﹐ 我 們 習 慣 了 以 各 種 方 法 去 安 立 自 己 ﹑ 肯 定 自 己 ﹑ 保 護 自 己 ﹐ 心 靈 的 赤 貧 時 刻 蟄 伏 心 底 。 亦 因 為 這 樣 ﹐ 我 們 不 時 成 為 了 教 會 群 體 的 負 資 產 。 然 而 ﹐ 看 到 自 己 的 貧 乏 ﹐ 看 到 一 切 都 是 恩 典 ﹐ 看 到 我 的 弟 兄 姊 妹 在 無 聲 中 為 我 的 貧 乏 付 出 ﹐ 我 便 開 始 看 到 ﹐ 教 會 的 豐 富 乃 在 於 我 們 能 夠 彼 此 接 納 ─ ─ 接 納 彼 此 生 命 的 欠 缺 和 破 碎 ﹐ 並 且 以 此 為 誇 耀 。 教 會 不 是 一 個 表 現 天 才 ﹑ 富 足 的 地 方 ﹐ 而 是 無 懼 於 揭 示 自 己 底 ?軟弱 ﹑ 缺 乏 的 地 方 。

    聖 誕 節 是 思 念 一 己 貧 乏 的 時 節 。 惟 有 當 我 們 真 正 體 悟 自 己 能 分 享 的 不 過 是 貧 乏 與 破 碎 ﹐ 向 貧 困 者 施 予 ﹐ 與 他 們 分 享 我 們 有 的 資 源 ﹐ 聖 誕 節 才 不 致 成 為 另 一 項 向 外 撲 的 活 動 。 這 樣 的 分 享 ﹐ 才 是 出 自 感 恩 的 分 享 。

願 今 年 的 聖 誕 節 對 你 來 說 ﹐ 是 一 個 沉 默 靜 思 ﹐ 體 悟 貧 乏 ﹐ 因 感 恩 而 引 發 出 連 串 分 享 之 樂 的 一 個 時 節 。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宗 教

一、宗教的普遍現象
人被描述為「不可矯正的宗教信仰者」。這不過是宗教普遍現象的另一種說法而已。宣教師在世界各民族中證實了此種現象的存在。宗教接觸到人生至深的屬靈泉源,支配人的思想,刺激人的感情,指導人的行動,乃人類生活中最顯著的一種現象。雖然大多數的人歡迎宗教為人類的至大祝福,但還有些人公然非難它為人生活中的毒素。但是反對宗教最厲害的人,也不能否認它永存的意義及其對個人生活與國家方面所有驚人的感化。這自然要喚起一切懷抱誠摯態度之人的注意。甚至那位極端的懷疑論者並反對超自然的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也曾說過︰「你去尋找完全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吧,如果你能找到,我敢擔保他們的生活已與禽獸相差無幾了」。
二、宗教的本質
到底宗教是什麼?現今有很多人想藉著研究世界的宗教與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各種不同的表現來回答這個問題。藉著比較的研究他們可以發現宗教的本質,並能發現一個圓滿的定義,能包含世界各國中所表現的宗教生活的各種方式;但這並不是適當的方法。雖然這種發現能叫我們看出世界宗教生活的現存表現;但它不能使我們決定何者是宗教的本質。唯有聖經能使我們得到這理想的正當觀念。
宗教是論及人與神的關係,人沒有權利來決定此關係的性質。指明人當如何與神發生關係的乃是神的特權。神在聖經中已經清楚指明了。「宗教」(Religion)二字在聖經中找不到。「宗教」二字或許來自拉丁文的(Relegere),有「再讀」、「注意觀察」等意,往往與神祇崇拜有關。在舊約聖經中闡明宗教為「敬畏耶和華」。此「敬畏」二字並不包含恐懼之意(雖然畏懼之成分仍在),有如異邦宗教所表現的特性。宗教可以說是「尊敬神的感覺」,「配合以畏懼並悖逆的恐懼與刑罰」。如此說明了敬虔的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之啟示的感應。
在新約中福音信息是顯著地居於首要地位,人對神啟示的感應。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即「信心」的方式。在新約聖經中雖有其他的名詞表示宗教,即如「敬虔」(提前210)、「虔誠」(57),但「信心」大體上也是說明人的宗教態度。本著這個信仰,我們在神的言語上接受神的見證為真實,並信靠他,因他已將自己在耶穌基督裡啟示給我們為救主。在新約中信靠的成分是非常顯著的。對於這個救贖的榮耀信息,在人這一方面當有一回應的信心,此信心包含在耶穌基督裡的赤子信靠中,同時成為愛神並服事神的泉源。
從聖經的亮光中看來,我們獲悉「宗教」二字乃指人與神之關係。宗教的本質乃在於敬虔、畏懼、信賴與依存感等。但這些都是人所能感覺到的情感。宗教的本質乃是人認識神的絕對崇高與無限的能力,並自己的毫無意義及絕對的無能為力。這並不是說宗教僅屬情感,也不是說人必須有宗教是出於勉強。人在宗教上與神發生的關係是意識的、自發的,並不是束縛他,乃是引領他來享受那最高的自由。宗教可以解說為人對神之意識的與自動的屬靈關係,這關係在整個的生活中,特別是在崇拜的某種行動上表現出來。神自己決定了他所喜悅的讚美、崇拜與事奉。一切的私意敬拜,違背神的話,都是絕對禁止的。
三、宗教的位置
關於宗教在人裡面的位置,意見頗不一致。有些人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根本意義完全盲目,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某種機能裡面,並藉此機能來發生作用。又有的人著重人整個的靈性是包含在宗教生活中的事實。
1、宗教位置的片面觀
有的人發現宗教是在人的理智裡。這等人以宗教為一種知識,為一種不完全的哲學,就是以他認識神的知識尺度來衡量他的敬虔。另外有人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愛情裡。按他們的意見來說,宗教與知識沒有多大關係,只不過是依靠某些屬靈的感情而已。其實人不一定真認識神,不過在心靈的深處感覺到有神。還有人說宗教是在人的意志裡。人覺得由他的良心裡發出命令的聲音,指揮他的行動。他承認良心所指派他的責任,就是神的吩咐。根據此種見解,宗教只不過成為實際的道德而已。以上這些見解,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基本與中心的地位,都未能作公平的判斷,都是與聖經相反的,也不合乎現代心理學。因為他們忽略了人類心靈的整體性,並假想人的某種機能可以離棄其他機能而活動。殊不知宗教裡的活動往往是關係到整個人的。
2、宗教位置的聖經觀
唯一正確並且合乎聖經的見解,就是宗教乃在人心裡。根據聖經心理學來說,心乃是人整個道德生活的中心,是靈魂屬位格的器官。人的生活、思想、意志與情感都是由心發出。宗教是以神的形象為根基,以此形象為中心,以所有的才能與力量在整個的人裡面顯示出來,所以必須盡心、盡性、盡意愛神。他必須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身體屬靈,一切的恩賜與才幹,凡生活中一切有關的,都當向神效忠。宗教既在人心中,就當以整個的思想、情感、意志來包圍整個的人。人必須把心歸給耶和華(306;箴2326)。在宗教上來說,心是管轄理智(101314;來116)、情感(2873012)與意志的(21013;雅127;約壹157)。人的被造,在所有的生活範圍內都是服事神的。這是對宗教唯一公正的判斷,並承認宗教在人生活中的至上重要性。
四、宗教的起源
論到宗教起源的問題,在過去的世紀中,曾引起許多學者的注意,但在今日的宗教論壇上仍為一大問題,在進化論的影響之下,有人根據人是由非宗教而發展到有宗教的假想,並努力表示這種演變是如何成就的。可是,但凡本著神啟示的亮光來企圖解決此項難題的人,所得到的結論就完全不同。他們發現人被造即為一種有宗教信仰的人。
1、宗教起源的自然觀
有些人認為宗教是僧侶的狡猾與統治者的詭譎的產物,為了達成他們統治的目的,所以便利用宗教來控製無知群眾的輕信和恐懼心理。有人認定宗教是不合理的物神崇拜(fetish-worship),即崇拜認為是神明卻是無生氣的東西,如石頭、木、骨、泥土等,並且說高尚的宗教,是從此不合理的宗教發展而來的。還有人建議靈魂的崇拜,或者拜死去祖先的靈魂乃為宗教的基本形式,其他的形式都是由此逐漸發展而來的。有一個流行的觀念,就是說由於對自然的崇拜,而逐漸產生宗教。人們在自然的偉大動人現象之前,覺得自己的軟弱無能,於是崇拜這些現象或隱而未現的力量,其實這不過是外部的表現而已。近年來有一種佔優勢的觀念,說宗教是由普通信仰幻想而發出來的。但此說不能解釋宗教的起源。此說系以假想為出發點,但與事實不符,那就是說起初人是沒有宗教的。這種沒有宗教的人,到現在還沒有發現,根據這理由人產生宗教是不可能的。況且,他們是根據純自然主義的假想而得到結論,那就是說宗教的最低形式必是最古的形式,宗教乃是純自然進化的結果。但他們忽略了在人類宗教生活中可能有頹廢的事實。結果他們往往假定了他們所以必須予以解釋的事。例如僧侶的欺騙,不合理的與魂靈的崇拜,依靠高尚能力的感覺,在自然力背後有隱而未顯的概念等──這些事都是需要解釋的。這些都已是宗教的表現了。
2、宗教起源的聖經觀
神的特殊啟示能叫我們明白有關宗教起源的事。唯有神的特殊啟示,才能令我們熟悉宗教只能在神裡面才能找到解釋。如果我們要解釋宗教的起源,我們就必得根據有神存在的假定,因為真宗教若沒有神是想不通的一件事。如果宗教不以事實為根據,那它就是欺騙人的幻想,或者目前能有些實際的價值,但結局是令人失望的。況且,人既然不能自己發現神、認識神,所以必須神把他自己啟示給人。如果沒有神那方面的自我啟示(Self-Revelation),人就絕對不能與神發生宗教的關係。神已將他自己啟示給人,並在他的自我啟示中決定了他所喜悅的崇拜與事奉。如果神不賦予人瞭解並感應神之自我啟示的才能,那麼在樹立宗教關係上,這自我啟示也是無效的。宗教是以人的本性為基礎的,並不是由外界而強迫加給他的。若以為人起初是沒有宗教的,不過是後來賦予的,猶如在他的性情中加上一些東西,這就是錯誤的想法。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才有領會、欣賞神之自我啟示的本能。由於他的天賦本能,人才尋求與神來往,雖然他用錯誤的方法尋求神。但只有藉著神特殊啟示的感化並聖靈的光照,罪人方能(最低限度在原則上)正當地服事神。

信仰與文化

      西方文化的興衰與教會的回應          ,

        宗 教    , 殊途不同歸 ,

      如何解除偶像  ,

西方文化的興衰與教會的回應

文藝復興:16世紀
人本:人文主義
妥協:基督教人文主義
神本:宗教改革

啟蒙運動:17世紀
人本:理性主義,實驗主義
妥協:自然神論
神本:清教徒,早期敬虔運動,巴哈(J.S. Bach)

啟蒙運動:18世紀
人本:實驗主義,懷疑主義,文化相對論
妥協:自然神論
神本:敬虔運動,大覺醒,愛德華茲(J. Edwards),衛斯理(J. Wesley)

現代思想:19世紀
人本:康德,黑格爾,浪漫主義,唯物主義,歷史批判,存在主義
妥協:士萊馬赫,費爾巴哈,自由派神學,哈納克(A. Harnack),聖經批判,巴特(K. Barth)
神本:第二次/第三次大覺醒,慕迪,學生宣教運動,戴德生

當代思想:20世紀
人本:虛無主義,存在主義(續),後殖民世界,抗衡文化,後現代
妥協:巴特/新正統,本土化,普世教協WCC,新福音派
神本:基要派,本色化(?),福音派介入文化,教會重振(?)

後現代:21世紀
人本:解構主義,東方宗教(新紀元),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 )
妥協:新福音派,宗教對話,與心理學等的融合
神本:歸回聖經,歸正

認識新約中的先知與預言

一、先知恩賜終止論的探討
  什麼是終止論?其基本主張就是:主耶穌和使徒們所行的神蹟奇事,在
使徒們相繼離世後就完全停止。不過這並不是說使徒之後不再有神蹟奇事,乃
是說使徒以後不再賜下神蹟奇事的恩賜。大部份的時代論和改革宗都如此主張,
但是也並不表示所有時代論和改革宗都毫無保留的接受此主張。
  那麼終止論者如何解釋使徒之後的神蹟奇事呢?除非極端終止論者,大都
不排除神在當今仍行神蹟,但是認為當今神蹟的質與量都不能與使徒時代同日
而語,而且限制在某些情境,例如:宣教、開荒等。第三波的Jack Deere承認
當今的神蹟的確遜色於使徒時代,他認為那是因為我們擁有的恩賜只是林前十
二章至十四章所記載的,與使徒所擁有的不同。對於這點,也許可以從另一個
角度來思想。

  我們由聖經的事實可以得知,神蹟奇事的恩賜與使徒的職分並沒有必然的
關係,腓利、司提反雖然不是使徒,仍然行了許多神蹟,由此可知神蹟奇事的
恩賜並非限於使徒才能擁有。而且我們確知在使徒離世之後,也就是在教父時期,
仍然有許多神蹟的發生。因此終止論所主張的「使徒以後不再賜下神蹟奇事的
恩賜」,根據聖經、歷史都很難站得住腳。至於當今神蹟的質與量不如使徒時
代,雖然也是事實,但是聖經並非沒有答案。因為聖經明說,恩賜的運用是按
著信心的程度,以信心的光景而言,既然當今的教會的確是遠不及使徒時代,
神蹟的質與量自然遠不如使徒時代了。
  終止論的論據可分為四方面:釋經、歷史、神學、現況。釋經方面,在聖
經論據上,他們認為馬太福音十章一至十節中,耶穌吩咐門徒出去醫病趕鬼,
是一個特定的情境,耶穌復活之後並沒再給予相同的命令。還有哥林多前書十三
章八至十節,那「完全的」指的就是正典,正典完成後所有的恩賜都停止了。以
弗所書二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教會既然已經被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根基
已經立好了,就不再需要使徒和先知了。希伯來書二章三至四節,救恩是聽見者
已經證實的,今天就不需要再用神蹟奇事來見證了。而且就對聖經中神蹟的觀察,
只有在特殊需要、獨特背景時才有神蹟發生,可見神蹟的發生有其時期性,神蹟並
非經常發生的事。而且,保羅晚期都無法醫治他同工的病,證明神蹟在新約也已
經終止。
  接下來筆者想就終止論在釋經方面的看法給予回應。如果馬太福音十章一至
十節真的只是針對一個特殊的情境,為何耶穌的門徒用神蹟奇事充滿了整個使徒
行傳。至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八至十節中的「完全的」如果指的就是正典,而且
因為正典完成就不再需要預言的恩賜,那麼約珥的預言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不過,
我們在使徒行傳中所看見的先知恩賜似乎都和正典沒什麼關係。難道正典完成後,
就真的不需要先知預言的恩賜嗎?以弗所書二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應該與四章十一
至十三節一起來解釋,在教會還未滿有基督身量以前,這五種職務(包括使徒、先
知)都仍有存在的必要。希伯來書二章三至四節雖然說「救恩在當時已經被證實」,
但也並不代表之後沒有繼續被證實的需要。如果使徒時代是用神蹟奇事來證實救恩,
使徒以後的時代當然也可以並且需要以神蹟奇事在當世代證實救恩。最後討論到聖
經中的神蹟是否集中在某些時期?而新約時期的神蹟是否也已經終止在保羅的晚期?
其實只要用一個持平的態度來定義神蹟,我們就會發現在聖經歷史的每一個階段都
有神蹟。至於以保羅晚期不能醫治他的同工,以致推論神蹟奇事的恩賜已經停止。
筆者以為此一推論實在草率,因為在保羅不能醫治他同工的同時,他正在撰寫正典,
也就是正在運用先知的恩賜。至於為何保羅那時候不能醫治他的同工,可能更好的
理由就是「神不醫治」。
  終止論在神學上將神蹟功能定位於見證基督、使徒的身份,以及福音的可信
性,現在此功能已經不再需要;而且在歷史上,神蹟並不是持續現象,現況也告訴
我們目前仍有許多基督徒不能得到有效的醫治。因此終止論主張神蹟恩賜已經停止。
筆者對這些問題的回應是,證實福音的可信性並非只有使徒時代才有需要,武斷的宣
稱教會歷史中鮮有神蹟是違背事實的。即便真是如此—教會歷史中鮮有神蹟,而且目
前又有許多基督徒未得到醫治,也不能證明其原因是就是因為神停止賜下神蹟的恩賜。
就如同我們不能因為某個時代信主的人少,我們就斷言神已經將傳福音的恩賜收回了。
  在瞭解並回應了終止論之後,我們再縮小範圍,來探討先知恩賜是否終止的問題。
舊約先知的信息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宣講神的話,主要是教導的功能;另一類是預告將
來的事。如果以功能作區隔,終止論者能接受「今日還有教導功能的先知」,只要他們所
傳講的符合聖經;但不能接受「今日仍有預告將來之事的先知」。因為對一般終止論者而
言,舊約先知與新約先知是沒有分別的,都需要接受申命記十八章二十至二十二節的查驗。
既然今日沒有一個先知能完全準確的預測未來,就表示神沒有在今日賜下先知的恩賜。
  然而我們仍要面對使徒行傳二章十七至十八節所引用的先知約珥的話。因為這段
經文的意思,非但不是說在末世上帝要收回預言的恩賜,反而是說在末世的徵兆中,
有一點與舊約不同的現象,就是預言的恩賜更加普遍。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呢?這
是因為聖靈普遍澆灌下來的緣故。縱觀以上的論點,我們只能有一個結論,就是末世必
有更多的先知出現,只是新約的先知或許會和我們所認識的舊約先知有些略的不同。
二、新約先知恩賜的功能與舊約先知的比較
  新約先知與舊約先知的第一個不同點就是,他們雖然仍有啟示,但沒有絕對
的權威。他們有可能犯錯,也需要別人幫助分辨。甚至這些先知的權威明顯是在
保羅的權柄之下。不過,保羅仍然勸勉教會不可以藐視先知的講論。由此可見,
新約先知信息的權柄雖然不如舊約先知信息,沒有絕對的權威,還需要察驗、明
辨,但是仍是從神而來,仍是不可隨意忽視的。而且這種辨明工作的目的,主旨
不在確認先知的身份,因為新約先知必然是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是教會中的肢
體,是我們認識的信徒。這種辨明的工作為的是要衡量他們所說的有哪些是正確
的、可接受的,有哪些是有摻雜的、需要保留的。
  雖然新約先知也有預告將來之事的服事,不過新約先知的教導性功能大過引
導性功能,造就的目的多過預測的目的。因為他們在教會中的主要功能就是安慰、
勸勉、造就。不過也不要因此就認為先知預言的恩賜與解經式講道、教導聖經沒
有差別。其二者之間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先知講道乃是直接宣講上帝當時刻對教
會或者是個人的信息,它不是事先預備好的而是臨時賜下的,能夠顯明人心中的
隱情。解經講道和教導聖經乃是把聖經真理的原則應用在生活裡,並不一定需要
具有強烈的時機性。
  宋尚節博士擁有先知的恩賜是廣為人知的,因為他常常是在講道的時候,將
一些人心中的隱情顯明出來,使人覺得扎心、徹夜難眠。不過有些時候他也會在
為人代禱時運用先知的恩賜。有一次,一位姊妹請宋博士按手禱告,宋博士對她說:
「妳十年前犯的大罪,到現在還沒有認罪悔改!」,女人聽見放聲大哭。宋博士
也曾經預言到中日八年戰爭,這些例證顯明他不但有傳福音的恩賜,也有先知預
言的恩賜。
  即便新約先知也有預告未來的事奉,但也不如舊約先知的權威。因為新約先
知的預言,只有印證的作用而沒有指示、指導的權威。這是因為舊約時代,聖靈
沒有普遍賜下,神單單藉著先知說話,所以對先知的要求很高、不能有錯,先知
的信息相對的也有絕對的權柄。新約時代,對普世而言,基督的身體—整體的教會
承繼了舊約先知的角色,有責任向世界沒有謬誤的傳達神的旨意。由於每一個基
督徒都有聖靈的內住,都可以個別尋求神,也都能夠在個別的禱告中明白神的旨意,
再加上正典已經完成,有客觀真理可以依據,因此新約先知的信息乃是印證性的功
能。以使徒行傳二十一章八至十四節為例,亞迦布的預言並沒有強制保羅的決定,
只是印證、提醒的作用,反觀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顯明保羅早已
從聖靈得知將有患難臨到;而神藉著各城教會中的先知,包括亞迦布,印證他將
在耶路撒冷被捆綁。而最後保羅的決定是迎向患難、捆鎖,定意要完成主耶穌所
託付的事,而沒有接受先知與眾人的建議。
  因此我們發現新約先知的運作必須在團體、在明辨、察驗中。而運作的方式
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三節講解得很詳細。說預言的時候要一個一個
很有秩序的說,如果後面有人得了啟示,前面的人就要坐下來,讓後面的人起來
說。一方面有人說預言,另一方面就有人在座位上慎思明辨,分辨信息是否有益
處、是否正確、是否達到水準。
三、如何發掘與發展教會中先知的恩賜
  如何發掘教會中先知的恩賜,乃是現今教會的當務之急,因為這個恩賜已經
明顯的在教會中消失許久了。如果我們期待這項恩賜重新在教會中恢復,首先當
然是要從教導神的話開始,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因
此要讓弟兄姊妹對預言恩賜的運行有期待、有信心,並且保證恩賜在運作、操練
的時候不出問題,這就必須先以神的話來教導會眾。其次,就是要提昇會眾的敬
拜。一方面當然是因為敬拜會帶進神的同在,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神常在敬拜之後
賜下話語。例如:所羅門兩次獻祭之後,神都向他顯現,對他說話。因此,教會
要教導會眾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不能只是行禮如儀;帶領敬拜的人更是重要,
不能以為只要照著程序進行就了事,乃是要預備自己成為一個合用的器皿,在敬
拜時存著一個等候神掌權的態度。每一次詩歌敬拜結束,都讓會眾有幾分鐘安靜,
個別來到神的面前親近神、單單的渴慕祂。當等候聆聽神的話語成為會眾的期待、
習慣時,上帝就會尋找祂話語的出口,將先知預言的恩賜顯明出來。
  以上是在聚會的時候,我們可以採取的步驟、方法,使得預言的恩賜可以發掘
出來,但這還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教導會眾在個別靈修時間有些其它的操練。比
如說:需要教導信徒不但要有穩定的靈修生活,並在靈修時學習安靜聆聽神的聲音,
並且也必須養成代禱的習慣,因為先知一定是代禱者,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新、舊約
先知的事奉特質發現。但以理讀到耶利米預言「耶路撒冷荒涼七十年為滿」的時候
就立刻進入代禱事奉,安提阿教會的先知們也是在禱告事奉中領受神差遣保羅、巴
拿巴的旨意。此外,讓信徒多有機會分享神的話,參與在為人按手禱告的服事中,
也都有助於發現先知預言的恩賜。只要教會中有一個成熟的先知,他可以很快的從
以上的服事中發現有相同恩賜的人。
  至於如何發展先知預言的恩賜,其實發展任何一種恩賜的原則都是差不多的,
就是越用越有。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大多數現今教會沒有先知預言恩賜的彰顯,主要
就是沒有空間讓這種恩賜運行。如果照著劉達芳博士的看法,理想上神蹟奇事應該
是教會事工的一部份,那麼教會事工中就需要有空間讓先知預言的恩賜運行。此外,
先知預言的恩賜當然和神的話密不可分,要發展先知預言的恩賜,不但要熟讀、熟
記、精研神的話語,更是需要絕對順服神的話。聖經很清楚啟示我們上帝的個性,
祂不喜歡與悖逆的人說話,巴蘭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上帝因為他存心悖逆,不想
與他多說,就讓驢子跟他說話。平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學習深入的代禱、敬拜、聆
聽神,常常將心中的感動記錄下來,讓時間來印證感動,學習分辨這些感動是從何
而來。如果有一個團隊經常操練事奉,就可以發展得更快、更成熟。
四、運用先知恩賜時應注意的事項
  運用先知恩賜之前,最重要的當然就是要教導會眾如何去分辨何者是出於神的,何
者不是?劉竹村牧師曾經提出十二項注意事項,總言之,就是出於神的一定符合經
訓、榮神益人、體貼聖靈,帶來積極盼望、平安確據,即便是為顯公義的責備,仍
是滿有慈愛。換言之,從神而來的預言是帶進釋放而非帶來捆綁。史文森牧師也曾
提出十二項察驗預言的注意事項,大致上與劉竹村牧師所提出的雷同,只是更強
調教會有察驗預言的權柄,而且強調不只是要注意預言的內容,更要注意說預言的
人。以上這些不外乎提醒我們,說預言的人必須經過揀選,所有的預言必須經過
察驗。
  當一項恩賜被顯出來的時候,另一項需要注意的就是要讓神被高舉,使恩賜和
人被隱藏。所以每一個弟兄姊妹都必須明白,先知預言不能替代自己尋求神的生活。
先知預言只能印證不能指導、指揮。必須在教會察驗之後,確定預言是從神來的,
它才有權柄。另方面,因為先知預言是一個外顯的恩賜,很容易吸引人的注意,也
很容易使人以恩賜等同生命,以為有恩賜的人一定是生命成熟的人。因此一定要讓
先知預言的恩賜在教會權柄遮蓋下運作。以新加坡堅信浸信會為例,所有的預言都
要經過成熟先知群的察驗,由主任牧師來發佈。
五、結論
  從本世紀以降的五旬節運動、靈恩運動、神蹟奇事運動可以說是基督教的一項
大革命,其所帶來的動力和摧毀力同樣值得我們注意。而在靈恩運動中所發生的先
知預言恩賜的重現,有的讓我們經歷到神的真實,也有因為不當的運用、或者是認
識不足使得教會受到虧損。近世紀以來,大多數教會都只是看見負面影響、投鼠忌
器,而採取排斥、拒絕的態度。其實,上帝若在此時此刻恢復這種恩賜,必然有祂
的美意,也必然是當今的教會有此需要。因此我們就應該徹底瞭解此種恩賜運用的原
則,避其害而取其利。
  使我們排斥先知預言恩賜的原因,有的是因為神學觀,也有的是因為把新約先
知的權威視為與舊約先知相同。其實聖經並沒有支持恩賜終止論,終止論只是因為
見不到神蹟奇事而產生的自圓其說。把新約先知恩賜的權威視為與舊約先知相同,
更是一個極大的誤解。因為新約時代,每個基督徒都有聖靈的內住,也已經有客觀
的正典,並不需要像舊約時代那樣絕對權威的先知。新約時代的先知只是幫助我們
尋求神、印證我們的感動,並不替代我們尋求神。我們也不需要像舊約選民,必須
要去求問先知才能知道神的旨意。
  然而無可否認的,若沒有正確的教導,以及正確的使用這預言恩賜,的確會帶來
極大的副作用。因此,恢復先知預言恩賜在教會中的功能,乃是需要一步一步的教導、
訓練、恢復。但是最基本的就是要向聖靈敞開,不要限制祂的工作,讓祂有空間能夠
使用器皿說預言。同樣要緊的,就是按照聖經原則來察驗這些預言,使說預言的人越
來越成熟,也讓所有的先知恩賜都能出現。所有恩賜都是為了榮神益人,也都有建造
教會的作用,然而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花了極多的篇幅,肯定先知預言在建造教會上
的價值,由此可見,實在是不容忽略的重要恩賜,當今的任何教會若是有意忽略也必然
遭到莫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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