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必須要正確認識主日崇拜的所是、所由、所向。我們不是為了親近上帝而參加崇拜——彷彿我們只做週末的業餘信徒,一週其餘六日向上帝請了假,或是上帝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消失了。我們也不是要把握崇拜的時間去學習聖經的教導——彷彿我們平時完全沒有自己去閱讀聖經、尋求上帝的話語,單靠每週一次廿多分鐘的餵養來維持屬靈生命。基督徒參加主日崇拜,唯一的目的只是要一同敬拜主。雖說,基督徒整個全人生命都可以是一種敬拜、或奉獻/事奉(羅十二 1-2),卻不能夠將個人日常生活的一切作息都視為等同崇拜;況且,崇拜禮序更是一種具有特定形式、傳統、儀軌,以共同的上帝子民身分進行的集體敬拜,是在教會以外的世界不能發生的。「禮拜」(leitourgia)原文的字面意思,就是由百姓自己代表自己而舉行,公開、公共的事奉。
而敬拜就是本身的目的,不是達到其它目標的手段,敬拜不為其它,單單為了頌讚、感恩、榮耀三一上帝。敬拜由始至終就是事奉上帝,它不需要以其它的功能或效益來證成;敬拜一旦變成工具性的,為其它目的而服務、或者為參加崇拜的人而服務,它就完全墮落變質。假使,我們將崇拜的用途,視為滿足自己的手段、工具——讓自己變得更快樂自信、更身心康泰,或者使自己成為更好的人,更有用的公民、更有道德的人,更稱職的夫妻、父母、子女——我們就將敬拜貶損為以人為本的心靈治療、自我實現。
敬拜是無用的!從實惠功利的角度出發,敬拜不能替我們在上帝眼中「加分」,令上帝對我們改觀(或愛我們更多),因為祂本來就當得敬拜;相反,敬拜提醒我們,自己終究是無助的罪人,不能靠自己在上帝面前成為祂所喜悅的人。在世人眼中,基督徒的主日崇拜更加完全是浪費時間,因為我們的聚會沒有為社會帶來絲毫好處、成就任何變革。甚至,連我們基督徒自己也不見得很享受崇拜,可以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反而經常被那些走調的詩歌、冗長的公禱、離題的講道,悶昏、氣殺。不過,敬拜雖然「浪費」時間,卻是一種「君王式」的時間浪費,因為天地的主與我們同在:敬拜將我們從忙碌的日常時間當中抽離,投進上帝國度的永恆心意裡面,浸染在祂的榮光中。就好像君主御駕親臨,所有城中百姓都放下手上的粗活,出城恭敬迎迓(比較帖前四 15-17)。而這位宇宙的大君王,不是要來按我們的時間表、用我們期待的方式,解決我們一切的困難,而是要救我們脫離自我中心的執著。所以,敬拜這種基督徒「浪費」時間的方式,實際上反而是善用時間、把握時機(參弗五 16):我們既不要對時間過分認真,被沒完沒了的任務和職責充斥佔據;也不要輕忽時間,只管活在當下,而忘記未來仍然是開放的,在聖靈裡面的新可能性尚待慢慢湧現。正因為敬拜耗時,所以我們就知道教會是被賦予時間的;時間是上主給我們的禮物,而我們要學習承受時間,曉得上主所賜的時間總夠我們用。又因為道成肉身的緣故,我們在世的時間就被「祝聖」,上帝的道在此世的時間裡與我們同在。更因為,在基督裡天地萬有都要同歸於一,所有屬乎復活主的人,目前就開始經歷到時間的豐盈完滿。崇拜的整個程序都在誘導我們進入一種正當合宜地看待自己作為時間性存有的取態,願意安頓/寄託於上帝的榮耀和信實當中。
於是,崇拜過程中,或在讚美過後、或在悔罪之前,那些片刻暫時的集體靜默,可說是「最純正的」敬拜、最單純的祈禱:會眾合一於仰望、等候上主,不求任何別的益處,拋棄要有所成就的企圖心。在上主面前只管「站住/佇立」、甚麼也不做,正好表徵出基督徒在神聖相遇中應有的生命狀況——敬畏;以及,教會在上帝故事當中的位置和本分——我們不是主角,上主自會成就一切,我們不必做甚麼,世界的命運不是取決於我們。世人徒然逕自忙亂)就猶如活在地獄,主懷安歇才是天堂;然而,世界的結局雖然完全掌握在上主手上,但祂與教會和世界之間尚有未了之事。於是,崇拜中的所謂「甚麼也不做」,實際上也不是簡單的不作為,而是有意識的專注,排除其它聲音、動作的滋擾,靜候和渴想上主的臨在與尊榮;就在這種「甚麼也不做」的安靜之中,教會揚聲宣告我們的認信:聖靈在我們當中自由運行,不必依賴人的配合、同工、合作。崇拜中的靜默,將會眾的眼光聚焦,真確地界定了三一上帝不僅是我們敬拜的對象,祂才是整個崇拜當中真正的主體。
因此,將主日崇拜單單理解為:「教會的集體行動,將榮耀歸主」,很容易把神人之間主從優次的位置倒轉。用古典哲學和倫理學術語表達,就是混淆了主動的行動者和行動對象/受體「被動者」之間的關係,誤以為崇拜是教會做在上帝身上的一椿事,甚至功德、或是責任。然而,基督徒每逢主日聚集、敬拜三一上帝,並非出於某種必須被遵行的宗教義務、或神聖命令;會眾也不是來觀摩一場禮儀法事、被動的觀眾,或是來聽一場道的聽眾。在崇拜當中,信徒不但與其他肢體一起記念基督、頌讚、感恩,而且是作為基督的身體向彼此展現基督的身體;基督是透過我們這些跟從者的彼此合一來與我們合一,向我們臨在。全體會眾(包括:招待、司事、主席、領詩、講員等)是神聖相遇當中真正的參與者,名副其實的「演出者」。整個崇拜程序,其實還包含了一些並非明顯屬於「敬拜/榮耀/讚美/感恩」的元素和環節,但是它們的目的同樣是為了引領會眾進入與基督關係性、位格化的會遇,並通過重述和重演——包括,詩歌、祈禱、讀經、宣講等——以重現和再生基督事件,公開見證救贖的真理/真實。
基督徒的崇拜之所以、之可能、之必要發生,首先是開始自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受難、復活。三一上帝定意要迎接我們進入父子靈親密團契的愛裡面,所以聖父差派聖子,親自來到我們中間、成為我們一份子,並藉聖靈與我們聯合。敬拜也就是始源於這種愛的關係和相遇:由於上帝在基督裡、藉聖靈對我們的愛,所以教會這個群體便以愛回應上帝;這種愛的回應,包括我們相交相愛、互相承托生命,以彼此分享喜樂來經歷在主裡面的喜樂。由始至終,總是三一上帝起先俯就我們、好使我們能夠認識祂。接受我們敬拜的,就是同一位上帝,是祂應許與我們同在,並來就近我們,在教會的崇拜中與我們打交道,因為祂渴想居停在屬祂的子民當中,而不是高高在上、獨自一個遠離我們。而且,三一上帝在教會裡、與教會一起、通過教會來繼續成全祂當初開啟了的救贖工作;先於我們行動的上帝,一直仍然持續行動。甚至乎,上帝才是崇拜當中真正的(但並非唯一的)行動者,崇拜不是教會的工作,而是上帝的「工作」:每當我們虔守主餐,耶穌基督才是主人/主角,我們是被主接待、服事的客人,所以我們本應要近前、來到祂的桌前與祂會合;但實際上,總是耶穌自己在起作用,祂使用我們的餅和杯、藉著祂的聖靈親自臨格在我們當中。
崇拜是神學/神性/上帝的道的事件:它不單單是關於上帝、以上帝為對象,而是本於上帝的作為、上帝是誰,是出於上帝、以上帝為行動的主體。因為本來人不敢逼視的上帝,現在卻親自來親近我們;可以說,崇拜啟示出上帝對我們的愛,比祂的尊榮聖潔、或者我們歸予上帝的榮耀,更形優先。若非上帝對我們在先的、始源的愛,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回應祂、沒有資格敬拜祂,也不可能正確地敬拜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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