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心靈 Soul一詞,在希伯來文用nepesh,希臘文以psyche來形容心靈狀態與活動,英語用psyche這個字表達一切與心理 / 精神的狀況,並引伸到專門研究這方面的學問如psychiatry(精神科)、psychology(心理學)等。
二. 心靈關懷的聖經根據
舊約希伯來文nepesh指人內在生命中的思維,感受與情操,不是局限某部份,而是整個人。這種心靈狀況屬人感情和意志的本源,也是道德行為。新約用字psyche,亦帶有人肉體、心思和心靈的整體關係。換言之,兩個字都含有整全(wholeness)
的意思,故此,聖經作者選擇這些用字,都同樣不想分別自我(self)與個人。Self is not a
part of a person but their totality. Personhood is not some part of us; it
points to the totality of our being. (Benner p22)
由此可見,人不是有一個心靈,反而應該說人就是心靈。不是一個靈,而是人就是靈,人就是身體,所以人的靈 / 心靈和肉體是不可分割的個體。故此,當我們對人表現心靈關懷的時候,我們不單視他 / 她為一個人(個體as persons),更重要的是,去關注他們最深層生命的人性光景。
三. 基督教對心靈關懷的歷史
基督教講心靈關懷可追溯到舊約猶太主義時期,當中有四等人照顧以色列民心靈牧養的(天主教譯為牧靈);他們分別有祭司、文士、先知及智慧人,都在不同層面上傳譯神的律法,把神的話活用地教導以色列民遵守,
祭司
文士
先知
智慧人
A.
舊約聖經的範例
舊約經文中,以西結書卅四2-16是其中一段象徵神對選民關懷備至的經文。神委派的牧人未能做到心靈牧養的職事(結卅四2-16),耶穌自己親自作羊的牧人(15節),再參攷賽四十11和詩廿三2,這些意象經文(imagery)亦出現在新約中,形容耶穌是好牧人。
B.
新約聖經的範例
耶穌在新約中往往充當一個猶太人的夫子(拉比)的角色,他像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但對律法賦予新的詮釋,令當時的法利賽人十分費解。耶穌對心靈的關懷有兩個向度:
第一 屬靈的更新(Spiritual Renewal),建基在救恩上
第二 屬靈的安息(Spiritual Repose),建基在對神的倚靠上
根據賓納(David Benner)的分析,耶穌的心靈牧養有多方面是符合輔導原則的
‧
往往把握時機去接觸人
‧
富憐憫的心
‧
針對道德問題但從不
‧
以權柄用詞說話
‧
提出合宜的問題
‧
肯定有信心回應的人
‧
訂定自己能力的上限,照顧自己
‧
視每個人都有個人並獨特的事
‧
肯定個個人的價值
‧
從不強迫他人跟從自己的意念和主宰別人的思想
‧
願付出作門徒的代價
‧
運用對話(dialogue)而不用單向教誨(monologue)
‧
尊重他人背景文化,但不受文化的局限
C.
教會歷史
教會歷史對心靈關懷總結了兩個基本構思(components),首先正視罪的解脫,或從罪中得釋放,其次是屬靈生命的成長。前者屬心靈治療,後者才算心靈關懷。The cure of souls can be thought of as the response to our
need for a remedy for sin, while the care of souls is the response to
our need for assistance in spiritual growth. (Benner, p.28)
例一 路得批評天主教對罪的看法時指出,罪不是一種道德上的過犯,而是心靈狀況偏離了正路。清教徒、敬虔運動和加爾文主義的復興運動都分享相同的路線,相信悔改的人都是由內心悔罪後經歷赦罪而享受重生生命的喜樂。
例二 早期教會如埃及和敘利亞的沙漠修士,四及五世紀時巴勒斯坦的修道士都同樣藉個人屬靈操練以達至聖潔的生命,此乃一種追求屬靈成長的形式,他們所用的方法有:
i.
禱告
ii.
生命操練的方式
iii.
尋求屬靈導引,修道士追隨門訓式的操練,導師不是用權威形的導引,他們主張以生命典範(example)去影響生命,隨之講解神的道。
心靈關懷有長久的歷史軌跡,無論教會初期、中世紀、宗教改革以至近代都一脈相連,值得注意的是,自十五世紀到近代,心靈關顧進到信徒分擔關顧的使命。舉例來說,十五世紀時期,心靈關懷從牧者關懷的影響伸延到俄羅斯教會,他們出現了一個多稱叫
startsy(俄文解作老者 Old man),這些稱為 startsy
的長輩是教會內被尊重的人,有愛人為別人捨己的心,實踐基督牧人模式,為羊捨命,他們且願意身同感受,進到他人的內心世界,願意分擔他人的痛苦。
宗教改革後,心靈關懷成為教會內外的一種牧顧。從歷史角度,心靈關懷可以分為四個元素:
1.
醫治 Healing
是一種屬靈與肉身全人的醫治,包括幫助受傷者修補破損的人際關係,使他能更成熟,更獨立處理問題。
2.
持久力
Sustaining
在包紮傷程中,使受傷者有持欠力去面對事物;能提昇自己解決一些似乎不可能做到的事。
3.
復和 Reconciling
再建已破壞的人際關係。
4.
導引 Guiding
作出明智的決定,使自己邁向成長之路。
無論是實施心靈治療,維持生命所需的努力,恢復正常的人際關係,與重整人生觀等都是一種性格塑造(Character formation)。在塑造的過程中,有時從領受教誨去反省生命(如講道、閱讀),亦可以透過參與關懷行動(探訪,教育,醫療,社會關懷)去體驗人生。
總結:
心靈關懷不是為一己的利益,是為關心他人而作的愛心行動。在進行關懷時,我們往往從道德層面(moral context)去關心受輔者應該活出怎樣的生活,因此,道德上的關注便成為關懷核心。正因如是,關懷的範圍不宜只集中在個人身上,更要在社群(體)的利益上,使一個人能夠在群體中建立理想的人際關係。我們要注意,這種成長方式不是一種單向性教導,而是涉及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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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感受和意志在內的對話過程(dialogue),故這工作不應視為教牧的專利品,為了建立一個活潑生命的社群,每個社群內的成員都要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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