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 星期三

實踐神學的可貴之處

 

  Root引述了Miller-McLemore對於實踐神學的四象度分類,表達在四種不同的場所(Locale)所進行的實踐神學,分別為:

(A)實踐學家的研究(Scholarly Discipline)

(B)信徒的信仰實踐(Activity of Faith)

(C)帶著實踐關注做神學的方法(Methods of Study)

(D)專門的科別領域(Curricular Area)

 

  一位教聖經的神學院老師,他在他的課堂教書過程同時根據聖經的內容、背景帶出對應他時代的信息、造就來上課的神學生或信徒,甚至給出一些具體的操作建議,他是在從事「(C)帶著實踐關注做神學」的任務。

  而一般我們對實踐神學的過往理解,將之區分為諸如講道、諮商、青年事工、佈道等各細項目,這是屬於「(D)專門的科別領域」的任務。

  在台灣的處境中,相信(C)(D)我們並不陌生。

  然而,對Root來說,他在實踐神學上的努力是為了溝通「(A)學術訓練(Scholarly Discipline)」以及「(B)信仰行動(Activity of Faith)」兩者,前者是實踐神學家們的嘗試,後者是每位信徒的一切活動,他試圖填補起這之間過往的鴻溝。 (而在台灣,我們對於(A)的認識就極度陌生了。)

 

  對Root的實踐神學來說,他相當重視人與上帝相遇的經驗。有趣的是,在基督信仰中,至高與至低也似乎總是影形相隨。我們既然是藉著道成肉身的基督才得以認識上帝,那麼,神學就應該是在實際的場域中所生發出的信仰反思,而非在真空狀態所推敲出的空中樓閣。我們所知道的那些神學知識(三位一體、因信稱義……),原初都是在牧養的使命中誕生的。而諸如潘霍華、巴特、葛倫斯、沃弗,這些大師們的神學,其實當中蘊滿實踐關注。

 

  實踐神學不只是教牧學,更非「牧養術」,它藉著身處世界中的信徒而具有了公共向度,它不只談一間全世界最健康的教會應長怎樣,也關注信徒怎樣憑藉基督信仰來面對大時代中的社會議題。

  台灣近年隨著服貿、同運議題,華語教會被迫擴展它的關注層面至公共領域,這幾年中我們犯了不少傻,在挫折中吸取了許多經驗。也許,現在藉著實踐神學,我們可以有不一樣的表現。

 

  Root用「處理危機」作為神學起點的觀點:我們的牧者們需要轉向,發掘如何運用信仰資源去回應會友們的危機(而這不會是要求他們背起教條就能辦到的);我們的會友們也需轉向,發掘社會所暗示的方式並不能真正解決人類的危機(消費、娛樂……),並才進而能向基督信仰的傳統伸手尋求幫助。

 

  實踐神學是一個群體的工作,因為要能整全地「探索處境」,我們需要各種不同背景的人(例如:社會學、文學、工程、藝術、護理……),這似乎也吻合了基督身子的特性──它是由不同肢體所共融而成。神學,不再只是傳道人或學院教授的專利,而是每一位基督徒都需要投入的、一種向上帝負責的生活態度。

  相信在下一個世代中,我們需要的是有血有淚、明白神學遠遠超越純理論的集合、並帶著牧養關懷做神學的神學家;以及願意讓信仰來修整他們的世界觀、藉著神學反省謹慎地活在社會中的信徒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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