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講的不是教會一般的佈道和傳福音事工,而是指向外地(或外省,或海外)的福音工作。我們不會忘記,是因為宣教事工,今天福音可以傳到世界各國家。宣教事工是刻不容緩的,是每間教會都必須負起的,至直福音傳遍天下。
宣教事工在耶穌的教導中佔重要的地位。太9:35-38肯定門徒所要作的宣教事工完全是由耶穌而來,也必須遵照耶穌的指示。耶穌是:
一.「走遍各城各鄉」,
二.「宣講天國福音,又醫治」,
三.「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
四.「要收的莊稼多,...打發工人...收莊稼」。
今日教會的宣教事工也必須建基於這四個不變的原則。接下來,
一.耶穌「叫」(Kaleo/呼召)門徒,
二.「給他們權柄」,
三.耶穌「差...去」(10:3)當然是「隨走隨傳...醫治...」,這裡說明傳福音的優先,提供關懷需要的排次,
四.「吩咐他們」不只要這些宣教士有清楚的宣教地區。
耶穌也針對當時的處境只想他們作短宣的形式 –– 只在猶大省內。宣教的態度也清楚指明:有五樣東西不要帶說明要依靠上帝的供應,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都會招待猶太人。最後還說明出去作宣教事工如羊進入狼群,必須以靈巧和馴良來應付一切的危險。馬太福音最後說出宣教事工是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28:18-19)。當然,在宣教事工中,耶穌也吩咐門徒要為信主者施洗(太28:19)。
約翰福音從另一個角度談論宣教事工。在第四章,藉著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讓我們看見耶穌一早就有意向撒瑪利亞人傳福音,並且藉著耶穌與門徒的談話(4:35-43)指明宣教事工是不需要等待「將來」的,隨時隨地都可以開始。
路加對宣教事工的表達最為顯著。一開始就說明耶穌有意向「窮人...瞎眼的...被擄的」(路4:18)及邀請「到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瞎眼的,而且出去到路上和蘺芭那裡,勉強人進來」(路14:21-23),後來在使徒行傳說明教會如何一早就開始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開始(徒2)至撒瑪利亞(徒8:5),然後至外邦人(徒10),最後由安提阿教會差派保羅等人把福音傳至地中海一帶的地區和國家。當然,附著宣教事工的發展卻見到許多新教會/新堂被植立。
保羅書信雖沒有明顯地形容宣教事工,但是在書信中卻不時表達宣教心意。羅1:10,15看出保羅未去羅馬之前就先寫信過去,為了要嘗一嘗把福音傳給羅馬的人。林前4:15保羅說是他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他們。
在宣教的記述中,我們見到各類型的宣教對象/群體:有猶太人、猶僑、撒瑪利亞人、外邦人。社會各階層群體也被反映出來:有作官的(徒10:1;17:34;18:8)、有猶太學者(徒18:24)、有術士(徒19:19)、有做買賣的(徒16:14)。
牧者,連同其他教會同工、執事、長老,必須在信徒之間大力推動宣教事工。有以下的作法:
一. 成立宣教事工小組:
牧者必須在教會中,選出數位有傳福音和宣教心志的弟兄姐妹,特別組成一個宣教事工小組。使宣教事工可以有計劃、目標、組織地進行,也使宣傳推動更有效。
二. 定下差傳培靈大會:
每年一度,利用兩三天,在教會開差傳培靈大會,讓神的信息感動信徒起來參與宣教,或募捐金錢支持其他教會機構和神學院的宣教事工。
三. 設立宣教基金:
執
事會為每一年的教會預算案撥出一筆錢成為宣教基金,加上每年一度差傳年會所募捐得來,按不同的宣教需要分配。一般教會是用逐年增加的方式來設定宣教基金的
金額,例如,第一年是一千元,第二年一千三百元,第三年一千八百元,漸漸經過十多廿年,就發現教會已開展了許多宣教事工。
四. 支持宣教事工:
有
計劃地支持一些教會內外面的宣教事工。例如,有一間教會該年籌到宣教基金是五萬元,按計劃分配:把百分之四十用在教會本身差派一位宣教士到某地的開支,另
百分之二十是支持一間宣教機構的經費,另百分之十是支持某間神學院的經費,另百分之廿各支持兩位海外宣教士,另百分之十是支持某地一間教會的宣教工作。
五. 栽培宣教士:
許多教會只懂得「差派錢」去作宣教事工,卻不積極的栽培本身的弟兄姐妹起當宣教士。牧者必須著手,鼓勵和栽培信徒當宣教士。牧者可藉著在講台傳講宣教的信息,或邀請一些宣教士到來分享他們的宣教經歷,這樣可以弟兄姐妹對宣教認識更多,也起鼓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