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團契事工


    信徒所組成的教會是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而各信徒也各作肢體,教會中的團契就是要為信徒提供相交的生活。

「相交」(約一1:1-4, 原文 koinonia)是一個富神學意義的字眼,一般的含意是「團契」,原意是共同分享基督生命和基督裡的一切。也有共同分擔的意思(15:26),或同享福音的好處(林前9:23),或靈裡交通(林後13:13)、或「彼此相顧,激發愛心」(10:24)

今天,牧養事工中出現了多種類的團契,提供給信徒相交生活的空間和活動。牧者必須多留意、推動、參與,也按著需要成立這些團契。

一.    青年團契:青年人好活動,喜歡來往,學習快,因此教會專為他們開辨青年團契,交由他們所選出的職員小組管理,牧者只是充當顧問,也派一位導師指導工作。團契一般以三十至五十人最容易管理和活動。有時大教會,青年人多,也有分成「青年團契」和「少年團契」。

.  成年團契:如以上形式,不過是專為教會中的成年人而設。

.  伉儷團契:如以上形式,不過專為那些結了婚的信徒夫婦而設。通常不是每週都有活動,可能是兩週或一個月一次聚會。

.  婦女團契:如以上形式,不過專為教會中的婦女而設。

.  長青團契:如以上形式,不過專為教會中的老年人而設。

.  學生團契:如以上形式,多數是指在教會附近某學校內成立基督徒學生團契。

.  工人團契:如以上形式,多數是指在教會附近工廠,或教會內為一大群的工廠工人成立基督徒團契。

    最後要再說一句,必須按著需要成立不同的團契,不要甚麼團契都成立,使信徒忙碌於團契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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