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專題式的講道


    專題式的講道是以一個中心思想為主,並加以闡述、論證的講道法。它的結構和綱要是根據題目的字義或涵義,加以發揮分析而獲得。專題式講章的內容,有的是依循所訂的題目加以分析,而後選擇經文來佐證、配合之。有的是根據所得的經文,編訂為題,再按邏輯推理而發揮、闡述之。

1.專題式講道的優點:

a.配合環境的實際需要,如節期或特別事工(如建堂、週年慶等)。

b.範圍寬廣,不受經文之限制,容易發揮講道者的思想和見解。

c.講章內容統一,源於一個中心思想。

2.專題式講道的缺點:

    一般而言,專題式講道是較容易的一種,但亦有其危險性。當講道者找到主題,再以一些經句來支持後,就可言所欲言。其危險之處是講員不需徹底分析,或研究經文 的上下文脈及其真實的涵義,亦不必考慮其歷史背景與處境,以及文字、文辭等文學上的結構。甚至有些講章是以題目式開始,然後串連一些經節來支持其觀點,但所引用之經節與經文的文脈可能毫無關連。

    例如專題式講道的題目為:上帝的愛、公義、聖潔、審判、福音、重生、救贖、信心、愛心、盼望等。

專題式的講章


    這是講道者從閱讀聖經或其他神學著作及生活中的感受,而獲得的一個專題。若以這種方式來傳講信仰的一個真理時,並不一定要解釋、分析任何一段經文,而是間中引用適合的經文用來支持這這個主題思想而編寫講詞。聖經中或是神學裡有許多專題可成為專題式的講章。

1. 專題式講道舉例
(1) 題目: 這時代所急切需要的福音。
引論: 1. 太空時代人內心的「太空」。(由名詞至形容詞。)
      2. 這時代的需要非物質之改善,而是福音之大能。
本論: 1. 唯有基督的福音能滿足我們空虛的心靈。
      2. 唯有基督的福音能啟迪我們人生的真諦。
      3. 唯有基督的福音能提高我們人生的價值。
結論: 福音的大能足以改變一切(羅一:16)
(2) 題目: 死後必有審判
引論: 人人必有一死,死後必有審判,決不會一死百了,因此我們該儆醒。
本論: 1. 最後的審判是不能避免的。
      2. 最後的審判是不能賄賂的。
      3. 最後的審判是不能上訴的。
結論: 人生短促,人人當預備迎見上帝。
(3) 題目: 你們是世上的鹽。
引論: 以鹽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進而談到其精神價值。
本論: 1. 信徒要能維持鹽的特性。
      2. 信徒要能實踐鹽的功能。
      3. 信徒要能傚法鹽的精神。
結論: 以聖法蘭西施的禱文為結束。

2. 專題式講道的優點
(1) 能配合環境、節期的需要,例如母親節談孝道。
(2) 內容的範圍寬廣,充分發揮了講道者的思想。
(3) 是講道者可自我訓練的方法,因其內容的進展需合乎道理、邏輯、說服力。
(4) 內容較易生動、有趣,易被聽眾喜愛、接納。

3. 對專題式講道的警告
(1) 用這種方式宣講要多讀書、多檢討、多尋找材料,否則必會顯得內容貧乏無力、雜亂無章。
(2) 題目要配合時間(題目太大講不完)、對象。

概念的形成


      
以『詳細的準確度』為概念下定義,意思是我們必須知道概念是怎樣形成的。當一個概念被分解到它的基本結構,它便只有兩們基本要素:一個主體和一個補語,兩者都是一個完整的概念所必需的。當我們談論有關概念的主體時,我們的意思是對『我正在說的是什麼?』

    追問題做完整而確定的答案。在這裡所用的『主體』是個專有名詞。舉例來說,在講道學中所用的主體,與文法上的主詞完全不同。(兩者在英文字中都用subject)一個文法的主詞通常是一個單字或單詞,但一篇講章概念的主體卻永遠不會是一個單字,因為它必須準確而完整地回答『我正在說的是什麼?』。雖然門徒訓練、作見證、敬拜、悲傷或愛這些用詞或許可能勉強作為主體,但是它們畢竟都太含糊而不能使用。

         
一 個主體不可以單獨存立。靠它自己是不完全的,因此它需要補語。補語藉著回答『我如何描述自己所要說的?』這個問題,使主體得以完整。一個沒有補語的主體, 如同沒有限制的片話一樣搖擺不定,而沒有主體的補語又像沒有接在車上的零件一樣。因此,只有當補語和特定的主體接連在一起時,概念才能浮現出來。

        
一個主體的例子是:『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比較準確的主體是:『什麼是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但這片語需要完整才能有意義。由片語本身我們不知道品格的考驗是什麼,但我們可以加上各種不同的補語在主體上,使它成為一個概念。以下是一些例子: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是要怎樣作才能使他停止。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是當她確定沒有人會發覺時,她會怎麼樣?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像一棵橡樹的考驗——到底它的根部有多強壯?

       
每一個新的補語都告訴我們關乎主體的事情,並且每一個新的補語也都形成不同的概念。每一個概念都可以加以解釋、證明或應用。

        
當講道學的學生讀講章或預備自己的講章時,他必須尋找概念。Davis強調說,初學者必須特別注意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他 必須阻止自己在細節中迷失,並研究講章的基本架構。目前,他可以先忘記有關『句子、所用的論點、引用句和引起興趣的故事』等部分。他必須遠遠站在講章的外 面,遠到他可以看見整體的形式為止。他也須固執地問說:『這個人所講的,到底是什麼?』以及『他的題目為何?』『他所提到的是那些基本的東西?』這意味著 他必須學習分辨概念的有機架構,以及概念的發展兩方面。就像研究解剖學的初學者一樣,他要先從骨骼開始。

       
解 經講道者,不是在開始建造講章時才去尋找講章的主體和補語。事實上,正當他研讀聖經時,他便要尋找他的主體和補語。既然經文中的每一段、每一節或每一小節 都含有概念,那麼解經者必須直到他能把它的主體和補語清楚陳述出來時,才能瞭解經文。在瞭解聖經作者原意的掙扎中,雖然其他問題也會浮現出來,但這兩個--作者在說些什麼?以及他提到什麼有關他自己所說的東西?--是最基本的。

概念的定義


       
『一個概念』是什麼意思?為了得到較完整的答案,我們必須探討哲學、語言學以及文法等更廣泛的範圍。韋氏字典的定義,包括從『某種超越的實體,亦即不完整之現存事物的真實模式』到『存在於意識中之實際或潛在的一種實體(可以是一個思想、一種概念、情感或想像)』。

       
概念的英文字idea,本身是從希臘文的eido這個字轉過來的。Eido的意思就是『看見』,因此也有『知道』的意思。一個概念有時促使我們看見以往不明了的東西。在日常生活中,當一個解釋提供了新的看法時,我們常會叫出來說:『啊,我看到你的意思啦!』

    另外,概念也有另一個同義字--concept,這字來自其英文動詞to conceive(構思、懷孕)。正如母腹中精蟲與卵子接合產生新生命一樣,一個概念始於思想中,在開始時,分離的東西聚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統一體,而該統一體在先前是不存在的或是未曾被發現。

       
抽 象及綜合的能力,即是能以概念去思想的,且是與成熟度一起發展的。小孩子會想一些細節,一個孩童在為早餐謝飯時,會為牛奶、麥片、柳橙汁、雞蛋、麵包、奶 油和果凍感謝上帝,但成年人則會把這些不同的專案合起來成為『食物』這個單詞。因此,我們可以把概念看成生命的精華。它從生活的共同經驗中抽取特殊部分, 並把它們加以關聯化。藉著概念,我們從自已經驗的各部分找到它的意義。

        
當 然,並非所有的概念都是正當的;我們有好的概念和壞的概念。不良的概念所提供的經驗解釋,不能反映事實,因為它們看見一些根本不存在於生活中的東西。我們 時常因為陳述不夠清楚而接受了不正當的概念,因此我們對這類概念無法加以評估。在我們的文化中,由於受媒體的影響,我們常遭受一些可笑的概念轟擊,而這些 概念就是故意保留其含糊性,目的在使我們不假思索便去行。

         概念,有時潛伏在我們心思的底層,像幽魂一般不易掌握。有時,我們會為了表達出概念而掙扎。我們常說:『我知道我的意思,但卻無法用言語表達出來。』

    雖然不容易用文字、言語表達思想,但講道者必須作到這一點。除非概念能用言語表達,否則我們不可能瞭望、評估或將它們傳遞出來。倘若一位講道者不願(或不能)清楚思考使他能說出他所思想的,那麼他根本不該站在講臺上。他就像一名不會唱歌的歌星,一名不會演戲的演員,一名不會計算的會計師。

單一概念的重要性


   
有效的溝通需要單一的主題。修辭學者對此點非常堅持,實際上每本教科書也都花了一些篇幅來處理這個原則。術語可能有所不同--中心概念、命題、主題、論點的陳述、主要思想等等--但概念總是相同的:一篇有效的演講『集中於一個特定的事物,一個中心概念』。這種思想對於演講傳播學是如此不證自明,以致一些作者,如Lester ThonssenACraig Baird,都幾乎認為它是理所當然的:

   
有 關中心主題的顯露,在此沒必要談它。大家都設想過,一個演講應該擁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和易於判定的論題或目的。並且,這個論題不會受附屬論題的妨礙。這些附 屬論題是在主要論題明顯的認知下介入的。這種發展有這樣的特性,亦即藉著演講內容的發表,促使中心論題能夠容易而無誤地顯露出來。

   
講道學者也加入他們,堅持一篇講章如同任何良好的演講一般,應具體表現一個單一而包含一切的概念。Donald G.Miller 專用一章講到聖經的講道中心時,清楚說道:

   
任何單獨的講章都只該有一個主要的概念。要點和附點都應當是這單一重大思想的一部分。正如被咬在口裡的食物是整個的一部分,只是切成可口而易於消化的大小。如此講章的要點,就是主題的更小部分分成更微小的段落,讓思想可以抓住它們,生命也易於吸收......現在,我們準備以最簡單的說法來陳述這一章的負擔。那就是:每一篇講章都應該有一個主題,而該主題也應當是建立在聖經的部分主題上。

   
從另一個不同的傳統,Alan M. Stibbs加上了支援的說法:『請員必須發展與單獨顯著之主題有關的解經處理方式......。』

H. Grady Davis在他Design for Preaching一書中支援這個論題:『一個充份預備的請道,是一個重要思想的具體表現、發展以及完整的陳述。』

J. H. Jowett在耶魯有關講道法的講課中,對此概念有一典型的陳述:

   
我 有個信念,就是沒有一篇講章是預備好去宣講或預備好寫下來的,除非我們可以像水晶般清澈用一簡短而豐富的句子表達出它的主題。我發覺,要找到那樣的句子是 在我研究中最艱難、最刺激且是最有收穫的工作。強迫自己去修飾那個句子,排除每一個含糊、不調和、曖昧的字眼,使自己想出某種文字方式,可以從完整而準確 的角度把主題表達出來--肯定地,在作成講章時,這是最重要且是最必要的因素之一。並且,我不認為任何講章都可以宣講或寫下來,除非這個描寫主題的句子已經出現,且清晰明朗如同無雲的月亮一般。

   
忽略這個原則--以一個中心統合的概唸作為有效講章的核心--就是把講道學學生告訴我們的置之度外。

   
一個門外漢可能摒棄核心概念的重要性,然而同時,我們的講道學教授卻正努力要把他們的模式套在年輕講道者的身上。因此我們必須注意,這種傳播的基本事實也聲稱它有穩固的聖經支援。在舊約中,先知的講章被稱為『耶和華的默示(或者說「負擔」更好)』, 這些宣告並非由於人們期待上帝僕人說的『一些合適的意見』,反而是因為上帝的僕人有話要說才向他的同胞發出的。他宣講完整而全面的資訊,勸告他的聽眾要歸 回上帝面前。因此,先知的資訊自有其形式和目的。每個資訊都包含了針對特殊聽眾的單一主題,為要帶出一個特定的回應。

   
在新約裡,身為史家的路加呈現出講道的一些樣本,使教會能滲透進古代的世界。眾使徒的講道也沒有例外,都是針對特殊聽眾所宣告的單一概念。關於保羅的講道,Donald R. Sunukjian的結論可以同樣用在使徒行傳中的每篇講章上面:『保羅的每一篇資訊都是圍繞著一個簡單的概念或思想;他每次的發言都極具體化而成為單一的句子,而該句則把整個演講的總和與內容表現出來。在講道中的每一事物,都是引導、發展、跟隨此單一統合的主題。』

   
我 們應注意,每一個概念在使徒的請員手上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舉個例子說,在使徒行傳二章中,彼得在五旬節站在敵對的聽眾面前,為了贏得聽眾的注意,他宣講 了一篇歸納式的講章。他直到結論才宣告出他的概念:『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宇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

另一方面,使徒行傳十三章,保羅則使用一篇演繹式的講道。他的主要概念是在講章的開始,然後以隨後的要點來擴充並支援它。該陳述在23節如此宣告:『上帝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在使徒行傳廿章中,當這位使徒向以弗所長老講話時,他的結構既是歸納式也是演繹式。首先,保羅以自己的生活作為關懷教會的榜樣,然後他在28節中這樣警誡:『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既陳述了核心思想,保羅便接著說明並應用該概念於他面前的領袖們。雖然並非所有在使徒行傳的講章都朝同一個形式發展,但是每一篇講章卻都以一個中心統合的概念為其焦點。

   
如 果我們想把道講得有效,就必須知道我們到底在講什麼。有效的講章把聖經概念集中起來,成為涵括的統一體。既已跟從上帝的思想,解經講道者便要把那些思想傳 遞並應用於聽眾身上。他倚靠聖靈,透過聖經概念的傳講,對準人們的心,與他們對話並且判定他們,使他們歸正並安慰他們。講員知道,人們在對這些概念的回應 中,會調整他們的生命並因而決定了他們永恆的目的地。

讓經文來支配講章


        
第一且最重要的是,聖經作者的思想決定了一篇解經講章的內容。在很多講道中,讀一段經文給會衆就好比在足球賽前唱國歌樣--它讓比賽可以開始,卻也從此消聲匿迹了。

    在解經講道中,正如RHMontgomery所描述的:『講員在從事聖經中的某卷書的表現時,應該像某些人處理最新暢銷書一般。講道者的目的,是爲了尋求把上帝話語某一特定單元的資訊帶給他的聽衆。』

       
解經講道的核心是一種哲學,而不只是方法。一個人是否可以被稱作解經講道者,必須先看他的目的和他如何回答以下的這個問題:『你身爲講員,是嘗試用經文支配你的思想,或是用經文去支援你的思想?』

    這 不是與『你所傳的是否正統或屬於福音派?』一樣的問題,也與『你是否對聖經有崇高的評價,或是否相信它是上帝無誤的話』不同。在某些場合中,這些問題都很 重要,但一個懂得系統神學的人,並不能使他自然成爲解經講道者。神學可能可以保衛我們,免於陷入各自獨立且目光狹短的解經中,但同時它也可能使我們的眼睛 蒙蔽,看不見經文。在他處理經文時,他必須願意重新檢討自己的教義信念,並拒絕他所欽佩的老師的判斷。倘若這些與聖經作者的概念有所衝突,他必須使自己先 前對聖經的瞭解作180度的回轉。

       
採 用這種態度來對待經文,同時需要單純和複雜。一方面,解說者要以孩童聆聽故事般的態度再次來研討他的聖經。他不是爲了辯論、證明某一論點,或爲找一篇講 章。他閱讀聖經是爲要明白,並且經歷他所明白的觀念。同時,他也知道自己不是像小孩了那樣活著,而是關鎖在一些前題和某種世界觀當中的成年人,這使他不太 容易明白聖經。聖經不是一本孩童的故事書,而是需要在思想上作回應的偉大文學著作。它所有的珍寶,不是暴露在外面如同花朵一般隨手可摘;它的豐富只能藉著 理智及靈性的艱苦挖掘才能開採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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