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詳細的準確度』為概念下定義,意思是我們必須知道概念是怎樣形成的。當一個概念被分解到它的基本結構,它便只有兩們基本要素:一個主體和一個補語,兩者都是一個完整的概念所必需的。當我們談論有關概念的主體時,我們的意思是對『我正在說的是什麼?』
追問題做完整而確定的答案。在這裡所用的『主體』是個專有名詞。舉例來說,在講道學中所用的主體,與文法上的主詞完全不同。(兩者在英文字中都用subject。)一個文法的主詞通常是一個單字或單詞,但一篇講章概念的主體卻永遠不會是一個單字,因為它必須準確而完整地回答『我正在說的是什麼?』。雖然門徒訓練、作見證、敬拜、悲傷或愛這些用詞或許可能勉強作為主體,但是它們畢竟都太含糊而不能使用。
一 個主體不可以單獨存立。靠它自己是不完全的,因此它需要補語。補語藉著回答『我如何描述自己所要說的?』這個問題,使主體得以完整。一個沒有補語的主體, 如同沒有限制的片話一樣搖擺不定,而沒有主體的補語又像沒有接在車上的零件一樣。因此,只有當補語和特定的主體接連在一起時,概念才能浮現出來。
一個主體的例子是:『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比較準確的主體是:『什麼是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但這片語需要完整才能有意義。由片語本身我們不知道品格的考驗是什麼,但我們可以加上各種不同的補語在主體上,使它成為一個概念。以下是一些例子: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是要怎樣作才能使他停止。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是當她確定沒有人會發覺時,她會怎麼樣?
一個人的品格的考驗,就像一棵橡樹的考驗——到底它的根部有多強壯?
每一個新的補語都告訴我們關乎主體的事情,並且每一個新的補語也都形成不同的概念。每一個概念都可以加以解釋、證明或應用。
當講道學的學生讀講章或預備自己的講章時,他必須尋找概念。Davis強調說,初學者必須特別注意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他 必須阻止自己在細節中迷失,並研究講章的基本架構。目前,他可以先忘記有關『句子、所用的論點、引用句和引起興趣的故事』等部分。他必須遠遠站在講章的外 面,遠到他可以看見整體的形式為止。他也須固執地問說:『這個人所講的,到底是什麼?』以及『他的題目為何?』『他所提到的是那些基本的東西?』這意味著 他必須學習分辨概念的有機架構,以及概念的發展兩方面。就像研究解剖學的初學者一樣,他要先從骨骼開始。
解 經講道者,不是在開始建造講章時才去尋找講章的主體和補語。事實上,正當他研讀聖經時,他便要尋找他的主體和補語。既然經文中的每一段、每一節或每一小節 都含有概念,那麼解經者必須直到他能把它的主體和補語清楚陳述出來時,才能瞭解經文。在瞭解聖經作者原意的掙扎中,雖然其他問題也會浮現出來,但這兩個--作者在說些什麼?以及他提到什麼有關他自己所說的東西?--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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