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倫理性的講章


    以倫理性為講道的內容與目的,使會友因著我們的講道得鼓勵,勉勵其有基督信仰的生活, 例如: 「仁愛」、「和平」、「信實」、「謙虛」、「賙濟」、「孝順」等,都是屬於這種倫理性講道的題材。

1. 以倫理性內容的講道應注意的原則
    (1) 不可用苛酷的語言責備人,例如: 「你們普遍的缺乏愛心」,其中「你們」可改用「我們...
    (2) 消極的責備改為積極的勸勉,除了勸勉並要給人向善的方向與力量,使他們覺得他們仍有向善的可能。不可責備人使之自暴自棄,總之,要口下留情。
    (3) 不可以譏諷的口吻引述某會友的錯失。
    (4) 不可使倫理性的講道失去「愛心」; 而造成謾罵的機會。
    (5) 要以同情、誠懇、和藹的態度去宣講,不可自誇、自傲。對人不只是曉之以理,且要能動之以情,必得事半功倍之果效。

2. 以倫理性為內容的講道分題舉例
    (1) 饒恕人(太十八:15-35)
        ()  上帝的命令
        ()  基督的榜樣
        ()  聖徒的榜樣(徒七:60)不饒恕的態度。
    (2) 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
    (3) 世上的鹽
    (4) 世上的光
    (5) 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13)
   
    以倫理性為內容的講道,應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輪流運用宣講,使得會友能找到倫理能力之根源。同時要記得以關懷代替冷漠,以勸勉代替諷刺,孜孜不倦的鼓勵會友,使能用倫理行為來為基督作見證。

教義性的講章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詞其主要目的乃是藉著講道使聽眾真正明白我們的教義。換言之,乃是向聽眾說明我們信的是甚麼?在聖經中這方面的資料相當豐富。例如: 「上帝」、「基督」、「聖靈」、「聖經」、「人」、「罪」、「祈禱」、「救贖」等等,都是屬於教義性的講道。這種講道在栽培、造就信徒們的信仰生活上極為重要,這種宗教知識的教導可說是信仰生活的根基,也是教會佈道的好題材。

1. 用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所應注意的原則。
(1)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不可偏執某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要有計劃的分別闡述。
(2)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其題目不可太大,一個大題可分幾個小題陸續講完。
(3)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最好多作正面解釋和勸勉,尤不可在講台上謾罵其他宗教,使人反感產生不良印象。
(4) 以教義為內容的講道,不應只以供給教友們宗教知識為滿足,而且要重視實際上的運用。
(5)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要能與生活連接,免得枯燥乏味。
2. 用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分題舉例。
    試以「祈禱」為例,祈禱是一個大題目,決無法一次透徹、清晰講完,因此要分幾個題目,以多次一一講述。
(1) 禱告的方法
() 讚美
() 感謝
() 認罪
() 祈求
() 代求
() 奉耶穌的名
(2) 禱告的益處
() 禱告能使信徒站穩腳步。
() 禱告是信徒蒙福的根源。
() 禱告是學習耶穌的榜樣。
() 禱告是信徒喜樂的根源。
() 禱告能使信徒獲得聖靈的力量。
()    禱告能使信徒明白真理。
(3) 祈禱! 為什麼仍不能成就?
() 自義?
() 自欺?
() 自私?
() 自傲?
(4) 祈禱的種類
() 禁食的祈禱
() 流淚的祈禱
() 許願的祈禱
(5) 擴展祈禱的範圍
() 為自己祈禱
() 為別人祈禱
() 為仇敵祈禱
() 為國家祈禱
(6) 求主教導我們祈禱:主禱文的默想。

以教義性為內容的講道,可用專題式講道法,在運用上較為靈活,但要切題,偶而用解經法講也相當理想。

釋經講道傳講的十大要點

    在登上講台前,這預備好要傳講的信息,應當注意的十大要點。

一、根據聖經( Be Biblical

    「上帝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想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  12

    故事、見證、軼事、類比和時事討論,都不及上帝話語的能力及權柄,故釋經講道的能力是由上帝的話而來。惟獨聖經是講道的基礎,是讓人得救的生命信息,是使人產生敬虔的知識及 真理,得到長進的屬靈食物,也是使人得到永生盼望及忍受苦難的力量。因此我們要讓上帝的道發揮、推展及應用,這是傳道人的責任,因為講道就是要宣揚上帝的話, 將上帝在基督裡向人所啟示的一切真理講明出來。

二、充分準備( Be Prepared

    上帝話語的真理是豐富且無窮盡的,是我們信息的來源。傑亞當( Jay Adam)認為一個差勁的傳道人,最基本的原因,是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及精力去準備信息。

    缺少準備使得信息貧乏,得罪上帝,且使得會眾軟弱無力。甚多傳道人未在解經研究上下功夫,因此無法產生釋經信息,結果是他們不確定要講什麼,信息沒有中心。所以傳道人一定要透徹地預備,花時間研究默想經文來準備信息,才能在講壇上把上帝的聖言詳細解說。

    如果講員對自己傳講的主題不熟悉,聽眾也同樣會感到茫然;講員沒有抓住自己信息中的主題,聽眾也同樣不知所云;講員不熟練自己的信息,便難以傳講得清楚,因為連他自己都缺乏信心。

    所以徹底地研究釋經及清楚的結構,便能決定一篇講道是否有果效。

三、用歸納法( Be Inductive

    釋經講道是歸納性的方法,也就是以聖經本身為依歸,找出經文的意義,讓聖靈引導我們的思想及學習方向。研究聖經,不是聽別人怎樣講解聖經,乃是要客觀地探 索,不懷先入為主的觀念,且細心考查經文的原義,讓聖經本身說出上帝要說的話。觀察、解釋及應用是歸納性的步驟,從經文中找出問題,解釋問題,找出恰當的證 據,以所找到的資料來回答問題,且幫助聽眾認識、瞭解及應用。

    羅賓森說:「歸納式的講章能在聽眾中產生新發現的感受,如同自己一起經歷一樣。歸納法在一些不感興趣或含有敵意的聽眾中特別有效,因為他們極易拒絕講員在開始時所作的命題。當彼得在五旬節,向一群剛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群眾講道 時,他採用了歸納法,而上帝就用它帶領了五千人接受耶穌為彌賽亞、為救主。」

四、合乎邏輯( Be Logical

    適當的信息傳講,須帶領會眾經過一個邏輯、系統和緊湊的進展性過程。所以信息的組成內容,首先要注意到邏輯性,講員應帶領著會眾一步一步地走過經文之解釋過程,使會眾不單知道其正確的意義,也知道為什麼是那個意義,因此講員需清楚剖析,並給會眾理由來支持他的解釋。

    講章之段落需層次分明,有條不紊,內容清楚有邏輯性,前後連貫,方向統一,且以講道的中心思想為核心,如此才能使會眾容易領受。

五、富趣味、創意、想像力(Be Interesting, Creative and Imaginative

    具體、趣味、感人、信服力及實用是信息中需具備的。有人戲謔說:「講道令人沉悶是罪。」

    上帝的話永不會使人沉悶,只有傳講的人才會。

    避免沉悶,要多在準備上下功夫,不要只傳講經文中淺顯的表面意義,因為明顯的意義會眾可自己去看,所以講員要傳講經文中深藏的意義,使你的信息對聽眾有一種新的經歷和體驗。

    每篇講道亦應具有創意性。傳道人需持守聖經原義,但力求以富創意的方式來闡述。一個好講員需有想像力,及自己獨到的見解,如此才能使他傳講的聖經真理觸摸人心。

    司布真說:「一位牧師要保持他的教會滿座,第一必須傳福音,然後要記住三個副詞:懇切地、興趣地、完全地。」

    羅賓森也指出:「要除去陳腐和令人厭煩之 演講,需要有想像力。」

    所以在釋經講道中,「想像力」可以彌補釋經講道枯燥的一面。
六、權柄( Be Authoritative

    聖經是上帝權柄的話語,因此傳講時必須帶著確信及權柄。講員若相信所講的是真實的,就該帶著確信及權柄來傳講。因為若講員在傳講時帶著堅定的信念,那麼會眾一定會感覺到。

     保羅要提多在傳道時帶有各樣的權柄:「這些事你要講明,勸誡人,用各樣權柄責備人。」(提多二  15

    摩根說:「講道時,主帶著權柄(太七  29)。人們發現耶穌的教訓帶有權柄,與文士在教導時所用的權柄不同。……主耶穌的權柄是從祂所講論之事上顯明出來的。我們可以從聽眾對主話語的順從中,看出祂的權柄。」

    傳道者的講章中包含了對真理的解析、詮釋和應用,它必然是帶有權柄的。

七、熱誠( Be Enthusiastic

    摩根說:「任何一篇實在的講章,都能從中發現真理、清楚和熱誠這三樣東西。」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及準備,上帝的話應當如燒著的火在骨中,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參耶二十  9)。

    倪柝聲說:「上帝的話在講員身上,變作一個重擔,這重擔能卸出去,生命就出去。這個重擔越重,如果能卸出去,那個力量越大。」

    講員要懷著熱誠、興趣、迫切的心來傳講他的信息,如果講員不能對自己要說的感到興趣,又如何能挑起會眾的情緒。一篇真正的講道,自始至終都要有熱誠,因熱誠可以打動人心。

    所以摩根說:「這種熱誠並不是故意製造出來的,它必須從我們所看見的真理中自然產生,是我們心理確實體驗到的。今天有許多失敗的講章是因為講員本身對它缺乏熱誠的緣故。」

    有一天,一位有名的講員對英國著名的演員麥克基底說:「盼望你能為我解答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我不知道我能為講道的人解答些什麼?」

    「請問你我之間不同的地方究竟在哪裡?每天晚上你站在觀眾前,講的全是一些虛構的故事,但他們卻非常的歡迎你。而我所傳講的都是重要和不變的真理,卻無法贏得他們的心。」

    麥克基底回答說:「這問題倒是簡單,我馬上就可以告訴你原因。因為我把虛構的故事當作真的來講,而你卻把你的真理,講成好像是虛構的一樣。」

    一個傳道人若是被自己的講章所懾服、所吸引,且經歷了真理的能力,深信他必會熱誠地宣講他的信息。

八、適切( Be Relevant

    釋經講道不只是解經,也是溝通;不只是詮釋一段經文,也是將上帝所賜的信息傳達給活生生的人。所以釋經講道的主要目的,是忠實地解釋聖經,使它與日常生活相關,顯明上帝的話可以滿足人一切的需要。因上帝的話語是不受時空限制的真理,能觸摸現代人的心。

    斯托得以著名的築橋比喻,說明講道使聖經世界與現代世界間的鴻溝,藉著傳道人的溝通築橋工作,使上帝啟示的真理能從聖經中湧流出來,且與現實世界完全結合。

    鍾馬田說:「講道的要務,就是把聖經的教訓,與當代發生的事連貫起來。」

    釋經講道是現在式時態( present tense),由上帝而來的話語,可以使過去和現在銜接起來。因為信息存於永恆的話語與今日的生命中,每一篇信息都應進入現代人的生活中,使聽眾清楚瞭解, 信息與生活關聯及有所回應,進而激發人們思想、生活,向人們發出挑戰,使耶穌基督成為生命的主宰,並說明主與此時代的關係。所以一篇與聽眾生活攸關的講章,是要將永生上帝永恆的真理,與當前的處境緊密地連繫在一起。

九、應用( Be Applicable

    聖經是要人遵行的,真理不但要人聽見,而且要人實行;不但被相信,而且要被順從;所以合上帝心意的講道必有其特性,就是每篇講道必有其「效用」,或「應用」。當講道結束時,講員不僅期待人們會瞭解、喜歡或記得所教導的,而更期待會眾採取行動。

    布魯得說:「沒有呼召( summons),就沒有講道(sermon)。」

    釋經講員主要之目的是要正確地、完全地教導上帝的話,並清楚地把信息要點解釋出來;他不但要引領會眾明白該段經文,且引導會眾如何實際應用該段經文;當會眾瞭解經文之意義,且對上帝聖真理有所理解時,就會從他們的生活中反應並應用出來。

    所以真正的釋經講道是一種最有效的應用式傳講。當聖經正確地被解釋,及有能力地被傳講,聖靈就會將信息運行在每一個聽眾的心中,並在他們的實際需要上,對他們說出適切的話。

十、清晰( Be Clear

    「一篇講章既然包含了上帝的真理,又加上創造性的分析真理,再藉著講章具有的權威性,使上帝的真理藉著清楚的言辭、比喻和文采,將上帝的道理表達完全。」摩根在講道法中又說:「每篇講道都應當清楚有焦點,且必須包含清晰的信息,使它能吸引聽眾。」所以講道當以此為準。

    論到清楚的講道,講員除了要有周密的思考,完整的組織,更需要有明晰的傳講。斯托得說:「首先,傳道人的措辭必須儘量簡潔明白。」所以要使用簡潔的字詞,精 確的字眼,慎選適切具體而且簡樸熟悉的字。「除了簡潔外,傳道人的措辭應當生動」,使聽眾心中產生意象。「它們也必須誠實,不可誇大其詞。講道亦如描繪一 幅圖畫。斯托得說:「用明顯活潑的表達方式,使用簡短的句子、簡單句型、簡單用字,且用直接的詞彙,使聽眾產生合一感。也可用圖畫方式,將描寫之細節予以 視覺化,透過具體的話語,藉著生動、準確的動詞,明確逼真的描寫,使人們以既有的感覺去聯想,以激起想像力,提高生動切題、適時的效果。」

    具 備了清楚的思想、語言、熱誠和權威等好信息的要素外,再來就是要使講章宣講得清楚,使人易於瞭解,如此不單靠人,也是聖靈的工作。當傳道人,把上帝的道按 上帝的旨意講出來時,他就是與聖靈同工,聖靈就能使上帝的話被傳得清楚流暢。總之,釋經講道可以被定義為:全能的上帝自己藉著聖靈的工作,說出祂的話到人 心中,使人能夠明白瞭解祂的旨意,並且遵行。所以傳講者應帶著禱告的心,祈求聖靈在人心裡運行,使人心預備好來傾聽,及清楚瞭解上帝要藉著祂僕人所傳達的 話。

擬定題目和撰寫文稿


    講章的題目應能反映信息主要的講論內容,為了正確描述信息的主題,必須找出信息的中心,將內容濃縮在一句話裡。題目是講道前給聽眾的預告及指示,以引起其興趣;雖然只有簡單的幾個字,卻能揭露全篇講道的意義。

    講道者慎選信息的題目,題目應具簡短、準確及生動性。選用聖經經句及內容作題目,是擬定題目的好方法。華德凱瑟說:「題目若從經文中抽出,而非自己加上去,就更能把握神話語對人所具備的權威性。這權威不是我們所有,而是得自經文。」

    有些經題本身就有極大的奧秘,能吸引聽眾的注意及興趣,使道深入人心。例如:「壇上的火」(利六  12)、「務要認識神」(何六3)、「與神同行」(彌五8)等。

    為講章加上引言與結論、擬定題目之後,最後的工作即是撰寫信息。寫作是有益的操練,因要把正確的語言與直接傳講結合起來。

    第一、它使講員有深入的思想,進而 傳講出正確清楚的概念。

    第二、寫作避免講道者落入陳腔濫調,它激勵我們用新方法來表達舊真理。
   
    而事先書寫文稿能使講員選擇適切的詞句、注意修辭運用,並使 用簡潔子句,使之明朗、有力、易記。緊湊有力的講道方式,使會眾更容易接受。所以擬妥講章是明智之舉,且亦可作日後參考之用。

引言、例證、結論

    撰寫引言及結論,是釋經講員的最後步驟,只有在信息都準備好了,才能知道如何作介紹及結論。

    羅賓森說:「引言和結論在一篇講章中的重要性,不能與長度成正比。」

    一個講員如在引言中不能吸引聽眾的興趣,就可能失去會眾對整個信息的注意力。如果講章主體無好的例證來講解清楚,則此篇信息不會長留在會眾心中。如果講員忽視了結語,也就是他的總結、勸告,則信息的目的亦不能達到。

    以下就引言、例證、結論作一解釋:

A.引言

    引言是整篇講道的媒介與先鋒,是個開場白。引言的目的是把聽眾引介到信息的主題和申論中。斯托得說:「好的引言能達到兩個目的:第一、它能引起興趣,激發好奇心,使人胃口大開。第二、它能引導聽眾進入主題,因此是真正的『導論』。」

    有效之引言應有以下四特徵:

1. 掌握注意力:引言必須掌握住聽眾的注意力。如果講員在前三十秒內,抓不住聽眾的注意力,接下來也可能抓不住了。所以講員應該慎用開頭的二十五句話,牢牢地抓住聽眾的注意力。

2. 顯示需要:在講章的開頭,講員應提出一個問題,探測難題,指出需要,開啟一段經文的重要問題,使每個人覺得與他有切身關係。正如築一座橋,把聽眾的需要帶出來,使每個人覺得有聽的需要,而不是盡義務來聽。

3. 引進主題:引言應當引導會眾溶入講章的主題及其申論中,使聽眾能在信息之主要論點中能得到答案,並引導聽眾進到主要的概念上。另外亦要建立與會眾之間的親和力,贏取聽眾的好感,使他們有興趣聽所傳講的信息。簡言之,引言是要引起會眾的注意力、興趣及需要( attention, interest, need)。

4. 引 言應注意的地方:必須對講員及會眾有明確之目的,對講道之場合要適切;引言的性質和講題必須相符,對信息的主題要有關聯,且儘可能簡短,不要喧賓奪主,也 不要把信息內容講得太多。同時引言也不應誇大其詞,使人覺得不坦誠;講員應當自然莊重,以輕鬆、適切、誠懇的方式開始。開場白活潑些,不要墨守成規,並要 注意場合的特殊性及說明講題的重要性,才能消除講員與聽眾彼此間的心理障礙,以富有「人情味」的方式引入上帝的話。

    例如:一九九五年一月日本神戶大地震,規模七.二級,逾六千人死亡,一萬一千多幢房屋損毀。

    如果用以下的話來開始豈不自然些:「今天早晨我們聚集一起,心中十分悲傷。看見這許多人失去了親人或朋友,有些人失去了他們的房子和財產。為什麼上帝容許這樣的災禍發生?我們怎能相信祂是一位慈愛的上帝呢?」

    這時才宣讀經文,而且經文直接與上帝的恩佑和確信上帝的慈愛有關,如此人們的注意力就不會失去了。

    有關引言之類別及性質可以有:

1. 以解釋經文背景,或以解釋經文上下文為引言。將上下文的關係有系統地指出來,可吸引會眾注意。

2. 以會場情況、聚會之目的為引言。

3. 以個人生活經歷為引言,如生活中真實的故事或見證。

4. 以教義格言為引言。

5. 以提出一個問題為引言。

6. 以新近發生的事或時事為引言。

7. 以題目的解釋為引言。

8. 以人們熟悉的故事為引言,以引起共鳴。

9. 以禱告為引言。

    此外,統計數字、幽默、傳記人物生平、引用句、詩歌故事等,均可作信息之引言。

B.例證

    例證對一篇好的釋經講道非常重要,在講道的過程中,不僅要有理性的講解及抽像的分析,若能貼切地使用例證,必能使所講的道發揮最大的果效。

    例證( illustrate)意即照明(illumine),把光投射於原本漆黑的物體上。司布真比喻它們是屋子的窗戶,它們不是用來支持結構,而是讓光進來。他說:「一棟沒有窗戶的建築是『監牢,而非住宅……同樣地,沒有比喻的講道則沉悶乏味,使人睏倦。』」

    斯托得也說:「例證把抽像的變成具體的,把古代的變成現代的,把不熟悉的變成熟悉的,把一般的變成特殊的,把含糊的變成明確的,把不真實的化成真實的,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

    可見例證在講道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能闡明一個觀念,使人們看到它的真實性,且把真理植入人們的生命中。總言之,例證的主要功用有:

1.引起聽道者的興趣,及保持聽眾的注意力。

2.可以使真理解釋得更清楚,容易瞭解。

3.可以使內容更充實完全,加強感受,增加說服力。

4.可以使信息印象深刻,不易忘記。

5.可以使原則具體化,使真理顯明易見,進入現實。

    使用例證時,必須在過與不及之間取得平衡。使用例證有三個危險:

    第一是它們可能太突出,太過突出的例證,使人忘掉原來要說的真理,只記得例證。

    第二是在講道 中使用太多的例證,會導致信息本身被遮蓋。

    第三是可能有推理應用方面的錯誤,或用得不恰當的危機。

    所以在講道中使用例證,要注意以下的原則:

1. 要選用與該次講道有關的例證,不要為講故事而講故事,而是為了表達和解釋某一真理。

2. 要用具有水準之例證,並且僅陳述重點,避免不必要的細節,以免破壞講道的果效。

3. 要選用新鮮的例證。

4. 要選用正確的例證。資料要正確,內容要清楚,如使用數字,則要把資料來源交待清楚,才能贏得人們的信賴。

5. 要選用適合聽眾的例證,以適合其理解程度。

    講員在講例證時,要有想像力,且將自己置身於情境中加以體會,才能生動地將自己的感受說出來,並打動聽眾之心,使人產生共鳴。

    那麼如仃獲得講道中的例證呢?斐約翰( Dr. John Phillips)提出他傳道四十年蒐集例證的方法,他說:「例證可以從各方面而來,最主要的是時時注意,閱讀時隨時拿只筆,注意例證故事,不停地蒐集,並有系統的歸類,需要時易於找出,作為講章之用。」

    羅 賓森提到蒐集例證時說:「蒐集例證是我的嗜好,別人集郵或集棒球卡,我則蒐集例證。我認為蒐集的過程與結果一樣重要,當你在尋找時,整個世界好像變為上帝 的畫冊,並且激發你的想像力。我從任何地方尋找例證,從閱讀的雜誌、書籍、報紙、漫畫等;也從深印我心的交談,或我認為足以構成一則例證的事情之中。有時 則是從傳道人的講道(或讀他們的講章)中『竊取』。』

    至於講道例證蒐集的方法有:

1. 由聖經中:聖經中有極豐富的例證、故事、預表、預言等。

2. 由個人信仰經歷中:個人軼事、經歷、體驗。

3. 由自然界中:天空、日月星宿、海洋、四季、植物、花草、樹木、動物……

4. 由科學知識中:醫學、生物學、動物學、植物學、天文學、地理等。

5. 由歷史典故中:世界歷史、教會歷史、人物傳記、名人軼事等。

6. 由文學藝術中:深具震撼力、想像力之小說、詩歌、戲劇、寓言、故事等。

7. 由其他傳道人的講道中:可獲得很好的例證。

8. 由所見所聞之中:信徒的生活、感觸、例子(要注意私隱權)。

9. 由解經書、文法書、字根字義之中。

10.由統計數字中。

11.由引用語:名人名言或專家之言。

12.由報章、雜誌、時事、環境之中。

13.由他人的談話資料中。

14.由講道人自己藉想像力而編成的故事或比喻。

C.結論

    結論可以說是講道中最重要的部分,它綜合信息的主要論點,能帶給人們挑戰、鼓勵,並將所聽見的信念在生活中實行出來。

    有人說:「引論是撒種,本論是澆灌、施肥與整修,而結論是收成!」

    斯托得說:「結論比引言更難,……好的結論可以把整篇信息連貫起來,一個強而有力的結論,常常可以補償信息內容的缺乏。」

    摩根在講道法中,談到結論的目的及方法,他說:「結論是用來結束一篇講章的。所以在結束一篇講章時,要把一切所講過的做一個總結,它必須包括我們已講述的,使它在聽眾心中,能產生靈性及道德的影響。它也可用來彌補人們,在聽道時沒有把信息真正地聽進去。」

    例:羅馬書十二  12,「上帝的慈愛要求我們回應事奉」。上帝的慈愛叫我們自罪中得救,因此我們應當以事奉上帝來回應上帝的恩典。我們的事奉必須:

1.獻上自己,

2.更新自己,

3.察驗神旨,

4.配搭協調。

     我們要把自己全然獻上,更新心思,察驗主旨,按著恩賜事奉上帝。

    所以結論是讓聽眾的心靈有所回應,是向聽眾提出挑戰,呼喚他們行動。總之,結論的功效有五:

1. 使聽道者能領悟講章的主要信息,藉著複述,摘要信息重點,將真理「釘」入會眾心中。有人描寫美國偉大講員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講道時的教義部分,充其量不過是把槍瞄準,而他在結論時所提到的實用部分,則是對著敵人真正地射出槍彈。

2. 激起聽道者的決心與行動,敏銳地對準焦點,且打動會眾的心,以達到講道之目的。

3. 使聽道者獲得清楚的方向及指引,知道如何去做,解釋實行之途徑。禮拜日早晨之真理,必須在禮拜一實行出來。

4. 使聽道者獲得鼓勵或安慰,滿足會眾的需要。

5. 使講道的影響力繼續蔓延。結論的目的不是停止,而是要總結,有人說:「焚燒的火能否繼續蔓延,要看最後的五分鐘。」

    講道是說明教義的部份,結論是應用的部分,直達人心最好的方法,必須是結合人的知識和感情,因為講道絕不能只是合於邏輯及理性,而不帶感性。講道是要喚起全人的心思、情感及意志。運用教訓,設法激動人的感情,對著他意志的城堡大力轟炸。由此可見結論之重要性。

    至於講章結論的方式,依照講章、聽眾和講道的人,羅賓森列舉了七種:

1. 一個總結:講員重新陳述重要的論點,聯結其間的關係,使它們成為講章的主要觀念,這樣的總結可以把鬆散的重點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2. 一個例證:一個例證可以為觀唸作總結,或顯示出它能在生活中運作,如此會使結論更有功效。例證必須能擊中目標,好使聽眾迅速掌握其意義,而不需多加解釋。說完例證,就當結束講章。

3. 一句引用句:在結論中選擇一句合宜的引用句,有時比講員自己陳述講章概念更為有力,也更清楚。

4. 一個問題:一個合適的問題或一系列的問題,都能有效地為一篇講章下結論。

5. 一個禱告:當由講章產生反應而對上帝的工作有熱誠時,我們可以用誠懇的禱告來表達。

6. 確定的指導:當講員提供如何把真理化為經歷的實際指導時,講道就更能融入會眾的生命中。

7. 摹想與願望:講員說出對聽者的期望,或講員想像在某種情況發生時:「我不知道何時會發生在你身上,或是它會怎樣發生。」摹想必須夠清楚,使得任何人在該情況尚未發生之前,便可以事先想像得到。

    從 引言開始,在結論結束。結論要完全地顯示出整篇講章信息之整體性。結論要具體、個人化,把自己的信念強烈地表達出來,然後收網,要聽眾作決定,邀請他們回 應上帝的話語。結論宜精采有力,不必太長,有時突然停止,反而有深入人心之功用。作結論時不可再加新的論點,須於片時達成所宣講的目標。應把「結論」放在 準備整個信息之中,常常在腦海中思想。組合信息時,亦應不斷地將焦點集中瞄準在結論上,如此才可使結論與本論自然相連,達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發展信息內容


    鮑 會園院長說:「在決定經文,有瞭解經的基本材料後,再找出主題,確定講道目標,並撰寫大綱等基本工作後,講員下一步就要把研究的資料編寫成講章,把聖經的 信息傳達給聽眾,並與會眾之思想聯結在一起,也就是要讓聖經作者生活的世界、講道者的世界和聽眾的世界,連貫在一起,因此講員必須瞭解會眾的思想模式,並 且滿足聽眾的需要。」

    他更進一步指出,為了要讓聽眾明白講員所傳講的信息,因此必須注意幾個步驟:

1.陳述要把信息的根基講明。

2.解釋要把信息的意義解釋清楚。

3.證實要證實信息,使聽眾信得過。

4.應用要應用信息,使與聽眾的生活發生關係。

    羅 賓森也說:「聽眾不會對抽像的概念產生反應,同時也無人會因讀大綱而受感動。所以,倘若大綱未加以發展,聽眾便可能誤解其意義而不能被說服。當講章在發表 時,聽眾會在自己心中提出幾個問題:『這是什麼意思?』、『那件事有什麼證據?』、『聽起來很吸引人,但如何在生活中實行呢?』為要澄明、擴展、證實或應 用講章的概念,並使它們易於瞭解且引人注意,講員應常使用各類的輔助材料。」

    講道之目的是要人有所行動,但人必須先信服,才會有行動;而信服之先,必要瞭解。因此講章之內容必須要按聽眾的需要,以重述、解釋、證明或應用等方法,再添加輔助材料,生動地闡明,藉以打開講章的通路。所以發揮一篇講章的內容,可以有四個方法:

1.重述(State):

    作者或講員用「不同的詞句」來陳述同一個概念,以便清楚或加強它對聽眾的印象。重述與重複不一樣,重複乃是用同樣的話說同樣的事,而重述卻是用不同的話來說同樣的事。藉著重述把主要的信息清楚地講出且強調出來。

    為了擴大信息之中心思想的,可用三個發展式的問題,以幫助講員發揮信息的內容:

a. 「這是什麼意思?」是關於解釋說明的問題。

b. 若是這個意思,那麼「這是真的嗎?」是關於證實信息的問題。

c. 若果是真的,那麼「這有何意義?」(知道了又怎樣?)是關於應用實踐的問題。

2.解釋(Explain):

    解釋乃是將信息中的意義、各概念之間彼此的關聯性,及聖經中詞句的意義加以說明,使會眾易於明白而不致誤會。而完成「解釋」則是把一物、一事,用一句話或一 段話,根據特徵周延( universal)地說明出來。「這是什麼意思」,聖經作者有否解釋此概念?此概念或其中一部分是否需要解釋?解經講道者必須預估聽眾所不知道的,並加以解釋。

    「這是什麼意思」的發展式問題,可以縮短經文和人們的距離。解經講道者應該假想在他講道時,會眾會發出那些 問題。例:哥林多前書  11章「蒙頭」、「講道」、「說方言」、「重生」,哥林多前書十二14「聖靈之洗」,以弗所書五18「聖靈充滿」。如此,他就明白哪些是必須傳講的事情,且能正確傳達他的信息。新約中如羅馬書、以弗所書均為說明型。

3.證實(Approve):

    「這是真的嗎」,是問關於信念的證實或確認的問題。當我們明白(或以為已經明白)一個陳述的意思後,我們常會問:「這是真的嗎?我可以相信它嗎?」
   
    我和會眾相信聖經作者這個概念嗎?會眾會接受此概念嗎?所以我們不僅需要證據,且需藉著推理、證明及例證來說服人相信。

    例如:哥林多前書九  4主的工人是否有權領薪?保羅藉舉例來說明求證。又,哥林多前書十五35死人如何復活?保羅用比喻來證明。

4.應用(Apply):

    「這 有何意義」,是問關於行為或應用實踐的問題。聖經是一本高度實踐的書,聖經的信息不但要叫人明白,更要人順服它。所以講員須先思想聖經作者有無應用信息的 概念。若聽眾接受了此信息概念後,會有什麼結果?他該做什麼?應用要與聖經本身的立場及教義符合,並分辨聽眾能瞭解的程度。應用時,首先要決定真理的原 則、教訓和聽眾的關係、生活與事奉之準則,宣講一些對他們有實際幫助的重點,並具推動性,使聽眾帶出行動及堅持做下去。有人說:「禮拜日早上傳講的真理, 必要在禮拜一實行出來。」

    在講道中,清楚講明如何在生命中實行。例如哈該書乃鼓勵推動歸回之猶太人建造聖殿;哥林多後書  89章乃勸勉哥林多信徒奉獻。

      a、以弗所書五18,「乃要被聖靈充滿」得著能力,事奉才有果效。

解釋:「聖靈充滿」是何意?

證實:聖靈充滿後真的有能力、有果效?

應用:  如何能被聖靈充滿?

  b、羅馬書八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解釋:「萬事」是一切的事,「愛上帝的人」信徒,「益處」是靈命成長。

證實:萬事如何效力?信徒如何得益處?(例:約瑟的故事)

應用:信徒當存感恩的心,在靈命上長進,傚法基督。

    這 三個發展式的問題會激盪解經講道者的思想,並且幫助他們決定,對於採用的經文必須講些什麼內容,而且也決定信息所要探取的方式。此三個問題亦可根據聖經原 作者、原讀者,並今日信徒之立場來發問,如此可幫助解經講道者提出主要概念,對會眾傳出中心信息,使會眾明白信息所要表達的。所以這些發問不只在主要點上 問,也要在次要點上問,並在信息中心上問,如此才能發掘所需要之支持材料、例證及說明、證實及應用,藉此充實了信息的內容。

    信息中的支持材料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是用來解說(或示範)論點,一是提供證據來證實論點。講章中事實的資料有:

1. 範例、榜樣:聖經故事、歷史記載、人物傳記、信徒見證、生活見聞等,都將事實呈現證明,並與信息關聯及產生意義。

2. 統計資料:是事實的一種特殊形式,引用時應當儘量簡單,且注意資料來源之可靠及準確性。

3. 引用權威:包括引經典據典、專業人士、屬靈前輩、文學名著等。在一篇講章中,引用句應當越少越好,且需鮮明簡潔。

4. 敘述:描述聖經記錄中,誰對何人作了何事,以及它的用意如何。

5. 類比:例如在福音書中,記載同一件事,但在不同書出現。對比:為反面的解釋。

6. 例證:用來說明、解釋,指出來源、描述處境及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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