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 星期四

實踐神學的意義



  自十八世紀開始,在德國的神學院中,其神學教育的訓練內容包含了四個範疇,就是神學科、聖經科、教會歷史科及實踐神學科,其中的神學科一直都是最被看重的學科。在十二世紀,神學更被視為「科學之後」(The Queen of the Sciences),在當時的大學系統中,神學是主導眾學科的。
   一般來說,神學家的重任和使命,是保持教會在信仰上的純正及分辨錯誤的思想或學說,因此,教會的教牧同工多藉神學家的研究,以瞭解當前教會的方向是否與聖經的教導一致。卅多年前,一位神學家指出一個有趣的現象,他說在公元100600年間,大部份的神學家都是主教;從6001500年,修士是神學家;但從1500年以後,神學家都是大學的教授。
   神學家以上帝的啟示,回應當代的思潮;聖經學者藉詮釋上帝的話,為信徒在信仰和生活原則;教會歷史家透過整理歷代的神學辯論和教會的體制等,提供現代教牧的參考。那麼,實踐神學家可為教會提供什麼?
   相比於聖經科、教會歷史科和神學科,「實踐神學」 (Practical Theology)一詞是較為新近的用詞。 早在十九世紀的德國神學著作中,實踐神學的用詞便已出現,於是實踐神學逐漸被一些學者看重,後來更被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稱為「神學研究之冠」(Crown of Theological Studies),其功用是提供方法來維持教會運作,以及使教會更臻完美。相較於「實踐神學」,「教牧神學」(Pastoral Theology)的用詞,歷代教會以來一直沿用的就是指有關教牧人員在教會牧養的事奉。
   那麼,「實踐神學」與「教牧神學」的異同在那裡?在北美洲的神學院,這兩個學系的教授們很小心使用合式或正確的名稱,來描述他們的研究及教學範疇和重點。
   在一本權威性的教牧關懷與輔導字典中,他們給基督教教牧神學下了三方面的定義:
第一、傳統上,教牧神學是神學上的一門支派,為了事奉之各功能上制定實用的原則、理論和步驟;
第二、教牧神學是實用-神學學科(the practical theological discipline),關注於教牧關懷與輔導的理論和實務;
第三、教牧神學是一種神學反省 (theological reflection),因此,教牧神學不是一個有關教牧關懷的神學,而是一種處境性的神學(a type of contextual theology),也是一種以教牧性來處理神學(a way of doing theology pastorally)。
   從這三個定義來看,狹義上,教牧神學是有關教牧關懷和輔導;但廣義上,它的範圍包括一切在教會上的議題。
   同樣地,該字典也為實踐神學下了三個定義:
第一、實踐神學是研究牧者的教育(clergy education),包含教牧的責任和活動,指講道、敬拜、教牧關懷、基督教教育、教會體制和行政;
 第二、實踐神學是牧者教育的學科,內容有關現今教會的生活和活動;
 第三、實踐神學是神學的一個領域,內容有關基督徒的實踐、當代個人及社會行動的處境和範圍之神學標準和考量。
   從以上的定義,可知實踐神學的研究範圍比教牧神學更廣。以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教牧神學的重點是在牧養上,即教牧關懷、教牧輔導、教牧心理學等,都是教牧神學家的研究領域及貢獻。 實踐神學的範疇,包含整體的教會生活、議題、倫理、社會參與等等。
   在北美洲的實踐神學家和教牧神學家,一直都積極地探索和建立一個具學術性和實踐及應用性的學科。 他們通常在主流宗派的神學院任教,但在福音派的神學院也有學者作深入的研究。 透過多年的討論和發展,Don Browning代表著主流宗派的立場,寫了一本實踐神學的研究策略。
   在福音派的陣營中,有富樂神學院(Fuller Seminary)的系統神學教授Ray Anderson 他可算是一位願意作跨領域、科際研究的學者,他曾經從神學家的角度寫了一本教牧參與協談的書,現在更累積了多年教學、研究及牧會的心得,完成了一本實踐神學的不朽著作。
  曾經有人說過類似下面的話:「一位偉大的牧者同時也是一位神學家,而偉大的神學家也是牧者。」
   而馬丁路德被公認為是最佳典範,是一個代表者。盼望在華人神學教育界中,更多聖經學者和神學家參與跨領域的研究,期待更多人起來投身、開闢、探索和建構這「實踐神學-教牧神學」領域,在廿一世紀的華人神學院裝備視野更廣的上帝國工人。


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崇拜的真正意義

一. 引言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說:「神命令人要獻祭,不是要給人世務的煩擾,相反地,神是要提昇人的心靈。。。。並且只有屬靈的敬拜才可以滿足祂。」
二. 祟拜的意義
「祟拜」是人對神信心的回應,而「祭祀」是以色列人回應神啟示的方法。舊約所描述的祟拜強調以神的主權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藉著儀式的敬拜,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得以建立和更新。敬拜的形式(Form)重要嗎?形式提醒我們受造的本性,然而也有兩個重要功能:
  1. 祟拜的形式可以堅定對神的信心和忠實,並使外在的教導或訓誨化為心靈的準則。
  2. 祟拜的形式成為一個「途徑」,把神的真實實踐在我們的生活中,例如踰越節的晚餐和禮儀,使以色列的後人經歷到宛如神領他們出埃及的偉大。
三. 如何「敬拜」?
神教導人如何敬拜,不只是因為人不曉得怎樣敬拜,更因為人根本不配敬拜神。有兩個原因:a.「罪」的緣故,使人不可親近神,所以需要神主動啟示恢復神人關係的途徑;b.「律法」的功用是提供人潔淨和奉獻的途徑,不但給以色列人一種表達信心的機會,也實踐了神對人的呼召,重修那已遭破壞的神人關係。以色列人藉著「祭祀」來表達敬拜,包括:
  1. 燔祭(利1: 4):藉著人按手在祭物的性畜身上,表明降卑(如性畜)和罪的轉移,以最後焚燒表明生命的獻上,宛如一股清香達到神面前,取悅於神(參弗5: 2)。
  2. 素祭(利二):獻上辛苦經營得來的祭品以取悅神,表示完全擺上,得神在生命上的眷佑。
  3. 平安祭(利7: 11-18):是感恩的獻祭,或為償還心願而獻上,獻禮後可享用祭肉。
  4. 贖罪祭或贖愆祭(利四、七):「罪」指人得罪神,「愆」指人得罪人,為赦罪而設。
四. 敬拜的地點
神會揀選一些特別的地方與人親近,例如西乃山、伯特利,以至後來的「會幕、聖殿」,象徵著神的同在。神與「地方」無必然的關係,與其他民間神明祟拜(如民間信仰中的火神、樹神、石神等)不同的是,創造宇宙獨一的神從不跟地上或地上的自然現象有關聯,因為神是大地一切的主宰,自然界不過是神美善的彰顯。以色列人記念神顯名的地方,是表達神對待祂子民的「具體和入世」。在舊約裡,神與人相遇的地方,隱含的意義是:
  1. 人與神相會和同在是人生存的最高境界,是生命極快樂的一刻(詩十五、廿四篇);然而,人進入神的聚會時,總先帶著恐懼(賽6: 1-5),因為當人真正面對神時,先經歷的不是喜樂,而是審判(參詩15: 1)。
  2. 神指定與人相會的地方必定是一個潔淨和寬恕人的地方。
  3. 出於神的恩典,神預備了與人相會的地方,人若不在這些地方就見不了神,因此人有期待見神的喜悅(詩122: 1)。
五. 「節期」在祟拜中的意義
希伯來人有三大節期,包括無酵節(踰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除此之外,以色列人還記念一些特別的日子,為實現對神祟拜的目的:
  1. 無酵節(踰越節):在希伯來年曆的第一個月,與踰越節重疊(利23: 5;出23: 14-15;書5: 10-12)。踰越節的意義記載在出12: 21-27,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第一天是獻祭,不可工作;在節期間,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為奴的日子,並神怎樣把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慶典包括──
    1. 追思禮拜:家庭一同重行踰越的禮儀,好像要出埃及的前一夜晚。
    2. 宣告救贖:按著聖經的記載(出12: 26-27),重演父母和兒女的對話,以色列人可以彼此宣告神的救贖,以加強祂們對神的信心。
  2. 七七節(五旬節):又稱為收割節,值農產物初熟之日,是以色列人把它獻給耶和華神的節期(出23: 16;民28: 26-31;申16: 9-12)。這節期也稱為「五旬節」,是因它在收成後五十日才慶祝,後來,這日期改從踰越節算起。到了耶穌基督的時代,七七節被一些人用來慶祝神在西乃山頒佈律法,或神更新祂所立的約,這兩種心情都出現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的慶祝裡。慶典包括──
    1. 在神面前一同歡呼:包括家人、僕婢和一切寄居者。
    2. 獻祭:公認大地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獻上初熟之物是內心感激的表達。
  3. 住棚節:又稱為收藏節,以色列人要住在以樹枝搭成的棚子裡七天(利23: 39-43;出23: 16;申16: 13)。第一天和第八天被定為安息的聖日,七天都要在神面前歡樂慶祝,好使人知道神在生活上的供給,並記念出埃及地住在棚裡時,神對他們的照顧和帶領,提醒以後的子孫,耶和華是他們的神(利23: 43)。
  4. 贖罪日:贖罪日(利十六章)也是聖安息日,所有希伯來人在這一天要刻苦己心,藉著祭司執行贖罪獻祭,使人罪得赦免。在這一天,最重要的主角就是隻「代罪的羔羊」,人一切的罪都歸到這羊身上,並被打發到曠野去(利16: 22)。
  5. 安息日:按第七天當守安息日(申5: 12-15;出23: 12),目的是要更新人與神的關係,尤其以色列人要常記念,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因此他們要常守安息日(申5: 15)。
六. 祟拜中的「潔淨禮」
潔淨禮的目的是要把人分別出來,歸屬於神,說明以色列的神是聖潔的,他們也因此成為聖潔(或分別)的子民,這種分別為聖包括在飲食上的區別(利十一章,申14: 3-21)。然而,潔淨的標準不是根據衛生的條件問題,而是根據「能否接近神」,即人的生活會怎樣彰響其與神的關係。潔淨禮有以下意義:
  1. 潔淨的儀式並不真能使人潔淨,真正的潔淨是來自神。到了大衛的時代,潔淨禮漸漸演變為人內心的潔淨,是神親自潔淨人心(詩51: 7、10)。
  2. 潔淨禮也提醒以色列人,人只有依從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才可以過一個喜樂的人生。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贖 回 聖 誕 節

余 達 心

想 起 聖 誕 ﹐ 便 想 到 這 世 代 俗 世 化 (secularization)的 厲 害 。 聖 誕 節 ─ ─ 一 個 表 達 基 督 教 信 仰 核 心 的 節 日 ﹐ 已 給 俗 世 污 染 到 面 目 全 非 。 屬 靈 內 涵 給 淘 空 ?盡 且 不 用 說 ﹐ 就 是 連 外 在 的 宗 教 象 徵 ─ ─ 禮 物 ﹑ 施 予 和 分 享 ﹐ 也 被 商 品 化 ﹑ 滑 稽 化 和 卡 通 化 至 令 人 厭 煩 。 在 不 少 稍 為 注 重 內 涵 的 人 看 來 ﹐ 聖 誕 節 已 商 品 化 到 俗 不 可 耐 的 地 步 。 不 錯 ﹐ 商 品 市 場 可 說 已 擄 劫 了 本 屬 於 基 督 徒 的 神 聖 象 徵 。 要 贖 回 聖 誕 ﹐ 教 會 可 能 要 考 慮 一 種 另 類 的 記 念 方 式 。 以 靜 默 沉 思 代 替 慶 祝 活 動 ﹐ 以 關 懷 貧 困 者 的 分 享 行 動 代 替 禮 物 往 還 的 友 情 聯 系 ﹐ 可 能 是 不 二 之 途 。

    聖 誕 節 所 要 表 達 的 到 底 是 甚 麼 ﹖ 真 正 了 解 聖 誕 意 義 的 人 知 道 它 要 表 達 的 ﹐ 是 那 不 可 表 達 ﹑ 不 可 言 說 的 奧 秘 。 潘 霍 華 在 他 的 《 基 督 論 》 一 書 中 ﹐ 劈 頭 第 一 句 便 這 樣 說 ﹕ 所 有 關 乎 基 督 的 論 述 ﹐ 都 必 須 以 沉 默 作 開 始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人 間 的 概 念 可 以 盛 載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言 語 可 以 表 達 那 根 本 言 說 不 出 的 道 理 。 道 成 肉 身 ﹐ 上 帝 來 到 人 間 ﹐ 這 是 不 可 想 像 ﹑ 不 能 理 解 的 事 。 我 們 只 能 沉 默 無 言 ﹔ 以 無 言 表 達 那 奧 秘 的 深 邃 與 超 越 ﹐ 以 無 言 去 言 說 我 們 本 應 說 不 出 的 感 激 。 所 有 的 慶 祝 ﹑ 歡 騰 ﹐ 若 不 是 發 自 這 種 無 以 言 之 的 感 覺 ﹐ 那 麼 一 切 便 都 只 會 流 於 膚 淺 。 當 代 的 基 督 徒 最 需 要 的 ﹐ 便 是 重 拾 這 種 言 說 不 出 的 奧 秘 感 和 沉 重 感 。

    不 過 ﹐ 沉 默 無 言 ﹐ 進 入 深 邃 的 思 念 ﹐ 負 重 感 受 ﹐ 心 靈 上 行 ﹐ 對 我 們 這 些 慣 於 向 外 撲 的 信 徒 以 至 教 牧 ﹐ 卻 猶 如 一 種 久 已 失 傳 的 生 命 形 態 。 也 因 為 如 此 ﹐ 俗 世 便 如 入 無 人 之 境 ﹐ 佔 據 了 我 們 的 心 靈 世 界 ﹐ 擄 ?戎 h我 們 的 信 仰 象 徵 。 要 重 新 得 回 我 們 獨 特 的 信 仰 象 徵 ﹐ 我 們 必 須 將 俗 世 驅 趕 出 去 ﹐ 而 這 須 從 個 人 的 心 靈 世 界 開 始 。

    沉 默 深 思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感 受 其 恩 典 的 重 量 ﹐ 必 然 引 發 一 種 出 自 無 限 感 激 的 生 命 行 動 ﹐ 就 是 真 誠 的 分 享 。 不 過 ﹐ 吊 詭 的 是 ﹐ 真 正 領 悟 上 帝 恩 典 的 人 ﹐ 會 感 到 他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不 過 是 他 的 貧 乏 。

    前 些 時 候 看 盧 雲 的 《 路 上 之 糧 》 ﹐ 其 中 一 篇 令 我 特 別 感 動 。 文 章 的 主 旨 很 簡 單 ﹐ 卻 不 容 易 領 悟 。 談 到 分 享 ﹐ 我 們 通 常 會 立 刻 想 到 分 享 我 們 所 擁 有 的 東 西 ﹐ 例 如 經 濟 資 源 ﹑ 才 能 ﹑ 知 識 ﹐ 又 或 是 時 間 ﹑ 精 力 ﹐ 以 至 生 命 的 經 歷 。 我 們 卻 很 少 會 想 到 ﹐ 我 們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其 實 竟 是 我 們 所 沒 有 的 。 不 錯 ﹐ 盧 雲 指 出 ﹐ 教 會 根 本 就 是 一 群 貧 乏 不 堪 的 人 聚 在 一 起 ﹐ 分 享 彼 此 的 貧 乏 。 不 懂 得 分 享 貧 乏 ﹐ 就 是 仍 未 完 全 明 白 教 會 的 真 義 。

    我 們 進 入 基 督 的 身 體 ﹐ 是 因 為 我 們 貧 乏 ﹐ 體 悟 到 自 己 一 無 所 有 ﹐ 需 要 乞 求 上 帝 的 憐 憫 ﹐ 毫 無 憑 恃 地 接 受 基 督 的 救 恩 。 就 是 得 了 救 恩 之 後 ﹐ 那 被 罪 扭 曲 ﹑ 充 滿 創 傷 與 苦 毒 的 生 命 ﹐ 仍 需 不 斷 經 歷 醫 治 。 懷 抱 喼 各 種 罪 疚 和 不 安 全 的 感 覺 ﹐ 我 們 習 慣 了 以 各 種 方 法 去 安 立 自 己 ﹑ 肯 定 自 己 ﹑ 保 護 自 己 ﹐ 心 靈 的 赤 貧 時 刻 蟄 伏 心 底 。 亦 因 為 這 樣 ﹐ 我 們 不 時 成 為 了 教 會 群 體 的 負 資 產 。 然 而 ﹐ 看 到 自 己 的 貧 乏 ﹐ 看 到 一 切 都 是 恩 典 ﹐ 看 到 我 的 弟 兄 姊 妹 在 無 聲 中 為 我 的 貧 乏 付 出 ﹐ 我 便 開 始 看 到 ﹐ 教 會 的 豐 富 乃 在 於 我 們 能 夠 彼 此 接 納 ─ ─ 接 納 彼 此 生 命 的 欠 缺 和 破 碎 ﹐ 並 且 以 此 為 誇 耀 。 教 會 不 是 一 個 表 現 天 才 ﹑ 富 足 的 地 方 ﹐ 而 是 無 懼 於 揭 示 自 己 底 ?軟弱 ﹑ 缺 乏 的 地 方 。

    聖 誕 節 是 思 念 一 己 貧 乏 的 時 節 。 惟 有 當 我 們 真 正 體 悟 自 己 能 分 享 的 不 過 是 貧 乏 與 破 碎 ﹐ 向 貧 困 者 施 予 ﹐ 與 他 們 分 享 我 們 有 的 資 源 ﹐ 聖 誕 節 才 不 致 成 為 另 一 項 向 外 撲 的 活 動 。 這 樣 的 分 享 ﹐ 才 是 出 自 感 恩 的 分 享 。

願 今 年 的 聖 誕 節 對 你 來 說 ﹐ 是 一 個 沉 默 靜 思 ﹐ 體 悟 貧 乏 ﹐ 因 感 恩 而 引 發 出 連 串 分 享 之 樂 的 一 個 時 節 。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宗 教

一、宗教的普遍現象
人被描述為「不可矯正的宗教信仰者」。這不過是宗教普遍現象的另一種說法而已。宣教師在世界各民族中證實了此種現象的存在。宗教接觸到人生至深的屬靈泉源,支配人的思想,刺激人的感情,指導人的行動,乃人類生活中最顯著的一種現象。雖然大多數的人歡迎宗教為人類的至大祝福,但還有些人公然非難它為人生活中的毒素。但是反對宗教最厲害的人,也不能否認它永存的意義及其對個人生活與國家方面所有驚人的感化。這自然要喚起一切懷抱誠摯態度之人的注意。甚至那位極端的懷疑論者並反對超自然的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也曾說過︰「你去尋找完全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吧,如果你能找到,我敢擔保他們的生活已與禽獸相差無幾了」。
二、宗教的本質
到底宗教是什麼?現今有很多人想藉著研究世界的宗教與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各種不同的表現來回答這個問題。藉著比較的研究他們可以發現宗教的本質,並能發現一個圓滿的定義,能包含世界各國中所表現的宗教生活的各種方式;但這並不是適當的方法。雖然這種發現能叫我們看出世界宗教生活的現存表現;但它不能使我們決定何者是宗教的本質。唯有聖經能使我們得到這理想的正當觀念。
宗教是論及人與神的關係,人沒有權利來決定此關係的性質。指明人當如何與神發生關係的乃是神的特權。神在聖經中已經清楚指明了。「宗教」(Religion)二字在聖經中找不到。「宗教」二字或許來自拉丁文的(Relegere),有「再讀」、「注意觀察」等意,往往與神祇崇拜有關。在舊約聖經中闡明宗教為「敬畏耶和華」。此「敬畏」二字並不包含恐懼之意(雖然畏懼之成分仍在),有如異邦宗教所表現的特性。宗教可以說是「尊敬神的感覺」,「配合以畏懼並悖逆的恐懼與刑罰」。如此說明了敬虔的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之啟示的感應。
在新約中福音信息是顯著地居於首要地位,人對神啟示的感應。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即「信心」的方式。在新約聖經中雖有其他的名詞表示宗教,即如「敬虔」(提前210)、「虔誠」(57),但「信心」大體上也是說明人的宗教態度。本著這個信仰,我們在神的言語上接受神的見證為真實,並信靠他,因他已將自己在耶穌基督裡啟示給我們為救主。在新約中信靠的成分是非常顯著的。對於這個救贖的榮耀信息,在人這一方面當有一回應的信心,此信心包含在耶穌基督裡的赤子信靠中,同時成為愛神並服事神的泉源。
從聖經的亮光中看來,我們獲悉「宗教」二字乃指人與神之關係。宗教的本質乃在於敬虔、畏懼、信賴與依存感等。但這些都是人所能感覺到的情感。宗教的本質乃是人認識神的絕對崇高與無限的能力,並自己的毫無意義及絕對的無能為力。這並不是說宗教僅屬情感,也不是說人必須有宗教是出於勉強。人在宗教上與神發生的關係是意識的、自發的,並不是束縛他,乃是引領他來享受那最高的自由。宗教可以解說為人對神之意識的與自動的屬靈關係,這關係在整個的生活中,特別是在崇拜的某種行動上表現出來。神自己決定了他所喜悅的讚美、崇拜與事奉。一切的私意敬拜,違背神的話,都是絕對禁止的。
三、宗教的位置
關於宗教在人裡面的位置,意見頗不一致。有些人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根本意義完全盲目,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某種機能裡面,並藉此機能來發生作用。又有的人著重人整個的靈性是包含在宗教生活中的事實。
1、宗教位置的片面觀
有的人發現宗教是在人的理智裡。這等人以宗教為一種知識,為一種不完全的哲學,就是以他認識神的知識尺度來衡量他的敬虔。另外有人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愛情裡。按他們的意見來說,宗教與知識沒有多大關係,只不過是依靠某些屬靈的感情而已。其實人不一定真認識神,不過在心靈的深處感覺到有神。還有人說宗教是在人的意志裡。人覺得由他的良心裡發出命令的聲音,指揮他的行動。他承認良心所指派他的責任,就是神的吩咐。根據此種見解,宗教只不過成為實際的道德而已。以上這些見解,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基本與中心的地位,都未能作公平的判斷,都是與聖經相反的,也不合乎現代心理學。因為他們忽略了人類心靈的整體性,並假想人的某種機能可以離棄其他機能而活動。殊不知宗教裡的活動往往是關係到整個人的。
2、宗教位置的聖經觀
唯一正確並且合乎聖經的見解,就是宗教乃在人心裡。根據聖經心理學來說,心乃是人整個道德生活的中心,是靈魂屬位格的器官。人的生活、思想、意志與情感都是由心發出。宗教是以神的形象為根基,以此形象為中心,以所有的才能與力量在整個的人裡面顯示出來,所以必須盡心、盡性、盡意愛神。他必須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身體屬靈,一切的恩賜與才幹,凡生活中一切有關的,都當向神效忠。宗教既在人心中,就當以整個的思想、情感、意志來包圍整個的人。人必須把心歸給耶和華(306;箴2326)。在宗教上來說,心是管轄理智(101314;來116)、情感(2873012)與意志的(21013;雅127;約壹157)。人的被造,在所有的生活範圍內都是服事神的。這是對宗教唯一公正的判斷,並承認宗教在人生活中的至上重要性。
四、宗教的起源
論到宗教起源的問題,在過去的世紀中,曾引起許多學者的注意,但在今日的宗教論壇上仍為一大問題,在進化論的影響之下,有人根據人是由非宗教而發展到有宗教的假想,並努力表示這種演變是如何成就的。可是,但凡本著神啟示的亮光來企圖解決此項難題的人,所得到的結論就完全不同。他們發現人被造即為一種有宗教信仰的人。
1、宗教起源的自然觀
有些人認為宗教是僧侶的狡猾與統治者的詭譎的產物,為了達成他們統治的目的,所以便利用宗教來控製無知群眾的輕信和恐懼心理。有人認定宗教是不合理的物神崇拜(fetish-worship),即崇拜認為是神明卻是無生氣的東西,如石頭、木、骨、泥土等,並且說高尚的宗教,是從此不合理的宗教發展而來的。還有人建議靈魂的崇拜,或者拜死去祖先的靈魂乃為宗教的基本形式,其他的形式都是由此逐漸發展而來的。有一個流行的觀念,就是說由於對自然的崇拜,而逐漸產生宗教。人們在自然的偉大動人現象之前,覺得自己的軟弱無能,於是崇拜這些現象或隱而未現的力量,其實這不過是外部的表現而已。近年來有一種佔優勢的觀念,說宗教是由普通信仰幻想而發出來的。但此說不能解釋宗教的起源。此說系以假想為出發點,但與事實不符,那就是說起初人是沒有宗教的。這種沒有宗教的人,到現在還沒有發現,根據這理由人產生宗教是不可能的。況且,他們是根據純自然主義的假想而得到結論,那就是說宗教的最低形式必是最古的形式,宗教乃是純自然進化的結果。但他們忽略了在人類宗教生活中可能有頹廢的事實。結果他們往往假定了他們所以必須予以解釋的事。例如僧侶的欺騙,不合理的與魂靈的崇拜,依靠高尚能力的感覺,在自然力背後有隱而未顯的概念等──這些事都是需要解釋的。這些都已是宗教的表現了。
2、宗教起源的聖經觀
神的特殊啟示能叫我們明白有關宗教起源的事。唯有神的特殊啟示,才能令我們熟悉宗教只能在神裡面才能找到解釋。如果我們要解釋宗教的起源,我們就必得根據有神存在的假定,因為真宗教若沒有神是想不通的一件事。如果宗教不以事實為根據,那它就是欺騙人的幻想,或者目前能有些實際的價值,但結局是令人失望的。況且,人既然不能自己發現神、認識神,所以必須神把他自己啟示給人。如果沒有神那方面的自我啟示(Self-Revelation),人就絕對不能與神發生宗教的關係。神已將他自己啟示給人,並在他的自我啟示中決定了他所喜悅的崇拜與事奉。如果神不賦予人瞭解並感應神之自我啟示的才能,那麼在樹立宗教關係上,這自我啟示也是無效的。宗教是以人的本性為基礎的,並不是由外界而強迫加給他的。若以為人起初是沒有宗教的,不過是後來賦予的,猶如在他的性情中加上一些東西,這就是錯誤的想法。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才有領會、欣賞神之自我啟示的本能。由於他的天賦本能,人才尋求與神來往,雖然他用錯誤的方法尋求神。但只有藉著神特殊啟示的感化並聖靈的光照,罪人方能(最低限度在原則上)正當地服事神。

信仰與文化

      西方文化的興衰與教會的回應          ,

        宗 教    , 殊途不同歸 ,

西方文化的興衰與教會的回應

文藝復興:16世紀
人本:人文主義
妥協:基督教人文主義
神本:宗教改革

啟蒙運動:17世紀
人本:理性主義,實驗主義
妥協:自然神論
神本:清教徒,早期敬虔運動,巴哈(J.S. Bach)

啟蒙運動:18世紀
人本:實驗主義,懷疑主義,文化相對論
妥協:自然神論
神本:敬虔運動,大覺醒,愛德華茲(J. Edwards),衛斯理(J. Wesley)

現代思想:19世紀
人本:康德,黑格爾,浪漫主義,唯物主義,歷史批判,存在主義
妥協:士萊馬赫,費爾巴哈,自由派神學,哈納克(A. Harnack),聖經批判,巴特(K. Barth)
神本:第二次/第三次大覺醒,慕迪,學生宣教運動,戴德生

當代思想:20世紀
人本:虛無主義,存在主義(續),後殖民世界,抗衡文化,後現代
妥協:巴特/新正統,本土化,普世教協WCC,新福音派
神本:基要派,本色化(?),福音派介入文化,教會重振(?)

後現代:21世紀
人本:解構主義,東方宗教(新紀元),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 )
妥協:新福音派,宗教對話,與心理學等的融合
神本:歸回聖經,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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