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復活節 Easter Sunday(星期日)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怯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未了也顯給我看。」

    主耶穌的復活使得這些懷疑的信徒,不再質疑;膽小的信徒,充滿勇氣。如果只有死亡,耶穌只不過如同孔子、釋迦牟尼、莫罕默德一般的偉人罷了。耶穌的復活,使我們知道祂就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他。

  John Irving 說「任何人都可以對耶穌的降生很有感受,聖誕節的時候,連傻子也覺得自己好像是基督徒。但是復活節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不相信復活,你就不是一個基督徒。」

  有些國家的習俗,復活節當天教堂從早到晚要以短暫間隔來持續的敲鐘,提醒信友這是一年最偉大的日子。

第十二世紀時,節慶中加入雞蛋,此蛋多塗以紅色,也有繪成彩色。蛋的原始象徵意義是為「春天新生命的開始」。基督徒則用來像徵「耶穌復活、走出石墓」。

    除了雞蛋外,還有麵包,象徵耶穌是「永生的活糧」。麵包上繪有耶穌基督的字樣、或十字架、或羔羊的圖樣。

    至於復活節兔子,相傳是來自德國。因為兔子很會繁殖,用來像徵豐富的生命力。不過復活節用兔子慶祝,離我們基督教節慶意義太遠。這有點像聖誕節有些教會佈置聖誕老公公一樣,純粹是為了小孩子好玩罷了。

  希望你今年這一週過得與往年不同,在聖週的禮儀慶祝中,同遊耶穌之旅。重新再次深刻體驗主耶穌的一生。


受難日 Good Friday(星期五晚崇拜)


  最後晚餐, 「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聖經馬太福音 26 26-29 節)

  耶穌以一個王的身份被眾人迎接入城,站在榮耀的最頂點。就在歡樂的晚宴時,猶太悄悄離去,出賣耶穌。接著就是審判、被釘十字架。門徒四散,躲得躲、逃的逃。聖經說「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大人,門都關了。」

  「受難日」的崇拜就是紀念耶穌的「死」。通常這天,信徒身著深色服裝、言容肅穆。教會崇拜時,會朗讀「受苦僕人」經文,來說明他本該不死,他實是為我們眾人而死。每個信徒聽到下面這段經文,莫不掉淚!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辛偣,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之地被翦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以賽亞書)

2018年3月7日 星期三

靈恩運動的特徵

    靈恩運動是一個相當複雜及頗具爭論性的運動,原因這運動在思想上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有變化,不同的領導人也有不同的看法。歸納著名第三波領袖,韋拿(Peter Wagner)及著名福音派神學家巴刻(J.I. Packer)的定義,有以下的主要特徵:

一.認為新約中的事奉恩賜和屬靈經歷都未停止,今日信徒同樣可以期望並追求得著的。


二.認為可追求的新約經歷包括有靈洗(2:1-4;8:14-17;10:44-46;11:15-17;19:1-6)、說方言(指一些地方言語的聲音(glossolalia,例如某些民族的土話,不是未學過的語言。)(又有靈恩派的人士說這些「方言」/「舌音」是天使的話)、翻方言、說預言、行神蹟、趕鬼,知識言語。


三.注重個人在禱告中多運用方言/舌音。


四.強調教會生活的中心是敬拜,並且在敬拜中鼓勵會眾唱靈歌(指使用簡單而重複字句的短詩)。在敬拜中也用身體言語表達讚美和禱告,例如:舉手、搖擺身體、跳舞,甚至仆倒地上等身體活動,加深個人的情感/情緒來敬拜。在唱短詩時,常以新型樂器,例如電子吉他、鑼鼓作伴奏。



. 在講道中時常強調預言、講說異象和異夢。也要求會眾開放自己,等待神透過預言、異象和異夢的引導。


六.追求神蹟奇事,特別是神醫,聚會後按手為心靈軟弱者禱告醫治。


七.著重內在的心靈醫治,幫助他們「想像」基督,透過輔導和祈禱解決心靈問題及尋求釋放。


八.認為許多疾病和精神困擾是邪靈的工作,應該為他們趕鬼。


九.強調教會生活和事奉應常保持彈性,使聖靈能自由運行,改變教會或事奉方向。


十.委身於積極的傳福音工作。

台 灣 教 會 事 工 發 展 的 趨 勢

魏啟源
近二十幾年來,台灣的基督教界有一個明顯的現象︰許多傳道者和熱心事奉的信徒不斷地尋找、嘗試有助於靈命更新和教會增長的方法包括韓國教會注重禱告、敬拜讚美、新加坡教會小組的牧養和青年事工、美國大教會「目標導向」的牧會模式、靈恩教會重視聖靈的工作與屬靈經歷、G12 等等。有些教會或教派更聯合邀請外國著名的傳道者來台灣主領各種特會,以便向他們學習成功的牧會經驗和教會增長的祕訣。
造 成這種現象的因素相當複雜,但概括而論,最主要的原因或許是︰台灣在邁向現代化的過程中,政經結構、社會文化、道德倫理、人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各方面都產 生急遽的變化,傳統的牧會方法不但無法因應來自社會的衝擊和挑戰,而且難以滿足信徒靈命成長的需要或促進教會的增長;因此,許多教會的牧者遂不得不力求改 變,尋覓新的方法以推動事工的發展。
就最近的情況來看,由於有一些教會採用上述的小組牧會架構、活潑的敬拜讚美方式、注重信徒的牧養關懷和靈恩經歷的追求,教會人數有顯著的增長,以致越來越多的教會紛紛起而倣傚。這種牧會的模式儼然成為當今不少中小型教會追求增長的新潮流。
「屬靈潮流」潛在的問題
傳道者和信徒致力於教會的復興或增長,誠屬好事;但在一波波的「屬靈潮流」裡,卻也有一些潛在的問題或隱憂,不容忽視。
1.這 些年來各種的牧會模式不斷在台灣的教會裡輪替,其實也透露一個嚴肅的事實︰教會顯然缺乏健全的聖經神學基礎和有效的實踐策略,以致不時需要學習或倚賴外來 的牧會模式。謙卑學習是好事,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個經常隨著「屬靈潮流」漂蕩而無定向的教會,怎能冀望有穩定的成長?
2.外 國的牧會模式有其獨特的社會背景、文化因素和其他的限制。它們雖有優點可供參考,但在台灣特殊的社會和教會環境裡,卻不一定照樣行得通。有些牧者能夠對這 些模式做適當的調整以符合教會的需要,事工的推展頗有成效;然而也有不少人未能分辨這些模式是否適合自己教會和信徒靈命的需要,就一味地盲從,效果自然不 彰。
3.受邀來台灣主領復興特會的外國講員之中,有的確實能夠提供合乎聖經的教導,但也有些人所傳講的是有爭議的信息尤其是關於靈恩與神醫的教導,並非全建立在嚴謹正確的解經基礎之上。在這方面,牧者若未能審慎分辨就貿然採信和推行,結果不但造成信徒靈命成長的偏差,信徒之間更因不同的神學理念或「屬靈經歷」而產生衝突、不和睦的關係。
4.有 些教會過於重視小組的架構、行政管理的技巧,卻未使事奉同工(區牧、小組長等等)接受適當的神學訓練,就委以牧養的重任,結果是教會人數容或有所增加,但 同工的牧養能力有限,無法幫助信徒靈命正常的成長。另外,有些教會從敬拜讚美的方式到講道的內容,偏重感性的發抒或情感的慰藉,但在闡釋聖經真理方面卻相 當薄弱,無法讓人的靈性受到神的話語充分的啟迪,以達到全人均衡的成長。
5.有些教會的同工受成功神學或世俗功利主義的影響,看重事工的「績效」或將信徒人數的增加視為教會成長的指標,卻忽略信仰品質的提升和靈命的更新變化。
以 上所列舉的只是一些較為主要的問題,但它們應足以顯示︰(一)不少傳道者和信徒在追求教會的增長時,方向與方法不夠正確;(二)台灣的教會不應經常沒有定 見地追隨外國的「屬靈潮流」或受有爭議的教導影響,也不宜採用不符合教會處境的需要或缺乏健全神學基礎之牧會模式,而是必須反璞歸真、遵循聖經所教導的原 則與做法。
靈命更新與教會增長︰
新約聖經的教導和典範

新約聖經裡原本就有關於靈命更新與教會增長的教導和典範。茲扼要說明如下。
1.現今教會最需要的是以神國為生活與事奉中心之觀念。神國(神的統治)福音是耶穌在世上事奉時所傳講的中心信息(路81-3);祂的目的是要將違背神、偏行己路的世人從罪惡裡拯救出來,使他們走在平安的道路上,凡事遵行神的旨意,用聖潔公義的生活事奉祂(太121;路168-79),將來得以進入永恆的神國。神國的福音也是耶穌吩咐使徒們在世界各地所傳講的信息(路91-6101-16;徒1381214222830-31)。因此,現在的傳道者必須正確地瞭解神國福音重要的涵義,按照教會和社會的實際需要、用適切的方式將此信息闡釋清楚,領人歸主,並教導信徒充分體認自己是神國兒女的身份,在世上過榮耀神的生活。
2.基督徒靈命的更新和教會增長必須倚賴神所啟示的聖經(提後316-17)。聖經是闡明神的創造與救贖的寶典,不僅關乎世人的得救之道,而且是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最高之準則。所以教會牧者的首要職責是專心致志精研聖經、明察神在其中所啟示的旨意,忠實地教導人。保羅在以弗所教會事奉時,毫無保留地教導信徒一切有益的事亦即「神國」、「神全部的旨意」(徒20202527)。現今的牧者除了應盡力傚法保羅之外,亦應鼓勵信徒藉著個人的靈修與集體的研經,對神和祂的話語有更深的認識。這樣,神的兒女之靈命自然會成長茁壯,而且有充足的屬靈知識,能夠分辨真理和謬論,不為偏差的信息所動搖(弗411-14)。
3.與 聖經同等重要的是聖靈的工作。使徒教會的歷史顯示︰聖靈不只是在神蹟奇事上彰顯神的拯救作為,更賜人智慧以明白聖經的真理、賦予信徒能力過聖潔的生活、並 帶領教會福音事工的擴展。現今的牧者和信徒同樣必須對聖靈的工作與恩賜有正確的認識,尊重聖靈的主權,並謙卑順服聖靈在實際生活各方面的引導。
4.牧者與信徒都必須在聖經與聖靈的引導之下,確實遵行神的旨意、活出神國兒女與基督福音相符的生命(腓127)。這種生命的特徵是滿有信、望、愛的生活:在教會裡,謙卑合一、彼此相愛、同心禱告、敬拜與事奉;在社會裡,傳揚神國的福音、並顯明屬神的子民美好的品德與行為之見證。
總之,熱心事奉神的傳道者和信徒若要追求靈命的更新和教會增長,上述新約聖經的教導和原則是不可缺少、也是任何牧會方法或行政系統無法取代的。凡是能夠遵循主耶穌和使徒保羅所設立的典範而行的人,必然會獲得美好的結果。但誠如英國著名的神學者巴刻(J. I. Packer)所強調的,基督徒靈命的更新和教會的增長都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且是為了祂的榮耀。我們唯有謙卑地感謝讚美祂在我們生命中奇妙的作為。

2018年3月6日 星期二

護教學初探-苦罪懸疑

一、問題所在:
1.
一位全能的神,竟創造這樣不完美的世界?合理嗎?
2.
祂為什麼不造一位健全而不犯罪的人?
3.
上帝為何給人自由意志?祂為什麼不制止戰爭、罪惡、疾病?
4.
他為什麼不造一個完美的世界?為什麼會有許多天災?
二 、異教的答案:
1.
印度教泛神論
 不論快樂、痛苦都是上帝的一部份,因此對人的痛苦不在乎。
2.
回教 一切(包括快樂、不快樂)都只為完成真主的絕對旨意。
3.
佛教 消滅自我;沒有我,就沒有痛苦。
4.
二元論 善惡二元二種相等而對立的力量,宇宙就是他們的戰場,永不止息地鬥爭。
 評二元論:
 A.要分別善惡,必然有一第三者來決定,而祂將是真正的上帝。
 B.要成為惡,他就必須先存在,並有智慧和意志,但這些本身都是善的,因此他必須從「善」的力量得到他們。所以「惡」是以錯誤的方法去獲得善,惡是一種寄生物,而非本來就有的東西,這也就是基督教所說:魔鬼是墮落的天使。
三、基督教的答案:
1.
痛苦本身是不成為問題的,除非接受一位公義的、慈愛的上帝 ,所以這問題只有基督徒才有。
2.
全能的上帝?! A.上帝的「不能」是一種內在的不可能性,絕對的不可能性,這並非祂的能力受限制;祂的全能,是意味著祂擁有做一切內在的可能的事情的能力,而非做任何內在的不可能的事情之能力。譬如:上帝不能犯罪,是一種內在的不可能。
 B.「全能」在聖經中的用法是強調上帝是統管萬有,掌管一切的主宰,而非指祂「無所不能」。
3.
天災,自然律?天災是對上帝的善良的一種否定嗎?
 A.上帝要創造一個自由人的社會,就不能不創造一個相對獨立 ,而鐵面無私的自然界。
 B.「自我意識」是相對於環境而產生,「自由意志」也必須相對於可選擇的環境,才發生意義。而此環境又必須具有固定的性質,否則人也將失去自由。
 C.將自然秩序,和自由意志所包含的痛苦之可能性剔除,將會剔除生命自身。
  然則上帝就是良善的嗎?
4.
上帝的良善:
 A.人對上帝的良善的理解只有慈愛,而慈愛就只是親切;但愛與親切並不相同。
  愛裡會有管教,祂雖責罰我們,宣告我們的罪狀,但祂從未輕蔑我們。
 B.這就如藝術家修改其作品;又如父親管教兒子;甚或先生在乎配偶的貞節等。
  愛可以寬恕一切弱點,絕不因其弱點而減其愛,但對於消除其弱點的決心,是始終如一的。
5.
罪惡的來源:
 A.神是愛,愛要有對象才有意義,因此祂造了人。
 B.愛也要求「關係」,要互相回應,人要能回應神的愛,就必須擁有自由意志,
  因為主動回應的愛才有意義。
 C.自由意志是引致愛的唯一可能,但自由意志若誤用也可能導致罪。
 D.罪惡為人所創造,而非上帝所創造的。罪就是想要成為自己的上帝,或「像上帝」,盡一切所能徹底拒絕神。
四、苦難的意義:
A.
祂並不袖手旁觀
 道成肉身,闖入人類歷史,親嚐人間百苦,祂肯定人在世上的苦難是真實的,在人生路途,在十字架上忍受上天下地最深重的孤絕,祂並沒有袖手旁觀。
B.
苦難使人提昇
 從約伯、約瑟、保羅(林前四1-13)的生平,人若願意順服上帝,苦難可以提昇人的生命層次。
C.
苦難不單剝奪人的身外物,連人際關係也給破壞了,它叫我們不再願意相信或委身,只 獨處一隅保護孤單的自我;耶穌的苦難卻永遠帶著一個他我的層次,「為了我們」,無罪 的祂為我們成為罪,我們才看見罪的本質和救贖的亮光,因此,苦難就不再具有無限的權 力,仰望耶穌,或許不但能勝過苦難,也能從耶穌的「為了我們」聽到「為了他們」。

護教學初探-聖經的權威 Apologetic

一、前言:
A.
權威不在乎論據,而是在乎信心。
 把論據都提出來,只可以叫人在理智上同意,而未必能接受聖經的權威。護教學上的論據,其價值在堅立信心。

B.
傳揚和解釋聖經,便可以樹立聖經的權威和真實性。
二、從啟示的角度來看:

A.
知識的主動與被動:認識上帝的主動權在誰手中?

B.
權威的起點與終點:誰有資格發言? 祂發言了嗎?

C.
啟示型態的宗教與非啟示型態的宗教:
 1.各家經書:佛家三藏:經藏、律藏、論藏。
  道家三洞:洞真部、洞玄部、洞神部。
  四輔:太玄部、太平部、太清部、正一部。
  印度教吠陀經 Veda  回教可蘭經
 2.啟示型態:
  回教但可蘭經由穆罕默德一人寫成,沒有第二證人,只能百分之百相信他。
  基督教祂主動向人發言,祂使用人懂得的媒體。
三、從聖經本身來看:
A.
內證:
 1.自我宣稱–3808次的「耶和華說」。
 2.本身有最大的一致性約四十位作者,歷時1500年(1400 B.C.-98 A.D),但主題和內容卻是一致且和諧。
 3.對「人生之謎」、「未知的世界」,如人的本性、生命的意義有最完整的解釋。
 4.翻譯上的失真和錯誤,減至最小程度:
  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225B.C.),證實舊約聖經的可靠和準確。

B.
外證:
 1.耶穌接受舊約的權威。
 2.死海古卷。
 3.新約經文校勘學現存五千多份抄本中,差異大約有二十萬處,數字看起來龐大,但其中九成半不重要,其餘半成也不影響一般的意義,只有400處影響一句話的意義,其中只有50處重要,但沒有一處影響教義。
 4.考古學
  1935年發現約翰福音1831-33節及3738節,經鑑定為130年的抄本,距成書不到40年。1972年天主教神父J.O.Callaghan發現馬可六章5253節,經鑑定為50-60年的作品,馬可福音約寫於50-65年。
 5.歷史學
  聖經記載的歷史,與當代的歷史吻合,如耶利哥遺址1952年挖出,經證實確是13世紀被攻陷,且全城被火燒過,更奇妙的是城牆是向外倒的(書六章)。
四、聖經的正典:
 1.舊約:
  舊約何時集成已不可考,猶太人著作Baba Batha說是以斯拉集成( 458B.C.)。
  死海古卷證實主前三世紀前就已完成。
 2.新約:
  a.成立原因:
   內在的需要:信仰上的標準。
   外在的需要:異端的攪擾。
   b.正典的標準:
   作者必須是使徒,或親自見過耶穌。
   若不是使徒,就必須是「使徒圈子」的人。
   著作中的神學思想,必與使徒的教訓吻合。
   必須有高超的靈性和道德水準。
   為各教會普遍接納與承認。
  c.正典的確定:
    過程是漸進的,397A.D.迦太基會議中確立。
五、更正教領袖之論據:
 1.聖經中神的威嚴。
 2.和諧的一致性。
 3.極高的奧秘非人所能想像。
 4.完美的道德教訓。
 5.文體言簡意賅。
 6.改變罪人心靈的力量。
 7.經得起考驗和攻擊。
 8.考古學、歷史學的論據。
六、結論:
 教會沒有權威,人們便不在留意教會所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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