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 星期三

靈恩運動的特徵

    靈恩運動是一個相當複雜及頗具爭論性的運動,原因這運動在思想上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有變化,不同的領導人也有不同的看法。歸納著名第三波領袖,韋拿(Peter Wagner)及著名福音派神學家巴刻(J.I. Packer)的定義,有以下的主要特徵:

一.認為新約中的事奉恩賜和屬靈經歷都未停止,今日信徒同樣可以期望並追求得著的。


二.認為可追求的新約經歷包括有靈洗(2:1-4;8:14-17;10:44-46;11:15-17;19:1-6)、說方言(指一些地方言語的聲音(glossolalia,例如某些民族的土話,不是未學過的語言。)(又有靈恩派的人士說這些「方言」/「舌音」是天使的話)、翻方言、說預言、行神蹟、趕鬼,知識言語。


三.注重個人在禱告中多運用方言/舌音。


四.強調教會生活的中心是敬拜,並且在敬拜中鼓勵會眾唱靈歌(指使用簡單而重複字句的短詩)。在敬拜中也用身體言語表達讚美和禱告,例如:舉手、搖擺身體、跳舞,甚至仆倒地上等身體活動,加深個人的情感/情緒來敬拜。在唱短詩時,常以新型樂器,例如電子吉他、鑼鼓作伴奏。



. 在講道中時常強調預言、講說異象和異夢。也要求會眾開放自己,等待神透過預言、異象和異夢的引導。


六.追求神蹟奇事,特別是神醫,聚會後按手為心靈軟弱者禱告醫治。


七.著重內在的心靈醫治,幫助他們「想像」基督,透過輔導和祈禱解決心靈問題及尋求釋放。


八.認為許多疾病和精神困擾是邪靈的工作,應該為他們趕鬼。


九.強調教會生活和事奉應常保持彈性,使聖靈能自由運行,改變教會或事奉方向。


十.委身於積極的傳福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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