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佈道是改變了!今日我們所熟悉的佈道概念,巴刻(J.I. Packer)有這樣的描寫:
這個〔現代佈道特色〕似乎假定了聚會生活就是歸信和堅固的循環。佈道差不多被視為定期的招募運動。它成了一種額外和經常的活動,乃是附帶加在經常的教會聚會上的。這些活動需要特別的籌劃、特別的動員,還需要特別的佈道講員來主領。它們往往稱為「佈道會」(“meeting”),而不是「事奉」(“services”);有些地方還叫做「復興大會」(“revivals”); 無論怎樣稱呼,它們均被看待作和經常的崇拜相異和分別的活動。在聚會裡,一切的安排都是直接為了要叫未信者作出一個即時的、自覺的、決定性的行動來信靠耶 穌基督。聚會結束時,那些有反應或想有回應的人便被邀請來到講台前面接受協談、又或者舉手等等,作為他們決志行動的公開見證。這些行動被聲稱為有益的,因 為會幫助他們「決志」得清楚一些,並且方便他們日後得到「跟進」。這些人便被建議和轉介到各聚會地方作為一個信徒看待。
(p.292, A Quest for Godliness 中譯)
<改變了的佈道有問題>
對於新佈道運動的偏差,莫過於叫人有錯誤的「得救經歷」。梅理(Iain Murray)這樣說:
「經常有人說,一個人若果決志了卻沒有生命的改變,皆因他是一個『屬肉體的』基督 徒,他需要的是聖潔的教導。要是這個人漸漸失卻了原初對信仰的興趣時,經常我們會怪責『跟進』不足、或者祈禱不足、或者別的教會的缺欠。我們甚少考慮,這 些屬世和失落的信號可能是因為他根本未曾得救。要是我們正視這個可能性,那麼整個呼召、決志和陪談的制度就要崩潰!因為我們要看見,生命的改變並非靠人的 力量,並且看見,要確知對福音回應的真偽也不是幾小時或幾天的工作。然而,我們情願辯護也不肯正視問題。有人說,懷疑『決志』的人是否基督徒就是懷疑上帝 的道,並且,放棄『呼召』和連帶的行動就是完全放棄佈道。…如果任何人反對那些不合乎聖經的話,如『接受基督』、『向基督打開你的心門』、『讓聖靈來救你吧』,這人便被看作是咬文嚼字。」 (p.106, The Forgotten Spurgeon 中譯)
這種佈道運動所宣講的,更是偏差了的福音,它減低了人對上帝恩典和權能的觀念,高舉了人的選擇權,因此也叫人看不見罪人的全然敗壞和悔改的責任。在十九世紀的下半葉,英國的傳道人司布真便極力地抵抗這個當時從美國傳過來的新思想。以下是他在講台上的勸導:
「我經常聽到有人力言,如果你相信耶穌基督是為了你而死,你就得救了。親愛的會眾,不要被這概念糊塗了!你可以信耶穌基督是為你死、也可以信這是假的,你也可以信這一切對你毫無幫助。這不是得救的信心(saving faith)。一個有了得救的信心的人接著會確信耶穌基督是為他而死,但這並非得救的信心的本質。不要把這東西聽進去,否則它要毀掉你!別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為我而死』,所以自覺得救了。我祈求你能緊記;真正拯救靈魂的信心的主要成份是投靠——整個靈魂絕對的倚靠——主耶穌基督來拯救我,…我單單而完全地投靠祂,我便得救。」 (p.78,同上書)
對於決志的表示,他曾如此回應:
「﹝來到基督前﹞是心靈對祂的行動,不是雙腳的行動,因為有許多人身體是來到祂面前,卻不是在誠實上…這裡的來是以渴慕、祈求、贊許、認許、投靠和順從來表示的。」 (p.103,同上書)
現代的佈道法務求以最快的速度叫人「決志」,反而忽略了對福音的必須反應,如認罪、悔改。司布真對於當時已有的偏差如此回應:
「現在,我們充斥了對得救效率的誇耀。至於我,我相信歸信是即時的,我也欣然看見這樣的事情;然而我更欣悅於看見恩典徹底的工作、對罪深刻的感覺、並律法有力的對付。犁地的鋤頭是不能避免面對荊棘的…」 (p.106,同上書)
這種只注重結果的新佈道思想也產生了「實用主義」(pragmatism),就是說:結果能肯定手段的正確性(end justifies the mean)。這為教會敞開了一道門,讓各樣的世俗的技倆湧進來,這正是麥亞瑟在《以福音為恥:當教會活像世界時》一書中的警告。對於這一點,司布真也說道:
「這個時代的教會有一種為上帝幹一點事的渴望,但甚少人會問上帝願意他幹甚麼。許多用來向眾人傳福音的東西根本沒有教會偉大的元首的命令;祂也不可能會准許這些事情。」 (p.111,同上書)
最後,新佈道運動帶來了復興的幻覺,並且窒息了真正的復興。當鍾馬田追溯了自1620年的英國復興事件後,他說道:「可是在1860年以後,復興就不常見了。」他在講道中列舉了三個窒息復興的因素,分別是:(一)改革宗神學的衰退;(二)現代佈道運動;(三)神學院的出現。(見《清教徒的腳蹤》,頁5至7)他說道:「現在,當教會軟弱的時候,人就想到去成立小組,舉行佈道會,並作出宣傳工作去推動,而不是本能地退到上帝面前,為教會復興祈求。」(頁6,同上書)明顯地,華人的教會亦朝著相同的方向前進,難怪自1950年代以後,復興便告消失了。反而,我們在誇耀著一個又一個大型佈道會,神學院亦愈趨學術化,新派神學也薰陶著有影響力的神學工作者。
<問題的歷史起點>
現代的佈道運動的確是新近的 發明,誠然,它被廣泛採用到一個地步,沒有幾多地方聚會會懷疑它在聖經光照下的合法性。不過,使徒彼得和保羅一定能辨別出它是何等的差劣和遮閉上帝榮耀的 福音;改教家馬丁路德和加爾文一定會傷痛於它如何的歪曲上帝的恩典和貶謫上帝的至高;清教徒們一定會希奇如此的信息還能稱得上是上帝的道;復興家愛德華滋 和喬治懷特菲也會明白它的軟弱和對復興的無知。這種的佈道運動究竟源於何時?乃是1820年代芬尼(Charles G. Finney)的發明。
芬尼怎樣改變了佈道運動呢?麥亞瑟有這樣的總結:
「芬尼對美國佈道運動的影響是深遠的。他是第一個要求在佈道聚會中信主的人『來到前 面』以表示他們接受基督。他是第一個把『復興』一詞用在佈道大會中的。把給救恩慕道者的會後協談聚會普及化的就是他。他也有份塑造了美國的傳道特色,就是 鼓勵年青的傳道人要即興、加插趣聞、多些對話並少些教義色彩,異於傳統的做法。這一切觀念——是今日佈道的相當標準格式——都是芬尼引進的『新方法』。」 (p.233, Ashamed of the Gospel中譯)
芬尼的發明並非偶然的,而是根植於他的神學思想中的天然結果。芬尼並沒有任何在聖經研究方面的裝備,當他在1821年的秋天「決志」後,便立刻開始了他的傳道工作。麥亞瑟認為這是「極之糟糕」的事情(p.229,同上書),因為在他信主前,他並沒有接受任何基督徒的堅固,而他的「決志」經歷也是十分隨從感覺和飄忽的,倒沒有旁人在真理上的協助。
芬尼十分反感於傳統的教義。當他的工作開始有果效、名聲開始高升時,他也開始公然攻擊傳統的教會和傳道方式。在芬尼的時代,有許多聚會地方已偏離了正道,轉向了冷酷的極端加爾文主義(Hyper-Calvinism),極端加爾文主義並不相信福音當向萬民宣告,並且反對佈道。
芬尼從他那個有這樣傾向的牧 師得到一個結論,就是說:人的完然敗壞與上帝的至高和佈道不可共存。芬尼曾說道:「事實上,這些教條把他﹝那牧師﹞套得緊緊的。當他傳悔改時,他一定要在 講道結束前告訴會眾他們是不可能悔改的。當他呼召他們相信時,他一定不會忘記提醒他們,除非聖靈改變他們的本性,他們是不可能有信心的。可見,他的正統教 義成了他和會眾的網羅。我不會接受這個。」(引自其自傳, p.231, 同上書)芬尼不能分辨極端加爾文主義和加爾文主義(Calvinism)的差別,也忽略了18世紀美國的復興運動都是根植於加爾文主義的。
芬尼的神學思想乃是受他的律 師訓練所模造的。因此,他反對上帝會因亞當的不順從而咒詛全人類。他說道:「聖經界定罪就是違反律法。受了這﹝罪性﹞本性究竟違反甚麼律法?哪條律法要求 人要擁有不同的本性?因承受了亞當的罪性,我們就當受上帝永遠的忿怒和咒詛,這是合乎理性嗎?」(p.232.同上書)麥亞瑟緊接著寫道:
「更糟的是,芬尼否認一位聖潔的上帝會把人的罪歸在基督身上,或把基督的義歸在信徒身上。芬尼總結說這些教義——明明見於羅馬書第三、第四、第五章的教義——是『虛構的神學』(“theological fiction”)。本質上,他否認了福音神學的核心。」
芬尼在閱讀過代表改革者信仰立場的威敏斯特信條後,更公然反對它。芬尼也否認復興是神蹟,認為是人運用恰當途徑便能產生的天然結果。巴刻認為,芬尼的思想是伯拉糾主義的 (Pelagian),因為「他強烈地宣稱每個人都有天然能力全心轉向上帝,只要那人確信這是正確、恰當和需要的事情」。(p.293, A Quest for Godliness中譯)芬尼因而相信,「聖靈在信主中的整個工作就是道德性的勸信("moral persuasion"),即是向我們的心思活潑地描繪出我們要繳械而降服於上帝的原因。人永遠有自由拒絕這個勸信——『上帝也攔阻不了罪人下地獄』。然而,勸信愈有力,打破阻力的成功機會便愈大。」巴刻如此總結芬尼的佈道觀。
芬尼的佈道法是基於錯誤的神學思想;況且,他的「復興工作」後來更被證實是失敗的,大量的「決志者」後來都變成對福音反感和硬心。既是這樣,為何要沿用這種佈道法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