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教會教育事工之行政組織和策劃原則
全面的教育事工需要在「以信徒為中心」的理念中,作完整的規劃和實踐,好使教育的功 能落實於信徒生命成長的目標之中。這樣的教育哲學除了要確定整個教育過程是基於上帝的話(聖經)之外,還要達到個人化的學習原則。因此,教育過程中之每個 成全信徒成長的步驟,諸如針對信徒和各式資源的情況分析、確立目標、安排課程和節目、選擇適當的教材、應用合宜的教學方法、建立有效的組織與行政,以及全 面的評估等,皆為不可或缺的實質內容。以下為一般概略性的說明:
A. 信徒狀況和資源分析
這項最前哨性的任務,就是教會要明確認知,如何針對信徒的問題和需要,提供他們應有 的栽培和服務。譬如:信徒本身在生理、心理、社會、靈命上有怎樣的需求或困擾?社會潮流對信徒的影響為何?信徒在教會中的參與性對自我角色發揮的滿意程度 如何?信徒對團契生活的適應力和配搭聖工的狀況如何?培育信徒的人力資源(教師、輔導、小組長、屬靈領袖等)如何有效地利用和分配?教會的硬體設備(教 具、課室、圖書館、視聽室資料等)資源是否足夠或滿足相當程度的需求?
B. 確立目標
教育目標的確立,在於使信徒得著充足之聖經教導,以致能實踐上帝的道於日常生活之中。故此,宣揚福音、教導真理、建立具有實質「相交生活」意義的團契、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落實委身的基督徒生活等,都是教會教育工作的目標,且須逐步去規劃各項實施的進度和細節。
C. 安排合適的課程與節目
課程和節目要依信徒不同年齡、需要和學習能力等各種情況來設計。課程由甚麼人帶領? 使用甚麼材料?課程和節目能否激發學習的興趣和需要?有甚麼門徒訓練,或事奉之職前和在職訓練等的特殊活動?這些都是視個人的狀況作計劃,並隨時預備作彈 性的修改。教育課程除了要按年齡之外,還要貫徹下列的各項目標:
1. 獲得救恩的確據。(約翰福音二十31;羅馬書十17;提摩太後書三16)
2. 確知生活的指南。(詩篇一一九105;箴言三十5;哥林多前書六12、十23,24,31)
3. 掌握崇拜的意義。(約翰福音四22-24;歌羅西書三16-17;以弗所書五19-20)
4. 享受相交的喜樂。(詩篇一三三1-3;約翰福音二十19-20;哥林多前書十二12-13;約翰一書一3-4)
5. 進入事奉的滿足。(約翰福音四34、十二26;羅馬書十二5-8)
6. 經歷更新的生活。(羅馬書十二1-2;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四20-24;歌羅西書三5-10)
7. 把握永恆的價值。(使徒行傳二十六19;林前書二10,15、十三13)
D. 選擇適當的教材
教材的內容並不限於研經課程,然而一切的課程必定是以聖經為核心的。教材的功用和課程相同,皆應以達成教育目標為主旨。
1. 教材功能
教材必須具備三項功能:
(a) 能擴展並更新信徒信仰和屬靈生活之經驗
(b) 能培養信徒適應社會生活、家庭生活和教會生活能力;包括對基督徒的道德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等持肯的態度。
(c) 能促進信徒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
教材除有上述三種功能外,還得配合時代的變遷和生活技能上的進步,在仍然以聖經為核心的情況下,不時作必要的修訂或補充,以避免內容發生不符實際需要的問題。
2. 教材選用原則
以下的教材選用原則可供聖經教師作參考:
(a) 符合純正聖經信仰的原則。
1) 能以聖經的教訓為核心和基礎。
2) 能在聖經真理的平衡性和一致性中作教導。
3) 能有準備之聖經本文以外的教材,如歷史材料、地理材料和例證等。
4) 能有正確、清楚的神學觀念和思想。
(b) 適應學習心理的原則。
1) 能合乎學生身心靈全面生長及發展的程序和狀況。
2) 能注意到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興趣,以及思考、應用的能力等。
3) 能成就學生分享屬靈成長的目的。
(c) 切合生活需要的原則。
1) 能確實地應用和實踐屬靈真理於日常生活中。
2) 能使學生在生活的經驗中,明白上帝的旨意。
3) 能使學生脫離各樣情慾,並能執著屬靈的價值。
4) 能使學生經歷「為主而活」的喜悅和意義。
(d) 適宜的組織和結構的原則。
1) 能由淺入深。
2) 能由簡至繁。
3) 能由最重要的到次要的(優先次序的組織)。
4) 能顯示明確而具體的原則。
5) 能保持溫故而知新的原則。
6) 能提供研習作業。
7) 能配合生活環境和教會節期的有關學習。
(e) 教材保持美觀和富吸引力的原則。
1) 字圖清晰。
2) 文體易讀。
3) 裝訂堅固。
4) 便於使用。
E. 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
教材本身固然有某一程度的傳播能力,但也得藉著聖經教師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方能將教材傳達得合宜,達成教學目標。故此,聖經教師必須將幾則基本的教學心理原則,運用於「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過程之中,使師生之間一切的「傳達」和「回應」達到預期的果效:
1. 教學心理原則
(a) 瞭解:瞭解學生是「以學習者 為中心」之教學理念最基本的部分。教師對學生的瞭解乃是涵蓋身、心、靈和社會層面之全面性的瞭解。瞭解學生為是要確知學生的問題、困難、需要和個別差異等 的實際狀況,以助教師提供更具創意的教導和輔助。瞭解能帶來師生之間真實的接納和互動,使教學的過程收獲更加有意義的回應,達到靈命成長的目的。
(b) 刺激:此乃激發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引起學習者感覺需要學習的感動,而讓學習成為有興趣、有價值、有必要,並成為生活上的滿足和享受。
(c) 指導:聖經教師不僅要提示和預備充足的學習材料、教具等,更重要的還得熟練地指導課文和有關的教材。指導學生由直接或間接的環境中,實踐信仰與生活的見證,這是基督徒教師所應擔負的屬靈指導責任。事實上,教師的身教榜樣即為最佳之屬靈指導。
(d) 鼓勵:鼓勵是引發最好學習心理的條件之一。學生在正面加強的鼓勵之中必能維持長久的學習興趣,而且還會愈學愈好,並發揮影響他人的力量。
(e) 代禱:是教師對學生之最貼切的關懷行動。教師的奉獻或熱誠的教學,皆無法取代聖靈親自於學生內在所做之更新工作的地位。聖經教師對「教人」的熱愛應當是更勝於「教書」的。聖靈是隨時的教導者。聖靈在學習者身上所施行之奇妙作為,是藉著聖經教師的禱告而來的。
2. 選用教學的因素
教學因內容和目的不同,而需採用各種不同的教學方法。柏爾遜(Person)認為,選用教學方法當依據五個基本的因素作考慮。
(a) 教師的技術和興趣:教師本身的技巧和熱誠,將擴張或限制其教學方法,此乃教師自身恩賜和才幹的一面表現。
(b) 所用的課程:課程內容常會決定採用的教學方法。譬如,有些課程是為討論而設計的,有些則為作演講教學而制定。課程的不同組織,所應用的傳達方式自然有所區別。
(c) 學生的年齡:學生的年齡往往是決定使用某種教學方法的重要因素。譬如,對成年人用討論、座談或演講法,可以收到很好的果效;但對幼小兒童而言,使用圖片或故事的教學方法則更恰當。
(d) 課程的特別目標:教師不僅要關心基督教教育的一般目標,還要關心所教授的每一課程和每一進度,所期望學生於學習之後應有的改變。
(e) 環境和設備:環境和設備對於 教學方法的選擇也有影響。例如,影音教材就得有合宜的軟、硬體設備,並在不干擾其它班級上課的情況下使用。現有的教學方法種類繁多,諸如:演講、討論、問 題、戲劇、手工、故事、討論、座談、黑板畫、角色扮演、視聽教學、腦力激盪等方法。教學方法是傳遞課程和教材必要應用的媒介。
教師要選擇合適學生瞭解和接受的教學法,即能在師生之間達成學習的美好果效,譬如:雙方形成良好的溝通;達成教學的目標;滿足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和目標;並達到教師與學生一同長進的目的等。
F. 建立組織並發展行政的功能
有了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之後,推動這些以使教育持續進行的,就是組織與行政。組織,也有人稱之為「結構」。它在教會事工中能發揮莫大的功效。保羅的書信中也曾提到建立組織的需要,他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40),又說:「…建立基督的身體……全身都靠衪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四12-16;五23)使徒行傳中,教會選出七位職事與使徒們分擔教會聖工,正是教會有形組織的一個實例(使徒行傳六1-6)。
組織乃是應實際需要而產生的。良好與健全的組織,不僅可以維持和順利推展教會的各面聖工,達到分工的果效,並能配合教會長遠教育之目標、提高工作的效率、有效地應用各式人力、物力和財力等的資源,且建立快樂的團契生活。
1. 組織和行政欠缺屬靈原則所產生之困難
組織和行政在屬靈的原則下進行,遠比為了要應付教會任何需要而產生來得重要。因為組織和行政若離開了屬靈原則,就會產生諸如下列的許多困難:(以下部分資料參考:易啟年,《教會兒童教育事工》(香港:天道書樓,1980),頁20-30。)
(a) 因分工分職而形成分等級。
(b) 因分別了職務權責範圍,各有固定界限,個人的恩賜與獨立創意的發揮受到限制,久而久之,團體的機能僵化,變成有職位者在做事,而非有恩賜的人在做事。
(c) 由追求效果、效率,變成追求可見、可計算的表面成就,忽略較不易觀察的屬靈價值及較長遠的利益。追求成績,也造成重利不重人、注重發展工作而忽略造就人的傾向。
(d) 人員間關係傾向角色化,減弱主內弟兄姐妹的同工關係。
(e) 組織愈強,成文的規例與不成文的習慣也愈積愈多。一方面使人浪費時間於規定而無甚麼意義的事;另方面,一些有意義的事卻因這許多的拘束而無法進行。
(f) 有了現實的、可見的組織系統及政策計劃,倚靠聖靈引導與力量的程度有可能會相對減低。
(g) 形式組織有可能落入勉強自求生存的現象。教會的活動若一旦面對「瀕死」的狀況,反而誘發和鼓勵這個組織之畸形和變態的生存方式,這樣的組織是更糟糕的。
2. 屬靈的原則與功能
(a) 組織必須合乎聖經與屬靈組織原則,建立一個聯於元首基督的身體。
(b) 組織內的同工必定是有「重生」經歷(約翰福音三3)、「羨慕聖工」(提摩太前書三1)、有效法基督服事眾人的心志(馬可福音十44; 約翰福音十三14; 羅馬書十五2; 以弗所書六6-7; 腓立比書二5-8)的人。
(c) 組織必須有助推動各項活動和節目(program)進行的能力。
(d) 組織必須要簡潔和清楚,將不必要的內容刪除。
(e) 組織必須富彈性。組織的變更(如:增加、擴充、削減)必須要配合教會事工的變更,使聖工在針對教會的需求中得以順利進行。
(f) 組織必須完整集中。各部門息息相關,擔負起彼此建立與成全的任務。
(g) 組織必須施行分級制。為了不忽略任何一位信徒,組織就得按信徒的不同年齡或屬靈程度等,設立分級、分班制。
(h) 組織必須具有民主精神。它是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發揮各部門和同工之間的恩賜,互相扶助(哥林多前書十一3、十二4-30 ; 以弗所書五21;腓立比書二1-5;提摩太前書五21)。行政乃是組織所付諸的行動。發揮盡忠、盡職並維持組織各部門間的良好工作與人際關係,使教會在最美及和諧的情況下,推動質與量的增長,這就是行政的責任。
G. 評估
評估就是考核與檢討,是教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反省步驟。評估的對象包括每位參與教育過程中的人員--教師、領袖、同工、父母、學生等。評估的內容乃針對教育過程中每項目標、課程、節目、教學方法、組織以及行政等方面所作的規劃。評估是經常性的工作,它也能幫助教會在推展各面聖工之時,獲得更新與進步。
以上所舉之七個要目,乃是教會在推動各項教育事工之先,須加策劃和詳盡釐定的。而且這七項要目有其循環性,由評估中再釐定改進計劃,又於實踐計劃之後再不斷地予以評估,以達盡善盡美的地步。
神學教育之目的
神學教育之目的就如保羅所說:「…直到基督的特性在你們的生命中成形。」(加拉太書四章19節)
而要「基督的特性之成形」,的過程有三方面:
(一)「基督心志」的形成:基督徒最好的學習典範就是耶穌基督,祂的一生展現了「真實的人性」。而這「真實的人性」不是「自我中心」,培養如基督般那種「為別人而活」生命態度。
(二)「神學心志」的養成:學習「以基督的心為心」來思考。它不同於一般的推理思辯,是一種含有「實踐」成分的神學反省,因此我們必須通過不斷的「改變心意」來效法基督「虛己成為僕人樣式」的典範。
(三)「服事心志」的養成:參與基督的服事,在具體的歷史實況中共同從事上帝的宣教。
而神學教育不是少數牧者的特權教育,更應是全體信徒之養成教育,而且注重上述之「三重形成」教育。一個「人人做神學」的時代已經來臨,也因為如此信徒教育是神學教育之起步,而神學教育是信徒教育之延續。
就上面之論述,對神學教育的認識:是生命的培養,不只是對神學或聖經之知識的認識,更是生命的投入。藉由生命之投入與參與,並和其他信徒彼此配搭成為基督的身體,在這世界做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而這教育是為了「基督成形在個人的心中」,也是教會全體要努力以赴的。
基督化全人教育的使命
盡管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會面對許多不同的需求、壓力和挑戰,然而,積極地建立一個有價值的人生,使生命得著更肯定和豐盛的意義,都是人人當作的努力。
一 般世人所推崇的心理學家,諸如︰佛洛伊德、容格、奧爾堡以及佛洛姆等,雖然他們所持的心理學理論不盡相同,也未能提出一個完美人生價值的定義,然而卻都一 致認為樂觀、堅毅、勇敢、自信、奮鬥、承擔責任,以及自我接納等,都是成熟的人在自我發展過程中,活得有尊嚴和有價值所必需具備的條件。
究竟生命的價值是什麼呢?聖經中主耶穌曾明明的告訴他的門徒,生命的價值不在乎賺得全世界,也不在於有豐富的家道(馬可福音八36;路加福音十二15)。
物質生活的多寡並非為衡量生命價值的標準。聖經再三地強調,一個基督徒的靈命在基督裡達到成熟的境界時,就是得著了生命最高的價值(以弗所書四 13;腓立比書二12b,四8-9;歌羅西書一28;希伯來書五14一六1)。
基督教教育的目的,乃是要幫助基督徒增長其屬靈生命,執著屬靈的價值,並為主而活。因此,基督教教育所擔負的神聖使命,即對教會中的每位男女老幼,實施合乎聖經的「全人教育」——教育人在身、心、靈,及社會層面獲得平衡的發展。
基 督化的全人教育和世俗一般的全人教育是有分別的;基督化的全人教育乃集智識教育、人格教育、與靈性教育的綜合,其中的靈性教育是一般全人教育所忽視和欠缺 的。靈性教育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幫助人認識上帝的旨意、對基督作完全的委身、對人作真誠的服事、過聖潔的生活,並肯定個人生命在基督裡的意義和價值。
人 類由小至大的發展過程中,或多或少總會面臨一些類似的困擾,譬如︰自卑、缺乏自尊、過度的以自我為中心、不會欣賞自我的價值、未能克盡自己的責任、和在不 切實際的幻想中,建立理想的我等。由於基督化的全人教育擔負著成全信徒在基督裡發揮個人潛能的使命,因此,教會協助每位處於持續發展歷程中的個人,獲得健 康和屬靈的成長,更是責無旁貸的了。
[全人教育的自我認知]
基 督徒同樣享有自我發展的權利。由屬靈的立場來看,基督徒一生的自我發展歷程,需要上帝的話和聖靈的力量作為成長的指標和支柱,使一切的努力獲得合上帝心意 的果效。基督化的全人教育需由開發個人在基督裡的建造著手。因此,全人教育事工的推動,首先得加強輔導個人在基督裡,實踐三項基本的自我認知和期許︰
1.發展「自知」——對自己有客觀的認識。故此,我們要︰
a. 知道生命的由來是上帝的創造(創世記一27;羅馬書十一36),故要常存感謝的心來珍惜寶貴的生命。
b. 知道生命的有限(雅各書四14),因而要懂得把握永恆生命的價值(腓立比書三13-15)。
c. 知道自己是渺小的(詩篇八4),因而要思慕屬天的一切,輕忽地上所有的愛慕(詩篇七十三25;腓立比書三8;歌羅西書三2),並立志得主的喜悅(哥林多後書五9)。
d. 知道自己是有限的(約翰福音十五5b),因此,要靠著基督的恩典,渡過在世的年歲(羅馬書八37;哥林多前書十13;哥林多後書十二9;腓立比書四13;希伯來書二18)。
2.持續「反省」——在為主而活的日子裡,不斷地作自我評估和改進。故此,我們需要︰
a. 確知上帝先愛我並永遠愛我的事實,並於實際生活中回應他的愛。(約翰福音三16、十三1、十18)
b. 不去效法這個世界,而要積極地去明白上帝的旨意,遵行他的命令。(彌迦書六8;馬太福音二十二37-39;馬可福音十一25 ;約翰福音十五12;羅馬書十二2)
c. 確定自己獻身為主,一生篤行上帝的旨意。(羅馬書十一36、十二1、十四7-8;哥林多前書六20、十五10 )
d. 每時刻保守在主裡所作的工。(哥林多前書三14;歌羅西書三22,24、四17)
e. 接納自己與弟兄,並喜悅作真實的舍己和奉獻。(馬太福音二十26-28;羅馬書十五1-7;歌羅西書三13)
f. 有喜樂的生命,並懂得凡事謝恩。 腓立比書四4-6;歌羅西書三17)
3.「邁向成熟」——竭力追求成熟的屬靈生命。故此,我們需要︰
a. 看重屬靈的價值過於世上的一切。(馬太福音六33;約翰一書二15)
b. 肯定自我的價值,且靠主恩典,實踐「為他而活」的人生目標。(馬太福音五48;帖撒羅尾迦前書三8a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13;提摩太前書四12、六19;提摩太後書一7,12)
c. 努力追求過聖潔的生活。(以弗所書四24;希伯來書十二14;提摩大後書二21-22;彼得前書一15-16)
d. 樂意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四12,16、十24;彼得前書三8)。
e. 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哥林多前書十三13;雅各書一12;約翰一書五18)
f. 藉著正常的靈修生活和事奉,與主保持美好的關系。(約翰福音四34、六63;以弗所書四11-13;彼得前書二2)
基 督化的全人教育是不能忽略靈、魂、體三方面造就中任何一方面的。教會和基督化家庭所提供的教材、課程或節目,都得配合全人教育的宗旨,好達成使個人在基督 裡得以充分發展和成長的目標。聖經、崇拜、團契、事奉都是實施全人教育的重要工具與媒介。因此,教會與基督化家庭皆有責任對它們子以有效利用,好教每位信 徒的生命歷程,發展得更加圓滿、成熟,並討主喜悅。
基督化教育的性質
基
督教教育的主要功能乃在培育基督化的人格。基督化的人格需要透過基督的生命來發展並逐日茁壯。教育能產生改變的作用,人若得著基督的生命,即能經歷由他而
來的改變。基督化的教育,不僅包含基督生命在信徒個體內之成長,亦包括「學習」像基督的生命。事實上,「生命的成長」與「學習」始終保持著二者合一的關
係。學習促進「成長」的質與量,成長則促進「學習」的果效。
基
督的生命經由聖靈的參與進入信徒的生命中,聖靈就是促使信徒生命成長的主動力量。學習的意義,由廣義方面來說,乃是經驗由基督而來的改造或行為的改變過
程。經驗之改造或行為的改變,一則出於「重生」之必然現象,二則也從學習上帝的話而獲得。唯有上帝的話與基督的生命,能使基督化的教育發生真實、具體的意
義和價值。
聖經的教誨明明地默示了上帝對每位信徒的心意。由基督降生的事實來看,上帝顯明了他要世人離棄罪惡,並為他而活的旨意。使徒保羅歸主之後的見證就是︰「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大書二20)
在腓立比書信中,保羅更進一步清楚地講出「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一21 )的信念。其實聖經教訓中所一再強調的,就是要人得著基督的生命,並讓基督「成形」在信徒心中(加拉太書四19)。換言之,由於基督的生命在我裡面,故此,基督要我如何,我就如何,「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一20)。
基督化教育的本質與基督及其生命有著密切的關聯;換言之,基督化教育的本質,就是使人活出基督的生命;事實上,基督的教訓正闡揚了教育的本質。四本福音書中,至少有三方面重要的教訓,具體地說明了基督化教育的本質,那就是︰
1.愛上帝和彼此相愛。
馬太福音五23-24,44、二十二37-39;馬可福音十一25;十二30-31;路加福音六35-37;約翰福音十三34-35、十五12
2.捨己跟隨耶穌。
馬太福音十9、十五32、十六24-25、十九21、二十27-28 ;馬可福音八34、十45;路加福音九23-24;約翰福音十二26
3.求上帝的國和義。
馬太福音六33;路加福音十二29-32
基督教訓的內容是可以實踐的。耶穌基督實踐了他的教訓,他亦期盼跟從他的人能夠貫徹他的教訓。基督化教育的本質是具體的,它不僅擔負著「傳下去」的使命,也激勵凡認識基督耶穌的每位信徒,在奔跑天路的歷程中,不再執著自己,而是執著基督,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
基督教教育的建立基礎
基督教教育事工之範疇可說是涵蓋各層面的。它所要做的,包括了意義的和實質的兩個層面。
1.要建立系統化的聖經教導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的權威,基督徒必須將上帝的話牢藏在心(詩篇—一九11,105),以之為生活實踐的指引。倘若教會不能將上帝的話作完整和系統的教導,信徒對上帝的知識(包括他的本性、位格、計劃、工作、旨意等),即可能落入「瞎子摸象」的光景和「斷章取義」的危機中。事實上,殘缺片斷的屬靈認知必無法使生命達到成熟的目標。
2.要確立合乎聖經的教育哲學
基督教教育是傳達上帝。心意的工具和媒介,它擔負著基督徒在學習聖經的過程中,正確領悟上帝的心意的使命,好成全信徒朝著成為「完全人」的目標邁進(提摩太後書三16-17)。因此,上帝的話和他啟示在聖經中的心意,就是基督教教育的全部內容。
3.要發展健全的神學與神學教育
健全的神學內容是基督教教育在目標、課程和方法上的準則與歸依,這是不可忽視的。
4.要使教材朝著組織化和系統化方向發展
教材是培育靈命和訓練事奉(職前及在職)所不可或缺的教育工具,亦是基督教教育具體成全信徒發揮和運用恩賜的重要媒介。
5.要推動並加強教會與基督化家庭的聯繫
具體的教育事工須設立督導系統,負責追蹤教會和家庭教育的合作情況,以隨時了解信徒屬靈生命的狀況、需要和評估教育內容的果效。
6.要督促信徒發揮影響社會的能力
6.要督促信徒發揮影響社會的能力
基督教教育能夠在與人分享之中更突顯其價值和意義。信徒影響社會可做的具體努力,就是積極參與社會各面的工作,以建立宣教和為主作見證的據點。教會有必要提供各式裝備信徒的有形和無形的教材,具體地去成全這個影響。
7.要促進教會和各屬靈團體之間的有效配搭
不論是神學院或任何屬靈團體,皆需配合教會一同訓練各式的聖工人才。雖然整合運用各教會和屬靈團體中之人力、物力的資源,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但這的確是全面基督教教育的任務之一。
8,要全面推動信徒接受神學訓練的意願和行動
信徒藉著參與實際的神學課程,使自己對真理有完整的認識的這個觀念,目前尚未被所有的基督徒所接受。成全信徒的教育使命,包括這項「說服」的工作。
9.要教導人尋得心靈真正的自由
基督教教育是聖靈的教育,聖靈也是改變生命的主導者。基督教教育擔負著教導人脫離「罪和死的律」的責任,使人在實踐「隨從聖靈」與「體貼聖靈」的經歷中,獲得上帝所賜真正的義與自由。
10.要評估各種教育活動的結果
基督教教育是有目標的工作,而教會所有的活動(節目)都應當達到成全信徒在基督裡「長大成熟」的目標。因此,循環評估整個的教育過程,即是對教育目標之最佳「體檢」。
在新約,教育是人所周知原始基督教的一面。無論在何處,那裡有基督教會的設立,必定有某種教育為其生活的一部份。教導在耶穌生平和其傳道工作中更佔有顯著的地位。有效的教導和靈命培育是宣教活動之後的重要補充及跟進工作。
因 此,教會絕對有必要設立一個專門的基督教教育部門,並盡可能聘請專職人才來負責策劃及推動教育的工作。基督教教育部門也得與其它部門(如︰音樂、行政、牧 養等),保持密切的聯繫,因為教育工作常在崇拜、宣道及牧養中實施。基督教教育也不得與聖經神學、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等脫節,因為基督教教育若離開了它 們,便迅速在歷史的基督教傳統上失去根基,而成了另外的東西。基督教教育工作者和師資,還得具備聖經神學、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等各方面的充足知識,讓基督 教教育有根有基地執行於各時空之中。
基督教教育的聖經基礎
1. 上帝的屬性
(1) 上帝是教育家
(a) 上帝是最偉大的教育家,祂的教導,無人可比擬。(伯三十六22)
(b) 上帝的教導,是為了叫人得知識,上帝的管教,是為了叫人得平安。(詩九十四10-13)
(c) 農夫聰明地按著種子的類別,以不同的方式撒種、收割,同樣上帝也滿有智慧地用獨特的方法對待祂的百姓,藉此管教、教導他們。(賽二十八23-26)
(d) 上帝是創造者,能人口才,教導人當說的話。(出四12,15)
(e) 上帝把律法賜給祂的子民,教導子民導守祂的法度。(出二十四12)
(2) 上帝教導如父親
(a) 上帝以為父的心教導祂的兒女,好叫他們順服上帝的教導。(賽六十三16)
(b) 上帝對百姓的教導和保護,好像父親對所愛的幼兒一樣,充滿了慈愛的眷顧。(何十一 1-4)
(c) 對於不順服的子民,上帝的心好像父親一樣,愛之深,責之切。(瑪一6)
(d) 上帝對得信祂的人好像慈父疼愛子女一樣,愛惜和憐憫他們,並沒有按他們的過犯加以懲罰。(詩一0三13)
(3) 上帝教導如裁判者
上帝裁判的權能是基於三方面的神性:
1) 上帝是絕對的公義的(詩九8, 九十六13, 九十八2,9)。
2) 上帝對人生命奧秘是全知的(伯三十四21-28, 賽二十八17, 羅二16)。
3) 上帝有無可抗拒的能力來賞善罰惡(詩十一5-7, 羅二1-16)。
因而我們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按公義行事,好讓我們得著上帝的賞賜,就是上帝同在與恩典。
2. 耶穌的命令
(a) 大使命:耶穌教導門徒,要透過「出去傳道」、「施洗」和「教導」來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 二十八 19-20)
(b) 使徒的教訓與實踐
使徒遵行主的大使命,廣傳福音,教導民萬,把福音傳遍,直到地極。可見遵守主的教導是何等的重要,如果沒有聽從主的教導,今天全世界的人仍在死亡過犯當中,沒有指望。(徒 二 42, 五28, 四18, 五42, 十八25)
3. 教會教導的目的
(a) 裝備信徒:基督把各樣恩賜賜給教會領袖,目的是叫教會領袖能夠裝備和教導信徒追求長進,成熟的生命,讓信徒得以發揮個人的恩賜,承擔聖工,好建立一個健全、成熟和增長的教會。(弗4:11-12)
(b) 使信徒完全認識上帝:教會要用各樣的方法教導信徒,目的是要叫信徒完全認識耶穌基督,明白福音真理,站穩真理的立場,作個生命穩固的信徒。(西1:28)
(1) 上帝是教育家
(a) 上帝是最偉大的教育家,祂的教導,無人可比擬。(伯三十六22)
(b) 上帝的教導,是為了叫人得知識,上帝的管教,是為了叫人得平安。(詩九十四10-13)
(c) 農夫聰明地按著種子的類別,以不同的方式撒種、收割,同樣上帝也滿有智慧地用獨特的方法對待祂的百姓,藉此管教、教導他們。(賽二十八23-26)
(d) 上帝是創造者,能人口才,教導人當說的話。(出四12,15)
(e) 上帝把律法賜給祂的子民,教導子民導守祂的法度。(出二十四12)
(2) 上帝教導如父親
(a) 上帝以為父的心教導祂的兒女,好叫他們順服上帝的教導。(賽六十三16)
(b) 上帝對百姓的教導和保護,好像父親對所愛的幼兒一樣,充滿了慈愛的眷顧。(何十一 1-4)
(c) 對於不順服的子民,上帝的心好像父親一樣,愛之深,責之切。(瑪一6)
(d) 上帝對得信祂的人好像慈父疼愛子女一樣,愛惜和憐憫他們,並沒有按他們的過犯加以懲罰。(詩一0三13)
(3) 上帝教導如裁判者
上帝裁判的權能是基於三方面的神性:
1) 上帝是絕對的公義的(詩九8, 九十六13, 九十八2,9)。
2) 上帝對人生命奧秘是全知的(伯三十四21-28, 賽二十八17, 羅二16)。
3) 上帝有無可抗拒的能力來賞善罰惡(詩十一5-7, 羅二1-16)。
因而我們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按公義行事,好讓我們得著上帝的賞賜,就是上帝同在與恩典。
2. 耶穌的命令
(a) 大使命:耶穌教導門徒,要透過「出去傳道」、「施洗」和「教導」來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 二十八 19-20)
(b) 使徒的教訓與實踐
使徒遵行主的大使命,廣傳福音,教導民萬,把福音傳遍,直到地極。可見遵守主的教導是何等的重要,如果沒有聽從主的教導,今天全世界的人仍在死亡過犯當中,沒有指望。(徒 二 42, 五28, 四18, 五42, 十八25)
3. 教會教導的目的
(a) 裝備信徒:基督把各樣恩賜賜給教會領袖,目的是叫教會領袖能夠裝備和教導信徒追求長進,成熟的生命,讓信徒得以發揮個人的恩賜,承擔聖工,好建立一個健全、成熟和增長的教會。(弗4:11-12)
(b) 使信徒完全認識上帝:教會要用各樣的方法教導信徒,目的是要叫信徒完全認識耶穌基督,明白福音真理,站穩真理的立場,作個生命穩固的信徒。(西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