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如 何 辨 別 異 端 邪 教

 基 督 教 旁 門 的 特 徵

    在 聖 經 裏 , 什 麼 人 會 被 視 為 「 異 端 」 呢 ? 就 是 那 些 分 裂 教 會 的 人 。 他 們 分 門 結 黨 , 從 事 愚 昧 的 辯 論 , 為 律 法 條 文 而 起 爭 執 。 他 們 的 行 為 被 視 作 私 慾 的 表 現 , 是 背 道 、 犯 罪 的 行 徑 。 ( 林 前 11 ︰ 18-19 ; 多 3 ︰ 9-11; 加 5 ︰ 20) 新 約 聖 經 中 幾 乎 每 一 卷 都 提 醒 我 們 防 備 假 先 知 、 假 師 傅 的 異 端 。 彼 得 指 出 假 先 知 的 出 現 , 從 前 已 在 , 將 來 也 會 有 。 他 們 的 動 機 出 於 貪 心 、 圖 利 ; 他 們 的 謬 誤 是 否 認 救 贖 他 們 的 主 ; 他 們 的 作 風 及 行 為 淫 邪 , 毀 謗 真 道 , 捏 造 事 實 ; 他 們 竟 能 使 多 人 隨 從 ; 他 們 的 結 局 乃 自 取 滅 亡 。 ( 彼 後 二 1-3)

    從 這 些 描 述 和 評 論 中 , 我 們 發 現 異 端 之 害 , 不 單 在 「 教 義 」 上 發 生 偏 差 , 離 開 了 信 仰 的 「 正 統 」 , 而 且 在 「 道 德 」 上 也 有 問 題 , 引 人 走 上 「 歧 途 」 。 許 多 異 端 叫 人 放 縱 情 慾 , 也 有 一 些 使 人 產 生 心 理 上 和 精 神 上 的 困 擾 , 引 起 種 種 反 社 會 、 反 理 性 的 行 為 。 異 端 不 只 是 一 種 錯 誤 的 信 仰 , 也 是 一 種 乖 謬 的 生 活 行 為 模 式 。

    近 年 來 , 異 端 旁 門 對 社 會 和 倫 理 生 活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漸 受 到 社 會 眾 的 關 注 。 ( 如 在 外 國 和 中 國 國 內 常 常 發 生 的 「 邪 教 問 題 」 。 邪 教 也 常 常 成 為 香 港 的 熱 門 新 聞 。 ) 各 種 新 興 的 教 派 , 無 論 是 本 地 或 外 來 的 , 都 使 教 會 大 感 頭 痛 。 加 上 一 般 信 徒 的 一 知 半 解 , 使 「 異 端 」 、 「 旁 門 」 、 「 邪 教 」 等 名 詞 的 含 意 愈 來 愈 趨 糢 糊 和 混 亂 。 為 方 便 分 析 起 見 , 「 旁 門 」 這 個 名 詞 , 用 來 專 門 指 稱 凡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或 出 自 基 督 教 , 但 在 信 仰 上 與 正 統 教 會 有 明 顯 歧 異 的 教 派 。 「 異 端 」 則 專 指 歷 史 上 教 會 已 判 定 為 錯 誤 的 , 歧 出 的 教 義 或 神 學 觀 點 。

何 謂 異 端

    毫 無 疑 問 , 判 斷 「 異 端 」 要 以 堅 實 正 確 的 神 學 作 為 基 礎 。 根 據 神 學 的 原 則 , 異 端 是 一 些 自 稱 基 督 教 , 或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信 仰 , 但 與 正 統 教 會 所 解 釋 的 聖 經 真 理 有 所 矛 盾 的 。 而 所 謂 正 統 的 信 仰 , 正 確 的 聖 經 解 釋 , 是 以 使 徒 信 經 、 尼 西 亞 信 經 、 亞 他 拿 修 信 經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所 說 明 為 準 。 聖 經 當 然 是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最 高 權 威 , 是 上 帝 在 基 督 裏 的 自 我 啟 示 。 教 會 為 應 付 異 端 , 澄 清 信 仰 , 宣 講 福 音 , 於 是 把 使 徒 的 信 仰 歸 納 而 為 一 些 綱 目 – 信 經 。 因 此 , 我 們 對 異 端 的 批 判 , 不 是 根 據 某 一 特 定 宗 派 的 信 條 或 教 義 。 某 宗 派 持 守 不 同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條 , 未 必 就 是 異 端 , 只 是 一 些 不 同 的 見 解 。 所 以 , 當 我 們 遇 見 一 些 教 會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儀 與 我 們 自 己 的 教 會 有 不 同 之 處 時 , 不 要 立 刻 把 別 人 判 為 異 端 、 邪 教 。 我 們 應 以 信 經 作 為 衡 量 的 準 則 。 凡 否 認 信 經 或 與 信 經 矛 盾 的 教 義 , 肯 定 就 是 異 端 。

    任 何 個 人 的 見 解 , 或 從 聖 經 所 得 的 亮 光 , 都 不 足 以 作 為 判 斷 異 端 的 根 據 。 而 且 , 這 種 做 法 , 本 身 就 是 異 端 的 表 現 。 因 此 , 如 果 有 人 想 曲 解 聖 經 , 否 認 正 統 教 會 在 信 徒 中 所 確 立 的 使 徒 信 仰 – 如 三 位 一 體 、 因 信 稱 義 、 聖 而 公 之 教 會 等 , 都 是 「 離 道 反 教 」 的 異 端 ( 帖 後 二 : 3) 。

    其 實 , 我 們 可 以 把 旁 門 異 端 稱 為 「 冒 牌 的 基 督 教 」 。 因 為 他 們 打 著 基 督 教 的 幌 子 ,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 盡 量 使 人 以 為 他 們 是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他 們 更 懂 得 搬 出 聖 經 來 支 持 他 們 的 教 義 , 魚 目 混 珠 , 使 人 受 到 錯 誤 的 引 導 。 一 般 人 當 然 難 分 真 假 , 甚 至 基 督 徒 往 往 也 張 冠 李 戴 , 給 搞 糊 塗 了 。 然 而 , 對 信 仰 稍 為 認 真 的 信 徒 , 當 不 難 從 他 們 的 異 端 特 徵 看 出 他 們 的 真 偽 來 。 他 們 所 其 的 異 端 特 徵 如 下 :

  1. 自 稱 為 唯 一 信 仰 正 確 和 正 統 的 教 會 , 而 正 統 的 信 仰 是 反 被 指 為 錯 誤 的 , 對 其 加 以 激 烈 的 批 評 。

        「 摩 門 教 」 ( 「 耶 穌 基 督 末 世 聖 徒 教 會 」 ) 認 為 正 統 的 教 會 已 「 敗 壞 與 離 道 反 教 」 , 而 摩 門 教 是 基 督 親 手 重 建 的 , 與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教 會 相 同 。 他 們 傳 的 「 福 音 」 是 耶 穌 基 督 福 音 的 「 復 興 」 。 〔 參 「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同 樣 教 會 」 ( 單 張 ) Jame E. Talmage : A Study of the Articles of Faith, p.198-216 〕 「 守 望 台 」 則 認 為 一 切 正 統 的 教 會 都 不 是 「 真 教 會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才 是 「 真 教 會 」 , 是 上 帝 所 使 用 的 「 唯 一 交 通 途 徑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仍 然 遵 從 上 帝 的 命 令 。 ( 「 以 上 帝 為 真 實 」 , 第 十 一 章 「 上 帝 的 教 會 」 第 123 至 133 頁 )

  2. 以 他 們 的 領 袖 或 創 辦 人 的 言 論 和 著 作 為 教 義 和 生 活 的 最 高 指 示 。

        聖 經 的 解 釋 也 得 接 受 他 們 的 看 法 。 如 摩 門 教 以 創 教 人 斯 密 約 瑟 、 楊 百 翰 及 歷 任 的 會 長 為 先 知 , 可 以 從 上 帝 直 接 獲 得 啟 示 。 「 守 望 台 」 的 信 仰 主 要 是 受 到 第 一 任 社 長 查 爾 士 ‧ 退 斯 ‧ 羅 素 和 第 二 任 社 長 盧 述 福 的 見 解 影 響 。 而 大 衛 ‧ 保 格 自 認 為 先 知 , 創 辦 了 「 天 父 的 兒 女 」 。 ( 又 稱 「 愛 之 家 」 ) 。 瑪 利 ˙ 碧 嘉 ˙ 愛 迪 創 立 「 基 督 科 學 」 , 她 的 言 論 , 被 奉 為 金 科 玉 律 。 洪 以 利 亞 在 台 灣 的 「 錫 安 山 」 上 , 被 信 徒 奉 為 「 列 國 先 知 」 。 大 陸 一 位 姓 鄧 的 女 士 , 給 「 東 方 閃 電 」 派 視 為 復 來 的 基 督 。 而 「 統 一 教 」 的 教 主 文 鮮 明 , 「 人 民 聖 殿 」 的 占 姆 ‧ 瓊 斯 差 不 多 已 成 為 教 友 崇 拜 的 神 明 。

  3. 不 接 受 正 統 基 督 教 的 主 要 教 義 和 「 信 經 」 。

        摩 門 教 和 守 望 台 都 反 對 「 三 位 一 體 」 和 「 因 信 稱 義 」 的 信 仰 。 普 世 教 會 所 共 認 的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 「 使 徒 信 經 」 、 「 尼 西 亞 信 經 」 和 「 亞 他 那 修 信 經 」 所 詮 釋 的 正 確 教 義 , 可 以 用 作 量 度 異 端 的 準 繩 。

  4. 接 受 聖 經 以 外 的 「 新 啟 示 」 – 「 經 外 權 威 」 。

        摩 門 教 認 為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與 聖 約 」 和 「 無 價 珍 珠 」 都 是 上 帝 的 啟 示 。 而 統 一 教 徒 視 文 鮮 明 的 「 神 聖 原 則 」 有 若 「 聖 經 」 的 權 威 。 而 且 聖 經 只 是 給 那 些 心 靈 和 知 能 程 度 非 常 低 的 古 人 看 的 「 過 渡 的 教 科 書 」 。 文 鮮 明 把 耶 穌 未 能 說 出 , 抱 在 心 中 而 逝 的 聖 言 說 出 來 。

  5. 聲 稱 以 聖 經 為 教 義 的 根 據 , 動 輒 引 用 聖 經 , 卻 是 斷 章 取 義 , 曲 解 經 文 , 甚 至 竄 改 聖 經 譯 本 , 以 自 圓 其 說 。

        「 守 望 台 」 自 行 出 版 一 本 「 新 世 界 譯 本 」 , 稱 為 「 最 符 合 」 聖 經 原 意 的 譯 本 , 其 實 把 自 己 那 些 不 合 聖 經 原 意 的 意 思 強 加 進 去 , 以 圖 自 圓 其 說 。 異 端 最 經 常 使 用 的 讀 經 方 法 是 「 讀 入 法 」 – 把 自 己 的 意 思 讀 入 聖 經 裏 面 。 撒 爾 雅 (James Sire) 在 《 曲 解 聖 經 》 (Scripture Twisting) 一 書 的 分 析 很 對 , 他 認 為 異 端 和 邪 教 都 是 拿 聖 經 作 根 據 , 郤 產 生 不 同 而 又 矛 盾 的 解 釋 , 原 因 是 他 們 把 自 己 的 「 世 界 觀 」 (World Views) 套 入 聖 經 裏 面 , 作 為 解 釋 聖 經 的 原 則 , 因 而 創 出 一 些 與 聖 經 原 意 不 同 的 教 義 。 他 們 對 待 聖 經 的 態 度 , 不 單 只 斷 章 取 義 , 並 且 將 聖 經 抽 離 了 原 本 的 歷 史 、 文 化 、 宗 教 背 景 , 把 自 己 個 人 的 世 界 觀 套 入 聖 經 裏 頭 。 我 們 往 往 發 現 , 很 多 異 端 把 聖 經 解 釋 得 頭 頭 是 道 , 處 處 都 有 聖 經 支 持 , 可 是 千 萬 不 要 給 他 們 弄 糊 塗 了 。 「 找 聖 經 替 自 己 說 話 」 會 比 「 替 聖 經 說 話 」 得 心 應 手 得 多 。

  6. 強 調 末 世 即 將 來 臨 , 自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瞭 解 末 世 的 奧 秘 , 自 居 為 末 世 的 主 人 翁 。

        斯 密 約 瑟 說 : 錫 安 會 在 美 洲 建 立 。 「 安 息 日 會 」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是 「 餘 民 教 會 」 , 經 得 起 末 世 考 驗 。 「 守 望 台 」 ( 又 稱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曾 多 次 預 言 末 日 來 臨 的 日 期 , 哈 馬 吉 多 頓 大 戰 會 把 「 大 巴 比 倫 」 ( 即 基 督 教 會 ) 和 列 國 消 滅 , 當 然 只 有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才 可 以 「 活 著 渡 過 哈 米 吉 多 頓 」 。 經 得 起 末 世 的 考 驗 而 得 救 。 守 望 台 的 計 算 的 日 期 無 一 應 驗 。 統 一 教 的 文 鮮 明 認 為 「 再 臨 主 」 己 降 生 在 文 鮮 明 同 時 代 的 韓 國 。 天 父 的 兒 女 相 信 1994 年 世 界 本 日 。

邪 教 的 特 徵

    如 果 我 們 承 認 異 端 的 興 起 , 是 今 日 教 會 窮 於 應 付 的 一 個 問 題 , 那 麼 , 怎 樣 去 界 定 異 端 , 便 是 個 更 難 處 理 的 問 題 了 。 當 然 , 那 些 業 經 大 公 教 會 判 為 異 端 的 派 別 , 早 已 成 為 歷 史 的 公 論 。 而 另 一 些 近 代 崛 起 的 派 別 , 像 摩 門 教 , 把 聖 經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謂 經 文 , 如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和 聖 約 》 、 《 無 價 的 珍 珠 》 等 列 為 啟 示 , 這 顯 然 是 「 並 不 是 福 音 」 的 「 別 的 福 音 」 ( 加 一 : 6-12) 。 他 們 另 樹 旗 幟 , 與 正 統 的 教 會 愈 走 愈 遠 , 很 容 易 就 分 . 辨 出 來 。 不 過 , 湧 現 在 今 日 教 會 和 社 會 面 前 的 , 是 林 林 總 總 , 千 奇 百 怪 的 新 興 宗 教 活 動 , 很 難 以 一 個 簡 單 而 籠 統 的 定 義 , 去 概 括 所 有 這 些 異 端 邪 教 。 一 位 對 這 些 新 興 邪 教 頗 有 研 究 的 學 者 安 樂 夫 (Ronald Enroth) 說 得 對 : 「 對 邪 教 任 何 簡 單 而 明 確 的 劃 分 , 都 必 加 以 慎 重 考 慮 ; 因 為 一 般 的 趨 勢 是 把 一 個 非 常 複 雜 的 現 象 過 份 簡 化 了 。 」

異 端 邪 教 的 一 般 特 徵

    邪 教 在 一 般 人 心 目 中 印 象 的 , 多 來 自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報 導 。 自 從 邪 教 的 問 題 成 為 香 港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熱 門 新 聞 之 後 , 教 會 立 刻 對 邪 教 敏 感 起 來 。 其 實 新 聞 界 的 報 導 , 未 必 盡 屬 客 觀 。 新 聞 記 者 所 關 心 的 是 新 聞 價 值 , 包 括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和 讀 者 的 趣 味 。 於 是 ,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報 導 邪 教 , 往 往 會 注 重 邪 教 的 一 些 「 極 端 」 的 言 論 和 「 怪 異 」 的 行 為 , 如 一 些 駭 人 聽 聞 的 傳 言 , 祕 密 的 組 織 , 權 威 無 上 的 領 袖 人 物 , 隔 離 社 會 的 宗 教 生 活 , 對 現 存 社 會 制 度 的 抨 擊 , 特 別 的 宗 教 儀 式 等 等 。 其 實 , 他 們 並 不 關 心 這 些 邪 教 信 仰 是 否 「 正 統 」 , 新 聞 眼 所 看 見 的 , 只 是 一 些 反 社 會 、 反 理 智 的 極 端 [ 的 社 會 行 為 。

    根 據 社 會 學 的 立 場 , 邪 教 乃 是 一 抗 拒 主 流 文 化 的 「 小 派 」 。 他 們 與 既 有 的 社 會 結 構 脫 節 , 他 們 的 價 值 觀 、 世 界 觀 和 道 德 觀 與 傳 統 所 認 同 的 異 趣 。 所 以 , 有 些 人 會 為 他 們 辯 護 , 說 他 們 只 是 一 群 不 為 多 數 派 接 納 , 而 遭 受 壓 制 的 少 數 派 。 但 問 題 並 不 是 這 樣 簡 單 。 正 統 的 真 理 與 人 數 多 寡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關 係 。 起 初 , 基 督 教 不 是 被 視 為 猶 太 教 中 的 一 個 「 小 派 」 嗎 ? 改 教 運 動 原 先 不 是 個 少 數 派 的 運 動 嗎 ? 而 今 日 , 許 多 新 興 的 邪 教 異 端 發 展 異 常 迅 速 , 儼 然 成 為 大 型 的 群 眾 運 動 (Mass Movement) 或 宗 教 組 織 。 比 方 摩 門 教 便 有 四 百 六 十 多 萬 的 教 友 , 守 望 台 有 二 百 二 十 多 萬 人 , 這 總 不 能 說 是 少 數 吧 。 同 時 , 單 從 社 會 的 角 度 分 析 , 仍 然 不 能 完 滿 解 釋 為 甚 麼 從 一 個 相 同 的 信 仰 傳 統 ,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門 派 ; 至 於 對 同 一 傳 統 的 不 同 解 釋 , 更 不 能 就 此 輕 易 判 斷 那 一 個 是 對 , 那 一 個 是 錯 。 我 們 可 以 把 邪 教 的 一 般 社 會 特 徵 歸 納 起 來 , 作 為 辨 別 異 端 、 邪 教 的 參 考 。

異 端 邪 教 的 社 會 特 徵

  1. 權 威 的 領 導 人
  2. 反 社 會 的 行 為 模 式
  3. 對 領 袖 及 所 屬 群 體 的 絕 對 效 忠
  4. 受 迫 害 的 意 識
  5. 神 祕 而 嚴 密 的 內 部 組 織
  6. 獨 斷 的 自 我 聲 稱
  7. 排 他 主 義
  8. 嚴 格 的 紀 律
  9. 對 教 友 作 思 想 的 管 制 和 操 縱
  10. 強 制 的 服 務 及 傳 教 活 動

    具 有 部 份 或 全 部 上 述 特 徵 的 教 派 , 很 可 能 是 邪 教 , 但 不 一 定 是 異 端 , 因 為 這 些 極 端 的 社 會 行 為 , 有 時 也 會 在 一 些 信 仰 正 統 的 教 派 中 出 現 。

異 端 邪 教 是 對 正 統 教 會 的 反 動

    邪 教 對 社 會 的 遺 害 , 不 必 細 表 , 大 家 都 知 道 了 。 不 過 , 如 果 我 們 假 定 這 些 倡 說 異 端 , 建 立 邪 教 的 人 和 其 從 者 都 是 心 懷 不 軌 , 放 縱 情 慾 , 天 良 泯 滅 的 人 , 這 樣 就 可 能 太 武 斷 了 。 有 人 說 , 邪 教 是 教 會 「 未 清 付 的 賬 單 」 (Unpaid Bill of the Church) , 這 話 說 來 有 理 。 異 端 和 邪 教 的 興 起 , 往 往 是 對 傳 統 ( 正 統 ) 教 會 的 一 種 反 動 。 當 教 會 失 去 其 應 有 的 功 能 , 腐 敗 和 僵 化 的 時 候 , 就 會 有 人 興 起 , 要 求 改 革 , 對 既 有 的 教 義 、 教 制 和 教 儀 加 以 抨 擊 。 異 端 有 時 是 一 種 復 古 的 反 應 , 要 求 教 會 時 光 倒 流 , 回 到 最 初 時 , 想 像 中 的 理 想 模 式 。 於 是 有 人 要 求 把 教 會 復 原 到 使 徒 教 會 的 形 式 ; 但 是 在 聖 經 所 記 載 眾 多 的 教 會 模 式 之 中 , 有 沒 有 一 個 所 謂 「 使 徒 教 會 模 式 」 呢 ? 面 對 時 代 的 挑 戰 , 當 代 的 生 活 方 式 , 和 新 時 代 的 來 臨 , 教 會 是 要 抱 殘 守 缺 , 固 步 自 封 , 還 是 要 不 斷 進 步 , 跑 在 時 代 的 前 端 呢 ?

教 義 的 平 衡

    教 會 不 斷 要 在 一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之 中 , 達 至 平 衡 。 這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 有 時 會 各 走 極 端 , 做 成 一 種 緊 張 狀 態 。 如 果 在 兩 種 互 相 牽 制 的 極 端 之 間 , 能 維 持 一 定 的 均 衡 , 會 有 助 教 會 不 斷 的 反 省 其 使 命 , 改 革 其 體 制 , 校 正 其 信 仰 。 可 是 一 旦 失 去 制 衡 的 力 量 , 或 任 何 一 方 給 過 份 強 調 了 , 就 會 很 容 易 變 成 異 端 了 。 比 如 在 「 靈 性 」 和 「 教 義 」 之 間 的 平 衡 , 就 是 最 常 見 的 例 子 。

    任 何 宗 教 都 會 有 熱 心 份 子 , 喜 歡 強 調 信 仰 中 感 情 的 、 熱 誠 的 一 面 , 基 督 教 也 不 例 外 。 另 一 極 端 則 注 重 「 正 確 」 的 教 義 , 「 凡 事 都 要 規 規 矩 矩 的 按 著 次 序 行 」 ( 林 前 十 四 : 40) 。 過 份 強 調 感 情 一 面 的 , 會 變 成 「 狂 熱 主 義 」 ; 過 份 強 調 教 義 的 , 會 變 成 「 教 條 主 義 」 。 當 正 統 教 會 過 份 著 重 教 義 和 形 式 的 問 題 , 忽 略 了 個 人 心 靈 的 需 要 , 邪 教 異 端 就 會 乘 時 而 興 , 專 向 人 們 感 情 的 需 要 入 手 了 。

    另 一 對 互 相 排 斥 的 取 向 , 是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和 客 觀 性 的 偏 廢 。 信 仰 的 生 活 , 不 純 是 主 觀 的 受 用 和 經 歷 , 亦 有 其 客 觀 的 根 據 和 應 用 ; 兩 者 之 間 , 任 何 一 方 面 給 過 份 強 調 , 就 容 易 淪 為 異 端 。 羅 馬 天 主 教 強 調 教 會 集 體 的 權 威 (Collective Authority) , 而 把 教 會 的 權 威 置 於 聖 經 之 上 。 改 教 運 動 強 調 個 人 的 「 良 心 」 , 但 極 端 的 趨 向 會 使 個 人 「 內 心 之 亮 光 」 成 為 最 後 的 權 威 。 東 正 教 注 重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 會 墮 入 「 神 祕 主 義 」 (Mysticism) 的 危 險 之 中 ; 注 意 人 神 的 密 契 而 忽 略 了 對 現 實 生 活 的 關 顧 。 相 反 的 趨 向 是 「 社 會 福 音 」 , 強 調 人 類 的 努 力 , 郤 貶 低 了 上 帝 的 恩 典 , 兩 者 都 會 導 致 異 端 。

    異 端 的 產 生 , 也 可 能 是 由 於 過 份 強 調 某 一 個 給 人 忽 略 了 的 真 理 , 或 是 對 某 一 個 給 人 過 份 過 調 的 真 理 的 過 份 反 應 。 例 如 基 督 教 科 學 會 之 所 以 受 人 注 意 , 是 因 為 今 日 教 會 忽 略 了 其 醫 療 的 使 命 。 靈 恩 運 動 的 興 起 , 反 映 教 會 忽 略 了 聖 靈 的 恩 賜 和 能 力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的 成 功 , 證 明 正 統 教 會 沒 有 正 視 主 再 來 的 信 仰 。

    還 有 一 種 各 走 極 端 的 趨 勢 是 「 聖 禮 的 職 事 」 , 與 「 聖 道 的 職 事 」 。 按 正 意 「 施 行 聖 禮 」 和 「 宣 講 聖 道 」 , 是 真 正 教 會 的 標 記 。 正 統 的 教 會 承 認 兩 者 是 並 行 的 , 同 樣 重 要 的 。 但 是 , 兩 者 之 間 必 須 有 一 定 的 均 衡 。 羅 馬 天 主 教 過 份 強 調 聖 禮 , 因 而 演 變 成 一 種 過 份 的 「 聖 禮 主 義 」 。 又 有 一 些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則 過 份 強 調 講 道 而 忽 視 了 聖 禮 ( 當 然 也 有 把 聖 禮 和 聖 道 兩 者 都 放 棄 的 ) , 這 都 是 有 異 端 傾 向 的 極 端 表 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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