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進入中世紀後,過去專為成人受洗而設的學道友學校已不復需要,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已受洗加入教會。另一方面,雖然廣大的信徒極需良好的培育,但教會因忙於處理內部的紛爭及窮于應付外來的衝突而無力照顧。在中世紀最初的二、三百年間,不獨基督教教育幾乎是一片空白,普通教育也乏善可陳。結果是不獨一般人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甚至很多神職人員也是不識字的文盲。
到主後787年,皇帝大查理(Charles the Great或Charlemagne,742—814)頒令,要所有主教及修士大力推行教育,情況才開始有所改變。但一直到十一世紀之後,由於教皇屬世權力之大增,也由於十字軍東征帶來的沖激,西方教會和社會才逐步經驗了知識的大醒覺。各種學校先後出現了,但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神職人員及學者,而非一般平民。
1. 場所
這時最重要的是修道學校、座堂學校及大學三者。修道學校(Monastic School)附設於修道院內,主要為修道士進修之所,古教會時代即已存在,但到中世紀才流行。座堂學校(Cathedral School)始於七世紀,主要目的在訓練神職人員,設在主教座堂內,一般由主教監督。大學之出現則在十二世紀,一方面作為培養神職人員及神學家之處,另方面也作為學術研究之中心。
2. 教師
在修道學校擔任教師的是資深的修道士和學者們。曾任大查理教育大臣的名學者阿勒昆(Alcuin,804卒)退休後也曾在修道學校任教。在座堂學校任教的多為主教或神學家。
3. 學生
起初的時侯,修道學校是專為修道士而設,座堂學校則專為神職人員。但以後教育的對象放寬了,兩類學校中均設有內外兩部,內部專訓練修道士及神甫,外部則為無意從事聖工但有心研究神學的人提供學習機會。大學之設,最初在培養教授及專家,但以後也成了訓練神職人員及神學家的中心。
4. 內容
由於中世紀基督教教育之主要目的在培養宗教之領導人才,故在教學內容上著重聖經、神學、教會史、教父等之研究。此外,修道學校特別注意修道生活及靈性生活之培養﹔座堂學校則注意教會法規及教會禮儀之學習。
5. 方式
各類學校所采的教學方式各有不同。在修道學校,學生必須學習度敬虔、刻苦、與世無爭的生活﹔必須勤讀並抄寫經文。座堂學校注重在職訓練,即一面工作一面學習。至於在大學獲得神學學士學位的學生,雖然己取得在大學教書的資格,但必須再經多年的學習和教學,才有獲取神學博士學位的希望。
對於一般信徒,中世紀教會沒有提供正式的教育。他們的基督教教育主要是從崇拜和日常生活中獲得。崇拜的儀式、教堂的建築、以及當日流行的音樂、藝術和戲劇,都包含豐富的宗教的象徵意義(Symbolism)。—般人在耳濡目染之餘,能不自覺地獲得一些宗教的教導。
雖然中世紀教會特別著重宗教領袖之訓練,但不是所有宗教領袖都受過良好教育。相反地,由於教會的因循苟且,腐化不全,很多神職人員連最低的文化水準也沒有。他們不獨講道時錯誤百出,連讀經時也錯字連篇,更談不上教導信徒了。無怪馬丁路德曾為這種情況痛心疾首。他寫了(路德大問答)(Luther’s Large Catechism),不獨為教牧人員提供教導信徒的基本材料,也為教牧自己提供了有效的自學課程。路德和其他改教家在教導事工上所作之努力,為現代的基督教教育提供了不少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