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宗教與經濟倫理:三條基本路線(1)



即令我坐在魔宮的大石上,
都要讓它開口讚美上主。
任憑腳下是罪惡深淵,
踏過的塵土仍堅定向上飛揚。
這是天父的世界,
我何須害怕沉淪?
向誘惑誇勝,
踩入虎穴的疆界。
生命僅此一條險路,
別無它途。

前言

就基督教神學而言,經濟始終不是太重要的課題,只有一些邊緣性的倫理討論。但事實上,它可以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基督教神學的若干核心立場。特別是在現代社 會,資本主義大行其道,經濟已經成為大多數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關切,也是支配社會和歷史發展的最關鍵動力。至少在十九世紀以前的漫長歷史中,經濟發展從來不 是國家目標,而如今,它卻成為政權能否繼續統治的嚴峻挑戰;另一方面,管理學也取代了神學和哲學成為當代的顯學。這一切不都意味著建構經濟神學的刻不容緩 嗎?
經濟神學的範疇遠遠大於財富倫理,它的基本課題是如何從信仰的角度來面對經濟的生產、交易、消費和分配。譬如,投入經濟活動的基本意義是什麼?當如何看待 牟利的行為?財富應該如何使用?如何建立經濟秩序?何為分配的正義?又當如何實現?甚至是具體而微的經濟政策,誰又敢說信仰沒有置一詞的餘地?
要涵蓋上述所有的課題,當然是一件鉅大而長期的工程。但對於邁向經濟神學的建構,似乎一個妥當的起點,是先用宏觀(macro-)的方式勾繪出一個大致的輪廓;這不只是提供初步的整體印象,更可以作為進一步研究的暫時性基礎。在這一篇短小的論文中,筆者準備從倫理層次提出信仰如何因應經濟課題的三條基本路線,期望能夠達成這樣的目的。

一、鄙視並予拒斥

第一條基本路線,是基於信仰的理由而對財富和經濟抱持著鄙視並予拒斥的態度。譬如,中世紀著名的修士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就是一例。他不斷提到錢財如糞土,應該逃避錢財就像逃避魔鬼一樣。他相信,貧窮可以使人特別親近上帝。信徒應該為了基督的緣故而成為最貧窮的人,並且以貧 窮為自己的配偶和最大的財富。他終其一生所擁有的只是褲子、罩袍、繫衣服的繩子,此外別無他物。更早在第二世紀中葉的赫馬(Hermas), 也非常強烈表達了類似的看法。他相信財富是得救的障礙。因為,維護財產與事業的需要,無可避免地會凌駕於對上帝國的熱誠。這並不是個人有沒有野心的問題, 而是只要多有財富,就讓人「難於持守上帝僕人應有的心志」;甚至會「變得驕傲自大、目中無人、踐踏真理、輕忽公義。」即使是如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 Luther)也甚至說:
錢財是世界上最微末的東西,是上帝恩賜中最小的。它和上帝的道相比,算得什麼呢?它和我們身體上的恩賜,如美麗和健康等相比,算得什麼呢?它和我們的理智和稟賦……相比,又算得什麼呢?……因此,上帝通常是把錢財給那些得不到他屬靈恩賜的人
如此一來,貧窮反而意味著上帝的寵愛與賜福了。
這一類的論調不勝枚舉,只是輕重程度有所不同。當然,《聖經》中也確實有不少對於財富的戒心和警告。譬如,〈路加福音〉十八25:「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雅各書〉二5:「上帝……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還有最重要的一段經文,在〈路加福音〉十六13:「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這裡所用的「瑪門」是非常強烈的。傅士德(R. J. Foster)稱它是一種「與上帝競爭」、有控制性的支配力量。他相信,耶穌號召所有想要跟從祂的人,過「一種對財產不關心的喜樂生活。」
從統計上來看,通常那些追求出世與修道主義、或是熱衷於冥思與神秘經驗的人,會有最濃厚的此一態度。就如社會學家韋伯(M. Weber 所說的,「只要有人問他要外套,……慈悲的神秘論者會連襯衫都一併奉上。」因為他們認定,生產之類的勞動或其他經濟行為,會分散人對於默想和親近上帝的專 一。故而,在這些教派中愈是核心的領袖人物,就愈在經濟上選擇無產,並依賴信徒的供養。「無產的僧侶所能夠享有的僅止於自然及人們自願給予的東西,諸如: 果實、根菜及無償的施捨。」
但其實更深入而言,造成此一基本路線的關鍵之處,往往是在於他們對於財富抱持著一種聖俗二元論的神學預設。這中間有兩個互相關聯的主要因素,第一、在「聖」(the sacred)與「俗」(the profane 之間,其劃分是涇渭分明的,並沒有中立、灰色或是可轉化的空間。第二、金錢和房地產之類的財富、以及生產與牟利和商業交易之類的經濟行為,都被明確地歸類 為屬於「俗」的範疇,並且被視為邁向「聖」的殘累和障礙。借用韋伯的推論邏輯來說,他們在俗人的日常生活與聖品的救贖成聖之間,「劃下了一道深隔的鴻 溝」,他們選擇的是「逃離現世」(Weltflucht),而不是後來清教徒的「改造現世」(Weltberarbeitung)。他們在清教徒的選擇之外為避免宗教與經濟之間的緊張關係開闢了一條大道
無疑地,中世紀的修道院同時瀰漫著由這兩個因素所造成的神學氣氛。雖然中世紀教會並不乏對職業「勞動」的肯定,認為經濟工作是普遍的義務,未必全然將之視為亞當墮落以後的咒詛。但嚴格來說,它也只不過是肯定了農業這種生活方式。對於商品經濟恐怕還是難以接受的。
至於馬丁路德的立場則似乎令人困惑。作為一個宗教改革的先驅,他在救恩神學上雖很激進,在經濟上卻與政治方面同屬保守。如果按照馬丁路德對於出世與修道主義的反調、以及信仰與法律區分為兩種治理的主張,經濟生活其實已經世俗化了。甚至塵世的「職業」都可以被稱為來自上帝的「召喚」(calling)。但誠如波吉(G. Poggi)所指出的,這並不意謂著馬丁路德容許有同樣的動力促使工商業者不斷地增加資本或賺取金錢。另一方面,馬丁路德的宗教個人主義是相當內向的,與近代資本主義精神在個人主義上的注重外在實體 ── 即財富與工商貿易 ── 有所不同。事實上,對於當時勃興的工商業以及經濟與宗教的日漸結合,馬丁路德甚表反感。他說,基督徒應該用額頭上的汗來謀生;最值得欽羨的是農人的生活,因為他們最少接觸商業上的功利計算。貿易是允許的,但只限於必需品的交易。對於商品的價格,馬丁路德更給予明確的原則,即價格應恰好補償其勞動與風險(no more than will compensate him for his labor and risk。因為,售賣的意義並非賺錢,而是服務鄰舍。若在此一價格原則之外牟利,就是貪婪;而貪婪是無可寬恕的罪,因為它是對別人財產的侵佔,破壞了基督徒合一的身體。馬丁路德並公開指責收受利息和放款收租金的行為。他幾乎認定,一個基督徒賺得愈少,就愈聖潔、愈基督化 而在談到已經擁有的財產該如何處理時,也只有三種方法是馬丁路德所認可的。第一、「若有人要以暴力奪取我們的俗世財物,我們不僅讓他奪去,而且,他若要多 拿也任憑他。」第二、「將財物白白的給予那有需求的人」。第三、「情願並高興無息貸款」。若在這三種方式之外的「購買、繼承」等,「在上帝看來,無所謂好 壞,……對一個基督徒都沒有什麼功德。」
整體而言,馬丁路德在宗教個人主義上的內向性,使得他認定世俗利益必然地會阻礙或疏遠信徒對宗教的熱忱與委身;甚至宗教與世俗利益幾乎處於一種互相對抗和消長的局面。可以確定的是,他並未能在財富與經濟行為上真正突破聖俗二元論。這就是為什麼韋伯在討論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興起時,會說馬丁路德身上還保留了濃厚的神秘主義和感情主義的色彩,「缺乏的是對外在活動的肯定性評價」
總的來說,這一種譴責利潤心並遠離財富和經濟的論調,與現代社會的風貌顯然是太強烈的對比。它或許可以適用於過去的農業時代。因為在農業社會下,人們只要 透過簡單的勞動,就可以從大自然裡面獲得生存所需要的物資。但在今天的工商暨科技社會裡,這已經不復可能。我們生活所需的東西幾乎都得透過經濟活動去生 產、交易和賺取。在此一情況下,若繼續鄙視財富並輕蔑牟利和交易之類的商業,那恐怕只是不切實際的屬靈高調。它或許不是對錯與否的問題,但至少吾人可以 說,這樣一種論調嚴重地欠缺現代性。

二、肯定但卻疏離

第二條基本路線,是對財富和經濟抱以某種理由的肯定,卻又基於信仰上的若干顧慮而予以限制和疏離。譬如,在第四世紀著名的拉克坦丟(Lactantius),就嚴厲地批評那些主張棄絕財富的哲學家,就像是「為了逃避死亡而選擇自殺」。他說這些人「丟棄那些成就慷慨施與,又不會失去恩典的工具。」顯然地,拉克坦丟已經看見了財富和經濟的正面價值 ── 可以培養美德和流露上帝的恩典。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更是一例。他說,若人一無所有,如何像主所要求的,將你有的與人分享?人只有在還有剩餘的時候,分享施捨才成為可能。他在乎的不是外在的財富,而是內心對財富的態度
但必須注意的是,上述這些對財富與經濟的肯定,卻又受到限制和疏離。他們都不能接受財富的累積與享受、以及超過身體需要以外的過多財富。革利免甚至說道, 對於財富,雖然我們應當善儘管家受託付的責任,但若是財富會成為信心生活的攔阻時,就要準備隨時將財富丟棄
《聖經》中其實有一個很高明的洞察是第一條路線所忽略的。即「貪」才是生命裡頭真正的罪惡勢力,而不是「財」。《傳道書》就說道,「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不因得利益知足。」這已經清楚指出,只要心中的貪慾沒有解決,就算在共產或某種追求貧窮的制度下已無錢財可貪,人仍將永無止境地貪一切可貪之物。
奧古斯丁(Augustine)的立場就由此出發。他一再表示,《聖經》所譴責的不是財富,而是貪婪;不是人所擁有的東西(possession),而是人對這些東西的慾望(desire)。上帝不會拒絕有金銀者的禱告,窮人也不見得討上帝喜悅。窮人若是埋怨咒罵自己的貧窮,並且胸中燃起對財富的慾望,那也同樣犯了貪婪的罪。奧古斯丁同樣認為,關鍵之處是信徒必須在錢財上做一個好管家。他說,
金銀屬於那些懂得使用金銀的人,……一個人只有在正當的使用某物時,才可以說是擁有它
他將錢財歸屬於「使用」而非「享用」的範疇,並且聲稱,若是次序顛倒了,罪惡就會跟著產生。我們可以「使用」某一樣東西,為了是享受神;卻不可以直接去 「享用」那一樣東西。進一步地,奧古斯丁又區分民生必需品與奢侈品;前者屬於使用的範疇,而後者當然屬於享用的範疇。奧古斯丁更要求將多餘的錢財用來救濟 窮人,否則等於侵佔窮人的財產
奧古斯丁雖然肯定私有財產,卻聲稱它並不在上帝原來的創造中,而只是「俗成的制度」(conventional institution)。他因此並不承認財產有一種「上帝賦予、不可分割、自然的權利」。但即使如此,對於我們這些墮落的人類而言,私有財產制度既是上帝的懲罰,同時也是矯治(both punishments and remedies。由此可知,奧古斯丁只是將錢財當作人類墮落以後一種帶著懲罰的需要。幾乎不太可能發展出一種看法,認為錢財是上帝的祝福。
阿奎那斯(T. Aquinas)與之不同的是,他視財產乃基於自然法而來的一項首要權利。但在此之外的所有財富立場則幾乎都與奧古斯丁同調。他在肯定財富之餘,同樣反對財富的累積和享受、以及超過民生必需品以外的過多財富。但對於聖法蘭西斯那種所謂的「神貧主義」(vowed poverty),阿奎那斯並不熱衷,認為那隻適用於蒙特別揀選的少數人
整個來說,這一條基本路線不再譴責利潤心了,也肯定了對財富和經濟的需要,但是將它們的合理範圍小心翼翼地侷限在民生必需品。如果你擁有比民生必需品更多 的錢財和家當,就是奢侈浪費,久而久之,終將更依賴財富而少依賴上帝,不但如此,擁有過多的財富等於間接剝奪了窮人的需要。因此,結論是財富不能超過生存 所需,不能累積,也不可以用來享受。從這個角度發展下去,經濟的規模顯然只能去生產和交易民生必需品,可想而知的是,它並不能接受一個以經營和操作市場、 並努力擴張市場為專業的商業階層。
這樣的立場絕對不乏《聖經》的支持。譬如,在《箴言》中就說道,求你「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此外,《聖經》更也強烈地警告將安全感與保障建立在財富上的態度。「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你們的財物壞了……金銀都長了鏽。」「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
它在「聖」與「俗」之間似乎是中立的,但其實是游離的。它固然已不再將財富和經濟放在「俗」的範疇,但也從來沒有將財富和經濟放在「聖」的範疇。因為財富和經濟帶有墮落的危險。它們不可以多,多了就是壞事;也不可以享受,享受就變成罪惡。
這一條路線看似中庸之道,也因此最討好,並也是許多信仰者面對財富和經濟時所選擇的主流態度。在吾人日常語言中,所謂的「夠用就好」或簡樸,其實都是屬於 這一條路線的不同版本。如果它們只是作為溝通時輕鬆的口語,倒也無須挑惕;但卻不適合作為經濟倫理中嚴謹的原則。
第一、是標準差異的問題。試問,夠用就好的標準是什麼?跟一輛中古的裕隆車比較起來,買 Toyota 車算不算超過生活所需呢?而如果買一輛更高檔的 Camry 是不是就間接剝奪了窮人的需要呢?再譬如《國家地理雜誌》,它絕非民生必需品,十年不閱讀它也不影響大多數人的基本生活。那有線電視呢?算不算民生必需 品?我們必須承認,民生必需品這個概念,會隨著不同的社會和變遷而有所改變,也因各個人不同的角色、需要和能力而呈現高度差異。
第二、是價值簡化的問題。倫理學的挑戰在於它總是面臨不同價值的掙扎取捨。人從來不是只活在一個價值的支配下,而是必須在許多衝突的價值下去抉擇和平衡。 如果因為追求簡樸而犧牲了生命中對美的追求、對成長的突破、甚或是因此而框限了一己的自由和內在豐富,這竟是信仰面對物化社會時所謳歌的經濟倫理準則嗎? 出國旅遊的昂貴性是否違背簡樸?而為全家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並增長見聞,會是一件不討神喜悅的事情嗎?根據於簡樸的理念,聆聽音樂恐怕只要機器會響就好 了,但若是欣賞古典音樂,這注定了會喪失掉樂器的美聲和音場感。難道基督徒不應該去追求一種音樂之美?而這種價值會低於簡樸此一原則嗎?
第三、是本末倒置的問題。誠如席林(O. Schilling)所言,經濟意義上的價值是產品對需求滿足的意義 而簡樸所楬櫫的一項倫理原則,就是在經濟上要求一種淺嚐即可的、最小程度的滿足。結果,它所容許的當然也只是經濟價值的極小化。但從信仰倫理來看,重要的 並不是胃口大小,而是胃口正確與否的問題。若是胃口正確,理當追求極大化的滿足。譬如,對於那些可以讓我們身體健康的消費,那些屬於美善的體驗,還有那些 有助於我們自由、成長和豐富的事物,絕對沒有理由說淺嚐即可。而蘊含這些經濟價值的商品,也理應得到基督徒在經濟倫理上的肯定。吾人絕非反對簡樸精神,只 是認為應有一個較之更為超越的原則來面對財富和經濟。簡樸不可以作為生命目標,它應該只是達成生命目標的手段。簡樸是透過節省更多的資源,好讓我們能夠更 強而有力地投入生命目標的實現。簡樸必須是為了更豐富的生命,一旦它開始減損生命的豐富時,簡樸就必須停止下來。
歸結而言,第二條路線只是第一條路線的修正版而已!它雖然可以緩和、並未真正消解信仰與經濟之間的矛盾緊張。考諸中世紀的教會歷史,它之所以呈現並且被接受,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為了對抗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 那種將物質當作是惡的異端主張;另一部分的原因,則是遷就許多無法選擇過修道院生活的人,減低他們因未能拋棄財產出家所帶來的卑下感。再一部分原因,則是 有鑑於當時在普遍的經濟匱乏下許多窮人迫切的需要。故而,它雖然肯定了財富和經濟的必要性,但其肯定卻侷限在民生必需品以及基本尊嚴的範疇。
對於韋伯來說,它顯然地缺乏近代資本主義在發展上所需要的無限利潤心 我們絕對無意為此而加以責難,畢竟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無限利潤心可能是一種錯誤。這一條基本路線的真正問題,在於它只是一種簡單的折衷主義,使得財富和 經濟處在「聖」與「俗」之間一種妾身未明的尷尬地位。而進一步所造成的直接結果,就是在近代資本主義與商品經濟下缺乏有效的適用性。它雖可以緩和信仰與經 濟倫理之間的緊張性,但根本的矛盾難題仍然沒有解決。

呼召真理帶來的喜樂


   首先,信徒會樂於現有的工作,會容易知足,因為他認識到工作是從上帝領受的。

   信徒也會認定工作是要向上帝負責的,不只向自己,或老闆。工作不再是個人理想無止境的追逐,或者咒詛中的汗流嘆息,而是上帝在恩中命定的生活一部份,而是上帝有主權的一環。工作不再是單單考慮見證上帝的效用,更是考慮到,本身是向上帝交待的。

   接著,信徒看抉擇職業, 不只是個人無奈的一個尋覓,或個人理想的實現,乃是尋找上帝呼召的旨意,領受聖召天職!工作的抉擇不單是權衡和教會生活有否衝突,或者有否傳福音之利可 圖。信徒更要認定,工作本身就是上帝的任命,本身就不是自己作主。可以想像如此認定的基督徒有何等雀躍的心情:「主啊!你要給我的聖召是甚麼呢?是教書 嗎?還是做會計的?無論如何,這是你在我生命中的委任,必定有豐厚之恩典緊隨在其中!」      呼召的教導也攔阻信徒隨便轉換工作。信徒可以轉換工作,但不能隨便。柏金鼓勵信徒要在「好的任務中恆心忍耐」,也警告信徒提防「野心、嫉妒、不耐煩」,說道,「當我們看見別人在比自己更好的呼召和環境中而嫉妒時...這是一種常犯的罪,是本國中許多擾亂的成因」。

   呼召的觀念叫信徒堅信,工作中的酬勞或薪水,乃是上帝的恩賜(gift),而不是人手的功勞,所以不能說錢是「賺」(earned)回來的。他們認定,「若非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人撒網打魚,但魚是上帝放進網裡的。因此,上帝有充份理由在我們的金錢上作主,我們也有充份的理由相信人工的多少由上帝決定,能在出糧的日子獻上感恩。

 有了這個真理,相信基督徒在「世俗打滾」中會多了許多安慰,少了許多愁苦,這些愁苦或從工作上來,或從野心和不安現狀中來。這對於每個需要每週用上40多小時在職業中的基督徒,都是珍貴的教導,尤其是那些40多小時都沒機會傳福音、作見證和開信仰小組的基督徒。





職業是天上的呼召


   基督徒是蒙召的,蒙召在聖經中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共通的範疇,就是蒙召過信心生活,如以弗所書所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4:1),或如彼得前書的話:「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1:15)這種呼召叫作「一般性呼召」(general calling)。
 
   但另一方面,基督徒的職業乃是「特殊呼召(special calling),因為每一個基督徒的職業都是特殊的、彼此相異的。例如,在哥林多前書保羅提到:「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6:20
 
他沒有叫所有人都必須丟棄原先的工作,都去單單祈禱、禁食或整天在派單張。反而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 行」(7:17),其中包括了工作:「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7:22)這裡的「僕人」乃是指 當時社會上的奴僕,「自由之人」相對地指著另一個經濟和社會階級。
 
   怎見得工作本身就是事奉呢?以弗所書如此說:「你們作僕人的(指職業),...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6:5-7)歌羅西書也寫道:「你們作僕人的... ...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3:22-24
 
   對於特殊呼召,馬弗認定:「每一個基督徒一般來說該有一個呼召。即是說,一定有一些特別的事務... 是那個基督徒要花上他大部份時間的,這個,就是他能榮耀上帝的事情。」
 
卡頓對於職業作為一種對神的事情有如此的講論:
因此一個人是在事奉人中事奉基督...他作工是誠懇的,乃因在神的同在中,因是作一件屬天職業。這樣,他作工是得安慰的,乃因他知道神同意他的道路和工作。
 
   在呼召中作工,在清教徒來看,就是在神眼中作工,卡頓高呼道:
 
啊!讓每個基督徒在他蒙召的工作中與上帝同行吧!在他的職業中留心上帝,也在上帝眼中來作。
 
 
 

上帝也悅納我們處理世務

 
清教徒的工作觀相信是今日教會失落的珍寶之一。這一個認識將會帶給信徒無限的喜樂與安慰。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曾寫道:
 
當一個婢女烹調或清潔或作別的家務時,由於那裡有上帝的吩咐,甚至乎如此卑微的工作也當讚頌為對上帝的事奉,且遠勝於一切僧侶修女的聖潔和苦修。
 
 他也在註釋創世紀13章第13節時寫道:
 
「家務」看來毫不神聖,但一切家務的工作都比所有僧侶修女的工作可羨慕...這些看來世俗的工作乃是對上帝的敬拜和討上帝喜悅的順從。
 
 詩篇128篇第2節是:「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

 以下是他對這經文註釋的話:

你的工作是十分神聖的事情。上帝欣悅它,藉著它上帝願意傾倒福氣給你。
 著名的清教徒先驅,就是把聖經譯成英文冒死從歐洲帶入英國的勇士,丁道爾(Tyndale)也說道,從外表來看「洗碗和傳上帝話語是有分別的事情;但就取悅上帝而言,兩者毫無分別」。卡頓(John Cotton)談到基督徒的信心能使平凡生活與工作成為聖潔:
 
信心...鼓勵一個人在呼召裡作最家常和最困難的事...這種家常職業沒有一顆屬肉體的心能懂得怎樣去順服而接受;但如今信心把我們放在呼召裡,倘若當中需要到家常職業,信心鼓勵我們去作... 因此,信心能叫人去擁抱呼召裡任何的家常事務,乃是屬乎肉體的心恥於面對的。
 
   早期的清教徒牧者柏金(Willian Perkins)宣告說人可以「在任何的呼召中事奉上帝,縱然這只是掃屋或看羊。」
 
馬弗(Nathaniel Mather)說道,上帝的恩典能「把每一個行動屬靈化」;甚至是最簡單的動作,如「一個人對妻子或孩子的愛」能成為「蒙恩的行動」,並且,「他或吃或喝 〔都是〕順服的行動,因而在上帝眼中是大事情」。
 
斯條爾(Richard Steele)認定說,一間店舖「乃是你最有把握期待上帝的同在和賜福之處」。
 
加爾文也說過:「我們生活和行為中,沒有一部份是不關乎上帝的榮耀的,縱然它十分微不足道」。
 
   該分辨的是,清教徒事奉上帝不只是要「在工作裡」作;如今日已確立的信念,就是在工作環境中作見證、傳福音和辦信徒的聚會。他們乃是認定,事奉上帝是「藉著」那一件工作
 
清教徒能如此認定,因他們相信,生活的每一部份都屬乎上帝的。他們革新了中世紀的觀念,中世紀認為只有祈禱和默想才榮耀上帝,勞動是次等的。縱使信徒能在勞碌中經歷上帝的恩典,中世紀的信念是,那恩典和神聖工作仍有本質上的差別,總是低級些的。
 

基督徒之職業觀


今天我們得花上八至九小時,或更長的時間在工作,人生的意義幾乎就是職業。基督徒的人生不應該只以職業為目標,因此,必須建立正確的職業觀。

《聖經》對職業有七個方面的意義。

1. 上帝對人的呼召

馬丁路德強調職業是上帝對人的呼召。上帝在創造的第六日,就作出對人的召命。創一28明明的指出:「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上帝安排人有不同的工作,目的是讓每件是順暢地發展。同時,職業無分貴賤,其價值不在乎薪酬、福利、地位及升級的機會,乃在乎上帝的安排和呼召。縱使作父親或母親算不上是一門職業,但養兒育女是作為父母必需的責任,上帝既將兒女賜予我們,則教育兒女就成了上帝對父母的一種呼召。作父母的為兒女付出多一點時間在家,是上帝所喜悅且是有價值的工作,也是為人父母的首要任務。因此,任何上帝所安排及呼召的工作,在祂眼中都有價值。

2. 謀生的技能

耶穌的十二個門徒都有不同的職業,包括漁夫(彼得、安得列、雅各、約翰)知識份子(腓力、拿但業、多馬)、稅吏(馬太)及民族主義者(西門、小雅各、達太、猶大)。再者,保羅也靠織帳棚賺取金錢,以此維持自己的生活,保羅在帖後三10-12指出,不做工,便不得吃飯。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有一套很整全的教育制度,他們從小就學習律法書及曉得口傳律法,並且授以一技之長,使每一個人能在社會中謀生。在今日的世界,以職業謀生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須的。

3. 一個磨練

人的工作本是輕鬆寫意,但亞當、夏娃犯了罪,工作便成為一種責罰和咒詛,「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創二1819)這是上帝對始祖的咒詛。所以我們便明白到為何我們的工作有波折、挫敗、工作沉悶及機械化。我們要承認,這是因為我們承受了上帝對始祖的咒詛。雅一2~3;彼前一6~7,二18~19分別的指出人會經歷試煉,那是上帝容許苦難臨到祂的兒女,是要訓練及塑造他們。當我們面對逆境的時候或許可以從下列三個方向解決。

3.1.  正視逆境

把逆境交給上帝,就要從上帝的角度去看它,這常是克勝逆境的第一步。如果逆境是由不順服或犯罪引起,或是因果問題,那麼,你就要承認它,求主赦免。若果不是,就該感謝上帝。

3.2.  求賜力量

當試煉臨到的時候,上帝說:「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所以你應該信賴祂賜你一切所需要的力量,克勝難關,因為克服逆境的本錢,就是求上帝加力。

3.3. 賜下信心

祂能夠作不可能的事,使逆境從重擔變為祝福,祂必賜你信心並要相信祂會行奇事。

因此,職業帶來的試煉,信徒應視之為一種從上帝而來的磨練,使我們更成熟,明白處世之道;在今天這個不信的世代裏,我們更應藉此機會來考驗我們的信仰,好叫我們具體責任感,並回應當前的社會。

4. 敬拜的生活
         
約四21~24記載有關耶穌基督和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耶穌指出敬拜的地點並不重要,因為「上帝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祂 所關注的,是敬拜者的態度。敬拜上帝不只在教堂裏的主日崇拜聚會,敬拜是一種意識心態,是一種生活方式。因此,基督徒的生活當滿有敬拜的心態。在日常的工 作中或生活裏面,也該有敬拜的情操。故此,基督徒應更加投入他的職業,努力盡責,務使職業的生活成為敬拜的生活。然而,當一些職業的本質是跟信徒的敬拜生 活有所牴觸的,那不管薪酬如何優厚、升級機會多大,基督徒也不該加入該行業(如賭博、賽馬),這是基督徒選擇職業的基本原則。

5. 工作見證

自耶穌基督出生至今已經二千年,基督教的不斷成長已致人數天天的加增,那都是信徒的好行為。太五13~16中強調信徒的好行為,要作鹽作光,好使榮耀歸給天上的父。初期教會有不少外邦人加入猶太教,如哥尼流(使十)。 當日的猶太人並沒有積極地作佈道的工作,但在道德敗壞的羅馬世界當中,猶太人那高尚聖潔的生活,卻成為一股吸引力,使不少外邦人願意加入教會。由此可見, 在傳福音的事上,作見證比口傳更有效,且更具體地將福音的內涵表達出來。今天,上帝安排我們在不同的崗位上工作,是要我們透過職業,將信仰實踐出來。因 此,職業是一扇打開教會與社會的門。

6. 公義的伸張

在二次大戰前夕,德國境內許多基督徒都採納了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作為他們信條的一部分。潘霍華牧師面對當時教會與社會政教不分的現況,並疾聲呼籲:「讓教會仍然是教會!」

創一26指出我們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因此,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應該反映上帝的屬性,如慈愛、信實、聖潔和公義。今天我們作為信徒,有責反映上帝的形象,並為社會伸張上帝的公義。

7.     工作而致富

工作可帶給我們財富,《聖經》沒有禁止我們賺錢,且要我們積財寶在天(可十17~22),貪財才是萬惡之根(提前六9~10)如何運用金錢,是信徒應該關注的。上帝讓我們生活在一個物質豐裕的社會中,當然有祂的目的。保羅在林後十二14指出「….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有了兒女,為他們積蓄,供書教學,培育成才,這是父母的本份。今天許多國家仍然非常貧,他們生活在物質缺乏的環境,而我們該學習與常有匱乏的人分享祂的豐富,我們的錢財,可以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福音的工作正正更需要信徒的奉獻,宣教士的工作並非過往的過簡樸生活就可以,生活指數很高,策略的配合也是多元化,加上通貨膨脹,宣教士的工作百上加斤,也需要龐大的經費來拓展福音的工作。為了天國的拓展和福音的廣傳,信徒更要盡心竭力,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使上帝家有糧,這也是上帝給予我們有優裕的環境和理想的職業的原因。

故此,我們不要輕視自己的職業,正確的職業觀,能幫助我們更正視自己的職業,敬業樂業,榮耀主名。

基督徒之工作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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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見面,談起近況,大多會說工作很忙,理由是要」(賺錢謀生);為了衣食而勞碌,是無可厚非的。但這就是工作的目的嗎?現代人在衣食外,更要顧及住什麼房子,坐什麼的車等,基督徒也不例外。因這些變相地也影射一個人的社會價值。但主耶穌叫門徒不要為了衣食憂慮,保羅提醒提摩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原來在我們日常的需要及擁有物中,有一些是必需品,有些是我們希望得到,可以稱為奢望的東西。現代人把這兩類東西混淆了,把一切奢望得到的,都視為必需 品,把工作視為得到這些東西的途徑,於是就成了物質及工作的奴隸。故此主耶穌說不要為衣食憂慮,不是叫我們遊手好閒,乃是說我們倚靠他,肯工作,他就會供 應我們的必需物,有時,更賜給我們一些希望得到的東西。
  [為什麼要工作]
  有些基督徒以為,自始祖亞當及夏娃吃了禁果後,人類便注定要辛苦勞碌工作,才可餬口(參創三19)。其實,始祖未犯罪之前,上帝已令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創一28)又說︰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修理看守治理就是作工。耶穌又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可見工作是上帝為我們立下的榜樣,也是上帝的命令。
  《創世記》第二章五節有一觀察︰也沒有人耕地,後來才有上述十五節的治理管理。可以說,人的工作,不單是必須的,也是完成了上帝的創造。
  《傳道書》第九章十節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也沒有智慧。可見工作是權利,是機會,也是必須的,我們將來的賞賜,不是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乃是在國度中,有作工及管理的特權!
  可見我們現在理解中的工作,和上帝最初給人類的工作的意義及性質已經不同。
  基督要我們在世上作光、作鹽、好榮耀上帝,叫更多的人信福音。但平日我們能接觸的人有限,故此耶穌不但要人工作,管理大地,更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之好種子與稗子的比喻中,說明︰「……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37—40)當主撒種時,他不是把所有種子撒在田的一角,乃是有計劃地,把每一個可用的地方都用上了。我們有否問問主,他為何把我放在某某公司、學校……工作呢!原來這是上帝早已籌算好的,要我們藉此接觸最廣大的人群。可見工作不單是為了餬口,工作更是為了有機會活出基督,為他作見證。我們有了這樣的態度,才可以進一步談工作觀的內容。
  [基督徒工作之基本態度]
  明白了我們為何要工作後,有些基督徒便大發熱心,見到同事便拉著他們談道,以至同事都退避三舍,認為他是宗教狂熱分子,這樣便因為我們沒有智慧,帶來反效果。
  我們必須認清楚︰傳福音固然是重要,這是我們的大使命,但更重要的,是要上帝得著榮耀,保羅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十31)這個無論作什麼當然也包括傳福音!或問︰傳福音也會不榮耀上帝嗎?原來撒但常混淆基督徒價值的先後次序,使我們徒勞無功。第一世紀的基督徒,若肯向凱撒點頭,他們可以安然居住,繼續傳他們的福音,但這樣的信息必是軟弱無力,教會也必會夭折了。所以很多上帝的僕人,不肯向惡勢力妥協,也是教會不應用不合上帝的心意的手法,招徠群眾,去傳福音的緣故!基督徒在工作場所,也應認清楚見證的先後次序,才能榮神益人。
  一個基督徒,在工作場所,必須有幾個不可少的見證,才能讓人渴慕福音,至終可以得救,榮耀上帝的名。
  一、品格及生活上的見證
  你的僱主及同事,還沒有見你工作成績前,必已先接觸到你,我們的品格及生活,與世人有分別嗎?你知道你的信仰從第一天開始,已在受試考驗嗎?(這詞原文是peirazo,當日常指在陽光下分辨錢銀的真偽)你的信仰是理論化的,還是貫徹生活的呢?但以理與三友在開始時,就立志,不用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這樣開始了七十年的事奉。
  在談笑風生時,人能覺察我們內裡的生命?那生命是真誠、聖潔、仁愛、勇敢的嗎?我們的言行、接待人、關心人,為人犧牲等像主嗎?若我們自稱是悔改重生的信徒,卻在生活中沒有更高的表現,那他們為何要信我們所信的主呢?
  通常同事不肯信主,常是因他們以為基督徒就是每星期日去教堂,他們在我們身上,見不到信與不信者的分別。今天我們在生活及品格上,與世界有什麼分別呢?我們的水位差距太少,就沒有力量可言。主耶穌說過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今日很多基督徒——「被人踐踏連帶主的名也被篾視,是否因我們失了鹽的味?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說︰「……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三十三25)這也是對我們的提醒。
  二、工作上的見證
   這也是你僱主及同事對你的接觸點。若你滿口福音,但工作時卻是遲到早退、怠忽職守、辦事粗心、錯漏百出,在職責範圍內,不求力善,不思上進。那麼人若知 道你是基督徒,上帝的名反被羞辱。有些基督徒或推說在工作場所的工作是次要的,在教會中的事奉才是重要的,這是不成理的,主曾叫我們在小事上忠心,他才把 更重要的事交給我們(參太二十五章),保羅也提醒不要只求眼前事奉,討好人︰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223)
  但以理給我們一個好的榜樣,他在不信的人中為上帝作見證,聖經說︰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但六4)可見工作職責上的見證,是我們的基地,有了這基地,我們才可有效地為主作證。
  三、金錢、名與地位
  工作或作生意既是為了賺錢,基督徒更堂而皇之,說是為了奉獻,那當然是越多越好了。故我們對金錢,名利有正確的看法便很重要,問題是,我們真的只為衣、食、奉獻等而工作嗎?基督徒兼職或夫妻兩人雙薪收入,為了什麼呢?一個好的測驗,我們若不如此,便不能達到上述工作的目的嗎?
  你會發覺我們要增加收入的藉口,常不是因為我們有所需要,而是我們有所要求,要有更多的物質︰大的房子、名貴的房車……但聖經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十三5)又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
  俗語說︰以石試金,以金試人。很多基督徒熱心,有追求,辦事精明,作事無懈可擊,卻過不了金錢這一關。華人基督徒中經濟穩定的不少,但在慈善及濟貧,把一杯涼水給需要的人,遠比不上大部分的西國信徒。我們慷慨解囊,是否比回教教徒、佛教教徒或不信宗教的人文主義更高貴呢?還是我們仍不明白,主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十足的升斗……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我們信這句話嗎?
  中國人說大富由天,說明財富是從上帝而來。一個主人要發展業務時,必把錢交給一個會理財的經理,上帝把錢財交給我們,是看我們怎樣用這些資源,為天國事業投資,若我們只把錢存在自己戶頭,用在自己身上,他怎能再交更多錢給我們呢?要記著,上帝賜福給我們,常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緣故!
  當然,上帝若賜我們一份好的工,因工作性質及酬勞,帶來社會上的地位,那我們不應使用一輛不可靠的二手車,也不應穿得破舊寒酸,凡事應以合宜為尚。因為聖經也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四、信仰
  這是最重要的。
   在工作時,上帝常會讓撒但試探我們,好叫你有機會一開始便承認主名。可以想像的,我們那時最希望和他們打成一片,但他們卻希望你與他們去打牌、上夜總會 等,你要拒人千里之外嗎?其實這也正是作見證的大好時機,告訴他們聖靈不願你到那些地方去,因為你是基督徒;更可以反守為攻,提議去看球賽、聽音樂會、遠 足等,更可以請他們參加教會活動,或地區性家庭查經等,他們不但會尊重你,並發覺你和他們仍有很多可共通的渠道。
  在開始時讓僱主及同事知道你基督徒的立場是好的,這可以在飯前謝恩、桌上的小擺設、壁上的日曆……表明出來。若週末要輪值,你應儘可能表明星期天去聚會及敬拜,是你優先的條件。因為聖經教導我們要守主日的(參來十25)。當然你也要在別處補償同事,使他們知道你是公平相待的。我認識兩作外賣店的姐妹,在星期天關店,兩人皆經歷上帝的信實及極大的賜福。
  重要的,要知道這是屬靈戰爭,失了橋頭堡,要反攻就事倍功半了。有了以上基礎,將來你不參加一些不合真理的行動時,僱主及同事知道你只是貫徹始終而已,也要記著主在《路加福音》第九章二十六節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若你是老闆,可以有些富有創造力的方法直接傳福音,如放些單張、小冊子或基督徒刊物在待客室,或甚至直接給顧客。也可在一些承接廣告的基督教刊物上,作贊助商戶。謹記上帝給你的崗位,可能正是為現今的機會
  不單是承認主名,且因你是得救的基督徒,知道今生不過是至暫至輕的考驗時期,那真正的事仍待將來,故此你對名利、對人生觀應與別人不同的。若我們不是這樣看世事,那我們應當檢討自己的信心及信仰,這是決定我們的人生觀、工作的態度,及對金錢、名、利的看法的決定因素。
  我們的上帝若是活的,我們對工作自然會盡心竭力,因為我們是為主作的,也是為討他的喜悅作的。我們在逆境中,會顯出有平安,可以把困難交給主。
  作主門徒的人,也需對聖道有所認識,對得救的問題有清澈的理念,因為我們若行上面的原則,同事便會尋求我們心中力量的來源,羨慕要認識我們的主,那時我們卻不可無詞以對。因聖經教導我們︰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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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找尋工作的不少,但卻不都認識基督徒的工作觀,期盼這裡數點,對我們每人有提醒。古聖徒訓誨我們︰要不斷地傳福音,必要時,可用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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