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信徒會樂於現有的工作,會容易知足,因為他認識到工作是從上帝領受的。
信徒也會認定工作是要向上帝負責的,不只向自己,或老闆。工作不再是個人理想無止境的追逐,或者咒詛中的汗流嘆息,而是上帝在恩中命定的生活一部份,而是上帝有主權的一環。工作不再是單單考慮見證上帝的效用,更是考慮到,本身是向上帝交待的。
接著,信徒看抉擇職業,
不只是個人無奈的一個尋覓,或個人理想的實現,乃是尋找上帝呼召的旨意,領受聖召天職!工作的抉擇不單是權衡和教會生活有否衝突,或者有否傳福音之利可
圖。信徒更要認定,工作本身就是上帝的任命,本身就不是自己作主。可以想像如此認定的基督徒有何等雀躍的心情:「主啊!你要給我的聖召是甚麼呢?是教書
嗎?還是做會計的?無論如何,這是你在我生命中的委任,必定有豐厚之恩典緊隨在其中!」 呼召的教導也攔阻信徒隨便轉換工作。信徒可以轉換工作,但不能隨便。柏金鼓勵信徒要在「好的任務中恆心忍耐」,也警告信徒提防「野心、嫉妒、不耐煩」,說道,「當我們看見別人在比自己更好的呼召和環境中而嫉妒時...這是一種常犯的罪,是本國中許多擾亂的成因」。
呼召的觀念叫信徒堅信,工作中的酬勞或薪水,乃是上帝的恩賜(gift),而不是人手的功勞,所以不能說錢是「賺」(earned)回來的。他們認定,「若非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人撒網打魚,但魚是上帝放進網裡的。因此,上帝有充份理由在我們的金錢上作主,我們也有充份的理由相信人工的多少由上帝決定,能在出糧的日子獻上感恩。
有了這個真理,相信基督徒在「世俗打滾」中會多了許多安慰,少了許多愁苦,這些愁苦或從工作上來,或從野心和不安現狀中來。這對於每個需要每週用上40多小時在職業中的基督徒,都是珍貴的教導,尤其是那些40多小時都沒機會傳福音、作見證和開信仰小組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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