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蒙召的,蒙召在聖經中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共通的範疇,就是蒙召過信心生活,如以弗所書所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4:1),或如彼得前書的話:「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1:15)這種呼召叫作「一般性呼召」(general calling)。
但另一方面,基督徒的職業乃是「特殊呼召」(special calling),因為每一個基督徒的職業都是特殊的、彼此相異的。例如,在哥林多前書保羅提到:「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6:20)
他沒有叫所有人都必須丟棄原先的工作,都去單單祈禱、禁食或整天在派單張。反而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 行」(7:17),其中包括了工作:「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7:22)這裡的「僕人」乃是指 當時社會上的奴僕,「自由之人」相對地指著另一個經濟和社會階級。
怎見得工作本身就是事奉呢?以弗所書如此說:「你們作僕人的(指職業),...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6:5-7)歌羅西書也寫道:「你們作僕人的... ...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3:22-24)
怎見得工作本身就是事奉呢?以弗所書如此說:「你們作僕人的(指職業),...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6:5-7)歌羅西書也寫道:「你們作僕人的... ...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3:22-24)
對於特殊呼召,馬弗認定:「每一個基督徒一般來說該有一個呼召。即是說,一定有一些特別的事務... 是那個基督徒要花上他大部份時間的,這個,就是他能榮耀上帝的事情。」
卡頓對於職業作為一種對神的事情有如此的講論:
因此一個人是在事奉人中事奉基督...他作工是誠懇的,乃因在神的同在中,因是作一件屬天職業。這樣,他作工是得安慰的,乃因他知道神同意他的道路和工作。
在呼召中作工,在清教徒來看,就是在神眼中作工,卡頓高呼道:
啊!讓每個基督徒在他蒙召的工作中與上帝同行吧!在他的職業中留心上帝,也在上帝眼中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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