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栽培效應



  福音的大能,不單叫一個人知罪並悔罪,更可使一個人的生命完全改變,並因這改變的影響力,令更多人歸向基督。叫人知罪與悔罪,是聖靈的大能及佈道的果效。但要一個人繼續成長,生命得著改變的話,就不得不提栽培了。

  耶穌從來沒因人悔罪歸向祂而滿足,相反要我們把祂所教導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01819),又囑咐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路142527),並矢志不讓上帝所賜給祂的任何一個失落(約 63740),倘真的有一個流失的話,祂會撇下一切去把他尋回(太181214)。

  保羅說:「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我也為止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 12829),「完完全全的引到上帝面前」和三次的重申為「各人」,這意味著上帝是多麼重視個別的生命及其與上帝之關係的深化。當然,保羅同時毫不保留的坦然表示為達到這目的是要付上沉重的代價。

  只知佈道不作栽培的不是功虧一簣,而是功虧九簣。正如葛培理牧師曾表示佈道是用了百分之五的力量,而栽培是要用百分之九十五的力量。難怪耶穌極不願見到「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1427)。

  生命工作只有開始,沒有完結的,佈道是第一步,初信栽培是第二步,門徒訓練是第三步……。這裡讓我們探討一下初信栽培的課題。「栽培」前接「佈道」後連「門訓」,就是佈道的後衛,門訓的前鋒。以下談談栽培的效應:

1. 栽培對教會的效應:福音工作不是一陣旋風,而是一個氣候;可全面的、長期的影響信徒的生命。故此,一個整全的福音運動不但能讓佈道果效得以穩固;並叫決志者不再是匯報上一個數項,而是備受關懷的生命。這樣可讓教會有真正的增長,使初信不再流失,並在栽培下扎根結果。最重要的是,初信者若能在第一時間成長,自然成為傳福音行列的新血,必能使教會充滿生命的動力,並且在生命影響生命的動力下,為教會提供更廣闊的生命接觸面,加速了傳道的步伐。

2. 栽培對初信者的效應:一座樓宇需有穩固的根基,方可在上面有穩固的建造。同樣,一個初信者若能在初信時掌握清楚得救的確據,並透過栽培明白信仰基本之真義,必能在其屬靈生命上奠定一個重要的基礎。若再加上弟兄姊妹們適切的關懷,讓其體驗真正的相交生活,不但可助其共建人神關係,更因在加入教會初期便得到肢體個別關懷,這種關懷已證實能深深地影響他們的生命,日後他們成長時,會很自然很自然的關懷後輩。

3. 栽培對栽培員的效應:耶穌說:「餵養我的小羊。」(約2115)這是祂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一個重要的委託,「小羊」可指小孩,更可指初生,耶穌也明明說:「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作為一個栽培員就是落實耶穌所吩咐的「餵養」的使命。其實,生命真的會影響生命,在對初生有所要求時,對自己也先要有要求;要初生有生活或生命上的體驗,也要自己先有生命的成長及屬靈品格的提昇。栽培員若能積極為主發揮生命的恩賜,必能體驗生命成長的真正滿足,更可完滿耶穌的心意,並得著永恆的賞賜。

4. 栽培對牧者的效應:現時有些教會缺乏生命力,不但信眾如是,牧者也因著教會事務工作繁重,更對生命關懷之工作存著有心無力之感。我相信每位牧者蒙召為主作工,並非只為完成一項工作或只覺是一個責任,而是盼望每個人均能得著福音的好處。故此,牧者需視建立生命之事為當然,不再為佈道而佈道,為探訪而探訪,而是在教會締造關懷氣候。眾牧者能以「生命」成為教會先決發揮的重點,必能匯聚合一的力量,完滿上帝建立生命及栽培生命的心意。

如何在教會推動和管理門徒訓練事工



    既然明白了作門徒的意義和重要性,就必須在教會推動和管理門徒訓練的事工。

1. 你必須向教會堂委會或執事會提出你決定推動門徒訓練的課程

    門徒訓練是牧養教會的一個大工程,不可能由幾個人去完成,必須有教會的認同和多位教會領袖同心合一的去推動這個事工。

2. 你必須有一套完整的門徒訓練材料/課程

   教會之間,或基督教的書局有許多門徒訓練的材料,必須由牧者親自去尋找和知道怎樣使用。我們建議不要一開始就自己去編寫一份門徒訓練材料,這樣作將會使你花費更多時間,把工程拖慢而且使工作更加複雜。最多是把找回來現成的材料稍加挑選或修改。

3. 組織一個門訓(門徒訓練)小組

    這個小組約有三至四位成員:負責牧師(也是推動、提供、教導課程的總負責人)、秘書(記錄學生名單、完成那些階段等等)、兩三位導師(受過訓練的傳道人或導師、也是聯絡員或隊長)、聯絡員(有一些大型教會,因為人數多,特別選一些受過門訓的人作聯絡員,時常在教會碰到門徒組員就給與鼓勵、催促要上課,不要放棄等等)

4. 執行

   廣告、報告、催促報名、召收都是要重複地去作。使信徒對這門訓都知到和有興趣。

5. 組成許多門訓小組

   一般門訓小組約5-10人。每個星期聚會一次學習。

6. 檢討

    每個門訓小組每一季都作檢討。檢討出席率、使用的材料、學生的進度。

作主的門徒




    新約最主要是使用三個字來形容門徒:跟從(akoloutheo),指一個人因為回應耶穌的呼召而願意服從主的教導而活;門徒(mathetes),指一個因為聽見耶穌的呼召而願意加入成為他的門徒(原意:學徒);榜樣(mimeomai),指一個人的行為或生活方式願意學像耶穌。

[跟從(akoloutheo)]

一.    希臘文原本的意思是指「跟在一個人的後面,走在同一條路上」。 
  
二.    舊約使用「跟在後面」(halak'ahare)來形容以利沙跟從以利亞(王上19:20),有時也使用這個字來形容以色列人因離棄上帝而跟從外邦的神(2:12;4:3;2:5)

三.    後來猶太文件中用來形容拉比的學生跟從拉比學習律法的情況。

四.    在新約,這字幾乎都出現在福音書中:符類福音56次,約翰福音14次。主要的含意還是類似拉比的學生跟從學習。這個字在耶穌的口中多數是以命令式(imperative)時態出現。耶穌呼召門徒時命令他們跟從他(9:9;19:21;1:43;21:19;1:16),那些回應耶穌呼召的人卻被形容為跟從了耶穌(5:11)。但是,有時新約也使用這個字來形容一般群眾的跟從(4:25;8;1;21:9),但只是一般性的用法,沒有含特別的意義。

五.    耶穌與拉比呼召門徒的跟從有別。耶穌並不是要等自願的人來跟從他,他是以神聖的呼召(1:16)來叫人跟從他。他也不是呼召人來學習律法,而是要他們在上帝的國度(1:15)裡來事奉上帝。耶穌指明這樣的跟從和事奉必須是堅決的,委身的,不容許人繼續以世俗的價值來拖延(9:57-62;10:17)

六.    耶穌要求凡是那些想要跟從他的人,必須「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8:34)。明顯的,「背十字架」就是隨時準備為耶穌而死。這是福音書中明顯的跟從主的代價(10:38)


[門徒(mathetes)]

一.    門徒或作門徒在希臘文一般是指從學習中吸取理論和實用的知識。

二.    舊約希伯文(lamad)一般指一個人藉著學習而成為熟練。不過神學性的用法特別指以色列人必須學好不要忘記上帝的慈愛和救贖應許(6:10-12;8:17;9:4-6;11:2)。以色列人也必須學習去服從和實行上帝的旨意(4:10;14:23;17:19;31:12)

三.    按照猶太文件,門徒通常是指學習律法和猶太人的傳統(Shabbath 31a),目的是希望從學習中認識和遵行神的教導。

四.    在新約中,門徒這字出現264次,全部都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這個字不只是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也用在施洗約翰的門徒(11:2;2:18;6:29;5:33;11:1;1:35,37),法利賽人的門徒(2:18)

五.    可是新約形容耶穌的門徒卻是獨特的,含有以下特徵:

    5.1. 耶穌像一位拉比那樣出現,他也像拉比一樣教導門徒(12:18),但他並沒有從任何拉比學校畢業(6:2;7:15),雖然他的門徒直接稱他為拉比(9:5;11:21;1:38;4:31),但多數稱他為主,因此耶穌的門徒是超越了當時拉比的系統,和耶穌維持一種「門徒 - 主」的關係。

    5.2. 耶穌是「呼召」人作他的門徒,這呼召才是決定性的因素(1:17;5:11;5:18),並不像當時拉比的門徒是“報名”或選擇一位拉比去跟從。

    5.3. 猶太拉比的門徒/學生追求跟從學習的目的是希望一天可以成為拉比,但是作耶穌的門徒是無條件的奉獻(10:37;14;26;3:31-35)

    5.4. 耶穌門徒的身份超越了當時的條件,有罪人(不能完全遵守猶太律法的人),有稅吏,有漁夫,最主要的並不是身份的條件,而是他的呼召和人對這呼召的回應。

    5.5. 作耶穌門徒必須如同耶穌一樣步向危險和受苦(10:32)

    5.6. 作耶穌門徒也承受他所給與他們的應許 -- 永生的生命(16:25)

    5.7. 這些門徒可以分享和擁有主的權柄(10:1),同樣行大能奇事(3:14)。一天將與耶穌同坐在寶坐上來審判這世界(19:28;22:30)

六.    耶穌的門徒並不只限於十二位,有七十位(10:1),或是對主有信心的人(16;16),或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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