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9日 星期日

為甚麼人生在世會有患難﹖

人生在世,總是離不開患難。只要你拿起每天的報紙或收聽電台的新聞廣播,就會發現天南地北的芸芸眾生都在遭受著各種患難。一些人由於悲劇性的車禍、可怕的疾病或兇殺而痛苦萬分;又有一些人由於出身貧寒面臨生活艱辛、苦不堪言;再有一些人由於出身在專制鐵蹄統治的國家中發出陣陣痛苦的呻吟。人生的患難原因很多,我們可以整頁整頁地羅列出一大堆來。然而,我們的問題絕不只牽涉患難之表面線索,而是要深究寓於其 背後的根由。

若是說人類的患難是由於犯罪、車禍等事件引起的,充其量不過是隔靴搔痒,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問題的關鍵是要能入木三分地透過事物的表象,直探人類痛苦和患難的根由與本質。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人類的患難主要是由於有超自然能力的撒但或魔鬼這一邪惡勢力的興風作浪所釀成的。撒但總要傷害人,總想拖人下水,叫他們遠離上帝。人們在罹受痛苦時,常常會責備上帝。這豈是上帝的過錯嗎﹖撒但因著自己傷天害理的行徑而混淆視聽和嫁禍於上帝,感到自鳴得意。

痛苦與患難也是由於人對上帝的叛逆和深寓於人心中的罪惡所引起的。試問:當今的人類有多少苦難是由於踐踏人權的法西斯主義或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所招致的呢﹖叛逆上帝的專制獨裁者們在有恃無恐地禍國殃民,並侵害週邊國家的百姓。想想看,就在上一世紀內,希特勒和斯大林之流給人民帶來的殘害和苦難,是多麼令人髮指和罄竹難書﹗

你們或許會說,患難是人的自由所帶來的。不錯,上帝的確賦予人一定的自由。倘若人只不過是個機器人,上帝就總能易如反掌地支使他行正事。然而,上帝卻任由人愛他、順從他或褻瀆他。當人叛逆上帝時,受傷害的就不單單是他自己,也累及他人。

就人的患難而言,我們也應當記住,上帝為治理整個宇宙設定了某些顛撲不破的自然法則。假如沒有關於地心引力的法則,我們便都成了空中飛人。可是,同一法則又會給從高層建築物往下跳的人帶來難以明瞭的痛苦。

颶風能使地上屯聚的熱量散發殆淨。如地球南部的氣流得向北移,才能緩解和消循。但當熱氣流北移時,遂產生出了颶風。颶風以雷霆萬鈞之力穿越大洋,激起萬丈波瀾。颶風的初衷並不是給人造成災難,但如果人們對這一大自然的警告置若罔聞,就會受到颶風的傷害。

在諸如聖安德亞斯地殼活動斷層地帶建造房屋也是同理。斷層對於防止地殼出現崩裂是必需的,但若是有人硬把房屋蓋在聖安德亞斯斷層地帶,一當地震來臨時,他們便會遭受滅頂之災。這些患難不是出於上帝的意圖,而是歸咎於人的愚昧無知。人既能順應自然力並與之調和,也能因著漠視它而受到它的危害。

不少疾病也是人為造成的。一些疾病是由於營養不良所致,與人們飲食不當有關。上帝賜給了我們天然食糖,可我們卻通過漂白使糖變白。全麩面包雖對我們身體更加有益,但我們偏偏要吃去麩的白面包;上帝賜給我們天然的水果和植物纖維,我們卻在高溫的煮沸下叫它盪然無存。我們削去土豆皮,只吃裡面的肉。這樣,我們剔除了上帝所造的旨在維護人類身體健康的那部分食物。

美國人大約有75%至80%的疾病同心理或情感的因素相關,我們沒有依照《彼得前書》5章7節的規勸去做,即將所有的擔憂都卸給上帝。結果,情感上的鬱鬱不樂和思想上的憂心忡忡使我們容易染上疾病。

我們還通過抽煙、飲酒和吸毒來殘害自己的身體。社會上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無形中加劇了人類遭受的痛苦,汽車工業的繁榮興盛造成了交通傷亡事故頻頻發生,工廠和汽車排出的廢氣和煙霧污染了我們的空氣。所有這些都是當代文明所付出的一個慘重代價。我們若不想付出這一代價,便可以回到更加原始和古樸的社會中去。在當今的世界上,我們的生活方式成了人類痼疾滋生的溫床。

為能進一步表明人類如何加深了自己的患難與痛苦,我們不妨來察看一下在非洲發生的事情。非洲大陸北部的平原曾是風光旖旎、土地肥沃和被森林環繞的人間仙境。可是,幾個世紀以來,所有樹木都被砍伐幹淨,表土受到侵蝕,綠蔭之地成了光禿禿的荒漠。由於樹木被砍光,昔日的遮蔭地不復存在,熾烈的陽光烤炙在地面上,致使整個地區氣溫逐步升高。人們只得向南部遷徙,另尋沃土。當他們向南部遷徙時,又繼續砍伐樹木,結果使得荒漠地帶不斷向南部延伸。今天,非洲北部荒漠的覆蓋面已達到350萬平方英哩。在北非以及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人們肆無忌憚地破壞了大自然的生態平衡,貧困和飢餓的現象越趨嚴重。

印度也遭受了類似的厄運。印度曾經因其土地肥沃而著稱於世,然而,印度人所崇尚的哲學認為,牛乃是神聖的。於是,牛大量吞食菜蔬、植物和糧食便成了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事了。倘若印度人對大自然有一全新的觀念,對農業技術和植樹造林的規劃有妥當的認識並疏濬尚未被污染的河流,印度在農業方面就能達到自給自足的水平。

人類的諸種問題並非是由上帝造成的,它們淵源於人長期以來的愚昧無知。這些問題也隨著時代的推移而逐步變得更加複雜化。

人類又給自己帶來了其它類型的患難和痛苦。例如,生殖器皰疹、梅毒、淋病和艾滋病等疾病都歸咎於世人刻意違背神的道和律法的骯髒、糜爛的生活方式。上帝從未降下過生殖器皰疹,這是人的道德敗壞所釀成的後果。當這一皰疹傳播開來時,它遂成了不治之症,殃及千百萬的人民大眾。

為甚麼上帝允許這種事發生呢﹖當我們提出這個問題時,就該回到聖經裡的這麼一個陳述中去:即上帝所造的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這一自由甚至能惡性發展到極大的毀壞上帝之創造的地步。上帝差遣了僕人、先知和其他尊奉神的旨意的人,前來警告世人必須改弦易轍,但世人卻閉目塞聽、充耳不聞。他們不但不願聽從四千年前先知的話語,就是今天的也不聽。

誠然,義人亦會罹受患難之苦的。只要我們生活在一個罪慾橫流的世界中,這種現象就將繼續存在下去。如果有人敢仗義執言公開抨擊罪惡,他便會涉入一場搏鬥,這場搏鬥很可能致使他陷入痛苦與患難之中。耶穌說:“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

耶穌基督是世上唯一完美無瑕的人,但卻遭人殺害。這是為甚麼呢﹖原因就在於他與罪惡進行了殊死的較量。施洗約翰由於告訴眾人他們背棄了上帝的律法而被斬首。貫乎整個人類歷史,上帝的信使屢屢受到他們所告誡的人群的攻擊和傷害。生活在一個充滿迷信、仇恨和無知的罪惡世界中,這樣的患難是在所難免的。

患難不失為淨化人的一種渠道。不少人是在患難的重壓下皈依上帝的,他們直至財產全無和重病在身時,才萌發出對上帝的嚮往和屬靈的追求之慾念。

處在患難之中的人也經歷著背離上帝的誘惑,他們必須抵御住這種誘惑,即便罹受難言的苦楚,也當敬拜上帝,從而蒙主的福佑和恩寵。凡遭患難和痛苦的人應當記住,患難和痛苦並不出於上帝的意圖。

處在患難之中的人也必須記住,上帝對凡虔心尋求他的人是不會袖手旁觀、坐視不救的。為數眾多的人都可以見証,上帝將親自救助他們擺脫痛苦和患難。不過,這還得取決於一個人有無同上帝之間建立親密和諧的關系。另一個接踵而來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應當接受所有的現實,無論是禍是福,都要感謝上帝呢﹖

上帝在聖經裡對此問題給予一個十分具體的解答,他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 8:28)。

接受現實並不等同於逆來順受,懂得這一點是甚為重要的。人既不能在患難面前怨天尤人,也不能聽憑它的擺佈。患難絕非是你“命中注定的”。遭受患難的人不應當放棄對上帝及其拯救的尋覓。耶穌語重心長地表示:“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他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話中的關鍵就在於祈求、尋找和叩門。

就患難一事而言,我想最後補充說明一點:有些痛苦是人類成長和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當人們在知識的探索上力圖更上一層樓時,就必然要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當大有作為的運動健將竭盡全力衝破自己耐力的範圍和再創新的記錄時,持續的痛苦將始終陪伴著他。當你用最快的速度跑一、兩哩路時,肺部會感到難以呼吸,身體會覺得承受不了,此時的痛苦不言而喻。但是,當你最終創了新記錄時,痛苦中又會夾雜著無比幸福的喜樂。

這樣的痛苦與患難是不可混為一談的。一些人並未意識到,罪惡所引起的患難與人為的在事業和經驗上達到一個新的里程碑而產生的痛苦,二者之間有著天壤之別,後者所帶來的患難,僅僅標記著人從成功走向更大的成功之路上的一個轉換過程。

人類所經受的患難都是暫時的。當耶穌再臨這個世界時,一切的患難都將消逝。《啟示錄》21章4節這樣寫道:“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示、權威、使徒超越性問題

    正統基督教會接納聖經是上帝啟示的最終源頭,上帝的特別啟示藉著聖經的作者(先知,使徒等)記錄在聖經裡,今天沒有人可以說他獲得上帝的特別啟示而改寫或加添聖經。爭論的問題出於靈恩派信徒說他們今天仍然獲得許多從上帝而來的「新啟示」,到底這些「新啟示」有否抵觸正統教會的信仰?我們知道,第二世紀的孟他努主義被教會判為異端是因為他們的領袖自稱是先知,並且獲得由上帝而來的新啟示。近代許多異端,如摩門教、統一教、耶和華見証人會等,皆宣告他們的領袖獲得新啟示而被正統教會判為異端。今天,面對靈恩運動,啟示、權威、使徒的超越性的爭論都投在「先知」這課題上,問到底今天的信徒是否擁有「先知預言」或可以「作先知」?

 

    今日的教會是否有先知?這問題的答案在乎我們怎樣定義先知或先知的功能。「先知」(prophet)這字在舊約,在新約應用在耶穌、使徒、及信徒身上,雖然沒有分別,但是它們在含義上卻是有分別的。讓我們清楚劃分以下的定義:

 

一. 耶穌和使徒是特別的先知:耶穌被人稱為先知(太16:14;21:11,46;可8:28;路7:16,39;9:19;24:19;約4:19;9:17),或他自稱先知(太13:57;23:37;可6:4;路4:24;13:33,34)或新約使徒所扮演先知的角色(加1:15,16;啟1:1-3),詳細查看這些經文的含意,是指他們擁有上帝特別的啟示。歷代教會也接受他們的先知信息和預言具有特別的權威,這些信息和預言也記錄在聖經裡。當上帝的特別啟示藉著他們完成後(指新約啟示錄是最後一本書),後來也沒有人或「先知」的信息或預言可以好像他們一樣擁有特別的權威。正統的基督教會堅持接納這一點,也以這一點來測驗以後任何先知信息的權威。使徒先知身份的超越性是無可推諉的。彼得甚至把保羅的書信和舊約先知的書卷相比(彼後3:15-16),要求當時的教會和信徒接受保羅書信的特別權威,不像其他假先知/假師傅一樣。

 

二. 新約教會中的先知:新約多次提出「作先知預言」/「作先知講道」(林前14:1,39-40;帖前5:19-21),也稱一些人為「先知」(林前12:28-29;14:29,32;弗2:20;3:5;4:11),也有「女先知」(林前11)。使徒也預言指出將有許多先知會出現在教會中(徒2:17-18)。相信這些先知預言是基於個人從上帝那裡所獲得的啟示(林前14:30),為著教會得「造就、安慰、勸勉」(林前14:3)而發出的公開信息(林前14:29-33)。這些信息是忠於聖經的教導,與聖經其他的教導沒有相衝突。這些先知預言不是一篇預備好的信息,乃是聚集時,聖靈(先知的靈)向個別信徒啟示的內容和向會眾的信息。有人擁有這樣的恩賜而被公開稱為「先知」(徒13:1)。

    這些經文並沒有說明這些先知信息與耶穌或使徒的一樣,擁有上帝的特別啟示,或特別的權威。使徒的權柄也超過先知(林前14:37-38),聖經堅持指示所有的信徒都要「遵守使徒的教訓」(徒2:42)。曾有一次,保羅這位使徒和傳道人,在離耶路撒冷不遠的該撒利亞,有猶太下來的先知亞迦布預言和勸止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是保羅並沒有聽這位先知亞加布的話,說他是「為主耶穌」的原故繼續上耶路撒冷(徒21:7-17)。

 

    結論:我們必須清楚劃分,耶穌和使徒那一種特別的先知身份,所獲得的特殊啟示,是與新約後期所指的先知有大大的分別。今天,福音派教會和靈恩派教會並沒有在這一點上交待清楚,時常引起誤解,也迷惑多人。(我反對今天一些福音派領袖認為不必把使徒的先知權威和今日先知預言劃分。就是因為今天在教會中有這樣的混亂和迷惑,我們更加要時常劃分。)因此,一方面我們必須時常教導信徒,說今日的先知預言並不能等於當日耶穌及使徒的權威,也沒有特別的啟示,另一方面也教導信徒測驗「作先知」或「先知預言」這件事。如果那一位教會領袖自稱他擁有先知預言的能力,也自稱藉著這能力獲得了新的啟示,並且把這啟示等於或超過聖經的話語(或是故意忽略研讀聖經,高舉該領袖的教導),那就是異端。 

 

    我在這裡要說,許多靈恩派領袖時常在講預言時對自己的預言信息沒有交待清楚,導致聽的人以為這信息是上帝的特別啟示,一方面把他的話等於聖經的教導,另一方面把他當著特別的先知來崇拜,這樣的行為是必須禁止的。

 

    除了以上所說必須劃分清楚和不可引起混亂迷惑的指示以外,聖經也指出一些運動「先知預言/講道」的方法:

 

一. 按規矩及次序而行:今天教會必須明辨:「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39-40) 「切慕」是要求信徒追求和操練這個恩賜,就如操練其他恩賜一樣,要求對上帝的啟示敏感,時常安靜等候和聆聽上帝的話語。

    作先知講道的時候,必須有規矩:「上帝的靈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而且,「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可見先知預言這恩賜的運用是可以受意志控制的。

 

二. 不是每個人都有同一樣恩賜:「先知」的恩賜既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林前12:11),就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這個恩賜,雖然保羅是鼓勵信徒要追求。「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論」(林前14:31)其重點不是指人人都有能力說預言,乃是指說預言的次序問題。

 

三. 有正確的動機:「愛」是運用屬靈恩賜的至高動機(林前13:2;14:1)。先知預言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造就人(林前14:12,26)。必須指責有些“先知”和其他“先知”起紛爭,鬧分裂,令信徒迷惑的事。

 

四. 要慎思明辨:為避免太多人作先知預言,保羅吩咐「至於作先知預言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林前14:29)。「明辨」(diakrino)的意思不是判斷他們身份的真偽,乃是評估他們所說的是否正確,是否可以接受。如何明辨呢?當然是以聖經(上帝)的話來評估這些預言的內容:也就是說,今日任何先知的預言和講道皆不可與聖經的教導相衝突(帖前5:19-21)。信徒必須時時以聖經這最權威的教導來評估任何今日先知的信息。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

 

靈恩運動的問題

一.    啟示、權威、使徒超越性問題

靈恩派認為當他們在聖靈默感之下說預言的時候,神也賜新啟示給他們。靈恩派高舉這種「新啟示」,在講道中運動和提出他們領受了由神來的「新啟示」(或特別啟示),也把這種特別經驗當著是聖靈所賜。另外,靈恩派堅持使徒在初世紀能說預言和行神蹟,那他們在今日也應照樣可以說預言和行神蹟。

 

二.    屬靈恩賜問題

    靈恩派注重追求各種屬靈恩賜,尤其是哥林多前書所列的恩賜,也認為這些恩賜今天的信徒照樣可以全部得著,不把某些分別出來。

 

三.    靈洗及聖靈充滿的問題

    靈恩派認為每一位信徒在受洗後應該再經驗第二次的聖靈的洗禮。而經過這第二次的靈洗後,信徒的生命才會被聖靈充滿。認為許多信徒沒有力量是因為沒有經歷這樣的靈洗。

 

四.    方言問題

    靈恩派注重在聚會和私下祈禱使用方言,並認為這些方言與聖經中所說的方言是一樣的。

 

靈恩運動

  在此必須先聲明,並不反對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尤其是聖經(特別是使徒行傳)所記述的聖靈的工作,使教會/信徒興旺的靈恩運動。在廿世紀,甚至廿一世紀,我們知道靈恩運動將繼續在世界多個地方帶給某些教會的復興。這裡所指責的是現代因為靈恩運動而走偏差/變成異端、極端的靈恩運動或一些教派。

 

    我們必須先全面的認識靈恩運動,然後才有辦法從混雜中辨認那些是極端,那些是異端的靈恩運動。

 

    在基督教會之間興起的靈恩運動在本世紀備受人關注矚目,除了以一些神蹟奇事,疾病得醫治之見証,透過口傳、刊物、廣播媒界宣傳外,還有靈恩教會傳道人的講道吸引和引起許多反應,更受人注目,幾乎成為全世界信徒必須談論或思考的一個課題。

 

靈恩運動的信徒增長快速。據統計,1987年世界各地靈恩運動第一、二波的信徒共二億四千七百萬,而第三波在八十年代初,信徒已增至二千七百萬。但是,福音派學者對這些統計數字的準確性不能全部接受。例如,第三波靈恩運動學者韋拿(Peter Wagner)將中國大陸與神蹟奇事有關的信徒也算入第三波靈恩運動內。我們不再爭論統計數字的問題,不過必須接受靈恩運動的影響的確是迅速。

 

    靈恩運動第一、二、三波的名稱最初是由美國加州福勒神學院的彼得.韋拿(Peter Wagner)所提出來的。所謂第一波,是指1901年開始的「五旬節運動」(注重聖靈充滿、靈洗,講方言),由美國肯薩斯州(Kansas)開始;第二波是指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興起的「靈恩運動」(注重講方言及聖靈充滿),也稱「新五旬節運動」,由南非及美國傳開,在各地成立全備福音商人團契(Full Gospel Business Men’s Fellowship);第三波則是八十年代初的「葡萄園運動」(Vineyard Movement),又稱為「神蹟奇事運動」或「權能佈道運動」。

 

    我們必須彈性地運用這些名詞,因為一般所稱「靈恩運動」,有時是指第一、二、三波各階段的靈恩運動,而不獨是指第二波的「靈恩運動」。

 

第三波是當今最流行和吸引人的靈恩運動。第三波的「葡萄園運動」又稱為神蹟奇事運動,也被人稱為「權能佈道運動」,主要領導人物是溫約翰弟兄(John Wimber,中文通稱溫約翰弟兄)。其實,溫約翰並不是葡萄園教會的創辦人,但是這間教會由他接手後,成為推動第三波靈恩運動的傑出領袖。今天,由溫約翰弟兄所出的第三波靈恩教會已分門別類在世界各地出現,如今世界的各地教會,包括中國的教會,受第三波靈恩運動影響甚深。不時聽聞有人得醫治而信主,也在聚會中行神蹟,例如被聖靈擊倒得釋放等事發生。這些行為令福音派教會的傳道人和信徒迷惑,不知如何解釋這些的現象。

 

在權能佈道聚會中傳道人行神蹟醫治病人的事情,有發現一些是蒙騙參加者的(就是有傳道人和某些信徒暗中合作蒙騙其他參加者),也有無法証實是假的。因此只能結論說,神蹟醫治的事情是有真有假。只要求信徒和教會必須小心分辨。不要隨意受迷惑。

 

    葡萄園教會於1973年由一個南加州靈恩派的佈道家加力信(Kenn Gullilson)所成立,他是「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時代一個很著名的牧師。起初他在法蘭度(San Fernando)帶領一些查經班,後來成立了教會,增長頗快。不久他於西洛彬磯開始另一個葡萄園基督徒團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一年之內人數增加超過一千人。之後,他就另謀發展。溫約翰本來是一小教會(Friends Church)的牧者,因為靈恩的經歷而被要求離開該教會。

 

    根據溫約翰的見證,他的太太染有一種稱為“性格破裂”(personality meltdown,像“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疾病。有一晚,她睡醒時得著聖靈充滿,說起方言,疾病也不藥而癒。另外一次,溫約翰請了一個青年人到他教會講道,那青年人在講壇上說這教會必須得到復興,並求聖靈來工作,當時很多人就仆倒在地上,有些人也有講方言等的特殊經歷。回家後,溫約翰因這事情不能入睡,在車房中找到一些講論聖靈的舊書,當他讀過這些書籍後,發覺歷來不少人曾有類似的經歷,他便肯定當晚的經歷是從聖靈而來的,並沒有甚麼可疑的地方。

 

    其後,溫約翰在閱讀四福音書時,發現耶穌基督除講道教訓人外,更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因此他覺得自己也應該有同樣的能力事奉。於是,他在崇拜時就叫人出來,為他們禱告治病。結果在十個月之內,雖然有許多人出來,卻沒有甚麼人得著醫治,他十分灰心,甚至有些會友因這原因離開教會。有一回,他到一位女士家中為她的熱病禱告,她竟然即時好了;他離開時十分雀躍,之後就全力投入這樣的靈恩運動。

 

    第三波靈恩運動的另一位著名推動者是韋拿(Peter Wagner),他是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宣教學院的著名教授,也是因靈恩的經歷而投入靈恩運動。

 

    韋拿為了避免福音派教會抗拒靈恩之追求,故此不用「靈恩派」名稱分辨。他主張用「聖靈第三波」這名稱,一方面承認與第一、二波有歷史上的關係,同時也可以與以前的運動有別。

 

現代異端概覽表

 

  異端名稱

異端性質/

起源

異端者及其內容

 被判情況

安息日會

(Sevent-Day Adventist)

基督再來,守安息日。

1842年

懷愛倫夫人, 威廉米勒耳

一. 自認有預言之靈預言基督回來的日子。

二. 提出基督已回來在天上「查案審判」。

三. 守安息日。

異端

耶和華見証人會

(Jehovah Witness)

否認三位一體,基督被造。

1874年

查理斯.羅素, 約瑟.盧特福

一. 否認三位一體,認為不合理性。

二. 基督被造。

三. 基督的靈魂在1914年已第二次回來。

異端

摩門教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

(Mormon)

新啟示,摩門經。

1820年

史密斯.約瑟

一. 獲得新啟示。否認三位一體。否認聖靈感孕。

二. 摩門經才是上帝的話。

三. 否定原罪,反對因信稱義。

異端

統一教

( Unificaion Church )

獲得基督的特別啟示,自稱彌賽亞。

1954年

文鮮明

一. 自稱獲得基督的特別啟示。

二. 自稱是彌賽亞救世主。

三. 以韓國人為揀選民族。

異端,邪教

撒旦教

( Church of Satan )

以犯罪為樂,以自殺來登天堂。

1970年

暗東拉危等

一. 反對聖經教導,時以犯罪為樂。

二. 以自殺之法來登天堂。

邪教

靈恩運動

(Charismatic Movement)

先知預言,行神蹟,講方言。

1901, 1950, 1973年

五旬節教會,溫約翰等

一. 以先知身份說預言。

二. 追求靈洗為第二次的洗禮。

三. 行神蹟,講方言。

極端,甚至走上異端

錫安教會

( Church of Zion )

否認基督的完全神性,排斥其他教會。

1990年

梁日華

一. 否認基督的全知。

二. 排斥其他教會。

三. 預言世界末日。

四. 提倡信徒喝雙氧水治病。

異端

新約教會/左坤派

( Church of New Testament )

靈洗,講方言,排斥其他教會。

1962年

江端儀,左坤

一. 靈洗為最後的洗禮。

二. 講方言(舌音)。

三. 排斥其他教會。

四. 自認是末世的使徒。

異端

新紀元運動

(New Age

Movement)

人可成為神,否定罪,不需要基督的救恩。

1980/後現代

新紀元運動組織

一. 萬物皆是神。

二. 人可成為神。

三. 否定罪,不需要基督的救恩。

異端

基督教科學會

( Christian Science Church )

泛神論,否定苦罪,不需要基督的救恩。

1875年

愛迪夫人

一. 泛神論。

二. 否定苦罪,否定死亡,不需要基督的救恩。

三. 可憑信心醫治疾病。

異端

愛的家庭

(Children of God)

末世先知, 淫亂。

1969年

大衛摩西(大衛貝克)

一. 自封是末世先知。

二. 過淫亂生活。

異端, 邪教

呼喊派

( Local Church )

屬靈世界觀,人論,否定三位一體。

1962年

李常受

一. 否定屬靈世界的真實性。

二. 弄錯人觀,把人分成三個獨立的部份。

三. 弄錯三位一體神觀,因此否定了三位一體的同一本質。

四. 認為讀經必須呼喊才能明白。

五. 排斥其他教會。高舉李常受。

異端

耶穌家庭

(Jesus Family)

靈恩,信徒生活。

1922年

敬奠瀛

一. 過份強調靈恩。

二. 不與其他教會來往。

三. 取消個別家庭生活。

極端

重生派

 

重生得救,守律法。

1976年

徐大叔

一. 哭為重生記號。

二. 不接納其他教會。

三. 守十誡。

異端

古代教會的異端(2)

7. 亞流主義(Arianism)

    基督神性的爭論到第四世紀時達到高峰。一位亞歷山大城教會的長老,亞流(Arius),帶頭引起一次激烈的基督神性的爭論,這次的爭論維持了整一個世紀才塵埃落定。雖然亞流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大公會議被判定為異端,但是它的思想如“幽靈”般繼續出現在後來的教會中。

    亞流主要的思想是堅持父上帝的純一性和超越性(the absolute uniqueness and transcendence of God)。上帝是萬物的源頭,是宇宙唯一自存(不是被造的)的存在(being)。這上帝的純一性屬性(attributes)不會再與別的存在分享或是被分割成更多部份。亞流認為,如果這位上帝的屬性可以被分割成更多部份,那他就是會變的,因此他就不是神。所以亞流結論說,沒有其他的存在是和這位上帝的本質(substance or essence)同樣。其他宇宙中的存在(beings)都是由這位上帝從無中創造出來。只有神(亞流所指的天父上帝)不是被造的,是永恆的,其他的生存/存在都是被造之物。

    很自然的結論,基督是被造的,也和天父上帝的本質不相同。天父上帝是用道(Word)來創造世界,也藉著這道繼續維持世界的運行。這道是被造的(created being),是第一個及最高的創造。這道本身是被造的,與其他的創造物並不相同,它是一個完全(perfect)的創造。藉著這樣的思想,引伸出兩個要點:第一,這道有一個(時間上的)開始,它曾經在某個時間被創造的,因此不是永恆(eternal)及自存的(self-existent)。對亞流派有一句流行口傳說:「曾經在某時間他(基督)並不存在。」(There was a time when he was not)。第二,這道並沒有和天父上帝相同在或不知道天父的心意。這道並不和天父有同一本質。

    當時教會指責這觀點,說,既然基督並不是和天父同一本質,因此他有罪。問起亞流基督為何被稱為神的兒子呢?亞流答說這稱號只不過是一個客氣的稱呼。

    亞流的思想並不是從神學或是哲學的角度深一層去理解基督的神性,只是直接的參考聖經的經文:

  一. 認為箴言8:22(在七十士譯本);徒2:36(神已經立他(原文:造他)為主為基督了);羅8:29;西1:15(原文:被造之物的第一個);來3:2(原文:造他的)。

  二. 許多經文提起天父上帝是獨一的真神。耶穌在禱告中也這樣稱呼上帝,約17:3(獨一的真神)。

  三. 一些經文指明基督是比較“次等”的,例如,約14:28(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四. 一些經文指明耶穌的軟弱,受苦及無知,例如,可13:32(那日子那時辰…子也不知道)。

 

    以上的証據使亞流把耶穌基督當著是一位“次等的神”(demigod)。雖然基督是比任何受造之物更大,但是與天父上帝比,他是次等的,也是被造的。

    後來有一些亞流的“中間派”(semi-Arians)神學家,甚至拆中解釋說基督在本性(nature,希臘文homoiousios)上和天父相同,但是在本質上(essence,希臘文homoousios)和天父不相同。

當時的教會對亞流的思想有兩種的反應。第一就是指亞流並沒有理會聖經中許多直接說明耶穌神性的經文。第二是詳細查考亞流在以上所提出的經文,他並沒有好好去註釋,只是斷章取義。例如,西1:15所說“首生”(原文可翻譯成首造,首生,首先存在的)按哥羅西書的上下文可以解釋為在一切受造之物之先,並沒含有他是被造的意思。徒2:36的內容是要說明神在職位及功能上使他成為(原文使用造成,成為)主成為基督的意思。約17:3所指的唯一的真神(alethinos)是要和其他的假神(當時的人所敬拜的偶像)來比較。約14:28是耶穌在地上是按天父的旨意來行事。不管怎樣,太28:19及林後13:14一起說明天父,聖子,聖靈是同一的。另外,那些提起耶穌是軟弱及無知的經文正好証明那道成肉身的基督,他擁有一個全人性,也擁有人性的軟弱,但並沒有犯罪。基督在地上的日子並不是說他不是神,只不過要顯明他的人性,說明人性是有限的,這有限是暫時的。

    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大公會議上,亞流主義被判為異端。教會再次証實耶穌是基督,他和天父上帝是同一本質(homoousios)。

    今日耶和華見証人會(Jehovah Witness)的創辦人查理斯.羅素(Charles Tase Russell, 1852-1916)及約瑟.盧特福(Joseph F. Rutherford)就是因為主張純一神論而否定了三位一體。他們認為基督徒相信三個神是敬拜偶像。他們相信基督被造,形似耶和華而低於耶和華,他降生後成為完全的人。他們承認基督復活只是他的靈魂復活,這復活只會使信徒的靈性復活,信徒是沒有第二次復活。耶和華見証人會因此被今天的正統教會判為異端。

 

8. 馬其紐頓主義

    尼西亞會議所定的信經,基本上只關心基督的神性。對聖靈卻沒有清楚的討論。照亞流派的解釋,聖靈是基督所造出來第一個被造者,低於基督,如同基督低於父神。對亞流來說(不接受父神與聖子有相同本質(homoousios)),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是有次秩的,由一位非被造的父神,和兩位被造的次神(聖子和聖靈)構成的。雖然半亞流派(Semi-Arianism)主張「本質相似」(homoiousios),但是卻與亞流派共同主張聖靈是被造的,教會歷史稱這些派別為「敵聖靈派」(anti-pneumatologism)。

    敵聖靈派的起源無法確定,相傳是源自康士坦丁堡主教馬其紐頓(Macedonius,342年任主教,是半亞流派主義者)所提倡,自362年起被稱為馬其紐頓派。亞他拿修(Athanasius)繼續認定三位一體是不容許其中任何一位有不相同的本質(substance),堅持聖靈與其他兩個位格有相同的本質,對抗敵聖靈派。

    馬其紐頓派先後在362年的亞歷山太會議,375年的羅馬會議,和381年的康士坦丁堡會議被判為異端,聖靈的本質與聖父、聖子的本質相同是大公教會的正統信仰。

    聖靈在聖經中沒有一處被描寫為天使或被造者,她分享神最深奧秘之事(林前12:11,12);聖靈充滿宇宙,無處不在(詩139:7);不同於被空間限制的天使或被造者,並參與創造之工(創1:3);聖靈執行神聖的重生工作(約3:5);聖靈是教會恩賜的賜予者(林前12:1-31);聖靈住在信徒裡面(林前3:16);正如父神與基督住在信徒裡面(約17:23);褻瀆聖靈(繼續性的)是永不得赦免(太12:31);耶穌的大使命裡聖靈與聖父聖子相提並論(太28:18-20)。

    我門必須小心重犯這樣的歷史錯誤。今天教會仍時常聽到有人不能平衡三位一體的位格,或混亂了三位一體的功能。有時聽聞「聖靈充滿」的談話時,不知不覺中把聖靈看成可以衡量的一種能力,忘記聖靈是自主的位格者。

 

9. 阿波里拿留主義(Apollinarianism)

     如果說幻影派(Docetism)是否認耶穌的人性,那阿波里拿留主義是減低耶穌的人性。他們認為耶穌是取了真的人性,但不是全部。阿波里拿留(AD 310-390)是亞他拿修(Athanasius)的好朋友,他也是老底加教會的長老。亞他拿修這位真理的鬥士曾經和他一起抗辯亞流主義思想。相信是阿波里拿留是對亞流有過度的反應(over-reaction)而有此異端思想。

    阿波里拿留堅守神兒子兩性合一。他提出說,有兩個完整的本性(natures),一個是人的魂(nous 魂/精神/理性/意識中心),也有一個完整的神的魂(nous)。他特別解釋約1:14(道成肉身),說是神進入了肉身,因此耶穌在肉身上仍然是人,道就住在靈魂裡面,也就是說耶穌沒有人的靈魂,那是神的靈住在裡面,因此並不完完全全像人一樣。阿波里拿留認為神和人是不可能混合在一起的。地上的耶穌的意識活動完全是神在主宰。耶穌也不可能會犯罪,因為耶穌完全由神的意識來控制。

    曾經有一位神學家這樣形容阿波里拿留的思想,說,好像把一個人的心移植換入一隻獅子的心,因此以後控制這隻獅子的是這個人的心,這獅子沒有獅子的獸性,只有人的性情。

    阿波里拿留及他的服從者以為已經找到了正統教義的答案。說耶穌只有兩個部份:肉身及神的靈(nous)。認為神的靈已經取代了人的靈魂。阿波里拿留拒絕接受那正統所提出奇妙的道成肉身論,就是耶穌有人的肉身及靈魂(nous),加上神的靈(nous)。這是很難了解的結合,但是聖經的確給我們這樣的看見。正統教會是接受這樣的觀點。也接受耶穌有神的心理(psychology),同樣也有人的心理。

    阿波里拿留可以說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為了堅守耶穌的神性而丟棄了耶穌作為人,有人的靈魂。阿波里拿留主義在公元381年在康斯坦丁的教會大公會議上被判為異端。

 

10. 尼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

    亞波里拿留主義(高舉基督的人性)雖然被正統教會判為異端,可是在亞力山太教會中,一直存在著高舉基督神性而輕忽其人性的傾向。在這樣的背景下,當時大家對基督兩性的合一(unity)和混合(synkrasis)仍然沒有清楚的定義。

    尼斯多留(Nestorius, 公元?-451)及他的跟從者提出了耶穌的兩性合一觀。很難去分析尼斯多留主義,因為它是在一個教會政治爭執時期出現,不能肯定它被判為異端是因為它的思想或無法獲得大部人的接受而被判為異端。尼斯多留的用詞也出較含糊,當時教會也曾猶疑不定是否要判它為異端。

    尼斯多留處在的時期正好有兩大基督論思潮:道-肉體(Word-flesh)及道-人(Word-man)的爭議時期。道-肉體的基督論認為道是主要的,而肉體是不太重要的要素,就如亞波尼拿留主義認為是耶穌有一個神性的靈魂及一個人性的肉體。道-人的思想認為耶穌在世上的人性比神性大。這兩個思潮導致使尼斯多留提出他個人的神學意見。

    當尼斯多留在公元428年被按立為康斯垣丁教會的長老後,教會要求他在教會中教導馬利亞是“懷了神”(theotokos,God-bearing)的教義。尼斯多留不願意這樣教導,除非馬利亞也是“懷了人”(anthropotokos, man-bearing)。當時這是一個新的觀念,同時也不知道要選用那些適當的語言及用詞。在他的思想中,他認為神不可能有母親,而且也深信人類是不可能懷育神。因此,他結論說,馬利亞並沒有懷了神,她只是懷了人,只不過馬利亞是神的具皿。神不可能在一個女人的身體裡又經過九個月的懷胎然後才生出來,這是極不可想像的事。神也不可能被人當嬰兒一般喂奶,加上哭哭啼啼地成長。在成長過程中又教又打更加不可想像。尼斯多留認為“懷了神”(theotokos)的思想是屬於異端亞流的。

    後來,當時的神學家猶西比(Eusebius of Dorylaeum)聽到尼斯多留說馬利亞只是懷了一個平常人而指責尼斯多留是一位領養主義者(Adoptionism,也就是說耶穌是在受洗時才被上帝領養成為神的兒子)。可見沃斯多留的思想是要把神人二性分開。

    尼斯多留是在公元431年的以弗所會議上被判為異端。廿年以後他曾寫書說明他的思想。他承認他可以接受以弗所會議的決定,就是兩性合一在一個人身上。但他對希利爾(Cyril)所提出的兩性聯合說(hypostatic union)比較難完全接受,認為這樣並沒有分清兩性是兩個獨立存在的教義。尼斯多留比較可以接受兩性連接(sunapheia,conjunction)而不是兩性聯合(union)。

    不管怎樣,今天我們或者可以說尼斯多留錯在雖然他支持兩性連接,但是他並沒有真正去說明及教導這教義。尼斯多留原本是接受馬利亞“懷了神”的教義,為了平衡這思想,他也同時要求教會接受“懷了人”的教義。出發點原本是好的,也是對的。只不過在當時被教會要求他高舉“懷了神”的教義而偏向了“懷了人”的思想。

    尼斯多留主義並沒有因為被判為異端而消滅,他有一些追隨者仍堅持他們沒有錯,也繼續留在教會之間。尼斯多留主義信徒曾在唐朝到中國去傳教,創立景教。

    今天,我們必須同時平衡“懷了神”及“懷了人”的教義。是怎樣同時可以懷了神又懷了人呢?這是神的奧秘,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說明基督的兩性。

 

11. 優提克斯主義(Eutychianism)

    以弗所會議(431年)過了以後,一份文件發表送至各教會說明尼斯多留主義被判為異端的結果。這份文件是由支持尼斯多留的安提阿會督約翰所編寫。文件中並不過份指責尼斯多留,也有許多文字是對尼斯多留思想有益。當希利爾(那反對尼斯多留的敵對者)收這份文件後,兩年以後(公元433年)才承認這文件。不過有一些希利爾的支持者並不願意接收這份文件。覺得如果接受兩性合一說,就會忽略了兩性分開的教義。希利爾的支持者繼續高舉兩性聯合說。後來希利爾逝世了(公元444年),他的支持者就群起攻擊安提阿約翰的後繼人特爾多勒(Theodoret of Antioch,他有份和約翰一起起草這份文件)。希利爾的後繼者多爾斯克路(Dioscorus)極力反對兩性分開說,認為希利爾是軟弱時妥協接受這份文件。他們繼續高舉兩性聯合(hypostatic union)的教義。

    後來有一位教會長老,優提克斯(Eutyches)就在這樣的神學思想趨勢之下,反對兩性分開說,高舉兩性聯合說。接著在另一個康斯垣丁堡會議上,優提克斯被判為異端。優提克斯被判定時並沒有提出答辯,只是默默的聆聽審判。

    我們不能完全清楚優提克斯的神學思想是怎樣的。在會議上審閱優提克斯的神學時,認為他說耶穌出生以後只有一性,就是道成了肉身,成為了人。顯然優提克斯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思想家。他的邏輯是說,在沒有道成肉身之前耶穌是神,道成肉身以後耶穌是人。當然這人性的耶穌並不是像平常人一樣,而是另一種東西(第三類東西)。這第三類性質是由神人 二兩 聯合而成(a fusion of deity and humanity)。

    在公元449年以弗所會議又把優提克斯的神學當著是正統的教義。這時耶穌道成肉身後的兩性觀(原本是正統的教義)又被強奪了。這會議後來被稱為“土匪會議”(Robber Synod)。後來有一位皇帝同情正統教會的處境,公元451在加斯頓(Chalcedon)召開會議,再次推出尼西亞的教義,並發表信經(creed)說明:

    因此,與聖教父一致,我們都齊心教導,我們應當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一位不變的聖子,在神性和人性中都同樣完全,衪有一個理性的魂和身體,在神性中與父共質,在人性中與我們有相同的本質。衪凡事與我們相同,只是沒有罪;就神格而言,衪在萬有以先為父所生,就人性而言,在末後的日子,為了我們和我們的救恩,同樣的這一位,被懷了(Theotokos),童女馬利亞所生。同是一位的基督、聖子、主,和獨生子,在兩性中被認識,兩性不混亂,不改變,不劃分,不分離,兩性的不同不因聯合而消失,在一個prosopon(指神-人的聯合是只有一個位格)和一個hypostasis(指道與肉身聯合是只有一個性質/本質)之中,兩性的本質被保存而結合,沒有被分開在兩個位格之中,而是同樣一位聖子、獨生子、神聖的道、主耶穌基督,正如古時的先知和耶穌基督自己教導我們關乎衪自己的,也符合我們教父傳下來的信經。

 

12. 基督一志說

    加斯頓會議以後,基督的神人兩性的爭議大致上已獲得解決。但是關於基督意志(will)的問題,則還沒有受到討論。到了第七個世紀,基督到底擁有一個意志或兩個意志,引起了辯論。

    爭議起源於康士坦丁堡主教長士求(Sergius, ? - 638年),他雖承認基督的神人二性,但提出說其活動則是由一個「屬神人的精力」(God-man energy)主宰。後來他獲得亞力山太主教長古列(Cyrus)的認同,在631年起草一份信仰條款,其中一條宣告說基督一生中,神性與人性都是由一個「屬神人的精力」所支配。後來耶路撒冷主教所夫羅紐(Sophronius)在634年提出反對,認為「屬神人的精力」缺乏聖經根據。但是,士求卻因此反對所夫羅紐的說法,順便提到基督有一個意志。可見士求由一個「屬神人的精力」演變成一個基督一志說(Monothelitism)。

    681年在康士坦丁堡召開大公會議,接納基督二志說的神學立場,判基督一志說為異端。這次會議宣佈基督「有兩個自然的意志…不互相矛盾…他的人意毫不違拗或裹足不前的,臣服於那屬神性無所不能的意志」。

    教會接納基督有二志。基督的雙重意志不涉意志的對抗,因為對抗只能從惡而起,而在基督裡根本沒有惡;自由意志或自決的能力是人性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基督的人性必須擁有獨立的意志,基督才是完整的人;在基督的行為中,兩個意志雖然獨立發生作用,卻達成同樣的結果;在某一些情況中,我們只看到神性的意志行使出來,在另一些情況裡只看到人性意志的作用,兩個意志卻永遠不相對抗。大公教會提出,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他的「求你將這杯撤去」這心聲,不可能是基督全知全能的神性意志,乃是基督人性的意志作用。這是聖經的啟示。

 

13. 伯拉糾主義

    第五世紀初,當東方的希臘語教會中有關基督論的爭議逐漸擴大的時候,西方拉丁語教會突然爆發了一場有關人論(anthropology)的神學爭論。所爭論的是人的自由意志(human free will)對上帝救贖恩典的關係。惹起這場爭議的主角,是缺乏神學經驗的英國人伯拉糾(Pelagius, ? - 420年)。

    基督教會從起初就主張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承認罪的普遍性,和倚靠基督救贖恩典而蒙救贖的必要。可是,早期教父對人的自由意志和上帝救贖恩典之間的關係並沒有清楚的交待。

    第五世紀初伯拉糾來到羅馬,看見羅馬居民的道德的敗壞,於是呼籲人要向自己的敗壞行為負起責任,盡力悔改。他寫了一本簡短的保羅書信註釋,傳講偏重人道德成就與責任的道理,特別高舉人的自由意志。當時羅馬有一律師,是教會中的長老色勒斯丟(Coelesius)熱烈擁護他,演譯出比他更極端的結論。這促使北非希坡(Hippo)主教奧古斯丁(Augustine)著書駁斥伯拉糾主義,這引起一連串的會議,討論伯拉糾的理論。

    在418年,兩次的迦太基會議議決,高舉神的恩典是完全的,人無法在罪中自救。伯拉糾被判為異端。

    伯拉糾主義沒有消滅,過後在教會歷史中繼續以較溫和的形態流傳。伯拉糾主義並非一無是處,以個人而言,他的德行受人敬仰,他要求提高信徒道德責任感的關懷也獲多人嘉許。但教會仍然不能與他認同,乃是因為他的教義與聖經明確的啟示互相抵觸 - 人犯罪,無法自救,必須要有神的救贖恩典。在神學思考的過程中,關於聖經未提供明確答案的題目,其細節可容許理性的推論,但是一旦推論與明確的經文發生正面衝突,就必須承認理性的限度,避免超過聖經啟示的指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結論:古代教會異端概覽表

  異端名稱

 

異端性質/

起源

  異端者及其內容

  被判情況

 以便尼派   

 (Ebionism)

福音與救恩。

第一世紀,小亞西亞一帶。

一班謹守猶太律法的猶太人基督徒。

一. 認為基督徒必須守律法才能得救。

二. 耶穌是平常人,在受洗時領受聖靈而成為神的兒子。

堅守「因信稱義」的福音。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昨日,今日,永遠一樣。

 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

救恩及基督論。

第一至第二世紀。整個地中海區域。

一班高舉神秘知識的信徒。

一. 過份高舉神秘知識,以此為得救途徑之一。

二. 認為物質是邪惡的,耶穌基督不可能擁有肉體,地上的基督只是借用人的身體而已。

被愛任紐、特土良、希坡律陀等大力辯駁。

堅守使徒的教導。

 馬吉安派

 (Marcionism)

聖經正典。

第二世紀,羅馬。

馬吉安。

一. 反對舊約,提出二神論。說這宇宙是由“創造神”所造。

二. 認為肉體是邪惡的。基督不可能擁有肉體。

三. 自編「新約正典」。

被特土良辯駁。

140年被教會處分。

堅守耶和華是創造宇宙萬物之神。基督道成肉身成人。

 孟他努派

 (Montanism)

啟示論。

第二世紀,小亞西亞,羅馬,北非。

孟他努。後特土良也加入。

一. 自認有新啟示,講新的預言。自稱是先知。

二. 提出許多過聖潔生活的規條,犯上行為主義的錯誤。

160年小亞西亞眾主教會議將孟他努開除。至第三世紀下才被判為異端。

不接受孟他努派的狂熱預言和行為主義。

 諾窪天派

 (Movatianism)

教會紀律。

第三世紀,羅馬。

諾窪天。

一. 高舉紀律,不接受背道者的悔改,缺乏饒恕弟兄的心。

二. 反對大公教會所執行的聖禮。

251-2年羅馬會議。

接受並准許背道者歸回教會。

 多納徒派

 (Donatist)

教會紀律。

第四世紀,北非。

多納徒。

同上。

314年亞里斯(Arles)會議。

接受「教會以外,別無救恩。」

 神格唯一論

(Monarchianism)

三位一體觀。

第二,三世紀,羅馬,安提阿。

撒摩撒他的保羅,羅馬的撒伯流。

一. 高舉一神觀,貶低基督的神性。

二. 三位一體中的父、子、聖靈以不同的形相顯現,因此父神曾在十字架上受苦。

261羅馬,269安提阿會議。

接納三位一體的神觀。

 亞流主義

 (Arianism)

基督論。

第四世紀,亞歷山大。

亞流,尼哥米底的優西比。

一. 高舉一神觀。

二. 基督被造,與父神不同本質。基督低於父神。

325年尼西亞會議,

381年康斯垣丁堡會議。

接納基督與父神有同一本質(homousious)。

 馬其紐頓主義

(Macedonianism)

聖靈論。

第四世紀,康斯垣丁堡。

馬其紐頓。

一. 否認聖靈的神性(聖靈被造),底於父神。

362亞歷山大,375羅馬,381康斯垣丁堡會議被判異端。

接納聖靈的本質與聖父、聖子相同。

 阿波里拿留主義

(Apollinarianis

m)

基督論。

第四世紀,老底加。

阿波里拿留。

一. 過份堅持基督兩性。高舉基督的神性,貶低基督的人性。

二. 基督在地上活動是由其神性主宰。

381年康斯垣丁堡會議被判為異端。

基督有兩性,兩性聯合(hypostasis)一起行事,不混亂,不改變,不劃分,不分離。

 尼斯多留主義

 (Nestorianism)

基督論。

第五世紀,康斯垣丁堡。

尼斯多留。

一. 貶低基督的人性,說基督是在受洗時才被父神領養為神的兒子。

二. 馬利亞只是懷了人。

431年以弗所會議。

接納基督擁有神人二性。馬利亞是「懷了神」。

 優提克斯主義

 (Eutychianism)

基督論。

第五世紀,安提阿。

優提克斯。

一. 認為基督道成肉身之前是神,道成肉身後是人。

451年被迦斯頓會議判為異端。

基督有兩性,兩性聯合(hypostasis)一起行事,不混亂,不改變,不劃分,不分離。

 基督一志說

(Monothelitism)

基督論:基督的意志。

第七世紀,康士垣丁堡。

康士垣丁堡的士求,亞力山大的古列。

一. 認為基督只憑一個意志來活動。

681年在康士垣丁堡被判為異端。

接納基督擁有兩個不互相矛盾的意志。

 伯拉糾主義

 (Pelagianism)

救恩論。

第五世紀,英國及羅馬。

伯拉糾。

一. 高舉人的自由意志。認為人可憑自由意志得救。

418年被迦太基會議判為異端。

接納人得救全憑神的恩典。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