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 星期三

正視工作與經濟(理財)

 

一、工作上

1.從事正經事業:工作環境的良莠,容易影響信仰或婚姻生活(多三8;箴六27)。

2.勿投機取巧,易入陷阱,應取之有道。

(1)勤勞(帖前四11-12

(2)經營(箴二十一5

(3)祈求(腓四6

3.考慮家庭生活:工作的時間,應妥為規劃,重視夫妻的相處與互動(傳九9)。

4.重視信仰生活:作好時間的規劃,先求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太六33)。

二、經濟(理財)上

1.量入為出的原則(路十四28-32)。

2.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提前六6-10)。

3.善用或分析理財的方式,以符合自己的經濟能力與條件(箴二十八19)。

(1)民間互助會:謹慎詳細明瞭參與之人。

(2)定期性存款:零存整付、整存零付、存本取息等方式。

(3)股票、債券:審慎評估自己的常識,不宜盲目隨從他人。

(4)房地產:應評估自我的力量。

(5)保險:量力依自己的需求投保。

(6)共同基金:依定期定額或小額進行投資理財。

4.開源節流

(1)開源方面:善用政府或資方的各項優惠措施;做好各項節稅的安排;培養第二專長。

(2)節流方面—做好理財規劃與收支日記;減少不必要的外食;換季或打折的時段購物;DIY

三、預算的編列與開支的協調

1.例行性的支出

(1)什一奉獻(瑪三10

(2)正派衣飾(提前二9;彼前三3

(3)吃得健康(彼前四3;弗五18

(4)住的安全合宜(腓四12

(5)行的考慮:

(6)育:教育學費、才藝、補習費等

(7)樂:國內外旅遊、聆賞音樂會等

(8)稅捐:房屋稅、地價稅、汽機車牌照稅、燃料稅等

(9)保險費

(10)儲蓄

(11)給父母親的生活費

2.非例行性的支出

(1)交際費(奠儀、禮金等)

(2)醫藥費

(3)修繕、裝潢

四、結語

避免因現實壓力增加,衝擊夫妻關係。

*思考問題

1.當工作時間與聚會時間衝突時,你如何面對與安排?

2.家庭(家人)、工作(事業)哪一樣比較重要?為什麼?夫妻如何建立共識?

3.基督徒可以標會嗎?你的看法如何?

4.基督徒借錢給人,可不可以收取利息?

(參: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5-38;申十五7-8;太五42;路六35

5.目前你理財的方式為何?請稍加說明?

了解婚姻的意義

 

一、互相照顧

在人生的道路上「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傳四9-11),上帝見亞當獨居不好,故要為他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創二18)。所以在婚姻的生活中,兩人是要互相照顧。

「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婚姻給人帶來安慰的力量(創二十四70)與溫暖的感受,可以面對人生冷酷無情的打擊而不至於灰心。

其次,婚姻中「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共同經營與看守(創二15-20),更能充實人生的內涵與價值。還有就是婚姻在信仰上的造就,藉由二人共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三7),來堅固一個上帝的家。

二、延續敬虔的後裔

上帝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亞當和夏娃,他願人在婚姻中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

聖經上記著說:「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2)。當人在婚姻上憑著血氣行事,不從上帝的旨意與創造的角度去思考的時候,就是這個世界開始要斷絕敬虔的後裔的時候。所以婚姻有一個重大的意義,就是在這個罪惡淫亂的世代,讓敬虔的後裔可以永續遺傳,給這個黑暗的世界保留一線曙光!

三、避免淫亂的事

人的身體是上帝的創造,人對於性的需求也是出於天性,「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

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為何只為亞當造一個配偶,表示在上帝的旨意中,正常的婚姻可以避免淫亂的事,才能得到虔誠的後裔(瑪二15)。

如果缺乏婚姻的約束,人的身子就容易成為淫亂的工具。「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18-20)。

四、認識基督與教會的奧祕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將夫妻關係和教會與基督的關係相提並論,如此又將婚姻的意義做更超越的提升。「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4-25)。

藉由婚姻中的親密關係,體會教會與基督是生命聯屬關係的奧祕,這是生命昇華永無止境的良性循環,難怪保羅說這是「極大的奧祕」!

五、結語

基督徒應當使婚姻顯出上帝設立的價值,使婚姻成為人在勞碌虛空中的安慰,成為人蒙受上帝祝福的最大原因,更成為生命提升的重大力量!

*思考問題

1.婚姻的目的為何?(創二18;瑪二15

(1)終身伴侶:一起服事上帝(創二18

(2)傳宗接代:得敬虔的後裔(瑪二15

(3)成家立業:享受天倫之樂

2.當如何尊重婚姻?(來十三4;林前七2

3.婚姻對人有何造就?(彼前三7;弗五24-25

對主內嫁娶的認識

 

一、婚姻既係上帝所配合,當求主施恩、祝福,倘若自抬身價,眼光過高,條件過苛,往往不易成事,害己不利人,喪失結婚良機。是故,雙方應互相謙讓,不過分計較外貌、年齡、身材、門戶、嫁妝、聘金等條件,則蒙上帝賜福,好事容易成就。

二、有些家長對主內提親對象,加以百般挑剔,俟子弟與未信之異性交往,甚至木已成舟,到非結婚不可的地步時,悔之已晚!

三、主內訂婚理當慎重,一旦訂婚,名分已定,不可藉故拖延婚期,最好三個月內即結婚,則可避免變卦。婚期在訂婚後,最遲不應超過一年。

四、介紹人若學世俗習慣,愛惜面子,顧惜人情,為雙方家長亂出主意,讓大家忙亂不堪,則費時、費財、費力,令人煩不勝煩,將成為日後主內聯婚的一大阻礙,是故理當改善之。

五、婚姻非買賣,不可貪圖女方的嫁妝或男方的聘金,嫁女非售貨,不應講究聘金多少;娶媳婦非購物,不應計較粧奩豐嗇。辦理婚事不可顧惜面子而向人借貸,以免婚後成為重擔。介紹人與家長,對此當有明白的認識與諒解。

六、教養孩子走當行的道,乃父母的重責大任;從小對子女教育主內聯婚的道理,且常帶領參加本會婚禮,給予適當之「機會教育」,乃培育主內通婚之良法。

七、我們「屬靈的人」,因信耶穌基督,都是上帝的兒女,乃天上國民,上帝家裡的人。本會信徒,既蒙選召,受洗同歸上帝家門戶,在主內通婚乃「門當戶對」之舉,況且「主內結婚,親上加親」何等的好!

八、現代社會,「小家庭制度」盛行,結婚因而真正成為青年男女的大事。故當摒棄世俗的門當戶對之堅持,在雙方相親之後,雙方禱告交託,若以信心接受對方,進而論及婚嫁,此乃造物主美好的配合,必蒙上帝賜福,共創美滿婚姻。

九、主內青年當了解自己是屬靈人,所敬拜的是看人內心的真,故當重視雙方「靈性之美」,勿像一般人看重外貌;因「外在美」越久越不可靠,「內在美」越來越美麗動人。故重視內在美的婚姻必能持久,白頭偕老,感情不渝;重視外在美者將因好美惡醜,而改變初衷,致使幸福婚姻不得保障。

十、青年人心目中難免有欣慕的對象,但主自有美好的安排,理當轉告適當的介紹人或傳道、長執代為禱告、聯絡、撮合,絕不可隨時代潮流,輕易向對方表白心意,以免操之過急,導致進退兩難,身負感情債,終久不得解脫,徒然痛心何益!惟禱告交託信實的主,祂必垂聽成全其美旨。

十一、各地教會婚姻介紹人及長執、負責人,不可介紹未信者(雖曾約定在訂婚後要受洗歸主亦然)與信徒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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