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門徒的人生目的



I. 錯誤的人生目的

    今天,人所追求的是甚麼?金錢、學位、名位、愛情、或權勢。然而以這些作為人生目的的人,得不著固然不快樂,得著了還是空虛的。聖經多次提到以上這些並不是人真正的人生目的。以下是聖經直接的宣告:

1.     馬太福音六:19-21記載主的吩咐:「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

2.     路加福音十二:16-21記載一財主田產豐盛,想蓋更大的倉房收藏他的糧食和財物。他以為這樣作可以使自己的靈魂安適快活,「上帝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聖經以「無知的人」、「笨蛋」(you fool)稱呼這樣的人。

3.     傳道書五:10-17也教訓我們:「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甚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另外聖經也有間接的教訓;

1.     一些已經有了財,有了名,有了地位、學位,且色酒宴樂等皆已享盡的人,如少年的官(參路十八18-23)、尼哥德慕(參約三1-6)、所羅門(參傳1-6章)等,均經歷到人生空虛;因這一切屬世的東西並不能填滿人的心靈。

2.     人不是物質的擁有者;人在世上只有借用權而沒有擁有權。

3.     人有的財、名、利、勢等越多,焦慮也會越多。

4.     實際例子:人為財死的例子層出不窮,但當人能冷靜下來,都會覺得這很不值得。

5.     一切名、利、財勢均不能保障,或換取一個人的生命。亞歷山大大帝三十多歲時已雄霸整個小亞細亞、非洲北部、歐洲南部及亞洲西部,臨死時卻吩咐人將他的手伸出棺木外,以示世人;他赤身而來,也赤身而去。

II. 真正的人生目

  聖經不單從消極方面告訴我們甚麼不是真正的人生目的,也從積極方面告訴我們甚麼才是真正的人生目的;更把要達到這人生目的的秘訣也告訴我們。凡清楚並委身於這些人生目的的人都經歷到無比的快樂、平安、盼望與能力。在任何環境、壓力下皆能隨遇而安,且隨時隨地都能發出感謝與讚美的歌聲與禱告。這些人不但樂意,且有能力去幫助人,安慰人與鼓勵人。這能力不是出於他們,乃是出於他們所信的上帝。真正的、不變的、最終的,又能帶給人豐盛、快樂而有意義的生命之人生目的是甚麼?馬太福音633告訴我們:「你們要先求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生活所需)都要加給你們了。」

1. 完美的國──上帝的國

  上帝的國是怎樣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國是上帝權能彰顯的國度;在那裡,上帝為王、上帝的律為律、上帝的子民為子民,這國度充滿平安、愛、聖潔、喜樂、接納與能力。當這國度完全實現時,不會再有罪、哭號、疼痛、焦慮,也不會再有死亡(啟廿一1-5)。上帝完全、無條件的愛,會取代了人自我中心,以致人能彼此和睦同居。主告訴我們,人生的目的是先進祂的國,以上帝為我們的上帝,繼而參與拓展上帝國度的工作,吸引更多人進到這永恆的國度裡。

  主耶穌來世的第一篇信息,是「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主交付給門徒的大使命,乃是著重上帝的國。這完美天國之實現於每個人身上,必須從那個人的悔改與信福音作開始。所謂悔改,包括了內在生命的改變,或「心思意念的改變」(這是希臘文metanoia的原意),與及行動上的回轉歸向上帝(這是希伯來文shub的意思)。

  聖經一直強調悔改的重要:一個人若要進上帝的國,他必須首先要悔改──從以自己為中心改變為以上帝為中心;從舊有的人生觀改變為以上帝的人生觀作自己的人生觀;從舊有的價值觀改變為以上帝的價值觀作自己的價值觀。從罪中完全得赦免與釋放,這是主所強調的第一步。但怎可能呢?人的心怎可能改變呢?主耶穌以無罪的生命為眾人付出,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公義與慈愛,給了我們一個肯定的答案。只要一個人肯將罪交給主,並接受祂作個人的救主,主就能將新生命賜給他。正如保羅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門徒經歷過生命的改變後,繼續不斷地將這天國的信息傳揚,甚至在逼迫、鬥爭與死亡的威脅下,仍冒死將福音傳揚。為甚麼?因為他們已找到了人生目的──那使我們願意為之而活,為之而死之人生目的。

  一個人若能認定上帝的國為自己的人生目的,不但人生有方向,甚至在苦難、迫害及試煉中,亦不會怨天尤人,反而將試煉視為上帝的使命。保羅為了福音而被迫害,被下在盬獄裡,也被打,但他卻能在獄中唱詩、禱告及讚美上帝,說是主差他去監獄的,說自己乃是「為主被囚的」,且能將探監者、囚犯及獄官,甚至該撒家中的人帶到主裡面。(參門十;徒十六25-34;腓四22

2. 完美的品格──上帝的義

  創造及救贖我們的主留給我們的另一人生目的,是要我們追求祂的義、祂的品格、祂的性情。這目標與我們能否見到上帝國的實現在我們心中、在我們家中及在我們社會中,是分不開的。主也曾說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到底如何完全?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登山寶訓有十分清楚的交代:

      完全的品格不獨注重外面的行動,且看重內心的行動與態度。例如,人說「不可姦淫」,主加以闡明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人說「不可姦淫」,主加以闡明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人說:「不可殺人。」主卻教訓我們:「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人說:「不可偷竊。」但主說凡貪婪的已經等於偷竊了。

    完全的品格不獨要我們去愛那些值得我們愛的人,也去愛那些不值得我們愛的人。主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太五43-47

    完全的品格也包括了無條件的饒恕。主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必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完全的品格亦包括了完全的誠實。主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完全的品格指到從心到口、口到行動,都不犯罪;這正是主耶穌所指的「完全的品格」的意思。

    完全的品格甚至包括了主的柔和謙卑(參太十一29-30;腓二5-8),和對人無條件的接納(參可二17;羅十五7)。

  其實,以上任何一種品格與上帝之特質均是分不開的;任何一方面不完全,上帝的國度還是不可能成為上帝的國(完美的國度)。然而,這種品格有可能達到嗎?連孔子也曾說:「君子道者三,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我無能焉!」何況是我們呢?我們要清楚,品格的完全乃我們的目標;但只要我們還在肉體之內,都沒法達到完全的地步。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標準絕非無理的要求,因為主不獨命令我們要達到那完全的品格,祂也幫助我們達到:

a.     祂留下榜樣給我們,要求我們學習祂的品格──饒恕人如同祂饒恕我們一樣;接納人如同祂接納我們一樣;愛人如同祂愛我們一樣(參約十三23;太十一29-30;羅十五7;弗四32)。

b.     祂讓我們先經歷那無條件的愛、接納和饒恕,並在祂裡面的平安(參羅五7-8;路廿三34)。

c.     祂藉聖靈內住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有能力去實踐祂的命令;信徒要對祂有足夠的信心,讓聖靈管理及充滿他們。如是,他們一定發覺,主的誡命並不是難守的(參約壹五3)。

  可見門徒之追求那完全的品格,絕對不可能靠自己;主不是叫我們作「苦行僧」。門徒追求完全品格之秘訣,乃是追求完全的信心,追求內在的生命,先重視“to be ──與祂的關係,而不是 to do”。祂要我們負祂的軛,因為祂的軛是容易負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

  倘若門徒以這完美的品格作為他們人生的目標的話,他們對患難、難題、人的無理要求、環境的不如意等,必會有隨遇而安的態度,能將一切逆境當作是信心受試煉的機會。他們不會問:「主啊!為甚麼這事會臨到我身上?」而會問:「主啊!你要我學習甚麼功課?你要我作些甚麼?」他們在任何環境中皆可享受天國般的境界。

3. 完美的人生──「這些東西(人生基本需要之滿足)都要加給你們了。」
名心理學家馬斯勞(Abranham Maslow)說,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人生必須包括:

a. 生理上的滿足;

b. 安全感;

c. 愛與歸屬感;

d. 被尊重;

e. 自我實現。

可惜的是,馬斯勞沒法告訴人如何獲得以上五種東西。另一方面,一個自我實現了的人是否一定是快樂而滿足的呢?從獲得諾貝爾獎殊榮的海明威、川端康成,榮獲亞洲影后的林黛等的自殺來看,答案似乎不肯定。人的空虛,往往不是出現在得不著所要之時,乃是在得到了之後。有人說,世上有兩種空虛的人,一種是得不著自己的理想和期望者,而另一種則是達到了自己的理想者,卻發現「不外如是」,這才是更可怕的空虛。

主耶穌沒有否定人對「完美人生」之需要,但是祂卻將「完美人生」看為門徒先追求祂的義之自然結果。祂說:「你們要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在西敏寺信條中有這樣的一段話:「上帝造人的目的是讓人去享受祂及祂所造的,又讓祂去享受他們。」其實,上帝造人的時候,乃是造人於「伊甸園」中。「伊甸」的意思乃「喜樂」「享受」或「歡樂」。然而,為何人無法享受喜樂?為何人與人之間的問題題那麼多?為何人無法享受喜樂?為何人與人間的問題那麼多?為何人甚至對自己家裡的人亦失去愛與安全感?聖經告訴我們,這是人離棄上帝,以自我為中心的結果。到底人如何才恢復伊甸園的境界?唯一的途徑,是恢復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重新以祂的國和祂的義為依歸。

對於那完美人生之理想,主耶穌提供了肯定而有效的答案:

a.     祂肯定人的價值──每一個人都是按祂的形象和樣式而造,且是祂付上生命的代價買贖回來的。凡認清楚這點而相信者,必能無條件地接納自己與別人(參太十29-31;羅八32)。

b.     祂賜給人真正的愛──在我們還作罪人,還是敵擋祂或故意不認祂的時候,祂竟然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無條件的、犧牲的、付出的愛。凡經歷過這種愛的人,必知道甚麼是真正的愛,且可靠著主同樣去愛其他人。

c.     祂藉著死勝過了罪的權勢──無罪的祂代替有罪的人。凡願意相信祂的,必可經歷罪得赦免的平安,且可勝過罪的權勢。

d.     祂藉著復活勝過死權──祂不但自己從死裡復活,成為永不朽壞、超越時空、聖潔而榮耀的身體,祂亦應許所有因信而得聖靈重生的信徒,將來也必照樣復活。故此,真正清楚相信主復活意義的信徒,,在親離友散、病痛交加、禍患將臨的情況下,也能擁有平靜而充滿盼望的心情。希伯來書214-15說:「兒女既同在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e.     祂應許信徒給他們平安與能力。(參約十四27;十六33

f.      祂以自己毫無保留地賜予凡相信祂的人。(參羅八3

  可見一個豐盛完美的人生,對不信者而言,雖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但對信徒而言,只要信,是隨時隨地都可以享受到的。

III. 結論

一個有了以上正確人生目的的人,雖然有失敗,但絕不會有失敗感。他絕不會因人生過程(如事業、學業、戀愛等)的不如意而感到哀痛欲絕,他甚至可將這些逆境當作上帝試煉的機會而存喜樂的心;在遭遇到人的逼迫苦待時,他不會以牙還牙,反能把它當作是主磨煉他如何學習以善報惡的機會。哈巴谷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上帝喜樂。」(哈三17-18)這樣的人不會無聊地虛度光陰,也不會感到空虛寂寞。在各種環境遭遇下他都能隨遇而安,靠主常常喜樂;且每每因自己的受試煉,叫其他人得聞福音歸向主,又叫自己的信心、忍耐、愛心與盼望更加成熟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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