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門徒的意義



門徒(disciple),或作門徒(discipleship)是基督教會栽培初信主耶穌基督的人成為真正的基督徒的學問。

耶穌在世事奉,及初期教會時期,最常用「門徒」(mathetes262次)來指耶穌的跟隨者。因此,作門徒是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中心神學主題。舊約及新約其他地方的情況卻不同。在舊約中,極少見「門徒」這用語,而mathetes根本不見於新約書信及啟示錄。然而,用來表達作門徒豐富的神學概念的其他用語和措辭,卻在聖經中隨處可見。當耶穌在世事奉,並與門徒同行時,就最具體地表達出何謂作門徒。然而,舊約是這種關係的基礎,而新約書信和啟示錄所描述的,就是在耶穌升天後,這種關係如何實踐出來。

[蒙召與上帝建立關係]

聖經中作門徒的觀念,深深植根於上帝的呼召。呼召是上帝作主動,人就回應,而這模式構成了聖經中「約」的概念,彰顯於重複出現的應許中:「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耶穌呼召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重申了耶和華的呼召。上帝呼召了祂的子民,在世上代表祂;祂在他們生命的各種際遇中都與他們同在,令他們在個人的性格方面日漸有祂的樣式。那樣的呼召是新約和舊約之門徒觀的核心。

l   上帝與以色列

在舊約中,以色列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是作門徒的理想形式。雖然上帝是呼召個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但對象卻是他們的後裔(創十三15)。上帝所建立的是一個國家群體,將來成為祂的子民,祂的子民繼而要成為地上萬族的祝褔(創十二1-3)。在以色列民出埃及的過程中,及在曠野裏,重申和印證那呼召(出十三21-22)。沒有其他人或上帝,可以取代或篡奪上帝的地位。雖然上帝將人置於領導地位(例如摩西、約書亞、士師和先知),他們只不過是中介領袖,唯獨上帝才是居首位的。對以色列而言,它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就是作門徒最理想的形式。先知書充分表達了這理想,作者指望以色列國終有一天能實現那種關係。以賽亞和耶利米在預言到新約時,就表達了這種關係的個人性質(賽五十九20-21;耶三十一31-34)。

在曠野,當上帝將律法頒佈給以色列時,強調了祂立約的目的:「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2)。上帝呼召以色列進入一種與祂同在的關係裏。

l   耶穌與祂的門徒

在舊約中,上帝與祂子民同在的主題,於耶穌與祂子民中成就。大衛家的彌賽亞來臨的應許,跟上帝親自與祂子民同在的應許盤根錯節。馬太對耶穌的名字──「以馬內利」──的詮釋就相當重要:「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太一23)。上帝在耶穌裏與祂的百姓同在,要體現「約」最深層的意義──上帝與祂的百姓同在,作他們的主人、主和救主。

在第一世紀的主人與門徒關係裏,雖然作門徒是自願和自發的,但由耶穌主動呼召(太四19,九9;可一17,二14;比較路五10-1127-28)及揀選門徒(約十五16)。門徒對呼召的回應包括承認及相信耶穌的身分(約二11,六68-69),遵從祂的召命(可一1820),而且清楚計算要完全效忠所須付上的代價(太十九23-30;路十四25-28)。主耶穌對門徒的呼召,是新生命的開始,意味著要失去舊生命(太十34-37;路九23-25),並因順服父神的旨意,在上帝的家找到新生命(太十二46-50)。

[跟從上帝]

l   以色列行上帝的道

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確立的關係,預示了耶穌將呼召祂的門徒進入神人的關係裏。要實現「約」的關係,純粹意味著必須以上帝為上帝,萬事皆讓上帝居首位。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在「跟從上帝」及「行祂的道」方面具體地實現。當以色列實現約的承諾時,就可以說是跟從上帝(例如:申四1-14;撒上十二14),及行祂的道(申十12-13)。當以色列違約,就可以說是跟從外邦的神祇,行他們的道路(申六14;士二10-13;賽六十五2)。以利亞呼召以色列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吧?若耶和華是上帝,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上帝,就當順從巴力」(王上十八21)。「跟從上帝」可從「行上帝的道」之比喻去理解。

[人對耶穌的委身]

當耶穌在地上工作的時候,門徒要「跟隨」耶穌,不論這是實際或比喻性的行動,對祂效忠是一個決定性的行動。猶太教的門徒,會追隨主人左右,往往如實地模仿他,希望有一天他們也能成為主人或拉比,有門徒追隨自己。但耶穌的門徒卻仍要作他們主人及夫子耶穌的門徒,並單要跟隨祂。跟隨耶穌就是與祂一起,且在旅途上服侍祂。

蒙召作門徒,要計算對耶穌效忠所須付上的代價,不過,這代價卻有不同的形式。十二門徒蒙召撇下一切跟隨耶穌,包括撇棄他們的家庭、職業及財產以便訓練他們承擔將來在教會的崗位。除了十二門徒外,顯然耶穌也呼召其他人如此跟隨祂。不過,雖然耶穌呼召所有門徒都要計算跟隨祂的代價(太八18-22;路十四25-33),卻沒有要求所有人撇下一切跟隨祂(可五18-19)。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人約瑟顯然在耶穌生前已成為祂的門徒(約三1-14,十九38-42),然而他們很可能仍留在猶太教,而且繼續他們的生活。但當有需要顯示他們對耶穌的信心和忠誠時,就挺身而出,例如要求取回耶穌的身體(太二十七57-60)。

正如在決定開始跟隨耶穌時,要計算代價,門徒行在真道上,也需要計算代價(可八34)。門徒必須每天捨己,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路九23)。人可在表面上跟隨耶穌(例如猶大),卻並非真正屬於真道。

[教會跟隨復活的基督]

彼得勸勉教會效法耶穌的榜樣,跟隨祂的腳蹤(彼前二21)。保羅喜歡用的一個比喻是「與上帝同行」。這用語表明人如何「生活」,或如何與上帝及與人相處。這主題的總結見於「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這是保羅對基督徒生活所下的定義。

[作門徒的目標]

l   對己:要像基督。

    作門徒首要的目標,就是成為基督的樣式(路六40)。保羅也認為這是上帝預先的揀選最終的目標(羅八29)。門徒在成為基督樣式的過程中,得以與主耶穌基督建立親密的關係,因此這應成為每個門徒的個人目標。

l   對人:作僕人。

    不過,作門徒卻不純粹以自我為中心。典型的例子是:當耶穌的兩個門徒向祂要求尊貴的地位時,祂告訴他們,門徒的目標是在彼此的關係中作僕人(可十35-45)。耶穌在救贖門徒時作了僕人的工作,所以門徒就可以如此彼此服侍。祂付出了代價,為要把人從罪的刑罰和權勢中拯救出來,脫離驕傲和自我中心的動機。這種追求滿足自我的動機藉著救贖而得以粉碎,因此門徒作僕人時,可把焦點放在別人身上。這跟保羅所強調的十分相似。他指出耶穌倒空自己成為僕人,就為腓立比信徒樹立待人接物的好榜樣(腓二1-8)。馬可和保羅宣稱:就如耶穌是一位施行救贖的僕人,真正的門徒也要作無私的僕人。這是門徒在彼此關係上的目標。

l   對世界:大使命。

    耶穌透過大使命,要祂的跟隨者聚焦於作門徒的重要性之上,並宣告門徒對世界的責任:他們要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太二十八16-20)。「使人作門徒」就是向那些還未蒙赦罪的人,宣講福音的信息。在初期教會的活動中,大使命得以實現,是因為門徒出去,從耶路撒冷到猶大,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宣講耶穌的信息,使人作門徒。在初期教會裏,相信福音信息就是成為門徒(比較徒四32及六2)。「使萬民作門徒」就是使更多人作門徒,正如耶穌使他們作門徒一樣。

耶穌以作門徒的關鍵因素──主的同在:「我要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結束祂的大使命。遵從大使命的人,及對它作出回應的人,都感到欣慰,因為知道復活的耶穌會繼續塑造祂所有的門徒。那主人會永遠與他們同在,好讓他們跟隨祂。

當門徒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在那窄路上行走,把愛和希望帶給世界,他們就成為活的榜樣,讓人學效。這就是保羅的懇求:「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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