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宣道者



  有人讀經到馬可福音第十三章 10 ,感到十分驚奇,因為那裏說:“福音必須先‘出版’給萬民”(The gospel must first be published among all nations)。以為在印刷術還未發明以前,耶穌早就預言到出版對傳揚福音的功能!其實,在詩篇第六十八篇11節就講過,大群的人‘出版’(published 好信息了。所以Publisher不僅是出版者,也是宣道者的意思。

   聖經原來並不是用英文寫的;在翻譯的時候,把“公佈”或傳揚作“publish”,那字原是由“公眾”(populus, public)來的。這樣,主吩咐門徒,在祂再來以前,福音的好信息必須傳給萬民。所以“要把上帝的道理傳得全備...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上帝面前。”(西一:25,28

   宣道不限於文字宣道,但我們需要更加重視文字宣道,因為教會對文宣忽略了。現代人注意名銜,有個差不多被遺忘的名銜V.D.M.Verbi Dei Minister =Minister of the Word of God)是傳道者最光榮的名字。如果其人不是名不副實,我們該提倡應用。


團契與福音



  “團契”這個名詞,是在我們通用的和合譯本聖經中找不到的。但不要擔心“團契”不合聖經。原來希臘文Koinonia 這個字, 在中文聖經譯成了不同的語詞:相交,交通,有分等,視上下文而定。英文聖經中大部分譯為fellowship,但也常見有譯為 communicate, partake, sharing 等。

  “團契”是個好翻譯。只是在和合譯本的時候,還不是通用語詞,所以不見於中文聖經。同時,翻譯時不能硬行採用對譯的方式,所以不能免於一字數譯,在任何譯文中都有這樣的例子。不過,從不同的譯法,可以看出其整全的意義,就像鑽石有許多的切割面,更能增加光華。

   團契的加入:信福音進入團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
  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我們若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
  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
  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壹書第一章3,6,7

  這裏的“相交”,就是團契的意思。人可以有社交,有交契;但必須先靠神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為我們開了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能夠進到神面前;才可以與聖徒同國,而有團契(弗二:13-22)。

  我們在這裏,不是說加入一個社團,俱樂部,不是在會員名冊上記了名,而是在羔羊生命冊上有名字才可以。

   團契的實際:有福音享受團契

  〔信的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使徒行傳第二章42

  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20

  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哥林多後書第八章4

  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加拉太書第二章9
  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
                 以弗所書第三章9

  同為信的人,在基督裏一同為肢體,才可以有團契。這裏的交接,相交,供給,都是團契的意思,顯明是同屬於一個身體,有生命的關聯。

  這裏也告訴我們,要從世界分別出來,追求聖潔,才可以相交;正如以色列人出了埃及,才可以建造會幕。

   團契的功能:同團契興旺福音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
                  腓立比書第一章5

  在基督裏… 聖靈有甚麼交通。    腓立比書第二章1

  “同心合意”不是人情的融洽,而是聖靈性的“交通”,這樣團契的唯一目的,是興旺福音,使主的國度擴展,在地上建立美好的見證。

  我們要認清楚:不問和睦同居有多好,那並不是目的,我們要為主的國度爭戰。

  團契的盼望:福音實現永團契

  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
                 彼得前書第五章1

  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彼得前書第四章13

  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哥林多前書第一章9

  不論在地上相交的情形如何美好,信徒是屬天的人,我們的國籍在天上,所以最大的喜樂和盼望,是在天上語言同聚團契的喜樂,再沒有比那個更大的。

  願我們都學習在地上的團契,一同工作,同甘共苦,在同一同享受無盡的榮耀。


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講道與能力



    講道有能力纔有果效,只是講得好是不夠的;這也是講道與演講有分別之處。講道是屬靈的工作,與聽眾的靈命有關,需要有感動力,聽眾纔能受影響。有能力纔能使人離開自己的道路歸向神,纔能改變人的生命,纔能使人靈命有長進。

    小心選擇題目,留意分段,使層次分明,內容緊湊,措詞得體,這些都是重要的;但是沒有能力,便虛有其表了。正如一部名牌的轎車,內部裝潢華麗,座位舒適,外觀新式,車身發亮,可惜引擎被竊,不能開動,有甚麼用呢 ? 如果引擎損壞乏力,或是不易發動,未免美中不足,還不如一部馬力充足的舊車。一個讀過講道學的傳道者懂得應用方法,卻沒有能力,還不如那沒有學過講道法的,講得不大好但有能力的傳道人,這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當追求的是講得完美又有能力,那纔是最好的。

    有人有辯才、有說服力,能使聽眾激動,如醉如癡;能使聽眾笑,也能使聽眾哭,實在叫人佩服。這種能力當時有顯著的反應,也許很熱烈,可是不易持久,過一時期甚至無影無蹤,這是聚會後常見的情形。但屬靈的能力影響所及,非常深入,效果經過多年,仍歷歷可見。這種常存的結果纔是屬靈的果子。天才、屬靈的恩賜都不及屬靈的能力。

    講道者有能力,聽眾會覺得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正如那有病的婦人摸了耶穌,覺得有力量到她身上一樣。講道者有能力發出,自己也能覺得的,有點像主耶穌覺得有力量從自己身上發出的情形 ( 參考路八 43-48) 。這種經驗很奇妙,凡經歷過的人都能證實。我們要確信屬靈的能力是非常真實的,並非玄妙深不可測的。

    傳道者不要祇追求講一篇動聽的道,要講動人、動心的道,帶著屬靈的能力,才有意想不到的功效。

2016年3月18日 星期五

現代教會之基督教教育



    現代教會之基督教教育雖然在某些方面只是上一時期的延續,但在不少事上卻表現了它自己的特色。

1. 目標方面

    在猶太教時期,教育之基本目的在使人明白“妥拉”或上帝的旨意。在古教會時期,基督教教育之主要任務在教導學道友明白基督教的基本要道。中世紀教會所關心的,主要是宗教領袖之訓練。近代教會所特別努力的,是信徒的培育。

     1930年韋德(Paul Vieth)所建議之七大目標(1940年修正為八大目標),認為基督教教育必須包括下列七方面﹕上帝、基督、基督化品格、良好社會、基督徒人生觀、教會、人類遺產等(以後加上家庭)。當1950年代各宗派發展新的課程教材時,確定基督教教育目標即成了各宗派基督教教育家之首要任務。有的教會強調基督教教育應以促進人與上帝、聖經、教會、社會、自然世界及自我的關係為目標﹔有的教育學家則強調基督教教育應以發展人的知識、信仰(或態度)及生活(或行動)為目的。

2. 內容方面

   米勒(Randolph Crump Miller1910—)在1950年寫了(基督教教育之線索)(The Clue to Christian Education書。他認為課程的中心是上帝與學生間的一種雙層關係。課程應以上帝為中心(God-centered)和經驗為中心(Experience-centered)。神學必須在課程之前。米勒解釋,“神學即有關上帝與人關係的真理。”他強調改進基督教教育之線索在“重新發現一種能填補內容與方法之間的鴻溝的課程。”這種對神學之重視對五十年代以後主日學教材的發展起了很大的啟示作用。基督教教育教材的範圍推廣了,除聖經以外,教會的歷史及偉人、教會的遺產和工作、信徒的宗教生活和社會生活、信徒的服務和見證等等,都在教材中受到了應有的注意。

3. 方法方面

   隨基督教教育的進步,教學方法也改進了。崇拜、教學、團契、服務和見證等成為今日基督教教育的五種主要活動,也是推行基督教教育的五種基本方法,藉此助信徒促進與神的關係、得著更好的聖經知識的裝備、與信徒有實踐信仰和傳福音的機會等。

4. 物件方面

    教學物件的大大推廣是今日基督教教育的特點之一。在第一次至第二次大戰期間,青年工作在西方教會的發展極為迅速。中日戰爭後至中共統治中國前(1946—50),中國教會經歷了青年工作的黃金時代,各教會都紛紛設立青年團契一類的組織。 華人教會及一般第三世界教會基督教教育的對象,不只是信徒,也有非信徒。因為對這些教會來說,基督教教育,特別是主日學,仍是有力的佈道工具。

5. 領袖方面

    在主日學擔任教師的幾乎全是平信徒。由於絕大多數主日學教師沒有接受過任何教學訓練,教學的不夠理想是可理解的。

為了提高教學水準,1920年代由北美之國際基督教教育協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Christian Education)開始推行的標準領袖教育課程(Standard Leadership Education Curriculum),對美國和加拿大基督教教育的發展貢獻極大。

20世紀初開始,不只出現了獨立的基督教教育學院或宗教教師師範學院,大學或神學院也出現了基督教教育科目。畢業的學生有的在大、中、小學講授宗教,但更多的在各教會擔任基督教教育主任或基督教教育牧師(Director of Religious EducationMinister of Religious Education),負責計畫、組織、推廣及監督基督教教育事工。今日華人教會及很多其他亞非拉各洲教會,也不時舉辦主日學教師訓練活動。

6. 場所方面

    以基督教為少數宗教的國家,堂會就得負起推行基督教教育的主要責任。從20世紀開始,越來越多的堂會為兒童、青年和成人組織了團契﹔在主日為全教會信徒開設了主日學﹔利用周日、週末及假期舉辦查經班、領袖訓練班、教育性講座及夏令營等等活動。堂會成了基督教教育的中心。

7. 組織方面

    20世紀初,當青年運動及學生運動在世界風起雲湧的時候,各大宗派也開始組織青年團契一類的機構,為青年提供基督教教育。與此同時,由於政教分離,好些美國的教會,紛紛自設學校,以便能繼續在學校中推行基督教教育。此外,為了利用暑假及寒假教導青年與兒童,假期聖經學校(Vacation Bible School)也出現了。另外,教會也開始為姊妹團契、弟兄團契、伉儷團契等成人教育機構。

    在主日學方面,1889年在倫敦舉行的第一屆普世主日學大會(World’s Sunday School Convention),導致了1907年普世主日學聯會(World Sunday School Association)之組成。 該聯會於1947年改為普世基督教教育協會暨主日學聯會(World Council of Christian Education and Sunday School Association)。此外,在美國的一些保守派教會和基督教教育家,鑒於進步派教育及自由派神學對主日學之威脅日形嚴重,遂於1945年組織全國主日學聯會(National Sunday School Association),推行福音性的基督教教育。

    在過去的二千年,基督教的基督教教育經歷了無數變化。今後的趨向如何,沒有人確實知道。但基督教教育,就像普通教育一樣,必須配合每一個時代和每一個空間的特殊需要,才能成功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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