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牧者的工作這角度來看,「講道」應該是最主要的工作。藉著講道,不只可以傳講聖經的信息,也可以把聖經的教導教訓多人。
路加一早就記錄耶穌在會堂講道(路4:18-21)。耶穌最主要的工作還是「講道」:「耶穌對他們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裡傳道,因為我是為這是出來的。」(可1:38)
「傳講」(kerusso)也就是「講道」。 耶穌和門徒的宣講也用同一個字眼來形容(路4:18,44;8:1,39;9:2;12:3;24:47)。耶穌所傳福音的內容有四大重點(可1:14-15)︰
一.時候滿了(加4:4;弗1:10):指明說將有關於上帝的作為在一段固定的時間完成了。
二.上帝的國近了:說明耶穌已把這上帝的國度帶來了,它或衪已在他們中間(太12:28;路17:21)。
三.悔改,是指內心的改變。
四.信福音。也就是相信上帝國降臨的好消息。
耶穌先在自己的家鄉傳福音。在會堂聚會時,耶穌被邀請講解聖經,衪引用賽61:1-2說明舊約所預言的那位「彌賽亞」已應驗在自己身上(路4:16-30)。大家「希奇」衪的教訓,是因為衪的話帶有權柄,不像文士(路4:31-44)。
牧師/牧者,或傳道的人,都必須看重講台的工作:
一. 講台是傳達上帝話語的地方,(站講台)的
人是傳遞上帝信息的人。無論是誰,甚麼時候站在眾人之前,為上帝傳講信息或是作見證,都當有一個戰兢的心;想到自己站在講台上,乃是作上帝的器皿,應忠心
傳揚上帝的信息,不但講述的內容足以影響聽眾,一舉一動也與上帝的榮耀攸關。講道絕不是一種表演個人才學的機會,乃是個人靈命的流露,生活的縮影。所以凡
是忠心傳講信息或作見證的人,必須先把自己分別為聖,又把講道這件事分別為聖。
二. 尊重講台不僅是因為講檯面向眾人,更是因為站在講台的人是代表上帝,他在講台上也的態度舉止,都能使人感覺上帝在他身上的慈愛與恩典。
三. 有機會站在講台上,是神賜予的,不是講道者自己獲得的,是上帝要藉著祂的器皿 (講員)向眾人說話;所以不要浪費或誤用上帝的機會,說些無益的話,更不可偷竊上帝的機會,在宣揚上帝時,也宣揚自己。作見證時更當留意自己,不要口裡說感謝上帝,榮耀主,暗地裡卻是把自己屬靈可誇的歷史擺在人前。
四. 不要隨便把弟兄姐妹的私事搬上講台,這未必能造就人,且易引起反感,又會失去弟兄姐妹對你的信任。在講台上,除非引證歷史,當盡力避免提及人的名字 ; 這也是講道者當注意的。
五. 不要把講台當作戰場,作為攻擊弟兄姐妹或同工的好機會。講台不是解決爭執的地方,不是講道者發潑心中怒氣的所在,乃是上帝留下恩言的處所。若與肢體或同工鬧了意見,更不可藉講台作還口的機會。講台乃是為真理爭戰,為上帝所託付的真道竭力爭辯的地方。
六. 要
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決不可利用真理的道,掩飾自己的行為。講道者的生活行為,難免有不合理之處,或是因肉體的喜好,雖明知真理之正意,卻不願順服真理。
這時決不可憑自己屬靈的知識,不按正意,編一套理由,或講一篇掩護自己錯失的道。那只是為肉體開路,以圖挽救自己向人已露出的弱點。
七. 不當以少數人為說話對象,應儘可能針對所有的人,以能使一切人受益為前提。不要因害怕某些人而不敢傳講真理,也不要為憎恨某些人而專對他們講;要忠心按聖靈的感動和真理的權威說真正的話。
八. 不要故意把膚淺的道理講得高深難明,使人以為自己所講的比別人更深奧,乃應把難明的真理用淺顯易明的話解說,叫聽的人不但易明,也易於運用在生活上。
九. 時時尊重講台。這就是尊重神給我們的託付。使徒保羅勸勉我們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