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聖潔運動”變化成“靈恩運動”

 衛斯理約翰的聖潔運動
   聖公會的衛斯理約翰自覺信仰無生命力,乃到美國印第安人中宣教並追求靈魂的聖潔,在船中遇弟兄會信徒與之談及得救的信心帶來勝罪能力。衛斯理深受影響, 一七三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讀馬丁路德所著羅馬書前言經歷重生得救。他繼續追求, 一七三九年一月一日 他經歷到大喜樂的復興,於是開始推動一個強調成聖、靈修、得勝生活的「聖潔運動」。衛斯理以自己的經歷為根據稱得救為第一次祝福,稱成聖為第二次祝福。但 他的著名同工喬治懷特菲卻反對這第二次祝福的理論。但無論如何衛斯理的聖潔運動使他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歐洲建立了成千上萬的教會。


  聖潔運動的偏差
   聖潔運動在各地均帶來大復興,使信徒大哭、認罪,使大批未信的人悔改歸主。不過,間中有 一兩 次的聖潔運動聚會,會眾確實失去情緒上的控制,以至有人發抖、倒地、擁抱痛哭認罪,今天靈恩派領袖就認為抓到了根源了。事實上聖潔運動確實有一小撮人偏向 極端,尤其是發展到一八零零年之時,在肯塔基的一小鎮就出現了一次更激動的情況,他們大部分人躺在地上大叫大哭。更有一些甚至痙攣、狂笑、精神恍惚、跳 舞。史書的記載指出甚至連不悔改的人也痙攣。肯塔基的聚會瘋狂現象延伸了五年,並且傳到南部一些小鎮,並且偶然也有人說出「方言」來。不過與此同時,摩門 教的聚會也經常有同樣的現象,他們也是大叫、痙攣、跳舞。楊百翰(摩門教第一位繼承人)也經常說方言和翻方言,摩門教的合唱團素以方言和聲著名。
  聖潔運動還有另一些偏激現象,例如:從一八三六至一八七九年有John Humphrey Noyes宣稱自己得到上帝直接啟示,其權威高過聖潔運動,並且創立「聖潔共產主義」,甚至宣導雜婚,理由是上帝與人和好,男性與女性也要和好,所以不再有性別之分,並稱之為成聖的雜婚。
  聖潔運動的分裂
   有一點大家一定要明白的,就是聖潔運動本身是好的,它帶來大復興和普世宣教運動,福音因此而傳到中國、南洋、非洲、南美等地方去。而且產生了大量上帝傑 出的僕人,諸如芬尼、司布真、慕迪、宣信等等。聖潔運動中的偏激分子只屬其中極少數而已。例如:聖潔運動發展到美國內戰之後,偏激的極少數也逐漸多起來 了,到了一八九五年,這些偏激分子紛紛離開了衛斯理約翰所創辦的循道會,變成二十多個以上的教派。究竟這二十個教派有多少人數呢?史書告訴我們只占美國循 道會會友的二十分之一而已。可是今天的靈恩派人士卻強調他們的根源是來自衛斯理約翰的聖潔運動。他們這樣找出自己的根源,正是證明他們的「祖宗」都是循道 會
──聖潔運動主流教會所驅逐出來的。到底這二十多個偏激教派是怎樣被逐的呢?
   美國戰後的教會漸漸世俗化起來,有不少戰前復興過的領袖人物起來提倡復興衛斯理約翰的復興原則,重點聖潔運動的火把。由一八六七年開始,陸續出現許多大 型的聖潔運動聚會和退修會。其中以一八六七年七月十七日在新澤西葡萄地舉行的退修會作為戰後復興的開始。追求聖潔的要求蔓延全國,許多鼓吹聖潔的刊物出 版。到一八七零年已達到高潮,全國共有二十八個聖潔退修會營地,三百零四位聖潔講員。
  不過,到了一八八零年代,分裂就陸續出現了,循道會的領袖們紛紛指出許多現象已經離開了原來的正規。率先離開循道會的有一八八零年的華納Daniel S.Warner,他 創立了「上帝的教會」,其他教派也爭相效尤,在德洲更有一些狂熱分子倡論「無罪的完全」、「死亡的自由」、「婚姻的純潔」、「禁吃豬肉、咖啡」、「靠神醫 治病,醫生和藥物都是不需要的」。此外還有「人民福音教會」、「美國五旬節教會」、「新基督教會」,上述這些教會後來又合併為「拿撒勒人會」,由她又產生 「拿撒勒五旬節教會」。還有「天路聖潔會」、「國際使徒聖潔聯盟」、「五旬節援救使團」、「火洗聖潔會」等等。這些都是離開循道會的偏激教派。各派主張不 一,但其骨幹精神大致相同。
  最偏激的例子
  舉一個最偏激的例子。一八九五年在愛俄華州由歐溫(Benjamin Hardin Irwin)創 立的「火洗教會」為最能代表靈恩運動的「根源」。首先衛斯理約翰早就以自己的經歷錯誤地講「第二次祝福」的論調,以後就由偏激分子繼續發明第三次祝福、第 四次祝福等。歐溫稱第二次祝福為「聖靈的洗」,他繼續強調要進到完全就要經歷第三次的洗,就是「爆炸洗」,甚至第四次「強炸藥洗」、「氧化洗」等。他帶領 的聚會都是大喊、尖叫、說方言、痙攣、陷入恍惚狀態。他的教會很快就在各大州建立起來,甚至發展到加拿大,他自任眾教會的總監。雖然他的理論遭到許多教會 的抨擊,但他的「成就」卻吸引許多傳道人。他提倡極度的嚴謹生活,不准男人結領帶,不准信徒吃豬肉、鯰魚和其他舊約稱為不潔的食物。但是到一八九九年,他 的會眾竟然發現他自己的私生活充滿罪惡,逼使他在一九零零年公開承認,辭去監督之職,他所有的教會立即全部癱瘓。

靈恩運動的開始

  值得我們注意的,乃是真正開創靈恩運動的巴罕(Charles F.Parham)原是在歐溫的教會聚會的。

歐溫的火洗教會癱瘓了之後,巴罕就在一九零零年十月創辦了「貝瑟聖經學校」,又建立「神醫之家」,發行「使徒信心」雙月刊。

靈恩運動就是在他 的聖經學院暴發出來的。這聖經學院開始了兩個月之後,即在十二月之時,他領導四十多個學生研究使徒行傳第二章,在研究過程中,他曾為主領別處的聚會而暫停 到學校三天,留下學生們自己研究。到他回來的時候,全體學生都認為使徒行傳顯示出受聖靈的洗的必有憑據是說方言,這倒使他驚奇,因為他一向都沒有這樣想。 於是他和學生們舉行了一次通宵祈禱會,由 一九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直持續到第二年一月一日。那個晚上,一個名歐茲曼(Agnes Ozman)的同學要求他按手在她的頭上為她禱告,於是她就成了靈恩運動第一個說方言的人了。

這事之前也有人說過方言,但卻不是常常說,也不是人人說的。這次之後,他們就強調人人說和常常說了,這就是靈恩運動的願意了。

歐茲曼不但說方言,而且她有三天時間不會說英語,要用筆寫,而且不時寫中文,以後巴罕自己和四十位同學都說出方言來。這件事很快就在各大報章中大肆報導,這些學生曾說了二十一種已知的語言,巴罕索性結束聖經學院,到各地大事宣傳五旬節教義。

靈恩運動的擴散

  巴罕雖然開始了靈恩運動,但將之發揚光大的卻是一個叫瑟木W.J.Seymour的 黑人。他是巴罕的學生,初時因他骯髒而沒有衣領,到處被人歧視,不准他講道。結果有一個信徒接他到家中,在那裡他帶領了一連幾天瘋狂的祈禱會,他們倒地、 狂笑、說方言,吸引許多人來圍觀,瑟木就站在門口向眾人講道。既然有這麼多人有興趣,瑟木就找到一間廢棄的循道會禮拜堂,就是靈恩運動發揚光大最著名的阿 蘇撒街三一二號了。

在這裡瑟木開始了「大復興」,全國各地的人都湧來參加他主領的聚會,報章不斷地大肆報導,足有三年之久阿蘇撒街成了瘋狂地區,人們大喊、哭泣、跳舞、昏迷、說方言、痙攣、趕鬼、神醫、異象等。甚至許多洛杉機的玄學團體、降神師和靈媒也來參加。

瑟木寫信給他的老師巴罕,請他來看看並指導他如何管理這瘋狂的團體,因為會眾說方言到了不受控制的瘋狂程度,使他制止不來。男女兩性的親吻實在太多。有些聖潔派的偏激教會也批評他們的聚會象地獄一般。

最後一九零六年十月,瑟木的老師巴罕終於來到了,他看見當時的情況大感震驚,因為他認為那些降神師和催眠師似乎已經接管了這教會。於是他講道指責並想制止他們的瘋狂,結果會眾竟然請他離開,永不再歡迎他。

以後巴罕一生大力抨擊阿蘇撒街的聚會,但阿蘇撒街的聚會已經影響全美國並傳到歐洲去。幾乎所有五旬節教會的信徒都尊敬阿蘇撒街的復興,曾到過阿蘇撒街的人都成了五旬節靈恩派的強烈領袖。其中有佛羅倫斯克芬(Florence Crawford)、芝加哥的杜約翰牧師(W.H.Durham)、黑人史都華(Sturdevant)等,都是著名的靈恩運動領袖,他們分別將阿蘇撒街的瘋狂聚會方式帶到其他地方去。此外還有許多著名的靈恩領袖都是來自阿蘇撒街,並且成了歐洲靈恩運動最有力的創始人和推動者。

靈恩運動的根源是否聖潔運動?不,因為所有聖潔運動的教會都反對阿蘇撒街,而且發展到今天變成派別林立、怪論多多的普世靈恩運動教會,仍然互相攻擊,彼此不接納。

靈恩運動的根源是來自那混亂的靈。可惜今天很少人注意那靈,只注意了外表的「復興」,這表示末世大迷惑已經發展成為非常龐大的勢力了。

末世之混亂

  主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回答門徒們詢問有關末世及他再來前的預兆時,他告訴他們許多末世及他要再來之前將要發生的事,好叫他們(包括我們)警醒,可以提高警惕,忠心預備迎接他的再來。在開始敘述末世的各種預兆時,他便慎重地警告門徒們(亦即提醒我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要迷惑許多人。」(24:4,5)
  過後他在同章第二十四、二十五節再一次提醒門徒說:「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末世的時代的一大特徵便是許多異端將要興起,因為假先知們所傳的假道,許多基督徒將要受迷惑,去跟隨這些異端假道。主說,看哪!他已預先告訴我們了。所以我們必須謹慎,免得受迷惑才是。
  我們今天的確是生活在這個末世的時代,離主再來的時候是那麼的近,撒旦也將盡其所能做垂死的掙扎。因此我們看到,過去這一兩個世紀以來,世界上興起了許多大異端,如安息日會、守望台(或稱「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基督教科學會、統一教,還有目前正以野火燎原之勢,橫掃歐美並亞洲各地的「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起源於十九世紀末的美國,強調說方言、行神蹟、見異象、作異夢。常以神蹟為號召。曾一度安靜下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國北方也有好些人受影響,其中以張巴拿巴為最著名,他創立了「真耶穌教會」。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靈恩運動」又再蓬勃發展起來。對於港臺以及新馬一帶的華人教會來說,我們應該都還記得香港的 江端儀 女士曾到這一帶傳「靈恩」的道理,使許多華人教會分裂,製造許多的混亂,建立了一些所謂的「新約教會」。
  近年來歐美的「靈恩運動」,以一種修正的姿態出現,滲透在各教會與基督徒團體及機構中去,迷惑許許多多的人。因著他們的「作法」,比已往的「靈恩運動」溫和,故我們稱為「新靈恩運動」。但是本質與舊的沒有什麼不同?

「靈恩運動」是極端還是異端

  到底我們要以什麼態度對待這樣的一個運動呢?這要看這個運動的本質,到底是極端,還是異端。
  許多人以為這是一種極端的運動,太過強調聖靈的洗、說方言、神醫、神蹟、異象等。如果真如這些人所認為的,「靈恩運動」只是比較極端的運動,那麼我們要以愛心勸勉、幫助他們,使他們改變作風,不要那麼極端。同時我們還得將他們當作弟兄看待。
  有人說,他們當中有好些是虔誠的人,我們也都認識他們,看情形他們不像是什麼異端的。我想這種看法是很膚淺的。所有的異端如天主教、安息日會、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他們當中也都有一些虔誠的人。然而,很可惜的,他們也的確是被迷惑,相信了異端。
   又有人說,他們的工作似乎發展得特別迅速,有許多人跟隨他們,其中不乏專業人士和社會知名人士。而他們的聚會也往往是人多勢眾,聲勢浩大的。看樣子是很 興旺的,他們也說上帝特別祝福他們。難道還會是異端嗎?這種說法也站不住腳。發展得快,人多勢眾都不能證明他們的信仰是對的。事實告訴我們,在過去一百多 年來,上述的異端,特別是安息日會、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統一教等,他們的發展都遠超過正統的教會,他們的工作發展迅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發展得快也不 能成為證據,證明他們信仰的純正。況且,主耶穌基督早也提醒我們,許多人要受迷惑(24:4-5)。使徒保羅也告訴我們,在末世的時代,許多人要離棄真道,聽從鬼魔的道理,因為這些人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前4:1;提後4:3-4)
  還有人說,他們能奉主的名行神蹟,難道還會是異端嗎?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過我們必須知道,魔鬼也會行奇事,冒充神蹟的。當初,摩西在法老面前行神蹟,刑罰埃及人,法老的術士也照樣憑邪術行相似的神跡(7:8-11, 20-22; 8:5-7)。因此法老便心剛硬,不肯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哥林多後書11:13-15也警告我們,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況且主耶穌也曾提醒我們,這些假先知是「冒他的名來」( 24:5);又說,假先知亦是奉他的名傳道、行神蹟,不過他不認識他們,他們是作惡的人(7:22-23)
  主的話指示我們,會行神蹟的人不能證明是從上帝來的,相反的,末世的假先知,都將以行神蹟來迷惑人。將來假基督出現時,亦將以神蹟來服人(13:1-3;24:24;帖後2:9;13:11-14)。因此,「靈恩運動」中人能奉主的名行奇事,也不能證明他們是出於上帝,是信仰純正的。
  我們要怎樣辨別,才能確實知道,到底他們是否出於上帝?他們是否是異端呢?
  如果他們不是極端,而是異端,我們就得抵擋、揭發並摒棄他們,把他們當作是可棄的仇敵,像對待其他的異端一樣。
  要分辨「靈恩運動」是否是異端,基本上有兩種途徑:
  ()根 據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所說的:「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 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這個方法是通過試驗那在「靈恩運動」者身上的靈,到底是出於上帝的不是。我們得注意,不是試驗那人,而是要試驗那在這些人身上的靈。通常是在那人全然被 那靈控制時,試驗那個靈。你可以對那人身上的靈說:「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問你裡面的靈,要這靈答覆,耶穌基督是不是成了肉身來的?」試驗時,不要問其他 的問題。根據許多主的僕人試驗的結果,證實在「靈恩運動」者身上的靈並不是從上帝來的。因為那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有關這一點,宣道書局出版 胡恩德 先生所著的「靈恩運動」一書第五頁至十三頁有相當詳細的討論)
  這種試驗法,試驗的人要十分小心,免被那惡者所欺騙。
  一般靈恩派中的人,常以不可試探上帝為藉口,不願意試驗在他們裡頭的靈。然而,主的話在約壹4:1-3既然有這樣清楚的指示,我們不能不實行。若明知有被迷惑的可能而不肯照著聖經的教訓,試驗自己身上的靈,是一種諱疾忌醫的作法,那才真是試探上帝的行徑呢!
  ()第二種分辨的方法,也是我們在這裡要比較詳細的討論的:是根據聖經明文的教訓來分辨「靈恩運動」的信仰。若「靈恩運動」的信仰與聖經教訓相符,就不是異端,反之則是。這也是主在申命記十三章1-11節所教導我們的方法。
  在申命記十三章1-11節 告訴我們,如果有先知或作夢的興起來,向我們顯個神蹟,要說服我們去信從我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算是他的神蹟能應驗,也不要隨便跟從他,乃要用上帝的 話試驗他,看看他的教訓是否符合上帝的話。若與上帝的話不符合,不論他是誰,是你的妻、兒或摯友,都不可聽從,乃要從民間將他除去。這是比較客觀,也最有 把握的試驗方法。我們可以將「靈恩運動」所教導的道理,逐一的用聖經的話來分辨,若能證明他們的教訓是不符合聖經的教訓(特別在重要的事上,如上帝的救恩、上帝話語的權威等方面),我們就可以肯定他們是異端。

「靈恩運動」的錯謬 (2)


  (四)真偽方言
   說到方言,其中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到底是否聖經中的方言。以上我們的討論,似乎已先接受了「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 即是聖經中的方言。他們的錯誤好像只是在方言的運用方面,與對方言的看法上,事實倒不是這樣。我們若詳細查考聖經,就不難看出,聖經中提到的「方言」,不 論在馬可福音、使徒行傳或哥林多前書中,只有一種用法,即是指一種「語言」。
  以上我們說過,全新約中,有清楚解釋「方言」是什麼的,只有使徒行傳第二章四至十二節。在第四節這裡,除了將「方言」(英文作Other Tongues)這個詞,直接譯為「別國的話」是指那些到耶路撒冷來守節的帕提亞人、瑪代人、以攔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的人,並靠近古利奈的呂彼亞一帶地方的人,從羅馬來的客旅,以及革哩底和亞拉伯的鄉談,我想這是再清楚也沒有的了。
  使徒行傳中,另兩次說方言的事件中:第十九章那裡只說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講道),沒有提起他們說方言的內容。然而第十章在哥尼流家裡說方言的例子,聖經說,他們用方言「稱讚上帝為大」,可見亦是有意思的話語。
   今天所有「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都不是一種語言,只是一種捲舌頭所發出的「的的、答答」的聲音。他們常辯護說,他們所說的,不是使徒行傳的方 言,而是哥林多的方言。現在讓我們看看哥林多的方言是否就像他們所說的,只是「的的、答答」的一種舌音,而不是有意思的語言。
  我們只要從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保羅討論到說方言的問題中所提到的一些話語,就不難看出,那裡所說的方言也必是一種語言。
   1.第二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這節經文說,說 方言既然不是對人說,就不是一種語言;這是十分牽強的,只要讀下去,這種說法就不攻自破了。不要忘記,向上帝說話也是用語言,不是單用沒有意思的舌音;況 且下麵說,那說的人是在心裡講說各樣的奧秘。若說的人都不知自己之所雲,又怎樣講說各樣的奧秘呢?
  2.當提到方言在教會的使用時,保羅說方言不宜隨便使用,因為他說,「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第九節)由此可見,哥林多人說的方言仍是一種語言,只是較不容易明白罷了;因此保羅禁止他們隨便使用。
  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第十三節)又「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第二十七與二十八節)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若有人要在聚會中使用方言是可以翻譯的(英文是Interprete),就必定是一種語言。同時要事先知道有人會翻才可以講。若不是一種語言,事先又怎能知道是否有人會翻呢?
  「靈恩運動」的聚會中,以往常有大家大講方言的混亂情形。以後經別人指出後,目前好些「新靈恩」者就比較安靜,有些也嘗試翻譯,一般的都是有人先講了一陣方言(其實是發了一陣舌音), 然後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講解一番。一來這算不得是翻譯,因為講者不知所云,譯者亦不知其聲音的意思。另一方面,他們將聖經所定下的原則顛倒過來。聖經說要 先問有沒有人會翻譯,有人表示會翻譯然後才可以講,否則就不能講。我們這樣指出,並不是要他們在這一方面加以修正一下,而是要指出,「靈恩運動」者所說的 所謂方言(一種沒有意思的舌音)絕不是聖經中的方言。因為聖經中的方言,必然是一種語言,因此他們便成了說「謊言」的了。
  (五)有關神蹟與神醫
  另一方面,「靈恩運動」者常強調神蹟,特別是神醫。我們不要忘記,不是所有的奇事異能都出於上帝。邪靈,魔鬼也會行奇事。假神都是以神蹟吸引人,使人信服。今天「靈恩運動」者常以神蹟,特別神醫為號召,吸引人來接受他們的教訓。這種作法本身就不合聖經的教訓。
  主在世上時曾行無數的神蹟,然而他從不用神蹟為號召;相反的,他常吩咐那得醫治的人,不可宣揚(1:43,44;7:36;9:30;12:16)。這是作法上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他們對於神醫的教訓,乖離聖經的真理。
  根據「靈恩運動」者的教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包括對身體、疾病的醫治。因此,他們說,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是生病了,無論什麼病,只要向上帝認罪,並求主醫治,只要你相信,主必定醫治你,正如凡悔改信主者,主必然拯救他的靈魂一樣。(參《God’s Healing for Youby finnis Dake)他們所根據的聖經是馬太8:14-17;彼前2:24,而這兩處經文,都是引自以賽亞的預言。根據他們的說法,這裡的醫治是指疾病的醫治。他們認為疾病是從罪惡來的,主耶穌的救贖,既然擔當了我們的罪,當然也擔當了我們的疾病,因此有人進一步認為服藥是犯罪。
  誠然,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包括我們的靈魂與身體。不過有兩個不同的步驟。靈魂的救贖是現今的,即刻的;而身體的救贖,根據聖經的教訓卻是將來,當主再來時才實現(參羅8:23)。保羅在這裡不但告訴我們,將來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同時也告訴我們,現今,我們這些得救的人,生活在肉身之中,還得服在虛空之下,自己心裡歎息,等候那得贖的日子來到。
  若我們接受「靈恩運動」者的說法,無非是在主的救恩當中,加上一些主沒有應許的東西,使人對救恩失望並埋怨上帝的不公平。同時那些在病痛中的基督徒(基督徒也與非基督徒一樣會生病,靈恩派中的人也有生病的),豈不是完全沒有安慰可言,他們若不是被上帝撇棄,就是被上帝輕看不顧,或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而需要受病痛的刑罰。那些死於疾病的,豈不是因罪不得赦免而死。
  中外古今有許多主所重用的僕人,曾經或正在病痛中,繼續倚靠主,為主做見證,如 蔡蘇娟 女士;也有不少是死於不治之症的,如 宋尚節 博士,難道他們是因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是因為沒有信心,所以不得醫治嗎?
  把主的救恩中所應許的一部分除去,固然是異端,如安息日會;而將主的救恩中沒有應許的,硬加上去,也是異端;因為這將使主成為不忠實的主。
   錯謬的教訓,不但會誤導人,還會使信徒受害。有一位基督徒朋友,接受了以上所說的江某的異端影響後,離開自己的教會,當起靈恩派教會的傳道。他原本患有 高血壓病,自從接受了「靈恩」教訓後,便停止服藥,並且到處作見證說是上帝醫治了他的高血壓症。過了一段日子,有一天,當他講道時,患了中風,臥病數年不 起而逝世。由此可見,當日他作見證說上帝醫治他是不確實的。他自己所教導的,所有的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生病了,只要認罪悔改,堅信上帝,就必得醫治都不 正確。主所應許的,他必作成,主若沒有應許的,我們就不能強迫他做。
  這並非我們不相信上帝有醫治的能力;也不是不相信上帝會聽我們的禱告而醫治疾病。其實雅各書有明文的教訓,基督徒若生病了,可以請教會的長老來為他禱告( 5:14)。 上帝是否願醫治是上帝的主權,我們只能禱告,合乎主的旨意,主必醫治。否則,我們也得歡喜快樂的接受。提摩太便是一個例子:他身體軟弱,胃口不清,屢次患 病。保羅不能不為他禱告,求上帝醫治。但主並沒有成全他的禱告。所以,保羅告訴提摩太說:「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作藥用)。」(提前 5:23)。保羅並不強行自己的意志,他還是感謝著接受上帝在創造中所安排的藥物。
  總括以上所分析的,我們不難看出,「靈恩」的教訓,不只是偏激了些,而且根本與純正的聖經真理相違反。在所有的錯誤當中,都與另一個錯誤分不開,那就是隨意憑個人的主觀的意思解經,經常斷章取義曲解聖經。除了以上所提過的例子,以下再提出一個他們常用的例子。
  「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來警告那些反對他們的人,說他們是褻瀆聖靈,犯了不得赦免的罪。這是斷章取義的說法。我們若讀上文(即二十二至二十九節)便不難明白,這裡主是指著法利賽人明知道他是用上帝的權能趕鬼,而故意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而說的。從各方面看,基督徒絕沒有可能會犯這種罪。對於可疑的教訓與超然的事物表示懷疑,並加以試驗,不但沒有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正是主的話教導我們要做的(約壹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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