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5日 星期六

由無神論到信耶穌

莫理遜(Frank Morison)是英國的律師兼新聞記者,他一直想證明耶穌的復活不過是神話而已,但沒想到經過他的研究探討,卻使自己接受了這位復活的生命之主,於是他寫下另一本護教鉅作──「歷史性的大審判」(Who Moved theStone?)

一位耶魯法學院畢業屢獲新聞報導獎的美國著名日報「芝加哥論壇」記者Lee Strobel以兩年時間窮追猛打,訪問了十三位頂級法律、心理、法醫、神學、考古學家,希望為懷疑論、無神論和「耶穌學會」認定的「四福音記錄全屬虛構」主張做下更明確的定論,結果,作者自己卻從極端懷疑論者轉為堅信不疑的基督徒,並寫下「The Case for Christ」,此書頗獲好評,一直高居CBA暢銷榜首十位中,他在書中寫道:「我越研究,就越發現很難加以否認。」當他發現要使一個人符合這些預言的奧妙之處時,他對耶穌就是彌賽亞的科學證據瞠目結舌。他現在喜歡說舊約好像是一枚指紋:「它(指舊約)說當你找到一個人符合這個指紋時,那個人就是彌賽亞。那是神的兒子;整個歷史裡只有耶穌基督擁有那個指紋。」

您可知道第一本泰語聖經是位佛教和尚翻譯的嗎?當年聖經公會曾派人到泰國,欲將聖經翻譯成泰國話,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基督徒的比率很少,要尋得夠水準的人從事這樣的工作並不容易,後來終於找到一位,但卻是個和尚,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開出了三樣條件:

1.不做基督徒  

2.以鐘點計費  

3.不論何時,只要想停止,就停止負責人也只好答應了

工作按計畫進行,由馬太福音、馬可福音,一直到路加福音二十三章,這位和尚感動於主耶穌的精神,不禁跪下來禱告、悔改認罪,接受了主的救恩。

於是他又更改了先前的三個條件:

1.永遠是基督徒  

2.全程免費 

3.活著的時候,一生為主作工。
 
李特爾頓(Littleton)和威斯特(West)兩人曾在法律界聞名遐邇,他是卓越的律師。在宗教信仰上他們宣稱自己為自然神論者,所謂的自然神論,就是相信任何一種神力的人,甚至相信自己可以成為上帝。然而,他們卻不相信上帝已顯示了祂自己,因此他們反對神是三位一體的,他們沒有為基督在超自然或來世中留下一個位置。有一天,在他們彼此對話中,兩人都同意決不更改他們目前的主張,除非他們不能駁倒兩個論點:第一,耶穌基督確實從死裡復活,第二,保羅由極端反對者成為最忠誠的使徒。

李特爾頓想要探討保羅自稱的轉變,並寫一本反駁其不成立的書,威斯特也同意要著作反駁基督復活的書。經過一番研究之後,他們各自寫了他們的書,不久之後他們碰面,威斯特對李特爾頓說:「你的工作有何結果?」李特爾頓說:「我已研究完畢,從法律的觀點來說,我已被保羅確實的轉變事蹟說服了,而且我已成為基督徒,你呢?」威斯特說:「喔!這樣啊!我已不再尋找基督沒有復活的所有證據,我也確信拿撒勒人耶穌照聖經所宣稱的一樣,從死裡復活了,現在我完成的是一本辯護基督教的書。」(Encyclopedia Britaninnca, Vol.17,pp.185)

英國聖經考古學家藍賽爵士(Sir William Ramsay)原本是為了打擊基督教而去考察保羅的佈道工作是否真如使徒行傳作者路加所記,但後來卻反而因此信主了。其實,他心中一直盼望能認識真理,只是因為一直在懷疑主義的環境中受教育,因此他認為聖經不過是騙人的玩意罷了。終於,他公開宣稱將前往聖經發源地──小亞細亞和巴勒斯坦一帶做探察,此舉引起許多反聖經人士的響應,他們恨不得可以一鼓作氣,證明聖經是騙人的假東西而已!為了這趟考古之旅,他花費許多工程在做準備。

基本上,他認為聖經不過是早期一群野心者手下的產物罷了,而他視使徒行傳中保羅的旅行佈道是聖經最弱的一環,因為在這之前,並未有人對這議題做過考究,於是他決定針對這一點下手。裝備齊全後,他便向聖經的發源地出發了,在經過十五年的考察後,他回到了英國,並且於一八九六年出版一大卷研究心得,書名定為「羅馬公民與旅行家保羅」(St. Paul the Trave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新書剛上市,立刻震撼了當時的無神論者與懷疑論者,並掀起了一波「恐慌」,他們原本期待一本足以「消滅聖經」的鉅作,不料他們辛苦支持的考察工作,最後竟為聖經做了「護教」工作,更讓他們懊悔的是,接下來二十年間,藍賽爵士不斷地出版新書,一本一本地見證了聖經的可靠性,這些證據,不但成為後世護教學的好材料(許多護教書籍常會引用他的作品),也讓當時許多人悔改相信了耶穌。

路易士(C. S. Lewis)是英國的作 家兼 教授,一向以其才智、想像力和清晰的表達能力聞名於世。直到一九三一年之前,他一直是位懷疑派的學者,在其所著的「路易士信摘」(Letters From C. S. Lewis)一書中記有他自己的故事──在 一九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寫給我父親一封信:「在我們校園裡,有一種基督徒信仰的大復興運動,是由勃克曼博士(Buchman)主持。他召聚許多年輕人,並且彼此認罪。聽來很滑稽是不是?但我們能怎麼樣呢?壓制他們嗎?那反而使他們成為殉道者了!」

一九三○年,他寫信給好友巴非爾(Owen Barfield),提到聖靈已經開始在他心中動工,他如此說:「大事不妙了!我裡面的『靈』或『真我』開始採取攻勢了!請您在週一前趕到,否則我就要加入教會了!」

路易士的兄弟說到他的信主經過:「我記得很清楚,在一九三一年九月那一天,我們一起到動物園(指惠浦史耐德動物園)去,就在這次的外出中,路易士決定參加教會聚會,在我看來,他絕不是突然下決定的,而是漸漸由心靈深處的隱疾中復原過來。」

一九三三年,他又寫信給巴非爾:「自從我開始禱告後,我發現自己偏激的個性也得以改變過來,親身的體驗顯然比愛自己更為重要。你不會把種子丟在火裡教它如何長成樹,但在把它埋在地裡之前,它必須能先變為好種才行。」路易士死於一九六三年,在這之前,他寫了許多護教書籍,例如「神蹟」(Miracles)、「苦難的問題」(The Problem of Pain)及「基督教簡義」(Mere Christianity)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國佛州林池堡學院著歷史兼英 文 教授謝爾頓‧范那肯撰寫了一本回錄,名「嚴厲的憐憫」(A Severe Mercy),書中將路易士描寫為一位傳福音的天使。其實他 和 夫人珍女士原本都堅持無神論,但接觸過路易士的作品後,就相信上帝了。

「賓漢」一書的作者是華萊士(Lew Wallace),他原本是想寫一書來證明耶穌只不過是個凡人而已,為了寫作,於是他開始讀聖經,卻因此信了耶穌,而且將他那本剛起步「反基督著作」變為「護教書」!華氏稱「賓漢」一書是他最好的一部作品,這也難怪,因為他是為了寫這本書才得到新生命的,他本來想將以批判的態度寫耶穌的生平,於是讀起福音書來,不料卻發現其中有永恆的光!他說:「在那之前,我其實對聖經一知半懂,但在我仔細地、從頭到尾地把聖經研究過一次後,我發現這是生命的無價之寶!」

義大利富有盛名的文學家巴比尼(Giovanni Papini)一向是個無神論者,常以筆鋒攻擊教會,自命為破除一切「神秘主義觀念」的人,但在一九二一年他卻寫了「耶穌生平」(Life of Christ)一書。

巴比尼其實和許多無神論者一樣,外表不信有神,以為人定勝天,其實面對人性的醜惡時,內心卻十分痛苦,他痛恨人類竟能夠發動第一次世界大戰,他也明白人心若不改變,人類沒有未來。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他舉家遷到山地的農村中去,與農民同居,並且在他們身上看到敬虔且喜樂的生命,有些晚上,他會和這些農人聚在一起,農民常常會一起來聖經出來,大家輪流讀,當然也邀請他一起參與,過去對聖經採取不信的他,在一次次的讀經過程中,他開始有了不同的感受,於是他決定寫本護教書籍,那就是「耶穌生平」一書,他原
本對人性醜陋的無奈,在這本作品中,全都變成新的、有光明的盼望了,因為他認識了世上的光──耶穌基督。

科學與聖經有否衝突?

聖經是神的話。科學是人類對自然現象的研究,根據觀察和實驗而有的學問。在二十世紀,科學發達的今天,人們不禁要問科學與聖經的真理有否衝突?

聖 經是一本符合科學的書,因為萬物是神造的,是神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自然界中的各種現象、定律、定例,是神安排、制定的,而科學乃是人發現了神所安排 制定的各種現象、定律、定例,而加以說明並利用。所以準確的科學必定符合聖經,而且準確的科學更是證實聖經乃是神的話。至於一般的推論或學說,因其本身是 否合理,尚屬疑問,所以不可用之來驗證聖經。

科學與聖經相符
茲說明如下:

一、許多世界權威科學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由此可見科學與聖經並沒有衝突(如牛頓、愛因斯坦等)。在海萊博士所著「聖經手冊」一書中,科學家牛頓說:「聖經裡面有很多可信的憑據。」

二、科學和聖經大體上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現象:科學探討外面客觀的條件,而聖經則啟示其屬靈的意義,前者是對著自然界,後者則論及超自然界。科學所問的乃是「如何」,而聖經所啟示的乃是「為何」。二者範圍不同,故無衝突可言。

三、科學是揭開物質的真理,聖經則是啟示屬靈的真理。

四、科學僅能研究神的創造,卻無法探討神的自己,若要認識科學所研究的萬物之主,就需要聖經。科學與聖經不僅無衝突,反而有相輔相成的功能。愛因斯坦曾說:「科學無宗教乃瞎眼,宗教無科學乃跛腳。」

科學家多相信有神
蓋 洛普先生曾調查前三世紀大科學家共三百位,看其是否信神,加以統計,結果無法知其信仰者三十八位,不信神者二十位,相信神者二百四十二位,二者相比,信神 之科學家佔了百分之九十二。德國素以科學著名,每個大學之中必有神學一系。英美科學家、國王總統就職時,皆要手按聖經向神宣誓,可見科學與神不但沒有衝 突,旦被科技先進的國家及其學者加倍尊崇。

黑人科學家加爾博士說服黑人同胞種植花生。出乎預料,花生收成太好,除了食用,剩餘甚多。他們便去請教加 氏。加氏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便去求神賜他智慧,叫他知道如何利用這些花生。神垂聽他的禱告,叫他發現花生不但可以榨油,還可作麵包,咖啡,雪糕,牛奶,假 漆,染料,藥品等等百種以上的用途。後來他應邀出席美國國會的一個特別會議。主席問他說:「加爾博士,為何你能發明這許多東西呢?」加氏回答說:「我是從 一本古書上學來的。」「甚麼書呢?」「聖經。」「聖經裡面論有關於花生的事麼?」「沒有,但是聖經叫我認識了那位創造花生的神。我求祂賜我智慧,祂便指示 我怎樣利用這些花生。」

一九七八年,諾貝爾得主A. Penzias三月十二日紐約時報中曾說:「假如我只有聖經的頭五卷書,加上詩篇,或聖經主要的部分,那麼我的結論與當前天文學最佳科學證據比較下,兩者可說不謀而合。」

聖經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親愛的朋友,聖經是神賜給人最好的禮物。它解釋了宇宙的來源,你我生存的意義,更是啟示這位創造宇宙萬有的主,藉著聖經,神將祂在基督裡的救法,和人因信得救的途徑,啟示給我們,使我們曉得蒙恩的路,有得救的智慧。

為什麼耶穌基督可信?

一、耶穌基督存在過嗎?
  儒家可以不理會孔子是否存在過,因為重要的是他的倫理教訓。然而基督耶穌若不是歷史人物,基督教早就煙消雲散。
  福音書證實耶穌的史實性,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羅馬史學家塔西達(Tacitus),SuetoniusThallus等人的作品都證實耶穌的史實性。
二、舊約對耶穌的預言:
  1、出生方式:賽七14
  2、出生地:彌五2  3、死:詩二二114-18,賽五三12
  4、復活:詩十六10  5、被出賣:詩四一9  6、三十塊錢被出賣:亞十一12.13
三、耶穌的自承:
  在深度智慧的教訓背後,卻是猖獗的自大狂,兩者之間格格不入,如何才能有完滿的解釋?除非祂是真神,否則就是騙子。
  1.直接自承:以神為父
   路二48,約五17,3,約八9  2.間接自承:
   可二1-12,17.21,宣告赦罪,賜永生.   約七46,28.29 末世的審判 太七2829 教導時的直接命令
  3.以自己為中心:
   約十30-33 自稱是神. 約十四6,35生命的糧.  4.戲劇化的自承:
   神蹟,受審時只對身份的問題作答,可十五2-5.
四、耶穌的品格:
   1.約八1-11,耶穌認為自己可以赦罪。
   2.門徒尊祂為神。
   3.仇敵無法控告他。
   4.人可直接面對耶穌。
五、耶穌的工作和教訓:
  1.神蹟背後是偉大.細膩的愛(可一41
  2.教訓:研究耶穌教訓的書汗牛充棟.
六、耶穌基督的復活:
  1.證據:
   
物證:空墳,裹尸布 ,血和水,墳口巨石.   人證:門徒,婦女,500 門徒(林前十五6),兵丁(太二十八11)   事證:門徒突變,仇敵無法否認,教會建立.  2.反對與反駁:
   
昏迷說:裹尸布.血和水,香料,巨石.   幻覺說:
   
偷屍說:門徒先前的懼怕,不必為謊言殉道.   走錯說:
   
地裂說:裹尸布
七、信仰實踐 :
  1.真自由:
   救恩救我們脫離過去的罪咎,現在的乏力,未來的不確定.  2.生命的流通
   
為自己活,注定是死胡同.   榮神益人,帶來新鮮與活力.
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A獨生子的含義:
   1.三位一體中文與子的關係(約一:3.4:1-4
   2.在猶太背景中兒子是彰顯父親的,耶穌在世上將看不見的神表現出來(約一:141718
   3.獨生
表明祂是獨有的
  B「道或肉身」的目的(約一:141718
   1.帶來恩典(球恩的問題)2.帶來真理(啟示的問題)
  C何以知道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1.舊約聖經對耶穌的預言
    a.關於祂的出生地(彌迦書、五:
太:6
    b.關於祂的身世 創廿二:18,以賽亞書七:14,耶利米書廿三:5
    c.關於祂的死與復活,撤迦利亞書十一:12-13,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耶利米卅二:6-15,詩篇廿二:1618
←→約翰十九:2324出埃及十二:46←→約翰十九:36詩六十九:21←→約十九:28
   2.當時代的人對耶穌的指認(約翰福音)
    施洗約翰(約一:34)安得烈腓利拿但業(約一:40-51)撤瑪利亞人(約四:2942)彼得(約六:68,馬太十六:16) 約翰(約廿:3031 廿一:24
   3.祂所行神蹟之宣示(約翰福音)
    a.迦拿婚宴(約二:1-1)祂是超越本質的神,
    b. 大注之子(約四:46-54)超越空間
    c.醫卅八年病者(約五:1-8)祂是超越時間,
    d.五 漁神蹟(約六:1-14)超越量,
    e.夜半履海(約六:16-21)超越自然,
    f.醫生未瞎眼者(約九:1-21)超越命運,
    g.使拉撤路復活(約十一:1-46
    h.祂自己復活(均為超越生死)
   4.祂的言行
    a.道德教訓
古經今來排名第一
    b.祂的行為
無愧,於其教訓
   5.祂的自我宣告
    a.宣告內容-祂是神子,祂是唯一道路真理、生命,祂是生命的主宰
    b.宣告意義-各教教主無此宣告
    c.宣告的可能性
瘋子 騙子 真的
   6.祂的復咶
   7.祂對世界與人類無與倫比的影響
耶穌逃避死亡的幾個可能
 1.不去耶路撤冷 馬太福音十六:21-23,十八:17-19 2.不去克西馬尼 約翰福音十三
 3.言語所展露的權柄 約翰福音十八:6-8 4.12營的天使 馬太福音廿六:47-53 5.受審時拒絕承認祂是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廿六:57-68 6.從十字架上下來
耶穌復活的證據
 1.積極的證據
  a.舊約聖經之預言
  b.耶穌自己的預言
  c.空墳 馬太廿八:1-8 馬可十六:1-8 路加廿四:1-12 約翰廿:1-10  d.顯現 馬太廿八:9-20 馬可十六:9-20 路加廿四:13-53 約翰廿:11-30  e.門徒們的改變
  f.每一位基督徒的見證
 2.答覆一些說法
  a.暈厥說 
主張-祂沒死,只是昏過去,後來在墓中醒來離開
      
答覆-驗屍,濃藥的刺激、裹尸布豆丁、石頭、虛弱的往返奔波?
  b.盜屍談 
主張-屍體被門徒盜走,偽稱復活
      
答覆-猶太人的防備,兵丁的軍紀,門徒在耶穌被捕後的反應
  c.幻覺說 
主張-所有的顯現皆出於心理上的幻覺
      
答覆-產生幻覺的條件與耶穌顯現的情況相對比
  d.謊言說
主張-門徒的見證及聖經的記載都是說謊
      
答覆-謊言的代價為代人的拆穿

主訓練門徒──絕對順服


作主門徒的真義,是要把生命完全獻給主,絕對服從祂的主權,因此,順服可說是門徒的特徵。

在徒十一26,信主的人被稱為基督徒,這名稱隱含雙重的意思,第一,基督徒是屬於基督的人,所以必須順從祂。第二,基督徒是指那些像基督,有耶穌基督品格的人。所以,一個順命的門徒,他處處都按主的意思行事,漸漸表現出領袖的品格。


一、「跟隨」與「順服」的關係


當主呼召門徒時,首先要求門徒「跟隨祂」,明顯地是要他們信賴耶穌基督自己,服從祂所說的話。跟隨與順從是分不開的,一個人必定會追隨他所信賴的人,若要服從領袖,需肯踏出信心的步伐。所以順服主是每一個跟隨主的人必要實行的。


二、順服主應有的態度


(一)與罪隔絕


路十六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

這經節指出作門徒的,必須與罪惡隔絕。我們不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而是以事奉主為目標。


(二)達到完全的愛


約十四15,指出了絕對順服主,是愛主的表現。在最後的晚餐中,主曾對門徒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其實,對主的愛,必定流露於聽從基督,忠心事奉、甘願捨己為主背十字架。


(三)聽從命令、肯付代價


很多人因著主所施行的神跡而樂意跟從;可是當主講到神國屬靈的實質、和尋求的人必須付出代價時,很多人因而退去。若作門徒只追求物質的供應,而沒有愛主的心,必不會聽從祂的命令,這就缺少作門徒的基本條件了。就如出賣主的猶大,他放眼在屬世物質上,不肯撇下世界跟從主,終因後悔而吊死了。


(四)撇下一切的跟從


一個文士曾想跟從耶穌,但耶穌卻直截了當的對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這說明跟隨主的道路是艱難的。又一次門徒想回去跟家人道別才跟從耶穌,但主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不配進上帝的國。」

所以作主的門徒必須撇下一切,不為自己保留打算,對主的吩咐絕對服從。


三、主耶穌順服的榜樣


主在客西馬尼園對上帝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耶穌做的全是為了順服父神的旨意,因此十字架是一個永遠的記號,說明了真正的順服,是毫不妥協,誓死忠心。

在約十三15,耶穌說:「我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耶穌立下了順服的榜樣,祂盡了本份,順服父神,作門徒的自然要學效主的榜樣。



主訓練門徒──形影不離


一、主怎樣訓練門徒?


當主選召了門徒,無論在加利利傳道,或是退到曠野,祂都常與門徒在一起。主訓練門徒的方法,是要門徒跟隨祂,與祂一起生活。


根據約一35-39記載,當安得烈和使徒約翰聽到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這是上帝的羔羊。」

他們就立刻跟從耶穌,當下便與主同住。在耶穌家裡,他們可以暢所欲言,也可以從主的生活中,觀察主的性格,認識主的行事為人。主亦透過生活中各樣事情,把真理向門徒顯明、活生生的給門徒留下榜樣。

此外,耶穌曾對腓力說:「來跟從我吧!」「跟從」二字包含了「繼續跟從」的意思。


二、「一同生活」的重要性


從生活中去認識你的門徒是很重要的,我們沒辦法透過訓練班來了解門徒的實際生活,但透過一起生活,可以認識門徒的生活習慣、知道他的行事為人,了解門徒的需要,把真理教訓他們。


當主耶穌呼召了十二個門徒後,祂透過共同生活,讓門徒有機會更認識真理和發問。例如太十三,耶穌以撒種的比喻來講明天國的道理、雖然門徒不明白,但主立即闡明使用比喻的原因,以及撒種比喻的道理。


三、「一同生活」的三個階段(可三14-15


(一)主耶穌要門徒常常和祂一起,跟祂共同生活,這是作門徒的必要條件。


(二)主耶穌把傳福音的責任托付給門徒,要差他們到不同地方向人傳福音。


(三)主耶穌將工作的權柄賜給門徒,使門徒可以完成主的使命。


以上三個階段,讓我們知道「跟主耶穌在一起」是多麼重要。


四、「一同生活」的內函

在短短三年的傳道工作中,主耶穌對眾人的態度,以及所作的事,門徒都知道得很清楚。太六30-44記載了主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跡中,本來耶穌要和門徒暗暗到曠野去休息,但卻被群眾追隨,等待祂講道。主並未因自已的疲倦而忽略群眾,反之把真理教訓眾人,且行神跡,這種捨己憐憫人的精神、成為門徒有目共睹的好榜樣。

主耶穌不單帶著門徒去各處傳道,且常單獨和十二個門徒在一起,當主快要受難、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仍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太二十17)。當主快被捉拿時,更與門徒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路二十二41)可見主跟門徒的關係十分緊密,幾乎是形影不離。

其實,要栽培一個人,要訓練他成為主的門徒,就必須切實與他生活在一起,在生活中去扶助他,將真理活現在他面前,就像主與門徒一樣,形影不離。

門徒訓練的聖經基礎-2


主揀選門徒是採取主動的,是祂去呼召人來跟從祂。耶穌的基本目標,是要使用人去為上帝贏取世界,見證祂的生活,在祂升天後,繼續宣揚天國的道。


一、主呼召門徒的過程

耶穌呼召門徒,是在祂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之後。在主傳道的頭一年,祂呼召了一大群門徒跟從祂。在揀選過程中,並沒有匆忙的跡象,似乎早已認識那些被揀選的人,才作出決定。主給我們的榜樣就是主動去物色對象。

至主傳道的第二年,祂又在一大群追隨者中挑選,在路六13:「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上帝,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

主集中訓練這十二人的基本原則是,「要改變世界,先要改變世人」;只有由主親手陶造一班人,讓他們有生命的改變,而在主升天之後,亦能繼續改變世人。

二、主揀選門徒所持的原則及態度

(一)迫切的禱告

主的挑選工作,是經過慎重的考慮,在路六12說:「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上帝。」耶穌給我們留下禱告的好榜樣。

(二)尋求上帝的旨意

約十七指出主所揀選的使徒是上帝所賜的,所以,當我們揀選訓練的對象時,也要學效主,迫切禱告,尋求上帝的心意。

(三)長遠的眼光

耶穌只揀選十二門徒,會否忽略其他群眾?其實,主自知在世工作的時間很短,祂無法完全照顧所有跟隨的群眾,所以祂唯有叫那些有主的生命、屬主的人,完成照顧世人的工作。因此祂集中精神、訓練早期的一批領袖,日後讓這班人去幫助群眾。所以門徒訓練不單栽培受訓練的人,最終目的是要受訓練的人去栽培其他人。

三、作耶穌門徒的條件

在主所揀選的十二門徒中,他們多是普通勞動人民,且未受正式教育。但主看出這些無知小民,蘊藏著天國領袖的潛質。他們雖沒有學問、微不足道,但重要的是有受教的心,且真誠的渴慕上帝,要親享上帝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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