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 星期五

牧養的原則


  讀經︰約翰福音十五章四節;哥林多前書三章十至十五節;歌羅西書一章十五至十八節。

  牧養的原則就是教會牧養的總綱。偏離了這些原則,既不能達到牧養的真正目的,也不能結出榮耀上帝並益於人的生命果實,而教會的各種活動終將失去其屬靈的意義。許多教會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不但是由於方向不清楚,也由於牧養的原則出了偏差和問題。

  牧養的原則是體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1. 教會在方向上必須高舉基督。具體學習的方面如下︰

   (a)  教會的建造絕不在真理上妥協,不偏離基督為中心這一根本。要竭力幫助信徒認識基督的豐富與與奧秘,因為認識基督是高舉基督的前提。

   (b)  凡事在主裡彼此順服。不容讓人的血氣和利害關係影響、干涉,甚至把持教會。教會領導的核心成員都應該學習,既不把個人的看法強加於教會之上,也不輕視與自己看法不同的人。教會任何的工作都要以順服真理和彼此順服為前提。牧者本身更要有順服的見証。

   (c)  恆切禱告,明白上帝的旨意和帶領。不禱告不能明白聖靈的帶領,不恆切不足以帶出深入有效的禱告。

  2. 教會在工作上必須連於基督。應當學習的方面是︰

   (a)  同心合意是牧養工作得著果效的關鍵。教會事工沒有同心合意寧可不作,不同心也不會有見証的果效。

   (b)  認同異象是同心合意的前提,彼此相愛是同心合意的基礎,遵行上帝旨是同心合意的目的。

   (c)  牧養的工作不是憑人的聰明才能,需要靠聖靈的大能;也不是少數人所關心的事,而是需要全體聖徒配搭的服事。

  3. 教會在生活上必須效法基督。所學習的有以下幾方面︰

   (a)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不隨從今世的風俗,反倒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b)交托信靠,幫助信徒在每天的生活中經歷主的同在。

   (c)常常效法主的謙卑,學習替人洗腳作僕人的服事。

    教會的牧養若在以上的原則上堅持實行,則教會就會真正的成長。反之,若在這些原則上妥協甚至完全違背,則必定大受虧損,並且多有失敗和羞辱。

牧養的目的


  讀經︰約翰福音十五章八節;以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六節;提摩太后書二章十九至廿一節;彼得後書一章三至十一節。

  清楚牧養的目的就是要明確知道教會不但要得人,更要造就人。只注意得人而不注意造就人,則最終不能繼續得人,並且所得的人也會流失。另一方面的問題是,教會應當造就出什麼樣的人來。教會不但應該知道為什麼需要造就這種人,而且也應該知道如何來造就這樣的人。

  明確說來,聖經中許多處都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藉著教會得著與上帝聯合、合上帝使用、多結果子、為光為鹽、效法上帝兒子模樣的人。如果我們並不明白上帝拯救人的目的,則牧養的注意力只會停留在活動的花樣和人數的增減上。值得提醒的是,即便一個教會有講道、查經或是主日學,未必這個教會就清楚或真正在實行上帝心意中的牧養。因為許多時候,這樣的聚會可能只是在增長人頭腦的知識和工作的技巧,並沒有不斷地將人帶到上帝面前,幫助他們認識上帝,從而達到牧養的真正目的。

  所以,明確的牧養目的,才能決定牧養的方向和內容。牧養就是要藉著諸般的知識和智慧使信徒在以下的幾方面不斷地得著建造和成長。不清楚或偏離這一目的,則可能會在眾多的教會活動和事務中迷失方向。牧養的目的表現在以下幾個基本方面︰

  1. 屬靈身量的長大。信徒在心志上不再作小孩子,起伏變化不定,而是堅定不移地揀選主的道路。生活中常常有見証的果子。

  2. 屬靈見識的增大。對真理有真知灼見和紮實的根基,不斷地認識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從死裡複活的救主。認識上帝的豐富和愛的長闊高深。

  3. 屬靈職分的擴大。在服事中越來越多地承受屬靈的責任和託付,成為帶領別人認識上帝的人。

  牧養的終極目的就是要使聖徒長大成人,承擔天國的職分並實行其所託付的使命。凡牧養的方向和活動以此為前提並切實實行的,必定可以促進教會的建立。特別需要提出來的,是每一個教會自身建造的異象。教會沒有異象,就無法確切地將以上的牧養目的具體地體現出來。異象是教會奔跑的標竿,是教會在時代中工作的託付,是上帝的啟示並聯於上帝永遠的旨意。所以,教會應當明白牧養的目的,也當在上帝面前祈求,清楚上帝所賜的異象。

牧者的責任


  讀經︰馬太福音廿五章卅四至四十節;提摩太前書三章二至十三節;提摩太後書二章二節,四章二節。

  牧者的責任絕不是單單指講道和愛心關懷, 雖然這兩個方面的服事極為重要。牧者的責任不但包括“教”,還包括“導”,就是榜樣和帶領。不但需要“理”,還需要“治”,就是督責和糾正。不但要有“顧”,而且要有“看”,也就是守望和爭戰。所以,牧者和牧養同工如果在以下三方面持續地同心努力,並且使工作不斷地深入和得著改進,則必然常結果子。教會不斷出現問題和危機,長期結不出果子,其中的原因是由於這幾方面的責任沒有盡到︰

  1. 教導。教導不是強迫,也不是藉行政手段來取得工作的果效。教導就是將聖經的真理,屬靈的原則清楚地、正面地講解出來,並且有步驟地引導教會或信徒個人學習和實行。教導不但要在認知上指出基本原則,也需要在實行上給予具體的方法,還需要在經驗上提供實例和榜樣。有這三方面的結合,教導就比較能得著所期盼的果效。

  2. 治理。“治”就是督責與糾正,“理”就是管理和操作。前者常常是非常棘手的牧養方面,後者則是很多弟兄姊妹容易參與的部分。前者常常是對人的糾正,後者卻是對事情的處理。由於文化背景的關系,中國人的教會比較難的是“治”,而不是“理”。但是若在問題出現的時候一直是以“理”代“治”,教會的屬靈生活和工作就有可能陷入僵局,甚至會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然而,在堅持真理的前提下,“治”卻是需要從禱告開始的,又必須帶著誠實的信心和愛心。對於具體事情的糾正,特別需要順從聖靈的帶領和依靠上帝所賜的智慧。

  3. 看顧。“看”就是守望,“顧”就是關懷。這是教會中不太引起人注意,但又需要投入極多時間和精力的一種服事。守望就是在禱告中明白上帝的心意,為眾聖徒祈求上帝的保守,為教會祈求上帝的旨意,並與屬惡魔的勢力爭戰。“看”除了代禱,還有在話語上的提醒和告誡,使人和教會在關鍵的時候找到方向和突破點,不至於迷茫和失落。教會和信徒中若沒有這一種服事,世界和魔鬼的勢力就容易長驅直入。但是,關懷是特別需要愛心和恩賜的一種服事,常常能帶給人安慰及心靈的醫治,並且藉著禱告和上帝的話可以幫助受轄制的人從捆綁中釋放出來。陪伴和分擔痛苦也是這一種服事的特徵。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沒有一個牧師或傳道人能單獨承受這許多方面服事的工作。他們不過是教會的帶領者,他們必須與教會的牧養團隊及所有弟兄姊妹同工,才能使教會得著健康的牧養。如果只依賴牧師或傳道人,全體聖徒的能力便不能發揮出來,而牧師或傳道人則有可能在沉重的負擔中很快就體力精力漸漸不支,直至中途退下來。對這樣的教會,連後來的牧者和傳道人也會望而生畏。

  另一方面,今天在許多福音蓬勃發展的地方,我們可以看見許多教會牧養模式和原則的再現。上帝在初代教會中所作的,是藉著使徒性的職事來幫助各地的牧者並成全各地的聖徒。保羅到各處建立和服事教會,是藉著設立長老和執事,以及堅固牧養的工人。所以,在今天教會牧養的觀念和實行上,牧者的概念也應當包括地區性的工人或工作使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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