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 星期五

後現代青少年牧養的反思

這一代青少年深受媒介影響,活在虛擬的世界之中。他們缺乏父母的感情支柱,很多在破碎的家庭長大。他們缺乏歸屬感,對學校、教會和社會組織,都不感興趣,怎樣牧養?一連串的牧養實際問題要考慮。

1.  重感性的體驗學習抑或仍需要理性反省?

2.  要與他們一起玩樂抑或向他們發出生命嚴峻的挑戰?

3.  要以層出不窮的音樂及媒介吸引他們,或是也可以借助文字和語言的能力?

4.  青少年是個體抑或是整體?要重個人口味抑或著重群體與隊工精神

5.  教會應否按年齡細分少年崇拜、青年團契等,或是叫青少年適應教會的成人聚會?

6. 青少年保持與導師緊密接觸,是過份保護抑或是必經之路?

7.  怎樣尋找大量的導師以滿足青少年的需要?是教會自己培養抑或是聘請專家外援?


以上是青少年牧養所要考慮之真實狀況,是不容易並兼並存的難題。

教會青少年工作面臨的轉機

觀察所得,教會中青少年信主的人數多,但流失量也大。出現最大的流失量是在他們信主的初中期,或是由學校步入社會工作的時期。因此,我們當思考教會與青少年的關係,就會有一些基本的問題要弄清楚:

1.  教會是吸引青少年進來的地方,或是主動尋找青少年的群體?前者是向內發展的空間,後者是朝向外部的人群。

2.  青少年是被服事的對象,或是像以西結書所述枯骨復活的軍隊,要在世上顯明上帝復活的光輝?一種是被動的定性,另一種是主動的參與式人生。

3.  青少年牧養是青少年導師和幹事的事,或是全教會總動員的事?前者是導師帶動的工作,後者是關乎教會的生死存亡,眾人的事!

4.  青年工作者的使命是甚麼?是招聚青少年人返教會,抑或是建立未來的領袖,一如但以理、以斯帖、尼希米和保羅?

如果我們弄不清楚以上的題目,青少年工作會陷入空前的危機尤其是面對在急劇變遷的社會中長大的青少年。

發掘並教育信徒領袖

     教會能否得著復興,不是在牧師或傳道的手中,乃是在每一位信徒的手裡;倘若教會所使用的,是一群欠缺聖經知識、不懂方法、經驗不足和未經訓練的人,則無法期待他們對其他的肢體能有真實的幫助。因此,教會有責任將參與事奉的人員訓練成為合上帝心意的領袖,以有效地推展上帝國度的各樣事工。

     教會必須讓信徒了解,領袖訓練並非只是為了造就牧師、傳道人、或宣教士,凡參與事奉(對內或對外)的每一份子,無論是擔任教導的、行政的、事務的、音樂的、司會的、輔導的、牧養的、傳福音的、和文字事奉的,都需要經過相當的職前和在職訓練,否則就不能成為合用的人才。

     由於整個教會的計劃需要倚重信徒領袖,因此這項計劃就顯得格外重要了。訓練信徒領袖仍然是主的命令(馬太福音二十八19)︰「去……並且教訓」。

保羅亦在書信中叮嚀提摩太,要他重視訓練信徒的工作︰「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二2)

良好的訓練必能產生得心應手的工作果效。

     領袖的定義有很多,事實上,一位真正的領導者,就是一位在團體中有影響力的人。也有人說︰「凡能給人類的需要以一個解答的人,都是領袖。」 

領袖並不能一人獨自完成他的計劃。然而領袖所表現的熱心、忠誠、和才幹,必能激起眾人的跟從和擁戴,而能整合眾人一起透過某種計劃和行動,將工作完成。領袖應該是個好伙伴,而不是一名高高在上,玩弄權柄或控制他人的頭目;屬靈的領袖更應該是一名謙卑服事眾人的僕人(馬太福音二十28),而不是一名吆喝他人,為其服役的權威者或神秘人物。

     教會應鼓勵信徒在屬靈的事工中,善盡各人的恩賜與才幹;還要主動征召和訓練有領導能力的人,同心配搭,完成上帝的工作。教會如何發掘人才並加之以訓練呢?通常可行的方法是這樣的︰

1. 透過「恩賜調查表」︰教育委員會列出教會計劃的服事項目,然後經由各團契,家庭小組,或各級主日學等,向信徒作全面調查。

2. 已經是領袖的,要在團契、小組、以及各主日學班級中,主動觀察、發掘,並邀請有恩賜才幹和有領導潛力者參加訓練。

3.由教育委員會中的人事委員提名與甄選。

   當各式人才透過不同管道被發掘出來之後,教育委員會即要著手進行︰

1.將人才分類,並分別說明各類事工的情況和要求。

2.提供不同的課程實施分班訓練。

3.為他們提供見習和實習機會,讓他們邊學邊做。

4.預備正式的就職典禮並頒發聘用證書。

5.投入股事。

6.進行評估︰靈命狀況、事奉態度、與人同工的關系、推動工作的效能等。

7.預備在職訓練和輔助繼續進修的計劃。

    信徒領袖的訓練方式可採取個別式和團體式來進行。

(1) 個別訓練可安排︰讀書計劃,函授課程,錄音帶或錄影帶自修,和教師個別指導等。

(2) 團體訓練可安排︰講習會,職員會議,正式訓練班,以及延伸制課程等。

個別與團體訓練皆各具優點,教育委員會應為受訓老同時預備這兩種方式的訓練,使他們從多方面獲得合宜的栽培。幾個教會聯合起來舉辦訓練也是一種節省人力和物力資源的好方式。

     甄選信徒領袖,其中最重要的是資格的問題(提摩太前書三2-11;提多書一5-9;彼得的書五1-4;彼得後書一5-8)。

教會領袖的基本資格,是具備健康的身體、充分的智慧、優良的品行、和美好的靈性。換言之,教會領袖應當是一位在德、智、體、群、靈五方面均衡和成熟的屬靈人。

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撒但之占領區

我們年紀越大越能體會創世記開頭三章的意義。所知道的,沒有別的東西比這三章經文更能解釋人生的奧秘。我們能夠從這些經文知道:人生苦難的成因和救治的辦法,人生所有苦惱憂傷的根源,以及人類可以得到救贖且終必戰勝邪惡的應許。說真的,我們住在被敵方占領的領土。強大的敵軍占據了我們的宇宙,但宇宙並不甘心屈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成千上萬的人親眼看著外國軍隊長驅直入自己的國土。無論他們如何不願意,他們仍然要受外國政權統治。但這些被占領的國家大都發起了抗敵的運動。不少愛國的公民在敵軍統治下秘密組織起來,冒著生命的危險與敵人鬥法,他們破壞敵人的計劃,阻撓敵軍推進,從而幫助了自己的國家,使自己早日重獲自由。



我們目前的境況與這情景相似。雖然我們是萬王之王的子民,是天上的公民,但我們卻住在邪惡的叛軍握有實權的宇宙內。

宇宙的主宰容許入侵的敵人暫時在祂的國度居住並擁有權力,有其非我們所能了解的理由。上帝給予人自由的意志。人用這意志去迎接外來的勢力進入祂的世界。如果上帝因而立即把入侵者趕出去,便會失去給人自由意志的意義,破壞了人有意志的個性和尊嚴。如果當人不依照上帝的願望去使用祂的恩賜時,祂便把恩賜收回,會有人欽敬祂嗎?永恒的父不會這樣做,因爲祂心目中的人有崇高的地位。



由人引起的屬靈戰爭必須繼續下去,直至完結爲止。上帝創造人是要使人像耶稣基督,並且成爲祂家中的一分子,人的罪使他從創造得來的上帝的形像破裂。上帝遂作出反應,祂用漫長、緩慢的過程去再造這形像。辦法是藉基督救贖祂創造的人,並用聖靈的運行使他們得以完全。上帝利用邪惡帶來的苦難作助力去實現自己永恒的旨意,這顯示祂有左右邪惡的權勢,時機成熟的時候,蒙救贖成爲上帝家庭成員的人,會像在露天汙水渠或糞堆發出芬芳的百合花一樣,出汙泥而不染,永遠在上帝面前發出基督形像的聖潔光輝。



我們處在交戰狀態下,所以必須繼續作戰;邪惡雖然占領了這個宇宙,其勢力與戰時入侵的軍隊有所不同。入侵的軍隊控制了局勢後,便對其侵占的國家擁有幾乎絕對的權力。宇宙間的邪惡勢力則明顯地受到限制,其勢力雖然強大,但只能在掌握主權的上帝的控制下運行。基督徒是占領區的抗敵戰士,我們要迎擊撒但,阻撓他推進和反對他的統治。每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便會遇到地獄諸般敵對的勢力。



不過我們的仇敵事實上是已被征服的國度的國民,是一個已戰敗的王子的子民。他們知道當宇宙的主宰最後下令的時候,現在暫時受他們管轄但並非出於自願的我們會得到自由,而他們卻會與他們背叛的王子一同被丟到外面的黑暗裏去,所以他們趁著仍可作惡的時候,用盡一切可以用的力量去攻擊生命之王的子民,去擴張他們黑暗之王的權勢。



米爾頓在《失落的樂園》裏用誇張的筆法描寫這無形的戰爭。他看見撒但及其隨從在地獄一面受苦,一面怒火中燒,怨恨把他們逐出天堂的上帝;他們謀求報復。當他們聽聞上帝計劃一個新天地並要創造人的時候,他們認定這就是機會。只要他們能夠侵入這個新的領域,把人制服,總可以給他們強大的征服者一點反擊。他們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成功地使人墮落。大地在那時刻感到創傷,它的痛楚一直持續到今天。



米爾頓用詩描寫出一個有深意且重要的真理。撒但爲了向他的征服者報復,正用盡他今天所有的權限去折磨人類。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已戰敗的敵人,只有短暫的權勢。他沒有忘記創世記的判令和十字架的勝利。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怒不可遏,拼命地用盡各種邪毒凶狠的力量,攻擊上帝的子民,企圖藉傷害他們,使上帝的國度有一小部分遭受毀滅。



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裏以寓言用生動的筆法描寫我們屬靈的爭戰。故事中的英雄基督徒由黑暗的國度逃亡,奔向天城,途中到處受到撒但諸般的阻撓。亞玻倫一度截住基督徒,決意把他殲滅。他公然反抗上帝,高聲喊道:“我是這王子的敵人;我憎恨祂,憎恨祂的法律,憎恨祂的子民;我特地出來攔截你……預備死罷!我指著我的地獄起誓,你不能再前進:我就在此奪你的靈魂!” 


接著的爭戰是基督徒尋常的經歷。我們身爲住在占領區內的基督徒,必須會遭遇這一類的敵意。



義人爲什麽會有苦難?全人類都要分擔宇宙的苦楚,基督徒亦不能例外,上帝從來沒有應許祂的兒女可免受墮落的人類均會遭遇到的邪惡。此外,由於撒但特意出來攔截爲上帝的國度而以任何方式抗敵的鬥士,基督徒會遭遇到特別的襲擊。我就在這裏奪你的靈魂!”並非空洞的唬嚇。撒但永不會停止設法使上帝的鬥士失去能力;抵擋不住亞玻倫的攻擊而跌倒的基督徒已經不止一個。只有聖靈的寶劍——對上帝的話語有清楚的認識並加以善用——可以使我們有能力抵擋撒但的攻擊,而在戰場上保持勝利。



基督徒與性和節育

   《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告訴我們,上帝照著他們的形象,按著他們的樣式造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而且,上帝亦清楚表明,他“看他所造的一切都很好。”(創一31)所以,基督徒相信,性別是上帝的創造,是美善的,人應該接納和欣賞自己的性別。

  當上帝賜福他所創造的男女時,上帝對人說︰“要生養眾多,充滿這地……”(創一28)


而在上帝賜福挪亞和他兒子時,也說︰“你們要生養眾多,充滿大地。”(創九1)

由此可見上帝創造兩性的目的便是希望他們能夠藉著性行為繁衍後裔。因此,人類的身體會隨著成長而漸趨成熟,性慾也隨之出現,並且日趨強烈。從延續物種的角度看,性慾是必須的。因為沒有了性慾,人類也不會積極地尋覓異性的性伴侶為人類傳宗接代,獲得上帝的賜福。所以,基督教相信,性行為其中一個目的為生育。

  基督教相信,婚姻為養兒育女提供了最佳的場景。因為充滿了愛的家庭能夠讓兒童健康地成長,為教會培訓敬虔的信徒,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公民。因此,基督教認為,生育是婚姻的其中一個目的。亦只承認婚內性行為的合法性。

  然而,除了生育外,性行為亦是兩性表達彼此在身、心、靈各方面深入認識對方的途徑。《創世記》第四章一節告訴我們︰“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但英文聖經卻將這段經文譯作“亞當認識他的妻子夏娃。” (Adam  knew Eve  his  wife)英文的翻譯跟原文yada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是,無可否認,這處所講的“認識”便是亞當跟夏娃發生性行為,因為由於亞當“認識”夏娃,“夏娃就懷孕”。由此可見,聖經視性行為為一種溝通的途徑。

  性行為所表達的是一種深度的溝通。性行為首先肯定了對方的重要性。人透過性交向對方表示︰“我需要你,你在我的人生舞台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此外,當兩人赤身裸體地面對對方時,亦表明人是毫無保留地將自己交予對方,亦毫無保留地接受對方。意思是雙方均表明不在乎對方的出身背景、過去的經歷,願意無條件地接受對方,雙方亦毫無保留地自己交托給對方。這是一種極為深刻的感情表達,將自己完全地奉獻給對方,亦無條件地接納對方,承認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

  性行為是一種要求人整全地投入的行為,並借此表達彼此對對方的深切認識和愛意。性行為是一種要求身、心、靈完全參與的行為,惟有透過雙方身、心、靈的完全投入,才能夠達到叫夫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境界。

  雖然上帝對人類的賜福是要人“生養眾多”,但時至今日,人類已經“充滿這地”。今天人類所面對的是人口過剩的問題,過多的人口給自然環境帶來了沉重的壓力。所以,今天大部分人擔心的並不是不育的問題,卻是人類過強的生育能力。而且,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已經充分了解生育的奧秘,亦掌握了避孕的技術。問題是人類可否節育呢?避孕是否違反了上帝給性行為所定下的旨意呢?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雖然生育是性行為的其中一個目的,但男女表達彼此的愛情與親密才是性行為的首要目的,因為上帝造人是要男女互為伙伴、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彼此忠貞、終身廝守(參創二24)。而保羅亦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三至五節指出︰“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夫妻不可以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保羅在這裡提醒夫妻不要忽略了對方的性需求,他們所該盡的本分便是要彼此滿足對方的性慾,免得撒但趁機引誘他們,令他們陷進了奸淫的網羅。在此所談及的夫妻性關係跟生育沒有任何關係,但也並非僅僅滿足雙方的性慾為目的,因為如果夫妻性交而完全不能夠讓彼此明白自己對對方和對方對自己的愛,則縱使性慾得了滿足,也不一定可以勝過撒但的誘惑。所以,夫妻是可以無須考慮生育問題而藉著性交表達對對方的愛意的。

  況且,如果夫妻每次交合都必須保留懷孕的可能性,則妻子過了更年期後,即妻子已經不能夠再生育時,夫妻亦不應該同房。因為如果他們性交,也必然沒有懷孕的可能性。但是,我們並沒有任何人認為夫妻應該要在妻子過了更年期後便要停止性生活,否則便是違反上帝的旨意。

  任何人都應該明白,子女是夫妻愛情的實現與完成,父母有道德的責任去照顧子女基本的物質和教育的需要,亦要給予他們足夠和適當的愛和安全感。因此,作為負責任的父母,我們知道生兒育女不僅是完成了一項生物性的功能,生育亦是一個道德的抉擇。

  由於生育是一種道德的承擔,夫妻在考慮生育時,首先要清楚知道的便是生育是否夫妻的共同意願,避免任何強迫的成分,以確保夫妻都願意積極為這抉擇負責。或許在某些情況下,夫妻所要考慮的問題要比一般人的複雜。舉例以說明之。

  首先,如果我們已經有數名子女,就要慎重考慮再添子女會否對家庭構成太大的壓力,令父母無暇照顧現存的孩子。

  第二,如果妻子並沒有生育的困難,但她身體的某些器官,像心臟或腎臟等,卻異常脆弱,懷孕可能會給身體帶來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對她的生命構成威脅,則夫妻對應否生育,便要格外小心地考慮。

  第三,夫妻也要明白自己的生育會否為社會帶來沉重的壓力。例如︰某人的家族有某種嚴重的隔代遺傳病,那夫妻便要考慮自身和社會將要為那不幸患病的子女付出多大的代價。或許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立法禁止這類人生育,但是,生育始終是夫妻決定的範圍,政府應否就著這類情況立法管制,則是頗具商確的問題。當然,面對這類問題的夫妻也要充分考慮整體的情況,然後作出負責任的決定。

  因此,對於某些夫妻而言,節育可能是一個更符合信仰要求的決定。甚至終身避孕也可能是更負責任的抉擇。但是,如果某些夫妻並沒有什麼生理或遺傳的問題,則他可否決定終身避孕呢?

  當然,反對終身避孕的人會認為無子的婚姻並未能夠滿足上帝對婚姻的期望。然而,無疑“生養眾多”是上帝的賜福,但人類在這方面所蒙的福已經是超過了我們所求所想的。因此,現在是否是適當的時刻,讓某些夫妻為了專心服侍主而放棄生育呢?正如保羅曾經對守獨身的人說,願他們持守獨身是為了“無所掛慮”、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林前七32-35)。今天,我們是否也可以讓某些夫妻能夠因為無所掛慮而專心掛念主的事,一心一意地、忠誠地服侍上帝呢?但是,基本上,生育與否是夫妻兩人的抉擇。所以,每對決定不生育的夫妻,他們都要撫心自問,究竟自己是純粹因為某些自私的原因而拒絕生育,或是為了能夠更專注地服侍主而決定不生育呢?這是如何基督徒無子婚姻所必定要面對和回答的問題。

  所以,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明白性是上帝的恩賜,並且能夠善用性的力量,建立美滿的婚姻關係和幸福的家庭。而如果夫妻是決定終身不生育,則願上帝能夠使用我們,叫更多人可以因著我們對他專注的服侍而蒙福。雖然並沒有子女,卻叫我們在一切令人得益、得造就的事情上“生養眾多”。


護教的進路

I.護教學的分類

福音派護教方法或體系分為:前設的(預設派)及證據的方法(證據派)。

A. 預設派(Presuppositionalism)

大師:凱伯(Abraham Kuyper);范泰爾(Van Til, 1895-1987) ;薛華(Francis Shaeffer);弗雷姆(John Frame);幫森(Greg Bahnsen)等。

邏輯:聖經宣稱是神所默示的,它本身就是最高及絕對的真理。所以它具有最高的權威,它不需要其它低於聖經真理的權威來審核它,後者也沒有足夠的條件來審 核。"基督是主" 這原則應該用在宇宙人生每一個範疇裡;在思想,護教的範疇不可以例外。(彼得前書3:15:尊基督為主)

論據:聖經宣稱神創做天地,天地所有的都是他做的。有一部分預設派認為,神也創造了世上的秩律和人的思念(如邏輯的定律)。荷蘭神學家(兼首相) 凱伯 (Abraham Kuyper) 曾說:世界裡沒有一塊地土,耶穌沒有宣稱"這是我的"。

科學只可以尋找到上帝創造天地後,宇宙秩序中的定律,不可能創造秩序本身及從不存在的東西;科學不能創造存在物。天地創造前,不可能有科學(因為沒有人, 沒有宇宙,沒有人的理性) ,因此也沒有科學的發現。那時,只有神在永恆裡自存,永存。可是,很多科學家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

科學的真理不可能是完全的,是有限的的人的發現;也是歪曲的,因為人墮落了;人的理性也墮落了。科學的研究範圍是低於聖經的真理,科學所發現的真理不能審核聖經的真理。聖經真理有權審核科學和其它學科的發現。正統的神學(教義) 需領導科學研究。

方法:詢問,追尋對方的預設;同時分享基督徒自己的預設 (聖經真理)。

世上所有的思念,最後都是建在某些預設上,而預設(大前提)是不能被證明的。科學能證明很多原則,可是科學有自己的預設 (如時間,空間) 。

不論今天的科學能改變DNA ,或進化論認為生物是由進化而來,或萬事萬物都是由原子偶然結合而產生的,但最後都不能解釋原子何來。

證據:是用基於聖經的真理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論證。

長處:邏輯上無懈可擊(如接受前設)。

限制:非基督徒不覺得問題被解答。關於這方面,John Frame 在他的著作裡,肯定了范泰爾的護教學,同時也修改了部分的論據。


B.證據派(Evidentialism)

當代大師:麥道衛(Josh McDowell), 蓋斯勒(Norman Geisler),李德爾(Paul Little)。

方法:提出所謂 “中立” 證據/論據給非信徒,證明神的存在及聖經的真實性。

邏輯:(預設派的批判) :由於這些證據都是在一個所謂 “中立地帶” 來建立的 (而預設派認為:這中立地帶其實並不存在),因此不能絕對證實它要證實的(如神的存在) 。這種論證,只可以加強基督教信仰的可能性 (probability)及可信性。背後的真理標準不可能超越或然性 (probability)。

預設:證據是中立的,他可以被科學、考古學,哲學等來審核。

長處:較能被慕道的非基督徒接納,而信主。(注:預設派認為,信主前若不在理性上降服,信主後心意更新而變化是很難的。)

限制:邏輯上並非無懈可擊,非基督徒仍可「很理性」的反駁。也貶低神及聖經的地位。還有,科學,考古學上帝論證法,是現代時期的做法,難以被存在主義者與後現代世界觀的慕道友接受。



II.基督教哲學大綱

哲學主要分為形而上學 (metaphysics),知識論(epistemology),倫理學(ethics) 三大範圍,及其它範圍如歷史哲學,美學 , 政治哲學 ,科學哲學等。

A.形而上學

宇宙是什麼? (宇宙觀)

基督徒:創造論,一神論

非信徒:進化論,唯物論,無神論或不可知論,印度教與佛教的神觀,等。


B.知識論

我所知的如何(為何)知?

徹底的基督教知識論:神的啟示:普遍啟示 + 聖經。

理性主義:人的理性決定什麼是真理 。

世俗科學主義/實驗主義:真理乃五官能察驗的東西 (事物的外表),只能知道事物的本質) 。


C.倫理學

是非的標則

基督教:神的律法是唯一準則;神的榮耀是目標。

非基督教: 相對倫理 (situation ethics);實用主義 (utilitarianism) ;人文主義,如儒家,西方人文主義 (humanism)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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