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禮拜(或稱安息禮拜)目的乃是要安慰家屬,堅固其信心,引導人有機會尋找創造生命的造物主。通常安息禮拜都是突然性的,不會一早安排好。次數也不定,通常越大間的教會或人數越多的教會數也必然多。有一間一萬二千人的教會,幾乎每個星期都有 一兩 次安息禮拜。
一
些西方國家的教會旁常有為安息禮拜而建的副堂,安息禮拜和講道可以在那裡進行。可是在亞洲一帶的國家的教會皆沒有這樣的方便,通常安息禮拜要在礗儀館中進
行,甚至在死者家中或親宗祠堂中進行;可能氣氛不利基督教,尤其是死者的親屬都不是基督徒。牧者或傳道人必須靈巧,把聖經安慰人的信息藉講道傳開。但願傳
道人不要在喪禮中與不信主的親友發生爭執。
1.簡潔:時間不宜太久,內容不宜太長。
2.同情:此時是安慰對方之時刻,而非訓誨,應以同情的心安慰鼓勵家屬。
3.穩重:態度上要嚴肅,步伐要穩重,若逝者為摯友,宣講時切不可衝動應保持穩重。
4.推崇:適切推崇死者的信心或愛心及任何長處,必會有益赴會的人,但決不可作與事實不符的推崇,免得弄巧成拙。
5.指引:指引人尋找生命之奧秘與生之意義,鼓勵家屬尋找上帝的安慰。
6.盼望:給家屬一個充滿盼望的信息,使其相信在天上有再見面之日,目前只是「離別」而非「永訣」。
相信每個喪禮的講章皆有安慰、指引、盼望。
喪禮選用經文:
約11:25「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約14:1-5「耶穌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去…」。
約6:40「信的人得永生…」。
路16:19-31「財主和拉撒路…」。
路23:43「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林前15:50-58「死啊!你的毒勾在那裡…」。
林後5:1-8「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
帖前4:13-18「論到睡了的人…」。
彼前1:3-4,24-25「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盼望」。
羅8:35-39;6:23;14:8「無論是死…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提後4:7-8「美好的仗已打過了…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來9:27;11:13-16「人人必有一死…更美的家鄉」。
啟1:17-18;3:5「基督…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
啟14:13「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啟21:1-5「新天新地…不有死亡…」。
(創3:19;代上29:15;詩4:8;23篇;39:4-5;49:15;103:15-18;傳7:2;賽25:8;40:1-41: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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