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旁人的生命是值得你投資的,願意在更少的人身上投注更多的時間,意謂更大的屬靈影嚮。“堅持每人最多直接帶3人,否則就不可能作門徒造就。(每週一~二次陪讀、探訪,協助同工鼓勵他們帶門徒)。
(2) 堅持「帶著做」、「教著做」的原則,請不要替他做(只做教練,不做球員),不要太乎人數,質比量重要。運用耶穌的IDEA:Instruction指示、Demonstration示範、Experience經歷、Assessment評估,來帶領小組。
(3) 教會配合同工生命建造各階段,提供一套有系統的靈命塑造課程,讓這許多屬靈的導師(mentor),可以充電、休息、交集、裝備;故有一個組織架構、系統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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