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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日 星期六

從此過信心的生活

 不久前,有位基督徒向一位來自瑞士蘇黎世的醫生與他的妻子分亨這美好的真理。Pruppacher醫生與其婦人把他們的兒子Hans送進洛衫機的加洲大學去完成他的天文學博士學位。Hans在一個聚會接受了基督,並寫信給他的父母,告訴他們他的新信仰。他告訴他們是有位基督徒把我們的主介紹給他。他們回信問他能不能替他們與那位基督徒約定見面。那父母不惜經費昂貴,從洛衫機飛過來,就是表達要成為基督徒的決心。

有這樣有影響力和能力的男仕與他的妻子前來那位基督徒在洛衫機加洲大學學苑的辦公室,對那位基督徒而言這是個戲劇性的時刻。他開口解釋他屬靈的歷程。他說:「多年來我一直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我在無神理論中找不到前途。所以我開始考查東方的宗教。我還是找不到滿足。後來,有人告訴我可以從新約找到答案。我讀了以後,就確信耶穌是我在尋找的。後來我們又收到Hans的來信,告訴我們你是怎樣幫助他成為基督徒。我們想要你告訴我們你所與Hans講的。」

你可以想像那位基督徒有怎樣的感受!能夠與這樣美好的夫婦談到我的救主──永活的基督,是何等的榮幸呢!

他告訴他們怎樣能夠接受基督,就是單單邀請他進入他們的生命。Pruppacher醫生打插說:「白先生,我已經這樣做過。我每天都接受耶穌進入我的生命。有些日子,我甚至在一天內請他進來好幾次。」

他可真被弄糊塗。那時他還是初次引人到主前,所以不曉得怎樣說好。他默默地禱告;「主啊,幫幫我。我現在該說些什麼呢?」

以弗所書二章8,9節浮現在我的腦海: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他解釋說,只是邀請耶穌進入生命是不夠的;你還要相信他會照著他的應許進來。他說:「神看重信心。他不看重你邀請他進來,卻是看重你對他和他的應許有信心。如果你把門打開,他會照著他的應許進來。你可以一千次邀請進入你的生命,但除非你相信他會基於他的應許進來,他是永遠不會進來的。」

你可以確知他就在你的生命中,因為他說他會進來。他應許總不撇下你,且不丟棄你。他建議他們再一次基於神的應許接受基督進入他們的生命。他們禱告之前,Pruppacher醫生發現自己有得救的確據燃亮了生命,就笑起來。

他轉向他親愛的妻子,以德文與她談話,告訴她一切我與他分享的。她開始笑起來,一個聖潔的笑聲,一個帶有確據的笑容。他們一直在尋找神,現在有亮光光照,他們就充滿了喜樂。

如果你已經邀請了耶穌基督進入你的生命,你也可以相信他已住在你裡面,且他照著應許給了你永生。耶穌絕不會欺騙你。在你以後的生活,開始每天感謝耶穌照著他所應許已在你裡面來做信心的表現。他與你,比你與你的手足更加緊密,比呼吸更為接近。你可以整天,甚至每天引出他超自然的生命,來活出他所應許豐盛生命的經歷。

單單在每一天的開始,屈膝承認他是你生命的主宰。邀請他灌注你的身軀、理智、心胸和唇舌,並且繼續去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就如他在兩千年前來的時候一樣。

當你繼續順服耶穌的命令,你將會經驗他的所應許的豐盛生命。我鼓勵你用心去考查神的話語,且參與有活力的小組團契及教會。願神祝福您,保護您!並保守您繼續走在與我們的救主基督在一起的偉大旅程當中!

耶穌賜予生命的目的

 拿撒勒人耶穌不單是唯一能赦免我們罪孽的那位,他也是唯一能賜予生命目的的那位。聖經說藉著子,神創造了整個宇宙,並命定一切所造的全屬於子。

不論誰都能看到神造一切都有條理、系統與圖樣。 人既是神最崇高的創造——他是唯一有悟性的。神造人有自由的意志,有選擇權力。他能向神說「我願意」或「我不願意」;不過人大多數已選擇「我不願意」;因此,這悲劇形成一切對神說不的人,從沒發現神對他們生命的目的。

過了好些年日,我才發現人若不認識耶穌就像無帆的舟飄流在汪洋大海。正如箸名歷史學家和哲學家H.G. Wells壽年六十一時說過:「我從未有平安。一切生命都是趨向走投無路。」

法國物理學家和哲學家帕斯卡寫過:「在每個人的心中有屬靈的真空,並不是以所造之物所能填補的。唯有那創造者的神,藉著耶穌基督顯現出來。」 

或許你在心靈平靜之時在說:「是的。我是有個真空,我對自己的生命不感滿足。」

通過神要你所在和所做的,可以獲得極大的益處。就拿婚姻做例子。三十五年前,美國的離婚率是千份之九。但根據最近的統計,每兩段婚姻就有一段離婚個案,以及百份之六十的再婚都以離婚結束。明尼蘇達大學做的研究推斷,如果目前的趨勢延續的話,在西元二千年以前,每三段婚姻就將有兩個以離婚告終。

但我觀察到若是丈夫妻子都是基督徒,而且在家庭生活中有讀聖經和一起禱告的時間,離婚率則會驟降至大約千份之一。與耶穌基督建立關係是個中關鍵。基督帶給婚姻有真正的目的。由此可見,誰敢下賭注,不讓基督介入其家庭?

你或許思考過:基督怎樣能夠做出那麼大的差別呢?答案很簡單。如果你坐在你生命的寶座(或意志)上,你的自我和你配偶的自我就彼此敵對。不和就難以避免。但如果基督坐在丈夫和妻子生命的寶座上,既然他不可能與自己敵對,所以那婚姻就會有安寧與和諧。

聖經說:「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詩篇37:23)。且「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我們沒有一位是真正有滿足,直到我們邀請基督指示我們他造我們的目的。沒有人、宗教或哲學能夠做到這一點,唯有拿撒勒人耶穌,也就是神。

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如 何 辨 別 異 端 邪 教

 基 督 教 旁 門 的 特 徵

    在 聖 經 裏 , 什 麼 人 會 被 視 為 「 異 端 」 呢 ? 就 是 那 些 分 裂 教 會 的 人 。 他 們 分 門 結 黨 , 從 事 愚 昧 的 辯 論 , 為 律 法 條 文 而 起 爭 執 。 他 們 的 行 為 被 視 作 私 慾 的 表 現 , 是 背 道 、 犯 罪 的 行 徑 。 ( 林 前 11 ︰ 18-19 ; 多 3 ︰ 9-11; 加 5 ︰ 20) 新 約 聖 經 中 幾 乎 每 一 卷 都 提 醒 我 們 防 備 假 先 知 、 假 師 傅 的 異 端 。 彼 得 指 出 假 先 知 的 出 現 , 從 前 已 在 , 將 來 也 會 有 。 他 們 的 動 機 出 於 貪 心 、 圖 利 ; 他 們 的 謬 誤 是 否 認 救 贖 他 們 的 主 ; 他 們 的 作 風 及 行 為 淫 邪 , 毀 謗 真 道 , 捏 造 事 實 ; 他 們 竟 能 使 多 人 隨 從 ; 他 們 的 結 局 乃 自 取 滅 亡 。 ( 彼 後 二 1-3)

    從 這 些 描 述 和 評 論 中 , 我 們 發 現 異 端 之 害 , 不 單 在 「 教 義 」 上 發 生 偏 差 , 離 開 了 信 仰 的 「 正 統 」 , 而 且 在 「 道 德 」 上 也 有 問 題 , 引 人 走 上 「 歧 途 」 。 許 多 異 端 叫 人 放 縱 情 慾 , 也 有 一 些 使 人 產 生 心 理 上 和 精 神 上 的 困 擾 , 引 起 種 種 反 社 會 、 反 理 性 的 行 為 。 異 端 不 只 是 一 種 錯 誤 的 信 仰 , 也 是 一 種 乖 謬 的 生 活 行 為 模 式 。

    近 年 來 , 異 端 旁 門 對 社 會 和 倫 理 生 活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漸 受 到 社 會 眾 的 關 注 。 ( 如 在 外 國 和 中 國 國 內 常 常 發 生 的 「 邪 教 問 題 」 。 邪 教 也 常 常 成 為 香 港 的 熱 門 新 聞 。 ) 各 種 新 興 的 教 派 , 無 論 是 本 地 或 外 來 的 , 都 使 教 會 大 感 頭 痛 。 加 上 一 般 信 徒 的 一 知 半 解 , 使 「 異 端 」 、 「 旁 門 」 、 「 邪 教 」 等 名 詞 的 含 意 愈 來 愈 趨 糢 糊 和 混 亂 。 為 方 便 分 析 起 見 , 「 旁 門 」 這 個 名 詞 , 用 來 專 門 指 稱 凡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或 出 自 基 督 教 , 但 在 信 仰 上 與 正 統 教 會 有 明 顯 歧 異 的 教 派 。 「 異 端 」 則 專 指 歷 史 上 教 會 已 判 定 為 錯 誤 的 , 歧 出 的 教 義 或 神 學 觀 點 。

何 謂 異 端

    毫 無 疑 問 , 判 斷 「 異 端 」 要 以 堅 實 正 確 的 神 學 作 為 基 礎 。 根 據 神 學 的 原 則 , 異 端 是 一 些 自 稱 基 督 教 , 或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信 仰 , 但 與 正 統 教 會 所 解 釋 的 聖 經 真 理 有 所 矛 盾 的 。 而 所 謂 正 統 的 信 仰 , 正 確 的 聖 經 解 釋 , 是 以 使 徒 信 經 、 尼 西 亞 信 經 、 亞 他 拿 修 信 經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所 說 明 為 準 。 聖 經 當 然 是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最 高 權 威 , 是 上 帝 在 基 督 裏 的 自 我 啟 示 。 教 會 為 應 付 異 端 , 澄 清 信 仰 , 宣 講 福 音 , 於 是 把 使 徒 的 信 仰 歸 納 而 為 一 些 綱 目 – 信 經 。 因 此 , 我 們 對 異 端 的 批 判 , 不 是 根 據 某 一 特 定 宗 派 的 信 條 或 教 義 。 某 宗 派 持 守 不 同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條 , 未 必 就 是 異 端 , 只 是 一 些 不 同 的 見 解 。 所 以 , 當 我 們 遇 見 一 些 教 會 的 教 義 、 教 制 、 教 儀 與 我 們 自 己 的 教 會 有 不 同 之 處 時 , 不 要 立 刻 把 別 人 判 為 異 端 、 邪 教 。 我 們 應 以 信 經 作 為 衡 量 的 準 則 。 凡 否 認 信 經 或 與 信 經 矛 盾 的 教 義 , 肯 定 就 是 異 端 。

    任 何 個 人 的 見 解 , 或 從 聖 經 所 得 的 亮 光 , 都 不 足 以 作 為 判 斷 異 端 的 根 據 。 而 且 , 這 種 做 法 , 本 身 就 是 異 端 的 表 現 。 因 此 , 如 果 有 人 想 曲 解 聖 經 , 否 認 正 統 教 會 在 信 徒 中 所 確 立 的 使 徒 信 仰 – 如 三 位 一 體 、 因 信 稱 義 、 聖 而 公 之 教 會 等 , 都 是 「 離 道 反 教 」 的 異 端 ( 帖 後 二 : 3) 。

    其 實 , 我 們 可 以 把 旁 門 異 端 稱 為 「 冒 牌 的 基 督 教 」 。 因 為 他 們 打 著 基 督 教 的 幌 子 , 自 稱 是 基 督 教 , 盡 量 使 人 以 為 他 們 是 類 似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他 們 更 懂 得 搬 出 聖 經 來 支 持 他 們 的 教 義 , 魚 目 混 珠 , 使 人 受 到 錯 誤 的 引 導 。 一 般 人 當 然 難 分 真 假 , 甚 至 基 督 徒 往 往 也 張 冠 李 戴 , 給 搞 糊 塗 了 。 然 而 , 對 信 仰 稍 為 認 真 的 信 徒 , 當 不 難 從 他 們 的 異 端 特 徵 看 出 他 們 的 真 偽 來 。 他 們 所 其 的 異 端 特 徵 如 下 :

  1. 自 稱 為 唯 一 信 仰 正 確 和 正 統 的 教 會 , 而 正 統 的 信 仰 是 反 被 指 為 錯 誤 的 , 對 其 加 以 激 烈 的 批 評 。

        「 摩 門 教 」 ( 「 耶 穌 基 督 末 世 聖 徒 教 會 」 ) 認 為 正 統 的 教 會 已 「 敗 壞 與 離 道 反 教 」 , 而 摩 門 教 是 基 督 親 手 重 建 的 , 與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教 會 相 同 。 他 們 傳 的 「 福 音 」 是 耶 穌 基 督 福 音 的 「 復 興 」 。 〔 參 「 耶 穌 基 督 所 組 織 的 同 樣 教 會 」 ( 單 張 ) Jame E. Talmage : A Study of the Articles of Faith, p.198-216 〕 「 守 望 台 」 則 認 為 一 切 正 統 的 教 會 都 不 是 「 真 教 會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才 是 「 真 教 會 」 , 是 上 帝 所 使 用 的 「 唯 一 交 通 途 徑 」 。 只 有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仍 然 遵 從 上 帝 的 命 令 。 ( 「 以 上 帝 為 真 實 」 , 第 十 一 章 「 上 帝 的 教 會 」 第 123 至 133 頁 )

  2. 以 他 們 的 領 袖 或 創 辦 人 的 言 論 和 著 作 為 教 義 和 生 活 的 最 高 指 示 。

        聖 經 的 解 釋 也 得 接 受 他 們 的 看 法 。 如 摩 門 教 以 創 教 人 斯 密 約 瑟 、 楊 百 翰 及 歷 任 的 會 長 為 先 知 , 可 以 從 上 帝 直 接 獲 得 啟 示 。 「 守 望 台 」 的 信 仰 主 要 是 受 到 第 一 任 社 長 查 爾 士 ‧ 退 斯 ‧ 羅 素 和 第 二 任 社 長 盧 述 福 的 見 解 影 響 。 而 大 衛 ‧ 保 格 自 認 為 先 知 , 創 辦 了 「 天 父 的 兒 女 」 。 ( 又 稱 「 愛 之 家 」 ) 。 瑪 利 ˙ 碧 嘉 ˙ 愛 迪 創 立 「 基 督 科 學 」 , 她 的 言 論 , 被 奉 為 金 科 玉 律 。 洪 以 利 亞 在 台 灣 的 「 錫 安 山 」 上 , 被 信 徒 奉 為 「 列 國 先 知 」 。 大 陸 一 位 姓 鄧 的 女 士 , 給 「 東 方 閃 電 」 派 視 為 復 來 的 基 督 。 而 「 統 一 教 」 的 教 主 文 鮮 明 , 「 人 民 聖 殿 」 的 占 姆 ‧ 瓊 斯 差 不 多 已 成 為 教 友 崇 拜 的 神 明 。

  3. 不 接 受 正 統 基 督 教 的 主 要 教 義 和 「 信 經 」 。

        摩 門 教 和 守 望 台 都 反 對 「 三 位 一 體 」 和 「 因 信 稱 義 」 的 信 仰 。 普 世 教 會 所 共 認 的 三 大 大 公 信 經 : 「 使 徒 信 經 」 、 「 尼 西 亞 信 經 」 和 「 亞 他 那 修 信 經 」 所 詮 釋 的 正 確 教 義 , 可 以 用 作 量 度 異 端 的 準 繩 。

  4. 接 受 聖 經 以 外 的 「 新 啟 示 」 – 「 經 外 權 威 」 。

        摩 門 教 認 為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與 聖 約 」 和 「 無 價 珍 珠 」 都 是 上 帝 的 啟 示 。 而 統 一 教 徒 視 文 鮮 明 的 「 神 聖 原 則 」 有 若 「 聖 經 」 的 權 威 。 而 且 聖 經 只 是 給 那 些 心 靈 和 知 能 程 度 非 常 低 的 古 人 看 的 「 過 渡 的 教 科 書 」 。 文 鮮 明 把 耶 穌 未 能 說 出 , 抱 在 心 中 而 逝 的 聖 言 說 出 來 。

  5. 聲 稱 以 聖 經 為 教 義 的 根 據 , 動 輒 引 用 聖 經 , 卻 是 斷 章 取 義 , 曲 解 經 文 , 甚 至 竄 改 聖 經 譯 本 , 以 自 圓 其 說 。

        「 守 望 台 」 自 行 出 版 一 本 「 新 世 界 譯 本 」 , 稱 為 「 最 符 合 」 聖 經 原 意 的 譯 本 , 其 實 把 自 己 那 些 不 合 聖 經 原 意 的 意 思 強 加 進 去 , 以 圖 自 圓 其 說 。 異 端 最 經 常 使 用 的 讀 經 方 法 是 「 讀 入 法 」 – 把 自 己 的 意 思 讀 入 聖 經 裏 面 。 撒 爾 雅 (James Sire) 在 《 曲 解 聖 經 》 (Scripture Twisting) 一 書 的 分 析 很 對 , 他 認 為 異 端 和 邪 教 都 是 拿 聖 經 作 根 據 , 郤 產 生 不 同 而 又 矛 盾 的 解 釋 , 原 因 是 他 們 把 自 己 的 「 世 界 觀 」 (World Views) 套 入 聖 經 裏 面 , 作 為 解 釋 聖 經 的 原 則 , 因 而 創 出 一 些 與 聖 經 原 意 不 同 的 教 義 。 他 們 對 待 聖 經 的 態 度 , 不 單 只 斷 章 取 義 , 並 且 將 聖 經 抽 離 了 原 本 的 歷 史 、 文 化 、 宗 教 背 景 , 把 自 己 個 人 的 世 界 觀 套 入 聖 經 裏 頭 。 我 們 往 往 發 現 , 很 多 異 端 把 聖 經 解 釋 得 頭 頭 是 道 , 處 處 都 有 聖 經 支 持 , 可 是 千 萬 不 要 給 他 們 弄 糊 塗 了 。 「 找 聖 經 替 自 己 說 話 」 會 比 「 替 聖 經 說 話 」 得 心 應 手 得 多 。

  6. 強 調 末 世 即 將 來 臨 , 自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瞭 解 末 世 的 奧 秘 , 自 居 為 末 世 的 主 人 翁 。

        斯 密 約 瑟 說 : 錫 安 會 在 美 洲 建 立 。 「 安 息 日 會 」 認 為 只 有 他 們 才 是 「 餘 民 教 會 」 , 經 得 起 末 世 考 驗 。 「 守 望 台 」 ( 又 稱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曾 多 次 預 言 末 日 來 臨 的 日 期 , 哈 馬 吉 多 頓 大 戰 會 把 「 大 巴 比 倫 」 ( 即 基 督 教 會 ) 和 列 國 消 滅 , 當 然 只 有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 才 可 以 「 活 著 渡 過 哈 米 吉 多 頓 」 。 經 得 起 末 世 的 考 驗 而 得 救 。 守 望 台 的 計 算 的 日 期 無 一 應 驗 。 統 一 教 的 文 鮮 明 認 為 「 再 臨 主 」 己 降 生 在 文 鮮 明 同 時 代 的 韓 國 。 天 父 的 兒 女 相 信 1994 年 世 界 本 日 。

邪 教 的 特 徵

    如 果 我 們 承 認 異 端 的 興 起 , 是 今 日 教 會 窮 於 應 付 的 一 個 問 題 , 那 麼 , 怎 樣 去 界 定 異 端 , 便 是 個 更 難 處 理 的 問 題 了 。 當 然 , 那 些 業 經 大 公 教 會 判 為 異 端 的 派 別 , 早 已 成 為 歷 史 的 公 論 。 而 另 一 些 近 代 崛 起 的 派 別 , 像 摩 門 教 , 把 聖 經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謂 經 文 , 如 《 摩 門 經 》 、 《 教 義 和 聖 約 》 、 《 無 價 的 珍 珠 》 等 列 為 啟 示 , 這 顯 然 是 「 並 不 是 福 音 」 的 「 別 的 福 音 」 ( 加 一 : 6-12) 。 他 們 另 樹 旗 幟 , 與 正 統 的 教 會 愈 走 愈 遠 , 很 容 易 就 分 . 辨 出 來 。 不 過 , 湧 現 在 今 日 教 會 和 社 會 面 前 的 , 是 林 林 總 總 , 千 奇 百 怪 的 新 興 宗 教 活 動 , 很 難 以 一 個 簡 單 而 籠 統 的 定 義 , 去 概 括 所 有 這 些 異 端 邪 教 。 一 位 對 這 些 新 興 邪 教 頗 有 研 究 的 學 者 安 樂 夫 (Ronald Enroth) 說 得 對 : 「 對 邪 教 任 何 簡 單 而 明 確 的 劃 分 , 都 必 加 以 慎 重 考 慮 ; 因 為 一 般 的 趨 勢 是 把 一 個 非 常 複 雜 的 現 象 過 份 簡 化 了 。 」

異 端 邪 教 的 一 般 特 徵

    邪 教 在 一 般 人 心 目 中 印 象 的 , 多 來 自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報 導 。 自 從 邪 教 的 問 題 成 為 香 港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的 熱 門 新 聞 之 後 , 教 會 立 刻 對 邪 教 敏 感 起 來 。 其 實 新 聞 界 的 報 導 , 未 必 盡 屬 客 觀 。 新 聞 記 者 所 關 心 的 是 新 聞 價 值 , 包 括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和 讀 者 的 趣 味 。 於 是 ,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報 導 邪 教 , 往 往 會 注 重 邪 教 的 一 些 「 極 端 」 的 言 論 和 「 怪 異 」 的 行 為 , 如 一 些 駭 人 聽 聞 的 傳 言 , 祕 密 的 組 織 , 權 威 無 上 的 領 袖 人 物 , 隔 離 社 會 的 宗 教 生 活 , 對 現 存 社 會 制 度 的 抨 擊 , 特 別 的 宗 教 儀 式 等 等 。 其 實 , 他 們 並 不 關 心 這 些 邪 教 信 仰 是 否 「 正 統 」 , 新 聞 眼 所 看 見 的 , 只 是 一 些 反 社 會 、 反 理 智 的 極 端 [ 的 社 會 行 為 。

    根 據 社 會 學 的 立 場 , 邪 教 乃 是 一 抗 拒 主 流 文 化 的 「 小 派 」 。 他 們 與 既 有 的 社 會 結 構 脫 節 , 他 們 的 價 值 觀 、 世 界 觀 和 道 德 觀 與 傳 統 所 認 同 的 異 趣 。 所 以 , 有 些 人 會 為 他 們 辯 護 , 說 他 們 只 是 一 群 不 為 多 數 派 接 納 , 而 遭 受 壓 制 的 少 數 派 。 但 問 題 並 不 是 這 樣 簡 單 。 正 統 的 真 理 與 人 數 多 寡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關 係 。 起 初 , 基 督 教 不 是 被 視 為 猶 太 教 中 的 一 個 「 小 派 」 嗎 ? 改 教 運 動 原 先 不 是 個 少 數 派 的 運 動 嗎 ? 而 今 日 , 許 多 新 興 的 邪 教 異 端 發 展 異 常 迅 速 , 儼 然 成 為 大 型 的 群 眾 運 動 (Mass Movement) 或 宗 教 組 織 。 比 方 摩 門 教 便 有 四 百 六 十 多 萬 的 教 友 , 守 望 台 有 二 百 二 十 多 萬 人 , 這 總 不 能 說 是 少 數 吧 。 同 時 , 單 從 社 會 的 角 度 分 析 , 仍 然 不 能 完 滿 解 釋 為 甚 麼 從 一 個 相 同 的 信 仰 傳 統 ,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門 派 ; 至 於 對 同 一 傳 統 的 不 同 解 釋 , 更 不 能 就 此 輕 易 判 斷 那 一 個 是 對 , 那 一 個 是 錯 。 我 們 可 以 把 邪 教 的 一 般 社 會 特 徵 歸 納 起 來 , 作 為 辨 別 異 端 、 邪 教 的 參 考 。

異 端 邪 教 的 社 會 特 徵

  1. 權 威 的 領 導 人
  2. 反 社 會 的 行 為 模 式
  3. 對 領 袖 及 所 屬 群 體 的 絕 對 效 忠
  4. 受 迫 害 的 意 識
  5. 神 祕 而 嚴 密 的 內 部 組 織
  6. 獨 斷 的 自 我 聲 稱
  7. 排 他 主 義
  8. 嚴 格 的 紀 律
  9. 對 教 友 作 思 想 的 管 制 和 操 縱
  10. 強 制 的 服 務 及 傳 教 活 動

    具 有 部 份 或 全 部 上 述 特 徵 的 教 派 , 很 可 能 是 邪 教 , 但 不 一 定 是 異 端 , 因 為 這 些 極 端 的 社 會 行 為 , 有 時 也 會 在 一 些 信 仰 正 統 的 教 派 中 出 現 。

異 端 邪 教 是 對 正 統 教 會 的 反 動

    邪 教 對 社 會 的 遺 害 , 不 必 細 表 , 大 家 都 知 道 了 。 不 過 , 如 果 我 們 假 定 這 些 倡 說 異 端 , 建 立 邪 教 的 人 和 其 從 者 都 是 心 懷 不 軌 , 放 縱 情 慾 , 天 良 泯 滅 的 人 , 這 樣 就 可 能 太 武 斷 了 。 有 人 說 , 邪 教 是 教 會 「 未 清 付 的 賬 單 」 (Unpaid Bill of the Church) , 這 話 說 來 有 理 。 異 端 和 邪 教 的 興 起 , 往 往 是 對 傳 統 ( 正 統 ) 教 會 的 一 種 反 動 。 當 教 會 失 去 其 應 有 的 功 能 , 腐 敗 和 僵 化 的 時 候 , 就 會 有 人 興 起 , 要 求 改 革 , 對 既 有 的 教 義 、 教 制 和 教 儀 加 以 抨 擊 。 異 端 有 時 是 一 種 復 古 的 反 應 , 要 求 教 會 時 光 倒 流 , 回 到 最 初 時 , 想 像 中 的 理 想 模 式 。 於 是 有 人 要 求 把 教 會 復 原 到 使 徒 教 會 的 形 式 ; 但 是 在 聖 經 所 記 載 眾 多 的 教 會 模 式 之 中 , 有 沒 有 一 個 所 謂 「 使 徒 教 會 模 式 」 呢 ? 面 對 時 代 的 挑 戰 , 當 代 的 生 活 方 式 , 和 新 時 代 的 來 臨 , 教 會 是 要 抱 殘 守 缺 , 固 步 自 封 , 還 是 要 不 斷 進 步 , 跑 在 時 代 的 前 端 呢 ?

教 義 的 平 衡

    教 會 不 斷 要 在 一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之 中 , 達 至 平 衡 。 這 些 相 對 的 趨 勢 , 有 時 會 各 走 極 端 , 做 成 一 種 緊 張 狀 態 。 如 果 在 兩 種 互 相 牽 制 的 極 端 之 間 , 能 維 持 一 定 的 均 衡 , 會 有 助 教 會 不 斷 的 反 省 其 使 命 , 改 革 其 體 制 , 校 正 其 信 仰 。 可 是 一 旦 失 去 制 衡 的 力 量 , 或 任 何 一 方 給 過 份 強 調 了 , 就 會 很 容 易 變 成 異 端 了 。 比 如 在 「 靈 性 」 和 「 教 義 」 之 間 的 平 衡 , 就 是 最 常 見 的 例 子 。

    任 何 宗 教 都 會 有 熱 心 份 子 , 喜 歡 強 調 信 仰 中 感 情 的 、 熱 誠 的 一 面 , 基 督 教 也 不 例 外 。 另 一 極 端 則 注 重 「 正 確 」 的 教 義 , 「 凡 事 都 要 規 規 矩 矩 的 按 著 次 序 行 」 ( 林 前 十 四 : 40) 。 過 份 強 調 感 情 一 面 的 , 會 變 成 「 狂 熱 主 義 」 ; 過 份 強 調 教 義 的 , 會 變 成 「 教 條 主 義 」 。 當 正 統 教 會 過 份 著 重 教 義 和 形 式 的 問 題 , 忽 略 了 個 人 心 靈 的 需 要 , 邪 教 異 端 就 會 乘 時 而 興 , 專 向 人 們 感 情 的 需 要 入 手 了 。

    另 一 對 互 相 排 斥 的 取 向 , 是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和 客 觀 性 的 偏 廢 。 信 仰 的 生 活 , 不 純 是 主 觀 的 受 用 和 經 歷 , 亦 有 其 客 觀 的 根 據 和 應 用 ; 兩 者 之 間 , 任 何 一 方 面 給 過 份 強 調 , 就 容 易 淪 為 異 端 。 羅 馬 天 主 教 強 調 教 會 集 體 的 權 威 (Collective Authority) , 而 把 教 會 的 權 威 置 於 聖 經 之 上 。 改 教 運 動 強 調 個 人 的 「 良 心 」 , 但 極 端 的 趨 向 會 使 個 人 「 內 心 之 亮 光 」 成 為 最 後 的 權 威 。 東 正 教 注 重 崇 拜 的 主 觀 性 , 會 墮 入 「 神 祕 主 義 」 (Mysticism) 的 危 險 之 中 ; 注 意 人 神 的 密 契 而 忽 略 了 對 現 實 生 活 的 關 顧 。 相 反 的 趨 向 是 「 社 會 福 音 」 , 強 調 人 類 的 努 力 , 郤 貶 低 了 上 帝 的 恩 典 , 兩 者 都 會 導 致 異 端 。

    異 端 的 產 生 , 也 可 能 是 由 於 過 份 強 調 某 一 個 給 人 忽 略 了 的 真 理 , 或 是 對 某 一 個 給 人 過 份 過 調 的 真 理 的 過 份 反 應 。 例 如 基 督 教 科 學 會 之 所 以 受 人 注 意 , 是 因 為 今 日 教 會 忽 略 了 其 醫 療 的 使 命 。 靈 恩 運 動 的 興 起 , 反 映 教 會 忽 略 了 聖 靈 的 恩 賜 和 能 力 。 耶 和 華 見 證 人 的 成 功 , 證 明 正 統 教 會 沒 有 正 視 主 再 來 的 信 仰 。

    還 有 一 種 各 走 極 端 的 趨 勢 是 「 聖 禮 的 職 事 」 , 與 「 聖 道 的 職 事 」 。 按 正 意 「 施 行 聖 禮 」 和 「 宣 講 聖 道 」 , 是 真 正 教 會 的 標 記 。 正 統 的 教 會 承 認 兩 者 是 並 行 的 , 同 樣 重 要 的 。 但 是 , 兩 者 之 間 必 須 有 一 定 的 均 衡 。 羅 馬 天 主 教 過 份 強 調 聖 禮 , 因 而 演 變 成 一 種 過 份 的 「 聖 禮 主 義 」 。 又 有 一 些 基 督 教 的 教 派 , 則 過 份 強 調 講 道 而 忽 視 了 聖 禮 ( 當 然 也 有 把 聖 禮 和 聖 道 兩 者 都 放 棄 的 ) , 這 都 是 有 異 端 傾 向 的 極 端 表 現 。

2022年8月27日 星期六

心理學豈不是一門科學嗎

 

      現代的基督徒通常不擔心科學和聖經有衝突,因為都相信真正的科學一定會和聖經和諧,不但如此,都非常擔心自己心胸太過狹窄,所以盡量接納科學,黃維仁博士說﹕「歷史上也曾有不少人對科學發生過同樣的疑慮……逼迫加利略與哥白尼的教會領袖……反而使世上許多人懷疑信仰。」

      董建林教授說﹕「已經是21世紀了,教會內部居然有人將《聖經》於科學對立。」

      換言之,因為心理學是科學,所以基督徒應該接受,否則不榮耀上帝。問題是﹕心理學是科學嗎?

      1950 年代,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舉行了一次研究。這次的研究動員了八十位著名的學者,同來衡量心理學的事實、理論和方法。他們的結論是,「到目前為止,我想,心理學很顯然並不是一門科學。」

      即使某學科可算為真正的自然科學,它也不一定就是真理。弟兄姐妹們,請不要把科學當作真理。

2022年6月15日 星期三

安息日會

 

    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全名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最受爭論、最為人誤解的一個基督教異端。研究異端的學者對這異端的判定極為分歧,一派堅持說他們是個「非基督教的旁門」;另一派則主張說他們只不過是在教義上有偏差的「宗派」。中國官方三自教會也是如此了解安息日會,把它當著是在基督教教義上有點偏差的基督教會,因此接納安息日會進入三自會。一位專研究「安息日會」的學者柏斯登(Geoffrey J. Paxton)說:「人們不瞭解「安息日會」的原因是因為大部份人對『復臨主義』(Adventism)的批評未能深入問題的核心」,這導致現今人們只把它當著是基督教的另一個派別。

    由於「安息日會」多年來自視為「餘民教會」(啟示錄14:3所指的十四萬四千人),因此他們與其他教會互不來往;而正統的教會又不能接受他們有關主再來的日期、守安息日和遵守律法等主張,因此很少能夠平靜而論的去瞭解他們。

 

安息日會的起源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創立,不是一人一力所促成的,當然美國的懷愛倫夫人(Mrs. Ellen G. White)是把各種安息日會教導組合起來的主要人物。以下是「安息日會」成長的幾個階段:

 

一.初創時期(1816-1844年)

    威廉米勒耳(William Mille 1782-1849年)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鼻祖,但不是始創者。他原是美國浸信會的傳道人。他早年受到當時流行的復臨運動的影響,花了兩年研究聖經,採用了千禧年前派(認為世界接受大審判前,基督會和一班信徒在地上統治一千年)及歷史的預言解釋法,然後根據但以理書八章十四節(二千三百日聖所將被潔淨)及九章廿四至廿七節(七十個七),加上以斯拉記七章十一至廿六節(亞達薛西王頒佈建聖殿)等經文來計算,以主前四五七年為亞達薛西王頒佈,重建耶路撒冷諭令的正確日期,並以七十個七相等於四百九十年,二千三百日即二千三百年,因此算出聖所要在二千三百年減四百五十七年,即公元1843年被潔淨,也就是主再來之日,因為上帝的受膏者正是在四百九十年減四百五十七年,即公元33年被剪除(基督被釘十字架)。按照猶太人的曆法推算,米勒耳宣佈說:「基督要在1843年3月21日 至1844年3月21日 之間復臨」。當然他的計算失準了,基督並沒有在1844年到來。因此,在1844年的春季,他和一群附從者就碰到所謂「第一次的大失望」(The First Great Disappointment)。於是,米勒耳更正他的宣佈,把「那日子」推遲至十月。到時,他再次失望。失望之餘,承認自己的錯誤說:「我承認我的錯誤,也承認我的失望;但我仍相信主的日子,已在門口了….。」從這點上,米勒耳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僭越了上帝的權柄,因為主親自吩咐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1:7)。

 

  在1842年,米勒耳推出安息日會信仰的十六款信條,目的是要鞏固安息日會的信仰。其實,如果我們詳細研究米勒耳在1842年提出的十六款信條,除第十六條說明主再來的日期之外,與當時一般千禧年前派教會所接受的信仰大同小異。按照「安息日會」今日的定義來說,米勒耳不單不是個安息日會的教友,而且可能是個反對者。今天有一些安息日會並不接納米勒耳,也不承認他的教導。

 

二.成形時期(1844-1865年)

    在「大失望」之後,米勒耳的復臨運動瓦解了,只剩下一小撮死心不息的附從者。其中一人名叫愛德生(Hiram Edson)的,他聲稱在「大失望」的次日獲得上帝直接的啟示,宣佈基督確實臨在了,不是到地上,而是進入了「天上的至聖所」。這是一種自圓其說的見解,後來這見解發展成為安息日會「查案審判」的教義。「查案審判」是指基督要根據案卷,按行為施行審判,何時認罪,何時就塗抹他的罪。蒙赦免後,凡有罪未承認的人,他的名字就從生命冊上被除去。「查案審判」和「天上至聖所」,這兩條教義的聖經基礎非常薄弱,是根據《但以理書》8章14節及7章9至10節,《啟示錄》14章7節及11章18節有關「審判」和「案卷」的零碎經文,加上《希伯來書》的一些經文(來4:14,8:1-2,9:23-24),牽強附會解釋出來,缺乏足夠的釋經學的支持。這「查案審判」的教義保留至今,雖然安息日會的牧師沒有公開宣講這教義,但是在教導時,卻是要求安息日會信徒要時常審察自己的行為,戰戰兢兢的過活,絕對不可犯罪,因為一犯罪就會立刻受到主耶穌在「天上至聖所」的審判。根據聖經一貫的主張,信主的人,都已得救,不至定罪了(約5:24;來1:3)。基督已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孽,我們憑著基督給我們的力量,順從聖靈,不必戰戰兢兢,必能過得勝的生活。

    「查案審判」很容易惹人誤會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的完備性。按照安息日會的立場來說,他們是過份強調遵守律法的「外表行為」,常以這外表的行為來證明內在信仰的真實性。這是他們信仰上的一個危險。

   另外,一位改變了「安息日會」早期歷史的人物是貝約瑟(Joseph Bates)。貝氏受到安息日派的普勒布(T.M.Preble)和「安息日浸禮會」(Seventh-Day Baptist)的影響,根據創世記二章三節,主張遵守安息日。並且說《啟示錄》14章9至12節中所說的獸是教皇,教皇把安息日改為主日,故此凡守主日的就是拜那獸的人。貝約瑟進一步說,他們就是那些遵守上帝誡命的「餘民教會」—天上的14萬4千人。

    此外,曾與米勒耳同工的費治(Charles Fitch)、斯喬治(George Storrs)把人死後靈魂「毫無知覺」的教義滲入「安息日會」的信仰中,使「安息日會」與主流教會的信仰差別更大。

    後來,懷愛倫夫人(1827-1915)把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各種教義結合起來,使安息日會成為一個宣教性的組織。她聲稱具有先知的「預言之靈」。憑著她早期所見的「異象」(23年內曾見過不下二百個異象,夢見在天上出現創世記二章三節要遵守安息日的經文)及後期的「異夢」和「啟示」,證實「天上至聖所」、「安息日」和「安息日會」是「餘民教會」等看法,加上她對健康生活的推動,遂正式成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1860年)。

    「安息日會」認為有「預言之靈」的恩賜,有「餘民教會」的特徵。他們認為這恩賜已在懷愛倫夫人的生活與傳道工作上表明出來。懷愛倫的著作,在「安息日會」的神學討論中,被引用得最多。除了聖經之外,最高的權威就是她了。雖然「安息日會」一再重申:「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話,是信心和行為唯一完善的基本準則」(安息日會信仰第五條)。並且強調懷愛倫夫人的教訓只適用於本身教會,而非適用於其他教會。但是仍不免引起其他教會的疑慮—「安息日會」會不會把懷愛倫的言論放在聖經之上呢?根據一般的觀察和研究,確有不少「安息日會」的人士把懷愛倫夫人奉為神明。另一方面,就他們正式的教條及他們對自己的瞭解而論,聖經仍然是最高的權威。這一種微妙的情況,使研究「安息日會」的福音派學者,也分開兩個陣營。

 

三.發展時期(1866年至今)

    此外,「安息日會」鞏固內部組織,展開宣教工作,藉醫療、教育、文字、廣播,將其信仰傳至世界各地。1887年經香港傳入中國。根據1981年統計,全球共有350萬「安息日會」會友。至八十年代末,安息日會在世界各地有超過2萬傳教士及3萬多間教會。有自己的電台、神學院、出版社及許多中小學校。

安息日會的教義

      讓我們先把「安息日會」的信仰與基督主流的信仰作一比較。

                基 督 教        安 息 日 會

相信三位一體   

      相同

相信基督的神性及無罪的生活

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代贖的工作

      相同

      相同

相信聖靈的神性和位格

      相同

因信稱義

信徒不必再受「定罪的審判」

      相信守律法

     「查案審判」

信仰與生活最高權威是聖經

      相同,但是懷愛倫具有

       「預言之靈」

  按上述的比較,我們發現「安息日會」不可以與其他異端相提並論,由於他們在信仰上有許多偏差和解經上的錯誤。我們肯定的指出安息日會的錯誤如下:

. 「安息日會」領袖自認有「預言之靈」的恩賜,私自預言主再來的日子,也說基督已降臨在天上。這僭越了上帝的權柄(徒1:7)。

. 「查案審判」的教義並不是聖經所教導的。雖然安息日會的牧師沒有公開宣講這教義,但是在教導時,卻是要求安息日會信徒要時常審察自己的行為,戰戰兢兢的過活,一犯罪就會立刻受到主耶穌在「天上至聖所」的審判。根據聖經一貫的主張,信主的人,都已得救,不至定罪了(約5:24;來1:3)。基督已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孽,我們憑著基督給我們的力量,順從聖靈,不必戰戰兢兢,必能過得勝的生活。「查案審判」也貶低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的完備性。

. 守安息日的行為是回歸遵守舊約的律法。新約和使徒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在主日復活,勝過了撒旦和一切的律法,使徒們及新約的信徒皆遵主日來確認基督所帶來的救恩。

 

    其他的錯誤,如靈魂可死可滅論、自視為「餘民教會」、強調遵守舊約部份的律法,和懷愛倫的先知身份等問題,使「安息日會」脫離了正統教會的主流而被判定是一個基督教的異端。但是,就福音的原則來說,我們又沒有理由說他們絕無得救的機會。今日的基督徒必須瞭解他們的信仰,並且把正確的聖經的教導給他們認識,使他們走上正軌得救的道路。

 


2021年9月7日 星期二

評析極端、異端、異教與邪教

 

我們一般常以「異端、邪教」來形容與正統有異的宗教組織,但是這樣的定義有欠精確之嫌,尤其在中國宣教的大環境,曉得正確的去判斷甚麼是「極端」、「異端」、「異教」和「邪教」至為重要。的確因著福音的興旺,中國家庭教會增長迅速,但同時也因為缺乏在真理造就上及時的跟進而使極端,甚至異端容易產生,不過在極端與異端之間我們必須作一個明確又合理的界定,免得那些需要我們在真理上幫助又陷於極端當中的軟弱肢體反成為我們攻擊的對象。

 

在這混亂的環境下,我希望衡量信仰系統發生的起源與其發展出來的信仰內容的兩方面 作考量,並且以早期教會經驗作為例證,給予「極端」、「異端」、「異教」和「邪教」一個合理的定義。因為早期教會所面對的挑戰與今日的情況實有雷同之處,可以成為我們的寶貴參考,況且主要信仰的正統乃是那時代建立的。

 

基本正統信仰內容  

 

  我們若要在極端與異端中間定下界線必先得認定基本信仰內容。在初代教會中,基本的信仰內容在較早期由個人提出,如愛任紐及特土良的信仰準則,及經過眾教會討論而被廣泛接納的信經,其中以相傳為十二使徒流傳下來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拿修信經》為最著名。從傳統信仰的發展而論,判別信仰的正統性主要以「三一論」,「基督的神人兩性論」及「救恩論」為依據。統合分析,這三者皆與「人是否能信而得救」有關。

 

三一論是針對信仰的對象,若對象錯誤那根本就不用談救恩,到底神是一神論的「一」還是父、子、靈的「三」?在「三」與「一」的雙重肯定的情況下如何保持平衡卻是歷代神學所面對的挑戰,在早期教會神學的討論中,東西方教會基本上只能夠達成兩者並重的協定,二十世紀的神學重新提出探討三一論。

 

基督的神人兩性論除了針對基督的正確認識以外,更重要的是關乎得救管道的合理性問題,假如基督只是上帝或只是人的話,他都沒有辦法成為上帝與人中間的橋樑,人要通過基督到父那裏去當然就是不可能了,正如三一論,基督論在當代神學中是重新被討論的重要課題。

 

如果三一論是處理使人得救的信仰對象問題,而基督的神人兩性論是注重人得救的合理管道的話,那救恩論便是交代人如何參與才可以得救的教義,人到底能否憑自己的努力而得救?假如可以,那基督的代贖是否還有必要呢?綜觀早期教會的發展,被大公教會判定為異端的,都是在三一論、基督論或救恩論三者之一出了問題;相對而論,似乎可以說在教會論或末世論又甚至人論上,與正統教會意見不一的,一般只被認為是極端而已,因為所牽涉的範圍是教會的生活、信徒的盼望或個人的成聖,都不至於直接影響到一個人的基本救恩。

 

極端的定義

 

對於何為極端的界定,我們可以說它是屬於基督信仰的內部矛盾問題,它在三一論、基督論及救恩論的信仰內容方面仍然純正,但卻在某一點真理或觀點上過分強調,以致引起爭論或有跟正統教會產生分離的傾向。

 

在第四世紀流行於北非的多納徒派 (Donatism)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其領袖多納徒為加大果地區的主教 (313-347),這運動所偏重的在於堅守教會的純潔性,不接納曾經在羅馬皇帝丟克里田迫害教會時跌倒的信徒,並且認為曾經跌倒的聖職人員為信徒所施行的聖禮無效,他們認為聖禮的有效性不單是在於授予權柄的教會,也在於施禮的聖工人員本身是否聖潔。由於他們以為自己是唯一聖潔的教會,所以凡是加入多納徒教會的信徒,就是曾在大公教會受洗的,都需要重新接受洗禮。此舉引起當時正統教會的爭議。

 

雖然多納徒派教會被大公教會排斥,但是嚴格來說這只是教內的分離運動 (schism)而並非異端。奧古斯丁為最努力反對多納徒派的教父,但也不能以他們作為異端來處理。

 

2021年8月28日 星期六

神學、護教學、佈道學之間的關係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神學是對上帝的認識,護教學是要我們對信仰負責,對人講出心中盼望的緣由,而佈道學是研究傳揚福音的方法。

 

神學:認識上帝

聖靈來是為啟示真理、引導人進入真理,所以被稱為真理的靈。當被造的思想受上帝的真理管制,歸向真理時,就叫作屬靈,理性變成了靈性。信仰的產生就是出現在理性忠於真理時,是在人最具理性時所下的判斷。有人抨擊信仰扼殺理性,完全是沒有根據的毀謗。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所以人是唯一夠資格研究神學的活物。上帝啟示真理的途徑有二,第一種就是普遍啟示,存在於自然界和人的本性中,第二種就是聖經。所以上帝的啟示成了我們認識上帝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管道。我們的身份完全是站在領受的一邊,因此順服與敬畏是我們研究神學不可少的態度。

 

護教學:解釋真理

當真理成了我們信仰的內容以後,便產生了責任,這個負責解釋真理的責任就是護教學,從這個角度來說,神學就是護教學,而護教學的內容就是神學,二者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護教學更具備了積極的作用。當異端邪說、錯誤偏頗的神學理論向基督徒進行攻擊時,護教學就要迎戰,保衛我們的信仰不受虧損。

不過,換一個角度看,我們也要感謝上帝興起一些懷疑的人,懷疑若是為了澄清,就無可厚非,有懷疑表示有思想。願意深入探索的人,最後會發現原來我們的信仰隱藏著精密的系統,根本不怕「攻擊」。這種情形就像人體中的抗體的產生是為了保護,生過病的人反而比沒有生過病的人更健康。

護教學經過不斷的攻擊、刺激、磨練之後,愈來愈堅固,成了堅實的堡壘,基督徒在裡面享受了信仰的安全。

 

佈道學:傳揚福音

當護教學的結論到了「既然真理如此合理,你為什麼不信呢?」這個程度,就是佈道學出場的時機。

傳福音本身就蘊含著「去」的主動性質,「你們要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因此佈道學可以說是具有攻擊性的護教學,它把信仰的內容,正面地、完全地、正式地表達出來。只有攻擊的才會得勝,只要反守為攻,必然勝利在望。

 

神學、護教學、佈道學互相作用,神學家有護教思想,佈道家有神學知識,而護教學者有佈道精神,這樣教會就會愈來愈堅強了。

 

為護教準備一本空白筆記本

 

    上帝會在你的心中放下負擔,或讓你找到你在知識上缺乏的地方,或用一個經文激勵你。將它們寫下來,寫在你的筆記本上。日以繼夜地這樣做。同樣,你會驚訝於你學到的東西。

 

    基本上,護教學相當於神學運動鞋。這意味從閣樓上下來餵乳牛吃乾草。任何人都可以“做”護教學。它是上帝放在你靈中的一種意願,一點點工作。所以,你願意並準備嗎?如果是這樣,開始準備吧。

 

焦點問題

 

1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

 

2、護教學可以防守和進攻,它可以用於進攻,拆毀對方的論點。我們並不總是防守著。我們並不總是等待攻擊到我們這裏來。

 

3.護教學是類似的說教,因為它的目標是最終實現捍衛和演示的福音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4、我們因信上帝,服從上帝的命令,我們期望將榮耀歸於上帝。究竟哪種方法是最好的,祈禱,相信上帝,並給予最好的答案,你可以做到。

 

5、你應該祈禱,求主來教你,他知道你想要什麼。這樣,您將準備按上帝的旨意不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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