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1.聖職人員、婚姻介紹人,應經常閱讀全國青年名冊內頁中的「介紹人須知」、「本會信徒的婚姻」和「對主內婚嫁的認識」。
2.主內青年應自我期許,在教會的會堂舉行婚禮,作為給予對方最大的愛與禮物,以領受上帝的賜福與接受親友的祝福。
3.交往過程,雙方應低調且保持聖潔。
4.新娘在結婚時所穿的禮服,請勿低胸露背,如果因款式不多,非不得已,也應加上披肩較為敬虔。
5.婚姻是上帝所賜的福,應當以尊重上帝為前提,不應滿足時下的潮流,如教會儀節的安排、禮服的穿著和宴席的節目。
6.婚禮之獻詩,不可將歌詞更改為當事人之名字,也不可將讚美詩改成類似情歌之唱法。
7.婚禮司儀人員,應以敬虔的態度,遵守教會所排定之程序,不宜私自、隨性增加,言詞可輕鬆、幽默,但不可輕蔑、搞笑。
8.在會堂舉行婚禮有示範作用,應鼓勵同靈或未婚青年踴躍參加。
二、結婚的預備期
1.訂婚後的保守
彼此在交往過程中,應常存尊重上帝的心志,也應注意交往的地點和時刻,得以保守聖潔,在會堂完成婚禮。
2.調整進入婚姻生活的態度
角色的調整及多元角色的適應。
3.了解雙方(包括家人)的性向與人格特質。
4.協調溝通婚後之居所,所以應有工作上的調整或申請調動的預備。
三、結語
歷史書的婚姻觀,提出婚姻和民族的關係,怎樣的婚姻就形成怎樣的歷史,可見,每一對婚姻都必須對歷史負責任。
*思考問題
1.結婚典禮的意義為何?
2.訂婚禮、結婚禮前,男女雙方與教會,有哪些事宜該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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