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上帝如何呼召人


. 直接的呼召:

上帝直接對亞伯拉罕和撒母耳說話,呼召他們(12:1-3;撒上3:4-10);阿摩斯見證上帝直接的呼召他(7:14-15);主耶穌也直接呼召十二使徒(4:18—22;9:9;3:13-19)。這些呼召都是上帝親自或主耶穌基督直接的呼召人,今天已沒有這樣直接的呼召。

二.  間接的呼召:

     間接的呼召也可以分成幾種類。

異象式的呼召:上帝藉著荊棘火焰的異象呼召摩西(3:6-10),保羅被呼召是透過耶穌基督向他的顯現,他稱此為「天上的異象」(9:13-1626:19),上帝也藉著撒母耳膏立掃羅和大衛王(撒上10:1;16:12-13),上帝使用環境把約瑟帶出來,完成祂的計劃和旨意(37-40)

上帝親自感動人:上帝最常藉著祂的話-聖經-感動呼召人。上帝有時也透過自然界,呼召人事奉祂,或透過一個人讀聖經時呼召他。提摩太從保羅領受教導,對真道有所託付(提後1:13-14),加上保羅的按手印証作傳道人(提後1:6)

因此,我們看見上帝呼召人是不受任何方法和場地的限制,上帝可以在任何地方,用任何的方法呼召人。

. 上帝呼召怎樣的人:

      上帝絕對不隨便呼召人來作祂的僕人,祂乃是呼召那些合適、可用、合祂心意的人(撒上13:14)。上帝不能使用基甸所帶領三萬二千人的軍隊,因為其中有絕對大部分的人,是不合上帝使用的,所以,上帝吩咐他們離開,只剩下三百人是合上帝使用的人(7)。 怎麼樣的人才算合上帝心意,配受上帝呼召呢?就是那些重生得救,熱心愛主,服事主,對上帝的國度,對上帝的心意有體會,肯為祂犧牲一切的人。當上帝的呼召 臨到的時候,是表明上帝特別看重我們,揀選我們做祂的僕人,這是何等大的福分和榮耀,不應當逃避或推辭,要存順服和感謝的心,將自己完全擺上,求祂使用。

聖經中的事奉模式

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是要建立他的教會(太十六18,廿八1820)。他復活以後,親自差遣使徒作他的見證,傳統福音(路廿四4449;徒一8)。使徒藉著講道、傳福音,並加上神蹟異能,把教會建立起來(弗二19-20)。

    當使徒們到處建立教會時,往往按立當地的信徒為長老(多一5)。使徒保羅在安提阿按立了長老(徒十四23);保羅在與以弗所教會離別時,那裡已有
長老(徒廿1728)。在安提阿的教會產生教養上的問題,保羅便把問題帶到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及長老那裡。使徒及長老召開會議(徒十五4),會後保羅“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徒十六4)。可見初期教會長老的重要性。

        “長老”的職分與《提摩太前書》三章一節所提“監督”的職分是一樣的。在《提多書》第一章,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5節),然後立即說明作監督的資格(7節),可見兩個名詞是同義的。長老的責任,是要“作全群的監督……牧養上帝的教會”(徒二十28),“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彼前五2)。“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有些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但所有的長老(教導的,或治理的)都“當以為配受……敬奉”(提前五17)。作長老的資格,記載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七節及《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

        在初期教會,信徒有需時,使徒便按立數位弟兄作憐憫的事奉,照顧寡婦(徒六1-6)。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八至十七節保羅定下作執事的資格。執事是
負責憐憫的事工,供給信徒的需要,如保羅說:“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78

        由 此可見,在《聖經》中有三種事奉:教導的、治理的、憐憫的。第一種事奉是把上帝的話語宣揚,並把真理講解清楚,造就眾聖徒;第二種是把教會治理得井井有 條,在真理及生活上“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滿有基督的身量,“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第三種是供應聖徒的需要,活出基督的憐憫與關懷。擔任這三種事工的僕人,都由教會按手禱告,分別為聖(徒六6,十四23;提前四14)。換句話說,長老及執事是“被按立”作他們被召去作的聖工。這些職事,可稱為“特別的職事”(special office)。

        《聖經》中還有記載各種不同的事工,在《羅馬書》十二章至八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都一一列出。這些經文的重點,都是說明,當聖靈賜下某一種(或數種)恩賜給某信徒時,他就有責任善用這恩賜,造益教會,使眾聖徒得益。因為“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這些不同的事奉,可稱為“普通的職事”(general office)。被按立的聖工人員,有全職的,也有帶職的,保羅在哥林多時曾與同業亞局拉和百基拉製造帳棚,維持生計,每逢安息日則在會堂講道(徒十八34)。但當西拉和提摩太到達時,保羅則全時間“為道迫切”,全職宣揚基督(徒十八5)。

    新約《聖經》設立的制度,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林前九79,加六6)。“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

教會有那些事奉


        耶 穌既是教會的頭,又是宇宙的主。且讓我們看看前面這項真理:耶穌是教會的頭。他建立教會,是為了成就上帝普世的計畫(太十六)。教會是上帝宣召的器皿,這 器皿的用途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而佈道、培訓門徒。上帝已為教會安放了頭:耶穌。耶穌藉他的名和話語、來統治他的教會(約十四、十六)。在聖經裡,我們得知 教會為了三個目標存在;(一)為了上帝,(二)為了教會自己的成長,(三)為了世界(彼前二4-10)。

        教會藉敬拜和讚美來事奉上帝。什麼是讚美?讚美就是向上帝說話、傳揚上帝的本性和作為、並歸榮耀給上帝,聖經裡頭,有本現成的讚美詩:詩篇。詩篇可引導我們進入敬拜和讚美。

        教會藉著教導、團契、禱告、勸化和服事,本身也得到了增長。

        至於服事世界,教會是藉著言語、行動,來傳揚上帝的恩慈和公義的。

        為了達成這三目標,基督給了教會三中事工:講道工作、慈惠工作,和治理工作。這些工作可以成全教會,使之在質、量上都遞增(弗四12-16)。講道工作是將上帝寫成的話語深植人心。包括了教導、講道、佈道、研經和禱告。今天,我們可將基督教文藝和神學教育也算進去。

        慈惠工作是在教會裡和世界上提供身體、心裡、社會及其他有關人的需要。藉這些事工,真可見出我們是彼此相愛的(約十三34)。早期教會選派一人(稍後,在新約聖經裡,出現了“執事”的稱謂),以便管理寡婦之事(徒六)。這些信徒藉此表明順服基督的命令。保羅自己也親身投入慈惠的事。

        治理的工作是敦促信徒按上帝的話語結出果子來、鼓勵信徒在靈性上長進,並為了教會的純潔及和平來管理教會。 在哥林多前、後書,我們看到保羅管束一些
犯罪的基督徒,這就是治理的工作。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五節處,耶穌提到如何處理不守規矩的基督徒,而保羅把這原則實踐出來。由保羅的作法可知,如果在必要時,我們是可以將某人逐出教會。由此也可推斷,根據新約的教導,教會的會員制乃是必須且合宜的。  加入教會這件事本身,是居於教會事工的一部分。教會
是個身體(有機體),同時也是個機構。

        敬 拜上帝、在上帝的話語上進深、在世上成為上帝的見證人,全部是基督徒蒙召去作的事。每位基督徒也都得多少參與講道、慈恩和治理的工作。“一般性聖工”是每 個人都可參與的。但是,卻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蒙召去從事特殊性事工(徒六、十一)。因此,教會有一般聖工(也就是今天許多作者所說的平信徒事奉),也有特殊 聖工(是按立之後才能涉及的事奉,也就是傳統上稱為“全職事奉”的工作)。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和提多書第一章,保羅為這些特殊聖工人員訂下了審轄標準。這 些特殊的聖工人員,聖經稱之為牧師、教師、長老(監督、會督)和執事。

        同時,也看福音機構,是合乎聖經的:這些機構,合於一般聖工的教義。每個基督徒都該投身事奉。我們每一位都在某方面為基督的身體盡心盡力。教會及福音機構都屬基督。但是,只有教會是基督特來設立的(太十六)。

甚麼是“全時間事奉”


    以往,在宣道大會之類的場合所聽到的呼召不外乎:你獻身全職傳道,可能是當牧師、當教會的聖職人員、或是到海外去傳道。但是,今天有幾樣因素使得這呼召更複雜、因之也更令人困惑。

    第一,福音機構的興起,使得全時間事奉的觀念擴展了。如果全時間事奉就是放棄所謂“世俗的”職業、全時間去事奉上帝,那麼,我們得承認,一切機構的工作(文字、大眾傳播、在福音機構的會計和電腦工作、音樂及青少年事工)都是全時間事奉。而且,事實正也如此!

        第 二,講員在營會邀人決志獻身時,採用了“帶職事奉”幾個字眼。這麼一來,就使人一頭霧水了;如果一個基督徒可以在從事全時間事奉的同時,又兼有所謂“世俗 的”職業(比方說,在大學裡教書,或是開診所行醫,這些職業可能使得教會對之備加禮遇,甚至超過對牧師的尊敬),那誰不是從事全時間事奉呢?每個基督徒都 是全職事奉的嘛!

        的確,每位基督徒都是(或者說,都應該是)為主作工的。問題是:到底在我們所謂的全職事奉(或者,“講道事奉”Ministry of the Word 是比較好的說法)如以平信徒的身份事奉(保有一份所謂“世俗的”事業)之間,上帝自己是否也視若不同?讓我們來看看這問題。我們之所以有這些困惑及混淆,部分原因是出於我們對基督化的生活缺乏瞭解、更基本的問題出在:對耶穌基督本身的認識不清。

        耶穌基督是誰?他是我們的救主,他用他的血買贖了我們,並賜我們永生的救恩。他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源頭)及成終者(目標)。他是大使命的主(太二十八19-20)。凡我們所作的(我們的禱告、默想、服事及見證),都是本著他的命令,藉著他的靈、並且是為了他的榮耀(羅十一36)。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也是教會的主,而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2-23)。意思是說,因上帝無所不在(他充滿了萬有),他又特別與教會同在(被他的豐盛所充滿)。上帝說,因全地都是我的,你們以色列人,則是特殊的身份歸他(出十九5-6)。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上帝選出來的子民(彼前二9-10)。這裡說的祭司、國度、基督的身體,都是指教會,而基督是她的頭。

        但基督不只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第一章另外告訴我們,他是宇宙的主,尤其是因他已從死裡復活,得到了萬名以上的名、權能之上的權能(參腓二6-11)。保羅在哥林多書信也告訴我們:

(一)若有人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說得更準確一點,就是對他而言,整個宇宙都是新的)。

(二)雖然第一位亞當(人類的鼻祖和犯罪的代表)是有靈的活人,第二位亞當卻是叫人活的靈。耶穌基督就是那第二位亞當、末後的亞當(參林前15章,林後五17)。

        這是什麼意思呢?在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到二十八節,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了亞當和夏娃後,給了他們一個雙元的命令(或委任):

(一)要多結果子、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二)要治理全地,修理、看守近乎完美的圈子(創二15)。

    不但是基督徒,所有的人類都有義務在這責任上順服上帝。所有人都被召去安息、去榮耀上帝,並有健全的家庭、事業(創二)。

        耶穌基督是第二位亞當,是末後的亞當。亞當既不能順服地肩負起這責任,耶穌基督便在完全順服天父的情況下、活出他的一生。耶穌是完美的榜樣,告訴我們一個人應該活出什麼樣式。凡是上帝所允許發生在他身上的情況,他都無懈可擊。因此,當他走向彼得時(路五1-11),他不但是讓彼得知道他是誰,也告訴彼得那天當如何捕魚。耶穌走進彼得的漁船(事業)。他也要進入你的事業裡去。就是這位耶穌差我們進入世界,像鴿子、蛇一樣,也像鹽、像光,像芥菜種,又像在山上的城。

        上帝召亞當去組織家庭、去工作、去服事這世界。亞當藉服事的方式去管理這世界。亦即家庭、工作、社會、經濟、貿易、政府、教育、藝術,生命中的一切,無一不在上帝的統治之下。耶穌來世上建立這統治權-這上帝的國(可一14-15)。因為天國近了,我們要悔改、信福音。國度之所以來臨,是因君王已臨。王已來到,而王的門徒就是用生活、用工作來宣揚、追求王的國度和公義(太六33)。

        所以,每位基督徒都被召來:


(一)成為上帝在地上的門徒,凡事順服這位君王:基督。

(二)在基督的身體(即教會)中生活、服事。

    我們既在世上,又在教會裡,因為耶穌基督是一位,命令也就只有一個。多結果子、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管理全地,和使萬民作主門徒、為他們施洗、教導他們一切基督所吩咐的,是同一命令(創一26-28;太二十八19-20)。我們只有一種生命要活:基督結的生命!

         我 們的生命並不能硬分成不同層次或角度(不論我們是稱之為“靈、魂、體”、“感性、理性、意志”、“屬世、屬靈”、“世俗的、聖潔的”或“佈道與牧會關 懷”)。這些字眼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是合適的:把他們放在一起看,我是一個人,且是一個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一切都為主活的人。

上帝如何呼召我們服事祂

  
  我們時常聽到傳道人說:“每個基督徒都蒙召去服事上帝,只是各人的工作崗位不同。”

因此,我們先要知道上帝如何呼召信徒去某個崗位事奉?上帝是否呼召了我?我怎樣肯定上帝已呼召了我呢?

第一,我們得先明白,是上帝呼召我們。是他主動召我們的(羅八29;林前一9)。全世界都屬於上帝,當然全時間事奉上帝的人,也是屬於上帝(出十九5-6)。上帝藉著聖靈在我們心裡、在我們的教會動工。聖靈是隨著他的意思吹的(約三3-8

    這 就說到一種內在的催逼力量,也可稱為“主觀因素”。在辨明何為上帝的呼召時,是少不了的。有人曾說,真正的基督信仰中,往往伴隨著神秘色彩。我們可以換個 角度來看:如果上帝呼召你,他的靈必叫你的心有清楚的感動,而這樣的感動是日益增強,而非日漸減弱,你很清楚渴望去事奉上帝。月復一月、年復一年,事奉他 的心有增無減。你不能從你現在所作的工作得到滿足,心中就是想更多服事上帝、更多將自己獻給上帝(摩三7;耶二十9)。若有人用這種禱告的心來尋求上帝的帶領,上帝的靈必會讓他知道自己是否蒙召。已有千百位基督徒在這種渴慕中明白上帝的呼召,而成為全時間事奉的人。

    第二,聖靈的確是讓我們在心裡清楚他的呼召,但是,他同時也用他的話語來應徵我們是否蒙召。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他既感動人寫下他的話語,就不可能感動人心去和聖經唱反調。他的話語是沒有一點差錯的,為使我們歸正、改變我們、訓練我們去為上帝作工(賽五十五8-11;提後三16-17)。

    這 就是說,倘若你想清楚上帝是否召你全時間事奉,你得照他的話語作出回應。好好讀經、用心聽人傳講聖經。不論你已有什麼決定,都要用聖經來判斷這決定是否正 確。我是否按照上帝在聖經裡的心意回應?我的決定是否能回應聖經,而我對聖經的教訓是否有正確的認識?在聖經的光照下,我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決定嗎?我能否 本著聖經的標準看清自己的動機?

    第三,聖靈乃是基督賜給教會的,聖靈本身也賜下各種屬靈恩賜(弗四9-16)。 簡而言之,如果上帝召你去某工廠事奉,他必會賜你那件事工所需的屬靈恩賜、反之亦然:如果上帝已經給了你屬靈的恩賜,他就是已經呼召了你。你不必再問: “上帝呼召過我嗎?”現在,問題很簡單:“我當如何運用這恩賜?”聖靈把恩賜託付給我們,就是要我們去用。不是用來榮耀自己,而是要用來榮耀上帝。藉著, 信徒得以在耶穌基督的救恩知識上長進,而教會也能在質與量上增長。

        這 原則很簡單,我們都也因此很容易忽略了它。這原則又是如此叫人難以推諉,因此我們也常想逃避這原則。當上帝賜下恩賜時,就是呼召了。我們有何理由要求他讓 我們免掉事奉的責任呢?問題並不在於:“上帝是否特地召了我去用我的恩賜服事他?”而在於:“我有什麼特權,讓我可以不去事奉他?”

    第四,我怎麼知道上帝正呼召我?聖靈賜教會辨別的恩賜及責任。教會應該有一體的態度、來辨別聖靈給了某某人某樣(或某些)恩賜。然後,教會指派這人去從事某項事工(參徒十一)。教會有義務這樣作:從某人的生活和事奉中,去得知他(或她)有什麼恩賜。

    在 上帝的國度裡,我們並非自願充任獨唱的角色。我們需要教會對我們恩賜的認可及肯定。今日教會,在這方面特別不足。因此,許多年輕人像個獨行的“義勇軍”, 孤伶伶地進入神學院或事奉工廠。我們教會仍有“獨角戲”的心裡,原因是否也在此?牧師和執事之間常常不能和睦同工,原因是否也在此?讓我們彼此順服,願意 開誠佈公,把我們的生命都聯成一氣,並且說,我願意服在教會的判斷和權柄下,並聽候教會給我的印證綜合起來,這四個要素(聖靈內在的感動、對聖經的服從、 聖靈所賜的恩賜,以教會的認可)就像桌子的四支腳。缺一不可。這四樣都湊在一起時,上帝的呼召就十分清楚,是無可抗拒的。就像耶利米所經歷到的“我骨中的 火”。你不能再等,非事奉主耶穌不可。這是我們生命中無上的喜樂,是我們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牧者的呼召和條件

   牧者/牧師/牧者可以說是世界上那麼多職業中最特別的一種,因為它是由主基督設立和揀選的。牧者的資格和條件是一位牧者常要知道和記得的,好使自己常鼓勵自己是特別的。

 

. 重生得救:

    牧師/牧者所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要領人歸向主,獲得新生命。故此,他本身必須擁有聖經真理得救的知識和經歷。有客觀真理的確據(聖經所講重生的意義,約3:3-5),和主觀的經歷(本人重生的經歷和生命的改變),這樣才算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基督教是生命,也是生活。牧師/牧者如果不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他就不能稱職,失去神聖任務的目的,不過徒有其表欺人欺己的職事。重生得救有以下的肯定:

1. 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為救主: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並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5:8)

2. 有聖經的應許:上帝應許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就必得救,成為新造的人(3:16:林後5:17)

3. 有聖靈的內住:聖靈的內住常幫助我們過屬靈的生活。當我們犯罪做錯時,有聖靈的責備,心裏會難受。在生活中有聖靈的光照、引導、感動,和幫助(16:7-8;1:13-14)

4. 生命的改變(林後5:17):內在的改變有蒙赦罪和得救的平安和喜樂,靈裏的滿足,人生觀和處世觀的改變,而外在的改變可以改變我們一切不良的生活習慣和行為,在聖靈藉聖經真理的光照和恩助下,漸漸地克除改正。整個生命和行為都有新生的樣式(6:4)

 

. 上帝的呼召:

    耶穌呼召門徒來跟隨衪,也藉著他們的跟隨,再次呼召和設立他們作牧者。上帝呼召人來事奉有不同的類型。

1. 先呼召作門徒:耶穌呼召人悔改(5:32),也呼召門徒跟從祂(4:21)。呼召是居於上帝對我們的認識,非因人有什麼好處(9:11),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1:6)和旨意(8:30)。呼召使我們有責任-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4:1;林後7:1),要我們跟隨祂的腳(彼前2:21),成為聖潔(帖前47;彼前1:15)。祂呼召我們作「聖徒」(分別出來之意)(林前6:9-20)

2. 呼召來帶職事奉:每一個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脫離罪惡、死亡、罪惡和魔鬼的權勢人。這些不同時代的人組成了宇宙性的教會和地方性的教會。在不同時代和地域裏,敬拜,團契,傳揚,見證基督耶穌,為要完成祂所交托的天國大業和福音的使命。所以,每一個教會,每一個信徒都是蒙召向這個目標而活著(28:18-20)。上帝呼召了我們,給我們不同的才幹,恩賜,擺在不同的階層,地區,時代,崗位,做不同的事:有學生,律師,教員,醫生,護士,經理,廠長,老闆…。都是帶著各人自己的職業來事奉主。這種“帶職事奉”是重要的,也是教會需要的。盼望更多信徒起來這樣做。但是這“帶職事奉”並不是我們所說的牧者的奉獻,牧師/牧者是完全分別為聖,全時間事奉上帝。今天有許多教會領袖和宣教士因為有這樣的“呼召”而願意一生人帶職事奉上帝。

 

.    呼召與全職:

    在舊約上帝從以色列民中分別祭司和利未人,全時間全職服事祂。也特別呼召士師,先知,君王起來事奉祂;新約時代主呼召十二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牧者和教師,甚至長老,都必須要有上帝的特別呼召,這是先決的條件。基督徒萬不能冒犯上帝,自充牧師/牧者的聖職。掃羅王冒犯上帝,越權充當祭司獻祭,結果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即時被上帝廢棄(撒上13)。彼得前書2章所指的乃是指整個教會而說,教會蒙上帝揀選有如舊約祭司,被上帝選召救贖潔淨成聖,目的是要事奉上帝。這是指一般的事奉,整個教會要事奉上帝,但在上帝教會的事奉中,祂另設有不同恩賜職分的人選,諸如牧師/牧者,教師,長老,監督和執事。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因他們懷疑並誤會他使徒的權柄和傳福音的動機和目的(林前9),給他諸多的論斷,在此種情況之下,保羅不願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免得他所誇所傳的福音落了空。保羅被上帝呼召做全職事奉的使徒,他製帳棚傳道,只不過很短的一段過渡的時間而已,絕不是如現今許多人所說的終身帶職事奉的意思。保羅一直以來都接受不同教會的供應,如馬其頓的眾教會(林後8:1-5)、腓立比教會(4:15-16)、安提阿教會的差派和供應(13:1-5)

 

四.呼召與使命: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拜偶像的吾珥,引導他一家到迦南地,建立上帝的見證,預備上帝的救恩,上帝要從他的後裔興起基督,成為萬國的祝福。

    上帝呼召摩西,很清楚將使命交給他:「…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3:7-10)

    上帝呼召以賽亞對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上帝差他到百姓中說預言和作警戒的工作(6:9)。保羅受主呼召,是作外邦人的光(9:15-16;22:14-15)。牧師/牧者被呼召分別出來,做屬靈的全職事奉,乃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五.呼召和責任:

    有了呼召就有使命和責任。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是不得已的,因為責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

    有了上帝的呼召才有責任感,工作才會至死忠心、盡職、堅持到底,不致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26:15-23)。上帝發出呼召的聲音來剛強堅定我們的心志和事奉,使我們能勇敢向前走(提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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