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牧師/牧者可以說是世界上那麼多職業中最特別的一種,因為它是由主基督設立和揀選的。牧者的資格和條件是一位牧者常要知道和記得的,好使自己常鼓勵自己是特別的。
一. 重生得救:
牧師/牧者所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要領人歸向主,獲得新生命。故此,他本身必須擁有聖經真理得救的知識和經歷。有客觀真理的確據(聖經所講重生的意義,約3:3-5),和主觀的經歷(本人重生的經歷和生命的改變),這樣才算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基督教是生命,也是生活。牧師/牧者如果不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他就不能稱職,失去神聖任務的目的,不過徒有其表欺人欺己的職事。重生得救有以下的肯定:
1. 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為救主: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並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路5:8)。
2. 有聖經的應許:上帝應許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就必得救,成為新造的人(約3:16:林後5:17)
3. 有聖靈的內住:聖靈的內住常幫助我們過屬靈的生活。當我們犯罪做錯時,有聖靈的責備,心裏會難受。在生活中有聖靈的光照、引導、感動,和幫助(約16:7-8;弗1:13-14)。
4. 生命的改變(林後5:17):內在的改變有蒙赦罪和得救的平安和喜樂,靈裏的滿足,人生觀和處世觀的改變,而外在的改變可以改變我們一切不良的生活習慣和行為,在聖靈藉聖經真理的光照和恩助下,漸漸地克除改正。整個生命和行為都有新生的樣式(羅6:4)。
二. 上帝的呼召:
耶穌呼召門徒來跟隨衪,也藉著他們的跟隨,再次呼召和設立他們作牧者。上帝呼召人來事奉有不同的類型。
1. 先呼召作門徒:耶穌呼召人悔改(路5:32),也呼召門徒跟從祂(太4:21)。呼召是居於上帝對我們的認識,非因人有什麼好處(羅9:11),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加1:6)和旨意(羅8:30)。呼召使我們有責任-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林後7:1),要我們跟隨祂的腳(彼前2:21),成為聖潔(帖前47;彼前1:15)。祂呼召我們作「聖徒」(分別出來之意)(林前6:9-20)。
2. 呼召來帶職事奉:每一個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脫離罪惡、死亡、罪惡和魔鬼的權勢人。這些不同時代的人組成了宇宙性的教會和地方性的教會。在不同時代和地域裏,敬拜,團契,傳揚,見證基督耶穌,為要完成祂所交托的天國大業和福音的使命。所以,每一個教會,每一個信徒都是蒙召向這個目標而活著(太28:18-20)。上帝呼召了我們,給我們不同的才幹,恩賜,擺在不同的階層,地區,時代,崗位,做不同的事:有學生,律師,教員,醫生,護士,經理,廠長,老闆…。都是帶著各人自己的職業來事奉主。這種“帶職事奉”是重要的,也是教會需要的。盼望更多信徒起來這樣做。但是這“帶職事奉”並不是我們所說的牧者的奉獻,牧師/牧者是完全分別為聖,全時間事奉上帝。今天有許多教會領袖和宣教士因為有這樣的“呼召”而願意一生人帶職事奉上帝。
三. 呼召與全職:
在舊約上帝從以色列民中分別祭司和利未人,全時間全職服事祂。也特別呼召士師,先知,君王起來事奉祂;新約時代主呼召十二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牧者和教師,甚至長老,都必須要有上帝的特別呼召,這是先決的條件。基督徒萬不能冒犯上帝,自充牧師/牧者的聖職。掃羅王冒犯上帝,越權充當祭司獻祭,結果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即時被上帝廢棄(撒上13)。彼得前書2章所指的乃是指整個教會而說,教會蒙上帝揀選有如舊約祭司,被上帝選召救贖潔淨成聖,目的是要事奉上帝。這是指一般的事奉,整個教會要事奉上帝,但在上帝教會的事奉中,祂另設有不同恩賜職分的人選,諸如牧師/牧者,教師,長老,監督和執事。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因他們懷疑並誤會他使徒的權柄和傳福音的動機和目的(林前9),給他諸多的論斷,在此種情況之下,保羅不願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免得他所誇所傳的福音落了空。保羅被上帝呼召做全職事奉的使徒,他製帳棚傳道,只不過很短的一段過渡的時間而已,絕不是如現今許多人所說的終身帶職事奉的意思。保羅一直以來都接受不同教會的供應,如馬其頓的眾教會(林後8:1-5)、腓立比教會(腓4:15-16)、安提阿教會的差派和供應(徒13:1-5)。
四.呼召與使命: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拜偶像的吾珥,引導他一家到迦南地,建立上帝的見證,預備上帝的救恩,上帝要從他的後裔興起基督,成為萬國的祝福。
上帝呼召摩西,很清楚將使命交給他:「…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3:7-10)
上帝呼召以賽亞對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上帝差他到百姓中說預言和作警戒的工作(賽6:9)。保羅受主呼召,是作外邦人的光(徒9:15-16;22:14-15)。牧師/牧者被呼召分別出來,做屬靈的全職事奉,乃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五.呼召和責任:
有了呼召就有使命和責任。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是不得已的,因為責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
有了上帝的呼召才有責任感,工作才會至死忠心、盡職、堅持到底,不致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5-23)。上帝發出呼召的聲音來剛強堅定我們的心志和事奉,使我們能勇敢向前走(提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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